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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玫瑰

时间:2023/11/9 作者: 花火A 热度: 16742
生锈笔尖

  编辑有话说:说起来,青春期已经离我有点遥远了,但想起自己有时候离经叛道的行为和性格,总是忍不住狠狠地嘲笑自己一番。但是笑过之后,又会觉得,还是得尊重事务的发展规律啊,在什么时期就会有什么样的疑虑和迷惑,我无法用成人的经验教导过去敏感的自我,也不该在被社会打磨后忘记赤子之心。但没关系,这个故事,会让你看到一些别样的“大人”和“小孩”。

  摘句:这世上并不存在纯粹的大人和孩子,所有人都在生长的阵痛里挣扎着,艰难地在昼和夜之间活着。

  01

  我坐在电瓶车上等在我家烧烤店门前,听几个背着琴盒的人就着啤酒和烤串絮叨。

  那时已经是深夜了,夜空深沉得看不到星光,皎洁的月亮孤独地悬在高处。寂静的街道上只有不打烊的烧烤店格格不入,棚顶挂着的劣质灯泡闪烁着黄色的光芒。这里四处飞溅着啤酒的泡沫,油腻的腥荤气息四处曼延,躁动的人们不肯停息地挥霍剩余的精力。

  但只有那几个背着琴盒的人不同,浑身上下写满了辛苦谋生的疲倦与失意。他们不住地感慨着糊口的艰难、乐队的成员一个个散去,我在角落的阴影里沉默而专注地视着他们,就像我从前注视唐豫一样。

  我第一次见到唐豫的时候她正慢吞吞地从摩托车上下来,把头盔一摘,一头浓密的红发就散落下来,艳丽得好像当时天边燃烧着的晚霞。她有气无力地跟我打招呼:“我是唐豫,你未来的合租室友。”

  唐豫被我妈贴在电线杆上的一纸小广告吸引过来,然后和我在狭小的出租屋里住了将近一年。她只比我大五岁,但总是装模作样地说我是个小孩儿。

  我很不服气地质疑她:“但是我一眼就认出来你是玩音乐的。”

  她似乎对“玩音乐的”这个称谓很满意,甚至心情不错地微笑着鼓励我说下去。

  我理所当然地回答:“第一次见面你就背了那么大一个吉他,我就知道这人混到这地步还不忘随身带着琴,绝对是个落魄的大艺术家。”

  她作势要伸手敲我的脑袋,但最终因为懒得动而作罢。

  唐豫很认真地解释起来:“你妈妈叫我去见你的时候我刚结束演出,不然你真以为我到哪里都带着啊,那么麻烦。”

  唐豫说话时候的腔调总是这样,吐字不太清又有些拖长了音,有气无力的样子。一开始我总疑心是她不喜欢我,后来才知道她是真的很疲倦。

  她的作息极度不规律,上午在家睡觉,下午去楼下便利店值班,晚上整宿窝在房间的角落里写曲子。第二天早上我准备上学的时候偶尔还能看到她意识模糊地从厕所里走出来,半睁着眼睛,声音飘忽地跟我问好:“早。”

  我假期的时候总钻进她的房间——那对当时的我来说无比神秘,简直就是童话里藏满宝物的城堡。

  唐豫睡的那间屋,墙皮哗哗往下掉,秃成漆黑一片,和贴得歪歪斜斜的吸音棉几乎融为一体。我伸手去戳那软乎乎的一片,唐豫立刻在一边警告我:“别撕下来啊。”

  她的设备几乎全是租来的,庞然大物们几乎占满了本就狭小的空间,只在角落里塞着一张小小的单人床。

  我替她收拾散了一地的草稿,一页纸上工整又拥挤地抄着歌词或者乐谱。

  “我觉得你的音符写得比汉字好看。”我盯着那些草稿,仔细地辨认上面已经有些模糊的铅笔字迹,“在等待的终点……”我尝试着念出那些歌词,却被唐豫立刻制止了。她劈手夺过草稿,有些不好意思地赶我回房間写作业。

  直到我考完试的那一天,她破天荒地主动和我提起她的音乐:“你后天晚上有空没?”

  “你有事啊?”

  “我们乐队有场演出,你愿不愿意跟我去看?”

