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记忆丢失”和“反复相爱”的故事,也是一个发生在海岛上的故事。写“作者有话说”的前一天,我刚好又去了一次厦门,又一次被浪花挽住了脚腕,在我心里,这一年已经可以完美结束了,阅读愉快。
她又爱上了同一个人。
01
2019年的最后一天,无极岛难得地飘了点小雪,空气里竟然隐约有了北方的感觉。
叶覃坐在窗边发呆,冷风吹得她鼻头红红的。手边那杯玛奇朵早就凉了,叶覃低头晃着搅拌勺,想起从前陪她在这窗口看花的人。
挣扎了一下,她还是在日记本上写道:
“我背叛了一个人。”
“因为,我爱上了黎行之。”
02
五月一贯是叶覃最喜欢的月份,岛上的紫藤树刚开始开花,空气里能嗅得到夏天的味道,海浪一层一层地舔过沙滩。从前念书时她最喜欢搜索与大海相关的白噪音,塞上两只劣质耳机,就好像真的能闻到咸咸的海风一样。
而现在,叶覃的花店就开在岸边,海浪声大到连窗户都挡不住。因为神经衰弱,所以她每晚都要戴着耳塞睡觉。睡前她总是想,把大海关在耳朵外面,这实在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叶覃一直安慰自己,她之所以总是对黎行之念念不忘,是因为他出现的时机太过巧妙——五月的最后一天,一整年里叶覃最难忘的时候。她知道,迈进了六月,无极岛的风就会变得灼热起来,所谓的旅行旺季也要来了。虽然小岛算不上商业化严重的地方,但接下来还是会遇见很多形形色色的陌生人,一想到这个,叶覃就有点头痛。
隔壁海鲜店的大妈对此很不理解:“叶小姐,我不懂啦,有客人来我们才能赚钱嘛,你怎么会和钱过不去呢?”
叶覃有时候也不是很懂自己。
荷兰白芍药、吸色郁金香、厄瓜多尔玫瑰……她从来都选最好的花材,也不管是否有人买,碰上心情好的时候,白送的情况也不是没有。
有一回店里来了一对情侣,女生似乎很想买花,然而男生却一直不耐烦地皱着眉头:“有什么好买的?不就是騙你们这些傻姑娘吗?”
“就一枝也好啊,我从来都没有收到过花。”
“有那个钱,不如多吃一顿烧烤。”
……
叶覃实在听不下去了。她从吧台后面站起身,拿了一大捧包好的卡布奇诺玫瑰塞到女生手里:“这些花送你,以后别在垃圾堆里找男朋友了。”
女生有些不知所措,男孩却立刻反应了过来,怒目圆睁的:“你骂谁是垃圾?”
叶覃也不怯场,她长得高挑,反而比那男孩还高些,一个眼神扫过去,美得甚至有些凛冽,倒是看得人一下住了声。
后来,故事就在女生反复道谢的声音里结束了。
叶覃瘫坐回沙发上,发现自己的手心出了一层冷汗。
从前,沈愈就是这么保护她的。她从小吃不胖,看起来总比同龄人瘦两圈,福利院的小孩欺负她,骂她是“猴儿”,阿姨也不怎么待见她——“这么瘦一把,像是我们虐待你一样”……
每回她咬着嘴唇躲进墙角里,沈愈都会从天而降。他比她大两岁,个子又高,早早就抽出了少年的身条。沈愈神情严肃地望向那群起哄的人,大家便都怯怯地散了。
他转过身安慰叶覃:“像猴有什么不好的,不然怎么那么多人都跑去山上看金丝猴?我就觉得可爱得很。”
“但我是人,不是金丝猴。”
叶覃小声嗫嚅着。
沈愈没绷住笑了:“你叫什么名儿?”
