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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胧的天,显然无力分清黑白,放任着昼夜的私会。山林里习惯守时的傈僳村庄,这天却有些性急,仗着晨曦的势力,放肆的鸡鸣、狗吠提前唤醒了向来嗜睡的人们。村子与大山毗邻而居,绕村而生的林木于村子四周形成合围之势。高山、石崖、森林,珍藏着古老的月光和阳光,却看不到过往和未来,始终肃穆地斜在村子和天空之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村里的傈僳人,从林中取木,就地垒木,建起一座座木楞房。木楞房不大也不高,低小的木门,关上是一根缺失完整年轮的树干,开着才是进出岁月的房门。窄小的窗户似乎从来没有打开过,布满了大胆的蜘蛛网和羞怯的花草。身处山林之中的傈僳人,根本不需要窗户,也能把大千世界看个明白。三脚架下的火塘烧着草木和粮食,生生不息地照顾着房里房外所有人畜的饮食起居。
木楞房隐秘而低矮,近乎于天然,和山林中的岁月一模一样,唯一特殊之处是院子。每次赶集带回来的啤酒瓶,不管大小都被码放整齐,圈围出不大不小、不圆不方的一院野地,再开出两扇木柴编织而成栅栏的柴门,便也成了院子。院子的样子有些模棱两可:像是院子,又杂草丛生;像是野地,又画地割据着人造围栏。村庄周围尽是林木,却用啤酒瓶子围成院子,非常不可思议。可当这样雷同的院子,遍布整个村子时,又不觉得大惊小怪了。
村里这片坐落于白茫雪山东脉不大的山林,养育了世代居住于此的傈僳人。阿茸一家就住在这山林中的村子里,傈僳人喜欢住在山林之中,他们热爱并熟悉山林。住在山林之中,让他们感觉和朋友同居般亲切。
这天一早,阿茸和以往赶集的日子一样,醒得比平常早了不少,脑海里响亮的公鸡鸣叫和赶集日,不容许他赖床。刚一睡醒,阿茸就从叠放在床头的衣服中,拿出了他每次赶集都会穿的衣裤。这衣裤是阿茸在城里读大学的弟弟带给他的礼物,是他的赶集专用服。每次面对镜子穿那套衣裤,阿茸总会忍不住想,弟弟穿着如此束手束脚的衣服,是怎样读书写字的,一定浑身难受。穿着这样的衣裤,绝对是干不好活的,又怕弄脏又怕弄破,可转念一想,严丝合缝的衣裤约束出来的不苟言笑,应该就是城里人该有的端庄模样吧。哪像自己平常穿着宽松的衣服,从土里来,往土里去,根本不用担心衣裤的拘束,不懂得严肃。
穿好衣服,简单地洗漱,阿茸拿着混有酒糟、剩饭以及陈年存粮的鸡食盘,出门喂鸡,这是每天清晨的重要活计。何况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阿茸对于鸡群有所图谋,需要蹿个饭局。
刚来到院子,阿茸立刻被鸡群围得无法动弹,脚下怕踩着小鸡,手中的食盆亦找不到摆放的空间,只有那平日玉树临风的公鸡,昂首挺立,踱着方步,睥睨四周,远在集群之外,保持独有的矜持和尊严。当阿茸把食盆塞进鸡群中央时,才推搡着鸡群,占领了盛宴的主席,毫不客气地向着阿茸和鸡群捣头。看着大快朵颐的鸡群,阿茸心中暗暗盘算着该带哪一只鸡去集市换一天的饮食,好让自己酒足饭饱。母鸡不行,还要下蛋,有着更多的价值,小鸡不行,还需长大,没有太多的价格,只有那只长着红红的鸡冠、黑黑的羽毛、白白的爪子的公鸡,只会打鸣和抢食,既不会下蛋,也无需长大,最为适合。与此同时,阿茸的好朋友阿称,正在与阿茸家相邻的自家院子里,举着时高时低的斧子,有粗有细地劈着柴。飞旋的斧子,重重地砸下又轻巧地拔出,画出一个又一个力道十足的半圈。一根根木头还没来得及痛苦,牵扯出需要另加几斧子的连丝,就被迫接受了从木头到柴火的命运。不大一会儿的功夫,斧子还没有抡上几圈,四散飞溅的木头,从远至近,由近到远,没过了枕木,没有给斧子留下任何立锥之地。而枕木上的斧痕,堆积成了一道道皱纹,在乱木丛中绽放着似笑非笑的神情。仿佛仅有此般笑容,才能穿越乱木的遮掩,看透一些原本被刻意隐藏的秘密。拾掇劈好的木柴,归拢于铺好的牛皮绳上,捆扎成一担(一担没有精确的重量数值,用传统长度的牛皮绳,将柴火捆成恰好可以肩背,便是一担)叫上结伴的朋友,就可以去赶集了。
“阿茸……”阿称右手扶着阿茸家院墙,左手挂着捆着柴火的绳子,朝着阿茸家木楞房小窗高声喊道。“阿茸,走了,去赶集了。”先前高亢的声音,在最末的尾音,被背上的柴火压得有些有气无力,但依然足以响彻阿茸家不大的院子,吓着了院里的鸡群,鸡群胡乱分走。其中逃得最快最远的,当属那只漂亮的公鸡,它甚至逃出了院子之外,很快又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回到了院子。它奋力跳上了院墙,轻巧地溜回了母鸡和鸡食盆的旁边,低着头咯咯地叫着,仿佛是在向母鸡们解释方才自己抛妻弃子的行为是个冤枉的误会,自己只不过是刚好要到院外的田里,给母鸡抓几只新鲜的虫子。
“好呢,来了来了。”阿茸走出房门,看到阿称的背上背着一担栎柴,栎柴是集市上最受欢迎的柴火,炭火持续发热时间长。阿称正低头看着左手里的手机,牵着绳子的另一只手,伸出笨拙的无名指,以极不自然的弯曲上下滑动着手机屏幕,又间断发出微笑、大笑,像是中了某种可怕的巫毒诅咒。那是自从村里普及了智能手机后,所有人都被瞬间传染的疾病。那种奇病怪疾,曾一度被村里的老人们视为世风日下的直接证据,直到他们也掌握了便捷的科技之后,才认定那是新时代的一种神迹。何况当所有人都患上了相同的疾病时,按照人类世界的常识,病也就不能称之为病了。
阿称和阿茸是最好的朋友。两家相邻而居,两人年岁相同,从掏鸟窝、偷水果一起长大。他们的关系,他们同时上学,同时又因是长子,初中毕业后两人同时放弃了学业,协助父母供自己的弟妹读书。后来又曾同时去城市里打工,最后又同时回到家中务农。他们的人生像是火车轨道的两边,似乎从出生开始就被牢牢按在了地上,有了明确的方向,从未遭遇过任何意外的惊喜,仅仅只在每一次的赶集时,才会有一些例外的遭遇。赶集是他们简单的生活中,唯一一项较为复杂的事务,但复杂程度又刚好没有超出他们能够认知的范围。
他们和所有傈僳族一样爱上了喝酒,过上了和酒一样简单方便且容易快乐的生活。他们的名字取自河谷里藏族人姓名的简称,如阿茸是鲁茸的简称和昵称,阿称是吉称的简称和昵称。只是他们毫不在意,乐在其中。
他们和自己的民族一样,秉持着游猎民族特有的轻装上阵的习俗,喜欢在山里简单自在地生活,像是历经世间繁华之后,隐居于山中的世外高人。目前两人最大的喜好和事业,便是每月逢十那三天去往山下的小镇赶集,卖一只鸡、一担柴、一篮山货,买一瓶啤酒、几碗食物,还有几瓶白酒。
“他们来了吗?”阿茸还未走到栅栏跟前,话音前一步越过了栅栏。“余海山他们几个已经来了,在村口的核桃树下等着我们呢。”阿称看了一眼阿茸答道,顺手滑动了一下手机,同时瞄了一眼社交软件的最新讯息。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得所有人都学会了一心二用,边看手机,边做其他的事。村里的老人们边骂村里的年轻人,边骂手机里的年轻人,村里女人边干农活,边用美颜软件上传自己都觉得过分美丽的照片,村里的男人,边害怕自己的妻子拍了太多的照片,边欣赏他人老婆的照片,村里的孩子边简单地吃饭,边玩着复杂的网络游戏。说到底阿称的一心二用不算高超,谣传村里有更厉害的人,曾用一部手机同时谈着四五场恋爱,引发了一场涉及七八个男女的群架,殃及到乡民政干事。
