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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侬我侬

时间:2023/11/9 作者: 花火B 热度: 14086
似柚

  作者有话说:偶然听到周董的歌,忽然想起代官山,想起那一年报纸上的新闻沸沸扬扬,都在讲他的那一场甜蜜恋爱。那时他还不是天王,牵着女友的手被狗仔偷拍。时光机终究没有研制成功,纸上的爱情也散落天涯,我把代官山写作终点,让爱情同样停留在这一刻。

  她记得清楚,那一天是1998年的春天,春风引火燎原。她投入他的怀抱,以为自己找到了一生的幸福。

  2005年,周杰伦在代官山被狗仔偷拍恋情,因缘际会,同侯佩岑分手,后来他说,如果有时光机,就不会去代官山。

  在更早的时候,代官山街头,瑞芦同费衡一道看向富士山。烟花盛放在夜空,富士山永远安静肃穆,她随手将费衡买来的八十分钻戒抛入夜空,而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日后的许多夜晚,她都记得这一刻,千禧年的代官山,她离开后站在远处,看到费衡俯下身去,在地上仔细地翻找那一枚小小的戒指。

  各式的首饰她后来有了很多,最大一枚,有十九克拉,报上写,钻石赠美人,某某大亨一掷千金讨好秦小姐。

  可只有瑞芦知道,首饰盒里珠光宝气,没有一枚,抵得上那颗小小的星星。

  01

  秦瑞芦出生于1979年的夏天。

  那一年热浪肆虐,香港夏日漫长,湿热至极。瑞芦并不爱哭,小猫似的哽咽两声,母亲将奶嘴递来,她含在口中吮吸两下,就又安静下去。

  等她再长大一点,仍旧瘦得像猫。香港的天亮得也早,唐楼间分开狭窄的缝,间隙挂满了衣物。瑞芦从“万国旗”下跑过,手里提着一桶衣服,断了一根带子的凉鞋趿拉在脚上,跑得太快,最后一根也断开。她不在意,索性赤着两只脚,一路跑到路口。

  路口有阿婆在等,看到她就喋喋不休:“侬又来迟了,上次跟侬讲了,伐好迟到的呀。”

  阿婆是上海来的,日子久了,仍改不掉乡音:“侬这个囡囡干净,洗得也清爽,太太欢喜你,要阿拉多给侬三块钱。”

  那个年头洗一桶衣服只要十块,瑞芦个子小,可是力气大,公共厕所的水哗啦啦地流,计费器转得好快,她等到晚上,把水龙头拧得很小很小,水一滴滴往下滴,计费器纹丝不动,她得了便宜,终于露出一点笑容。有人忽然说:“你在偷水?”

  她吓一跳,飞快地转过头,就看到了费衡。

  这时的费衡也才刚刚八岁,大她两岁,皮肤雪白,有乌黑的头发,他是混血儿,眉骨高,投下影子,就显得眼神格外深邃。瑞芦看他,他皱着眉毛很严肃地说:“你这样是不对的。”

  “多管闲事。”瑞芦翻个白眼,“小赤佬。”

  这个词是她从上海阿婆那里听来的,瑞芦以为他会发怒,可他沉默一会儿,又走过来问:“你为什么半夜洗衣服?”

  “白天人多,偷水会被告发。”她又看他一眼,“你不会告诉周老虎吧?”

  周老虎是包租婆,兴趣爱好就是找租户的麻烦。他犹豫一下:“你很穷吗?”

  “废话,有钱谁会住这里?”

  她伶牙俐齿,说得他有些脸红,却掏出一张卡来:“用我的吧。”

  他好奇怪,瑞芦看他一眼,试探着把卡抽过来:“真的?不要我钱?”

  他点了头,瑞芦总算露出一点吝啬的笑容。她长得很漂亮,费衡觉得害羞,却又忍不住看她。瑞芦把袖子挽得很高,水花飞溅,一颗落在她睫毛上,她眨眨眼睛,用力地搓着衣服。

  一桶衣服要洗一个钟头,瑞芦想到刚刚用他的水卡,心情很好,告诉他:“我叫秦瑞芦。瑞是祥瑞,芦是芦花。我妈说我老爹的家乡有很多芦花。”

  费衡说:“我不知道我父亲的家乡长什么样子。”

  他说话字正腔圆,不带粤语口音,用词也很文雅礼貌,就好像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瑞芦看他又不顺眼起来,他没察觉,要替她把水桶拎下来,又来教导她:“偷水不好,下次不要这样了。”

