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九封信
文/章缘
章缘
台湾台南人,旅美多年,现居上海。曾获台湾多项重要文学奖,包括联合文学小说新人奖首奖等。作品入选多种海内外文集。著有短篇小说合集《更衣室的女人》《大水之夜》《擦肩而过》《越界》《双人探戈》,长篇小说《疫》《旧爱》,随笔《当张爱玲的邻居:台湾留美客的京沪生活记》。
黄昏的书房尚未点灯,他坐在那里,低头读信。金黄的夕照温柔圈出一个读书人的侧影,顶上的头发已然稀薄。抬头见她,他笑得慈祥。你来得正好,这封信写得不错。一边说着,一边拿起桌上的红墨水笔,在信纸上批了个A。她感到疑惑又有无可言喻的解脱,原来只是一项作业!红墨水在纸上渐渐晕开,A字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一、写信给我
两人头一回的分离,女人要回上海,临走时说,别打电话给我,别发消息给我,别微信我,当然也别写电邮。如果你真的要写,写信给我。写信,对四十九岁的余有志,实在是一件太陌生的事。上次写信,恐怕都是三十年前了,那时他在追话剧社一个外文系的女孩,信里特意用了几个有学问的英文单词,讨论戏剧和人生。写了三封,没得到回信。那个女孩什么长相,印象已然模糊,只记得一头鬈曲的长发,在苗条的腰际诱惑性地晃动。只有在她背过身去时,他才敢大胆长久地注视,三十年后,这个收到他第一封情书的女孩,留给他的便是一个美丽的背影记忆。说也奇怪,之后这样那样的女孩,在还没追求到手前,于他都是鬈曲的发梢,随着步履轻轻晃动,而他最大的欲望就是能够一把抓住,放进嘴里咀嚼。
他从后面进入,咬住女人一缕发丝,总是比想象的干且硬,这些烫染过度的发丝。只有朵云,只有朵云在三十八岁时,还黑发如缎,天然润泽,发色细看是炭烧过的灰青,神秘,飘忽。发长及从皮肉下突起的肩胛骨,正面刚好盖住一对娇小的乳房,在棕色的乳头上晃动轻拂。每次,他咬着她的发梢,咬不断的钢丝,有着惊人的韧性和硬度,跟那具温暖淌汗的身体不一样。不一样的还有她眼睛里那种拼命,在高潮前一刻,眼底泛起秋日深潭冷冷的水光。
“你恨我吗?”他翻身躺倒。
“别傻了。”她拉过床单盖住半身,闭上眼睛。
他看着她,不知道她闭上眼睛是要休息,还是不愿继续这个话题。
要遇到这样一个外冷内热的女人不容易,在床上能满足他各种幻想,穿上衣服却又优雅素净到让人没有一丝杂念。自从有她,他对其他女伴都失去兴趣。朵云不在台北时,所有一切都是过眼烟云,肉体之间的碰撞摩擦,不过是刷牙洗脸,让欲望定期开闸泄洪以免火烧屁股,算是正餐前用来止饥的小菜,英文里说的tie you over,把你绑起来,暂时约束好,静候美味主食的到来。如此三个月茹素换来一个星期的激情爆发,他压在这个女人身上,如回到原始洪荒。只有那才能,止渴饱腹,只有那才叫,做爱。
每三个月,她从上海回台湾,所谓的返台探亲假。她说自己单身,只是回来看独居的母亲。父亲住在南部,她从未去探望过,因为父母的离婚是决裂性的,而她一直是站在母亲这边。她有纽约大学商贸和心理系的双硕士学位,在大陆企业开始注重客服、改善跟顾客关系的时刻,被延聘进了一家跨国公司负责市场调研开发,享有高薪,配置有市中心的酒店公寓、用车和司机。女强人,美丽、单身、多金。但她说她不过是只没人疼的候鸟,身不由己,飞来飞去。她窝在他怀里时是如此娇小可怜,习惯性地轻啄他的颈脖,如一只小鸟,他几乎无法相信她有那样的工作和能力。然而他又怎能不相信,他们就是在一个商界酒会上认识的。
台湾一流大学的校友联谊酒会,来的不是工作上积极建立人脉的金融界、保险界学弟妹,就是像她这样被请来分享大陆经验的杰出校友。余有志,朋友昵称老余,是联谊会创会元老之一,早年赶上美国新兴企业风潮,跟几个朋友做成一家漫画软件公司,几年后卖掉,大赚一笔,时年才四十出头一点,接下去打算搬到四季如春的佛州提前当闲云野鹤,谁知妻子被诊出腮腺癌。手术割除后,右脸的上半部僵掉,从此家里车上到处是墨镜。有时,她把自己层层遮掩,像一团会移动的布块,有时,她光裸着半僵蜡像般的脸,要所有的人直视她的眼睛。他期待关灯的时刻,当他们并躺在床上,他的妻子也许又能谈笑自如,然而她只是发出困兽般压抑的哭声。他们没有小孩,她选择住进加州圣塔芭芭拉一个素食养生中心,做另类治疗。她急匆匆地走,好像跟情人私奔,抗癌占据所有的心神,再也分不出一滴一点给他。他独居三个月后,回台北探亲,接受了学弟的邀请,在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当顾问,很快地买了房子,夫妇形同分居。去见岳父时,老丈人对他不谅解,认为他不该丢下生病的妻子,独自返台,无情啊太无情。他始终沉默不语。
“是无情。”朵云说。
“是她丢下我。”他说,“是她先丢下我!我没病,我还活着,你懂吗?”
朵云俏生生一对凤眼盯住他,那里头此刻是春光旖旎春情无限,一只手插进他已然稀疏的头发爬梳,然后以同样不容分辩的决断,探进他裤裆里。男人是无情,她说,翻身骑到他身上,以各种角度旋转磨擦他,眼睛很冷,不知灵魂飘到哪里。如果说,朵云的身体让他着迷,朵云的心则令他迷惑。他想抓住,就像抓住那尾发梢,放进嘴里细细咀嚼。
朵云有时也跟他谈心,通常是两人尽兴了,夏天他拿来两听黑啤,冬天拿来热咖啡。她懒懒拉过床单盖住半身,头发散披在奶白泛青筋的乳房上,说着一些过去的事,仿佛性爱把她还原变小,回到童年。
我爸……她总是这样开场。我爸要我每天早上看到他都要说Good morning,Daddy,出门时,我爸开门让我先行,说lady first。我的第一部电影是他骑摩托车载我去看的,迪斯尼的卡通片,首映就去了,同学都羡慕我。我爸说我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只要愿意,什么都做得到。有一次我生病,不能上学,我爸中午特别回来,给我煎了一个荷包蛋。上了中学,我总是考第一名,全班第一,全年级第一,我爸看到成绩单时,总是笑着摇头叹气。每天晚上吃过饭,我开始做功课,我爸不准大家出声吵我,家里的电视调到静音,弟弟妹妹大气不敢出一声。我爸长得很帅,高高瘦瘦,会吹口琴,女学生们都很喜欢他……
故事的内容总是父女间一些时而温馨、时而无聊的互动。他不知道这些琐碎的事有什么好讲的,在二十年后的今天,在做爱后的满足和疲累中。他常听着听着走神了,朵云继续说着,不需要听众。
就是这个女人,把地址一笔一画写好,压在他的书桌上。他在信里能说什么,有什么是他的手和脚他的嘴和舌他的全身还不曾告诉她的?当思念浓烈时,他在微信上狂发消息,想确认两人在同一个时空,对方却是一片喑哑。易朵云这个人根本不存在,是他脑里幻想出来的白狐。
在一场特别激烈,从浴室开始,结束在书房旋转椅上的性爱后,朵云痛苦得直不起身。她的臀部抽筋了。这不是第一次,但是最严重的一次。第一次他在雪白的臀上使劲一咬,她肌肉一绷紧,一时松不下来,他又按摩又道歉,此后左臀成为啃咬的禁区。可是他嗜咬女人圆挺雪白的屁股,尤其成了禁区之后,朵云的左臀对他更产生了致命的吸引力,一不留意,他就发现自己又滑游到那里,在那富于曲线和弹性的山峦流连。这一次他没咬,是朵云自己用力过猛了,好像没有明天。
他把朵云抱到床上侧身躺好,拉过床单盖住,为她做按摩。她看着赤裸的他那副模样,笑了,把他的头拉进怀里,“我爸总是打我屁股,有时候因为我乖,有时候因为我坏。小学六年级,有一次我没写作业,他很用力地打我,我屁股抽筋,痛得跌在地上哀哀叫,我妈说,女儿已经转大人了,你还这样打她?”朵云细瘦的手指插进他的头发,摩着他的头皮。自从秃发后,他不让人碰头发,但朵云的手指没商量,“以后,他就不再打我屁股了。”
“我以为你爸爸很疼你。”他轻轻吸吮她的乳头,那里还硬挺着。
“男人善变。”朵云说,叹口气,“你说,当妈妈是不是这种感觉?小baby吸奶是这种感觉吗?”
“想当妈妈了?”
“去哪里找个好爸爸?”