“阿木她们还没有来,不过应该快了。”阿称继续说道。他们很关心阿木及其同伴,是否会和他们结伴而行,那关系到他们赶集的主要乐趣,说到底他们自己只是赶集人群里的配角或观众,他们不希望同行中缺席“领衔主演”的余海山和阿木。若是赶集途中不能听到余海山讲话,不能看到阿木走路,他们宁愿不去赶集。
“那我们也走吧”话还没有说完,阿茸一把抓住了院子里游离于鸡群和栅栏之间的公鸡,夹在了腋窝下,并顺手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条棉绳,紧紧绑住了公鸡沾着泥土和鸡屎的双爪。娴熟的抓鸡和绑鸡都在瞬间完成,没有多余的动作。可惜了公鸡那一副叫天的好嗓子和一双刨地的好腿,竟没能够嚎上几声,跑上几圈。
2
临近村口,猛然听见一阵阵清脆的话语从密集的核桃林中涌出,扑向曲折的村道。那声响如同风雨般无孔不入,当然也窜进了阿茸俩人的耳中。这让他们的期待得到了慰藉,“有一次我带团,几个欧洲来的老外……”余海山正在背着柴、抱着鸡、挎着篮子的人群中高声讲着什么,音量高到似乎是扯着脖子喊。他的话以傈僳语为主,期间夹杂着几个谁都听过的藏语、汉语词汇。余海山到底又讲了什么新奇的故事,待到阿茸俩人走近时已无从知晓,不过从听众满足的神情判断,故事显然以圆满的大结局收尾。
“你们一个背柴,一个抱鸡,到底累不累?脏不脏?哪像我,挎个篮子,轻松干净。”见到阿茸俩人,余海山微笑调侃,说完便看看阿茸俩人,转头又看看捧腹大笑的人群。笑容映衬下的眼睛,在黯淡的树荫下放射出满月般的亮光。被余海山炸出笑声的人群,似乎都忽视了大部分人也都背柴、抱鸡赶集的事实,仿佛背柴、抱鸡赶集是天底下最滑稽可笑的糗事。“阿称,你是要去挖洋芋吗? 穿的还是昨天挖洋芋的衣服。”余海山趁热追加了一次针对阿称的嘲讽,再次点燃了人群的笑声,顺便撬开了阿称嘟囔不清的嘴。
余海山,村里第一批冒险闯荡城市的人,至今还游荡在城市和农村间,像只不愿安定的猫。早在十多年前,他跟着父亲种田,过后揣着挖贝母卖的三百块钱,搭上来村里收废铁的货车跑去了城市。套用一句藏族俗语,余海山是个能自己找到饭辙的人,他脑子快、脸皮厚。收废铁的货车还没有开出村子,他就已然想好了在城里落脚的办法,他打定主意,要请求货车司机一定想办法,帮助自己解决吃住,实在不行,他打算好了要赖在货车上不下来,逼迫货车司机帮助自己。不要脸终究是最坏的打算,涉及到生存才能耍赖皮。故而当车子一到城里的废铁收购站,余海山第一时间跳下了货车,主动帮忙卸货、分拣货物,忙得像个收购站的正式员工。因此当他央求收购站老板帮忙找个工作时,轻松得到了走街串巷收废旧电器的工作。
刚解决了城里的温饱问题,余海山就发现收购废旧电器不是一个体面的工作,城里人都招呼他“喂,收废品的”。但他没有因此羞愧,认为谋生不丢面子,反而挖掘出了工作的优势。收废品能接触不同行业丢垃圾的人,毕竟垃圾不存在行业壁垒,从与人协商废品的价格,他学会了汉语和藏语,获悉了本地刚兴起的旅游业极度缺少导游的信息。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余海山以远超市场价格的价钱,购买了一位退休老人的旧彩电,从而得到了老人推荐的到旅行社工作的机会。面对收购站老板的责骂,余海山有自己的理由,那是本地最早一批彩电,具有文物价值,高价购买必然不会吃亏,全然不顾老板的指责:“收购站只收旧物,不收文物,你买来的文物,我能卖出去吗?”
余海山结算了收购站七个月工资,用其中六个月工资支付了导游培训费,仅用一周的时间,脱掉了“喂,收废品的”身份,成了一名精通汉、藏、傈僳三种语言的滇藏线“藏族”导游,给自己取了个“傈僳扎西”的藏名。
从“收废品”的到导游,余海山实现了行业跃级,但他没有就此满足,他不甘于自己只是普通的导游,普通的导游最多是向导和推销员。他致力于带给游客文化体验,利用经常出入名胜古迹、文物建筑的机会,学习了大量的藏民族文化,比一般藏族人还要像个藏族人。
尽管他的文化修养停留于“导游文化”的层面,甚至有玄化、艳化文化的嫌疑,但不影响他高价兜售文化的效益,他能使游客怀着崇高的敬意,大方地消费文化:买几串未开光的佛珠和几只“也可以装茶叶”的香炉。他不认为自己糟蹋了文化,他无视本地文化学者关于“导游文化在异化民族文化”的抨击。
余海山逐渐成了本地最知名的导游,甚至有旅客指名要他当自己的导游。有句明显肉麻的吹捧,足以证明当时他在导游行业的巨大成功:“我们不是慕名景点来的,而是倾慕导游来的。”
几年的时间很快,本地的旅游业经历了短短的资本原始积累后,实现了产业转型。转型最先淘汰了一大批导游,而余海山,或者说“傈僳扎西”,依靠自己文化导游的名头,经受住了行业改革的挑战,受聘于城里最大的旅行社。要不是旅行社的老板是个憨包,把好好的旅行社经营破产了,余海山现在也不会待在村里。
当然,上述余海山城里的工作经历,来自余海山的一面之词,只出现于余海山自己讲述的故事里,却深得阿茸等全村毛头小子的信任。阿茸不想分析余海山故事的真伪,久居山中,没人教会他辨别真伪。阿茸愿意相信余海山是城里的知名导游,更相信此时留在村里的余海山,正如他自己所说,是在等待城里某个想发大财的旅行社老板亲自到村里,再三恳请他出山。
余海山城里的事业令阿茸崇拜,但相比之下,阿茸更羡慕余海山的爱情故事。听余海山说,他谈过、甩过几个漂亮的女孩,其中几个要死要活都要嫁给他的女孩,她们不仅容貌姣好,而且身材婀娜。至于恋爱的细节,余海山没有告诉阿茸,阿茸也无法想象,他没有谈恋爱的经验。
不管余海山的爱情故事多么精彩,现实是余海山还未婚。他年近二十五岁(据有心人粗略统计,余海山介绍自己二十五岁,至少有五年),被村里老人批评为新一代的老光棍,对此余海山有自己的辩解,他称自己是单身贵族。唯有这点阿茸不认同余海山,他拒绝认同余海山是贵族,虽然他从未见识过贵族,他不相信贵族讨不到老婆。他联想到了村里醉醺醺、脏兮兮的光棍们,他们明显不是贵族。
等到阿茸俩人融入人群,余海山还在讲着故事。阿茸看着余海山讲故事时额上高高隆起的眉毛,嘴角深深塌陷的笑纹,不经意间把注意力放在了他随故事不断摇摆,挣脱了发胶束缚上下翻飞的头发上,似乎是在肯定着故事的真实性,或者是在赞许余海山讲故事的高明手段。以往余海山的故事情节过于令人神往,包括阿茸在内的听众,从没有人仔细端详过余海山的长相,今天不同,稍稍迟到的阿茸站在外围,已经演绎过半的故事抓不住他的心思,索性远观起了余海山的长相。
余海山,中分的发型,脚下的尖头皮鞋抹着城里带来的油膏,方方正正的脸,偏偏平平缺少棱角,算不上俊美,算不得丑陋。短小粗壮的脖子,藏在浓密的头发之下,掩在胡子拉碴的下巴之后,前后都难觅踪迹,肤色黑得不像城里人,白得不像乡下人。身高刚好欠身能从木楞房小门顺畅走出。那种介于青年和中年之间,享受过城市繁荣和乡村清闲的人所独有的肥胖,暗藏着未来消瘦或进一步肥胖的可能性。引用村里老人们的独到形容:余海山胖得像头猪,精得像只猴,他的肥胖都比一般人胖得聪明。阿茸认可这种说法并判断自己永远长不成那种肥胖。但他仍有一个疑问,他不知道余海山算不算得上精明,村里精明的人太少了,历史上更少,缺少一个可以比对的模板。他唯一可以确定,余海山的确比他们大多数人要聪明一些,可聪明不一定等同于精明。
阿茸无意纠结于此,他想要观察余海山的穿着和挖洋芋的衣服有什么区别。阿茸想从余海山身上学习的东西太多,自然也包括穿着打扮。阿茸秉持着虚心学习的态度,细致研究起了余海山的穿着。棕红的休闲西服和蓝白的牛仔裤,裹着臃肿的身体和圆鼓的肚腩,肿胀得像充满气体的气球。西服上衣口袋里插着的红色方巾,红色三角形的造型,像一只为尴尬伸出的舌头,紧贴胸腔的蓝白格子衬衣,让阿茸很是担忧,担心稍不注意紧绷的扣子会被扯落。他关心起了余海山的呼吸节奏,希望不要大起大落,要是余海山不再呼吸就更好了,那他就永远不用再担心扣子会掉了。