  瑞芦没有理睬他,路过他时,用力踩他一脚,他吃痛地弯下腰去,瑞芦这才肆意地笑了起来。

  走廊上响起长长的足音,是她快乐地跑走。

  她的快乐少之又少,偶尔一点,也足以铭记许久。

  02

  唐楼一共四层,每一间屋中又细细地分出一格格的小间,人住在里面,像是鸽子塞在笼中。瑞芦家住阁仔,用普通话说就是阁楼。

  房间狭窄逼仄,母亲和她共用一张床,等她长大后,就拉出一张帘子,勉强分出自己的空间。楼下又在吵闹,瑞蘆听得心烦,溜到顶楼。

  城市未醒,灰白的天笼着这一方土地,她靠在栏杆上极目远眺,远方的太平山矮而遥远。风吹过来,将少女长了的头发吹得蓬乱,她随手捋到耳后,听到有人说:“你这样站很危险。”

  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瑞芦翻个大大的白眼:“又是你。”

  费衡站在她身后,忧心忡忡地看她:“你有烦心事吗?”

  “我只是觉得很闷,不是想要跳楼。”

  瑞芦受不了他的眼神,索性靠着栏杆坐下,他这才安心:“阁仔是有些闷。”

  “不光是住的地方。”她吸一口气,轻轻地又吐出,“香港太小了。”

  一千多平方千米的地方,到处都是人,螺蛳壳里做道场,想要透一口,比登天还难。瑞芦母亲是卖酒的,赔笑谈生意,经常是醉醺醺地回来,如果生意谈成了,会在路边给她买一碗咖喱鱼蛋。瑞芦替她擦脸卸妆,母亲也还不到三十岁,可眼角已经有了皱纹。

  这样的日子过久了,就连心都蒙上一层灰,瑞芦说:“我不想这么过一辈子。”

  他问:“你长大了想干什么?”

  “赚了钱从这里搬出去。”

  他有点失望:“那我就见不到你了。”

  “你不会也搬出去吗?”

  他不讲话了,有些为难地皱着眉,瑞芦对他嗤之以鼻,觉得他很没用:“你就靠着你妈咪在这里待一辈子吧!”

  他却很惊讶:“你知道了?”

  “怎么不知道,皇太子微服私访?原来周……周太就是你妈。”

  瑞芦本来想喊周老虎,可还是换了个礼貌的称呼,他越发局促起来。

  “我不是故意瞒着你。”他慌张地解释,“秦瑞芦,我只是想要和你交朋友。”

  这样一个人,在这栋唐楼里显得格格不入,这里的人三教九流,住的是最穷的穷人。可他脑袋聪明会念书,英文可以和外国人交流,心肠也好,瑞芦看过他扶阿奶过马路,日光曝晒,人人都焦头烂额,他却干干净净,就好像是香港偶尔清澈的天空一样。

  她沉吟一会儿,看着他紧张的脸色,微微笑了一下:“可我不想。”

  他一下子就愣在那里,瑞蘆笑得更开心了:“大少爷,你是不是从没被拒绝过?”

  他既不摇头,也不点头,瑞芦说:“头房同阁仔,做不了朋友。”

  天渐渐亮起来,有货郎推着车叫卖钵仔糕,瑞芦下意识地闻了闻,他已经跑下楼去,半晌,捧着一盒钵仔糕回来递给她。

  他跑得太匆忙,气都没有喘匀,把头低着,只有手固执地伸过来。瑞芦问他:“为什么不看我?”

  他说:“出了满脸汗,很丑。”

  她错愕地盯着他,半晌,转头回了屋子里。门砰的一声关上,他手里的钵仔糕撒了一地,等了半晌,到底是垂头丧气地走了。

  等他走后,门又打开,瑞芦蹲下身去,将糕点一颗颗拾起来,拿到水龙头下面冲了冲,咬了一口。

  真是笨蛋,她在心里想,却又想,不知道他会不会伤心。

  03

  瑞芦不肯理他,他也不是不知羞,就不大出现了。

  瑞芦每天很忙,洗完衣服也不得闲,又跑去学校旁听。她没有纸笔,在地上胡乱地写,外面开进来一辆车,保镖同保姆一道下来,簇拥着一个小女孩。

  那女孩不漂亮,可穿了一条好美的裙子。老师不再讲课,所有人都看着小女孩,她站在台子上,骄傲得像个公主,半晌,老师说:“让文小姐给我们表演芭蕾舞。”