“不是找到了吗?”他嘴上使劲。
“你又当baby,又当爸爸?”她嗤笑一声,把床单蹬开,“来呀,爸爸,你来呀!”两个人缠成一团。
二、低调的奢华
那个女人像突然醒过来,看了一下腕表,拿上皮包和伞,走出去了。“没有人知道她是谁。”来自巴西的酒保杰克用他略显生硬的英文说,“一个寂寞的台湾女人,总在雨夜出现,十点多进来,点一杯曼哈顿,或是龙舌兰日出,喝得很慢,抽根烟,有时再加一杯,午夜时分就走人。边角靠窗那里,是她每次来坐的位置,如果有人,她便不逗留。那是个特别适合她的位子,不是吗?窗外有棵优雅的日本枫树,缠着黄色小灯泡,投影在窗玻璃上,跟她的侧影交叠。一个成熟的女人,美丽有心事。你还能要求什么?”雨夜的酒馆人本来就不多,当杰克调好每一杯酒,洗好每一只酒杯,一个个排好,再也无事可做时,他就遥望着这个女人。
有的女人可以近观,这个女人适合遥望。“她微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杯子,或是窗外的某一点,你知道她的灵魂不在这里。她为什么来?我知道你会这样问。我们并不是上海什么热门的酒馆,那些在旧法租界、外滩一带的时髦酒吧,放着拉丁音乐,顾客跳着莎莎,或是那种美式酒吧,三五朋友大声说笑,看足球。我们不是那种地方,我们吸引的是一些有心事的客人,他们不想待在公司,待在家里,想走出来又不知去哪里。一个像这样放着爵士钢琴曲、烛光摇曳的小酒馆,适合想要安静但又害怕孤独的人。这里并不容易认识什么人,大多是熟客,但是我敢打赌,先生,你想认识她。”
调酒师说得不错,梁马克其实是尾随女人进来的。他刚结束了一个奢侈品推介案,准备隔天独自一人去广西北海住几天,深圳的老同事在那里买了个靠海的小楼房。他什么都没准备,甚至不知道北海那里有什么。美丽的风景,新鲜的空气,相对三亚更为天然纯朴?这些是度假的理由,但他只想离开。往南,是冬天的适宜选择,但如果老同事的小楼远在北方的哈尔滨,甚至是漠河,他也会去的。一支德国老牌金笔被介绍进上海了,在这个没人用金笔的地方。那个外滩奢侈品介绍会十分隆重,香槟被倒进了高脚杯,接着是年份上好的红白葡萄酒,在金碧辉煌打上广告的水榭旁,美丽的模特儿衣着单薄,长裙高叉,但捧着黑色丝绒盒巧笑倩兮,盒里躺着有百年历史的最新款金笔。多少重要的买卖契约将以它来签订?多少关键的礼节要靠它来打点?这些都跟他无关,做完了,只想离开。
离开前的晚上,隔壁夫妻在吵架,上海女人拔尖的嗓音,唱戏般骂得激昂,男人哑掉了,让女人唱独角戏。他住的地段有上海的老灵魂,隔两条街,是梁家从前的老宅,两层楼的洋房,现在卖本帮菜,浓油赤酱很是正宗,他却从未进去过。从小,他爸爸就被爷爷带到香港,奶奶和大伯大姑留在上海,守房子守产业,最后什么都没守成。运动一来,大伯大姑都在外乡落地生根了,回到上海也不是上海人,跟他一样,他连上海话都不会说。大学毕业后,他先到深圳工作,再到上海,在老城区里想象爸爸的童年,夜晚,安静的梧桐路上,渺渺的练琴声,音符的升降有如时光,上去了,又下来。不是直线往前,只是不断在胸口盘旋,老的时候,心情还像孩子般孤单。
他不惧怕孤单,从小的习惯。与孤单相比,吵闹更可怕,尤其那种具有杀伤力、充满指责控诉的喊声。难以想象在电梯间遇见的会微笑点头、穿高跟鞋挎皮包的朱太太,会有这么大的火力,而那个穿睡衣趿拖鞋给家人买早餐的朱先生,此刻噤若寒蝉的神色。他们这样大吵,明天开了门出来还是恍若无事,点头招呼,梁先生,上班啊?自欺欺人的功夫,一点不逊于他们这些专业的广告人。他穿上连帽的墨绿防雨外套,摸了口袋里有烟和火,拿了鞋架上的皮夹子和钥匙,逃难似的下楼去,很高兴明天就要离开。
微雨,雨丝不过就是一点潮意,只有在路灯下才看到雨线斜飘。他喜欢老城区,大半是为了这梧桐夹道,夜晚昏黄的情调,那种热闹之后必须的安静,这点安静,在上海已经越来越难寻到。街是弯曲的,空气很冷,吸进肺里刮拉松脆。十点多了,他想寻个地方坐下来吃点什么,没有奶油菠萝包和叉烧肠粉,春卷小笼或葱油拌面也好。但是这条街,那条街,平民小食小店一个个让位给红酒店、奶酪店、日韩版的服饰店、台港的珠宝设计……现在这些店面一一锁上玻璃门,挂着停止营业的牌子。
他踩在已经被人践踏无数次、泡在雨水里腐烂的梧桐黄叶上,后悔没穿那双防雨靴。漫无目地走着走着,心疼起自己来了。你说,这日子过得有劲吗?一个没啥意思的工作,平日就是一个人单吊,除了工作就是上上网,打打游戏。上个月到杭州跟那个聊了两个多月的Jenny见面了,绕了半个西湖,吃了一顿饭,回来后就冷了。女孩有点婴儿肥,牙有点暴,但是笑起来甜甜的,是那种可以带回家给父母看的人。但没有人催他成家,父母都比较洋派,晚婚很正常。席勒公关的Liz倒好,成熟有风韵,三十出头,已经当上副总,合作一年多,两人的微信从谈公事,逐渐到温暖的问候和幽默的吐槽,都要上瘾了,只不过那温情只在微信的世界里,那里有指尖一触轻易可以送出的玫瑰和醇酒,笑脸和哭脸。没有人提起工作之外出来喝一杯,也没有人约看电影散步。这样的邀约,可能让彼此尴尬,讲究实力的现实世界里,他无足轻重。要搭上美眉是没问题的,他生了一管高鼻,软厚外翘索吻似的唇型,身高一米七八,不说话时还是挺神气的,一开口就有点陪小心的没底气。跟这个May那个Sherry拉拉手亲亲嘴,带回小楼作进一步的认识,都是可以的,但是那最高枝上的红花,蛋糕上的大草莓呢?你说,这日子有劲吗?
开幕酒会那天,Liz穿了件黑色无袖短洋装,剪裁合身,前包后不露,露的只是温柔起伏的全身线条,胸脯上一条天鹅水晶项链,一双踩在高跟鞋里纤细的玉腿,端一杯香槟,行云流水招呼全场。她特别过来以老朋友的亲切口吻邀他加入下个项目:外国精品买手店入驻淮海路。主流的名牌已经不能满足中国所有的富人了,更有文化、更讲究个性的消费者,要的是低调的奢华。
低调的奢华,这句话让他震动。眼前的Liz可不是活脱脱低调奢华的代言人吗?这样的女人,护花使者不要太多哦!“Mark,期待下一次的合作!”她笑着,轻轻单击他肩头,转身招呼其他人,留给他一缕若有似无的香风,转瞬间无处捕捉。迪奥?香奈儿?无法辨识这是哪款名牌香水,说明他对奢华女人的经验有限。
他放弃寻找热食的念头,自暴自弃准备回家把冰箱里的匹萨热来吃,就在这时一个女人擦身而过。她身上的一股幽香,让他忍不住回头,看到一个被米色风衣裹住的苗条身影,短靴,纤细的小腿,走路的样子不紧不慢,是那种不赶时间的走路方式,很清楚要去的方向。他不由自主转身跟上,走了两条街,走进了这家小酒馆。坐在吧台,点了杯长岛冰茶,一边听调酒师东拉西扯,一边偷觑。女人有点年纪了,脸上眉黛半残,口红褪淡,支着头出神的模样,有种说不出的楚楚动人,还有,她随意搁在桌上的爱马仕皮包。虽然嗅不出香水的品牌,对奢侈品这一块,他梁马克还是有一定辨识力的。女人的衣和鞋,都有种质料上等做工精细的讲究,整个人的打扮很低调,不是那种膺品穿戴者的俗丽张扬。低调的奢华。
这样的女人,像Liz的女人,为什么深夜独自来到小酒馆?带着一种挥之不去的落寞,仿佛是来哀悼,来纪念。
女人走了,他也该走了,回去打包,明早的飞机。走出酒馆,昏黄的路灯下,雨丝还在斜飘,女人还在那里,站在路口,像在等绿灯,眼睛却直视着他。他的心猛烈跳了起来,腿还有点软,但还是往她那里走去,走到女人面前才发现,女人很娇小,伞没打开,雨丝纷纷落在发上,结一层水网,被路灯照得发亮。他打开伞,遮到女人头上。女人笑了,笑得妩媚。这无人的路上,红绿灯不过虚设,绿灯了,他们下意识往前迈步,尽管不知方向,此刻先渡到对岸再作打算。两人依偎在一把伞下,像一对情侣,却是绝对的陌生人。沉默中往前走,女人短靴脆生生一记记敲着红砖路,他小心翼翼跟随那节拍。
女人在一家有遮雨棚的店前停步,店里黑漆漆,靠窗立着个女模特儿,光头,灰色的眼珠子,两手一高一低摆姿势,乳房尖尖顶着针织衫。“为什么一直看着我,在酒吧里?”
“你像一个人。”他冲口而出。
“谁?”