“上一次赶集,你们喝了多少,我是差不多喝了两箱啤酒。”余海山吹嘘自己酒量的话语,将阿茸的思绪引到了自己酒量上。阿茸不清楚自己的酒量,他喜欢喝酒,可他从未喝到烂醉如泥。阿茸对自己的酒量充满了好奇,他预感自己说不定可以依靠酒量,争取当一回余海山般的传奇人物,两箱啤酒肯定喝不倒自己。
“喝酒最重要的是品酒,要是喝得像水牛一样,那喝酒还能有什么意思啊。”当有人提出能喝和自己同等数量的酒时,余海山愣了一下,然后迅速将话题从酒量硬生生带到了品酒。“不管什么酒,学会品酒最重要,不是什么酒,都可以倒进嘴里的。”余海山一向能给村里小伙子们科普新鲜的知识。“红酒,你们没人喝过红酒吧。”余海山以极低音量确定人群中没人喝过红酒后,高声开始讲起了喝红酒的方法。“红酒就是葡萄酒,是国外传来的洋酒,一般都很贵。”余海山首先推出了红酒洋气的出身和昂贵的身价。“喝红酒,尤其是名牌红酒,要分四个步骤: 观色,看红酒澄清度和光泽;摇杯,轻轻地摇晃酒杯;闻香,闻一闻红酒;品尝,轻轻抿一小口,让酒在口中停留几秒然后吞下,千万不能一口闷。”听了余海山的介绍,阿茸原本想要尝试红酒的想法瞬间消失了,他不喜欢这么复杂繁琐的事物,他是个简单的人,喜欢做简单的事。
“还有一点很重要,喝红酒之前,一定要先闻闻瓶塞,不然人家就会认定你是乡巴佬。”当余海山向人群强调喝红酒一个容易忽略的重要环节时,人群被远处传来的笑声吸引过去了。笑声来自另一个人群,以阿木为首的女孩们。
原先入迷于余海山故事的人们,这会儿正看着、听着不断靠近的女孩们,不敢有分秒的分神,似乎在短暂的时光内,也能抓住许多美好。就连余海山,也是静静地站着,呆呆地看着,他头上不再摇摆的中分发型,像一张掉光牙齿的大嘴,空洞地张着。
“你们还没有走吗?”阿木每次都这么问,尽管她早就私下反复演练过自己的隆重出场,笑容、语态、走姿。“走吧,我们一起走吧。”阿木看着人群,言语里同时透着威严和亲切。她的话语并不像询问,反而像一个志在开创太平盛世的女王,在向誓死忠诚的战士下达开赴前线英勇就义的命令。那扫视人群的眼神,有着极宽的焦点,只看人群,不看个人。既像是一个王者,在检阅和慰问捍卫自己江山的无敌之师,又像是一位普度众生的尊者,期望将恩惠平均赐给自己的信徒。
然而隐没于人群里的所有人,都觉着阿木看的是自己,问的是自己,似乎独得恩宠的也只有自己。“好呢!走咯……”人群高低粗细不同的声音,异口同声地应答着,并争先恐后纷纷动身。由此就形成一道奇观,阿木身后整齐跟随着一群青年,像一队奔袭敌军大营的军队,极有秩序地行进。不了解内情的人,看到如此井然有序的队伍,难免会怀疑他们是要去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3
拖家带口的中老年开车赶集,孤家寡人的中老年骑车赶场,而向来喜欢赶时髦的年轻人,却固守着传承久远的走山路赶集的传统,他们认为乘坐交通工具,或是沿着公路行走,会缩短赶集的路程,会导致某些需要慢工细活的事件无法如愿发生,会遗漏掉赶集路途中男孩追随女孩,女孩被男孩追随的美好。这种美好自古就有,每一代赶集人都曾在自己的青春里经历过。
年轻人走路赶集,得到了全村人的支持,包括从来看不惯年轻人的老人们,他们倒不是要维护赶集的传统,他们只是希望走路赶集,能解决村里当前越来越多光棍的困境。他们老了,对老旧感到厌烦,只有新生儿的降生,才能使他们感到生命的新鲜活力。
山路,自村里修通公路以后,早已被村民弃之不用,如今只有牧羊人、野兔和赶集的年轻人偶尔路过。路上落满了碎石子,路边长满了不知名的花草。
今天和往常一样,阿茸等人走山路去赶集。阿茸一行跟着余海山,有的背着栎柴,有的抱着土鸡,有的挎着装满各类山珍的竹篮,不远不近地随着以阿木为首款款而行的女孩们,迈动着些许急切的步伐,又刻意地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们蜿蜒在集市和山村之间,独享着专属于年轻人的安静。
阿茸很享受走山路的感觉,崎岖不平的山路和随之起伏不定的心情,不会令他疲倦。路上他可欣赏眼前的女孩们,还有女孩们走过的风景,红花绿叶点缀着女孩们的美丽,女孩们的青春又在映衬着天地草木的优美。
阿茸走山路赶集,还有一个隐秘而人尽皆知的终极目标,他期望在山路上找到爱情,这也是所有走山路的年轻男女的目标。当年,阿茸的父母,就是在赶集的山路上相爱,之后才生下了阿茸及其弟弟。阿茸曾听父亲说起过他们的爱情:当时赶集路上突遇两只求偶的兔子打架,阻挡了赶集的队伍,不得不停下来的人群集中在了一起。原本保持着一定距离的男女,一起观赏兔子的求偶,就在围观的间隙,母亲用眼神确认了他们的爱情。受父母故事的影响,每次赶集走山路,阿茸都十分注意是否有求偶的兔子,或是认定的眼神。可他一直都没能遇到兔子,只得暗中多次咒骂猎人。现在兔子的数量少了,更不敢在人前求偶了。
“有一次,我带几个游客到城里的‘唯有饮者酒吧’去喝酒。”余海山像一个称职的吟游诗人,为了旅途不至太枯燥,赶集路途刚刚启程,就提起了会引人倾听的话题。“那里有各式各样的啤酒,就是没有我们农村经常喝的大理啤酒和澜沧江啤酒。我们点了一箱德国进口的黑啤酒,又贵又好喝。”余海山说道,声音高了很多,似乎是想让更多的人听见。“哦,对了!还有卡瓦格博啤酒,说是本地特产啤酒,也是非常好喝,就是贵得有点离谱。”余海山一边说,一边又不时看向走在前面的女孩们,并随着向前飘散的话语,不自觉地加快了脚步,似乎是想要把自己的话语,清晰地传到前面的队伍中。
阿茸其实不太喜欢听余海山讲喝酒的故事,作为一个傈僳族人,爱酒、喝酒以及醉酒,这事清淡得像清澈的珠巴洛河,长久得像高耸的白茫雪山,和生活一样平淡日常,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奇异之处。相比于美酒的平凡,故事里那些或美、或艳、或喜、或悲的美女才是阿茸的最爱,那些生死相依、生离死别的爱情才是他向往的。
阿茸向往爱情,却被青春懵懂的纯真羞涩所拖累,不敢追求爱情,只是傻等着认定的眼神,而且迷信眼神会排除万难主动找到他。有时候在难眠的夜里,他曾想象过自己深受广大女孩喜欢,和所有他认为漂亮的女孩谈情说爱,甚至谈到了白头偕老、儿孙满堂。他也曾听从村里前辈大哥们的建议,在枕头下压过一枝桃花,听说这样可以梦见自己未来的情人。可是这几年长期的实践,只收获一个事与愿违的结果,证明了桃花并没有如此功效。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所摘桃花的颜色不对,或是他压桃花的方法有误,影响了桃花的功能,总之他未能梦到情人。不过他并不是不做梦,他曾在梦里,真切地感受过自己的爱情,他看不清梦中情人的面貌,但他的确和梦中情人发生了肌肤之亲。
阿茸喜欢爱情故事,这绝对不能算是低级的情趣。古往今来,哪一个男人没幻想过一个贤惠知性、美丽性感的女人仅仅只对自己放荡,即使是经常感叹他人堕落的君子们谁不是荒唐的酒色之徒。
阿茸也不能免俗,他自从第一次感觉阿木很美以后,就没有停止过对爱情的幻想。他用幻想来弥补现实的缺失,幻想自己牵着阿木的手,穿过了全村人羡慕的目光。但幻想却加重了现实的空虚,他确定自己的手,还没沾过任何异性的手。他的渴望长期处于饥渴当中,他中了爱情的剧毒,需要用余海山的爱情故事,充当止痛的药,缓解自己渴望爱情的症状。要想说清楚,青春期独有的对爱情的微妙心理,可以用围绕阿木的明暗两条线窥出端倪。暗里,阿木已经是全村大部分男性明媒正娶的妻子。明里,阿木被人表白的记录在年轻女孩中最少,几乎趋近于零值,和她又胖又黑的闺蜜相当。