  当时我十六岁,我和唐豫合租已经将近七个月了,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到她的理想——虽然她从来没有这样提起过她的音乐,但是我在看她演出的时候就明白了一切。

  苍白、沉静、好像永远睡不醒的唐豫在舞台上仿佛获得新生。她那天以主唱的身份出现,醒目的红发高高扎在脑后,旋转扭动的射灯掠过她的脸颊,连那终日蛰伏在眼下的青黑都消失了,只有她眼角的金色亮片熠熠生辉。

  其实livehouse(小型现场演出的场所)不算大,设备也不太好,唱歌的时候电流声滋滋往外冒。但我很久之后回想起来仍然觉得那是场很好的演出,橙红的灯光把所有人的脸都照得鲜艳,鼓点把气氛送上顶峰。唐豫的嘴唇几乎贴在话筒上,目光生动,仿佛有光芒万丈。我在弥漫的尘雾里恍惚觉得她在燃烧。

  下台之后她没有第一时间去后台,而是拐到我的座位旁边。除了歌声,周遭喧闹得什么也听不到,她只是长久地微笑着望向台子,拉着我俯下身大声问:“怎——么——样?”

  台上还有别人在唱,身边的人正为对方鼓掌欢呼,我看着唐豫微笑的脸,好像突然也被这样的氛围感染了一样,扯着嗓子对她的耳朵大喊:“特——别——好!”

  演出结束之后还不算太晚,唐豫兴致很高地带我去路边摊吃麻辣烫。

  “你昨天不是还抱怨没钱买咖啡了吗?”我坐在摩托车后座上问她。

  唐豫头也不回地回答:“那困了就忍着呗。”

  我想起我第一节课怎么也清醒不了的状态,疑心她是不是在骗我。

  我垂着头对着一筷子海带吹了很久,还是被烫得龇牙咧嘴,一抬头却发现唐豫已经吃了一半,嘴唇鲜艳,泛着油光,她像猫儿一样满足地眯着眼。我伸手去拿她手边的易拉罐,被她拿筷子敲了手,我吸着手背朝她瞪眼:“怎么?”

  “小孩儿不准碰,我喝酒是为了创作。”她把易拉罐拢得离我更远,伸手捏了捏我的脸。

  创作,创作。我盯着易拉罐边缘荡漾着的红汤,后知后觉地从兴奋里缓过劲来,想起她好像永远没有回应的邮箱和怎么都卖不出去的曲子,意识到像这样的演出他们似乎很久才能举办一次。

  我突然觉得她的辛劳在面对现实凛冽的寒风时是这么难以理解、如此的苍白无力。但我又不愿意刺痛她,于是只是小心翼翼地问:“你这样不累吗?”

  “当然累啊,可能长大了都会这么累吧。”

  “但是你好像比一般人更辛苦。”

  “因为我还不想过那种大人的生活,”因为喝了酒,唐豫的脸看起来比以往要红润许多,她注视着我,眼里含着丰润的光泽。

  “到了该长大的时候还想做小孩儿,总是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代价吧。”

  02

  从那次看完演出之后,唐豫就不再对她手头上的活讳莫如深,偶尔还会在我睡前拉我听她新写的歌。

  “挺好的。”我摘下耳机。

  她看起来也很满意,没再一直追着我要改进意见,而是絮絮叨叨跟我说起最近发生的事情:“上次演出很成功,后来又有几个地方邀请我们去表演,终于也有几个小公司想听听我写的歌了。”

  后来我看见她跟对方打电话,甚至为了逼对方快点下手,还编出了同时有好几个人都在和她联系歌曲的谎话。事实上她就这么一家潜在客户,每天除了写歌和打工就是瘫在沙发上等电话。

  我就坐在她旁边一边看课本一边大口啃苹果,听她怎么把谎话编出花来。最终应该是真的谈妥了,她重重地把手机往沙发上一扔,对我比了个大拇指。

  我鄙视她:“撒谎也这么熟练。”

  她仍然面不改色,大言不惭地回答:“你不懂,熟练地撒谎是成年人的必备技能。”

  从那之后她好像比以前更忙了,连便利店的工作也很少去。

  我早上离开和晚上回来的时候,看到的永远是同一幅景象:她卧室紧闭的大门和毫无生气的客厅。我甚至疑心她有没有按时吃饭,但由于这人在门上贴了“请勿打扰”的字条,我从没有主动推开过那扇房门。

  直到一天我因为老师拖堂回来得比以往晚了一些,从玄关走进来时习惯性地往她门缝那边扫了一眼,却没看到熟悉的光亮。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走上前去敲她的门,但没有人应答,也没有音乐声。

  客厅窗户里吹来的寒风一下子让我脊背发凉,我飞快地回忆起这几天的光景,却发现根本想不起来最后一次看到她是什么时候。落在客厅地板上的月光此时像一把微凉的薄刃,缓缓地插进我的心脏。