  瑞芦那个时候不知道什么叫芭蕾舞,她还在想老师刚刚教的那个单词,可伴奏响了起来,要到后来她才知道,那是《天鹅湖》,小姑娘踮着脚尖转了几个圈,老师带头鼓掌。瑞芦悄悄地离开,只带走花枝上的一缕香气。

  夜里,母亲又没有回来,她没吃饭,在天台上发呆,良久,扶着护栏,小心地踮起脚尖,学着那位文小姐的样子,想要转一个圈。音乐优雅,像是再拦不住她飞上云巅,她翘起唇角,还没开心,就跌了下去。

  瑞芦不怕疼,可这次有人接住她,夜色深深,霓虹还在亮着,映得费衡脸上有斑驳的剪影。他小心翼翼地接住她,瑞芦在他怀中,问他:“你偷看我?”

  “没……没有!”他立刻涨红了脸,“我来收衣服的。”

  天台只有包租婆可以晾衣服,大块的床单被风吹得鼓起来,像是帆。瑞芦爬起来,他又问:“你刚刚是在跳舞吗?”

  这次轮到瑞芦脸红了:“不是。”

  “你跳得很漂亮。”

  “说了不是!”

  他被她吓住了,不敢再说话,瑞芦心烦意乱,替他把被单叠好,他说谢谢,瑞芦才说:“我又没有学过,怎么会跳。”

  “可以去学的!你跳的是不是芭蕾?”他立刻说,“我看到过,学校那边有舞蹈班!”

  瑞芦眼睛亮了一下,第二天路过时特意看了一眼,舞蹈班按小时计费,一小时的费用就是她掏不起的价格。瑞芦并不沮丧,因为生活没怎么给过她惊喜。路过街角,又遇到他,他正在等铜锣烧,看到她立刻扬起笑脸,把买来的铜锣烧递给她。瑞芦接了,狠狠地咬了一大口,他问:“你去舞蹈班问了吗?”

  她努力轻描淡写:“太贵了。”

  铜锣烧甜得腻人,她一直昂着的头低下去,有些心灰意冷。这辈子第一次这样渴望一件事,却远得她无法承担。他陪她一起叹气,两个小小的孩子,在小小的城市,连影子都小得可怜。

  事情的转机在两个月后,他忽然拿来两张票,跑马地的香港芭蕾舞团要演《胡桃夹子》。

  那一场演出,她看得目眩神迷,舞台效果其实一般,观众稀稀拉拉,只有她,用力鼓掌。

  演出结束,他带着她,轻车熟路地去了后台。到了更衣室门口,他敲一敲门,领她进去。瑞芦屏住呼吸,仰望着坐在镜前的女人。她好美,芭蕾舞鞋的缎带绕在脚踝,优雅得像一只天鹅——

  竟是刚刚领舞的舞团首席!

  她看过来,瑞芦傻傻站定,听费衡喊她:“阿姑。”

  “衡仔,不是讲自己对跳舞不感兴趣?”

  他被揶揄,脸就红了:“阿姑,她也喜欢跳芭蕾,你能不能收她当徒弟?”

  阿姑同他去一旁窃窃私语,她站在原地,明明说的是同她这样要紧的事,可她偏偏不能讲什么话。这一生总如此,她是流水浮萍命,总在随波逐流。

  终于他们讲完,阿姑问她:“能吃苦吗?”

  她轻声说:“能。”

  “不要讲大话。”

  “我能吃苦。”这次,她声音高了一点,像是在对着命运宣告,“我只怕没有机会吃这个苦头。”

  回去的路上她好开心,似乎从没有这样心想事成的时候。他跟在一边,也替她开心,她忽然喊他:“喂。”

  他看过来,她红了脸:“你以前说过的话算数吗,还愿意和我当朋友吗?”

  他像是没大听懂她的意思,瑞芦脸烫得厉害,有点不高兴:“不愿意就算了……”

  “我当然愿意了!”他很大声说,“秦瑞芦,我早就把你当作我的朋友了!”

  这一声震天响,垃圾箱里突然钻出一只猫,受惊地跑过两人,她哎哟一声,却又笑了:“愿意就愿意,说那么大声给鬼听?”

