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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生活本身

时间:2023/11/9 作者: 小说界 热度: 14812
应晨

  在我读过的作家中,丹尼斯·约翰逊是一个独特的人。

  说他独特是一种过于简单的表述。生活中有一类人,你不想评论他的对错,只想跟他做朋友。丹尼斯·约翰逊的笔下常常有这样的人,而他自己亦是如此。丹尼斯从来不用文字来显示高明,不卖弄,不媚俗,也不自以为清高。他的情感都流露在一些细微的地方,那是丰富的生活之后最单纯的情感。或者说,他就是生活本身,一个不需要预测也不需要评判的人,而他也从不预测或评判任何人。这或许是来自他早年的生活经历,但我更愿意相信来自天赋。

  丹尼斯自己曾经总结过三条写作规则:在赤裸、血液和流放中写作(write naked, write in blood, write in exile)。他从青少年时期开始就深陷酒瘾和毒瘾,曾一度认为戒酒和戒毒会毁灭自己的创造力。但他最终他还是戒掉了酒和毒品,并且发现这样做对自己的创作并没什么影响。

  “要说影响的话,大概是每年少写三段吧。”他这样自嘲。

  如果阅读原文,你会发现丹尼斯·约翰逊用的词都普通而准确,行文中从没有居高临下的姿态,总是带着一种从药劲中醒来后对现实的清醒。

  与此同时,他并没有放弃自己制定的规则,他用赤裸的态度、血液的温度和放逐的精神描写出的人物,是捅破了生命薄薄的窗户纸之后看到的自己。他笔下的死刑犯在临刑时听到自己的心跳,“这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他生命中最后的呼吸,而他对此浑然不觉。”

  我喜欢丹尼斯,可能是因为他一直在世俗和想象的世界中自如地穿梭,而他对两者的态度同样真实和认真。

  死亡是丹尼斯笔下经常出现的一个主题。

  也许因为他曾经有过濒死的经验,令他对生命有一种特殊的情感。这种情感抛开了道德、规则、礼仪、虚荣。抛弃并非有意为之。当一个人在冰面滑倒,无法站起来的时候,不会再计较站立的姿态,唯一能够感觉到的是与冰面接触时自己的体温和体温支撑着的生命。

  在《坟墓上的胜利》这个故事里,每个人都死了,罗伯特、南、達西、林克,还有“我”,好在他们死之前都得到了爱,尽管非常少。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这个故事这么悲伤,却叫作“坟墓上的胜利”,在受尽折磨的人生里,如果还有一点点胜利,那就是为数不多又弥足珍贵的爱。丹尼斯笔下的“我”每次读达西的小说都被深深感动(达西在小说中写他和杰瑞的友情),而“我”则暗自希望能和他们两人保有长久的友谊。

  丹尼斯笔下出现过不少瘾君子。《爱达荷的星光》里戒毒中心的人们,《扼颈魔鲍勃》里的BD、邓肯,在另一本丹尼斯的小说集《耶稣之子》里,也有很多瘾君子、酒鬼、犯错的人、边缘人。我对瘾君子有种特殊的情感。他们是痛苦的、软弱的,他们也许一直在求救,在寻求与家人和解,和社会相处。

  在《爱达荷的星光》中,卡斯写给哥哥约翰的信里有这样一段:

  他想让世界知道,对他们这些人而言,生活有多么艰难,他们一直在逆境中挣扎,疲惫不堪,心力交瘁……我倒是希望卢克能去到那里,听听里头的人讲讲生活的真相。那都是些令人有所启发的真相,约翰哥哥,人们若是能从这些贯穿人生的谎言中挣脱出来,该是件多么好的事情。他们终于可以卸下谎言,如释重负,因为他们已经背负这些太久太久。他们讲的故事,他们的亲身经历,他们血淋淋的生活,他们愚蠢的行为和幸运的机遇,他们的得到和失去;他们被烧毁的房子,他们在暴风雨中哭泣的孩子们,他们在最后一分钟里逢凶化吉,他们在一次次伤透别人的心之后背过身去,他们在自己的生日当天被逮捕,他们以为自己死了,醒来后却发觉阳光正抚慰着他们的面庞,他们在倾盆大雨中搭车横穿整个国度,只为赶回家里,在父亲咽气前说一句重要的话,或许赶到时已经太晚,他们只能在父亲的坟墓前说这句话。