  我像疯了一样砸唐豫的门,最后门终于打开了,她脖子上还挎着耳机,一脸不耐烦地望着我。房间里并没有开灯,只有设备还亮着莹莹的蓝光,我借着月光看到地上歪歪斜斜地倒着许多已经喝完的啤酒瓶,夹杂着一些吐司面包的包装袋,于是我立刻知道她确实没有好好吃饭。

  她被我突然的砸门弄得有点不耐烦,正想开口说些什么的时候被我一把搂住了脖子。

  唐豫无措地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只是无奈地叹气,柔和地抚摸着我的后背,安抚道:“好好好,没事了没事了。”

  唐豫好像永远过着这样的生活。可以说她纯粹也大可说她无趣,总之她苍白、沉静,近乎木讷又偶尔癫狂,我只想到一个词:孤月杳然。

  她终于完成唱片公司的任务那天,提前结束了手头上所有事,安静地坐在沙发上等我放学。那时又过了一个月,我走进家里时看见她很乖巧地蜷缩在沙发上,抱着双膝发呆。

  唐豫的头发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染回了黑色,显得她长久不见天日的皮肤更毫无血色了。我坐在她身边,拉着她往快要散架的沙发上重重一躺,觉得她的手腕都瘦得硌手。

  “我完成工作了。”唐豫缓慢地说,“他们要求我一个月里赶出来至少五首……”

  “什么时候能發出来呢?”

  “不知道……天知道他们会拿去给谁唱。”她原本声音很轻,又突然像想起来什么一样提高了音量问我,“我那一天给你听的歌好听吗?”

  “好听。”我回忆着旋律,很认真地回答她。

  “是吧,他们也觉得那个好听,出了很高的价要买断,”唐豫脸上带着孩子一样狡黠的笑容,“但是我骗他们那首歌已经卖掉了,我最好的歌,不给他们。”

  我望着她瘦得几乎脱形的脸上,毫无掩饰的笑容,懵懂地思考着。

  她分明已经是熟练的大人了,会成罐地喝啤酒、毫无芥蒂地说谎话,但是又有这种孩子一样的笑容和永远敢于粉身碎骨去做些什么的勇气。

  所以二十一岁的唐豫,究竟算大人还是小孩儿呢?

  以往在我心里泾渭分明的界限好像因为她而模糊起来,又或许这个问题本就没有答案。

  这世上并不存在纯粹的大人和孩子,所有人都在生长的阵痛里挣扎着,艰难地在昼和夜之间活着。

  那时候已经接近农历年的末尾,身为学生的我们终于在漫长的等待中迎来短暂的寒假,而唐豫也在我们放假的前几天突兀地朝我告别。

  “我后天要坐车回家去了,”她打量着我错愕的神情,好笑地说,“怎么这副表情?我也要回家过年的啊。”

  “好吧。”我从没见过唐豫的家人,甚至连电话也没有见她接过。她的家人似乎比我妈还要散漫,因此她在我心里的形象一直像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野猴子,潇洒肆意、无拘无束。

  “算了吧,”她听了我的想法之后无情地打断我,“你看不出来猴子糊口有多困难吗?”

  这人总是嘴硬,因为依我看,她还想再这么生活几百年。但不管怎么说,在春节前夕她找到了第一份还算稳定的工作,我敏锐地感觉唐豫提起家人的时候比以往的神色更加缓和。一份名正言顺的工作,大概能让她更有底气去义无反顾吧。

  最后出租屋的锁是我落的,我妈就站在我身后不远的地方注视着我。

  那时候天已经很冷了,我转过身去,看到我妈和她身边站着的黝黑男人,他们都脸色紧绷地望着我。男人甚至还憋着气,呼吸变成可视的白气,从鼻孔里断断续续地冒出来。

  我望着他们,他们也望着我,谁都没有着急开口,仿佛都在等待一个回答。

  我妈跟我血缘上的父亲离婚已经很长时间了,长久以来她只有两个身份——一家烧烤店的老板娘,一个不太称职的妈妈。所以当她有一天突然装作毫不在意地来问我愿不愿意再有个爸爸的时候,我是错愕和下意识地抵触的。

  幼年记忆里找上门来的女人涂得红艳艳的手指甲,落在母亲身上的、沾了她泪水的细小桂花,摔门而去的男人身上永远套着的蓝色衬衣——它们斑斓着,组成什么光怪陆离的东西,阻挡着我点头回应她。

  所以我妈最终在我的沉默里败下阵来。但那个黝黑的男人并没有就这样离开,偶尔我周末去烧烤店找我妈的时候还能看到他在后台帮忙,双手埋在一盆鲜红的海鲜内脏里,替我妈挡下难闻的腥味。

  我妈更多的时候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望着我,两手交握放在她印着蓝花的裙子上,辉光柔和地落在她面前的空地上,而她却全被门口繁茂的树笼在阴影下,显出一种不合时宜的枯败颜色来。

  但她明明还很年轻。我想,是什么让她褪色了呢?她意识到自己已经变成了灰蒙蒙的、平庸的大人吗?我又该为她做什么呢?

