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我非常非常喜欢温柔的男主角,用自己的方式去默默地包容、爱护心爱的人,对于我而言,陪伴也是一种浪漫呀!希望你能喜欢我写的故事!感谢!
“小瑾……你从来就没有给我添过麻烦,从来没有。”
一
我那个整日疯疯癫癫的爹死了,我那个谪仙一样的哥哥拉着我要去退亲。
彼时隆冬腊月,外头风吹得呼呼响,茅草屋顶破了个洞,寒风刮进来,雪花滑进我破旧的衣裳里。我猫着腰,蜷缩着身子窝在火盆旁,那火苗跳动着,像是下一秒就要熄灭,还来不及用手护住微弱的火苗,花彦就揪着我的领子把我拎起来:“和我出去。”
“我不去!”一张口,冷空气就钻进我的口腔,冻得我唇齿生寒,我赶忙闭上了嘴,狠狠地瞪着他。
花彦思索了一瞬,把我爹死后留下的那一件破袄子兜头套在我身上。
我还是冷,长满冻疮的手缩在袄子里,拼死拒绝:“我死也不退亲!”
我实在搞不懂我这像个绣花枕头的哥哥脑子里在想什么!五年前,我爹便给我和沈家定了亲,沈家是这方圆百里有名的土地主,家有良田千亩。虽说沈家独子沈廷是个傻子,但我配他,也算是不亏。
“必须退了。”花彦的脸色并不好看,他似乎比我更冷,手冻得有些僵硬了,他尽量放柔了语气,“听哥哥的。”
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哥,为什么要退亲,每个月沈家都送我们一袋芋艿呢!况且我现在十二岁,三年后才及笄呢,每月送一袋芋艿,那便还能送三十六袋芋艿!这生意不划算吗!等我十五岁,哥哥你便考中了状元飞黄腾达了,到时候把我带走,一脚蹬了他们!”
可我那榆木脑袋的哥哥并不遂我愿:“花瑾,听话。哥哥就算自己饿死也不会让你吃不饱饭。”
最终我还是被花彦提溜去了沈宅。
我们叩响沈家的宅门时,那用人还有些欣喜,转头大声禀告着:“老爷、夫人!花家兄妹来了!”
刚跨进沈家的门槛,我便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沈家的不同,这里的房屋皆完好,茶具端端正正地摆在会客桌上,甚至还有用于装饰的青色陶瓷瓶器。四处都摆放着柴火炉,院子里暖洋洋的。不远处厨房的房梁之上,甚至还悬挂着好几条腊肉。
我的口水瞬间淌了满下巴,腿跟灌了铅似的,完全走不动路。
“哥哥……有腊肉呢。”
花彦没有理会我,跟出来迎接的沈家老爷躬身作揖。
沈夫人塞了个暖炉到我手上,言语间颇为疼惜:“瞧这小手上的冻疮,小花瑾肯定冷坏了吧。”
“天不遂人意,花秀才那么有才学之人,竟英年早逝,果然天妒英才啊。”沈老爷客套寒暄了一阵,又道,“既然花秀才已死,不如让花瑾直接来沈家住下,也好让她跟廷儿培养感情。”
花彦的表情丝毫未变:“我今日便是为此事而来。”
“哦?”沈老爷摸了摸胡须。
“我来为花瑾退亲。”
沈老爷呆了,沈夫人呆了,偷跑出来见媳妇的沈廷放声大哭。
但事已至此,我素来是帮亲不帮理的,只得心一狠,把暖炉塞回到沈夫人手里,坚定地站到花彦身后,心里反复告诉自己:可别再想那腊肉了!
沈老爷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这是你爹订下的婚事,如今你爹刚去世,你就来退亲,不太合适吧?”
花彦又是一揖:“我爹已殁,花家只有我一个男人,便是我来当家。”言下之意,现在花家花彦说了算,他说退亲,就是要退亲!
沈廷哭哭啼啼地跑到我面前,就要拉我的手,却被花彦不动声色地挡了回去。
“哦?”沈老爷又摸摸胡子,“那么,这些年沈家对花家的帮衬,又怎么算呢?”