“叶覃。”
“——好名字,对了,我是沈愈。”
叶覃一时没听清,还以为是神谕。那会儿沈愈站在窗边,黄昏的夕阳浓郁得像撒了金粉一样,他整个人笼罩在那阳光里,真的仿佛从天而降的神祇。
03
因为没由来地想起故人,叶覃只好又翻箱倒柜地找出了自己的宝贝盒子。无极岛被海水包围,又多雨,连带着木质盒子摸起来也是潮湿的。她却还是舍不得换掉,只为了这小盒子是从前沈愈送的。
叶覃打开已经有点生锈的铜扣,再从保鲜袋里小心翼翼地掏出照片——十年前他们在福利院门口拍的。
叶覃的眼神掠过瘦小的自己,再钉到旁边的沈愈身上。摄影师对焦的技术不怎么好,以至于沈愈的面目有些模糊——就像她的记忆一样。
叶覃一直不太好意思承认,自己已经记不得沈愈的脸了。她能清晰地回忆起他们的相遇,一起说过的傻话,牵手时手掌的形状,还有最后的分别里,那场大火的温度。但是她想不起他的脸,他们之间每一个重要的相处场景,叶覃都能完美无误地还原出来,除了沈愈的长相。所以,比起大海捞针,也许她是在大海里寻找一粒沙子。
叶覃去看过医生,对方说,这是因为她遭受了某种不可逆的创伤,所以大脑启动了防御机制,让她把最重要的事情忘记了。
叶覃想,大脑真蠢。
“有人吗?我来买花。”
楼下的声音打断了叶覃漫游的思绪,她匆匆收起照片,“噔噔噔”地跑下阁楼。
黎行之站在花架前面,一件纯白T恤勾勒出好看的身体线条:“我来买花,有什么推荐吗?”
“是送人还是自己养?如果是送女生的话,今天早上有刚到的荔枝玫瑰,送长辈的话有火灵鸟和蝴蝶兰,想要酷一点的也可以选黑玫瑰……”
叶覃介绍了一串,黎行之都没什么反应。末了,他盯着她问了一句:“那么,你最喜欢什么花呢?”
倒是第一次有人问叶覃这个问题。
“我吗……”叶覃把黎行之带到角落,“我最喜欢的是琴叶珊瑚。”
“很不起眼的小花,”叶覃用手指轻轻拨弄着红色的花瓣,“不管是插花还是送人,都很难有人选中它。不过,它的花期很长,几乎一年四季都在开。所以我想,也许有一天,地球上的一切都灭绝了,琴叶珊瑚就是宇宙里最后一朵花。”
一不小心,叶覃把自己的心里话讲了出来。
说完后她才意识到有点傻,没想到黎行之当即就做好了决定:“那就选它吧,把这些都包起来。”
叶覃抱着一大捧花坐到工作台前,黎行之摘了墨镜站在她对面。叶覃这才终于抬头看了一眼来人,他有一双很诱人的眼睛,只是看着你,就好像要把全天下最动人的东西都许诺给你。
彼时店里正在放一首意大利歌曲,叶覃听不明白,但却很喜欢它的旋律,摇曳得仿佛一艘夜行的小船。
“这句歌词是说,如果你恰好也看到了夕阳,那么今天我们就算见过面了。”
也许是看叶覃无意识地哼出了声,黎行之才解释了这么一句。
一首歌放完,叶覃把包好的花束递给他。黎行之付了钱,却又把花反推了回来:“送给你。”
叶覃一愣。
“不是你说的,最喜欢琴叶珊瑚吗?”
黎行之说完,叶覃在心里偷偷鄙夷了一句“老套”,看起来这样潇洒的人,也还是会用这么落俗的方法撩妹。不过也是,哪能人人都比得上沈愈呢?
04
第二天早上,黎行之出现在店门口的时候,叶覃正躺在沙发上看一份旧报纸。
“早。”
黎行之冲她打了个招呼。
叶覃没说话,只是把报纸翻出了点声响算作回应。
“你好像很讨厌陌生人。”
“不讨厌陌生人,也不讨厌熟人,只讨厌中间区域的,不怎么认识却偏偏要装熟的人。”
叶覃故意气他,把报纸盖在脸上,声音闷闷地传出来。
黎行之倒也不尴尬,气定神闲地接了招:“那么,我只好真的跟你变成熟人喽?”
