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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寻仙记:食物的复仇

时间:2023/11/9 作者: 小说界 热度: 14221
锦翼

  一、作为食物的人

  贺兰进明也是上了《唐才子传》的人物,《河岳英灵集》说他“好古博达,经籍满腹”,评价不算低,但许多民间故事里他的名声却是太臭。《广异记》里说他娶了一个狐狸当老婆,这还不算,清朝的《野叟曝言》说他好吃狗粪,小说里写了一出戏叫《贺兰生生做彘》,主角就是贺兰进明。他为了吃到狗粪,让士卒四处搜集肥狗,喂饱之后,将狗齐集一处,他看着狗屁股垂涎三尺,有狗要拉屎的,贺兰进明立即张口接受,捧着狗屁股,咬嚼吞咽,牵唇动颏,大快朵颐,狗有窜稀的,淋漓满脸,他也只管对着肛门张口啜吸,吃完之后,手指将脸上的狗粪刮下细细送入口中,咂嘴咂舌,爽利异常。吃不完的,还要用盘碟盛了,日后再吃。吃饱之后,贺兰进明打着饱嗝,摩胸运腹,在牙中剔出粪渣,细细咀嚼。

  这当然是戏说,故事的第三出开始和正史联上了,有个叫南霁云的将军来请救兵解睢阳之围,贺兰进明正吃狗粪吃得不亦乐乎,自然不去,南霁云在城下痛骂:“吃狗粪的肮脏奴才。”贺兰进明吃得却骂不得,居然上城回骂,南霁云一箭射去,正中他咽喉,狗粪四溅,立时身死。

  真正的贺兰进明地下有知,看到这戏,估计也会羞得找个地缝钻到岩浆里去灰飞烟灭,他之所以得此恶名,皆因为对南霁云说了个不字——如果时间能够倒退到公元756年,再给他一次机会的话,他肯定会说:“马上发兵救睢阳城。”

  这一年安庆绪率领十几万人包围了睢阳城,张巡以数千人坚守孤城,南霁云正是他派去求救的,贺兰进明拒不发兵,导致睢阳城最终被攻陷。

  按说在历史上,别说这样见死不救的,就算落井下石的也屡见不鲜,为什么贺兰进明这么遭人恨,皆因为睢阳城一战太过惨烈,城破之日,仅剩四百人。除了战死的,就是被吃掉的。当时城中粮尽,大家饿着肚子打仗,张巡拉过来爱妾:“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众,宁惜一妾而坐视士饥?”翻译成现代话就是:“大家工作这么忙,我当领导的给大家准备点便饭。”不过这便饭是人肉罢了,一开始大家还客气,毕竟这是老大的女人,平常看都不敢多看一眼,怎么敢吃?但张巡强令大家吃掉。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从此以后大家就开始互相请客,先杀奴仆,后杀妇孺,到城破之日,《新唐书》上说吃了三万多人。

  这样惨烈的悲剧,按照当时的伦理,还不能怪张巡,因为他为国尽忠,吃个人不算什么,要怪只能怪贺兰进明。所以张巡死后忠烈千古,现在还有庙祭祀,而贺兰进明只能在故事里吃狗屎。

  这戏写到贺兰进明被射死还不算,第四出里贺兰进明去了阴间,阎王爷还不肯放过他,判定他世世做猪,只能吃粪,末了还逃不了一刀。

  世世做猪在民间舆论里似乎是最大的惩罚,《聊斋志异》里有个屠户杀猪,刮掉猪毛就见猪身上写着秦桧七世身(秦桧肯定不是世世做猪,因为猪一辈子顶多三年,七世也就二十一年)几个字,煮出来的肉非常臭,狗都不吃。这贺兰进明如果生生做猪,凭他吃狗屎的劲,他这肉估计也会很臭,狗虽然改不了吃屎,但闻着一股自己大便的味道,肯定也不吃。