  他也笑,因为戴了近视镜,显得呆呆的。瑞芦看他,他又长高了,洋人的基因总是要高大一点,他的肩膀仍不如日后宽阔,可已经是小小的男子汉,可以为小姑娘撑起一方天地。

  04

  瑞芦这一年到了十二岁,错过了学跳舞最好的时间,基本功就难练。阿姑压着她劈叉,两条腿分开,疼得人眼前一黑,她不言语,咬着牙,可阿姑还是直摇头:“硬骨头。”

  这不是夸奖人的话,她不服气,夜夜最晚走,自己咬着牙压腿下腰。她的勤勤恳恳换来了阿姑的另眼相看,难得对她推心置腹:“当时阿衡带你来,我只是随口答应,以为这样的苦,你早晚知难而退。”

  她练了七年舞蹈,初登舞台是在春天,她跳《天鹅湖》。第三幕,奥吉莉娅的三十二个“挥鞭转”,她跳得行云流水,世界在她足尖旋转。当她停下,场内一片安静,许久,有人回过神来为她鼓掌,接二连三,直到掌声雷动。

  她是一鸣惊人,甫一亮相就惊艳所有观众,舞团为她安排了一间公寓,她终于能从唐楼搬出。搬家那天,費衡也来了。他大她两岁,已经是一本正经的文员模样。她跳舞时,他去念了大学,学的文学,没有用处的专业,毕业后周太托人,才把他塞进一间公司。

  再见到他,她就不自在起来,因为两人都不是小孩子了。他替她收拾行李,小小的阁仔,他们两个人背靠着背,一点点把东西拣入箱中。

  他忽然说:“你果然是从小就好看。”

  她回头看去,他手里拿着一张照片,是三口之家唯一的合影,那时父亲还没去世,穿了西装,母亲亦是优雅,颈上还戴着一串珍珠项链。

  “我那时还不到一岁,看得出什么好不好看?”

  他连忙说:“我第一眼看到你就惊呆了,我那时就想,这个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原来你一定要和我做朋友,是看上我漂亮?”

  他说漏了嘴,又被她揶揄,脸红得惹人怜爱,还好母亲喊他们:“搬家的车来了,你们还不下来?”

  瑞芦连忙应了一声,他也松了口气,两人慌慌张张地出去。车子载着一车的老物件,这里是她住了快二十多年的家,可她没有丝毫留恋,她知道自己要去更好的明天,下了决心,再也不要滑落泥潭。

  可他在一旁,沉默地把行李搬上楼,忽然轻轻问她:“往后,咱们还会再见吗?”

  她还像小时候那样翻个白眼:“费衡,你真的越大越呆。”

  他被骂了也不生气,眼神好温柔,她被看得不知所措,忽然抬起头,在他面颊上落下一个吻。这一个吻,要两个人都呆住,她的心跳如鼓,掌心里出满了汗,他错愕地看她,她凶巴巴的:“看什么?”

  “瑞芦……”他说,“对不起。”

  她心里咯噔一声:“为什么道歉?”

  “告白这种事情该男孩子来的。”他牵起她的手,问她,“你愿意同我在一起吗?”

  后来她被人追过,却没有再谈恋爱,因为无论哪个人,都不会像他这样,是个呆瓜,却也再不会有人,牵着她的手,这样诚恳地说:“我知道我没有什么用处,可是瑞芦,只要我在一天,就会对你好一天,再也不会让你哭。”

  她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才没向你告白。”

  他很大度:“是我向你告白。”

  她这才说:“那就在一起。”

  她记得清楚,这一天是1998年的春天,春风引火燎原。

  她投入他的怀抱,那一刻,以为自己找到了一生的幸福。

  05

  他们在一起,是水到渠成,没有什么轰轰烈烈,因为彼此的世界,都小得可怜,从小到大,只容得下彼此。

  那段日子想起来,都好得像是个梦,两个人正儿八经地谈起了恋爱。有时瑞芦会想,等两个人什么时候租得起屋就去结婚,不要戒指,只要有他就好。

  1999年,金融危机刚刚结束,香港电影票房惨淡,嘉宝电影公司面向全社会海选新人筹拍电影,一时应者如云。同一时间,瑞芦穿着费衡送她的新裙,两人站在尖沙咀街头分食一碗鱼蛋。

  命运分开时代的浪潮,有舞团同事打赌,替瑞芦投了报名表格,结果出来,竟然真的选中了她。

  她从未想过要去当电影明星,但是听说片酬有十万块——她是新人,所以价格低廉,可听在她耳中,已经非常了不得。她拍戏也只当是工作,认认真真地演完,就去算结婚的黄道吉日。

  她那时还不知道,影片一上映,就立刻席卷全港,电影拍得其实并不精良,只是她的美貌如灼灼东升的朝阳。人人都爱上她,电影公司派人来同她商谈合约,愿意以天价签下她。她有些不安,因为红得莫名其妙,来人见她迟疑,赔笑说:“当时因为你是新人,片酬只有十万,公司现在愿意替你补上。”

  “多少钱?”