他不认生,踱步到吧台前,数着叶覃那一排漂亮的波子汽水:“真巧,你也喜欢喝这个牌子,跟我一样,小孩子似的。”
“我不跟坏人一起喝酒,不跟无趣的人一起喝汽水。”
“你怎么知道我无趣呢?我知道很多有意思的故事。”黎行之用手指轻轻敲着玻璃瓶,“毕竟,我可是个精神科的医生呢。”
叶覃终于从沙发上坐了起来:“那么,你常常会遇到很多精神病嗎?”
——她说话常常得罪人而不自知,但认真论起来,叶覃真的没有恶意。
“不能这么说,”黎行之好脾气地解释着,“他们只是比较特别的人而已。”
叶覃选了桃子和百香果口味的,黎行之选了蜜瓜和青柠口味的,四只瓶子摆在一起,叶覃又拿来了冰桶和薄荷。两个人在窗前坐下,黎行之问她:“想听什么样的故事?”
“我听说,有的病会让人永远停在某个阶段。像金鱼一样,只有很短暂的记忆,经历过之后又很快忘记,永远没办法长大。”
“是这样的,之前我有过一个二十六岁的病人,但是她一直以为自己只有十六岁。
“家人找关系送她去念高中,男朋友穿着校服陪她约会,二十几岁的人了,周末出去玩还要假装躲着老师。她记忆的保质期只有一年,也就是说,每到年末的时候,她就会以为自己又该念高二了。而那个总是陪她约会的男孩,对她来说也不过是个陌生人而已。
“我见过那个男孩一面,他说,没关系,她每忘记我一次,我们就会再重新认识一次,我知道她每次都会爱上同一个人。”
“所以,这个病没办法治好吗?”
“目前来说是这样的。”
叶覃托着脸颊,似乎是在发呆。
窗户外面路过两位少女,盯着花坛里的几捧绣球流连忘返。
黎行之说:“我猜,她们正在犹豫要不要把花摘回家。”
叶覃点头表示同意。
她拉开窗户,朗声对着两位少女喊:“有花堪折直须折,喜欢的话就带它回家吧!”
黎行之微微吃惊:“你倒是很不像一位花店的老板。”
“怎么?”
“通常情况下,大家都会教小朋友不要乱摘花,这样花朵生长的时间也会更久一点吧。”
“这是没有用心对待花的人才会说的话。我倒是觉得,对于一朵花来说,没有人喜欢才是最遗憾的事情呢。”叶覃喝掉最后一口汽水,“那位永远十六岁的女生,应该是觉得这段记忆很宝贵,所以才总会忘记吧。”
——因为太害怕失去,所以下意识地会忘记,因为还想重新经历,所以下意识地会忘记。
“能跟自己爱的人一次又一次重新认识,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呢。”
叶覃望向窗户外面的大海,似乎满脸憧憬的样子。
她还有剩下的半句话没讲——知道自己有一位喜欢的人,却怎么也找不到他,是比生病还要更可怕一点的事。就好像,你知道有风存在,但再怎么追,都只是徒劳。
05
往后的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黎行之都会准时到叶覃店里报到。
叶覃有些不耐烦:“我说,再好看的花,也总会有看烦的一刻吧,你怎么天天赖着不走?”
“那你还不是一样,每天对着这些花发呆。”
“我……当然是不一样的。”
不光对着花,对着照片、对着大海、对着那点早已被回味过无数次的记忆,叶覃都能发上半晌的呆。她像是一头笨拙的骆驼,反刍了无数次,试图翻出一点新的花样,可惜每次都是徒劳无功。
说起来有点奇怪,黎行之出现的那几天里,叶覃总是能梦到沈愈。
沈愈并不是孤儿,相反,在那个北方的小城里,他算得上家境优渥。
叶覃第一次见到他,便知道他不是福利院里的人。不然他的衬衫不会白得那样亮眼,身上也不会没有腻腻的油烟味——福利院面积有限,后厨就连着他们的大通铺,每个人的衣服、被子上都沾染着辣椒、洋葱或者是豆角的气味,想知道那天的菜谱是什么,只要随便拉一个小孩出来闻一闻就好。叶覃的嗅觉天生比旁人灵敏,闻到油烟味便觉得恶心,为此没少被阿姨骂“狗鼻子”。
第一次见到沈愈的时候,叶覃正被一群半大孩子围在墙角奚落,她正手足无措时,沈愈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一个眼神就帮她赶走了坏人。
此后她便常常跟在他身后,像个小尾巴似的。福利院的阿姨也喜欢沈愈,因为他长得好看嘴巴又甜,熟门熟路地夸这个阿姨的新发型,那个阿姨的新裙子。
叶覃鄙夷,面无表情地问他:“你真觉得好看吗?”
