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的某一天,偶然看了一部BBC的电视剧《轻舔丝绒》,这剧拍得豪情奔放,载歌载舞,情节几次离奇反转,不羁放纵爱自由的笑中带泪,予人印象颇深。起初我以为出自男性之手,一看编剧,才知是改编于小说,作者萨拉·沃特斯,当时就想找她的原版来看看。几个月之后逛书店,恰好店里促销她的三部曲套装(英国Virago出版社版本),于是买了回家,就这样遇到了沃特斯。
读她的文字是从《灵契》开始。《灵契》篇幅短小人物也少,结构精巧,枯冷晦暗,哥特氛围弥漫书页,尤其最后几章,悬念和心理惊悚让人既纠结又无法放下。相比于后一部致敬狄更斯的长篇群像式小说《指匠》,日记体的《灵契》略显单薄节制,却出其不意的辛辣。接下来读的就是《指匠》,有一晚手不释卷直到半夜,一口气读完,三天犹如经历春夏秋冬。那时萨拉·沃特斯的小说还没有任何一本有中文版,我就到Virago出版社的读者讨论区(英文)参与讨论,但始终觉得未能尽兴,心里还是更愿意把它推到中文世界中来。后来在一个小型中文讨论版上向同好推介,并摘译了一些片段,翻译全书的初心,在那时种下了。
读毕“维多利亚三部曲”,我开始期待和跟随她的后续作品,出一本读一本。
沃特斯至今已出版六部小说,分别是《轻舔丝绒》(1998)、《灵契》(1999)、《指匠》(2002)、《守夜》(2006)、《小小陌生人》(2009)和《房客》(2014)。前三部因故事背景都设置于英国维多利亚时期,常被合称为“维多利亚三部曲”,虽然它们是仿维多利亚小说,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三部曲。后三部小说向近代迁移,时间设置分别移到了20世纪的40年代和20年代。
六部作品中,五部已被改编为影视和舞台作品,《轻舔丝绒》和《指匠》被二度甚至三度改编,分别以电视、电影、话剧的形式呈现。迄今为止,沃特斯总是在历史的罅隙里找到独特的叙事空间,她没有把小说的背景设置在当代,这也许和她对历史情有独钟有关。
萨拉·沃特斯1966年生于英国威尔士,曾在肯特大学和兰卡斯特大学学习,获英国文学的学士和硕士学位,后进入伦敦大学玛丽王后学院继续自己的研究,并获博士学位,她的博士论文《狼皮与托加袍:同性恋历史小说,1870至今》(Wolfskins and Togas: Lesbian and Gay Historical Fiction, 1870 to the present)的主题,是“检讨19世纪后期以降的英国文学中,历史援引在同性恋表述中担任的角色。(检视的文本,既包括虚构的长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也包括传记、史学资料、性学文献等。)主要目的,是探究主流话语建制如何既压制又促成了这样的表述,以及厘清这些话语建制之间的交互关系”(Waters,1995)。由此可见她对同性恋过往表述的关注,以及对这些过往表述中出现的观照和援引历史(真实或想象)形象的分析。在19世纪英国文学的同性恋表述中,历史指代——从古希腊柏拉图会饮,到古罗马,到安提诺斯、萨福,到米开朗基罗,乃至莎士比亚——不断被参照,在书写中变化,被用来代表、定义和重新定义同性爱和同性爱者。这是颇为有趣的现象,也从侧面说明在文学创作中人们是多么的喜欢回溯,从历史中寻找认同和定义、建构自我形象。历史如水面,反射出镜像,凡人目光扫过,只看到水面的波光,水仙凝眸,便看到水仙。
从研究中抬起头,萨拉·沃特斯转身开始了创作。
经过多年学术研究,手头拥有了大量史料,她带着现代人的目光回到旧时,进行重新陈述,赋予因当时种种原因湮没在主流话语之下不曾留声的边缘人以声音。这是一个全新的角度,是对历史,尤其是个体历史的想象和重塑。
我一直认为,小说纵然是虚构,归根到底仍是作者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表达,并体现他/她本人的身份意识。沃特斯从不讳言她本人的女性、同性恋者的身份,作品更为关注这个人群,发掘不曾发现的过往,表达未曾表达的声音,是顺理成章的。她的六部作品的主角,多数是较少被表述的女性,或者边缘人物。这种情况尤以“维多利亚三部曲”为甚,在这三部小说中,主人公无一例外都是女性。在后三部小说中,《守夜》出现了较为主要的男性人物,但只占故事结构的三分之一;《小小陌生人》是从男性叙述者的视角展开,但在他“注视”下的艾尔家两母女,即使不是更多,在故事结构中所占分量也与他同等。
沃特斯小说的主角们,包括维多利亚时期的城市贫民,易装歌舞艺人,(男性和女性)性工作者,女工,灵媒,囚犯,中产阶级大龄未婚者,小偷小摸者,销赃及招摇撞骗者,色情书籍整理和传播者,以及20世纪后,一战二战的反战者,社会变革階级下滑后失去财产和地位的前贵族,寡居者,新兴市民买办阶级,囚犯,小职员,二战救护队队员。沃特斯拥有敏感性和同理心,以及丰富的想象力和叙述能力,在她笔下,在高度仿真的历史画框上,过往岁月中的人们动了起来,仿佛要跳出画布。
她像一个说书人,秉承了老派小说家的制胜之道:讲故事,讲一个吸引人读下去的好故事。她的小说往往情节曲折反转,细节丰富逼真,氛围感浓厚,难怪成为影视乃至舞台剧改编的最爱。
盛名之下的沃特斯,依然是那个谦虚谨慎的沃特斯,小说以四年一本的频率慢而稳健地推出。她的写作并非走纯文学方向,而是在畅销书和严肃文学中间落墨。她也在不断推翻自己和创新。如果说她前期的小说带有恣意洋洒嬉戏文字的味道,更注重情节的设计和出其不意的反转,她也半开玩笑半自居地用过“姬姥玩闹剧”(lesbo romp)的戏称,那么后期作品则沉降了下来,不再描写青春、觉醒、生活历险和情感的探索,而是试图更宏观更抽离地叙事(《守夜》);放弃同性恋主角,减少外在戏剧动作,侧重内在感受和心理冲击(《小小陌生人》;即使重写同性恋主角,也减少恋情发展的比重,转而探索道德困境(《房客》)。