阿茸没有等待太久。“城里的女孩可不跟农村的女孩一样”余海山的话题终于转到了阿茸期盼的,“她们长得不一定美丽,穿得却一定漂亮。她们不怕和男孩一起喝酒说话。”说着余海山咽了一下口水,好像是为了自己此刻不在城里和城里女孩喝酒而愤愤不平,或是一想到城里的女孩就有些口干舌燥。“城里女孩还主动追求男孩呢,这在村里,你们谁见过。”余海山说着,又稍稍加快了脚步。似乎是想要把“女孩可以追求男孩”的最新知识,传授给前面的女孩们。
阿茸不熟悉城里的女孩,当年他在城里打工时,没敢细看城里女孩白花花的大腿,和嘀嗒作响的高跟鞋,不敢冒然判断城里女孩到底美不美。在他眼里阿木是最美的,如果这世上真有仙女的话,也应该就是阿木的样子。此时阿茸心中还产生了一个希望,期盼阿木等女孩,能够及时学习刚才余海山重点普及的知识。
话说半截,余海山伸手插入西服上衣内兜里,似乎是想要掏出什么东西,又似乎是害怕顺带着摸出什么他不想示人的东西。寻摸了好一阵子,才从西服内兜里掏出了两包烟,一包还未拆封的香烟和一包已经抽掉一半的香烟。阿茸不会抽烟,但他认识那只剩半包的香烟,与他父亲和村里人日常抽的香烟同属一个品牌。不用多想,那包未拆封的香烟定是个昂贵的高档货。余海山总会有很多城里带来的高档货,仿佛他回村就能带回城市的昂贵。
余海山可能是觉得凡是烟鬼都应该知道那烟的昂贵,并没有像以往一样,详细介绍自己高档用品的昂贵之处。对此阿茸有些遗憾,他本来很想了解那烟是什么名牌,多少钱。
余海山拆开那包阿茸从未见过的香烟,分发给众人时,阿茸不觉也接了一支,他闻了闻,揉了揉,觉得和父亲刺鼻的烟味并无区别,也就夹在了耳朵上。他不想抽烟,但有那么一丝虚荣,认为耳朵上夹根昂贵的香烟,能够增加自己没有的贵气。可没走几步耳朵上的烟就掉落了下来,顷刻隐进了企图藏匿白色野花的绿草丛中。阿茸没有停下来弯腰去捡,目前的他愿意接受自己的耳朵还夹不紧名牌香烟的现实。
“有一次,我们旅行接待了几个空姐和几个秃头油肚的航空公司老总,空姐真的很漂亮……”余海山猛吸一口烟说道,稍稍沉吟,停顿拉得有些漫长。点烟、吸烟、讨论香烟品质的人群,闻言便在霎时间变得屏息凝气,就连原来在人群中上蹿下跳的烟雾,也都有些滞凝。唯有不会抽烟的阿茸稍微清醒,看着夹在余海山指间的香烟,兀自在吞云吐雾,他不禁担心起不断变短的烟头,会在不经意间烫了余海山的手指,让故事在最激动人心的桥段戛然而止。“哈哈哈……”余海山的故事还没出口,人群又被女孩们的笑声所吸引。诚然,不管什么事情,都不可能有女孩们的一举一动更扣人心弦,更引人注意了。
阿茸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喜欢女孩们的笑。他觉得女孩们的笑容像一场春雨,落在平静的水面,点出一圈圈水纹,在他心里画出了最美的画。他就是这样单纯地喜欢着女孩们,如同喜欢春雨。可是阿茸不知道的是,人的单纯和年轻的岁月一样短暂,不需要几年,女孩们的美丽和他喜欢女孩们的美丽心情,注定都会蒙上尘世和岁月的不堪。
阿茸看着走在前面的女孩们,一双双修长的腿、一团团丰腴的臀、一条条乌黑的辫,让阿茸感觉自己心跳的速度和脸上的温度都有些不太正常了。
阿茸已经失去了听余海山讲故事的兴趣。迷迷糊糊当中,只是零碎地听见了余海山的话语,说他为了在城里寻觅爱情,曾经在床上、车里、窗边,甚至是在野地里干过的傻事。说他为了在城里赚得大钱,曾在黑夜、白天干过的苦差。
阿茸只是跟着前面的女孩们,像极了一只被招去的蜂,引去的蝶,混在人群当中独自前行,也不知六神无主的脚步,是如何支撑着,走完一程又一程的山路。若是有稍微的脱轨,阿茸极有可能会被阿木等人的身影迷惑,而迷失在短短的山路上,无法找到自己和前往的方向。
不知过了多久,女孩们走进集市熙熙攘攘的人群,像山上清澈的泉水汇进山下浑浊的江水一样,瞬间被隐没,阿茸方才如梦初醒。阿茸急着要去集市上找一个大方的买主和另一个大方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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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街,金沙江河谷里拖顶坝子独有的集市,每逢10号、20号、30号,来自金沙江对岸书安、白茫雪山深处霞若以及拖顶乡河谷上下的人,都聚拢到十街集市,卖些物件,买些东西。其中以世居河谷的藏族人和世居山林的傈僳人为主,还有慕名而来凑热闹的其他乡镇、其他民族的人。
没人知道十街是如何形成的,就是自诩十街“老人”的阿茸也不清楚。阿茸可算得上是十街的“老人”,因为据阿茸父母所讲,早在满月之时,阿茸就已子承父业赶了第一次十街,积年累月地细细算来,如今悄然已过去了近二十个春秋。连阿茸的父母也不知道十街的形成过程,他们只记得第一次赶集,是在某一年农忙后的夏天,那时十街还没有解渴的啤酒。
民间对于十街形成的探究,大致和阿茸父子相同,处于一种无所谓且不知道的态度。官方层面又恰恰相反,近年成功打造了文化县品牌,闻名于周边县市的县文体广电局,不能轻易放弃本辖区内的任何文化要素,曾组织非遗专家专题研究过十街,旨在解决十街的出身,希望通过非遗项目的响亮身份提升十街的名气。可研究十街是一项艰苦的工程。首先是缺少文献资料,十街的市井未能在书写帝王将相的历史中争取到只言片语。其次是缺乏传说,这很令人意外,通常民间习俗大多流传着版本众多的传说,十街却恰恰没有。也许是过往的古人,太过沉迷于十街本身,忘了讲,总之找不到十街的现存传说。研究只得出了一个大概能说服大多人的学术结论:兴起于吐蕃帝国东扩征程,列国分立时期,政教合一时代都有流传,曾一度中断,改革开放后又得到复兴,并延续至今。
可能是为了弥补专业研究的不足,专家组额外还对十街的形成做了个颇具文学色彩的猜测。十街形成的时期,必定是个有趣的时代:那时的人们不太严肃,愿意为简单的快乐组织大规模的交流。山林和河谷之间没有界线,猎人和农民熟悉对方的需求。而发明十街热闹的人,必定是百无聊赖的人,有闲的人才有时间奇思妙想。
平心而论,阿茸等身处十街的人,其实并不关心十街的来源。关注十街历史是文化学者和文化行政部门的责任,他们更热衷于享受十街的现状,赞赏目前十街一切都恰到好处,又不完美无缺。
他们对十街的争议,集中在一些小缺憾,尤其对十街相沿成习的赶集日期颇有微词。有人认为十街极不公平,坚信凡事不患寡而患不均,逢十赶集,对于原本就短小的二月极为不公,说得严重点,甚至是一种公然欺软怕硬的赤裸裸的亏待。也有人认为十街极为吝啬,以为逢十开市,每月只有仅仅三次屈指可数的热闹,剩余了每月不可胜数的冷清。这方面,热爱十街热闹的人,和依靠十街发家致富的人,形成了统一的意见,他们希望十街天天都有,好让他们挣更多的钱,让别人花更多的钱。尤其是临街店铺的老板们,臆想十街是矿藏,暗暗产生了竭泽而渔的冲动。
当然,曾有人试图解决问题。相信现代科学成果的人,提议取法于当代文明,推行逢周日赶集,如此每月至少可以增加一次赶集数量,只可惜赶集的农民明显不懂周末休息的道理。信仰传统经验的人,提议取经于古代智慧,采取藏历或农历代替现行的公历,可藏历和农历复杂的计算方法,超乎了企图简单解决问题的人的想象。最终提议都不了了之,仅停留在口头评议的层面。
阿茸无意参与过去的是非和未来的争议,爱屋及乌的他,爱十街,也爱十街的不公和吝啬:有意义的人群,有意义的买卖,有意义的街市,甚至是那些摊位的摆放和货品的陈列,都是那么别开生面的一片狼藉和井然有序,多么有意义!