“定亲五年,每月一袋芋艿,一共六十袋芋艿,我会悉数奉还。”
沈老爷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悉数奉还就够了吗?须知五年前一枚铜板可买一块芋艿,现下却是不能了。”
“来日秋收时节,我将还沈家二十两银子,以弥补沈家的损失。”
二十两银子?!花彦疯了吗?彼时我爹在世,一年方才勉强赚到二十两银子,如今花彦张口就说要还二十两银子,是嫌白日梦做得不够长吗?!
我狠命掐花彦腰侧的肉,但直至掐到没了力气,他也不为所动。
沈老爷大笑出声:“好、好、好!果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花家小子!是个能扛事的!”
笑话!沈老爷能不高兴吗?一年收租尚不至于能收这么多,如今就靠那六十袋芋艿,平白无故捡了二十两大钱。
沈廷似乎预料到媳妇要跑,哭得更加大声。沈夫人毕竟心疼儿子,阴阳怪气地道:“若不是看花秀才容貌昳丽、满腹经纶,花家娘子如此貌丑,我们定是看不上的。”
花彦牵着我,大步迈入门外的风雪中。
芋艿和腊肉,永别了!
二
夜间入眠,被子硬得像块石头。
虽然古书上说,男女七岁不同席,但要是真的贫穷到了极致,谁还管他什么礼义廉耻!
“小瑾,你在发抖吗?”
我没有应答,连张口都成了一种奢侈。
接着是衣料摩擦发出的窸窸窣窣声,花彦掉了个头,小心翼翼地把我的脚丫放在他暖热的臂弯。
温度回升,困意也渐渐襲来,我隐隐听见花彦叹了口气:“你这孩子,是多久没有洗脚了。”
我想反驳,如今外面冰天雪地的,要是想取水,必须先把冰块凿开。我手上的冻疮已经这样多,花彦竟敢嫌弃我脚臭?!
“以后每日睡前,必须擦干净身子再入床褥。”他顿了顿,许是想到外头冰天雪地的天气,又补充道,“我去给你挑水。”
我哼哼两声,以示同意。
冬去春来,终于又到了下地播种的季节。
花彦起了个大早,准备农田开荒。
我想起花彦跟沈家的赌约,语气里不禁染上了点阴阳怪气,道:“我竟不知道种田能赚那么多钱,还能白白给沈家送二十两银子,逞英雄!”
冰雪消融,农田上光秃秃的,花彦这个没有心的东西,竟然扯着我一起去田里种地,我拖着个比我人还要高的锄头,吃力地耕耘着农田。
不多时,我已经气喘吁吁。
身体上的疲倦最容易引起心情上的沮丧,我又忍不住哭:“从前爹爹一年教书、耕地都赚不到二十两银子的,我们两个小孩子又怎么能赚到?本来是那么划算的买卖,怎么现在就成了我们得给沈家倒贴二十两?”
花彦叹了口气,把他沾满泥的手在身上的破袄子上蹭了蹭,方才小心翼翼地抹去我脸上的泪:“日后你不必跟我一起到田里来了,中午给我送送饭就行。”
可是我哪里会做饭,爹爹还在的时候,都是花彦煮东西给全家人吃的,让我生火还差不多。这样想着,我的眼泪再次决堤,我不过就是想当一个饭来张口的米虫,躺在床上混吃等死,怎么还得让我做饭啊!
旁的十二岁的小朋友,有我这么辛苦吗?
花彦又一次重重叹气,接着说道:“我做好的馍馍,你中午热一热给我送来就成。”
我破涕为笑。
花彦下地种田后,去集市上采购的任务便落到了我身上。一日从乡间小路回家,我偶然听见邻居家的大娘在议论着什么。
其实我不是个爱听闲话的人,但只言片语间却捕捉到“花彦”两个字,我的耳朵顿时就支棱起来了,猫着腰仔细听着她们的聊天内容。
“听说了吗?花家的那小子不过两月就还上了沈家的二十两银子……”
“花家那个小子是个有出息的,也快到适婚年龄了,我得让媒婆上门通个气。”
花彦还上钱了?我怎么不知道!
我提着裙摆飞奔回家,一开门,就赫然见到赤裸着上身的花彦正坐在床褥上。
我尖叫一声别过脸去,气喘吁吁地问:“哥哥……我听旁人说,你已经还上沈家的钱了?我却不知道,种田原来这样赚钱哩!那抠门的爹爹肯定有私房钱藏着,怎么只让我吃稀粥!”