  谁都没有考虑那被吃的三万多人的心情。如果站在为国尽忠的角度来看,他们比张巡更尽忠,因为他们为国家肉熟骨烂喂饱了英雄,介子推当年也就割了一块肉,这三万多人却跟释伽牟尼一样舍身喂人(前提他们是自愿,有出戏叫《双忠记》那上面就说张巡的爱妾为了让男人吃饱了杀敌,就自刎而死,让大家放下心理负担去吃),但皇帝表彰却没有他们的份,最后合着贺兰进明这样的人做猪还能逃脱五脏庙,三万多人一定心理不平衡。他们如果去上访,估计阎王爷会搬出食料簿来说:“你看看,你看看,你们注定就是张巡他们的食料。李德裕的食料簿上是一万只羊,而张巡他们的食料簿里就是三万只羊——两脚羊。”宋人庄绰在《鸡肋编》里说:靖康之后,金人乱华,荆榛千里,米价昂贵,人相食,人肉统称为两脚羊。

  这说明有的人在另一些人眼里压根就不是人,是随时都可以吃的食物,如同畜生,最早提出这种说法当属东汉末年的孔融。杨泉在《物理论》里说管秋阳哥俩和一个同伴一起出门,走到半路,下雪断了粮食,管家这哥俩一商量就一起把这个伙伴吃了。孔融就很赞同这种做法,他说大家又不熟,这陌生人也就是个会说话的畜生罢了(禽兽而能言者),吃他就如同狗吃狸,狸吃鹦鹉一样——不知道吃的时候要不要弟弟拿起一小块,将大块肉让给哥哥吃。

  一般都以为孔融这话太过偏激,但在我看来孔融的理论是吃陌生人,至少吃与被吃的位置是可以转换的,换个环境,管秋阳和别人哥们同行,他也可以被吃。但到了后来,吃与被吃的关系跟权势链接上了,权力高的就是食物链的上层,是食肉的,没有权力的则是吃草的,如同牛羊。所以古代把管理百姓叫做“牧”,就因为这一方百姓都是他的牛羊。

  既然这些人不过“羊而两脚”者,所以大家才会吃起来不亦乐乎,而且并不像上面举的例子那样是到了无奈的时候才吃,他们平时也吃,甚至就像吃羊有炒有炖有涮一样,吃起来也各种方法。

  最有创意的我以为当属“嗜痂成癖”,嗜痂之癖是用来形容一个人“重口味”的饮食爱好,但看这个成语背后却是一个让人恐惧的故事。故事的主角叫刘邕,是南朝时期的一位官三代,他的最大爱好就是吃人伤口结成的痂皮,说吃起来有鲍鱼的味道。有一次他去拜访下属孟灵休,孟灵休当时被烫伤,伤口初愈,有些痂皮落在床上,他就捡起来一个一个吃掉,孟灵休大惊,领导这么喜欢,怎么敢不奉上,就把痂皮一个个剥掉让他吃,直剥得身上鲜血淋淋。后来刘邕到南康当官,手下的官吏不论有罪无罪,一律鞭笞,就为了让他们伤口痊愈后结痂供食。

  试想一个人被鞭笞——结痂剥掉——再鞭笞——再结痂,如此循环往复,这人大概会觉得自己是颗洋葱(如果知道洋葱的话),刘邕真的是在一层一层剥开,不过他可不会鼻酸,不会流泪,因为他甘之如饴。

  不过他的吃法独特,只让人记住了他的恶心,没有记住他的残暴。这个成语流传下来,好像他没吃过人一样。鲁迅说翻开史书满纸都写着吃人,可那些被吃的谁又记得他们?大多成了沉默的羔羊。

  第一个挺身而出的是张巡的那位小妾,王士禛在《池北偶谈》里说有个叫徐蔼的,年纪轻轻得了重病,快要死的时候,看见一个白衣少妇,告诉他:“你前生是张巡,我是你的妾,你自己当忠臣也就罢了,我有什么罪,杀我喂你的士卒,我找了你十三世,终于得到机会报复。”说完不见,徐蔼随即死掉。

  这个故事说明总有人不甘心当别人的食物,他们一旦觉醒,就要报复。纪晓岚对这个故事很不以为然,他在《阅微草堂笔记》里主张为了大义有些人就应该好好当食物,随便报复是不对的。他还告诫文人就算有这样的鬼故事也不要记录下来,以免带坏风化。所以我想其实类似这样复仇的故事应该不少,不过被纪晓岚这样“政治正确”的理论所限都淹没了。

