多年前阅读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记住了其中对于苦役队在唱歌的叙述。谁能阻止要歌唱的嗓子呢?诗歌即歌唱,也是口音,诗人们以各种不同的口音在表达。我的童年因为母亲过早离世而偏离了正常的生活轨道,极度自卑、孤僻且敏感,连中学也没有读完,十四岁那年被父亲由乡下接去一个海滨小城市,继母不同意我继续念中学,她在一处街心找到我并撕掉了我书包里的高中志愿表。其后我经历了类似吉卜赛人的边流浪边歌唱的生活轨迹。十六岁的迷茫少年开始沉迷于写诗。写诗于我是哑巴开口或者聊寻自信,缺什么补什么:缺爱、温暖、安全——至今我仍然认为诗歌是为了美和爱、温暖和光明而生成,也是我的一个栖身角落。这是一己私念。
在母亲教书的那个鲁西南乡村,押韵的民间说唱形式无处不在:算命瞎子、说书艺人、货郎、集市上的兜售者、收音机播放的评书人……他们都有自己的说唱形式,押韵是寻常日子里的普通调剂。后来我尝试写诗时才懂得,对于诗歌而言,韵律太重要了!如果把一首诗比作一个人,韵律就是诗在呼吸,不能断气。我有个始终保持的习惯:我会有意写两行的诗训练韵律。一首只有两行文字的诗很难写。韵律不是文字,但有时候能代替文字表达。一首诗必须有韵律。韵律或在行间,或在段落,或者整体隐藏着,一首诗如果没有恰当铺排韵律,是失败之诗。
一首好诗的各项指标必须是诗的,诗歌没有内容之分。写诗也就是书写诗人。一个诗人合格的标准是他拥有对构成诗歌的每个字的选择能力,对每个字的使用技巧训练有素,能够辨别并剔除让自己接近诗歌的荣耀(或使命)受侵蚀的外力。一个伟大的诗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总能被诗歌信任而发声。
自己对自己谈话要真,没啥客气的,不必丝毫寒暄。自己读自己的诗,要懂得分辨长短优劣,不明真相是痛苦的事。
一首好诗一定有一个般配的好题目。一个不恰当的题目,就像旅行前先吃坏了肚子。
自然界是有灵魂存在的。灵魂之间如何交流?有三种永恒的工具:爱、美、诗。
既然需要使用数量有限的汉字构成诗歌,必然要对每一个汉字怀有恭敬、谦虚、感激、信赖之心,并以其为骄傲。持游戏意念是错误的,所召唤来的汉字也是不适宜的。绝非把一首诗写得晦涩难解或者辞藻华丽就是“脱俗”“有风格”,世界诗歌史上,现代派诗歌每一步发展反而都是为着接近人性中的真实需求,以形式的单纯化为变化。诗歌必将趋向纯粹,但非简单。
写诗、酿酒两件活计,外人都不能知道其配料和过程,即使内行,也无法确定结果,因为还有时间那道工艺掺入其中。两者最大相同处:好的产品,年代越久味道越醇美。
如果说乡村是我的课堂,死亡就是第一任老师。故乡每一个生命、每一个节气,都在暗中培育一副诗的嗓子——我别无适当的发声方式。我可以不必开口就能通过诗歌诉说欢愉和忧伤,甚至借诗掩面而泣。
诗歌的本质是营养诗人的。诗歌让诗人以特别的通道抵达美、爱与纯真。诗歌是营养与修正,不是毁坏和分裂。我像感激母亲与故乡一样感谢诗歌,因为可以在一首诗里自言自语哭笑由人还不必羞赧。能获得诗歌带来的特别慰藉,感谢所有际遇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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