刚到集市,阿茸就拉着阿称,与其他伙伴默契地分开,奔向了自己的目的地。集市上他们暂时不需要余海山的故事,因为集市里他们自己就是故事。
阿茸像一条油滑的江鱼,游出了一条曲径,找到专属自己的上岸码头—“卓玛面馆”。与所有的傈僳赶集人一样,作为卖鸡卖柴的临时生意人,阿茸有着自己做生意的领地。人行道旁“卓玛面馆”门前的台阶,是阿茸每次赶集的生意场。整齐摆好乱动的土鸡,散乱的栎柴,阿茸和阿称坐在了人来人往的人行道,不理会行人在身边踩了许多绕圈的脚印。
刚一坐下来,阿茸和阿称之间没有太多的交流,各自从兜里拿出手机。手机已自动连上了村里还没有全面普及的wifi 网络,“卓玛面馆”wifi 信号熟人列表里保存有他们的手机号。当初阿茸俩人首次输入 wifi 密码时,“卓玛面馆”wifi 熟人列表不过半个屏幕。
其实他们无心玩手机,没人想撇开集市玩手机,那多么没有意思。手机里的奇闻怪事可能有假,而眼前的集市却是真实发生着。他们只是心不在焉地滑了滑手机,边在手机无聊的资讯中走马观花,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货物卖出之后的计划,无外乎美食和美酒。说实话他们没有商量计划必要,那些计划里的事项,都是他们每次赶集自然会做的事,提出来不过是想要相互再确认一下。
他们明白集市运转的规律,叫卖的、询价的、讲价的,都是有摊位、有店面的生意人。他们只是来挣赶集花销的赶集人,不属于生意人的范畴。他们货物有着约定俗成的价格,不存在明码标价及其背后的讨价还价。他们的买主,不是没事逛街的闲人,大多是专门购置家庭日常生活物资的人。他们不着急,他们有足够的时间等待顾客。他们又很着急,迫不及待想要响应集市的召唤。
街对面的理发店,播放着时下最动人心魄的歌曲,在集市鼎沸的人声里,抽离出刺耳又含糊不清的旋律。店门口站着两个妙龄女郎,一个身着黑色皮短裙、白色衬衣,一个身穿浅蓝色紧身牛仔裤、红白格子衬衣。两双比三寸金莲大不了许多的小脚,一双踩着黑色的高跟鞋,另一双也踩着白色的高跟鞋,高高地玉立在阿茸随音乐澎湃的心潮上,每挪动一步都能激起更为汹涌的波涛。此时的阿茸大概也想剪一个和余海山一样的发型。突然一股巨大响声从远处传来,湮没了喧哗的集市。那声响来自远处的广场,那个广场四周围成集市上最时髦的消遣场所,有商品琳琅满目的超市,有装饰豪华的酒店,还有酒吧、台球厅、服装店等。那里是向往时尚的年轻人常去玩耍的地方,阿茸俩人却很少光顾。他们曾在那里见过有人卖一颗颗拴着丝带的苹果,那使他们质疑时尚,他们认为苹果不值得拴上丝带,更不值当以颗计算,他们村里落到地里的苹果都是整筐喂猪的。
就在此刻,余海山正在台球厅里谈笑风生,奋力挥杆打进了台球桌上最后一颗黑球,顺手从靠门口的左边底袋掏出了一叠钱,紧紧捏在手掌中,悄悄地塞进了裤兜。阿木正在服装店试穿新衣,一条紧身牛仔裤凹凸有致地在镜子前转来转去。
阿茸俩人听到的声音,来自广场上商家促销活动的歌舞演艺,店家在门口搭了一个又小又高的舞台。舞台上几个浓妆艳抹且不好看的女孩,正跳着机械造作的舞蹈,如同一个个树桩杵在舞台。播放着的音乐嘈杂刺耳。此类音乐的作曲者,仿佛是在屠宰场学的乐理,所做的曲子,既无传统藏族音乐的旋律美,也缺现代流行音乐的节奏感。
“老板,这个多少钱?”阿茸俩人看见不管男女老少,总在大小摊位前那样问道。也不知道是否真的想要购买货物,还是只随口问问。张口就说道:“太贵了嘛,便宜一点嘛。”“朋友,便宜不了了,这是最低价格了,成本价,我是亏本大甩卖,主要是要交个朋友嘛。”老板们总是约好了似地如此回答,仿佛他们的生意与金钱无关,做生意的目的只是广交朋友,挣钱盈利倒是其次。“那也太贵了吧,再便宜一点。老板,你再让一点,我再加一点,怎么样?”“朋友,说实在的以这个价格,我是真的亏本了,既然我们交了朋友,我就再吃亏一点卖给你。”“这次我就忍痛高价买了,照顾朋友的生意嘛,下次就轮到你照顾我了。”生意最终以朋友双方都吃亏的方式达成交易,好像生而为人,涉及到买卖总是难免要吃些亏似的。
“小伙子,你们的鸡和柴卖给我吧。”正当阿茸饶有兴趣地看着眼前的价格大战时,被一句话拉回到了自己还在等待交易的生意上。那句话虽然轻柔,但字字清晰,突破了集市的嘈杂,立刻扑进了阿茸挤满声音的耳朵。“小伙子,我想要你们的鸡和柴,不知道可不可以。”老人又轻柔地问道,说话声音如微风细雨般温润,却可以清楚感知到像是滴滴答答的音符在跳跃。还没有等阿茸回答,眼前右手摇着手持转经筒,左手拨着念珠的藏族老人,用左手递过来了一张百元钞票,嘴里仍是念念有词。
老人没有其他多余的动作,轻巧地挺着岁月累积的身姿,如同一棵老树般站在集市人流的岸边,任凭人流再三波及到自己的根茎,也依然深深扎着坚决独立的盘根。老人没有其他多余的话语,一字一句地念诵着咒语,一颗一粒地拨动着念珠。阿茸看着眼前的老人,老人是那么的平和,仿佛从未真实地存在于人世间一样。
“好的好的,爷爷,鸡和柴就卖给您了。”阿茸双手捧过了钱,立马答应了交易,没有询问柴火主人阿称的任何意见。当然他用不着多此一举,赶集的傈僳人的临时生意,没有“太贵了,便宜一点”的一套说辞,更用不着称斤论两的斤斤计较。买卖双方总是以大家觉着都不吃亏的固定价格交易。那是一个很悠久的传统,可能比十街本身的历史还要古老。
看着跟在老人身后的青年背起栎柴,抱好土鸡,阿茸和阿称短暂的生意生涯也就到此为止,而挥金如土的较为漫长的享乐之旅也就开始。只是阿茸养了几年的大公鸡如今要与他阴阳两隔了,却不能亲自品尝那熊熊栎柴烈火烧出的鲜美鸡汤,依稀之间有丁点的可惜。可再一想,他为鸡和柴的归宿感到安心。阿茸想象出了一个画面:温和的老人,用温火烧着柴,用温水煮着鸡,将鸡和柴如同本身从未在世上存在过一般带离了世界,毫无痛苦。
5
傈僳人,喜欢喝酒,就像有些人喜欢油油的酥油茶,有些人喜欢苦苦的咖啡一样,没有什么可说道的新奇之处。
不清楚阿茸等傈僳人,怎么看待本民族好酒习俗。想来依照阿茸的个性,必定懒于思考出自己独到的看法。若是借鉴民俗研究领域的窍门,将生产生活与民俗看作互为因果的研究方法,应该将饮酒算作是傈僳人的生产方式。试想某位过着游猎生活的傈僳族祖先,不分昼夜地穿行于崇山峻岭之间,潜伏于乱石密林之中,等待伏击过路的猎物。在长期的不管昼夜、不顾阴晴的狩猎中,为驱赶森林的潮湿和夜宿的寒冷,他需要不时地饮用随身携带的烈酒。
如今打猎已不再是生产方式了,喝酒的习俗却完整地保留了下来。阿茸和阿称喜欢喝酒,尤其喜欢在集市上喝酒。他们花出的第一笔钱,就是在离得最近的卖酒的地方。不管是超市、小卖部,还是地摊,每人买上一瓶啤酒,一口咬开瓶盖,再将挂在嘴角的瓶盖吐到地上,一口闷掉整瓶的啤酒,不留点点滴滴。
他们甚至不去查看瓶盖内是否有“再来一瓶”之类的惊喜。一瓶啤酒,只是他们后续品尝更多白酒的“酒引子”或“开胃小酒”。他们不会因小失大,浪费时间检查自己是否中奖,浪费精力去兑换奖品。就算他们有心思去兑奖,双手都拿着酒瓶,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不像话了,那是酒鬼的作风。爱酒的人,珍惜喝酒的声誉,最讨厌的便是酒鬼,酒鬼败坏了酒德,连累了爱酒人的声誉。
喝干整瓶啤酒,不过是一口气的事。至于如何处置空瓶子,阿茸俩人打算沿袭传统。他们预算过还要喝几瓶白酒,而卖白酒的店铺不卖盛酒的器皿,是传统的做法,需要自带空瓶。再说,除去保留空啤酒瓶子盛放白酒的实际用途,空啤酒瓶子对赶集的傈僳人,还有着更富深意的用处。
不丢弃空啤酒瓶,还和阿茸从小的教养有关,凡物凡人都有用处,是阿茸小时候最先懂得的大道理。那时他本来打算淘汰旧玩具,却被讲理的父亲拦了下来,没过多久阿茸的弟弟就出生了,留存的玩具又派上了用场。
在阿茸成长的过程中,从父母节俭过日子,珍惜人情往来的行为,不断加深了凡物凡人都必有用的意识。他们村里就没有无用的人,也没有无用的物:路边的杂草是归圈牲畜的零食,林中的树木承担着房屋的竖柱和横梁。白天的太阳,温暖着庄稼的春耕秋收,黑夜的月亮,照亮过夜归的人和数代的睡前故事。看来最没有用处的公鸡,还能换来阿茸一天赶集的费用。就是整天醉卧于村道旁的酒鬼,也能从山林中找到可以换取酒钱的山珍。
离开卖啤酒的商店,拿着空啤酒瓶的两个人,闯过了集市上的人群,回归了“卓玛面馆”。面馆把门前做生意的方便留给了赶集人。赶集人挣得了钱,也就在面馆里大方地消费。
刚一进门,阿茸俩人立刻奔向了面馆放置塑料酒罐的大桌前,将刚才留着的空啤酒瓶瓶口对准到酒罐的龙头阀门嘴下,嘴对嘴接引着罐中的泡酒。他们按住龙头开关的手指,随着不断涌出的泡酒,在持续加大着力度。
