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深海不知归处

时间:2023/11/9 作者: 花火A 热度: 14456
林望荷

  作者有话说:我发现好多父母都不明白一个道理,父母与子女之间不是一种从属关系,而是生命中一场沉甸甸的缘分。我身上流着你的血液,感恩你赐予我骨与肉,但我的思想、我的灵魂,它们是我所独有的,无人可以侵犯。

  真正的父爱母爱,从来都不是强烈的占有,应当是得体的退出。

  独独一个你,是澄澈的、是干净的,是不对我有任何偏见的。

  古路无行客,寒山独见君。

  芳行,寒山幸见君。

  ——《江南十二笺·庄生晓》

  楔子

  庄蝶出现的时候,所有人都齐齐看向她。

  这位传奇的老戏骨,少年时出道,历经几十年的风雨飘摇,斩下多项国际大奖,将一生都献给了演艺事业。

  我和纪景闻都有些疑惑,这么一位大腕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无论如何,我们都无法将她同这场葬礼的死者联系到一起。作为媒体人敏锐的直觉告诉我,这里面一定有什么故事。

  庄蝶穿着一条黑色的裙子,一双历经风霜的眼无悲无喜。灵堂的中间放有一个烧纸的火盆,她朝那里直直地走去,身边的人自动为她让出一条路。

  她取下手上的一个白玉镯子,然后将它轻轻地丢进火盆里。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一丝犹豫。

  “来日我们后会无期,芳行。”

  第一章 你也不准和她家女儿有接触。

  20世纪的四五十年代,那时候内地的娱乐圈还不像如今这么火热,娱乐明星也只不过是富人圈子里的谈资。

  而那时年仅十七岁的庄生晓,成为明星,对她而言,相当于天方夜谭。

  但林芳行见到她的第一眼时,想的便是,这个人一定是个大明星吧。不,戏里的明星是黑白无色的,她的一颦一笑却都活色生香。

  庄生晓从旧卡车上下来,她取下宽大的遮阳帽,长长的发散在碎花衬衫上,泛出迷人的浅棕色。这样看着,林芳行手里琵琶的弦就拨错了。

  他看着她走进院子,她走了一路,他手里的音也跟着错了一路。

  直到她家那扇厚厚的大门被重重地关上。

  晚上吃饭时,林清平的脸色很不好。林芳行一句话也不敢说,只埋头吃饭。

  “嘴巴只长来进食,不会用来说话?”林清平猛地把碗往桌上一搁。

  林芳行小声喊了句“爸”。

  林清平一脸愠色:“今天怎么弹错了那么多音?”他知道自己儿子的水平,即使是再难的曲子,林芳行都能弹下来,这也是他为什么花了大力气去培养,学艺人图的就是个天分。

  “状态不太好……”

  “过几年比赛时,那么多评委,谁等得到你状态慢慢变好?”林清平被激怒,“吃完饭就给我滚去再练三十遍。”

  “哦。”林芳行不再反抗,垂下脑袋吃饭。

  很久后,他才试探性地开口:“爸,隔壁好像搬来了新邻居。”

  林清平满脸鄙夷:“谁要和那种人做邻居,她们那一家……”

  在林清平避讳而轻蔑的语气里,林芳行知道了庄生晓的母亲,大概是从事着某种不太清白的职业。

  “你也不准和她家女儿有接触。”林清平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有那样的妈,女儿能好到哪里去。”

  林芳行不說话,他想,那又怎样,我喜欢的是庄生晓,与她母亲无关。

  但林芳行没有勇气反驳自己的父亲,他知道,父亲将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到了他身上,父亲要他不染半分污秽,清清白白,出人头地。

  第二章 这是在夸我吗?

  五月和风徐徐,林芳行照例早起坐在院子里练琴,一直弹到日上高头,他才歇下。

  一颗、两颗、三颗……

  一颗颗圆滚滚的红樱桃从天上坠落,有的砸向他的头顶,有的滚落在他的脚边,熟透了的樱桃,在琵琶的米白面板上溅起红浆。

  林芳行抬头望去。

  庄生晓趴在墙头,手里还拽着一根樱桃枝。橙红橙黄的樱桃、浓翠淡绿的叶子,她小小的脸半遮半掩,在五月的阳光下顾盼生辉。

  “对……对不起。”庄生晓满是歉意。她看墙头的樱桃已经熟透了,一时玩心大起,便拿了梯子来摘,没想到趴在墙头看他弹琵琶看得入了迷,怀里的樱桃都散落一地。

  “不过,你要不要吃樱桃?”

