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我刚上大学不久,在为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痴迷的同时,我就想,假如有人能写出博尔赫斯式的长篇小说,该有多好啊。事实是,很难有人写出博尔赫斯式的长篇小说。但是,最近几年,随着保罗·奥斯特逐渐走入中国读者的视野,我立刻回忆起多年以前我的那个想法。拿保罗·奥斯特的小说和博尔赫斯的小说来类比,并不完全恰当,但是,他们的叙述艺术风格在某一个奇点上的相似性,是肯定的,这也就是我为什么在读保罗·奥斯特的小说时。能够本能地想起博尔赫斯的原因。
保罗·奥斯特是20世纪最后20年异军突起的美国小说家,而且,他的身份多样,多才多艺。首先,他是小说家,其次,他还写诗,是一个诗人,同时,他又是一个相当不错的电影剧本写作者,还翻译了一些欧洲大作家的作品,又是一个翻译家。所有的这些本领还不算,他还亲自执导电影,是一个做过电影导演的作家。这么一个才华横溢的全才型作家被介绍到中国的时间并不长,也就是最近两三年的事情,但是,我们很快就把他的十多部作品翻译了过来。由于他在小说艺术上的独特开掘,他被视为是美国当代文坛最杰出、最勇于创新的小说家之一,“美国当代最能给人以智性启迪的小说家”(美国评论家约瑟夫柯茨语)。他到底为小说史贡献了什么,创新了哪些东西、给人以什么样的智性启迪,是我接下来要着重谈到的,这也是我自己想要寻找的答案。
1947年,保罗·奥斯特出生于新泽西州的纽瓦克市,那里距离纽约很近。后来,他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英语文学和比较文学,获得了文学硕士学位。此后他主要在纽约生活。在最初的一些年月里,为了尝试各种生活形态,他四处漂泊,喜欢过那种无拘无束的生活,也尝试了去做各种工作,为今后的写作积累生活素材。由于有一个华裔女友喜欢舞蹈,因此,保罗·奥斯特也曾参加过舞蹈剧团的排练,他自己说:“只是为了去观看男男女女在空间中移动,这让我充满了陶醉感。”可实际上,这是了解生活很重要的机会。这些在纽约和其他地方的生活历练,使他获得了观察生活的机会,也使他萌发了写作的热情。
保罗·奥斯特的文学生涯开始得比较早,在20世纪70年代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开始了写作。和很多杰出小说家一样,他早年的创作也是从诗歌开始的,他深受法国超现实主义诗人以及表现主义、存在主义剧作家的影响,写出了一些诗歌和剧本。此外,他还翻译欧洲诗人的诗歌作品,撰写文学评论文章,出版了带有超现实主义色彩的诗集《烟灭》、文艺评论集《饥渴的艺术》等等。30岁之后,他开始将自己的写作重点转移到了小说和散文的写作上来。他较早的小说是出版于1982年的侦探小说《抢分战术》,是以笔名保罗·本杰明出版的,描绘了一个扑朔迷离的案件是如何在巧合中被破获的。这部小说孕育了他后来在严肃小说中所运用的一些形式和技巧。和一般人到老年时才写回忆录不同,1982年,35岁的保罗·奥斯特还出版了一部回忆录,叫做《孤独及其所创造的》,在这部带有小说风格的回忆录中,他仿佛在穿越时间的迷雾,将对父亲的认证、家族的渊源、自我身份的确立结合起来。着重于对自我和他者的关系、对自我丧失的揭示和人生所面临的悖谬和困境的描绘,创造出了非常风格化的作品。