沈愈压低了声音:“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一边说着,他真的俯下身子,缩短了他们之间的身高差。
少年的声音陡然被放大,显示出一点亲昵的意味:“而且,她们看我顺眼一点,连带着对你也会好些。”
那会儿他们都还没长大,生活尚未被握在自己手里,但沈愈还是一点一点地用自己的方式照顾着她。
他们两个的学校只隔了一条街,但面貌却大不相同。叶覃在灰秃秃的房子里上课,沈愈的学校却仿佛哈利·波特的世界,栽着成片的法国梧桐,欧式城堡上方有着着高高的塔尖。他们的校服也特别,女生是红色的格子裙,男生要穿藏蓝色的西装。
头一回见到沈愈穿着校服来见她,叶覃甚至愣了一瞬:“真好看。”
沈愈低下头问她:“你喜欢啊?那就试试我的嘛。”
但沈愈比她高太多,衣服宽宽大大地挂在身上,显得镜子里的人越发滑稽。
叶覃明显有些沮丧。
而后又过了几天,沈愈竟然拿了一套女生的校服给她:“送你。”
叶覃吃了一惊:“你从哪里弄的?”
她知道他们的校服都是按照学生人数定制,外面买不到。
“我对老师说,我有个智力有缺陷的表妹。她很喜欢我们的校服,却不能来这里念书,老师就送了我一套。”一边说着,沈愈双手合十放在胸前,“希望我表妹永远都不要知道这件事。”
叶覃把那套衣服收进了箱底。而后她长高长大,那套校服一直没什么机会穿,但无论辗转了多少个城市,她始终都带着它。
后来,叶覃像是被金手指点了似的漂亮起来,从一个灰扑扑的小孩长成了惹眼的天鹅,身边多的是要给她献殷勤的人。他们送她昂贵的礼服、亮晶晶的高跟鞋,她一次都没收过。她心里惦记的,始终只是那一条已经不合身的百褶裙。
06
对于少女叶覃来说,沈愈就是她生活里,如同神谕一般的存在。
他带她吃麦当劳,带她去学校后街的二手店里淘唱片,带她在桂花飘香的城南路上敲螃蟹……因为有了沈愈,叶覃才知道,原来人可以这样轻盈而自在地活着。
暑假的时候沈愈的文章得了奖,拿到奖金后的第一件事是送了叶覃一瓶香水。
沈愈心细,知道她总是为了衣服上的怪味头疼。
他选了某个以留香持久而出名的牌子,又耐心地闻遍了每一个系列,最后才挑中了白茶调,足够盖住油烟气味,却也不至于太过浓郁。
玻璃瓶子晶莹剔透的,映衬着里面那一汪浅绿色的液体。银色的盖子被雕刻成繁复的形状,肉嘟嘟的小天使托着脸颊,一脸无邪。
叶覃认得那牌子,她一时有些怯懦:“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可是沈愈一定要交到她手里:“这是我自己赚钱买的,不是我爸妈的钱。”
“那我就更不能收了。”
“叶覃,你有没有听过这么一句话?礼物不是为了取悦收到它的人,而是为了让送出它的人开心。能送你礼物,我很开心。”
沈愈从来都这么体贴,体贴地照顾着她分外脆弱的自尊心。
叶覃仰着头问他:“为什么对我这样好?”
“我看过这么一段话,每一个人都是一颗小行星,存在着独特的磁场和运动轨迹,这些磁场和轨迹彼此重合、相互影响,最终才交叠形成了宇宙。叶覃,我们就是这样两颗相邻的行星。”
黎行之走进来的时候,叶覃正躺在沙发上喃喃地念着沈愈的名字,她眉头紧锁,声音越来越急促,甚至开始失声尖叫。
“叶覃!叶覃!”