  庄生晓折下手中的樱桃树枝,满满当当的红樱桃顺势落了下去,正好落入林芳行的怀里。

  他摘下一粒放进嘴里:“你们家的樱桃真好吃。”

  “你们家的琵琶也真好听。”庄生晓笑意盈盈。

  林芳行挠挠头,他不想和庄生晓陷入沉默,却又不知道该怎么找话题。

  “我以前见过你。”庄生晓率先开口。

  “啊?”

  “好几年前的事了,你跟着少年民乐团去演出,只有你一个弹琵琶的,那时候你就弹得很好听了。”庄生晓笑着说。

  林芳行有些不好意思,问她:“你也学琵琶吗?”

  “没有,是我妈让我去学的。”庄生晓想了一会儿,才开口,“不过,被我拒绝了。”

  “为什么?琵琶多好听啊。”林芳行摸了摸自己的琴弦,发生清脆的响声。

  “因为我跟她说,在古时候,琵琶是烟花女子弹的……”庄生晓笑了一下,好似嘲讽,“大概是‘烟花女子这四个字刺激到她了吧,她就再也没让我去学了。”

  林芳行不懂该说什么,他看她是笑着的,但又知道她不快乐。他想了想说:“我给你弹首曲子吧。”

  他又补充道:“为我们的友谊。”

  “友谊?”

  “这个词不行吗?”林芳行害怕庄生晓会拒绝,从小他都没有朋友,他甚至没有读过几年书,在他的世界里,只有父亲和琵琶。

  “没有,只是觉得很奇妙,你是第一个愿意和我做朋友的人。”庄生晓笑了,这一次是发自内心地笑。

  “怎么可能,你那么好看。”

  “这是在夸我吗?”

  林芳行红了脸:“当然……”

  “你也好可爱。”庄生晓是真的觉得他单纯,和她以前接触过的男生都不一样,像是一汪看得到底的清泉,当一个人单纯到极致,就是可爱,让她忍不住想靠近。

  林芳行刚拨动第一根弦,林家大门就被打开了,林清平走进来,问他在和谁说话。

  林芳行急忙抬头往上看,却发现墙头只有樱桃树,哪里还有庄生晓的身影。

  他忍不住笑了,她可真是个像猫一样的女孩啊。

  第三章 五月风吹过,她笑弯了眼。

  从那以后,林芳行和庄生晓就像达成了某种默契。

  早上,庄生晓在他的琵琶声里出门上学,傍晚,庄生晓在他的琵琶声里归家。林清平为了让他专心练琵琶,每次出门都会把院门从外面锁起来,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庄生晓就搭把梯子趴在墙头和他谈天说地。

  她问他:“日日抱着把琵琶,不会觉得寂寞吗?”

  他那时刚弹完清寂的《渭水情》,望着她说:“不会,这么多年,琵琶已经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同自己的骨与肉相处,是最自然不过的事了。”

  她默然,甚至觉得羞惭,为自己以一双凡夫俗子的眼去看待他。

  “而且还有你陪着我,我不会觉得寂寞,只觉得更加有颜色了。”过了很久,他又补充道,“是有颜色,从前我以为日子就该是无色无味的。现在,有樱桃香,有花花绿绿的颜色,而这些都是你带给我的。”

  五月风吹过,她笑弯了眼。

  在庄生晓的眼里,林清平一直是个很严苛的男人,尤其对她们母女,从来不会有好脸色。知道他从心底看不起她们,所以,庄生晓从来都是避着他,没有和他有过交集。

  直到那个深夜,庄生晓从自家母亲吵吵嚷嚷的声音里惊醒。

  隔壁还有稀稀拉拉的琵琶声,弹得不成调,伴着中年男人凄厉的咿咿呀呀,听起来还带有几分醉意。庄生晓以为是哪个醉鬼在鬼哭狼嚎。直到庄生晓的母亲庄映开始破口大骂:“林清平,你个挨千刀的。大半夜的,你不睡,别人还要睡呢……”

  那边的琵琶声和歌声都停了,传来一阵更难听的胡话:“睡?你又要和谁睡?”

