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俊,身居高位,应有尽有,可惜是个精神病,无可救药的疯子,大半夜孤身站在大桥上,差一点就坠江没命。她好心救下他,他不感激也就算了,还强行把她认作他多年前已经过世的未婚妻。
言卿起初认定了这个人精神不正常,偏激又不可理喻,无论怎么证明她和那位已故未婚妻没有任何关系,他都听不进去,手段恶劣地把她困在身边。她骂了他无数次,再难听的话也说了,他还是固执到可怜,用那双泛红的眼睛盯着她,低声哀求:“卿卿,别再丢下我了。”
也是邪门了。
他未婚妻叫卿卿,她也叫卿卿。
言卿放弃跟这个疯子讲道理,想尽办法逃离他的掌控,但一次次失败之后,她开始意识到,她竟成了这人活下去的唯一支柱,无论她怎么折腾,他都不会放过她。
她有些愕然和迷茫,第一次知道有人在爱情上会是这么疯魔,把对方当成生命的全部重心,即便早就阴阳两隔,即便她仅仅是一个长相相同的陌生人,就连性格爱好都不一样,他仍然执拗地坚持,她就是那个故人。
疯子,神经质,严重的心理疾病患者,需要强迫治疗的偏执狂。
她这么定义这个人。
可也是这个人,完全无视自身的优越资本,把自己放低,卑微到尘土里,给她无底线的爱护和付出。她稍稍皱眉,他就恨不能跪在她的脚边,只求她不离开。
这位外界传言里最狠心绝情的上位者,在她面前只是个害怕被抛弃的脆弱病人。
他确实有病,病名就是卿卿,也确实有药能医他,药名也叫卿卿。
言卿被卷入他的世界,看到他童年时孤独地蜷缩在阴影里,少年时一身伤痕地顽强长大,那段他最黑暗痛苦的时光中,是卿卿提着洁白裙摆,锲而不舍地伸出手,用干净纤细的指尖牢牢抓住他,牵着他脱离深渊。
他为了生存,活得像只凶兽,但遇到她,他就收起了利爪和獠牙,小心翼翼地珍惜着女孩子的温柔,把她捧到天上,护在怀里,掏出了心底所有情感,毫无保留地给她。
拥有卿卿,他甘愿忘掉从小经受过的那些苦难;失去卿卿,他就变回了那只伤痕累累的兽,匍匐在每一个漆黑的夜里,永不停止地嘶哑悲鸣,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他抓着言卿,笑中带泪地说:“如果你晚来一点,那晚我在桥上就没命了。卿卿,你是回来救我的。”
他五官冷峻,嘴角的弧度却很甜:“卿卿不是替身,只是忘了我,没关系,我替你记得。”
言卿在他的眼睛里逐步溺亡,没人能拒绝这个好看又偏执的疯子,她不能,我是创造出这个疯子的人,我更不能。
我总在想,一个人没了记忆,换了身份,性情习惯都被改变,连声音也和过去不同,那她到底还算不算是从前的那个人,还值不值得被曾经的恋人深爱。
我到现在也没有答案,但《卿卿》里的他,回答从未改变过。
是,也值得。
那就是他的卿卿,无论她怎么抗拒、排斥,说出再绝情的话,刺得他遍体鳞伤,他仍然感恩地去拥抱她。
不管她有了多少改变,他总能一眼就认出她。
不管她忘记多少次,他都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向她重新介绍自己。
“今天还没有和你自我介绍,我叫霍云深,你呢?”
言卿也是在很久以后才懂得,她在丢了记忆,跟他失散的歲月里,看到过那么多的云,却从不曾有一片能让她停留。
原来她在找的只是霍云深。
白日黑夜,晴空阴霾,那些云朵层叠飘浮,可没有一片像他。
【放《卿卿》封面】
川澜 飒爽热作
爱你每个不同的模样,
爱你每段不同记忆里,唯一不变的灵魂。
全国热卖中……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