“我的初恋。”他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说,他并无意骗她。根本不用骗她,在她还不知道他是谁时,就已经跟着他走了。但是话一出口,突然感到此言千真万确。他从未爱过人。那些他亲吻过的芳唇,爱抚过的乳房,进入过的女体,他都不爱。爱,必须是有想望,有好奇,有想成为她生活一部分的渴求,当他想望、好奇和渴求时,不管这女人是什么模样,他都爱。而在酒吧里,望着她,他了解到这样一种女人其实一直就是他的想望,只是不可能存在于他太过平凡的世界里。就像他的工作,一支笔可以如此华贵,一个包可以如此完美,一个表可以是艺术品,人类智慧的结晶,财富地位的象征,但他一辈子用不了。
她眼光闪烁,眼角细纹散荡,芳唇微启仿佛想笑,却只是抿了抿。他收了伞,女人没说话,他空出的手把女人揽近,女人没反抗。他清清楚楚闻到那高雅的香水味,香奈儿或迪奥,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女人的唇柔软,舌头水润有酒的甜香,夹着一丝微酸,直溜溜的头发丝般的触感,颈项耳根香气媚人。他摸索她细软的腰肢,女人一路都不设防,都由他,他渐渐也就不再犹豫,手上的动作大胆起来,隔着丝质衬衫和轻薄的胸罩抚弄,坚挺的下身顶住她,两人喘着气,要把自己揿压到对方身体里。突然,女人一推,止住他的动作。箭在弦上,但他没有异议,根本不相信自己有这等桃花运。
“走吧。”女人说。
“去我住的地方?离这里不远。”
女人嗯一声,两人继续往前走。虽然还是雨中夜路,踩在湿烂的梧桐叶上,他却觉得这条路诗情画意,而他也开始走运了。女人挽着他的手。刚才的耳鬓厮磨很有效率地拉近他们的距离。回到住处,已是午夜,电梯里亮着白惨惨的日光灯,老电梯发出不堪负荷的隆隆声,不情愿地送他们上楼。电梯间有个灯泡坏了,剩下的一只照出一个朦胧的世界,邻居一把黑伞撑在地上晾,还旁若无人掼了几只旧鞋,把进门的路都挡住了,他看女人一眼,看她是否露出嫌弃的神色,但女人神色自若,仿佛只是回自己的家。他没把伞晾在外头,这是把新买的好伞,抖抖水,拿进屋里来靠墙立着。
他没开灯,黑暗给他勇气,而女人似乎也喜欢黑暗。在一个漆黑的陌生房间里跟一个陌生男子,或许便是这个女人的欲求。一滚倒在沙发上,他就替她除去脚上短靴,因兴奋而汗湿的手指和掌心沿着纤细的脚踝一寸寸往上,女人这时抽搐了,挣扎了,但这一切都只是邀请。他们恣意地做,陌生的肉体不是那么陌生,毕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不想承认的是,此刻Liz的影像占据了他的心神,让他亢奋无法自持。
完事后,开灯,两人起来穿衣服。如同亲密感的瞬间降临,陌生也是。眼前快速被衣物遮住的女体,方才手和舌才刚熟悉,他记得摸上乳房时,那里一片鸡皮疙瘩,记得中指上的湿润和黏滑,女人喉咙里发出的呻吟,如此催情……但是灯光下,那神秘的电力和召唤不见了,女人不看他,只是利落穿上衣物。果然从里到外一件件都是做工精细质料上等。最后她站了起来,对他一笑。这是两人今晚第二次四目相接,他看出女人不希望他多说什么。
女人从他身边无声走过,轻轻开门,带上。他听到老电梯隆隆上来了,带着这个不知姓名的女人走了。明天,要去北海。不会再见到这个女人了,对她面容的记忆快速消退,只留下低调奢华的装扮,悒悒的气质,皮肤的香气,等他从北海回来,对今晚的记忆,便完全是对Liz的记忆了。
梁马克所不知道的是,当他再度在会议桌上见到Liz时,这个女人的模样却突然闪现,一袭风衣,伫立雨中,路灯把潮湿的头发照出光晕。面前的Liz自信十足谈着新的企划案:英国的服饰集团,派驻欧亚的资深买手,寻找不知名但充满创意的服饰,创造消费习惯,培养买手店的顾客群……上海的名牌消费力已经超越纽约,接下来是不再盲目追随名牌,要寻找适合自己的穿戴风格,自己的第二层皮肤……
不知名的,却是好的,更胜名牌。Liz的淡妆还是化得那么不着痕迹,让人觉得她永远精神奕奕。她按时上健身房锻炼,对工作和身材展现了绝对的纪律。此刻那双美眸因为谈到新企划而奕奕放光,对眼下的上海奢侈品市场,就像云豹捕猎,绝对的优雅和不留情。梁马克不禁想起那女人悒悒的神情,脸上眉黛半残,唇色是缺氧的淡紫罗兰。
“Mark,心还在三亚?”Liz一笑。
“啊,没有。”梁马克定定神,“不是三亚,我去的是北海,在广西,海边……”
“是吗?”Liz开始查看手机。会议结束了。
三、蜘蛛网之梦
在浴室的镜子里,梁马克看到一张太过白皙、略带神经质的脸,须毛稀疏。他恨恨盯着镜中人,你是个无可救药的屌丝!晚上在手机上跟Jenny聊了半天,答应周末去杭州看她。本来以为没戏了的,但是这女孩突然又在他微信朋友圈里点赞给红心,不计前嫌,于是他又像过去那样天天看她的相册,看她的爱猫Mizu怎么顽皮逗趣,跟闺蜜去哪里喝下午茶。这次去,他该抱她亲她,做进一步的认识了。现在的女孩都期待快速进展,否则不是怀疑自己没有女人味,就是男人有问题。
他出门找饭吃,跟一个女孩拼桌。女孩皮肤黑,脸蛋小,颧骨高,下巴翘,一副古灵精怪的模样,粗黑的眼线框出大眼睛,尾端上翘,手上胸前一串串一圈圈闪亮亮的珠链,指甲涂成亮闪闪的蓝紫色,两个超大银耳环垂荡。他心不在焉把筷子伸到女孩那笼汤包里,就这样,两个人搭讪起来。他帮女孩付了钱,又给两个人都买了冰可乐,一起走出店。
这次,女孩把他带到她住的地方。她有个室友,房里摆摊似的扔着许多衣服和时尚杂志,充满脂粉香。室友识趣,说去外头买吃的。
女孩说自己是舞者,常在酒吧里表演。他没问是什么舞,但完全相信,因为她可以把腿高举过头,扭转成不可思议的体位,她还热得特别快,一上来就自己脱光了,摆出诱人的姿态,他才刚吸吮乳头,她就喊出声来,吐的气里都是汤包的味道。床头柜里有各种进口的安全套,她选的草莓味,有突刺,可能还有什么特殊成分,让他坚持了很久。
她说她叫露露,要他加她微信,有空一起出来玩,“来看我跳舞!”出了房门,室友已经回来了,两只脚搭在咖啡桌上,边嚼鸭头边看韩剧。抬头瞄了他一眼,好像在确认有没有见过。
他精疲力竭回到住处,冲了澡,对着镜子诅咒自己。这种日子,要过到什么时候?总是在妥协。他要的不是Jenny,不是露露,甚至,不是Liz。他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有什么能让一切都有意义,让两脚着地,身心的欲望合一?当然不会是隔壁那对夫妻的生活,现在女的又拔高声音斥责无用的先生,东西哗啦啦摔地。梁马克知道自己该去什么地方,那里会有答案,是或不是,会有个答案,然而,他只是恨恨地关灯、上床。
梁马克终于再度踱进那家小酒馆时,已经是春天了,梧桐白干绿癣,像当季推出的迷彩装,枝梢冒出一点点绿茬子,晚上套件夹克就可以轻松出门。他目不斜视直接走向吧台,点了杯红酒。多话的调酒师已经离职,新人不说一句废话,甚至不看人。不想让自己太快失望,他端起酒,啜了一口,慢慢咽下,再一口,感觉胸腹间跳燃起一朵小焰,才往那里看去。一看,手一抖,那女人,千真万确,那女人就坐在那里,含笑看着他。其实他已经忘掉女人的长相了,可是一见到就立刻对上号,她即使是笑,也笑得悒悒有心事。
脑里有一瞬间的断电,就像抽奖时喊出他的名字,或是抽考时第一个叫他,总之,不知这种巧合是天意还是诅咒。但是,他毕竟是快三十的人了,勉力作出一种无所谓的潇洒走向女人,坐在她面前。坐下来,也没有一声招呼,各自喝各自的酒,像一对老朋友,什么都不用说。她那坦然自在的模样,就像当时站在路口看着他,跟着他走。一切都不需要解释。梁马克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释放。原来这就叫气场,气场对了,就是这么自在。这个女人曾跟他做过最亲密的肉体交缠,而他们几乎没有说过话,连名字都不知道。
他开始心疼起这个陌生女人了。这样一个好女人,深夜独坐酒吧,如果他不在这里,或许会有另一个男人过来搭讪,或许她也会跟他回家。这社会变态的人那么多!万一是个性虐待狂呢?万一劫色又劫财呢?梁马克有点头脑发昏,忘了自己曾庆幸过那样浅尝天堂滋味的桃花运。这女人或许比男人更可怕也未可知,就像聊斋里写的,晚上出没的狐仙……
“为什么呢?”他脱口问。
“为什么?”女的抬头看他。
“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呢?”他像个老朋友似的问,仿佛走进虚拟的空间,来者何人,扮演什么角色,他有权知道。不需要白天世界里的客套隐私和距离,他可以立即揭去面纱。
“在逃避吧?”女人苦笑,举杯一饮而尽,空杯在桌上发出一声闷响,“逃避一些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是什么呢?”
女人一手支头,揉着太阳穴,“你是来找我的?”
