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狗不算陌生。初中时候,邻居家养了只黑狗,主人不太管,我们家对它不错,有时喂它点饭啊骨头什么的,逗它玩玩,这只狗慢慢就老往我家跑,后来连晚上也经常睡在我家客厅里。
我上高中离家住校,第一个假期回家,还距离家一两里路,忽然看见黑狗飞奔过来,差点把我扑倒,然后疯狂地围着我跳,热情得我有点消受不了。那个假期我有时上街,才走一二十米,它不知从什么地方跑出来,跟着我前前后后地撒欢,我费好大的劲才把它赶回去。弄得我外出也像做贼一样,先探头探脑看看它的踪影,它没在我赶紧溜。
这只狗后来因为什么,反正不是咬人,被打成重伤,很快死了。我记得当时郁闷中写了篇作文,写到冬天我和它围着火炉。我看书,有时摸摸它,它就看看我。三十多年前的事记不太清了,但还依稀记得它看我的眼神,混杂着谦卑和感激。
后来就没与狗亲密接触过。工作的第一年,我被派到农村参加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在人迹罕至的乡村,狗见到陌生人比我们在县城见一个老外还稀罕,所以特别亢奋,我们工作队陷入了与狗的战争的汪洋大海。有一次,一只狗竟然疯狂地翻滚着挣断绳子向我们扑来。
最初一段时间我战战兢兢左顾右盼如履薄冰,不过在其它工作队员的保护下,我除了脑细胞大片死亡外毫发无损。与狗周旋了多月后,有了些经验,胆子也逐渐大了。有一次独自走在村间小道上,斜刺里跳出只黄狗向我扑来。我飞起一脚,踢得又快又狠,原以为将听见一声惨叫,但黄狗在空中身体猛然一扭,比乔丹空中上篮过人的姿势还美妙,我的脚只是不轻不重地擦了一下它青春的腰。黄狗一落地,瞬间跑得无影无踪。我还呆站在原地,纳闷黄狗怎么避开了恶狠狠的这一脚?还有一次,一只狗从我侧面的农舍后向我奔来。我猛一转身,准备战斗,狗忽然刹车。恐怕是觉得我面无惧色,它来了个压腿动作,意思大概是吃饱了撑的,出来伸伸腿弯弯腰,你不要孔雀开屏自作多情,然后从容不迫地走了。我那时感觉狗也欺软怕硬。个把土狗,只要你不怕它,它是不敢舍身忘死和你拼命的。
但有一次遇到两只狗,一前一后,和我纠缠不休。幸好我带了根棍子,且战且退,背靠一堵破围墙。两只狗忽然绕到围墙背后,我以为它们要休战片刻,还没来得及喘息,一只狗从右边围墙绕出向我扑来,我一棍扫去,狗灵巧地跳开。或许是与狗交道多了,我猛然转身,下意识地用棍子打向左边,正中从左边跳出来的那只狗头上,狗一声惨叫。我顿时变了脸,劈头盖脸向两只狗一顿乱棍。一只狗逃走,另一只一时慌不择路,跳进了旁边一个小院。院子里静悄悄的,好像没人。我心生一计,顺手把院门关上。狗急了,用爪子悉悉索索地抓门,叫声慢慢变成了哀泣。我正在恼怒之际,掉头就走。走了一程,又有些犹豫,觉得这招毒辣了些。特别是如果主人家开门,被狗咬了怎么办?但天快黑了,又忙着赶路,疲惫不堪。我安慰自己,农村人天天和狗打交道,恐怕不会有事的。
十多年后我又被派去当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临近中年,胆子虚了。有两次跟着村支书到农户家吃饭,在村间穿行,旁边的狗喉咙呼噜噜一闷响,我心里就发毛。村支书是个五大三粗的转业军人,任职十来年了,但他还是说不要说我这个外地人,就是他心里都还有点怕。他叫我小心点,走在前面。