  那人比个数:“一百万。”

  她吓一跳,这样的价格,已经是巨星待遇,她心动不已,刚要签约,又多问一句:“还有别的要求吗?”

  “是这样,公司打算将你往玉女的方向塑造,所以签约期间,你都不能拍拖。”这人说完,意有所指,“尤其是同你不般配的对象,如果爆出去,对你的形象是一种伤害。”

  签字的手顿住,她下意识地看向费衡,他就坐在一边,耐心地听,哪怕听到这样的话,也不生气,反倒向着她笑了笑:“要签多久的合约?”

  “至少十年……”

  “十年而已。”他的手搭在她的手背上,掌心温热,让她的心奇异地安定下来,“到那时,你也才三十岁,瑞芦,我们到时再结婚。”

  他说得轻描淡写,像是一切都可以这样顺遂,她心中其实很想要这个机会,听了他的话,就也轻松下去,开开心心地签了合同,又将来客送下楼。

  等她回来,就看到他站在窗边。

  那一日是阴天,没有日光,香港就成了浅灰色的海,他笔挺的鼻梁在光与暗间划出鲜明的分界线。瑞芦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下意识地放轻脚步,就看到他摘下眼镜,轻轻地擦了一下眼睛。

  06

  “我好穷,也好怕穷,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赚很多钱,让自己再也不用住唐楼阁仔。我当然想签约,想要当明星。他一定看出来了,所以才会劝我签下来,他总这样,他把我看得太重要,又把自己看得太不重要。他说十年后我们就结婚,可他分明知道,十年后,我们十有八九,是结不了婚了。”

  这是瑞芦在回忆录里写的,写回忆录时她已经八十多岁,是个看淡世事的老太太了,倒退六十年,回到她二十岁时,她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走上截然不同的路。

  娱乐圈颓靡,狗仔日日守在家门口,拍得她一张照片就是报纸销量保障。

  她出入都要戴墨镜,两人再不能去约会,连遇到都要装作不认识。她心里有了一些后悔,可他安慰她:“爱你的人越来越多了。”

  全港都爱她,她走到哪里,哪里就是鲜花和欢呼,人们把她捧上神坛,恨不得顶礼膜拜,可她诚惶诚恐,只能靠在他身边,有一点的依靠。

  她和他说:“阿衡,咱们一辈子都不要分开。”

  他没有说“好”,只紧紧抱着她。

  1999年年末,她登上香港电视台,在跨年晚会演唱压轴歌曲,接到电话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多钟,鲜花簇拥的化妆间内,电话那头礼貌地问:“是秦小姐吗?这里有一位费先生,紧急联系人填的是您的号码。”

  外面还在庆祝,看到她的人都想要拥抱她、讨好她,可她飞奔出去,晚礼服在身后划出月光的影子。医院内空空荡荡,当他终于被推出来时,她慌张地迎了上去,麻醉还没完全过去,他半睡半醒,看到她时傻乎乎地笑了:“你怎么来了?”

  她忍住眼泪:“我不来你打算怎么办?”

  “不知道……”他小声说,“瑞芦,你今天唱的歌我没有听到。”

  “等回去,我再唱一遍给你听。”

  他心满意足,瑞芦又问他:“为什么被打了?”

  他却不肯说了。他不说,她就不问,把工作全推了,天天来医院照顾他。公司气得要命,可拿她没有办法,替他换了私人病房,免得被人知道,大明星竟然有这样不入流的小男友。

  他被打断了一根肋骨,插入肺中,要不是送来医院及时,可能就……瑞芦觉得后怕,炖了猪肺汤给他,他喝一口,笑得咳嗽起来:“怎么这么甜?”

  “放了雪梨,给你润润肺。”

  “那怎么还有点苦?”