黎行之蹲在沙发前,提高了音量把她叫醒。
叶覃出了满头的汗,错把他当作沈愈,结结实实地扑在他身上:“沈愈,你救救我。”
黎行之的手指僵了一下,还是在她背上一下一下地拍着,轻声安抚道:“别怕,我在这儿呢。”
半晌后叶覃终于回过神来,她推开黎行之:“不好意思,我做噩梦了。”
葉覃的表情有些凝滞,她盯着地板上的某处:“黎行之,你是精神科的医生对吧?如果,我总是梦到一个故人,却又记不得他长什么样子,是不是就说明,也许这人根本就不存在,一切都是我臆想出来的?”
“怎么会。”黎行之停顿了一下,思忖着应该怎样安抚她,“人在压力大的时候是会这样的。”
但叶覃显然不那么好糊弄,黎行之再次蹲下来,盯着她的眼睛:“叶覃,我是医生,相信我。
“今天晚上海边有灯会,和我一起去参加吧。”
黎行之伸出手,语气间有种近乎委屈的祈求,他甚至没用问句而用了祈使句,生怕留了余地叶覃就会拒绝。
07
叶覃来到无极岛已经快两年了,岛上大大小小不知举办了多少次灯会,她一次都没去过。
一是觉得没用,二是,叶覃一直执拗地觉得,老天爷是不会平白无故地赐给人间那么多好运的。她相信能量守恒的定律,得到了什么,就一定要拿同样的东西来换。在这件事情上,叶覃迷信得近乎天真。
但是那天不一样。在她又一次梦到了沈愈,又一次尖叫着从梦中醒来之后,叶覃觉得,也许有些事,只靠人力是无法完成的,她需要那么一点希望。
晚上的大海总带着某种不可言说的意味,岸边的灯火星星点点,怎么也照不穿无垠的黑暗。
他们来得晚,放孔明灯的人早已散了大半,沙滩上只留下一连串乱七八糟的脚印。
大家都用记号笔写,但是叶覃特别,专门从店里带来了毛笔。
“这样显得比较特别,也许老天爷会优先实现我的愿望。”
黎行之帮她打着手电,叶覃伏在小礁石上,仰头嘱咐他:“你可不能偷看。”
黎行之嘴角带着笑,顺从地闭上眼睛。
叶覃犹不放心似的,抬头盯了他一小会儿,果然看见黎行之偷偷眯缝着眼,两个人的眼神正好在空气中交汇。
“你耍赖!”
黎行之被抓了个现行,忍不住笑出声来:“没有,我是夜盲。”
叶覃睁大了眼睛瞪他。
“好、好、好,我转过去,不看了。”
葉覃总算放下心来,一笔一画地在纸上写着心愿。从前她和沈愈一起练过行书,现在虽然长久没有拿笔,肌肉记忆倒还保留着。她写得潇洒,浓墨在橙红色纸张的映衬,倒显得有几分禅意。
落了笔后,叶覃四处张望着选中了一块几乎一人高的礁石:“黎行之,我想去那块石头上放。”
黎行之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拿着手电晃了晃:“好啊,我带你上去。”
两个人一路踩着粗糙的沙砾,黎行之细心地帮叶覃拎着人字拖。
他常年健身,有时间还会跑去攀岩,那么一块石头,十分轻松地就爬了上去。黎行之拉过叶覃凉津津的手腕,但叶覃疏于锻炼,即便有了借力也还是没能爬上去。
他索性弯下腰,一把将她抱了起来。
“啊——”
叶覃一时受了惊吓。
下一秒,她的脚已经感受到了礁石粗糙的触感。
“这么轻。”黎行之下了个评论,“以后要记得多吃点。”
叶覃把孔明灯撑开,黎行之替她点燃蜡烛,灯芯在夜色中噼里啪啦地响了两声。
“扶我一下。”
叶覃踮起脚,小心翼翼地把灯托举起来。
孔明灯顺着晚风摇摇晃晃地起飞时,叶覃心想,她只要能见沈愈一面就好,只要见到他,问他一句“最近怎么样”,甚至于,只要看他一眼,什么话都不说也可以,再或者,她只求自己能想起他的脸。
明明还记得牵手时掌心的温度,接吻时心跳的频率,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对方的模样,甚至连一个模糊的轮廓都没有。
08
即便已经时隔多年,叶覃也还是能清晰地回忆起那场大火。
升入大学后的第一个暑假,沈愈约她去厦门旅行,盛暑的天气,海岛上到处都是人。但年轻的恋人从来不会觉得扫兴,两个人腻歪地挨在一起,手牵着手在发烫的沙滩上幻想未来。
大到要去哪一座城市定居,小到厨房的地砖贴什么颜色,叶覃每提出一个建议,沈愈都会微笑着说“好”。
叶覃忽然赌气一般地问他:“你怎么不来和我一起念法学专业?我们班上有一对情侣,每天都能一起上课。”
“因为我知道,有的人明明爱生病却很讨厌去医院,我想,如果我是医生的话,她应该不会讨厌我吧?”