沉默,良久的沉默。
我顺着手指缝悄悄地去瞅花彦,正巧撞进他无奈含笑的眸子。
日暮西沉,我突然意识到往日的这个时间点花彦应该还在归家的路上,不至于回家回得这样早。
“我做了陷阱,杀了山上那只为祸的吊睛白额大虫,和人拖到府衙里,领了二十两赏金还了沈家。”
吊睛白额大虫?!
大虫?!
那凶猛的、会吃人的大老虎?
我这才反应过来充斥鼻腔的奇怪味道竟是血腥味。我颤巍巍地走近花彦,绕到他身后,只见他原本干净白皙的背部竟被抓了三道骇人的口子,伤处皮肉翻出,脏污混杂着血滴,向下汩汩流淌。
我腿一软,重重地跪到地上,眼泪肆虐,放声大哭:“哥哥……不是说‘做陷阱’抓的老虎吗?你怎么会受伤?!”
花彦一愣,接着把手搭在我的发顶,轻轻笑了一声:“小瑾,只是不小心留下的小伤而已,不妨事的。你来给我上药吧。”
那笑一下把我的思绪拉回现实,我一下站起来,手忙脚乱地接过伤药,小心翼翼地涂抹在花彦的背上。
时间仿佛凝滞了,燥热的晚风穿堂而过,吹拂我泪水未干的脸庞。
大概过了许久许久,花彦开口问我:“小瑾,你怎么不吱声?”
语气极尽温柔,是那个总是跟在我身后为我收拾烂摊子的傻哥哥。
想起来,我似乎总是给花彦添乱,总是偷懒麻烦他。他比我勤劳,也比我聪明,如果没有我这个累赘的话,花彦定会过得比现在更好。至少他不至于像现在这样……
“呜呜呜……哥哥,我真是没用!煮饭洗衣样样不会,就知道给你添乱,我活着总是拖累你,还让你受这样的伤……若是没有我就好了,没有我,你就不会受伤了。”
我手一软,伤药几乎都拿不住。
花彦转过身,捏住我的肩膀,眼眸黑沉,深深地看着我,语气是不容置喙的坚定。
“小瑾,不准你说这样的话!你跟哥哥在一起,便是顶顶好的,哪怕你什么也不做,能陪着哥哥便足够了。你若是心疼哥哥,就陪着哥哥多说说话,好不好?”
“呜呜……好。”
三
花彦长到十七岁,已经出落得极其标致,尽管在田间做着那农夫的活,但气质上仍有着超凡脱俗的清冷感。
他干活勤快,浑身有力气,凭着一己之力还了沈老爷二十两银子,又满腹经纶,据说一定能高中当大官。不知何时起,他就成了村子里的香饽饽,来说亲的媒婆络绎不绝。
但一想到花彦要是讨了媳妇约莫就要把我丢掉了,我心中就不能接受,因此来一个媒婆我赶一个,来两个我赶一双!
那媒婆抱着脑袋骂骂咧咧地离开:“真不知道花郎怎么会有你这样凶狠丑陋、貌如无盐的妹妹。”
我?丑陋?这倒不是第一次听人这样说我,可是我哥哥长得俊,我那死掉的爹爹也长得俊,我怎么可能长得丑?不过铜镜太贵,家里并没有,我倒是的确不清楚自己的长相。
我挺了挺胸脯,中气十足地回骂媒婆:“我哥哥那样天仙般的人,岂是寻常乡间女子能配得上的?”
那媒婆哼哼:“你眼光倒是高,那你说要怎样的女子才配得上你哥哥?”
“那起码也得是公主!”
不料,彼时的随心之语,未来竟是一语成谶。
士農工商。若是能入朝为官,便不用每日辛勤下地种田了。
等当了官,不仅有朝廷赏赐的宅子、用人,还有高额的俸禄,到时候,想吃什么就能吃什么。
花彦十八岁了,离爹爹去世已过三年,花彦过了乡试,一举夺得解元。
接下来他便要入京参加会试。
深夜,我起夜时恍然发现花彦正坐在院里望天。他生得瘦削,从背后看来,有几许凄凉的味道。
“哥哥,你在想什么。”
我蹲在花彦面前,仔细地看着他黑沉的眸子。
他不开心。
我举起一个鼓鼓囊囊的荷包给他看:“不用担心进京的路费了,哥哥!我也有钱!”