他摇头,点头。
女人笑了,“今天,我说个故事给你听。”
女人带着台湾腔的普通话说得很软,很温柔,滔滔不绝,到最后声音都哑了,一口气说完虚脱了,桌上交握的双手微微颤抖。两人又陷入沉默,现在这种沉默有点像梦里喊不出声来,沉重,无奈,他觉得自己该说点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又不知过了多久,女人扶着桌子站起来,对他一点头,便走了出去,步伐摇晃,看来今天酒喝得有点多。他呢?他没有醉意,只是被困在一个蛛网般的梦里。现在他知道了,为什么跟她合拍,因为从小的孤单。
她曾给爸爸写了九十九封信。
爸爸……一开始是写在白底蓝条的作业本上,从英文笔记本上撕下来的。英文是她最拿手的科目,也是爸爸的饭碗,他是这个小镇最有名的英文老师,补习班的镇班之宝。理所当然小镇一半以上的孩子都曾是他的学生,学校的或是补习班里的。她的英文成绩好,年年都是英文小老师,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但世上没有什么理所当然的事。就像这时,品学兼优又最喜欢英文科目的她,竟然从向来珍爱的英文笔记本上狠心撕下两页纸,拿英文书垫着,在自习课时偷偷写一封信。这是给爸爸的第一封信,那时她高中一年级。横式的信纸,惯于竖式书写的她,有点别扭地在首行一笔一画写下爸爸两个字。想想,又在前头加了dear,四个英文字母。亲爱的爸爸。但爸爸,还是亲爱的吗?心里一酸,两颗豆大的泪珠毫无预警地落在了纸上。这第一封信,就以亲爱的爸爸开头,以两颗滚烫的泪珠结尾。
这是世上最难写的一封信了。有哪个女孩会需要写这样一封信呢?当大家都在忙着读书做功课,最大的烦恼就是跟好朋友吵架,或是考不好,她却独自背负这样的重任。一封她必须写的信,一封只有她能写的信。
当老师在黑板上奋笔疾书时,她在心里写着这封信。在心里写着的时候,有太多的话迫不及待如山泉涌出,有时却又点点滴滴没完没了,像年久失修的水龙头,一滴,又一滴,一句,再一句。那些话语不是雨水甘露的清甜,而是烈火般的灸热,吐着长长火舌,警示、怨恨、哀告。那是鸣着警报的消防车,赶着要去救火,那更是连闯数个红灯的救护车,为了命在旦夕的病人。爸爸,您,病了。您怎么能病得看不清现实呢?
把那近乎空白的信,夹在了英文课本,她走进茫茫的暮色里。书包很沉,因为那空白的信,也因为这次月考的成绩单。史无前例,她没有考进前三名。第五名,天啊,这是什么奇耻大辱?但是爸爸不会在乎她退步,因为爸爸在恋爱。
她把应该读书的时间,都拿来写信了。爸爸曾说,她是个聪明的孩子,只要愿意,什么事都能做到。她相信只要把事情跟爸爸说明白了,只要爸爸理解他给家人带来多大的灾难,只要爸爸能顾念他最疼爱的女儿,他会从这场疯狂的迷恋中醒过来的。她不懂,爸爸什么都有了,为什么还要跟那个阿姨在一起?
在大学联考前一星期,她给爸爸写了最后一封信。“离开她,离开那个女人,否则我拒考。”
她把未来人生赌上了,包括从小学到中学十二年的辛勤学习,三更灯火五更鸡,包括一个名牌大学和好工作,光耀门楣。这一直都是爸爸最重视的,也是她在这个家里最高的价值。押上来一起陪赌的还有爸爸自己多年的付出,他从学校赶到补习班,拿着麦克风声嘶力竭地教着词组和语法,换来的薪资给她买了一部空调装在房间里,给她准备各种补品,还有必备必考的参考书和各种补习。她看上的娃娃和小熊,日本进口文具,最炫的发带和最美的裙子,只要她开口,爸爸一定给她。全都押上了,她在信尾以从容赴义的决心签下名字。
信还是依往例,清早偷偷放在爸爸的书桌上,压在镇纸下。那是一个山形玻璃镇纸,里头飘浮着七彩花瓣,是一个家长感谢爸爸提升了孩子的英文成绩送的。跟往常一样,爸爸没有回信。爸爸的沉默让她难堪,她是在自说自话吗?这些沉沉压在心上的痛苦,这些流湿枕头的泪水,难道只是她自己的?这一次,她绝不会让他以沉默躲避。沉默就是不愿意,不愿意离开那个女人,即使牺牲了女儿的幸福。如果爸爸真是这样,她还不如去死。十八岁的她这样想着,泪水喷涌而出,她掩住嘴,不让自己哭出声。
她永远记得三年前的父亲节。妈妈在小镇新开的糕饼店订了一个鲜奶油蛋糕,是爸爸和她都喜欢的栗子口味,差她去取。她骑着脚踏车,那是条弯弯曲曲的上坡路,在最高处转个大弯,往下可以看到一畦畦菜田,贴着山坡地一级级升高,青绿墨绿和淡黄的不规则色块,几户农舍,一只大黑狗,还有走来走去找虫吃的鸡、鹅。这个大转弯处常有人驻足远眺,她也曾跟同学来这里画画写生。那时候,开始有越来越多北部的游客,假日驱车往南,在山区的一些小镇里徘徊流连,吃吃特产,走走老街,她所在的小镇为了迎接这些游客,开始出现咖啡馆和手工艺品店,这条路上的游人越来越多,后来菜田都填成停车场了。但是那天,当她挥汗骑完这段上坡路,想到接下去就是毫不费力凉风徐徐的下坡,想到妈妈正在厨房里忙碌的丰盛晚餐,最重要的是代表节庆的鲜奶油蛋糕,便觉得世界特别美好,就像山脚那一畦畦向上的青绿梯田,衬着天际晚霞,农舍炊烟伴随几声狗吠,还有在天边盘旋的鸟群黑影,是一幅完美契合的拼图。世界应该就是这种色彩和构图。
一直到今天,她还在疑惑,当初如果心里没有浮现那么强烈的满足感,那种被天地宠爱的幸福感,是不是就不会有后面接踵而至的噩运?你夸耀了你的幸福,这幸福便被上天夺去,因为就在此刻,突然刮起一阵大风,天色骤暗,豆大的雨点不留情地打在她身上。幸好那家糕饼店就在大弯后下坡路不远处,她慌忙把车停到廊下,冲进店里身上已是半湿。店里人不少,都是避雨或因雨走不了的客人。
她挤到柜台前,从口袋里掏出订单,湿漉漉的手把订单弄潮了,纸上的圆珠笔字洇散开来。但她顺利拿到蛋糕。蛋糕装在粉红色的纸盒里,她很想看一眼,又怕拆掉漂亮的蝴蝶结系不回去。她不敢在人群里挤,很小心地往门口移动,留意别让手的一点点倾斜或旁人无意的擦碰,碰坏了鲜奶油的花饰。终于移到角落,站在冷饮冰柜旁边,这里有一扇窗对着檐廊。她双臂很酸,是为了保护蛋糕肌肉太紧张的缘故,一站定,把蛋糕盒的一边搁在窗台上,感觉轻松多了。
檐廊下站了一些避雨的人,不少人手上都有伞,但雨实在太大。大雨如注,整个世界灰蒙蒙,天空的大瀑布哗哗响着,她想起爸爸教的一首英文老歌:Listen to the rhythm of falling rain,telling me just what a fool I’ve been……她默念着跟雨有关的英文单字和词组,rain,raindrop,rainy,rain dog and cat……就在她开始担心这雨永远不会停时,四周突然静下来,地上有许多小漩涡,一个个小水洼,急匆匆降下来的雨水此刻像闯祸后的孩童抱头四处逃窜。
檐下的人三三两两走掉,一对男女走进她的视野,背对着她站定,女的披着一头及肩长发,后背挺直,微潮的白上衣透出内衣的线条。男的挨着女人站着,半身都湿了,手上拿着一把荷叶边的女用伞。爸爸?她想叫唤,一股强烈的不安让她闭紧嘴巴。那开始稀疏的头发,脖子上的痣和小肉瘤,略驼的背,还有那件天蓝色衬衫,为什么都透着一股陌生?应该在学生家补习的爸爸,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个阿姨又是谁?他们两人静静站在那里,不说话,也不看对方,像在等雨停,又像希望雨永远不要停……
她不由自主打了个哆嗦。刚才骑得一身热,现在半湿的衣服贴在身上寒意侵人。她有种强烈的恐惧,绝不能让爸爸看见,但是爸爸肯定会知觉到她的。小时候玩躲猫猫,不论她躲在哪里,爸爸总是找得到,不论哪里。她一直相信,跟爸爸之间有条隐形的电话线,心跟心可以打电话,就像她做的那个手工课作品,两个养乐多空瓶中间拉起一条线,隔得老远也听得见。爸爸马上就会转过头来,就在这一秒,她实在太害怕了,只能把眼睛闭上……
“雨停了哦!”店员好心叫她。
她睁开眼睛,窗外空无一人。捧着变得石头般沉的蛋糕,她拖着脚走向自己的脚踏车,牙关格格地响,手颤腿抖,禁不住的寒意。蛋糕盒太大了,勉强搁在前篮上,她草草抹一把湿座椅,机械地上了车,往回家的方向。
那是个难忘的父亲节。蛋糕在途中摔落在泥水里不说,她还得了重感冒,发烧呓语,有几天没法上学。后来妈妈常说,那次发烧把她脑子烧坏了,因为她从此变了一个人。
父亲节后一个月,她密切观察爸爸的行踪,查出陌生阿姨是彭代书的女儿,彭素琴,大学毕业回家来,还没找到工作,就在事务所帮忙,她的弟弟曾是爸爸的学生。也许她也是爸爸的学生?师生恋。畸恋。爸爸怎么可以爱比自己年轻二十岁的人呢?一个可以当女儿的人……或者说,爸爸怎么能不爱一个年轻女人,当生育三个小孩后的妈妈成了黄脸婆。这事要是传出去,英文易老师的金字招牌,就要被揭下来在脚下践踏了。朵云为爸爸忧心,为妈妈痛心,为自己伤心。她有义务要维护家庭的幸福,首先,是妈妈和弟妹不知情的幸福,然后是爸爸迷途知返的幸福,她能做的,就是为爸爸保守这个秘密,劝他回头。