保罗·奥斯特的作品常常围绕着生命的无常和故事的随机性变化来展开,他的小说情节曲折离奇,总是能够绕过我们惯常的人生经验和逻辑,从而走向一个几乎不可能的境地。比如,在他的小说《神谕之夜》中,他竟然把小说主人公给写到一个可能连原子弹都无法摧毁的水泥地堡里出不来了。保罗·奥斯特探讨的,都是现代人复杂的精神处境和自我分裂的状况,有些评论家认为,他和卡夫卡有着继承和亲缘的关系。读者也很容易在他制造的小说迷宫里出不来,掉进他挖的叙事陷阱里,这就使我不由地想到他和博尔赫斯的关系。因为,两个人都是迷宫制造专家,博尔赫斯更加形而上,而保罗·奥斯特则扣准了大众社会的神经,他往往能够借助侦探小说、传记等文本的外壳,创造出反侦探小说和反自传的小说作品来。
对自我分裂的监视
保罗·奥斯特早年的写作练习,包括诗歌、侦探小说、自传的写作训练,主要是为了寻找未来的写作方向。很快,他就从这些写作经验中发现了自我,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确切的表达形式。1987年,他出版了使他声名鹊起的小说《纽约三部曲》。这个三部曲的篇幅并不大,由三个中篇小说构成,翻译成中文才27万字。三个中篇分别是《玻璃城》、《幽灵》和《锁闭的房间》。从这三部中篇的相互关系上看,它们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三个部分作为传达一个小说主题的小说,互相呼应,互相印证,又互相分离,成为一个三面体的玩意儿。
《玻璃城》的主角奎因,是一个写过侦探小说的家伙——这个名字的确和一对美国著名侦探小说家兄弟使用的笔名一样,我不知道保罗·奥斯特是不是故意在影射他们或者向他们致敬。小说中,奎因每年以威尔逊的笔名出版一部侦探小说来赚钱过生活。眼下,有一个叫弗吉尼亚的人,雇用他去监视和跟踪刚刚从监狱里出来的皮特先生。皮特过去曾经把亲生儿子关在一间黑屋子里达七年之久,被判入狱。现在,皮特被释放了。于是,按照约定,每天,奎因都要跟踪皮特,在纽约这座迷宫一样的玻璃城里活动。奎因根据皮特在城市里所走的路线,画出了一幅精确的路线地图,并且经常向弗吉尼亚汇报皮特的行踪。但是,奎因慢慢地发觉,皮特在纽约所走的路线图形,在地图上竟然形成了《圣经》里的巴别塔的形状。奎因于是开始苦苦地思索着皮特的路线和《圣经》之间的关系,陷入无法自拔的境地。最终,奎因发现,他自己的屋子被一个姑娘占据,他已经不是房子的主人了,他不得不离开那里,消失在纽约这座玻璃城市里了。在小说的结尾,出现了叙事者,他自称是拣到了奎因的红色笔记本,根据笔记本,叙述了上述的故事。这就是这部小说的大致情节。《玻璃城》这个部分,曾以单行本的形式出版于1985年。说到写这部小说,保罗·奥斯特说:“在我写我的第一本书《孤独及其所创造的》的时候,有一天,外面来了一个电话,问我,这儿是不是一个很有名的侦探社。我当然说不是,然后挂了电话。过了一段时间,又打来一个电话问是不是那个侦探社。我本能地再次说不是。把电话放下来的一刹那,我想应该说我就是,于是,我就把这次经历写成了小说《玻璃城》。后来,在写完了《纽约三部曲》之后,又接到第三次打错的电话,问我是不是奎因先生,这一细节,我也写进了小说。”
《幽灵》出版于1986年,是三部曲中篇幅最短的,合中文5万字左右。小说中的几个主人公的名字都是颜色,但是很遗憾,中文译本把黑色先生翻译成布莱克,把蓝色先生翻译成布鲁,失去了小说原来的意味深长。小说中,白色先生雇用蓝色先生去监视黑色先生,于是,每天,透过大厦的玻璃窗户,蓝色先生都能看见他监视的对象黑色先生在另外一幢大楼
的某个房间里伏案写作。这个监视的过程持续了好几年,蓝色先生渐渐地感到有些不对劲儿了,他发现,自己也成了雇用他的白色先生的监视对象——那个被他监视的黑色先生可能就是白色先生本人,而每天在那里伏案写作的,就是蓝色先生每天的举动。雇用者和被雇用者实际上处于互相监视的境地,如同镜子里出现的几个自我,互相纠缠和融合在一起。明白了这个处境,蓝色先生几乎要崩溃了,他如同幽灵一样消失在纽约这座可怕的城市里不见了。