卓玛面馆,顾名思义是卓玛开的面馆,对外宣称主打青稞面,实际以小麦面为主。除非遇着了较真的食客,一般不做青稞面。经常光顾面馆的熟客圈里,面馆挂青稞面牌卖小麦面的商业机密,早已不是秘密。熟悉卓玛面馆的人,和熟悉青稞、小麦口感的人,都知道自己吃的到底是什么。大家都知道,青稞更适合做糌粑,小麦更适合做面条。大家都理解卓玛面馆的宣传意图,毕竟青稞比小麦更具有宣传品牌价值。人们对于神秘的事物更加好奇,宣传最有效的办法,是往神秘方向使劲。
大家都不会捅破面馆的经营技巧,如同在共同保守一个美食秘方。这样的做法虽然欺骗了很多不熟悉青稞面的人,但大家都不觉得是错误的,因为卓玛面馆的面的确非常好吃,而且老板卓玛又漂亮。如果真的用青稞面做面条,必定不会比现在的面条好吃。况且,面馆的招牌写的是“卓玛面馆”,而不是“青稞面馆”。
面馆面积不大,室内一扇没有窗子的窗户和一张没有门板的门,隔开了厨房和餐厅。厨房里传出轰隆隆的炒菜声,卓玛忙碌的身影映在熊熊的火光之中,从门窗露出一条素描人像般的剪影。餐厅里左右各有三张长而高的桌子,每张桌子各配有四把又窄又高的椅子。如此形状的桌椅,和卓玛瘦高的长相极为相称。然而骨瘦如柴的桌椅,显然不会让长时间久坐的人感到舒适,亏得一般食客吃一碗面条也用不了多久。而瘦高修长的卓玛,让人却想静静地长久地欣赏。
阿茸俩人在靠左中间的桌子相对而坐,阿茸面对厨房,阿称面向集市。阿茸一边喝酒,一边看着偌大的酒罐里漂浮着的几只又小又细的虫草,脑海里顿时荡起一句相映成趣的话:虫草啊,游荡在雪山上是奇珍异草,漂游于酒罐里就成了十足的可怜虫。
阿茸想要学习余海山的样子,调侃几句,他微笑着朝厨房喊道:“卓玛,你家的虫草还没有泡化吗,我看比上一次少了一点,要是我没记错的话,应该少了三颗吧。”见没招来卓玛的辩驳,阿茸加大了音量继续说道:“我说,你家的这几颗虫草泡在罐子里,少说也有七八年了吧,快成标本或是化石了吧。”阿茸喜欢调侃卓玛面馆的虫草又小又少,他知道卓玛的为人并不吝啬,当然卓玛也明白阿茸清楚她慷慨的为人。
“怎么可能呢,我开店才四五年。”卓玛先探出了一个头,然后一个箭步走了出来。“我家的虫草都是每年第一批虫草,又大又长。”卓玛一边反驳着阿茸的调侃,一边用手指比划着虫草的长度。她的手指确实是又长又细,有资格用纤纤玉指来形容。当走到阿茸和阿称的桌前,她右手拿着点菜单,左手拿着笔,斜挎在腰间的钱包不知轻重,将她修直的脊背弯出了一点类似于鞠躬的弧度。 “阿茸、阿称,怎么你们两个每次都在一起,这是不是你们两个赶了这么多年集,依然没有女朋友的原因。你们不会相互喜欢吧。”卓玛问道,爽朗的笑声瞬间充满了整个饭店,其中少部分因受不了卓玛的大嗓门,跑到了门外的人行道上,溜进了集市的吵嚷中,躲藏了起来。
卓玛的调侃,使阿茸心中生起细微的遗憾,他怅惘了一阵,直勾勾地盯着眼前的卓玛出神。但很快又走出了烦恼,忘记了自己依旧没有找到女朋友。
“两位帅哥,吃什么,老样子还是新花样?”等阿茸刚从自己的情绪中缓过神来,卓玛就从玩笑中换了一副一本正经样子问道,同时作势要在点菜单写上什么,好像这小小面馆能写出什么珍馐美馔似的。
“还是老样子吧。”阿茸俩人对视了一眼说道。“就知道你们俩,吃不出什么新花样。”卓玛笑着说道,又习惯性地在点菜单上点点画画,然后大约是觉着“老样子”早已心中有数,没有必要记录,便在寥寥几笔之后停下了。“我们是知道你做不出什么新花样,才要了老样子的,我们是可怜你啊。”很少说话的阿称,不经意间说出一些话,总能逗得大家开怀大笑。
不大一会儿功夫,卓玛就端上了“老样子”:两碗手擀牛肉面,两屉藏香猪肉小笼包,两盘煎土鸡蛋,两碟蔓菁腌菜。满桌的食物显摆出了卓玛极高的摆盘水准,满满当当且不杂乱的碗盘,沿着桌子两边清楚分开了阿茸俩人的食物,避免了他们推让食物的尴尬境地。推让食物这类事,阿茸俩人的确不擅长。那种真心不想让,又装作决心要让的尴尬,阿茸俩人至今学不会。他们不想吃对方的食物,也不想让出自己的食物,除非对方的食物分量少于自己。
“辣盐酱醋不够的话,在桌子角上,自己帮加一下。”此时的卓玛好似才真正担起了自己的厨师身份,没有了玩笑,对自己精心料理的食物,仍表现出很多的担心和不安。“好的,谢谢!” 阿茸俩人异口同声地答道。说完便埋头吃起了桌上的食物。吸掉一筷子面条,吞掉整个包子,咬掉半块煎鸡蛋。没过多久,桌上的食物已经吃完。阿茸俩人都很能吃,吃饭的速度,比风卷残云慢不了多少。主食加主食的一餐,阿茸俩人依然未能吃饱。他们这个年纪的人,好像对什么都充满了饥渴,热爱一切,一切又难以得到有效的满足。
“卓玛,再来两碗大碗面条。”阿茸就着面汤喝了一口泡酒,然后向操作间喊道。“什么?”卓玛半个身子探出操作间的小门,不太确定地问道,“是不是再来两个大碗面条?”卓玛那先惊奇后平静的表情,如今已逐渐趋于平淡。
“没有吃饱,再来两个大碗面条。”沉默寡言的阿称,每次说话都是那么坚定。但这一次稍显胆怯,尽管店里再无其他食客,阿称的眼睛却有些不安地在小店里游移,似乎是在担心店里的桌椅板凳会揭竿而起,反对他们另加一餐。从某种程度来说,阿称的担心不无道理,饭店里的桌椅肯定不想留人长坐,它们反抗着硌得人生疼。
卓玛从阿称的再次强调中,得到了肯定的答案,然后又隐进了操作间。要不是卓玛熟悉阿茸俩人的饭量,也许在那么一瞬间,她还会为自己的厨艺而暗自得意呢。
等待另一餐上桌的间隙,阿茸和阿称拿起了方才忙于吃饭而倍受冷落的泡酒,一口接一口地喝起酒。用不了几口,酒瓶又见底了。还没有来得及再去打酒,卓玛长长的手指夹着两个大大的面碗,轻轻地摆到了桌上。加餐阿茸和阿称吃得斯文:首先第一口尝了面汤,其次又往碗里加了些辣盐酱醋,最后细嚼慢咽了整碗面条。说实话吃第二碗面条时,阿茸俩人吃出了卓玛高超的厨艺,面很筋道,汤很鲜美。阿茸没吃过什么知名的美食,但他可以肯定,卓玛做的面条,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美食。
不知不觉中,第二碗面条就已见底了,没用几筷子,连汤都吸了个干净。此刻阿茸觉得饭勉强可以算是饱了,可是酒尚有些不足,他相信阿称的感受也和自己一样。
顾客的微小需求,恰好也是老板的需求。卓玛仿佛拥有读心术一般,一边撤下狼藉的碗碟,一边又悄然端上了满满的两瓶泡酒。恍惚之间,让人误会酒瓶练就了自食其力的魔力,兀自反刍出了满瓶的美酒。趁着这个当口,免费赠送一盘炸花生米配酒,卓玛觉着合情合理,阿茸俩人吃着也心安理得。
阿茸俩人喝着酒,吃着花生,打发着与上午在店外一样的闲暇。店里他们没看什么,也没听什么,更没有闲心多管门外的集市,只是专心致志地享受着美酒佳酿。阿茸俩人甚至没有理会对方,他们喝酒从不干杯,也从不猜拳行令。他们喝酒的方式,和他们的年龄并不相符。他们喜欢按照传统的习俗,安静且柔和地享用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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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又一瓶酒又要见底,阿茸稍觉有轻微的醉意。想到天色是否已晚,掏出手机翻看时间,多看了几眼屏保上那张身穿红色连衣裙、红色细跟高跟鞋的美女壁纸。恰巧就听到门外有人喊自己,一声尖利刺耳的声音,由外入内,瞬间惊醒了沉浸于阿茸俩人醉意中的面馆。要是没看错,泡酒罐中一直一动不动的虫草,似乎也跟着跳动了一下。
“阿茸,阿称,回去了。”伸着长脖子探进小脑袋的人,是赶集伙伴里的热心人。大家都这么称呼他,逐渐忘了他本来的名字。他得名热心人的称号,不外乎两个理由。一方面他是集市情报的持有者,要想知道哪个人在集市上干了什么事,都可以向他免费咨询。当年有人在集市上低价售卖假冒的土鸡,差点搅乱了赶集人的临时生意。愤慨的赶集人苦于找不到元凶时,是他偷偷向大家透露了坏人的大致特征。当年有人在集市上和别人聊天,说了“傈僳人赶集花光身上所有钱是个陋习”的话,激起赶集人维护自尊的愤怒时,他悄悄向大家指证了抹黑自己人的叛徒。那两次,大家依赖热心人的幕后指点,如愿暴打了隐藏于赶集人中的“坏人”。另一方面他是赶集返程时间的掌控者,大家感谢他掐着恰当的时间出现,召集大家踩着恰当的时间返程。使得所有人能够恰逢其时地赶上需要跟随的人,能够恰当地遇见想要看见的人。他像一个永远准时准点的闹钟,提醒并规划着大家的行程,从未落下过一个人,差错过一件事。