她开始写信,一封封警告、说理、哀求的信,在某些深夜里写成,在清晨时悄悄放在书桌上。然而爸爸读了信后却装得若无其事,仍然扮演着爸爸的角色,餐桌上严肃沉默,饭后独踞沙发上看报纸,有时在书房里备课。唯一的不同是,跟她的交流明显变少了。她不再主动请教英文或谈论学校的事,当她低头扒完饭,关回自己的房间时,家里如往常般安静下来。朵云在读书时,大家都不可以大声说话,这是爸爸颁布的金科玉律。只是房里的朵云,不是在发呆,就是在写信。
她的悲痛无人知晓,妈妈还是做着每天必做的事,跟爸爸睡在同一张床上,只是人到中年,体重变化诡异,一下子吹气似的胖起来,一下子气球噗一声扁掉,服药控制食欲,控制体重,控制心情。妈妈还好,一切都在控制之中。爸爸也还好,只是会在某些时候迫不及待出门,像出笼的小鸟。她呢?她一点都不好,她被背叛了。
姓彭的女人,一度消失,听说在台北找到工作,但是几个月后,又阴魂不散地回来了。然后又消失,说是相亲,要结婚了……又回来了,还是单身一人。她有几次在路上遇见,那女人还是脊背挺直,腰肢苗条,头发直顺顺地披肩。不要脸!她想冲她啐口水,却只是快快走开,心里只有一个苦涩的念头:这是爸爸爱的女人。爱,可以从妈妈,移转到她,再移转到这个女人。
多少次在梦里,两个顽固的背影挡住去路。喂,喂,让一下,让开!背影就像石像般,无法撼动分毫。她哭着醒来,领悟到如果这两个背影不让开,她就没有未来。
离开那个女人,否则我拒考……
考试前一天,爸爸还是没有回应。她早就说了,不需要陪考。要离开餐桌时,爸爸开口了:“小云,明天是大日子哦,加油!”她愣了一下,冷冷地回一句:“知道了。”妹妹这时也掺一脚讨好地说:“姊姊加油!”她一直期待姊姊赶快去上大学,好一人独享闺房。朵云用力把椅子一推,回房去。椅脚刮地的声音,刺激着大家的耳膜,但一个明天即将面对人生最重要考试的人,是有权发泄压力的。这个晚上,家里分外安静,脚步放轻,说话耳语,因此当妈妈在厨房里摔破一个盘子时,感觉就像天崩地裂。
早上,她准时起床,等待她的是餐桌上热腾腾的土司夹蛋和牛奶,摇扇、水壶和点心装在提袋里,还有这时本该出门上班的妈妈。
“妈?”她很讶异。向来是爸爸最在意她的成绩,妈妈关心的是其他的事。
“我陪你去。”
“不用!”她摇头,摇手,“我不用陪考,我跟同学一起有伴,说好了,都不要家长陪的。”
“我假都请了。”妈妈把早餐推到她面前,“你爸爸昨晚跟我说了,他答应,但是,你必须考到前三个志愿。”
“爸爸,答应?”
“他答应。答应什么他没说,只是要我告诉你,一定要好好考。”
她想问清楚,又怕引起妈妈疑心。她必须维护妈妈不知情的幸福。如果妈妈知情,这个家就破碎了。现在她知道,原来她最想维护的是这个家的完整。她不敢多问,也怕妈妈问。然而,妈妈只是要她检查准考证带了没,等她一吃完,就催她出门。看来妈妈只在意准时把女儿送进考场。
妈妈陪了两天,默默递水、摇扇,她则一心一意应考,想着考完,一切就恢复正常了。她没想到,考完后,妈妈就要求爸爸搬出去。
她如愿考上最好的大学,住在宿舍里,寒暑假留在台北当家教,毫不留恋这个欺骗她的家,在她努力维护它的完整时,爸爸骗了她,妈妈是帮凶。半年后,爸妈离婚,爸爸跟彭素琴搬到南部。
大学四年,她拒绝所有男孩的追求,因为男人不可靠,爱情不可信。爱情是流动的,它的面貌、深浅和对象,一直流动变易如人世间所有事物,今日的爱不同于昨日,明日不同于今日,你即使能长久爱一个人,也不能保持同一种热度和形态。你无法逃避爱情的背叛,如同无法逃避时光催生白发,背叛迟早来到,不是来自对方,就是来自你自己。
四、楼上的猫
拒绝了系里系外学长同学甚至学弟追求的易朵云,赢得了冰山美人的封号。有人说她晚熟,有人说她早恋,高中时就名花有主,更有人言之凿凿说她跟某企业接班人在拍拖,相偕去巴厘岛度假。朵云不见爸爸已有四年。她顺利拿到纽约大学商管系的奖学金,一毕业就出国,没有跟爸爸辞行。她总在想一个问题。好吧,爱情会变,爸爸可以变心去爱别人,但是,为什么不回信?连一封信都不回。三年来,她整整写了九十九封信。
不只一次,她在梦里撞见爸爸在读信。有时他眉头深锁,抬头看到她,眼里竟然泛出泪光,她立刻原谅了他。有时他眼露凶光,一见她便愤怒地把信扔过来,她加倍地恨他。更常发生的是,他面无表情,望着桌上摊开的信出神,看到她只是叹气摇头……
朵云感到非常寂寞。
早在少女时代,她就察觉了自己的欲望,无师自通地会把双腿夹紧,以一种不动声色的方式,让自己面色潮红,汗水涔涔。快感的电波从那里往全身四处扩散,一时忘掉爸爸和他的情人。后来,这深埋的欲望让她开成一朵分外娇艳的花朵,走到哪里都送出招蜂引蝶的花讯,但她拒绝所有人。她正处于两个世界过渡的灰色地带,一边是贞节带把女人紧紧捆绑,女人只有上半身,一边是受西方思潮和媒体撩拨,女性开始承认并发掘下半身的乐趣。她站在交界线如陷泥淖。她早下定决心不碰爱情,但就寂寞一生吗?
到纽约的第三个月已是深秋。纽约大学没有墙篱围起来的校园,整个纽约下城就是校园,一个个系分散在一栋栋建筑物里,一律插着紫色的校旗。她刚从一家小餐馆出来,吃了一个希腊卷饼,里头有烤肉、洋葱青椒,淋上白色奶酪,用一杯七喜下肚。晚上不敢喝咖啡了,她一直有睡眠问题。周五的晚上,整个下城手舞足蹈打着节拍,人人出笼准备狂欢。这是没有节目和邀约的人最寂寞的时候。
她还是一个人,拒绝似乎成了习惯,表现在她冷淡的面容和眼神。在这个捕猎的城市,人们都谙于阅读肢体的暗示。不断有人被她吸引,不断有人被拒,一切都在沉默中进行。今晚,她觉得特别烦躁。她在华盛顿公园附近,跟一个新加坡女孩合租一间房,那是个小麻雀似的studio,一个厅被隔成两个区,摆了两张小床,床边有张小桌,用来吃饭看书打计算机,浴厕就跟机舱的厕所一样,空间节省到极致,一个马桶,一个莲蓬头,租金却贵得吓人。那女孩没什么心眼,也不计较,但做什么事都很响,晚上看书上网到一两点,她躺在床上陪着熬夜。天亮就去找房子,她一遍遍告诉自己,但每一天都只是重复着昨天。
她知道今晚新加坡女孩跟她一样没有约会,会早早窝在床上戴耳机看电影,不时呵呵一阵笑。再没有比这样过周末更悲惨的了。不知何时下起雨来,秋雨最添愁绪,她想也没想便推开一间酒吧的门,走进另一个世界。来点人世的温暖吧!酒吧里人不多,暖气十足,酒保是个黑女人,壮实的手臂上刺一朵红玫瑰,花心写着Vicky。“今晚好吗,亲爱的?”她怯怯坐下,脱了外套,端坐在高椅上,装出老练的模样翻看酒单。完全没概念。“要不要试试雨后彩虹,特别适合这样的夜晚。”她接受了这杯红红蓝蓝的饮料,入口苦涩,但清凉。第二口,那涩味淡了,尝出一点果香。
“嗨,以前没见过你,我是珍娜。”一个高大的红发女人坐到她身旁,泛白的牛仔外套,里头一件黑色吊带衫,自由晃荡的豪乳,皮肤是饱饮烈日的茶褐色,毛孔粗大,像收割后焦渴的荒田。她的日常英语说得不溜,珍娜却几次哈哈大笑,似乎觉得特别有趣。她感到比较放松,身上热起来,把袖子往上卷,一手斜斜抓住头发,让后颈透透气。她的颈脖精巧秀气,白皙如瓷。珍娜把高椅往她这里移近,歪着头笑嘻嘻打量她,继续问她在纽约做什么,说话时,左手轻轻碰一下她的手臂,再碰一下,眼光超乎寻常的热切,仿佛她是一个最值得探究的对象。“你真是个可爱的小猫咪。”珍娜握住她的手。
一起喝了两杯后,珍娜把她带到酒吧的二楼,她踉踉跄跄,紧抓扶手才能踩稳上去。楼上楼下其实是一个通间,一道弯曲栏杆围起来,像露台似的,空间不大,或者这里是舞台?没点灯,借楼下的光模糊看见,地上堆了一些箱子和乐器。珍娜紧紧攫住她的手,引她到角落,拉开一条布帘,后头是个活动衣架,垂挂了一些表演服,衣服上的亮片闪着神秘的光,像一对对窥探的眼睛。
“玩躲猫猫吗?他、他会找到我的……”
“嘘,我们得快点,我等一下就要上台了。”珍娜在她耳边轻轻吹气,“小猫咪……”
珍娜自己才是猫,一只老练的猫,猫的舌头湿滑大胆,在她口腔里卷动,激起的浪花,打湿她的脸,不,那舌头自己就是浪头,打在她的脸,她的耳根、脖子、乳房……大浪卷过的地方,湿漉漉地苏醒了,她全身战栗蜷曲,喘着大气。
珍娜的手大而粗糙,指头上长茧,或者她是个吉他手?手像猫爪,抚弄过的地方,痛辣辣地呻吟。珍娜比她更清楚她的身体,哪里有什么,什么在哪里。她被推到了悬崖边,感觉死亡就在眼前,下一刻,她就不存在了,变成一头野兽,果然,她听到野兽发出咆哮。当珍娜两手狠狠攫住她的臀部时,一股强烈的痉挛如闪电般袭来,疼痛难当,她不由自主哭喊起来,不要不要……
珍娜更兴奋了,手指探进她体内来回抽动,她完全失去抵抗力,瘫在地上,珍娜把硕大的乳头塞进她嘴里,她不想吸吮,但连吐掉的力气都没有,抽噎着,像被体罚的小孩……