  他表述的情感是赤裸和脆弱的,就像生命本身。

  写到这里,我想到在网飞看过的一部美剧《鬼入侵》,编剧迈克·弗拉纳根把阴阳两界作为一种叙事手段,他写道,鬼魂是人间的罪恶、秘密和悔恨,但大多数时间里,它是一个愿望。故事里的孪生兄妹奈莉和卢克,只有他俩能理解彼此的痛苦和恐惧。他俩之间有过一段对话:奈莉说:“你得活下去。”卢克说:“没有你,我不知道如何活下去。”奈莉说:“我听说一个秘密:没有谁离开谁,我没有离开,我只是化作碎片,像雪花一样散落在你的生命里。”

  我本以为最后卢克也会死掉,欣慰的是他没有死,奈莉的鬼魂救了他,或者是生的希望让他得以自救。

  《海仙女的馈赠》中最后一篇小说的标题是两个德语词,翻译时没有深究,草率地翻译成了《幽灵,恶鬼》,如果可以重新翻译,我想改为《分身,骚灵》。

  第一个词Doppelg?nger是西方文化中的一个传说,直译是另一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类似中文中的分身,虽然译作“分身”也不完全准确。在这篇小说里,马克相信他哥哥和猫王是同一个人的分身,而小说中的“我”是马克哥哥的转世。第二个词Poltergeist 是只闻其声不见其形的幽灵,直译为喧闹鬼,它最常见的恶作剧伎俩就是发出敲门声、挪动家具、发出奇怪的声响。在这篇小说里,死去的猫王的幽灵和布莱特夫妇生活在一起,与此同时,猫王的分身, 也就是他的孪生兄弟,正以猫王的身份服兵役。我没有想出更好的表达,暂时用“骚灵”,如果哪位读者有更好的表达,可以告诉我。

  无论标题如何表达,这都是一个有趣的故事。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相信/想象的世界里。当听到一个不可思议的故事时,一些人的反应是排斥,这些人渴望回到可以预知掌控的世界中;另一些人会在故事中寻找自己的位置,他们愿意相信那些存在于想象中的事物;还有一些人,比如这篇小说里的“我”,马克认为“我”是他孪生哥哥的转世,尽管“我”并没有真正认可或领受,但是“我”知道人和人都是互相关联的,都是量子溶液中的元素,在某种联系中,“我”和马克可以被看成兄弟。“我”认为马克是真正的诗人,认为我们之间有真正的友谊。“这一次,我感到一丝陶醉。在这个空荡荡的礼堂里,在元素周期表的边上,这个疯狂愚蠢的小场景让我感受到一种自由”。

  在丹尼斯的笔下,世界的边界消失了,“我”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真正的联系。世界是一杯量子溶液,自己变成了全新的元素,“从未知中一跃而出”。

  丹尼斯·约翰逊不是畅销书作家,在写作这件事上,他是放松的。

  他自己说:“我很快便感到厌倦了,于是就要换一种风格、换一种体裁、换一种形式。对我而言,写作都是一回事儿,或者说写作根本算不上一件事儿。事实就是,我只是在写下一个个句子而已。”“有些同行说我很有名。大部分同行则从来没有听说过我。写作很简单,用不着什么昂贵的设备,作为职业,你可以在任何地方从事这项工作。你不需要保持高效率,大多数况下甚至不需要任何效率。有时难免穷困潦倒,焦虑不安,债台高筑,但这些都是短暂的。我曾经在贫穷和富有之间大起大落,而且不止一次。无论经历了什么遭遇,你都可以把它写在纸上,呈现出来,表达出来。这和拍摄朵朵白云飘过天空并称之为电影没有什么真正的不同——虽然你不得不承认白云会起起伏伏,它带着你到各种各样的地方,有些地方会非常糟糕,而你很久都找不到回去的路。”