我咬唇,狠了狠心把荷包塞到他手中:“你给我的零用钱我都存着呢!咱们有钱进京的!何况等哥哥成了状元,还在乎这点银子吗?”
下一秒,我跌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中。
是花彦紧紧抱住了我。
“小瑾,等做官攒够了钱我便辞官,带着你云游天下,吃遍世间所有好吃的。”
花彦真正的忧愁其实并没有说给我听——
我爹临死之前曾经紧紧拉着花彦的手,在他耳边说得艰难:“不要……不要进京。”
四
街上锣鼓喧天,欢声雷动,状元郎头戴金花乌纱帽,身穿大红状元袍,骑马游街的时候,京城一家临街的酒庄里正坐着一个戴着面纱,头饰与衣着都顶顶尊贵的世家小姐,她涂着粉色蔻丹的指甲正捻着一条绣着凤凰的红色手帕,问旁边侍女模样的人:
“凌梅,那是谁?“
“回禀公主,那位是新晋状元郎,花彦。”
花彦才十八岁便中了状元,自然成为京城当之无愧的天选之子。
花彦带着我住进了朝廷赏赐的大宅子,头一回有了服侍在身侧的用人。
花彦入朝为官,聚会邀约络绎不绝,可他都一一回绝,甚至于一些在朝为官的大臣女眷把邀约信函递到了我手里,指明要找我跟她们聚会,他仍然逐封退回。
花彦似乎不太想与旁人社交,上朝之后便匆忙回家陪我用膳,没有别的喜好。
這日花彦上朝,家中却来了个无法拒之门外的贵人。
清晨刚醒来,睡意尚且朦胧,我的贴身侍女春桃便急急忙忙地冲进来,一下跪到了地上。
“小姐……”
我平素最怕有人跪我,睡意刹那间就消失无影无踪。
我赶忙扶她起来,轻声问:“春桃……怎么了?”
“有客人……客人来了。”
春桃的身体颤抖着,额上的冷汗落个不停,我不禁有些疑惑。
客人来了……这有什么可害怕的?来了京城之后我从来就没有结交什么朋友,有客人来了才好呢!
“慧、慧明公主……”
春桃磕磕绊绊的,终于把“公主”两个字说清楚。
……公主?皇帝的女儿?
我哥哥不在家,皇帝的女儿登门拜访,这是要干什么?
虽然心中惶惶,但我还是任由春桃给我梳妆打扮,前往前厅拜会那位慧明公主。
慧明公主生得高贵,是全国皆知才貌无双的大美人,她用镶着金边的扇子轻遮螓首。
慧明公主带来了很多礼物,首饰、补品、上等的丝绸衣料等等,我这一辈子第一次见到这样华贵的东西,不由得张大了嘴巴,把那华美的翡翠簪花捧在手中,甚至动也不敢动。
“你与状元郎虽是兄妹,却似乎长得并不相像。”
我那时正专注于慧明公主带来的礼物,所以并没有看见慧明公主眼中浓浓的鄙夷和不屑。
“兴许是我像我娘,而我哥哥却像我爹爹。”
“啧,难怪状元郎不曾带你出去见过人,或许你该买面铜镜瞧瞧自己。”
我从未见过像公主这般貌美的人儿,心里其实对她非常亲近,想着若公主多对我说几句话,我也是满足了。
公主用来遮面的扇子不小心掉到了地上,我十分殷切,迅速蹲下身帮她去捡。
我学着婢女的样子,把扇子捧到慧明公主眼前——我以为那是京城贵女里所谓的礼仪。
但慧明公主的视线触到我的掌心的那一刻,眸光却有了片刻的凝滞。
她抓住我的右手掌心,那里有一道弯月形的伤疤:“这是什么?”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慧明公主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哥哥说,这是我自小便有的胎记。”
“是吗?”
慧明公主沉默了半晌,僵着脸径直离开了。
她离开了很久,前厅里却还留着慧明公主身上浓郁的馨香,我恍然跌坐在地上。
我是惹公主生气了吗?我是不是给花彦添麻烦了?