“没做过?”珍娜把她扶起来靠在自己身上,“可怜的小猫咪,我应该对你温柔点。”珍娜拍拍她的背,安抚着,问她是否可以自己下楼,她要准备换衣服表演了。
她抹干脸,整理好衣服,抓着扶手一步步下楼去,全身不可克制地打哆嗦,一直抖回了公寓。她发誓不再夜里游荡,不再接近任何酒吧,绝不!但是她隔天就赶回那里,去取她忘了的外套,外套里的钱和学生证。外套跟珍娜的表演服挂在一起,珍娜请她抽了根薄荷烟,她的第一根。烟抽完,她觉得必须坦白。她说她对女人的身体不感兴趣,珍娜叹口气,把伊登介绍给她。
伊登白天在餐厅里打工,晚上是小剧场的演员,常在下城区几个小剧场演出一些晦涩难懂的实验剧。第一次约会,他请她喝咖啡吃汉堡,看了一场电影。第二次她请吃日本拉面,散步到他排练的工作室,有个新戏要讨论。那是剧团负责人的两房公寓,一间房里堆着过去演出的道具和服装,一间房空荡荡只挂着一张吊床,地上胡乱丢着摊开来的画册和书,墙上几张能剧的面谱,白脸红唇,两道细眼空空,望向茫茫的未来。客厅里挤满了人,喝啤酒吃薯片,说是开会,不如说是派对。闹哄哄的,她只是陪坐一旁,带一朵莫测高深的微笑,至少在这群人眼中如此,就跟能剧面谱一样。最后莫名其妙也被分配了一个角色,在某些时候梦游般地走过舞台,没有一句台词。
离开工作室时,伊登问她接下来想去哪里,她说回家。天空飘起雨丝,下城的店面都关了,远处升起薄雾,在那灰蒙天空里,浮出一张水气氤氲的能剧脸谱,两道月牙般的鬼眼,定定看着他们。四周死般寂静,只有脚下两双皮靴敲在石板路的声音,叩叩,叩叩,一只野猫纵上垃圾桶,朝他们不怀好意地喵一声,吓了她一跳。她心跳得如此之急,伊登都听到了,他张开外套像张开一双羽翼,把她包进来。那一刻,她感到温暖、安全,就像回到父亲的臂弯。伊登身上淡淡的烟味,下巴刮人的胡楂,唤醒她心中潜藏的小女儿柔情,泪水模糊了视线。后来那么多次,她热情地包住他,紧而滚烫,只为了回报他那温暖的一抱。
珍娜和伊登就这样教会了她什么是性,性独立于爱之外。
五、第三者
这次返台,易朵云没有在第一时间见到余有志。老余的短信上是这样说的:她回台湾了,我们再约。她读了两遍,删了。开始查看大陆新闻、总公司的电邮、同事的微信和消息。Shit!公司又出事了,这次是供货商的肉品过期,几家国际连锁餐饮店都受到牵连。网上一片声讨,目标不是政府稽查不力,而是外企大品牌亏待中国顾客。在这个积弱多年,突然富强起来的地方,民族牌最容易引起大众共鸣。本来就如走钢丝,被法规和潜规则层层牵制的外企,又面临另一波冲击,新一轮的相关市调得尽快进行了……
结束一场临时召开的紧急电讯会议,已经下午两点,早饭,吃了吗?她打开冰箱,只有可乐和啤酒。柜子里有葡萄酒、苏打饼干和巧克力,还有泡面。出去觅食,还是吃泡面?她不确定。她不确定是不是明天就飞回上海,不确定谁该负责。不是供货商欺骗了我们吗?我们怎么从受害者变成加害者了?大陆食品问题多多,但树大招风,消费者和政府都盯住国际知名品牌。
受害者,被害者,谁该负责?她该怎么办?
她只能先保护自己。没有人会管她死活,即便她两顿饭没吃饿得人发虚,而是只管她是否及时做了正确的危机处理。还是,见不到老余?见不到,所以要烦恼三餐,见不到,皮箱里那个酷似他侧脸的皮影戏偶怎么办……
她靠在厨房墙上。冰箱马达轰轰的转动声被无限放大,还有,水龙头在滴水。是刚才洗杯子没关紧吗?她看着那水滴,在水龙头下缓缓凝成一颗泪,越来越饱满,终于载不动,坠落,嗒一声。
搬进来几年了,她从来没有在这厨房里煮过一顿饭。没有。她没有做的事太多。
她弯下腰去,抱住自己,不能理解突然袭来的生理上真切的痛感,巨石压胸喘不过气,腹部尖锐的刺痛,脑里突然涌入的昏乱热潮,还有这让视线模糊莫名其妙的泪水。
怎么可以?她怎么可以让感情渗入跟老余的关系?她甚至从不跟老余联系,收到消息也是看了就删。他们之间云淡风轻,随时可以说拜拜。一年不过回来四次,能有什么深厚的感情,旷男怨女各取所需罢了。老余很体贴,她感到被呵护,仅此而已。她没有打算放入感情,没有!
她喜欢了无牵挂的自由关系,两个肉体合拍的男女,在某些时刻相濡以沫,但是离开就离开了,在每次重聚之间,都是断裂的。这就是她一向的做法,跟几个合拍的男人,维持着没有负担的关系。分分合合,都不会太牵动心绪,最多就是怅惘,感伤缘分的生灭。
她万万没有想到,老余不能见她,会给她这么大的打击。照往例,她只会懊恼,诅咒几句,然后安排其他节目,绝不是此刻所感到的酸楚和委屈。
老余的太太回来了?
岳父打电话给余有志,要他去接机。尼珂说要他一个人去接。
出现在眼前的尼珂,比记忆里的丰腴一点,神清气爽,穿着宽松的棉衣棉裤和夹脚凉鞋,竟像是度假回来。一股熟悉的暖流,从他身上流过,让他鼻头发酸,尼珂呵,伴他十多年,一起留学创业的尼珂,仿佛过去几年不曾分开,但是那墨镜……尼珂把墨镜摘下,一双熟悉的眼睛看着他,肌肉的牵动还是有点不自然,但不再那么僵硬古怪,可以坦然走在白日之下。最重要的是,她的眼光,里头不再有闪避和痛苦。
“尼珂……”
“我回来了。”
他们紧紧拥抱,余有志悔恨交集。他曾像躲避战乱和时疫,丢下了他的老婆,让她独自面对疾病和死亡。在他心里,他是把她当作已经死了般,让自己得以继续活下去。但尼珂没死,她温暖柔软地在他的怀抱里,流着不知是喜悦还是愁怨的泪水。
尼珂的康复情形良好,医院检查报告显示,癌细胞已经无法查测。打坐练功调息,营养有机素食,尼珂又回到人间。第一晚,他们举杯庆贺,借着几分酒意,他把久违的老婆抱上床去——自从手术后,尼珂就不跟他亲热了,但是尼珂抓住他探进睡衣的手,不让他继续,他亲吻着她的额头,两人默默依偎,尼珂一会儿便呼吸沉缓睡着了。他了无睡意。朵云。朵云人在台湾,却不能相见。对尼珂的歉意和温柔,此刻被对朵云的欲望和思念所取代,他渐渐硬起来,不得不轻轻推开怀里的人,往床另一边靠去。
朵云接到约见的消息时,第一反应是删除。但那素来冷硬、听从指挥的手指,却颤抖着无法执行。或许,这竟是老余最后一条短信了?此后,没有任何东西帮她记住这个人,没有微信短信和电邮,什么都没有。一切,唯有记忆,而记忆是什么,不过是发生在两个人之间绝对私密的片断,从未公诸于世,未被认证,如花似雾脆弱易逝。她在这头,他在那头,中间连着记忆之桥,他消失了,这记忆之桥要连向何方?只能轰然倾颓,倒入滚滚东逝水罢了。
我从不寻觅男人,只是邂逅,我不迷恋,只是不拒绝。这是朵云的自述。
严格来说,她从未恋爱过。她可以把身体打开交出去,但不是心。身体算什么呢?不过是司控接收各种感觉的器官,满足它,它就不渴不饥,就安静下来。恋和爱这两个字,都有心字偏旁,还有情和意,思和念,悲和恻。
错了,性也有心字边。朵云低估了身体对心灵的影响力。有爱就想有性,有性难道不会想爱?所有的两性相吸,一开始不全都是肉体吗?她爱什么?当老余为她按摩痉挛的臀部,看着那副老态已现的男性肉体,腹肉松挂,长着几丛长毛的胸口淌汗,稀疏的头发黏在头皮上,同样松弛垂坠着的是黑毛下缩短软疲的阳具。她感到心疼,好像看到南征北伐勇武的战士,脱下战袍后身上累累的伤痕。当这副肉体没有在忙着吸引她,给她欢娱时,她为它感到心疼。她好奇老余背上的胎记,左腰上的那道旧疤,小腿上的新伤,好奇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但她忍住没有问。
上次返台见面,竟是两人的最后一回。他们在阳明山一家日风温泉旅馆,榻榻米上茶几,茶几上茶具和几块糕点,窗外一条小溪,流水潺潺。温泉水接到房间浴池,他们先泡了一会儿,出了汗,起来套上浴袍,跪坐在茶几上喝茶,老余拈了块绿豆糕到她嘴里,她咬住他手指。
榻榻米上,任何姿势都不受床大小和软硬的影响,这回她当女牛仔,骑得大汗淋漓。老余不甘示弱,把她推至墙边,从后面使劲撞,她站不住了,春水汹汹,从大腿、小腿往下滴淌,榻榻米上湿了一块,颜色暗下去。两人就像孩子一样,玩着自己和对方的身体,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亲密如此可触可感,她的身体铭刻了所有一切。之后,他们相拥面对面躺倒,两人的呼吸一起由快渐慢,她感到吸进的是老余呼出的空气,一呼,一吸,渐渐沉缓,眼皮再也睁不开,一呼,一吸,身体变轻,浮到了半空中。
老余……
他们约在母校附近一个僻静巷弄的咖啡馆,点了两份早餐。上午尼珂要练养生功,老余是溜出来的。他没说,但朵云一看这见面时间的尴尬仓促,已然猜知老余身不由己。
他们行礼如仪地问候,尽职吃着盘里的土司和煎蛋,啜着忘了加奶和糖的苦咖啡。他们不看对方一眼,眼光回避着,专注在自己的食物,即使朵云今天细细描画了唇眉,老余穿着格外整齐。
“我很抱歉。”老余终于说。
“抱歉?”朵云笑,“对我?还是对她?”