  庄映气得把所有脏话都回敬了过去,到底是风月场上混过的,她骂出来的话,让庄生晓都听不下去。庄生晓趁着月色,开了房门溜出去,却正好撞上也溜出来的林芳行。

  两人相视一笑,索性拉着手一起往远处跑去。

  他们在学校后面的一片空地上停了下来。深夜无人,林芳行满怀眷恋地往学校的操场望去。那里有篮球场,有乒乓球台,有空教室……有他不能拥有的一切。

  “你知道吗,我没读过几年书的。”林芳行背靠着一棵大树坐了下来,“我父亲以前也是位琵琶演奏者,他是赵碧云先生的小弟子,人人都喊他‘林三手,因为他弹起琴来,仿佛有三只手一样,又快又准。”

  庄生晓跟着他一起坐下来,脚下是绵绵密密的松针,她好像能听到它们被踩碎的轻脆声响。

  “可他第一次登台演出,就出现了一个大失误。他一直都是个骄傲的人,不肯低头,便狠了心又去参加一个全国性的比赛,想通过它来正名。谁知道自视甚高,还是出了问题,后面也拿过一些小奖,渐渐地,年龄大了,赵先生去世后,便没人再帮他。从前风光的赵碧云的小弟子,却只能带着一身踌躇加入了民乐团,安心做个普通的演奏者。”

  庄生晓忍不住问:“所以他就把希望都放在了你的身上,疯狂地操纵着你的一生?”

  “大人们不都是这样吗?自己看不到的天,便打断子女走路的双腿,逼着他们长出翅膀代替他们飞上去看。”林芳行闭上眼睛,“幸好,我还是爱着琵琶的。”

  庄生晓生出一股心疼,她多想抱抱面前这个脆弱的男孩。林芳行有些无力:“其实我爸他平时不喝酒的,今天是……我母亲的忌日。”

  庄生晓握住他的手,想给他一些暖意。

  他说:“你总说你不喜欢你母亲,不喜欢她的粗俗,但如果可以,我倒宁愿我的母亲还活着,随便以什么样的姿态活着都好,至少眉眼还是生动的。”

  “那我和你换好不好?”庄生晓长叹一口气,“你好歹还知道生你的是母亲,养你的是父亲,可我从落地那一瞬间,就注定一生没有父亲的参与,我只不过是母亲肮脏过去的佐证。”

  林芳行睁开眼睛看她,眼里有微微的湿意。

  不知道从哪里飞来几只萤火虫,点点幽光浮在他们四周。这一瞬宁静而深远,仿佛天地之间,只有他们两人。

  庄生晓和林芳行都静了下来,看飘浮的萤火虫,也看对方眼里的自己。

  “你知道我们这叫什么吗?”庄生晓忽然开口问。

  他摇头,猜不到她想说什么。

  “古路无行客,寒山独见君。”庄生晓望着他,用很轻很缓的调子说着,“你是弹琵琶的,该听过《琵琶行》吧,里面有一句叫‘同是天涯沦落人,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芳行,这幽幽一条人生路,我满身淤泥从风中走来,以污浊的眼看世人,认为世人皆污浊。独独一个你,是澄澈的、是干净的,是不对我有任何偏见的。芳行,寒山独见君,寒山幸见君。

  “是说知己的吗?”林芳行替她摘下头发上沾着的松针,动作温柔。

  庄生晓不回答,双手托腮,肆意感受着来自他身上的气息。

  林芳行顺势摸摸她的头:“生晓,你很喜欢读诗吗?”

  “是啊,我學习不好,只有语文稍微拿得出手。”

  “真好,我都没读过什么诗,你以后可以教我吗?”

  “好啊。那我先教你一句,取次花丛懒回顾。”庄生晓把后面的半句咽进喉中。

  “什么意思啊?”

  “嗯,就是说一路走来,途经很多很多的花,我却看都不想看一眼。”

  “为什么呢?”