小说的第三部分《锁闭的房间》中的主人公范肖,又是一位作家。但是,小说一开始,范肖就神秘地失踪了。他妻子苏菲去请求丈夫过去的好朋友、也就是小说的叙事者,前来帮助她整理范肖留下来的手稿。叙事者整理了范肖的遗作,并且出版了它们,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还和苏菲生活在一起了。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叙事人收到了范肖的来信,在信中,范肖声称,他自己还活着,正在跟踪和监视叙事者和他妻子苏菲的生活。他告诉叙事者,不要将实情告诉苏菲。叙事者感到惶恐,在追踪范肖的过程中,他感觉到自己变成了小时候和范肖一起玩耍的另一个范肖,并迷惑于这种角色的互换,这种自我和他者在镜子里分裂和融合的可怕境遇。最后,叙事者终于找到了范肖,他发现范肖把自己锁在一个房间里。范肖交给叙事者一个红色笔记本(又是红色笔记本!),里面写的东西谁都看不明白。叙事者在火车上不断地撕毁那个笔记本,撕到最后一页的时候,火车进站了。小说到这里就结束了。
保罗·奥斯特到底表达了一些什么,一直很有争议。这么多年,很多评论都在评说《纽约三部曲》的主题和呈现的意义,他们从后现代主义、玄学、侦探小说和反侦探小说、人对自我的寻求和迷失、自我和他者的关系等等人手进行研究,并得出了五花八门的结论。可以说,这些都是进入这部小说、甚至是进入保罗‘奥斯特全部小说的一些路径。但是,大家却得不到唯一的答案,因为,不存在一个唯一的答案。保罗·奥斯特自己说,“我喜欢贝克特,因为他的小说让别人看起来就像是在制造迷宫一样。我也喜欢博尔赫斯,我当然受到他的影响。但是我不觉得自己的作品和他相似。博尔赫斯非常具有知识分子的气质,他写的作品都很短小,也很精彩,涉及历史、哲学,人文等许多方面。纳博科夫对博尔赫斯有这样的评论:博尔赫斯远看是一个很壮观的城堡,当你走近,再走近,会发现里面是一个空的舞台,里面没有任何东西。”
从他的这段话里,我们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尽管有各种各样对保罗·奥斯特的论述,尽管他的小说是如此神秘难解,你同样可以把他的小说看成是一个空的舞台,走近了看,也许里面真的没有任何人、任何东西。
镜子中的人
和博尔赫斯相似,保罗·奥斯特也很喜欢镜子的比喻,但是,他很少直接描述镜子,他以小说中出现分裂的自我和他者,来呈现只有镜子中的人才可能形成的影像关系。1987g,他出版了小说《末世之城》,这又是一部关于纽约的作品,小说中,纽约作为一座无法穷尽的城市,再度被玻璃城和镜子城这个意象所概括。1989年,他出版了小说《月宫》,这是一部带有成长小说特点的作品,它没有了《纽约三部曲》里的形式的实验性、情节的诡异和思想的复杂,通篇是现实主义第一人称的叙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失去了母亲的孤儿,他在美国的宇宙飞船登上月亮的那一年夏天开始叙述,讲述了自己从18岁在纽约读大学,然后从大学毕业,由于母亲去世,没有经济来源,遭遇了空前的经济危机,差一点就要饿死了。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他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些奇异的人和奇异的事情:他遇到了一个老年人埃奉,他和埃奉成了好朋友,他们一起玩到处给人送钱的游戏。不久,老人埃奉去世了,还给他留下了七千美元。他还遇到了一个华裔女孩吴凯蒂,两个人相爱了,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最后找到了他的父亲一实际上,他是一个私生子,他过去从来都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他的孕育和诞生都是非常偶然的。最终,自己的这个可能的父亲也去世了,女朋友吴凯蒂也因为坚持堕胎而和他分手了。在小说的结尾,主人公一个人开始在美国大地上行走,他从犹他州一直走到了加里福尼亚州的海滩上,在那里。他获得了对人生全新的认识。