热心人的热心是有天赋的。早在少年时,热心人就已展露出收集情报的禀赋。那时热心人是校长的“乖宝宝”,校长总是那样称赞小时候的热心人。热心人小小年纪,却能经常自由出入校长宿舍,关起门来就能和校长闲聊半天。他和校长的亲密关系,令全校师生嫉妒。私下里曾以接近“莫须有”的正当理由打过他:老师们批评他上课坐姿过分端正,不愿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同学们指责他下课不见人影,不愿和大家打闹。因此他的热心,从小就接受过皮肉之苦的考验,历练了整个青春。
说回到面馆,面对热心人的到来,阿茸和阿称依旧一副慢吞吞的样子,一边颇有耐心地答应着热心人,一边每人又去接满了一瓶泡酒,满到和瓶口位置几乎不差毫厘,再多一滴就有可能会溢出。不知是酒精麻醉了他们的言行速度,还是他们愿意在热心人面前展示自己不慌不忙的一面,总之,他们离开“卓玛面馆”时流露出了一丝不舍。
带酒上路可不比坐在饭店里喝酒,瓶盖或者瓶塞是必不可少的。此时,若是他人必定会为带着啤酒瓶上路,无法找到合适的瓶盖而感到困惑。换做阿茸俩人就没有此种困难,对于生长在山中的傈僳人来说,取材于自然是种生存的天赋,他们能从山林之中搜出全部的饮食起居,就像他们的木楞房,和居住于木楞房中的生活。
简单似乎是每个傈僳人基因里的遗传密码,就像他们的祖先,排除了较为复杂的农牧,选择了简单的游猎。阿茸俩人把左手食指插入瓶口,手掌握住瓶颈,一个进出自如、滴水不漏的瓶塞,动动手指就能轻松获得,仿佛他们的食指天生就是瓶塞。
“天生我材必有用,只是不知道用哪里?”此时此刻,如果将这个疑问抛给阿茸俩人的食指,轻易就能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食指的天生之才,就是给赶集的傈僳人充当瓶塞。仿佛人生五指,各有命中注定的作用,而傈僳人食指的使命就是瓶塞。
“余海山他们已经在街口的台球厅等着出发了,阿木她们,我看见还在服装店里试穿衣服呢,可能还要去吃个冰淇淋什么的,因为我一整天都没有看见她们吃过甜食冷饮。”热心人边走边说,脚步和语速都有些急促,差点让阿茸俩人跟丢了他的话语和脚步。
阿茸俩人就何时返程的事,历来甘愿听从且服从热心人的指挥。他们知道每当所有的人都落入吃喝玩乐,逐渐忘记自己和他人时,只有热心人像个无私的密探,以旁观者的清醒,参与了所有人的所有事件并及时分享给了其他所有人。阿茸俩人清楚他们观赏对面理发店,整天坐在“ 卓玛面馆” 喝泡酒等事,虽然琐碎且无关紧要,却一定已被热心人当作重要情报,分享给了他见到的所有人。
这天略有不同,阿茸和阿称还有未了的事,不能马上跟着热心人返程。“你先走,先去跟余海山他们汇合,我们随后马上就跟上,我们还有点事情要做。”阿茸向着走在前面的热心人的腰背说道,完全不怕热心人听不到他的话语。当然阿茸也不该有这样的顾虑,因为没有什么能逃过热心人的耳目。热心人在集市几乎是最耳聪目明的人,能听到别人的心里话,能看到别人的心事。
“好呢,那我们在大石头那里等你们,你们一定要赶快赶上来。”热心人侧转过上半身回答,而下身的双脚却毫不理会,甚至还偷偷向前挪动了一点。
阿茸俩人还剩着些钱,需要消费干净。他们总得要买点什么,他们来赶集时,带着天地的恩赐和自己劳动果实,没有带钱,回去时,也不能留着钱财,负重前行。赶集不是来挣钱的,而是来花钱的。等打工、务农挣钱时,再关心钱币和财富也不迟。
集市上的买卖,货物品类丰富,不亚于大城市里的大超市。其中最具十街气质的要属木石商品,那类商品生动实践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朴素生活哲理。金沙江畔捡来的石头,白茫雪山上捡来的树根,都摆上了沿街的摊位。阿茸俩人对生活中常见的石头、树根提不起兴趣,而且他们所剩的钱财也不够购买贵得超乎他想象的石头、树根。按照他们的消费观念,他们更愿意购买能够干干净净地吃到肚里的饮食。
阿茸俩人来到广场,计划用超市的零食,耗尽自己剩余的零钱。广场上的文艺演出还没结束,原本拥挤的观众却已散去,只有集镇上知名的傻子——傻瓜达瓦(藏语意为“月亮”)还在鼓着红白相间的手掌。傻瓜达瓦独自流浪于人来人往的集市多年,专属代表着集市上的“哲学三问”,人们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是从何而来,更不知道他将去往何处。人们叫他傻瓜达瓦,基于他经常只会说“达瓦”两个字。不管天晴天阴,不管白天黑夜,他傻傻地只用“达瓦”来表达。
不过说傻瓜达瓦是纯粹的痴呆,也不尽然,三年前的冬天,临街宾馆的窗外出现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骑着空调器乘凉。当时整街围观的人群和提着木棍满宾馆找人的几个男人,正是在傻瓜达瓦的提醒下发现了四楼的男人。傻瓜达瓦指向赤裸男人两个新月般黯淡惨白的屁股瓣,“达瓦……”地喊叫。七年前白茫雪山上的马鹿误闯入集市的春天,那个烟雨朦胧的让人看不清远方的季节,集市上最大的酒店,举办了一次选美大赛。当时舞台上赛事主持人宣布选美冠军的声音,被一声声“达瓦……”掩盖。傻瓜达瓦越过观众,叫嚷着“达瓦……”,举起了一个女孩的手,那女孩长了一双满月般明亮的眼睛,确实比舞台上带着塑料王冠、满脸通红的冠军还要美。傻瓜达瓦傻笑着,间或傻叫着“达瓦……”,陪着浓妆艳抹的女孩和嘈杂刺耳的音乐,不时模仿着舞台上的舞蹈动作,傻傻地手舞足蹈像个真实的傻瓜。阿茸俩人没有心思看文艺表演,也没有心思逗傻瓜达瓦。
超市里阿茸俩人精打细算,他们不能花多也不能花少。幸亏刚才遇到了傻瓜达瓦,令他们心中有了底,花不完钱可以给傻瓜达瓦。刚出超市门,阿茸和阿称深吸一口气,喝下一大口酒,好像刚才囫囵吞枣的不知名的饼干,有些干燥得难以下咽,又好像是在为接下来的返程喝壮行酒。他们手里每人拿着一个五毛硬币,尽管他们用尽平生所学的数学运算知识,依然没有算出结余的钱。
当来到傻瓜达瓦身边,阿茸俩人排出了整齐的两个纵列,双手捧着手里小小的硬币,送给了傻瓜达瓦。他们散尽了此行最后的一块钱,用于资助傻瓜达瓦的流浪事业。
傻瓜达瓦傻笑着,傻叫着“达瓦……”,用白净得不像流浪汉的双手接过了硬币,随之抛上文艺表演的舞台,吓得跳舞跳得手脚僵硬的女孩们,尖叫着“达瓦……”迅速而灵巧地逃下了台子。嘈杂刺耳的音乐也被逃跑的女孩们,意外带掉了电源线,像受了一记闷棍般“啊”的一声后沉寂。对女孩们来说是一件好事,她们应该早就不想再跳舞了,傻瓜达瓦的举动拯救了她们。她们肯定是感激傻瓜达瓦的:这个傻瓜干了一件聪明的事。而傻瓜达瓦面对终于清静的广场,挺直了身子,握紧了双手,看着空无一人的舞台,响亮地傻叫着“达瓦……”。
所谓的大石头,山路边有大石头裸露出山体的地方。大石头原来没有什么地名,也不值得人们劳神地取个名,只是后来赶集人大多在这里休息,也就被冠之以大石头这个根本不需要费心的简单名号。大石头地势优越,向下可以看见走出集市的人群,往上可以望见走进村庄的人们。
当阿茸俩人走到大石头时,余海山和其他众人散坐在山路两边。人群里有的人喝着酒,有的人抽着烟,有的醉意正浓沉默不语,有的酒意正酣窃窃私语。只有热心人热情招呼了阿茸俩人,“阿木她们还没有来,我估计她们很快就要到了,我们先在这里休息一会儿。”热心人的安排向来妥当,令阿茸俩人放心。
“你们两个是不想回去了吗?一整天坐在理发店对面,眼睛都红了。”余海山笑着说道,他的话没有激发出围观的笑声。“我看你们是不想回去,刚才我看见你俩出集市时还有点恋恋不舍的”。听得出来,余海山的声音并不如早上热烈,看来集市消耗了他不少的精力。
以往面对余海山的调侃,阿茸总是微笑以对,但此刻酒意壮胆,怂恿着阿茸想要说点什么予以反击,可搜肠刮肚地寻找一些俏皮话,显然已经来不及了。“快看,快看,阿木她们出来了。”热心人在人群中跑着说道,像是一只激动的牧羊犬般上蹿下跳。
赶集回来的女孩们来到大石头时,背对着鲜艳的夕阳,站出了一排彩花。她们明显是做了新发型,买了新衣服,和早上来赶集时相比,显得更加艳丽,仿佛一只纯白的花骨朵,一天之间绽放出五颜六色的花朵。看到女孩们,阿茸又有些坐立不安了,他想站起来,又觉得坐着好点,坐着时又觉得是不是站起来会好点。他感觉自己的脸烫得足以烧出汗水来,马上心里又得到安慰,他喝了酒,自信别人不会看出自己羞涩的红脸。