  “……大概是人参放多了。”她有些生气,“不喝拉倒。”

  可他把碗护住:“我只是想,如果大家知道,你为我洗手做羹汤,要多么艳羡。”

  “要他们羡慕死好了。”她说,“反正我只在乎你一个人。”

  她的世界好小,有他和母亲还有钱,她就满足了。要有钱是因为穷怕了,可他……

  可他是贫瘠的土地里一股清泉,泉水落下开出鲜花,将她的梦也装点得潋滟。

  又或许他是一段浮木,很久很久,都载着她渡河。

  07

  千禧年伊始,香港娱乐头版头条长篇累牍全是关于瑞芦的报道。

  她被抓拍,素面朝天,可脸上带笑,甜蜜至极,手中推着轮椅,而轮椅上,坐着他。

  彼时的他,脸色苍白,仍旧戴着黑框眼镜,显得木讷、蠢笨,两人在花荫下,交换了一个吻。大家哗然,公司震怒,全港要她一个解释:玉女怎么可以同凡人恋爱?

  可瑞芦不在意,她同刚刚出院的费衡一起前往代官山,在这里静养。

  日本没有人认识她,她肆无忌惮,可以穿旧衫,不戴墨镜,同他牵手走在街头。自从身体痊愈,他的话就少之又少,瑞芦心疼,想要亲他,可他微微侧开头:“有人看到。”

  心里升起绵密的疼,还有丝丝缕缕的后悔,瑞芦强硬地拽住他,将一个吻重重落在他的唇上:“我不在乎。”

  她说不在乎,是真的不在乎,可也是因为这是日本,如果在香港,她就要畏首畏尾,那个赤足跑在街上的小女孩已经睡着了,她拥有越多,怕失去的就越多。最怕失去的是他,可却无能为力。

  夜里她醒来,看到他正坐在桌前写着什么,灯光照亮他的眉眼,他好英俊,混血的基因,令他的骨相温柔而深邃。瑞芦像是望见宝物,想向全港展示,可他们并不相信她。他们说她是瞎了眼,说费衡是软脚虾、吃软饭,讲他丑陋,说他无能。

  他全都知道,可从没有怪她。

  瑞芦又想要哭,还好忍住,轻声问他:“在做什么?”

  “写剧本。”他说,“我看纵线有招编辑的,想去试一试。”

  “你念书时就爱写东西。等我回去帮你打个招呼……”

  “瑞芦。”他却说,“我自己来就好。”

  她愣住,半晌嗯了一声,他将台灯灭了,摸黑走回床边躺好,两人隔得很近,能听得到彼此的呼吸。瑞芦忽然翻向他,用力地将他抱住,他的背脊好宽,载着生活的重担。

  “瑞芦……”他欲言又止,最后也只说,“早点睡吧。”

  四月的代官山,有烟火表演,街头少女穿着和服,远方的富士山沉默而宽宥。她躲在洗手间接了电话出来,又装出笑脸:“我们走吧。”

  他这才过来,像是一条温顺的大狗牵住她的手,两人走在街上,他替她挡开熙攘的人群,两人仍穿着往日的衣服,乍一看,倒像是回到了十九岁。

  十九岁那一年,是最好的日子,她出了名,可是没那么出名,还可以和自己心爱的人在街头吃同一碗鱼蛋。八点,烟花绽开,满天都是潋滟的花,两个人一起抬着头看,虹膜内映过万千色彩,他在耳边轻声说:“不如你。”

  万千烟火,不如她。

  她笑起来,因为他笨嘴拙舌,不是甜言蜜语的人,可偶尔一次,就要人这样开心。这一生,好像再没有这样快乐的时候,他们心无旁骛,只有彼此。

  十二点到了,烟火表演结束,天空重新安静下去。人流散开,他们还没有动。瑞芦看着他,心里知道要发生些什么,这是他们的心有灵犀,果然,他从怀中掏出一枚钻戒,八十分,很小,可是闪烁如星。

  他说:“瑞芦,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世界好安静,听得到花开,还有心中那一寸铮铮作响的疼,他在面前,又像是隔了很远的海,她要笑,可比哭还难看,認认真真地端详那枚戒指。这是她收到过的最好礼物,终她一生的想象,也不过是和他结婚,有一间小小的屋子,一天可以晒得到两个小时的日光。

  可往后都不会有了,那些两小无猜的甜蜜,口是心非的悸动,都碎在了眼前。

  原来好物不长久,快乐的时光总短暂。她好像听到自己的声音,冷冰冰地问他说:“爱值几个钱?”