  “诗人这样写的,我也不懂。”庄生晓偷偷在心底念了一遍,半缘修道半缘君。

  “好吧。”

  “……”

  群星闪烁,他们说话的声音渐渐弱了。等到整个世界都静了,他们也静静地靠在一起,粗壮的白桦树抵在他们的身后,万物和他们一起进入了深眠。

  第四章 我陪着你偷偷地去,好吗?

  林清平那晚大醉之后,接下来的几天就跟着民乐团去邻市演出了。那段时间是林芳行和庄生晓最快乐的日子。她再也不用趴在墙头和他说话,他也不用再一边仰着脖子看她、一边用余光瞟着大门。

  傍晚,庄生晓放学后,还未踏进门,林芳行就满脸通红地给了她一个结实的拥抱。

  突如其来的亲密举动,让庄生晓愣了一下。他凑在她的耳边说:“生晓,柳先生要收徒了。”

  “柳先生?”

  “是当年赵碧云先生的大弟子,如今琵琶界内的翘楚。”他的语气里有抑制不住的兴奋,“他要在南京举办一场琵琶大赛。”

  庄生晓靠在他的脖颈间轻声说:“这是好事,要好好准备呀。”

  “可是,我爸不准我私自去参加比赛,也不准我拜师。”林芳行有些萎靡,“他要我等到二十岁,再去参加当年他失败过的那种比赛。他说,只有一开始就去挑战最难的比赛,才能一战成名。”

  林芳行苦笑:“越是没有大师教导,才越能显现出我的天赋可贵、他的指导有方。”

  “他这是在拿你的前途开玩笑啊!一个专业的琵琶学习者,如果能有幸得到名师的垂青,那可以少走多少自己摸索的弯路啊。”庄生晓震惊于林清平的异想天开和顽固不化。

  林芳行抿着嘴:“他当年不也一样是名师指导吗,最后的结局还不是……”

  庄生晓又问:“那你还想去吗?”

  他的声音微弱:“想。”

  “我陪着你偷偷地去,好吗?”

  庄生晓一回到家就开始收拾东西,她知道林清平管得严,林芳行怕是没有路费。她把自己存的钱,全部掏出来,小小一个红布包,因硬币的碰撞发出尴尬的叮当声。

  饶是如此窘境,他们还是买了当晚去南京的车票。火车驶过旷野,可以透过车窗看到外面的星空。她和他并排坐着,倦了的时候,两个人就依偎在一起,小声说话。

  “芳行,你有没有想过逃离你父亲的控制啊……”

  “想啊,也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可是……”

  庄生晓试图打消他的顾虑:“如果柳先生愿意收你为徒,就跟着他离开这里吧。”

  林芳行轻轻嗯了一声。良久,他小心翼翼地问:“生晓,和我在一起,你开心吗?”

  “开心。认识你以前,我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庄生晓的气息,喷洒在他的脖颈间。

  他觉得心里痒痒的,有什么话也跟着脱口而出:“那以后我带你一起离开这里,让你一直开心好不好?”

  庄生晓闭上眼睛:“好呀。”

  夜里,他辗转难眠,从怀里掏出一个白玉镯子,偷偷套在庄生晓的手腕上 。那是他母亲遗留下来的东西,病重时嘱咐他,这是留给未来儿媳妇的。

  他看着熟睡中的她,想的是,她的手可真小,小得让人想握。这样想着,他便真的握住她的手睡了过去。

  抵达南京时,已是天光大好的时分,林芳行和庄生晓两人直奔赛场,今天是初赛,因而人潮拥挤。

  他们坐着等到中午的时候,就轮到林芳行了。他选的曲目是《霸王卸甲》,这首曲子在众多琵琶曲中不算是最难的,完全达不到炫技的目的,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选了它。

  无他,只因林清平。他拨动第一根弦的时候,就想起了他的父亲林清平。那个曾经艳惊四座的“林三手”,如今的处境和后来乌江河畔的西楚霸王又有何区别呢?