“朵云……”
朵云做了个停止的手势,她生怕有一丝怜悯浮现在老余睡眠不足挂着眼袋的脸上,更怕自己会流露任何依依的情意。“这是好事,她好了,这是好事,我们不过是……”她说不下去了,眼前闪现彭素琴倔强的背影。彭素琴不会这样说,她爱爸爸,我的爸爸,她不愿离开,他们不愿分开。
“我真的希望,我们……”老余困难地找寻字眼。
“我们,还是朋友,一直是。”朵云很快接口,察觉嘴唇在抖。
原来,没有口头承诺也不保证什么。他们打情骂俏,总是嘻嘻哈哈,没往心里去,至少她没有,她以为。现在都要分开了,再说这些做什么?朵云深吸一口气,感觉胸口隐隐刺痛。“我们不要再见面了。我不当第三者,以前就说过,那时以为,以为她……”
那时不觉得自己介入老余的婚姻,因为女主人早就缺席了。或者说,她以为要抽身很容易,她甚至不住台湾。现在也没那么难吧,她想,就是冷酷一点,对老余,对自己。冷成一块石头,什么都感觉不到。
“你听我说,我现在不能提离婚,她是重获新生,没有人忍心这时候去伤害她。”老余抓住她的手。
“我知道,你好好陪她,我没事的,真的。”她缩回手,不能忍受跟老余肌肤的接触,唤醒太多回忆。她起身,想尽快结束。
两人这才发觉,不知何时已经下起雨。雨势不小,两人站在咖啡馆的玻璃门前,默默望着雨帘,好像在等雨停,又像希望雨永远不要停。雨一停,他们就要离去,跟对方说再见。
六、美丽的裙子
推荐一个产品时,必须想象它无与伦比的美,想象对它深情眷恋,奢侈品市场不是关于供需,是关于欲望,必须在内里创造这种欲望,直到身体都能感受到它,得不到就空虚……梁马克在手机记事本上键入这行字。
淮海路上的精品买手店硬件软件都接近完成,月底就要举行开幕酒会,时尚杂志、周刊上的专访和专稿已经陆续发出,也没漏掉自媒体上受到粉丝追捧的时尚潮人。所有的宣传文稿集中推广个人不应被动全盘接受国际奢侈品牌,而是主动出发去寻找所爱;独特的文化、历史和品位,都在催动消费者去寻找更适合自己的精品。人们应该先看到一件剪裁独特、手工精细的裙子,而不是它的品牌。
那条不规则剪裁的连衣裙,是买手从西班牙一家手工店淘来的,那是一位正崭露头角的设计师的杰作,离开当地后无人知晓它的标价比原来的翻了至少二十倍。它花色高雅,剪裁精巧,面料弹性极佳,穿上去熨帖着身材。奇妙的是,把衣服在身上由后往前拧转,即变成短斜裙,后面的开叉移至大腿边,顿时显得活泼性感。一衣两穿,就看自己的喜好,真是越看越美,越看越爱。
露露不信。“裙子能有多美?是穿的人美,人美穿什么都好看。”
那裙子被供在透明橱窗里,灯光一打,就不再只是裙子了,它有强大的磁场,吸引着女人的眼光,勾引她们的欲望。马克继续在记事本上写着什么,露露一把抢过扔到沙发上,“跟我在一起时,不要玩手机。”
“我不是在玩,我在工作。”
“那更不行。”露露双手吊在他脖子上,猴子般身手矫捷,两脚勾住,整个人攀住他。
微信叮当。他抱着露露去拿手机,露露挡他,呵他痒,但他还是拿到了。点开微信,Liz头像边有红点。该不会有什么最后一分钟的会议吧?今晚露露要在这里过夜的。
“马克,今晚有空吗?”
“什么事?”
“想找你聊聊,出来喝一杯?”
出来喝一杯?
露露抢过手机,“是谁啊?约你出去?”
梁马克抢过手机,“说好不看对方手机的。”
露露扇扇接上去的假睫毛,张开嘴想说什么,她画着流行的咬唇妆,双唇中央的颜色最深,像咬过似的,让马克很想咬一口。好热的一个女孩,多情热心肠,握住她多肉的手掌,一团火热便立时传递过来。开心时捧着肚子笑,伤心时鼻水泪水齐流不怕丑,美瞳拿掉,浓妆洗掉,也是个可以带回家见父母的邻家女孩。
“乖,”马克说,“就是一个同事,半个领导。”
“你想上她?”
马克不懂为何女人有这种直觉,但是,此刻,他觉得他并不想,不想了。感觉上,他好像是跟Liz做过了,在一个雨夜,在同样一个在潮湿雨水中纠缠不休的故事里,他做过了。那裙子给露露穿会很美,但露露不见得要穿它才美。他觉得最明智的做法是,在橱窗外欣赏那条裙子,跟Liz保持专业的工作伙伴关系。有些事,适可而止。六个月前,他会认为拒绝Liz的邀请是脑子进水了,但现在他却在微信上回复:不好意思,今晚在外地呢!
七、第一百封信
回上海的前一天,朵云磨磨蹭蹭,近晚饭时分才进家门。没出嫁的女儿,这里永远是她的家,即使她在台北有套房。大门没锁。
“妈?”
天花板的灯,跟二十年前一样昏黄,照着老房子里的破旧厨房,妈妈坐在椅子上讲电话,一面还在纸上记着。转头看到她,点点头。每个月给妈妈的钱都用到哪里去了?这房子早该整修了。她换上拖鞋,像小时候那样拖着脚沙沙走上前。
“好,我知道了,好,不用客气。”
“跟谁讲电话啊?”
妈妈看她,露出笑容,“冬瓜汤煮好了,有笋干排骨肉,九层塔炒蛤仔,再炒个菜就可以了。”
独居的妈妈,厨房还是像过去那样,收拾得整整齐齐,味道也一样让朵云流口水。她没下过厨房,只有不爱读书的妹妹学到了妈妈的几分厨艺。
朵云很少回家,总说工作太忙。刚回国那些年,妈妈很热心帮她介绍对象,这几年偃旗息鼓了。“啊我看你是不想要嫁。”终于有了这层领悟,朵云耳根清净了。
母女对坐吃饭,两人都有心事,无话。从小,朵云的话都是跟爸爸说的,她一直是爸爸的女儿,妈妈是属于弟妹的。妈妈总是忙,在上班之余忙着洗煮,忙着给他们置办上学需要的衣物,看到房间杂乱,“枪打过似的”念两句,爸爸责罚他们时,劝两句。一个逆来顺受、温柔贤惠的妈妈,只有在赶走爸爸时,显露了硬气。忍辱负重,都是为了孩子。她听小阿姨说,为姊姊抱不平。
朵云恨忍辱负重的妈妈。妈妈应该跟她说的,她们应该站在同一阵线留住爸爸的。朵云一想到过去,脑子就乱,平日的逻辑分析全派不上用场。当年,伤口太新,她不敢提,现在,一切都埋得太深,难以挖掘。如何去诉说惨绿少年时被残酷背叛的事,当主线支线所有爱恨交缠到理不清,抽出一条线头全是解不开的结。这么多年,她只有几个月前在上海酒馆,对一个不知姓名的男人吐露过故事的一部分,说完走出店来,在路边哇的吐得一地。反胃,深深地。
因为无从说起无话可说,她尽量多吃点菜,妈妈似乎也是同样的心思,难得女儿回来陪着吃饭,两人默默把饭菜一扫而空。
朵云帮着把桌子收拾干净,准备洗碗,妈妈来帮她系上围裙,妈妈的手有点抖,“别打破碗。”
“小看我。”
“你一辈子也没洗过多少碗。”
“我才几岁,还一辈子咧。”朵云笑。
“你也不小了。”妈妈眉心深轧两道沟纹。
“我一个人很好。”她笨拙地戴上长长的橡胶手套。
“朵云,”妈妈顿了一下,“明天几点的飞机?”