  纪晓岚持有这种观点,归根结底是因为他本身是个“吃肉”的,《虫鸣漫录》上说纪晓岚自称是野怪转世,特别爱吃肉,一天吃十几斤猪肉,粒米不尝。还说他性欲旺盛,日御数女(注意是数女,不是数次,也就是说他要换人的,还好是古代,要是现在,早被纪委查了),早上五更上班前御一女,下班回来御一女,中午御一女,傍晚御一女,临睡前御一女,每日不可或缺,临时起兴而御的更是家常便饭——不得不说他身体真好,据《啸亭杂录》上说这种习惯他一直保持到八十岁。

  《栖霞阁野乘》上解释了他为什么这么好色,说他要是一日不御女,就会皮肤裂开,全身筋脉倒抽——估计他的精液有毒。他在编纂《四库全书》的时候在皇宫内干活,这里的女人他当然不敢御,结果两眼变赤,颧红如火。乾隆见了大吃一惊,得知实情后,当即赐他两名宫女伴宿——乾隆皇帝真是一位好领导,现在的领导最多会给你抽两张纸,指着厕所说:“自行解决吧。”

  这本书说上还说纪晓岚晚上能看见东西,以上几条综合起来,这哪里还是人?清朝的文人在文字狱的威慑下想象力缩水,要是在唐宋之前,直接就说纪晓岚是妖怪了。

  什么妖?

  虎妖!

  二、人的反抗

  老虎非常符合纪晓岚的这些特征,首先老虎在传说里就能在夜里看见东西。《酉阳杂俎》里说“虎夜视,一目放光,一目看物。”也就说老虎眼睛的工作原理是一只眼睛像灯泡一样照明,另一只眼睛去看东西。其次老虎跟纪晓岚一样对性充满了热爱。宋代周密《癸辛杂识》别集上说:“凡食男子必自势起,妇人必自乳起,独不食妇人之阴。”就是说老虎吃男人要从小鸡鸡开始吃,吃女人则要从乳房开始吃,而且不吃女阴,这分明就是一个色情狂嘛。

  在吃上纪晓岚和老虎就更像了,这不光是因为他一天吃十几斤猪肉堪比老虎,更主要是因为他们在吃人方式上的一致。《酉阳杂俎》上说老虎吃人能让人自动解开衣服。也就是说人被老虎吃前会非常主动地脱掉衣服,来招呼老虎:“您老甭客气。”纪晓岚阻止被吃的人发声,封杀被吃者的呼吁,让被吃的人甘愿奉上自己的肉体。这跟老虎吃人方式有什么区别。

  张巡他们吃的人叫两脚羊,老虎吃的人当然也不能算人,纪晓岚对此也有一套理论,他在《阅微草堂笔记》里借一只老虎之口讲了出来。说在北京房山有个人在山里迷路,到了晚上,就见山林里有几个面貌狰狞的人出来,为首一人告诉他:“不要怕,我是神虎,为老虎们安排饭食。”长啸一声,众虎云集,这人举手指挥一阵,众虎散去,唯留一虎潜伏草莽间,一人挑担而过,老虎起身欲搏,看了一眼,却又立刻蹲下。过了一会,一妇女过来,老虎跃出,摁倒便吃。事后,神虎对这人专门作了解释:“老虎不吃人,老虎吃的都是禽兽,但人和禽兽的区别就是头顶是否有灵光,而是否有灵光取决于内心天良存去。那荷担之人虽然为人凶暴,但生活上经常照顾寡嫂孤侄,因为这一点头顶灵光熠熠,老虎不敢吃;而那女人弃夫改嫁,虐待现夫前妻之子,却偷东西给自己和前夫所生之子,天良丧尽,灵光一团漆黑,已经沦为畜生,所以老虎就能吃掉。”

  且不管其灵光之说是否有道理,单从这天良有无的判断标准来看,男人凶暴恤嫂叫天良未泯,女人改嫁念子却是沦为禽兽,这价值观真是奇葩。

  还是苏东坡说得简单些,他跟弟弟写信讨论过老虎吃人这事,弟弟苏辙说:“只要人不害怕,老虎就不会吃。”苏东坡帮助弟弟举例子,说有两个妇女带着孩子在河边洗衣服,有两只老虎过来了,妇女吓得跳入河里,剩下两个孩子在河边玩耍,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初生的孩子也不害怕这大猫咪,依旧玩耍。老虎就不敢吃,直接跑掉了。除了小孩,老虎也不敢吃醉汉,因为醉汉不知道畏惧,老虎也就无法下口——这一点武松肯定不接受,当年他可是喝醉之后上了景阳冈的。