驻村那段时间我雄心勃勃地想搞点农村社会调查,让淳朴的村风吹散一些我身上的小资产阶级酸味。原准备每天早晨爬爬山,下来顺便到村民家聊聊天。但两个星期后,我的雄心壮志就被狗消磨了大半:山脚村庄环绕。我一进村,就遭到狗的围追堵截,有时甚至是两三个狗上阵,我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有风吹草动就进入战备状态。往往狗追到半山腰,我的运动量也差不多了。再说每天拿根棍子与狗打成一片,我觉得也有点脱离群众。接着因为单位有事,把我叫回去,我的指导员生涯就基本结束了。
一晃十来年又过去了。三年前,姐姐家养了一只金毛犬,叫步枪。据说它母亲叫“小米”,所以给它取名“步枪”,“小米加步枪”之意。我常去姐姐家,不久就和步枪混熟了。步枪性格外向,人来疯,往人身上扑,抱大腿,一点也不淑女。特别爱和我儿子闹,经常把我儿子手上甚至脸上舔得湿漉漉的。
但步枪突然吐血拉血,一口一口的,非常严重。姐姐说是叫细小病,很凶险,患这种病的狗,大部分都会死。步枪生病后,一见到主人,再没有力气,它都要用尽全力站起来摇尾巴。姐姐说着就抽泣。
我去看步枪。它身边血迹斑斑。躺着的步枪一见我,拼命挣扎着站起来,不停摇尾巴。它不到两岁,还是个孩子,我不知它有多疼。但是,在步枪的眼神里,我没发现痛苦、哀愁,没发现它对于命运不公平的怨恨。步枪的眼神清澈、单纯、安详,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它的眼神和人类的眼神好像不太一样,甚至,和儿童的眼神,都有区别。我有点受不了,我已被生活折磨得不想说话了。我一次次轻轻抚摸它的头,算是对它的临终关怀吧。
但奇迹出现了,姐姐姐夫带步枪去兽医站治疗,输血浆,打针。步枪竟然痊愈了,又活蹦乱跳了。而它的眼神,让我又想起了少年时代,与我亲密相伴的那只黑狗。我还想起了三十年前,我在《中国作家》杂志上读到的一部中篇小说《黄黄儿和他的伙伴们》,写的是一个离婚了的落魄书生,在孤寂冷清的岁月里,与一只叫黄黄儿的狗,从冲突甚至被咬,后来成为生死弟兄。而黄黄儿因为性格倔强单纯,最终被人设计害死。我记得小说后面附了个评论,说到小说部分源于作者的亲身经历,作者是个文学中年,过去基本没有写作经历,没发表过一个字。这篇小说多次修改,废稿累累。等刊登之后,作者已然不惑之年。我记性差,三十年前读过的书,基本忘记了。但这篇小说,还有大致印象。
说不清我对狗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我喜欢小狗,喜欢亲友家的狗。但狗毕竟有尖牙利齿,小时候,我还被狗咬过。对于陌生的大狗,我多少有些警惕。狗之初,性本善吗?不过话说回来,在人烟稠密的城市,狗见多识广,又被主人捧上天,好像就比较傲慢。爱谁谁,它才懒得看你。而在偏僻落后的乡村,治安基本靠狗,冷不丁冒出个不速之客,难免会引起狗的高度警觉,狗疑心你对它或者主人家心怀叵测,也在情理之中。再说了,日本鬼子的狗咬中国老百姓,八路军的狗叼炸药包炸鬼子的汽车。可见狗性如何,主要是社会环境和后天教育决定的。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以为狗的本质也差不多。所以狗性如何,也不好笼统而论。
但我还是有些不甘心,想打个比方:一位同学得了奖,家长问为什么?同学说老师问鸵鸟有几条腿,他回答有三条,而其它同学回答有四条。以此类推,认为狗性善,相当于说鸵鸟有三条腿。认为人性善,相当于说鸵鸟有四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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