  这是我理解的天赋。丹尼斯的小说不仅仅是在讲故事,虽然讲故事这一点也需要有相当的技术含量。例如智利作家波拉尼奥,书写得非常好,也很博学,但博学只是博学而已,我不知道博学以外还有没有更多意味,对于文学本身来说,他早就不是停留在说好一个故事那个阶段了;他的小说是在丛林里面开辟河道,从哪里进入,哪里该小心谨慎,哪里需要设置弯道,哪些地方该像瀑布,哪里会出现分支,它们该不该重合还是各自出海,哪些地方需要淹没 ,哪些地方有漩涡和暗流……《辛德勒的名单》里面有个展示集中营基本面貌的长镜头:从一辆火车到站开始,好像是跟随一个人下车,经过一个房间,里面的工人在收集犹太人的首饰,另一个地方有人在收集他们的头发,镜头在每个地方都会停下来观察,继而又重新跟随下去。这是波拉尼奥最擅长的手法,一下子纵深感就不一样了。波老师的叙事看似都是短篇的累积,但其中大部分有关联,不知道是不是好多个短篇同时开始写。感官的还原,或者说现实的还原,电影、文学、音乐、绘画都可以做到,只是对想象的要求不同。电影的唯一性在于时间,时间的技巧在于反复,这一点贝拉塔尔做得很好,塔可夫斯基和费里尼也做得好,但是不及贝拉塔尔。但波拉尼奥也好,贝拉塔尔也好,都已经不是在讲故事了。大家一天到晚讲的准确、节制,对他们来说是天经地义、自然而然。技巧没有讨论价值,这些人不是文学或电影创作的教科书,他们是在告诉人们文学和电影是什么。我想跟他们学习:描述一个场景或一段时间,要试试焦点的转移和停顿,至少把每个人物都交代清楚,不急着把事说完,不偷懒。

  在爱尔兰和英国正中间的位置上,有一个小小的岛国,叫曼恩岛。几千年来,这里的凯尔特岛民流传着关于海仙女的传说:一个渔夫白天出海捕鱼,晚上独自歌唱,但是后来捕到的鱼越来越少,无法维持生計,渔夫也没有心情唱歌。爱听渔夫唱歌的海仙女问他为什么不再歌唱,渔夫说了他打不到鱼的事。海仙女告诉渔夫哪里可以找到鲱鱼,希望他继续快乐地歌唱。渔夫果真满载而归,他问海仙女要如何感谢她,海仙女说想要吃渔夫种的苹果。于是海仙女总有苹果吃,渔夫也总是丰收。后来渔夫在海边给海仙女种了一棵苹果树,到了秋天,她伸手就可以摘到又红又亮的苹果。传说渔夫的房子不在了,苹果树还依然活着,而海仙女总会在月夜来摘苹果。

  海仙女就是美人鱼,和其他民族的美人鱼相比,爱尔兰的美人鱼更加温顺和善,照顾人类。丹尼斯在《惠特》这个故事里提了一笔“能召唤来海仙女的苹果”,也许这就是《海仙女的馈赠》这个书名的由来。

  在丹尼斯的笔下,生命没有太多的逻辑和道理,只有遭遇和发生。生命就是海仙女的馈赠。

  如果我们幸运,在一生中也许会遇到一些人,他让你看到自己,然后转身离开。你舍不得他,同时庆幸他的一部分留在了自己身上。对于读者中的某些人,至少对于我,丹尼斯就是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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