  其实吃与不吃跟什么灵光、恐惧之心都没有关系,最关键是你有没有在老虎的食料簿上。《阅微草堂笔记》上北京房山那妇女遇见的那个神虎说得很清楚,他是来配食料的,也就是说为老虎安排食料簿的。

  当然纪晓岚们可以反驳,是啊,专门安排那些天良丧尽的人当下酒菜啊,正如李白自称海上钓鳌客,他钓乌龟用的饵就是“以天下无义气丈夫”一样,但李白太天真,这些不义之人就跟秦桧的七世身一样,臭不可当,根本钓不上来东西。拿这些人喂老虎,老虎也会饿死的。

  所以上天为老虎配食料跟天良什么的关系不大,实际上,唐朝有个叫稽胡的也遇见了专为老虎配食料的虎王,人家说得就没那么复杂。《广异记》上说稽胡是个打猎的,有一天他追逐一只小鹿到了山洞,结果小鹿不见了,只有一个道士。稽胡很懂礼貌,上前见礼,并自报姓名。道士一听大喜:“我是虎王,专门为老虎们安排饮食的,所有动物都有相应的安排。”——看人家说得多么简单明了,哪像纪晓岚说得迂腐不堪。这道士接着说,“你稽胡按照安排,今天就该被我吃掉。不信你看这里有记载的。”说着摊开面前的账本,稽胡一看,果然如此。

  这说明人跟动物一样都属于食料单的一种肉食,但是人与动物不同,人不认命。稽胡就赶忙下跪求饶,这道士说:“上天安排的,我也没办法。”——就跟领导说这是组织上决定的,我也没有办法一样,但架不住稽胡的哀求,说:“你明天扎个稻草人,穿上你的衣服,拿猪血三斗,丝绢一匹过来,我就饶你。”稽胡当然照办,第二天带着东西来了,道士说:“一会我变成老虎就不认识你了,你爬到树上去,用绢将自己绑好了。”稽胡刚把自己捆好,就见道士伏地变为老虎,望着树上大声咆哮,纵跳几次,够他不着,就一口咬碎稻草人,把猪血吃尽。后来又变回道士,让稽胡下来,用朱笔勾掉了稽胡的名字——稽胡这道菜算是从老虎的菜单上删掉了。

  老虎这种方式其实跟人类的掩耳盗铃一个意思,但作为救人出食料的方式,没有人会笑话他,大家只会赞美人类的聪明才智:上天的安排我也可以瞒天过海。稽胡还只是通过哀求的方式,有的人却敢于直接抗争,身为“鱼肉”逼着“刀俎”妥协。

  《解颐录》里就有这么一个故事。唐朝开元年间某峡口常有老虎伤人,后来大家想了一个办法,通过这里的人,民主选举两人留下来被老虎吃掉,而保其他人平安,中国历史上在谁给老虎当干粮的问题上第一次出现了民主,也算一个奇迹。

  “民主选举”实行多年,这一年又有一群人路过这里,不巧的是除了两个人,其余所有人都是一拨的,自然这两个人就被选中了。其中一个人说:“我去跟老虎商量下,能不能不吃,你们等我下。”说着上山寻虎,在一个洞穴里,不见老虎,唯独有一个道士在睡觉,旁边扔着一张虎皮。这人就把虎皮披在身上,道士惊醒之后说:“你就是我今天的午饭啊,把工作服给我,快到我碗里来。”这人说:“工作服在我手里,该我吃你吧。”这道士只好说出实话:“我得罪了玉皇大帝,被罚在这里当老虎,吃够一千个人就可以回去了。想不到今天栽在你手里,这样吧,你剪下头发指甲等,然后弄点血出来,用旧衣服裹住,我就当吃过你了。”

  于是在吃与被吃的问题上又一次出现了双赢,这个人保住了性命,老虎也完成了任务。

  其实这个人完全可以把这道士杀掉,然后成为打虎英雄。这方面最著名的自然是武松,但武松也只是杀死老虎,王士禛在《香祖笔记》写了一个人,他不但将老虎杀掉,还直接将矛头对准了给老虎安排食料的神仙。完成了终极反抗。