  唐豫的声音又在我耳边响起:“成为平庸的大人也很不容易啊,面对平凡的生活也是一种勇气。”

  好吧。我在心里想。我也不愿意看到我妈褪色的,所以我最终很认真地对着我妈和那个黝黑的男人展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我们回家吧。”

  03

  冬天很快就过去了,我和唐豫又回到出租屋里。快要升入高三的我越来越忙,终日在习题和课本里俯首,很长时间没有像从前一样去听她写的歌了。我几乎每天都坐在座位上,手里的笔也很少停下,但写下的字符越多,离那个被圈住的终点越近,我就越觉得迷茫。

  在一次大考结束之后,我终于得以像以前那样坐在唐豫旁边,啃着苹果跟她聊天:“我要是总觉得迷茫该怎么办?好像一直都只是凭着惯性向前走,并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

  “不要紧,”唐豫安抚我说,“十八岁其实是个咒语,到时候眼前的一切都会清晰起来,而现在你只需要去做。”

  唐豫说这话的时候正漫不经心地扯着袜子上的线头,我一看就知道她又在满嘴跑火车,于是很不满地、狠狠地咬了一口苹果。

  “你这个时候不应该正在工作吗?”漫无目的地闲扯了一会儿之后,我才发觉她悠闲得有些奇怪。

  “好吧,”唐豫耸了耸肩,“我现在是个无业游民,确切来说是被公司踹了。”

  我的嘴被苹果填满,只能瞪大眼睛来表示惊奇。

  “他们后来只让我写那种千篇一律的歌,我跟他们大吵了一顿,本来没想立刻就辞职,毕竟还能挣点钱嘛。”唐豫很平淡地叙述着,“但是他们礼貌地让我滚,我就滾了。”

  我很久之后才嚼完那一大口苹果,清了清嗓子,说:“那祝贺你,小唐同志,你现在又是一个辛苦而自由的大人了。”

  在那之后不久,唐豫就提出要离开。我一直都明白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只是问她要去哪儿,她说北京有个关于乐队的节目在海选,怎么样不也得先试试嘛。

  临走前我一直抱着她,眼泪在眼眶里要掉不掉地晃荡着。

  唐豫搂着我,把她自己的电话号码一个数字一个数字地输进我的老年机里,然后好笑地安慰我说:“我这是要去迎接光明前途,你一哭可就要破坏我的好运气了。”

  “好吧,”我努力地要把眼泪憋回去,“那你得在舞台上唱歌给我听啊。”

  “一定。”她伸手要和我拉钩。

  唐豫背着她的吉他坐火车北上去追寻她的梦想,右手小指上还挂着我们的约定。我愿意相信她说的十八岁咒语,重新投入到单调而枯燥的学习生活里去。

  或许在即将变成成年人的那个夜晚,指针即将指向零点前的一刻,已经实现了梦想的唐豫真的会变成一个翅膀发着光的小精灵,突然从身边蹦出来,然后趴在我耳边,把所有事情都讲给我听呢。

  我妈很快和那个姓陈的男人结了婚,我们还是一周见一次面,有时在这间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的出租屋,有时在我家的烧烤店。啤酒的泡沫还是四处飞溅,油腻的腥荤气息大概怎么都抹消不去,在看到那些一样疲惫的音乐人时,我总会想起不知道此时身在何方的唐豫,在心里默默地为她祝祷,为这些可敬的、挣扎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执拗着不肯彻底长大的人们祝祷。

  于是在流水一样逝去的时间里,一个夏天过去,又一个夏天飞快地到来了。

  我从高考考场里出来,跨过了老师们无数次加粗的终点线,感觉以往附着在我身上的一切都卸下了,像即将蜕变的昆虫抛弃了从前的躯壳,等待着破茧而出的那一刻。

  大概因为身心都变得空荡荡的,所以那个暑假格外漫长并且无聊,我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陪在我妈身边看电视。