  他弹的不是琵琶曲,而是他父亲林清平的寥寥一生。

  弦起弦动,乌泱泱的人群里,渐渐地安静下来。台上的少年十指翻飞,眉头轻皱,他端坐在那里,沉静得好似说书人,要说的故事都在他弹奏的曲子里。

  曲罢,他拂袖从容下台,唯余掌声经久不息。

  林芳行和庄生晓正准备出去休息一下,却被一名中年男子叫住了。

  “年轻人,你师从何人?”那人开口问。

  林芳行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我没有跟老师学过,是我父亲教的。”

  “这样啊,我只是看到你,就想起了一位故人……”

  “芳行!”林清平朝他们走过来,打断男子的话。

  他一把拉过林芳行,眼里满是怒气:“我一回家就看到你留的字条,你还真跑到这里来了。你把我的话当成耳旁风了是不是?”

  “小师弟!”那人惊喜地喊道。林芳行这才知道,原来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柳先生。

  林清平语气淡漠:“大师兄。我们还有事,先告辞了。”语毕,他拉起林芳行就走。

  柳先生独自留在原地,看着二人离去的背影,长长地叹气:“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么倔强。”

  第五章 十八岁了,别后悔就行。

  林清平和林芳行一回去,林清平就和林芳行吵了一架。林清平骂他跟娼妇之女来往,他便开始替庄生晓鸣不平,这是他人生中头一次对林清平进行反抗。

  但这在林清平看来,不过是庄生晓将自家儿子带坏的又一标志而已。那一夜,林家争吵的声响震天动地,林家父子一夜无眠,隔壁的庄生晓也一夜无眠。

  天刚亮的时候,庄生晓打了个盹,却又很快就惊醒。她梦到林芳行不留一字就离开,他在梦里乘了艘小船,艄公是林清平,她一路追到渡口,卻被忽然而起的大雾困住了。她叫了好久好久的“芳行”,都无人应答,等到雾气散尽之后,江面一片平静,那远远驶去的扁舟渐渐凝成了一个模糊至极的小点……

  梦里的绝望还萦绕在心头,庄生晓急急忙忙搭梯子,爬上墙头,恰好看到林清平匆匆走出大门的身影,林芳行坐在门口,有气无力,一脸颓败。

  “芳行。”她小声唤他,“你还好吗?”

  一直僵硬着的林芳行终于抬头向她看去:“我不好,生晓,一点也不好。”

  “我爸他,要搬家。”他一字一顿,喉头带有哽咽之声。

  庄生晓抿着嘴不说话,她知道林芳行这一走,可能他们这辈子都见不到了。许久之后,她开始爬下梯子,从屋里拿出一张字条,揉成团,扔向林芳行。

  “芳行,你们走后,柳先生私下里把他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给了我。他说,你要是想拜师的话,随时都可以去找他。”

  林芳行有些犹豫:“这样可以吗……”

  “芳行,你和我不一样,你清清白白、干干净净,我希望你可以趁着青春年华,尽情地去做你喜欢的事情。更何况,你弹得那样好,你弹奏的琵琶曲值得被更多的人聆听。芳行,总有一天,你会发光发亮的。”

  回到家,庄生晓就开始等着庄映回来,她觉得无论如何,去南京这件事,都有必要让母亲知道。但她从傍晚等到深夜,都等不到庄映。

  她其实清楚庄映总是白天休息、夜晚出门的原因是什么,从很小的时候就清楚了。她也不明白该怎么形容自己对庄映的感情。爱,谈不上,庄映除了给她一口饭吃,再无其他的关心,两个人最长可以一个月都不说话;恨,也谈不上,庄映从未打她骂她,庄映唯一一次情绪失控是醉酒之后捧着她的脸咒骂一个男人的名字。

  好不容易等到庄映回来,庄生晓有些生硬地开口:“我想去南京。”

  “和谁去,隔壁的林家小子吗?”庄映脱了鞋。

  “嗯。”

  庄映看也不看她,仿佛在问一个陌生人:“你今年多少岁?”

  “十八。”

  “哦,那你去吧。”

  庄映问都不问她准备去做什么,要去多久才回来,也不叮嘱她女孩子在外行走要注意哪些……她忽然有些累了,她坐在沙发上,慢慢抱膝蜷缩成一小团。她听说婴儿在母亲的子宫里就是以这样的一个姿势存活着。她忍不住流下眼泪,怎么会这样呢,不是说母亲和女儿是最亲密的人吗。

  怎么会这样呢,她的叹息散在寂静的夜里。

  良久,庄映卧室的门被打开了,她的声音轻飘飘地传出来:“十八岁了,别后悔就行。”

  第六章 你们信吗?