  故事里有个人也是山行夜宿山神庙,晚上就看见一只老虎跪拜在山神面前,求山神给他安排一顿好饭。山神就说:“明天你就吃了邓樵夫吧。”第二天这人就见一个樵夫从庙门过,一问果然姓邓,就把昨夜之事告诉他,劝他回去。但邓樵夫毫不畏惧,说:“家有老母等着我砍柴奉养,我不能回去。”于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人也好奇,就偷偷跟着樵夫。果然那老虎就跳出来要吃樵夫,这樵夫却毫不畏惧,像武松一样打死了老虎,又让这人带他到山神庙,面对山神说:“怎么样?”最后打坏了山神土偶。

  这种反抗精神固然可歌可泣,这是因为人作为被吃的一方,但如果调换一下位置,人如果是受压迫的一方,比如当动物作为人类食料的时候,这种反抗精神就不太好玩了。

  但不幸的是,在我们万物有灵的老祖先看来,既然人类可以反抗,别的动物当然也可以反抗。

  三、动物的反抗

  故事是由人类编写的,对于动物的反抗自然不能像描写人类那样机智,例如动物作为食料被吃的时候就没有谈判一说,只有哀求。《报应录》里有人请一个县令吃饭。县令就梦见一个白衣妇人带着两个孩子前来哀求饶命,不明就里。一会吃饭的时候他才发现主人杀了一只母羊,母羊肚子里有两只羊羔,于是明白这哀求的是这母羊。这母羊没有得救,倒也没有怪罪县令,又哀求他不要吃自己的肉,县令答应了,将这羊母子埋葬了。

  这个故事说明作为被吃的一方哀求人类是没有用的,因为人类才不会为了动物去寻找什么变通之计,要求只能去求安排食料的神仙们。曾经有个樵夫就目睹了食物们一次成功的哀求。《玄怪录》里有樵夫进山砍柴,看见一个巨人召集山里的各种动物开会,说明天刺史萧大人要来打猎,你们都要配合一点,谁谁该被箭射死,谁谁该被网死,谁谁该被棍子打死,谁谁该被狗咬死,谁谁该被鹰咬死,一一作了安排。众野兽唯唯诺诺听完,哀求说:“死在萧大人手上是我们的荣幸,但我们还想活下去,能不能帮帮我们。”巨人就说:“我没办法,你们去求严四哥吧。”众野兽就来到严四哥家里哀求,严四哥就说:“如果能让滕六(主管降雪的神仙)降雪,巽二(管刮风的神仙)刮风,估计就能阻止领导。但是呢要给人家送点礼,腾六老婆最近刚刚死掉,给他送个美女就行了,巽二好喝酒,给他弄点好酒吧。”众野兽赶忙四处寻找,驮来一个美女,拿来两瓶好酒,托严四哥交过去。果然刮起北风,天降大雪。萧大人也就打不成猎了。

  这其实已经不算哀求,而是在行贿了,通过贿赂神仙,制造不可抗力,阻止了大人物来寻找自己的食料,但这只是暂时安全了,因为这些动物已经上了食料簿,这位刺史早晚要找过来,拿回自己的食物。

  哀求既然没有用,动物们就只能乖乖地躺在砧板上任人宰割,但有些执著的动物却不肯认命,他们死后也要上访,也要告状。《广异记》里有个叫霍有邻的人活得好好的,突然被带到阴间,就因为一只羊在这里把他告了,好在阎王爷一翻食料簿,发现这羊本来就在他的食料簿上,当即就把羊给赶了出去。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没有交代羊被赶出后的心情。但在另一个《六合县丞》的故事里,六合县丞突然死掉,也是几只羊把他给告了,判官根据食料簿自然判县丞胜诉。这些羊就不干了,说这判官徇私枉法,他们要上天找玉皇大帝告状去。判官却一阵冷笑:“玉皇大帝岂是你这畜生说见就见的。”——这态度大概就跟现在某些地方官嘲笑上访户一样:“北京的大领导,岂是你说见就能见的。”

  当然,对于有些人仗着自己的支配地位滥杀、虐杀动物的,阴间也是要管一管的,我们在《饱食终日难矣哉》里说虐杀驴的人遍身溃烂而死,这大概就是动物在阴间胜诉的结果。

  动物们虽然能从人类受到的惩罚上寻找一点心理安慰,但这不能改变他们身为食料的命运,不能像人类在老虎那里一样寻找替代方式。相反这些惩罚的措施和手段都是对人类食料簿的维护,是为了让人更好更规矩地吃他们。