“你们还要在这里休息吗?”阿木微笑着对着人群明知故问,“我们要走了,你们要不要跟着来。”说完她立马转身。听到阿木的问话,原来散坐的人都纷纷起身,个个站得笔挺,个个响亮地应答着。“好的,我们这就跟着你们回去。”就连一向沉默寡言的阿称,也向着阿木的背影和夕阳,回了一个响亮的“好的”,并辅以一个接近于立正的端正身姿,阿称的背上没了栎柴的压迫,显得十分挺拔。
7
回家的路上,大家都出奇地沉稳,静得如月下一湾储满水的湖泊。大家都沉默地走路,安静地喝酒,肃静地看着前面女孩们。看那每次都觉着余味无穷的扭腰摆臀,现在合着酒水就更有些醉人了。
阿茸歪在队伍里摇晃着身子前行,心里也泛起了摇晃。前面的女孩们在他的心里汇聚成了波涛汹涌的大海,而他的心则幻化成了大海里独自航行的一叶扁舟,一叶被海浪无情拍打的扁舟,崭新的甲板,裂开了一道道口子,摇摇晃晃地即将沉没。
酒后大家的嘴巴和耳朵都懒了,没人说话。大家都遵从传统的做法,暂时封存了本次赶集的趣闻,期待发酵成下一次赶集路上的传闻。即便是天生长一张导游嘴的余海山,这会儿也变得木讷,说了几句美食的味道,美酒的价格,摇着咯咯笑的屁股晃过台球厅的美女,便不再言语了。
余海山说的话,被他自己和听众的醉意,稀释得含糊不清,引不起大家的兴致。当然如果余海山真的想要再次树立话题中心地位,其实并不难,他可以提“赚美钱”的事,激发大家针砭时弊的热情。可是他不能也不敢提这事,这事在赶集的事件里并不光彩。赶集本来是来花钱的,他却依靠台球技术挣了钱,仅用一天时间就打进了近二十颗黑球。
大家悄悄地行进,远处的夕阳,正在收拢山间的余晖。树梢上一只鸟收起飞过整个白天的羽翅,监视着路过的人群。夕阳押着人群向西方退去,几声女孩们的爽朗笑声,轻柔又猛烈地吹弯了山路和行人。不管是前面的女孩们,还是后面的男孩们,都保持着不变的距离,这样的距离。女孩们不想走得过快拉远距离,男孩们不敢跟得太急拉近距离。一路上,阿茸根本管束不住大动的食指,放任食指反复进出瓶口。
走着走着,阿茸突然被远处的景象怔住了(怔住的只是眼神,他早已失去对自己脚步的掌控),一棵香柏树下,两只野兔在打架,说不定是在求偶。阿茸想要加快脚步,却发现自己无法控制沉重的脚步。他心里非常着急,想要提醒同伴,可同行的人群像一张无形的大网,用沉默兜着他。这时,他才发觉自己和同伴都已经醉了。
不能怪阿茸迟钝,傈僳人醉酒的确难以察觉。傈僳人喝酒不喜欢劝酒,大家都很照顾自己的酒量,或豪饮或浅尝。醉后也不说大话、不做大动作,称得上是真正的酒中君子。也许全世界无数的喝酒人中,也就只有傈僳人,经常醉酒却从未酒后失态。
“刚才集市上我看见邻村的两个小伙子在酒吧里喝酒,还干杯呢”,余海山可能嫌一路无语,突然开腔。干杯并不是新鲜事,村里已经普及多年,早从舶来品蜕变成了土特产。余海山用稀奇的口气说出干杯,明显是想唤起同伴的议论,显然他很清楚干杯是争议极大的话题。果然不出余海山所料,他的话音刚落,一行人就议论纷纷。有的人说喝酒可以在闲暇时喝,可以在农活中喝,可以在家里、田野、山上、水边喝,就是没有必要专门跑到酒吧去喝。在酒吧喝酒除了喝酒就无法兼顾其他,那是喝酒误事的人做的事。有的人说干杯就是对美酒的亵渎,碰杯中将美酒任意泼洒和随意吞咽,根本不顾自己几斤几两,既浪费美酒,也无法享受到酒的美味和喝酒的乐趣。
阿茸很少考虑复杂的问题,唯独对于干杯有独到的见解,他认为在酒吧喝酒而且干杯,是一件极其荒唐的事。傈僳人喝酒是生活的一部分,从来不会因喝酒而耽误了生活琐事,跑到酒吧喝酒,明显就是专门去喝酒,不仅没有必要,而且十分荒谬。同时他对这些年村里逐渐流行开来的干杯习惯,感到深深的担忧。自从干杯成为时尚以来,不熟悉酒的傈僳人就越来越多了,同样增多的还有不熟悉山林的人,醉酒后在山林中摔成重伤的人越发多了。他不知道那些事是否存在必然的逻辑关联,事实是,干杯越是普及,村里的酒鬼明显越多了。这些年村里的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都有过醉鬼酣睡的身影,就连青蛙产卵的水塘、牛羊避风的山洞、藏着四季和人烟的山林,也有醉鬼们枕着寒风。甚至有些醉鬼还睡到了别人家的猪圈、狗窝、鸡笼里,严重影响了牲畜家禽的正常休息,最过分的还干扰了年猪的配种。
此刻山路上,每走几里路,就有醉汉躺在路边,阿茸一行人,没人理会路边的醉鬼,那些人烂醉如山路边的泥土,永远扶不起来。酒吧和干杯的话题还远没有结束,村庄和黄昏就已经尽在眼前了,看着家家户户袅袅的炊烟,闻着和炊烟一起飘散出来的饭菜香味,阿茸顿时感到非常疲倦,如同放青归圈的老牛,全身上下除了一闪一闪的眼睛,都背负着无力的沉重。此刻阿茸只想饱餐一顿母亲做的饭,然后倒头就睡。
简单的告别,没有勾肩搭背的拉扯,也没有意犹未尽的相约,大家都回了各自的家里。这一次十街已经圆满结束,没有必要不舍,下一次十街会如期而至,没有必要约定。
阿茸刚到自家院子的围栏旁,就一口喝掉了瓶中剩余的酒,然后把他这次赶集唯一带回来的东西,放在围栏上一个合适的缺口之中。暮色之下,原本低矮的酒瓶围栏,仅仅只因多垒了一个啤酒瓶子,而显得更加高大、更为威风。也许此时,新垒上的啤酒瓶子,甚至还想借着自己为高度和威仪所做的贡献,炫耀自己,也未可知。
换好了衣裤,吃好了饭,和父母分享了集市见闻,预测了自家公鸡的美好归宿后,阿茸就上床睡觉了。早睡早起是好事,饭桌上父亲已经安排了明天的农活。赶集之前的一天干轻活,赶集之后的一天干重活,是阿茸家和村里所有人家的传统经验。
当月亮还没完全盖住村庄时,阿茸就进入了梦乡,连续做了两个梦。一个是美梦,他梦到自己一直住在山上,与天堂为邻,时常喝酒,偶尔赶集,过着和喝酒一样简单明白的生活。另一个是噩梦,他梦见自己住在城里,与名利为伍,偶尔喝酒,时常醉酒,过着和醉酒一样复杂糊涂的生活。梦惊醒了阿茸,他看见月光透过狭小的窗户,照在了离他不远的火塘中,照亮了灰白的灰烬。火塘里,他隐约看到了一张由灰烬和木炭勾勒出的人脸形状,像极了阿木微笑的脸。可当他仔细辨认时,那张人脸的形状逐渐模糊,最后消失于明亮的月光中。阿茸想尽快入睡,他想做一个以阿木和自己为主角的梦。他越是想睡,越是睡不着,卷着被子蒙着眼睛,像一匹拉磨的毛驴,磨乱了木床的每个角落,直到不堪忍受的木床发出了吱吱的抗议,直至放弃了想要做梦的想法,才得以安然入睡。
随着阿茸再度入睡,山里的村庄除去喜欢熬夜的明月和繁星,都已悄然入梦。即便是家家户户门前的土狗,除了不时对过于明亮的月光狂吠几声,以示警告之外,大多数时候都在闭目养神,全然没有任何看门狗应有的戒备。
同一时间,山下的集市灯火通明,街上的车子多了,行人却少了许多。临街摊位和地摊,一半已经收进了街边的店铺,一半已经被赶集人带回了家中。车水马龙的集市失去了赶集人的热闹,显得有些失落。街道两旁整齐站立的路灯,每一束光都泛着辉煌,似乎是想要努力照亮出一个白天。少数固执的临街店面还在开着门,白天未能卖完的货物,杂乱地堆放在门口,没有整齐码到货架,似乎在等待着那些早已离去的赶集人,会方然醒悟,折返回来,买光积压许久的货物。就算是一天的集市中赚了很多钱的店铺,也开着大大的门,黑洞洞的门里,一盏暗淡的小灯发着惨淡的光圈,只够照亮枯坐于门口的店老板的大秃头。整间店铺,远远看去像是一口能吞噬一切的深渊。
离街市不远的金沙江,看不出丝毫的不舍之情,一如既往地向东流淌着,只在被月光照射得恍如白昼的江畔和珠巴洛河简单地交头接耳了一阵,然后头也不回地流过了峡谷,流进了更远的月光里。
在江畔最漂亮的鹅卵石丛中,睡着同样爱好流浪的“傻瓜达瓦”。他躺在一张青色的稍微平整的巨石上,睡成一个仰面的黑体“大”字形,仿佛睡在天地之外。他头枕一颗比自己头颅稍小的红色圆石,圆润的石头和脑袋以同步的频率,随着呼吸轻轻晃动着。身边散落着几块白色的石头,投影着流动的月光和江水。明亮的月光照在他脸上,照出乱发之中一张比月光和江水还要明净俊美的脸。那张脸不像流浪汉的脸,过于干净,过于明洁。此刻,傻瓜达瓦正在做一个梦,梦里傻瓜达瓦梦到自己变得聪明了,如同普通人,也不再流浪了,甚至还梦到了自己冲上了白天文艺表演的舞台上,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找回了自己顺手丢掉的两块硬币。这样的噩梦,足以吓醒一个傻子,醒了之后的傻瓜达瓦,揉了揉自己脸上的月光和耳中的江水,傻笑着对着月亮和江水,傻叫了两声“达瓦……”,然后又倒头入睡,只留下明亮的月光,伴着明亮的江水。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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