那天晚上花彦没有回来。
三天过去,花彦都没有归家,第四天深夜,我终于等到了风尘仆仆的他。
我低着头扯着他的衣角跟他认错:“我……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我好像让公主生气了……”
花彦紧紧地抱住了我,力度之大几乎让我无法呼吸,他刚长出的胡楂扎着我的脑袋,痒得慌。
“小瑾……你从来就没有给我添过麻烦,从来没有。”
五
尽管花彦中了状元,家中境况改善了许多,但我才发现,花宅里竟一面铜镜都无。
不知是不是受了当时慧明公主的话的影响,我央着下人买了一面回来。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铜镜里的自己。
我豁然明白了慧明公主当日对我说的“难怪状元郎不曾带你出去见过人”这句话。
我的长相……根本和花彦口中的“倾国倾城”不沾边,未免也过于寒碜了些。
傍晚花彦下朝回来与我同桌吃饭,我明显看见他眼眶下两团青黑,但他却故作轻松地对我笑,还问我为何今日吃得少。
我猛地扒拉了好几口饭食,盯着他放在我碗里的红烧肉,很小声地问:“哥哥,为何你不带我和你同僚女眷聚会呢?”
花彦指尖轻顿,眼底极快地闪过一抹不自然。
“你在家陪哥哥不就好,跟那些女眷掺和什么?等被欺负了,你就会冲回家跟哥哥哭呢。”
“哥哥,是不是我长得太丑啊。”
花彦敲了下我的额头,语气亲昵得仿佛回到了旧日田间时光。
“瞎说什么,你倾国倾城。”
六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之爱卿,天惠聪颖,殿试夺魁。朕心甚慰,特赐卿恩喜宴携家眷入宫列席。”
明晃晃的圣旨,猝不及防地到了花府。
我见跪在我前方的花彦脊背微颤,接过太监手中的卷轴磕头谢恩。
恩喜宴是为新科举子而设的宴会,让考官和及第者共同参与,以表庆贺。
那是我第二次见到慧明公主。
宴席上,男女需得分席而坐,我被宫中女官领着,在帘幕后的一个软垫上坐下。
彼时慧明公主正坐上首,她见了我,竟主动出声打招呼:“妹妹来了。”
“妹妹?未曾听说公主竟有个妹妹?”
“长得真难看,比不上公主的半分美貌。”
围拢在慧明公主身旁的京城贵女们叽叽喳喳,无数炽热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我坐立难安,想要挡住自己的脸,又觉得殿前失仪,一声又一声难听的言语就这样当面落入我的耳中。
慧明公主静静地听了一会儿,才像是替我出气一般开口制止:“是状元郎的妹妹,莫要失礼。”
贵女们便假惺惺地向我道歉。
我心中酸涩,竟莫名有些想哭的冲动,但我也知道绝不能给花彦添乱。我咬紧牙关,冲公主谢恩行礼。
“行了,本宫也乏了,你们便也散了吧,留下花瑾妹妹作陪便可。”
慧明公主挥退了众人,径直走到了我面前,眸光却落在我戴着手套的双手上,轻嗤出声:“方才来的都是京城最尊贵的贵女们,父兄俱是朝堂重臣。她们素来是管不住嘴的,今日她们回去,怕是明日朝中上下都在嘲笑状元郎有如此登不上台面的妹妹。”
“花瑾自知难登大雅之堂,但哥哥却是不同的……哥哥才学出众、举世无双,万万不能因为花瑾而葬送了前程。”我一时心急,又忍不住跪下。
彼时还在乡下的时候,花彦白日耕地,晚上彻夜读书,每日休息的时间不足三个时辰。旁人兴许不知道,但我知道他有多努力,有多渴望中举改变命运。绝不能因为我葬送了他的人生。
“可是怎么办呢?你在他身边,便是个天大的祸患啊。”慧明公主不曾让我起身,只是绕着我转了几圈,而后缓缓蹲在我的面前,“看来,状元郎还不曾告诉你呢。”
慧明公主捏住我的手腕,强硬地脱掉出门前花彦给我戴上的手套,右手掌心上的弯月形伤痕,再一次赤裸裸地暴露在空气中。
“那日你告诉本宫,你这是娘胎里带出来的胎记,可花彦进宫时,却说你的伤痕是儿时田间务农所致。你说说,本宫究竟要相信谁?”