  “我以前的名字是不是很俗气?”庄蝶笑着问我们。

  我连连否认。当时庄蝶离开灵堂后,我和纪景闻就跟了上去,想到从前采访过林家父子,便借此上去和庄蝶搭话。没想到,她倒对我们从前采访林家父子的经历很感兴趣,一路聊下来,就给我们讲了她这些不为人知的往事。

  “后来呢?”我继续追问。

  “我们去了南京,他成了柳先生的高徒,我们一起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再然后我去拍电影,我们聚少离多,就渐行渐远、分道扬镳了……”她垂眸,一双眼像沾了雾气,仿佛未曾老去。

  我感叹,真美啊,不愧是从前艳绝一时的美人庄蝶。

  忽然,她话锋一转:“你们信吗?”

  “什么?”

  “信我说的话,我和林芳行都来了南京,然后分道扬镳。”

  纪景闻想了想,回答道:“我信。”

  “我信你们渐行渐远,分道扬镳。”

  第七章 我想对你做,春天对樱桃树做的事情。

  那时候,庄生晓和林芳行买好了去南京的票,他们满怀壮志,要为自己的未来创造光辉。

  两人在天没亮的时候,就从家里出发,为的就是避开林清平,等到了火车站的时候,已经是破晓了。他们不敢坐着,也不敢站在显眼的地方。

  总算是熬到上火车,两个人赶紧急匆匆地上了车,却不想原本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生生挤出一名男子来。

  “林芳行,你给我滚下来。”林清平双手握紧抵在门口前,拼了命一样,堵在那里不准后面的人进去,“不跟我回去,你就是不认我这个爹了。”

  林芳行皱着眉头,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有多偏执,父亲既然追到这里来了,就是真的不肯放他走了。他站起来,想走出去看看,想到身边的庄生晓,又犹豫了。

  窗外的林清平从车门口走开了,乘客稀稀拉拉地走进去,挡住了林芳行往外走的路。

  “好,是你不认我的!你不认我,我今天就死在这里给你看!”

  有安保过来拉林清平,他却跑得极快,直直地冲向铁轨。林芳行看了一眼庄生晓,咬咬牙红着眼睛说了句:“生晓,我对不住你。”

  林芳行拨开人群,朝林清平走去。

  就像她做的那个梦一样,她在他身后喊了好久的“芳行”,却始终都无人应答。

  火車很快就呜呜开走了,她不知道林芳行有没有往火车的这个方向看,如果看了的话,大概就像她梦里那叶扁舟一样,渐渐在视线里凝成一个模糊的小黑点……

  “我刚出道那会儿,日子很艰难的,没有学历,做过服务员,手被洗碗水泡得蜕皮,也做过丝厂的女工,日日穿针引线,把眼睛都熬要瞎了。丝厂后来倒了,我就去商场里做售货员,太幸运了,竟然能被星探挖掘。第一次踏入南京电影制片厂时,我觉得那简直像是一场梦……”

  这是后来庄生晓拿了新人奖后的一个采访片段。

  她二十岁时,内地的娱乐产业处在发展的初期,需要不断扶持新人,而横空出世的她,在时势的东风下成为影视圈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但她忽然接到庄映病危的电话,庄映执拗,不愿离开故土去治病,她不得已放下一切通告,暂时回到家乡。

  庄映时醒时眠,她睡着了的时候,庄生晓就回家去收拾东西。

  这些年,庄映把家里都收拾得很好,一切仿佛和她离去前并无差别,唯有院中的那棵樱桃树,好像高了不少。

  她立在树下,现在已经过了结樱桃果的季节,抬头也只有满目的绿意。她想起好早以前,就是在这棵树下,她教一个男孩子念诗。

  “今日我们学点新鲜的如何?我教你念外国翻译过来的诗。”十八岁的庄生晓眼里闪着笑意,看着眼前的青葱少年,凑在他的耳边轻声说,“我想对你做,春天对樱桃树做的事情。”

  因她靠得极近,他的耳朵有些泛红,说话也不太利索:“这是谁的诗?什么意思?”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