  完全绝望的动物们,有的就不惜铤而走险,揭竿而起。《法苑珠林》里说唐朝的时候,长安有户人家新生了一个小男孩,满月这天,杀羊庆贺,羊向他们一再跪拜,祈求饶命,但众人一点也不怜悯,照样杀了。煮肉的时候,产妇抱着小孩过来看,那锅突然爆炸,母子俱死。这估计就是这只求告无门的羊最后的恐怖袭击。

  这些看似柔弱的羊,反抗得最为激烈。他们活着的时候任人宰割,无力反抗,死后成了鬼放弃了上访的幻想,开始自己报复的道路。针对屠宰者,他们像恐怖分子一样打起超限战,对于那些贩卖羊的,他们也会进行经济惩罚。《奇事》上说唐朝时候洛阳有个人叫朱化,经常到邠宁贩羊,有一次他在邠宁遇见了一个人,这人说:“你应该买小羊,小羊买得多,你赶到洛阳就长成了大羊,这样挣钱多啊。”朱化一听有道理,表示若有小羊将全部买下,这人就领着他买了百十只小羊,结果朱化赶着这些羊快到洛阳的时候,小羊全部变成鬼跑掉了。第二年朱化在邠宁又遇见了这人,自然要跟他理论一番,结果这人说:“你卖羊害命,我就是要和群羊报复你。”说完不见,不久朱化就死在了邠宁。

  可见这人就是羊死后的鬼所化,他不投胎,不找归宿,只为群羊寻找正义,堪比青青草原上战无不胜的“喜羊羊”。他们后来估计还成立了自己的帮派,名为“未帮”——因为羊属于未,他们的老大称为未神。来震慑那些吃他们的人,来反抗食料簿。《纪闻》上有个人好吃羊头,一天出门就见有人站在门口,羊头人身,衣冠甚伟,对他说:“我是未神,来警告你以后不要吃羊头了,否则,将杀掉你。”这人吓了一大跳,再也不敢吃羊了。

  羊的这种反抗精神极大地激励了动物们的斗志,他们终于知道,这世上没有救世主,也不靠什么神仙皇帝,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神,于是他们终将高唱“起来,任人宰割的食物”。所谓起来,自然就是站起来,而站起来就表示食物们开始像人类一样直立行走,能够直立的他们必然有一个新的名称——妖怪。

  四、妖怪吃点啥

  一旦成为妖怪就意味着完成了进化上质的飞跃,估计他们要学习的第一项本领就是用火。只有能够使用火他们才能够改变茹毛饮血的饮食习惯,有了良好的饮食习惯,他们才能更好地进化。从饮食方式上就能看出一个妖怪的进化程度。

  《西游记》里唐僧西行路上遇见的第一批妖怪“寅将军”、“熊山君”和“特处士”,他们吃唐僧随从就是直接开膛破肚生吃,而他们的级别恰恰是最低的,他们连吃唐僧肉长生不老这回事都不知道,结果只吃了两个凡人。

  再看别的让孙悟空头疼的妖怪,抓住了唐僧或蒸或煮或腌,各种烹饪方法不一而足。如来佛娘舅辈的大鹏精说得更有情调:“待天阴闲暇之时,拿他出来,整制精洁,猜枚行令,细吹细打地吃方可。”——光从这种吃法上来看,就是一个让人心惊胆颤的妖怪。

  动物成了妖怪,还跟人一样有了理性,他们会压制本我——妖怪的本我是他们的自然属性。例如老虎的本性是吃羊,了解一个妖怪的本性对制服他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封神演义》中杨戬总是去借一面照妖镜,这面镜子的作用就是看出妖怪的“本我”(真身),一旦掌握这个秘诀,就可以通过变化成他真身食物链的上一级来对付他。杨戬在收拾杨显的时候就是先用照妖镜发现他是一只羊妖,变成一只老虎收拾了他的。《西游记》里昴日星官能够打败蝎子精也是利用的本我这种相互克服的关系。

  然而如果他们不是敌我关系,就可以克服这种本我,食物链不同级别的动物也能一起愉快玩耍,曾经就有一只老虎、一只鹿和一只羊一起修成了妖怪,他们就结拜成了兄弟,一起到车迟国应聘,共同找到了工作。如果不是后来遇见了孙悟空,他们没准能成就一番大业,事见《西游记》第四十五回。