欺瞒皇族,乃是大罪。
“兴许……兴许是花瑾记错了。”我抖如筛糠,不知公主为何揪着这伤痕不放。
“你是记错了。”慧明公主笑得开怀,那眸光是难以言喻的阴森,“当今天子,我的父王,乃是前朝的骠骑将军,奉天道斩杀先王,屠戮前朝王室。只是,前朝的小公主踪迹不明,至今未能找到。”
从我有记忆起,便是和父亲、哥哥在乡村里度过的,我怎么可能会和前朝公主有关系?
“前朝公主出生后,本宫委身当过她的随身婢女,前朝灭亡那一天,那孩子不过三岁有余,如芦苇般易摧。本宫站在她的床边,用弯月匕首狠狠扎进她的掌心。她失声大哭,引来外臣在纷乱中抢走了她。回想起来,那外臣,倒跟花彦有几分相像,想必,便是状元郎的父亲吧。”
耳畔依稀响起婴儿清脆的啼哭声,掌心的伤痕隐隐作痛,慧明公主语速并不快,但每个字,却都狠狠地砸在我的心上,让我如坠冰窟。
“包藏前朝余孽,是株连九族的死罪,不仅是你,你的哥哥也得死。哦……不,状元郎可不是你的哥哥,他不过是一个被你牵连的可怜人。”
慧明公主起身,把一幅半身肖像画丢到我的面前。
画中人头戴冠冕,眉目严肃,虽是画,却尽显帝王之气,我和他……倒有几分相似。
“好不容易才找到前朝皇帝的畫像,你且看看。”
我垂着脑袋,手止不住地抖。
我想我真是惨哪,若真是个公主,没含着金汤勺锦衣玉食地长大,反倒成了个存在便是重罪的前朝公主,我本就帮不上花彦什么,现下反而还害惨了他。
“你生得貌丑,不及状元郎半分,却又挡了状元郎的路,状元郎与你并无血缘,他何其无辜!我父王最恨前朝余孽,要是我在这恩喜宴上禀明父王你的身份,你和花彦必死无疑!”
“求……求公主指条明路。”
口中的血腥味蔓延开来,我一时不小心,竟然咬破了舌。
如何才能不伤害到哥哥,让他磊落又光明……不至于摊上我这个祸患。
“既然知道自己不堪,不如自己死了落个清净,也不必让状元郎日日忧心如何处置你,光是看着你,三餐都难以下咽。
“若你死了,状元郎便还是清风高节的一生,本宫会让父王给我和他赐婚,此后,他将同我一起,青史留名。”
七
我此生并未做过许多桩壮举,细细想来,不过都是靠我那贤惠持家的哥哥活着。
哥哥种地养家、哥哥煮饭扫地、哥哥替我暖被窝、哥哥给我驱蚊打扇……
而我,一无是处,只会给他添乱,让他跟在我屁股后头收拾烂摊子。
哥哥从前对我这般好,定是存了些兄妹的情谊的。
可他并不是我的亲哥哥,他对我本来就没有照料的义务和责任,他是救我性命的恩人,而我却反要害了他吗?
虽然……虽然知晓我跟花彦并无血缘的那一刻,我的心中竟无端浮起了些隐秘的欢喜。
但我生得貌丑如无盐,当是配不上哥哥他那样清尘绝俗的美貌的。
还不如成全我哥哥完美的一生。
等我哥哥拜相封侯、青史留名之时,那一页的史书之上就不必沾上我这样狼狈的污点。
哥哥呀,下辈子,一定要等你功成名就时再来找我,我可真是不想吃不饱肚子了。
那时候,我们一定要从一开始就清清楚楚地知道,我们并非兄妹,也不用囿于人世伦常。
“大人,大人,花大人!”
翌日花彦下朝,堪堪踏过花府门槛,却见花瑾的贴身丫鬟春桃重重地跪在了自己面前。
“怎么了?小姐去哪儿了?”
眼前的春桃满脸的泪,胸膛剧烈起伏,声线颤得厉害。
“小姐不见了!”