叶覃的耳朵陡然红了,沈愈偏过头来看她:“你说是不是?”
落日时分,粉色的晚霞一直铺到天边,叶覃用向日葵挡住两个人的脸,在疾驰的公交车上问沈愈:“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吧?”
“当然了。”沈愈答得没有半分犹疑。
海天相接处,最后一点夕阳宽容地照耀着他们,少年人还不知道将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叶覃记得火焰的颜色,就像那晚的夕阳一样,红得耀眼而刺目。
她第一反应是叫沈愈的名字,声音大而委屈,然而一开口,就被满室的浓烟呛了好几口。
叶覃努力回忆着那间民宿的地形,床的右边是沙发,路过沙发就是门口,打开房门,穿过走道,正门应该在……
滚滚的黑烟里她逐渐不能呼吸,近乎绝望的时候,总算听到了沈愈的声音,他递给她一块浸湿了的毛巾:“拉着我。”
沈愈说。
叶覃的心一下安定下来,哪怕身处烈火之中,她也相信,眼前这紧握着她的手可以拯救她,就像从前每一次他所做的那样。
沈愈没有让叶覃失望。
叶覃似乎听到了周遭嘈杂的人声,混乱之中有人高声喊着:“救出来了!”
她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如果可以,叶覃宁愿自己没有睡过去,她宁愿再强撑着看他最后一眼,哪怕只有影子也好。
醒来时叶覃看到了洁白的天花板,医院的一切都白得触目惊心。
“沈愈呢?”
“你说和你一起来的男生啊?他的情况比较严重,已经转院了。”
护士只留给她这么一点信息。
而后沈愈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消息不回,电话不接。出院后叶覃跑回故地,疯了一样地询问沈愈往日的邻居,大家面面相觑:“他们搬走了呀,你不是他女朋友吗,你都不知道,我们又怎么会晓得……”
叶覃的手机和电脑都在大火里不知所终,所有的合影都没有备份,而当负责给寻人启事画人像的画师说出“你总得告诉我他长什么样子”的时候,叶覃才惊觉自己已经不记得沈愈的脸了。
她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逼着自己看了许多医生,每个人讲的话都大同小异,各色药片一罐一罐吃下去,竟然也挨到了今日。
叶覃时常幻想,若是给她看病的是沈愈,不知她的失眠会不会好得快些。若是真的找到了沈愈,不知道她会不会就此痊愈。
可惜,一切都只能是个幻想,她不知道沈愈身在何方,不知道他有没有从医学院毕业,顺利地成为一名医生,甚至,她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
……
叶覃仰头看着孔明灯越飞越远,直至变成黑夜中一个看不见的小点,她脸上的光也消失了,唯有眼睛还亮晶晶的,满心期盼。
但,人间每寄千般愿,天帝难平万种愁。
09
放完孔明灯回去的路上,叶覃不知怎么崴了脚,黎行之帮她简单包扎了一下,硬要拉着她去医院。叶覃不乐意,他用一句“我才是医生”就把她噎了回去。
叶覃只好认命地去做检查。
向主治医生表明了身份后,黎行之仔细翻看着叶覃以往的病历,那医生见他认真,打趣着问:“女朋友?”
“不是。”
“哦,那就是下一任女友喽?”