沃特斯的文字对读者十分友善,用字流畅易读,极善于塑造人物和烘托气氛。她继承了维多利亚小说的写实传统,写的也是维多利亚时期的人和事,却毫不艰涩拗口。对于译者来说,这是我们喜欢的:进入相对容易。但翻译不但需要解码,即进入,更重要的是在目标语言中再次组码,也即输出。翻译两部沃特斯作品,我的感受是,通读几遍,找到时代感,找准合适的中文语感,再开始动笔。她爱使用短句、标点符号、插入式转换人称,以创造句子的节奏感和画面感。她会通过描写颜色和动作呈现内心感受,传递强烈的通感,比如《指匠》里的这一段:
“Your home,” he murmurs, as his face comes close to mine. “The madhouse. Do you think very often of your time there? Do you think of your mother, and feel her madness in you?——Mr Lilly, your book.”My uncle has looked over. “Do you mind my handling it? Wont you show me, sir, the features that mark it as rare……”
He has spoken very swiftly; and has startled me, horribly. I dont like to be startled. I dont like to lose my place. But now, as he rises and returns, with the book, to the fire, a second or two passes that I cannot account for. I discover at last that I have put my hand to my breast. That I am breathing quickly. That the shadows in which I sit are all at once denser than before——so dense, my skirt seems bleeding into the fabric of the sofa and my hand, rising and falling above my heart, is pale as a leaf upon a swelling pool of darkness.
我的译文,希望保留了她的语感和节奏:
“您的家”,当他的脸靠近我的脸,他低语道:“那疯人院,您有否时常怀念那里的时光?有否想起您母亲?有否感觉她的疯癫,在您的体内——李先生,您的书”,我舅舅望向我们这边。“您不介意我拿吧?先生,您可否指点一下,这本书的珍稀之处在于……”
他说得相当快,却已使我感到可怕的震惊。我不喜欢震惊。我不喜欢进退失据。当时,当他起身拿了书走去壁炉边,有一两秒,我已神志恍惚,直至我发现,我用手按着胸口,呼吸急促。我坐处的阴影,瞬息间变得黑暗,那浓黑使裙子仿佛是沙发上流淌的血,我放在胸口随心跳起伏的手,仿佛一片树叶,在一潭不断扩大的黑暗之上飘荡。
《指匠》的故事背景于19世纪中期,有两位叙述者,其中一位自贫民区长大,另一位则博览群书,沃特斯写给她们的语言是有区别的,我也采用不同的用字和语气,有时在恰当的地方用一点旧语句。设置于二战时期的《守夜》则采用第三人称,情态语态稍觉疏离,且全书较统一,我也尽量贴近原文调整中文的语感。
作为“一句不能少”的译者,若说哪里对她略略有微词,就是她有时大段的工笔式景物描写,仿佛领着读者到博物馆,在玻璃柜前伫立,尽管那是真品而且做工精美,我也能理解这种铺陈是她的年代感景观建造,但有一坑叫“过犹不及”。如果你看过朴赞郁根据《指匠》创意改编的那部在2016年戛纳电影节获最佳美指奖的电影《小姐》,记得镜头流连于繁复美丽的庭院、隔间、日式和英式家饰、墙纸,就明白我的意思: 细节虽好忌沉溺,珠比椟重要。
当然这是瑕不掩瑜,沃特斯小说的魅力依然在。一直吸引读者的,是她小说中签名式的边缘人物,及其与主流社会规范的冲突(无论是情感还是道德上的)。他们畸零、执着、反抗,他们性格行事有些小小怪异,活在社会中又仿佛孤立于社会外,他们感情炽烈,或压抑,或通过独特的方式表现出来。这就是触动读者内心之处了。今天这个高度城市化自动化时代,真的向内探看,谁没有心怀一点小怪异?那些挣扎,那些焦虑,那些铤而走险和失落,在历史的镜像中,具有了时间的审美距离,也更直指人心。
有机缘读到沃特斯和成为她小说的译者,我感到满足和喜悦。我欣赏她对世事人情的观察,欣赏她不断挑战自我,变化写作角度,把现实带入过去,重构历史。她善于描写人性的幽微,如同珍珠深处有细砂,亦善亦恶;她通过黑暗、误解、越界、巧合來描述这个世界,往往从边缘抵达中心。
记得读过一篇对她小说的评论,标题有“these troubled Waters”之成语,字面翻译是“风波连连”,如果叠加沃特斯姓氏的双关,可引申为“搅乱一池春水的沃特斯啊”。但我从来不认为她搅乱春水,她只是聪明狡黠,给我们画出一片波光粼粼的水面,以史为镜,你心里有什么,就看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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