  三只妖怪之所以能忘记“阶级仇恨”一起愉快玩耍,皆因为这个时候,身为妖怪,他们已经站到了食物链的顶端。

  人类自以为这世界上一切都是属于他们的,说什么“天生万物以养人”。但人如果不是极度饥饿或者极度变态,在情感上接受不了吃人肉的,但对于妖怪来说,人肉是家常便饭,所以,站在妖怪的角度看,天生人来为养妖。

  而且人是妖怪最喜欢的一道菜。

  首先当然是因为人肉好吃。小时候我们村里一个老人跟我说:“人肉是最好吃的。”有人问:“毛主席教导我们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没吃过,你凭什么说人肉好吃?”这位老人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慌张,他说:“我没吃过,你看猪每天吃糠,肉都那么好吃,人天天吃粮食,肉肯定比猪肉好吃。”后来有人说当年“三年自然灾害”时候,他们家原本有两个孩子,老大是个瘫子,头一天还好好的,第二天就不见了,他们只说饿死了,现在想想应该是被他们吃了。

  这种事情的真假自然无从查证,但是老人关于人肉好吃的这个推论让我颇为信服,后来读传奇故事《原化记》里《南阳士人》的故事完全验证人肉好吃这个推论。故事中一人得了病,一天夜里竟然变成了一只老虎,为了不吓着妻儿,他偷偷走出家门到山上去了,他饿了就在水边吃点蝌蚪,蝌蚪吃不饱就吃点泥,把肚子哄饱了。后来又捉到了一只兔子,吃完发现身上顿时有了力气,才知道还是吃肉好。后来遇见一个采桑的妇女,抓住吃了,果然十分甘美,从此他就爱上了人肉,开始了捕人的生涯。

  看来人肉就跟鸦片一样,吃了就能上瘾,一旦吃开了头就刹不住车。

  其次也是因为人类好抓。人类这种动物不会飞、跳不高还跑不快,特别好抓,而且人类虽然宣称是靠大脑吃饭的,但各类欲望只要一旦占领制高点,智商就会立刻变为零。《幽怪诗谭》里有个故事《误认天台》,主角是鹌鹑和鸲鹆变化的两个女妖,为了吃人肉,就在山村卖酒,专门勾引男人,有两个措大到此,自然禁不住勾引,当晚春风一度,第二天这两人真把自己当成上了天台山的刘晨阮肇,女妖给他二人“仙丹”,也赶忙吞下,但没有成仙,化成了一滩血泥,妖怪像是喝粥一样吃了下去。

  《西游记》里写孙悟空当年在花果山做妖怪的时候,也是通过诱惑的方式吃人肉,据他后来对唐僧说:“老孙在水帘洞里做妖魔时,若想人肉吃,便是这等。或变金银,或变庄台,或变醉人,或变女色。有那等痴心的,爱上我,我就迷他到洞里,尽意随心,或蒸或煮受用;吃不了,还要晒干了防天阴哩!”孙悟空不愧是跟孙膑、孙武共一个孙字,吃人都用上了《孙子兵法》。

  好吃也罢,好抓也罢,这两条都是客观原因,妖怪喜欢吃人最主要的内在原因是吃人对修炼有好处。中医讲究“以形补形,以脏补脏”。也就是吃什么补什么,动物修炼第一步就是像人一样直立行走,按照中医理论,最好的食物当然就是吃人了,妖怪里如果有营养学家,一定也会在电视上忽悠:“人肉能够提供妖体必须的氨基酸和类脂酶,能够促使我们的脑容量扩大,对咱们的直立行走和解放双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正因为如此,许多妖怪都试图将自己吃人合理化,《阅微草堂笔记》上说妖魔以人为粮,如来佛经常加以镇压,但妖魔不服,他们跟如来佛争辩:“魔众食人,如人食谷,佛能断人食谷,我即不食人。”说得振振有词,但说得再好,人类也不能认同这一点。

  但面对智商比自己还要高的妖魔,人类在对付老虎时的那些谈判、哄骗的手段都不好使了,于是人类开始求助,求助于神佛。

  人们供奉神佛,就是在为自己寻找保镖,一旦有难,神佛就会出手相救,并且对吃人的妖怪加以严厉打击。作为一个妖怪,吃人也要冒着生命危险。在这种高压态势下,许多“风险厌恶型”的妖怪都尽量做到不吃人,他们只有通过其他方式来吃。