花彦的眼皮跳得飞快,忍下心悸,安抚着春桃:“小姐去哪了,你详细同我说说。”
“早上……今日小姐起得特别早,说是想去给大人置办衣裳,我便陪小姐上了街。小姐突然说想吃糖葫芦吵着让我去买,只是我买了东西回来,小姐却不见了!”
花彦身体摇摇欲坠,几乎瞬时就想到了所有可能的后果,他紧紧地攥住拳头,靠着白墙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勉强平复下情绪。
“春桃,你带上我的牙牌速去大理寺报官。”
花彦把腰侧别着的牙牌摘下,塞到春桃手中,便领着家中小厮急匆匆地出了门。
找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日光散去,黑夜袭来,夜间的温度骤降,冷风吹得花彦的脸生疼。
花瑾是那般贪吃怕冷的女孩,如何熬得住?
花彦心下愈急,喉头一哽,竟是忍不住咳出一口血来。
他用手帕把血水掩去,面上端的是若无其事的样子,硬撑着往前走,迎面是拿着火把匆忙赶到的大理寺官员。
大理寺少卿支吾道:“花状元,方才在郊外的湖边……似乎找到了令妹。”
花彦转身便疾步往郊外跑。
只是,他看见的并不是那个活生生的会蹦跶到他面前喊“哥哥”的花瑾,而是一个躺在岸边湿漉漉的冰冷的……尸体。
春桃正跪在旁边哭,哭得几近昏倒。
花彦跌跌撞撞地跑到花瑾身边,花瑾紧闭着眼睛,面容青紫,但尚可看出本来面貌。花彦颤抖着手擦干花瑾脸上的水珠,却似乎无论如何都擦不干净。
“小瑾……不怕,不怕,哥哥带你回家,哥哥这就带你回家!”
花彦抱起花瑾,把她的脑袋靠在自己的肩窝处,小心翼翼地护住。就像是小时候,花瑾在田间睡着了,他便也是这般抱着她回家的。
身后似乎有人在喊他,但花彥听不见了。
他魔怔般,絮絮叨叨地跟花瑾说着话。
“小瑾,哥哥走仕途本就是想让你过上更好的生活,你若是不开心,哥哥就不做官了。”
“小瑾,明日哥哥便辞官带你回乡,哥哥做饭给你吃,我们还过从前的生活,好不好?”
“小瑾,哥哥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们并不是亲兄妹。只是父亲过世时,让我死守着这个秘密,永远不许告诉你。”
“我本来以为能护你一辈子,因此违背了父亲的命令进了京……是哥哥错了。”
花彦说了许多话,但终究没有得到小姑娘的回应。
他的衣裳也被浸湿,带着沉甸甸的月色,他一路踉跄向前。
这条路,兴许再也没有尽头。
八
花彦七岁时,第一次见到花瑾。
那时的花瑾还是个四岁的小女娃,流着口水含糊不清地抓着花彦的手笑。
花彦的父亲把花彦和花瑾的手交握在一起,严肃地对花彦说:
“今后,花瑾就是你的妹妹。”
那一年,皇帝驾崩,当朝骠骑将军勾结外敌发动政变,斩杀皇室成员数百人,前朝官员敢有不服者,脑袋必将挂于次日的菜市口。
原为大理寺寺卿的花父带着花彦和前朝小公主连夜逃了。
来到乡下后,花父就疯了。他成日酗酒,疯疯癫癫地骂着当朝皇帝是反贼。所幸庙小皇帝远,乡下人权当他是个怀才不遇的痴子。
花瑾一天一天地长大,她很黏花彦,每天起床后的第一句话便是扯着嗓子喊“哥哥”。
后来花父死了。
临死前,花父死死地拉住花彦的手,让他承诺两件事。
一件,花瑾许给乡中沈家是极好的婚事,待她及笄后便好好操持沈家家事。
一件,花氏兄妹此生都不得进京。
只是,花彦两件事都没有听。
建元七年,已擢升为礼部侍郎的花彦当朝拒婚慧明公主,皇帝震怒,罚其俸一年,令其闭门思过。
花彦自戕于家中。
花家下人依照花彦遗嘱,将花氏兄妹同穴而葬。
慧明公主不忿,令人掘其坟。
花彦至死,都未能和他心爱的小姑娘在一起。
编辑/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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