《月宫》讲述了一个非常具体而饱满的成长故事,我猜测,小说就取材于保罗·奥斯特本人在纽约读大学并且四下漂泊所体验到的一些生活。小说写到的主人公从18岁到24岁期间所经历的事情,有大量现实的、具体的细节和情节,都能够使我想起保罗·奥斯特自己的经历,因此,我有理由相信,这部小说是保罗·奥斯特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但是,关于小说中的自传因素,保罗·奥斯特却说:“我写的不是自传,也许,我会用上一些自己的经历,比如地点,我什么时候去的什么地方,我必然对那个地方有印象,就会写进书里。那些和现实有关的材料都是自己突然跳出来的,我就随着它们的出现,如果本能上愿意的话,就用了,但总体来说,在我作品中我的影子应该是很少的。”的确,他的其他小说的自传性不强,惟有《月宫》是了解他青年时代很重要的一部小说。
保罗·奥斯特开始越写越好,也引起了美国文坛的重视。1990年,保罗·奥斯特获得了美国文学与艺术学院颁发的“莫顿·萨伯奖”,这主要是对他的小说《纽约三部曲》的褒奖。这一年,他还出版了长篇小说《机缘乐章》。1991年,保罗·奥斯特以《机缘乐章》获得了美国笔会福克纳小说奖的提名,但是,最终他没有获得这个奖项。在《机缘乐章》这部小说中,他继续探讨着他一贯喜欢书写的人生机缘故事,往往是一些瞬间,改变人的人生轨道。1992年,他出版了长篇小说《巨兽》。次年,也就是在1993年,保罗·奥斯特以小说《巨兽》获得法国美迪西文学大奖。也就是从1990年代起,保罗·奥斯特开始积极地参与电影行当,为华裔导演王颖写了电影剧本《烟》,这部片子我觉得拍得很烂,但是它竟然获得了1995年的柏林电影节评审团奖、国际影评人奖及观众票选最佳影片奖。光写剧本他还觉得不过瘾,于是就与王颖合导了《烟》和《面有忧色》。1998年,他自己独立担任导演,执导了影片《桥上的露露》,2006年,他执导了第二部电影《马丁·弗罗斯特的内心世界》,故事改编自他的小说《幻影书》。这两部电影都属于艺术家电影,主要在一些艺术电影院线放映,获得了一定的好评。1997年,他还担任了法国戛纳电影节的评委,可见,他在电影界还混出不小的名声来了。不过,我觉得他的电影很一般,其艺术成就远远不如他的小说。但是玩票玩到这个水准,对于作家来说也很不容易了。法国作家很喜欢涉足电影,尤其是“新小说派”中的几个人,中国这些年也出现了一些作家导演,但是,和保罗·奥斯特一样,他们拍摄的电影都不如他们的小说好。
与此同时,保罗·奥斯特没有停止写作。1994年,他出版了小说《昏头先生》。我没有
见到这部小说,不知道是写什么的。1997年,他又出版了一部篇幅不大的长篇小说《在地图结束的地方》。这部小说值得重视,它在叙述角度上别开生面。小说的主角有两个:威利和他的狗骨头先生。诗人威利的身体有病,来日无多了,因此,他的狗骨头先生也察觉到自己的主人可能不行了。它也是一条老狗。于是,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和他的一条忠心耿耿的老狗之间,就演绎了一出感人的故事。小说以狗的视线、思维和情绪来结构全篇,描述了落魄诗人威利在美国当代社会中的离奇遭遇。