  妖怪们最好的选择就是接受天庭的招安,成为一名天庭公务员。许多山神本质上其实就是一个妖怪,因为接受招安,成为天庭基层组织的人员,从此就告别吃人,改吃人类供奉。但是一旦人类不给发工资——没有供奉,他们就会去吃人。韦庄《秦妇吟》中那位大难不死的女子路过华山神庙,向山神祈祷,结果山神说:“没有供奉,我自己都饿得不行了,现在每天靠吃人为生。”这位山神到最后还是暴露了本性。

  除了当公务员,妖怪们还有一种谋生方式,那就是成为某位神仙的家奴,看家护院、打扫庭院、当个坐骑什么的,例如《西游记》中黑熊精被观音收去看门,蜈蚣精就被毗蓝婆收去守洞。给这些神仙打工最大的好处就是偶尔可以偷偷下界吃人,还不用担什么责任,在《西游记》中太上老君的牛(独角兕)、烧火的童子(金角银角大王)、南极仙翁的鹿(比丘国国丈)等等都是到人间度假吃人的,最后主子罩着,还不用被打死。

  以上这两种途径那是可遇不可求的,公务员不是你想当就能当,奴隶也不是你想做就能做的。有的妖怪为此不惜行骗。《纪闻》里一只狐妖变成沈东美员外家一位死去的女仆,自称自己已经成神,特地回来看看。家里人赶忙招待,这狐妖大吃大喝,结果竟然喝醉了,露出原形,被主人识破,结果丢了性命。这说明行骗还是有一定危险性的,有的狐妖为了安全,就一定要获取某位大人物的授权。《子不语》上有位周生跟张天师在保定住店,就见一位美艳的妇女跪在天师面前,似乎有所祈求。张天师说:“这是一个狐妖,求我一张委任状,来受香火。”周生看这女妖美丽,就代为求情,张天师无奈给了这狐妖一张委任状,但是个临时工,只签了三年合同。

  三年以后某日,周生到苏州游玩,听说某处山上有观音庙香火很灵,和同伴一起观看,竟然是当年的那个狐妖。周生大怒,痛骂这妖怪没有良心,竟然敢超期代理。那塑像随即坏掉。

  这位周生未免太过认真,既然这狐妖甚灵就让她做下去呗,人家不过是混口饭吃,何必这么认真。这位狐妖也做得不对,你合同到了就应该再去乞求天师,没准还能转正。结果擅自做主,这么一来自己毁掉了自己的饭碗。

  不过这狐妖如此美艳,如果肯牺牲色相,吃碗饭应该不难,例如可以傍傍大款,这方面最有成就的狐狸当属苏妲己,不过勾引纣王这种帝王级的大人物,同样也需要授权,妲己就是女娲娘娘派去的,但是事成之后,女娲娘娘却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将妲己给除掉了。

  大人物勾引不成,勾引个土豪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到现在许多中老年妇女听到狐狸精三个字还恨得牙根痒痒。这虽然没有性命之忧,却落个遗臭万年,所以作为有理想的妖怪是不屑的。有理想的妖怪怎么办呢?

  有理想的妖怪最好有门手艺,像白素贞那样。白素贞身为蛇妖,靠着自己精湛的医术为人治病,不但有了谋生之道也赢得了爱情。但是做医生太累了,万一搞不好出个医疗事故,还有被患者家属打死的危险,白素贞最后不就被一个类似医闹的和尚法海给关押在雷峰塔底下了吗。

  最理想的谋生莫过于垄断资源,靠出售资源致富谋生。我说的不是煤老板,而是《西游记》里的如意真仙,这家伙是牛魔王的弟弟,自然也是牛精了,当了个牛鼻子,他就跑到西凉女国的解阳山上的破儿洞,霸占了落胎泉,靠出售泉水为生。书上说“欲求水者,须要花红表礼,羊酒果盘,志诚奉献”。看来这价格贵得很。

  但这靠强权得来的买卖,也容易因强权失去,故事里他被孙悟空打了个落花流水,差点死掉,好在孙悟空一心去西天当公务员才没有夺他的落胎泉,否则,这落胎泉早纳入了花果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了。

  这一方面,人和妖的逻辑,还真是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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