“中午。”
“能改吗?”
“为什么?”
“刚才那个电话,是彭素琴。”
朵云一惊,面无表情。爸爸,死了?
“你爸爸生病了,你最好去看看他。”
“我不去。”
“朵云,你爸爸得了老年失智,什么都不记得,只记得你。”
彭素琴从半年前开始打电话给妈妈。一开始,妈妈很错愕,二十年过去,现在有什么话可说?彭素琴叫她大姊,说爸爸病了,两年前确诊,这半年恶化得什么都忘了,老邻居和老同学都叫不出名字,看照片只认得朵云。当年他带了一张全家福照片,照片里的朵云读高中。最近常问起朵云,什么时候放学回家?
朵云戴着橡胶手套的手死命掩住嘴,像被闯入者掩住,透不过气。
“明天,一起去吧,去看看。”
朵云没法出声,只是摇头。
“到这时候,没什么好计较了,我都愿意去看看,你做人家女儿的,怎么……”
“你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
“我,那时候,给他写了多少信,劝他回头,”朵云哑着声音很快地说,“他不回头,不回头也就罢了,却连一封信都没……”深深的挫伤和失意如潮水涌上,仿佛昨日重现。
妈妈长叹了口气,不再言语。朵云哐当哐当洗起碗,水花溅得地板湿了一摊,一个日式蓝底金边的厚圆盘,刚才盛着香喷喷笋干排骨肉的,手一滑,在槽里裂成两半。
一封信,哪怕只是一封回信,解释给她听,这一切是为什么。或许她可以理解,或许她在长大后可以理解。然而,爸爸只是冷酷地保持沉默,对女儿的哀告恍若未闻。没有比拒绝沟通更无情的了。
爸爸记得她,只记得她。忘掉了弟弟、妹妹,忘掉了妈妈,甚至连枕边人是谁都叫不出来。但是记得她,朵云,My lady。
朵云陪妈妈看电视,在电视访谈笑闹的喧嚣里,她们跌入各自深深的静默。一个愿意去看望,因为他记得,一个则正因为他忘了,遗忘,让所有恩仇提早结束。
朵云回到房间,精疲力竭,只想倒头大睡。这个房间在她搬走后,成了妹妹一人的闺房,上下铺换成一张席梦思,妹妹出嫁后就一直空着。房里摆的都是妹妹的东西,她的旧时衣物被放进纸箱,塞到床底下。环顾四周,只有床上摆的小熊宝宝是她的,穿的毛线背心是她亲手织的,颜色从靛蓝褪成灰蓝了。书桌上那个缺了一角的圆镜也是她的,读书累了时,她会照照镜子挤青春痘。还有,圆镜旁的那一大束信件,看来,也是她的。她胸口剧烈起伏,无法再往前。不用数,也知道有九十九封。
不知道过了多久,朵云终于有勇气在书桌旁坐下来,抽出一封信,听少女朵云絮絮地诉说。随意读了两三封,信的内容熟悉又陌生,带着文艺腔,十几岁女孩对爱情的理解,义正辞严黑白分明,不明白感情有那么多暧昧不明的灰色地带。
爸爸:
记得那年的秋天吗?您接受仁恕中学的聘书,从南部来到了这个小镇。您在学校附近的一个老实人家租了顶楼搭建的房间,每天除了上课,总是关在房间里看书,或是在阳台上吹口琴,鸽子曾在您身上落下粪便。有一天,有人敲开您的门,是房东要女儿送上来一架旧的电风扇,您穿着有破洞的汗衫,脸都红了。那个小姐比您大一岁,在户政所上班,她说喜欢听您吹口琴,您鼓起勇气说可以教她。结婚的嫁妆里,有一对日制的口琴,装在一个衬着深红色绒布的盒子,就摆在您的书房里。您有多久没吹了?什么时候,跟妈妈再合吹一首?
爸爸:
什么是爱?我只知道,您跟妈妈结婚时许下了爱的誓言,要相守一生。这一生,才过了一半呢!当护士把我抱给您时,您激动地流下泪来,您跟妈妈说,您会一辈子守护这个可爱的angel。爸爸,我都还没长大呢!我们一家四口对您的爱,难道不及她?您是镇上最受欢迎的英文易老师,她不过就是一个找不到工作没有男朋友的女人。爸爸,谁都看得出她配不上您,也不会像我们一样爱您直到永远。什么样的女人,会介入别人的家庭,残忍夺走别人的先生和爸爸?难道您竟可以为那样一个女人,不再爱我们?
少女朵云怎么会料到,之后她将一路追寻,只为能像彭素琴和爸爸那样,义无反顾地去爱。如果有那么一个人让她愿意舍弃一切只求不放手,她会如在天堂吧。然而,爱情的花朵含苞却没能绽放,一个个在枝头徒然变软蔫掉。手里的信笺如鹅毛缓缓坠地,悔恨的浪头,瞬间将她淹没。
喃喃的诵读声,把她从浪头里救出来。男人坐在书桌前,一手摩着大腿,一手拿着一封信,看得津津有味,不时还喃喃读出声来。他突然抬头看进朵云的眼睛,那眼里有抑不住的激动。我正在读一封我写给你的信,我要告诉你,一件很重要的事……
朵云伸出手去,抓到的是身上的毛巾被。妈妈一定进来过了,给她熄灯盖被。妈妈总是这么不动声色。以为她是背叛者,没想到她还是拦截者。放在爸爸桌上的信,是不是都被她抢先一步拦截了呢?
朵云坐了起来,拧开台灯,开始一封封重读少女朵云的信,她记得写这些信时的艰难,在还未能经历爱情时,试图去跟大人说爱情。少女朵云所描绘的感情乌托邦,她没能亲身经历,少女朵云斩钉截铁要爸爸放弃的,可遇不可求。你若能爱,为何不爱?这一刻,她强烈思念起老余,如海般深的绝望,让整个人都微微战栗。
“离开那个女人,否则我拒考!”这是少女朵云激愤的赌誓,把最宝贵的未来押上,第九十九封信。然而,这却不是最后一封。在这信的后头,还有一封,上头写着“给女儿朵云”。
高雄,赤烈炎酷的太阳,她跟妈妈坐进一辆冷气坏掉的出租车,下车时,大腿在椅子上留下两道湿印子。她不记得来过高雄,这个南部大城看来十分繁华,店招灯箱密密麻麻。车子拐进一条陌生的巷道,停在一个陌生的门前。一个胖胖的中年妇人来开门,“大姊,朵云,请进请进。”在前头带路、曾经固执刻在朵云心版上一堵攻不破城墙般的倔强脊背,被时光烤软了,像面包般发酵膨胀。
小小的客厅里,老人双脚缩起在藤椅上,正在啜一根花生棒冰,他的头完全秃了。时光对朵云狠狠扇了一个耳光,她有一时的昏眩。
“你看谁来了?”彭素琴过去轻抚老人肩头,老人打量她们母女,瞪大眼睛。
“是朵云啊,你不是一直说要找朵云?”
“朵云?”老人的声音沙哑,多年教师生涯早让他声带长茧,现在他迟疑又充满期待地问,“朵云什么、什么时候放学?”
朵云听到有人在抽泣。多么可怕,多么可怕的铭记和遗忘。房间里四个人都不说话,每个人都在捱受自己的苦酒,苦酒只能自己去饮,谁能替代谁?我的爱,我一生的至爱。
朵云:
二十年了,我以为一切都已经过去,但是当彭小姐开始打电话来,求我劝你去看他时,我疑惑了。他病得这么重,却只念着你,或许是因为你跟他的结还未解开?我知道你恨他,你的爸爸,我更知道你爱他,一直都爱,在这些信里,我看到你对他深深的爱,当年读信时我忍不住流泪,不是为了作为妻子的自己,而是为了你。
你的第一封信,向我揭示了先生背叛的秘密,我立刻把它藏起。我希望能给自己一点时间,作出正确的抉择。或许我也暗暗希望,你爸爸不过是一时胡涂,只要不点破,一段时间后,他就能迷途知返,这个家又能回到从前。然而,你就像你爸爸一样,认定了目标绝不放弃,你的信一封接着一封,我每日胆战心惊,就怕哪天信真的被你爸爸看到了,一切就再也不能挽回。然而,信越积越多,你爸爸也越行越远。我知道,他不会回头了,这时,我想要维护的是这个家庭的完整,我也不希望分手的必然结局影响了你的学习。
现在,我必须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以为永远不会对任何人说的秘密,而它,也跟你的信一样,是关于爱情。朵云,妈妈必须跟你坦白,早在你爸爸有彭小姐之前,我对他的爱情就消失了。我对他失去了激情,在一起只是习惯、义务,我觉得很压抑,也很内疚。知道他再恋爱时,我有被背叛的愤怒,但也隐隐感到解脱。我不需再背负这种不爱的重荷了。长久以来,我是那么不快乐,感觉不到作为女人的快乐。如果不是因为我的怯弱,不想失去这个家,不想失去你们,我早就让他自由了。他自由,我也自由了。
所以,朵云,不要恨你爸爸,他不过是自私地追求自己的幸福,而我也是自私的。孩子,妈妈在这里恳求你的原谅,希望你也能自由。
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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