我想起来,日本作家夏目漱石写过一本《我是猫》,以一只猫在日本社会的游走、以猫的眼光来透视日本社会万象,和保罗·奥斯特的这本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保罗·奥斯特的小说中,总是有些离奇的事情发生,一些不可测的命运,总是忽然就降落到主人公的头上。对此,他说:“总有很多怪事发生在我自己身上。我想,应该很多人也会这么想,偶然性是世界统领一切的方式。突发事件、事故或不确定性,这些都是现实生活的组成部分,这非常复杂,但你也可以认为这就是命运。你也可以很有计划、有目标、有理性地做决定,这些也是生活的一部分,但偶然性是生活的另一部分。很多写小说的人很容易就忘记了这点,但这却是我最关注的。”
迷宫制造家
2002年,保罗·奥斯特出版了小说《幻影书》,继续书写他一贯的小说主题:对未知命运的追寻。小说的主人公大卫是一个悲伤和孤独的人——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了。虽然他获得了保险公司的巨额赔付,但是他依旧十分颓废,难以从悲伤中自拔。为了给自己找事做,他决定去撰写自1929年起就消失在影坛上的、无声电影时代的明星赫克托·曼的传记,以此来打发时间。就在他进行调查和搜集资料的过程中,一个自称是赫克托·曼的妻子的女人给他打来电话,告诉他,赫克托·曼还活着,并且愿意见他。于是,大卫经历了一场复杂的旅行,终于找到了那个女人指定他前往的地方,结果,无意间卷入了一场恐怖的死亡事件。而大卫对另外一个人的追寻,实际上也是他对自己过往生活的追忆和发现的过程,大卫和赫克托·曼的人生道路,在一种跨越了时空的距离中,奇异地重合了,世界在偶然性的幕布上,撕开了一道必然性的口子。这部小说能够和他的《纽约三部曲》相比拟,在结构上还插进去两个电影剧本梗概:《隐形人》和《马丁·弗罗斯特的内心生活》,作为一种文本映照。后者于2006年被保罗·奥斯特真的拍成电影了。
2004年,保罗·奥斯特出版了小说《神谕之夜》。小说的篇幅并不大,但结构复杂精巧,故事中套着故事,如同一幅三维画面一样旋转和立体。小说主人公希德尼是一个作家,一天,希德尼路过一个华人张生开的杂货店,看到了一个蓝色的笔记本,他爱不释手,买回家后,萌发了写作的激情,开始在蓝色笔记本上写小说。希德尼写的小说中的主人公叫尼克,是一个出版社的编辑,有一天,尼克差一点被一道闪电击中,‘于是,他仿佛得到了天启,决定不回家了,而是坐上飞机,任由飞机飞往任何一个地方。等到降落之后,他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很陌生的城市堪萨斯。他在堪萨斯城举目无亲,四下游逛。两天之后,他和一个叫爱德的老出租汽车司机交上了朋友。爱德很害怕第三次世界大战或核战争爆发,因此,爱德给自己建造了一座坚固的地下堡垒,他邀请尼克前往那里,参观他所收藏的浩如烟海的旧电话号码本。两天后,爱德忽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剩下了尼克一个人,在那个水泥堡垒里整理电话本。但是,尼克不小心竟然把自己反锁在那个水泥地下堡垒里,出不来了,于是,他只好在地堡里阅读他当编辑的时候所收到的最后一部书稿《神谕之夜》。这部书稿讲述了一个脑袋受过创伤的军人的故事:他忽然获得了感知未来的能力,由于预先知道了自己的爱人将要背叛他,这个军人就自杀了。小说写到这里的时候,似乎纠缠到一个死结里了:作家希德尼把尼克写进了地下堡垒之后,就无法在蓝色笔记本上继续写下去了。此时,希德尼的生活也出现了问题:他的妻子格蕾丝和自己的好朋友约翰有一腿。希德尼大怒,他撕掉了蓝色笔记本上的尼克的故事。正在这个时候,约翰却因为脑血栓忽然去世,约翰的儿子从戒毒所逃出来,来了希德尼的家里,在和希德尼夫妇的吵架过程中将和他父亲约翰有染的格蕾丝打成了重伤。最后,守候在格蕾丝病床边的希德尼,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他似乎领悟了生活的真理,获得了神谕。