“前女友。”黎行之脑子一转,呛了那医生一句,“从头到尾就只有这么一位,没有下一任。”
从医院出来后已经是深夜,叶覃行动不便,晚上又打不到车,黎行之只好扶着她慢慢往回走。
一排路燈沉默着站在路边,小路上明暗斑驳,夜色里浮动着紫藤花幽微的香气。
走到某一块路灯照不到的黑暗处时,黎行之忽然开口:“叶覃,我明天就要走了。”
叶覃偏过头,却只能看到他模糊的轮廓——她几乎快忘了,对于她来说,黎行之只不过是个游客而已。纵使他每天都在她店里坐着,陪着她看花、看海、放孔明灯,他也终有一天会离开的。
“怎么?是不是有点舍不得我?”
叶覃没有答话,只是仰头问他:“黎行之,你有秘密吗?”
“秘密?”他迟疑道,“没有。那你呢?”
叶覃没有答话,两个人一路沉默。
到了花店门口,黎行之帮叶覃推开那扇有点沉重的木质门,暗香扑面而来,叶覃按住了他停在开关上的手。
月光皎洁,透过落地窗照进来,洒在地上像兑了水的牛奶一样。
叶覃说:“我有秘密——因为,我背叛了一个人。”
黎行之的手臂似乎是僵了一下:“我也有秘密,不过,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告诉你。”
“你还会回来吗?”
“会的。”
“骗人。”
叶覃的声音委屈得像个小孩,黎行之拍了拍她的脑袋,重复道:“会回来的。”
他的秘密,讲起来并不复杂。一场火灾带走了他大半的皮肤,他在医院住了整整两年,才把坏死的皮层一一切除,又移植上正常的皮肤。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生活不能自理,甚至不能如常人一般行走。
母亲带他换了城市,又给他改了名字:“我就说你那个倒霉爸爸的姓不好,以后你就跟着我姓——黎明近在眼前。”
女孩的信息一条一条地弹出来,他很想回复些什么,只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想,这个样子会吓坏她的,何况,是她执意要住那间民宿,看到自己的样子,她只会加倍内疚。
于是他就那么等啊等,在黑夜里忍着剧痛等,在手术台上对着明晃晃的无影灯等。等到后来,他终于恢复成了一个完好如新的人,拥有了新的名字,新的发型,就连声线也因为长期没怎么开口而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他重新回到医学院念书,尽管生活被暂停了两年,他也还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后来,他顺利地毕业,成了科室里最被看好的年轻医师,她却再也没有消息传来了。她大约,已经忘记他了吧?
这样也好,这样也好。
黎行之原本已经做好了此生都不会再遇见她的准备,然而,他旅行时路过无极岛,只在橱窗里瞥了一眼便觉得那个背影无比熟悉。
他走进来问她:“你喜欢什么样的花?”
她告诉他是琴叶珊瑚,眼神没有波澜,和对待一个普通的游客没什么区别。
他设想过那么多重逢的场面,却唯独没有想过,叶覃已经记不得他的脸了。即便后来知道她一直在找沈愈,他也还是没有勇气对她说一句:“我就是你要找的人。”所谓的“近乡情更怯”,原来是这个意思。
直到叶覃在满室的暗香里告诉他那个秘密。
黎行之才恍然——她又爱上了同一个人。
于是他说:“我还会回来的。”
10
又是一年五月,夏天的味道顺着海风飘过来,叶覃对着一株茂盛的琴叶珊瑚发呆,门上的风铃忽然叮咚作响。
她仍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头,来人自顾自地说:“我申请了调到邻市的中心医院,三十分钟车程,以后就打算定居在无极岛了。”
叶覃转过身来,果然就对上了那双动人的眼睛。
“你怎么现在才来?”
她听见自己问他。
因为我费了一点时间才说服院长,从全市最好的三甲医院调到现在这家小医院里,又花了很长的时间去研究文献和临床病例,评估你的精神状态能不能接受“我就是沈愈”这件事,而且我终于确定,我可以治好你,让你痊愈,而不是打乱你的生活,最重要的是,我很想你。
黎行之的脑子里转过这么一长串话,但是最终,他只是轻轻揉了揉叶覃的头发:
“因为,我要去见宇宙里最后一朵花。”
编辑/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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