  他愣了一下,半天才回答:“爱不要钱……”

  “那就是一文不值咯?”她像是电影里的大反派,用顶顶恶毒的话来伤害他,“整个香港都认得我,我这样一个大明星,怎么可能真的嫁给你?”

  他整个人一瞬间褪尽血色,脸色苍白得像是落了大雪的深谷,他一定想要说点什么,可最后也只能说:“这是不对的……”

  “有什么不对?有钱就是对的。”她第一次知道,自己的演技是这样高明,可以这样冷静地做自己爱情里的刽子手。耳中嗡嗡作响,她还可以事不关己地想,或许是心脏的血液倒流,冲破耳膜。可惜没有,她又听到自己的声音,悦耳得像在唱歌,“我同你来代官山,是怕你在香港闹出什么事来。阿衡,咱们能好聚好散吗?”

  说完,她将戒指随手抛入空中。他徒劳地伸了一下手,眼睛凝视着她,在猜测她说的是真心还是假意。他是爱情里的傻瓜,哪里分得清这样复杂的东西?可他从不会让她为难。所以他明明红了眼睛,还是傻傻地点了点头。

  她转身要走,因为怕再迟一秒,自己就要后悔。可他又说:“天很黑了,瑞芦,我送你回去吧?”

  眼泪猛地落下来,她没有回头,落荒而逃。拐角处她站住,偷偷地看他,他俯着身,因为没戴眼镜,只能一点点地摸索那一枚小小的戒指。

  他一定是知道了,报上说他戴眼镜丑,真是个呆瓜。

  瑞芦忍不住笑,眼泪又扑簌簌地落,她哭也没有发出声音,只在想,他的肋骨刚好,这样的姿势,要有多疼。

  08

  千禧年走入尾声时,贺岁档上,瑞芦出演的影片被挂在最显眼的地方。

  她沉寂一年,港人多健忘,渐渐将她的绯闻连同她一起忘记。可她这样倔强,又以一部爱情电影杀了回来。

  电影里,她演一个芭蕾舞演员,为情所困,伤了脚踝,天鹅断了翅膀,连同爱情一起陨灭。

  贺岁档应该放合家欢,可她赚足眼泪,上映三日,便创下香港票房新纪录。报上用“强势归来”四个字,又说她迷途知返,踹开衰仔。

  可只有她知道,如果可以,她愿意用自己一生的金钱,去换取回到1999年的机会。

  那一年她和公司签约,同样那一年,她和费衡之间划开鸿沟。命运张开灰色的翅膀,情人的吻落在罅隙,月光散落,他们也分道扬镳。

  可其实有过机会。千禧年,她同费衡前往代官山前,她和公司商议解约的事项,公司威胁她,要夺走她全部身家,她不为所动。公司见吓不住她,只好换了策略:“你愿意重新变得一贫如洗,那你有没有想过,你的小男友要怎么办?”

  费衡挨打,并不是平白无故,他就职的那家公司,看他没有后台,逼着他为公司的假账顶岗,他不肯,就被公司找人修理,又移花接木,要他在账目上欠下巨款,随时可以被扭送去衙门。

  周太为他,想要将房产卖掉,可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他一旦被握住把柄,这辈子就难翻身。

  瑞芦呆住,公司又说:“如果你留下,和他分手,这件事,我们会帮你解决。条件就是,你要和公司签二十年长约,并且签约期间,绝不能和他再在一起。”

  人人都说,他是她的软肋,是她的负担。可没有人知道,只有他每一次都接住坠落的她。

  该怎么办?

  她才二十多岁,人生一次次要她做抉择,她有时做得对,有时又做得错。站在时间的浪尖回望,每一步,好像都将他们彼此推得更远了。

  这一生好短,可这一刻好长,长到好像她已经同他一起成了灰。

  良久,她问:“你们真的能解决?”

  她又说:“我还有最后一个要求,我和他分手后……你们要保证,再没有人会去打扰他。”

  既然决定要分开,她就要做事做绝,免得他还牵肠挂肚,耽误了未来可能的幸福生活。

  千禧年的代官山街頭,他们分开,留下满地狼藉。那是二〇〇〇年,离一九九八年,也只过去了两年。

  心里的大雪纷纷扬扬,而爱,散落天涯。

  代官山,这一辈子,她也不会再去了。

  编辑/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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