《神谕之夜》中,保罗·奥斯特让小说的人物和情节像几面镜子那样互相反射,从而获得了非常奇特的叙事效果。小说中到处都是有联系的、彼此呼应的暗示和标明情节进展的路标,是他为了让读者不迷路所设定的,但是,读者还是容易掉入迷雾中。从总体上说,似乎有一种宿命的东西,一直笼罩在保罗·奥斯特笔下的人物头顶,但是,最终这些人物的挣扎又突破了预设的必然命运。因此,这部小说是保罗·奥斯特写得最繁复、层次最复杂的、意义最多样的小说,是最能够体现保罗·奥斯特后期创作风格的小说。此外,我还发现,在保罗·奥斯特的不少小说中,作家形象是他惯用的角色。比如《纽约三部曲》和《神谕之夜》中都有作家的形象出现。而且,这些作家都遇到了某种他们无法克服的困境,总是在一种绝境中挣扎着。对此,保罗·奥斯特夫子自道:“我笔下的一些作家们的确有的遭遇了失败,或者突然出现的变故让他们的内心一落千丈,但这些困难的时候,却正好是一个考验的时刻,只有在这种危机时刻,他们才可能通过重新寻找自己,发现真正的自我。你只有触碰天空之后,才能脚落大地。生活是一个大的旅途,一直在不断地变。事实上,我并不关注他们最后的结果怎么样,我只关注这个变化的过程。每个人都在挣扎着求生,在内心和外部压力之间做个平衡。这个是我最感兴趣的。”
保罗·奥斯特被人们说成是“迷宫制造专家”,他的作品几乎像俄罗斯套娃一样,一层包一层,总是一个故事套着另外一个故事,比如《神谕之夜》、《纽约三部曲》、《幻影书》都是这样。可是他却认为,迷宫式的写法并不是他有意的选择:“我脑子里本来就是这么想,这么运作的。我有很多书,都是故事中套故事,我喜欢把各种不同的元素关联起来。每个故事之间有自己的距离、有自己的能量,而我则按不同的比例调和起来。这不是逻辑可以做到的事。完全是写作本能,冲动之下做出来的。我一想到,嗯,我就应该这么写,那我就随心开始写了。我不会坐下来,想着我一共要写八章,每章都以“这”字开头。我的故事内容决定了我写的方向。内容永远是第一,形式永远是其次。
黑暗中的光亮
2005年,保罗·奥斯特出版了小说《布鲁克林的荒唐事》。和《月宫》一样,这是一部和生活贴得很近的小说。和《月宫》描绘一个青年的成长故事不同,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描绘的是一个老年人在弥留之际的故事。在写
这部小说的时候,保罗,奥斯特已经58岁了,他一定是感觉到老之将至了。小说中充满了一种温暖的调子,描绘了一个叫内森的人,他身患癌症,家庭解体,退休之后打算在纽约的布鲁克林了此残生。内森在布鲁克林遇到了自己同样失意的外甥汤姆,恰好这个时候,汤姆9岁的外甥女露西也来到了他身边,于是,在布鲁克林闹市,三代人、三个生活中失意的亲戚生活在了一起,并且和他们周围失意的人群一起,去发现生活的意义。两个大男人内森和汤姆的生活,也被9岁的小姑娘露西给改变了。小说带有着明显的喜剧风格,是保罗·奥斯特的作品中少有的,因为,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阴郁的、神秘的,像破碎的镜子那样映射着现代人分裂的生活和心灵。小说透出来一种少有的亮色,人性的美丽和善,热情以及信心。这对于“9·11”之后的纽约人格外重要。对此,保罗。奥斯特说:“我主要表现的,就是人的内心状态,我觉得,这胜于其他任何东西。内心世界最值得写。而另一方面,生活如此充满双重性,人类的命运布满了矛盾。矛盾、对照、谬论,这些东西最能触及我的心,对我而言,这就是小说的意义所在。我就是通过小说来表达我对命运矛盾的看法。”