  客人们都乐意挤在外面,因此店内安静得和外面近乎两个世界。我妈把桌子擦了一遍又一遍,坐下来昏昏欲睡地盯着电视。

  屏幕上播的正是个和音乐有关的节目,我恍惚地盯了一会儿发现什么也没听进去,于是在下一个选手上场之前晃了晃脑袋,好让自己的头脑清醒一点。

  然后我就看到屏幕上出现了熟悉的面孔——那些人还穿着普通的短袖,键盘手依然挺着他的啤酒肚,除了灯光更亮、设备更好,我几乎分不清这和我从前在livehouse看的那场演出有什么不同。

  我的唐豫,她好像又瘦了,笔直地站在属于她的立麦前,微微低下头贴住麦克风,从侧面看,几乎像一个虔诚的吻。紧接着鼓点流畅地响起,电吉他和键盘有条不紊地加入,她在万众瞩目下唱着那首就算饿着肚子也不肯卖的歌,灯光打在她的脸上,眼角贴上的大亮片依旧闪烁,时间好像在她身上静止了。我知道追求梦想的人永远不老。

  我听得入迷,到了他们要结束演唱的时候才想起要叫我妈也看看,但还没走到她身边就看到柜台后的男人冲我挤眉弄眼地打手势,示意我不要叫我妈。这时我才发现我妈身上披着男人的薄外套,已经趴在胳膊上睡着了。

  好吧。我转过去继续看电视,听到主持人介绍唐豫的乐队名字叫“小孩儿”。我几乎要为这人绝倒,骗了我还要骗自己,乐队也执拗地起这个名字。然而当他们下台的时候,我看到观众席里正有人为他们鼓掌欢呼,醒目的“小孩儿乐队”四个字在黑暗的场馆里闪烁,如同夜幕上零落的星光。

  那天晚上我即将迎来我的十八岁,居然在这样特殊的时候偶然兑现了我们的承诺,这不能不使我感慨。

  电视节目是录播,于是我翻出抽屉里很久没用的老年机,找到那个她亲自输进去的、写着“唐豫”两个字的号码,毫不犹豫地拨过去。

  电话出人很快接通了,唐豫用一贯懒洋洋的声音从电流的另一端传来:“我就知道你要给我打电话。”

  “我看到你们的演出了,都有粉丝了啊,大明星。”我望着电视屏幕,那里正滚动着赞助商的名字。

  “怎么样?”她笑着问。

  “特别好。”我笑着答。

  电视节目大概是重播,那时离零点已经不到十分钟了。我们就在这样静谧的夜里凭借着两部手机重返那些躺在沙发上谈天说地的时光。

  “唐豫,你骗人啊,”我放松身体,靠在椅子上,“我还有不到十分钟就十八岁了,你说的咒语我可一点都没感觉到。”

  “所以说这是不是天赋呢?你们好像天生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就连我妈好像也很确定谁会给她带来幸福。但我现在还是像个什么都抓不住的小孩子,我知道你要说小孩子也很好,那是因为你已经是个熟练的大人了。”

  在现实世界里,灰姑娘如果过了午夜十二点还不离开会怎么样呢?

  睡美人如果错过了王子是不是就要一辈子待在城堡里了?

  我如果不能及时长大,是不是永远都找不到方向了?

  唐豫只是像以往那样耐心地安抚我:“永远长不大也不要紧;长大了成为平庸的大人也不要紧;没有梦想也不要紧;实现不了梦想也不要紧。其实一切都不那么重要,只有你幸福快乐才是重要的。”

  只有幸福快乐才是重要的。

  我沉默下来,唐豫把手表贴在手机上,清脆的、指针走过的声音沿着信号在我们之间传递,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共同聆听这微小的声音,直到手机上的数字跳跃着全部归零。

  唐豫带着笑意的声音传来,这一次她咬字清晰又郑重:“欢迎你来到成年人的世界。”

  我缓缓地透過大开的门向烧烤店望去,夜色依然深沉得近乎凝滞,月光仍然像以往一样明亮。

  在这个世界里,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我们总是急切地想要成为什么,或者抓住什么。或许失败或者成功,成熟或者幼稚。是大人还是小孩,从来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只要我们幸福就好了。

  我恍惚中觉得有一条泛着金色光芒的、写着数字“18”的分界线从我头顶掠过,就像子午线总会飞过云层,未来也总会到来。

  我微笑着望着夜空,发现它是这样的深沉广阔。

  或许唐豫的咒语真的灵验了。

  编辑/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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