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一眼,他就被她身上的那种混乱气息所吸引。
那是一场电影见面会。结束的时候,她冲上去拥抱导演,一个头发稀疏大肚子的男人。
散場时,有人提议一起去喝酒。破旧的小酒馆里,每个人都念起了诗。昏黄的灯光下,她的口红已经残缺,她念:“是啊摄影师的暗房打开,光流进去了……”
他也选了一首,用方言粗糙地念:“像回到误解照相术的年代,你摄取我的灵魂……”
座次,微妙地在去洗手间的空隙里变动。他坐到她旁边,看到她衣服上有不同时刻留下的食物残迹,指甲油的颜色斑驳。她时不时靠他肩膀很近。
最后,A送B回去,C送D回去,他送她回去。
他把她送到楼上,看着她在包里掏了半天掏出钥匙,并没有让他走的意思。客厅灯坏了,他们在黑暗中摸索。他还不时被地上一堆堆不明之物绊住。借着残余的酒劲,他们亲吻起来。他问:“洗澡吗?”她像没听到一样继续着。那就,继续。
天亮时,她还在熟睡,他起身看见这个房子的模样。
乱,他从未见过如此之乱:床头堆着各种酒瓶,烟灰缸满了,烟灰烟蒂落在外面,地上有书有衣服有快递盒子有泡面碗,各种充电线与插线板纠缠,餐桌下的地板上有一摊不知品种的肉汁,沙发上有一只被压过的橙子……
唯一的条理,是堆满脏碗的水槽边的那张纸,写明了清洁用品之所在。备注:“如果你能找到它们。”
看来,他不是第一个帮她整理房间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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