2007年,他出版了小说《密室中的旅行》,这是他的第十二部小说。小说制造了一个谜团:一个老人醒过来之后,发现他身处一个陌生的房间。而桌子上还有一部书稿,他开始阅读了。那是关于一个囚犯的故事的书稿,在阅读中,老人逐渐地靠近了揭开自己身世的揽底……这部小说重复了他原先小说的主题,并无新的拓展,情节也似曾相识,让我感到遗憾。
很多人都认为,保罗·奥斯特是最能代表纽约的作家,但是,保罗·奥斯特并不如此认为。他认为,自己只是碰巧生活在纽约,又碰巧喜欢书写纽约的生活罢了。而我很感兴趣的,倒是在他的笔下出现的华人角色,比如《月宫》中的吴凯蒂、《神谕之夜》里卖给主人公蓝色笔记本的店主张生等等。他和美国华裔导演王颖也是多年的朋友,保罗·奥斯特自己承认,他很早以前的一个女朋友是华人。我想,那个女朋友的形象已化身为吴凯蒂出现在他的小说《月宫》里。此外,他的大姨子能说一口标准的汉语普通话——她在台湾和香港待了很多年,非常了解中国。因此,保罗·奥斯特的笔下不断地出现中国人的形象和中国元素,就很容易理解了。
保罗·奥斯特几乎每年都出版一部新作,他的小说篇幅并不大,因此可以保持这样的速度。2008年,他又出版了一部小说《黑暗中的人》,这是一部带有幻想色彩的小说,虚构了美国陷入到内战当中的情景:蓝色阵营和红色阵营的各州互相开战,一个魔术师被派来暗杀内战的肇始者——一个作家。这个72岁的作家自己的生活也陷入到分裂的痛苦中,他遭遇了车祸,腿部残疾;他的女儿则被丈夫抛弃了,陷入到精神痛苦中;他的孙女看到过去的恋人参加伊拉克战争,被伊拉克游击队蒙面砍掉了脑袋,精神濒临崩溃。魔术师的到来使他们的生活都发生了变化——小说在想象和现实两个层面上,展开了对当代美国社会的描述,但造成了现实和想象的分离,小说依旧带有保罗·奥斯特浓厚的个人风格的烙印,语调神秘、情节离奇,在叙述的精致和双层结构上的把戏,也是他过去的老花样,显得过于匠气和小气,这也是他的缺陷之一。因此,我觉得《黑暗中的人》没有超越他过去的几部小说。
谈到自己的师承,保罗·奥斯特说:“我欣赏的作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塞万提斯,他是所有的小说家中最好的。还有狄更斯,他是个天才。此外,还有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美国作家是霍桑、麦尔维尔和梭罗。我很小就开始读书,9岁、10岁使开始写诗,15岁就读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当时非常震撼,那时候我就立下志向,今后我也要写这样的小说。”
法国人很喜欢他的小说,1995年就出版了包含他当时全部作品的全集。在阅读了保罗奥斯特的十多部作品之后,我的总体感觉是,他的写作风格更像是一个法国作家,他的小说也像是法国小说:对形式十分强调,人物关系紧张而简单,结构精细到过于注重细节,巧妙到类似女人内衣的蕾丝花边一样的叙事,令人佩服却又稍嫌琐碎,难怪法国人那么喜欢他的小说。因此,我觉得保罗·奥斯特比如今在世的菲里普·罗斯、唐·德里罗、托尼·莫里森、科马克·麦卡锡人要明显狭窄一些。但是,他还是属于美国一流作家的方阵,因为,他从一条狭窄幽暗的小道,找到了通向明亮的开阔地的道路,并给未来的小说发展的可能性,寻找到了一丝光亮。
责任编辑韩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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