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彗星之森

时间:2023/11/9 作者: 花火B 热度: 13169
久念

  

  作者有话说:这个故事写了好久,修改了好几版,最后终于变成喜欢的样子,感谢编辑!这次的主角一直在成长,他们直面自己的选择,也直面彼此的遗憾。尽管不圆满,但生命里有些人就像彗星,只要遇到一次,就不会忘记。

  谢谢你,曾是我的光。

  “你听说过蜂鸟吗?这是世界上最小的鸟类,飞行速度却极其快。蜂鸟有很多个称谓,人们有时称它为‘彗星,形容它飞行时一闪而逝的美妙。”

  “她是蜂鸟一样的女孩,柔软而坚韧。她是我生命中的彗星。”

  【楔子】

  余风始终记得他第一次见到林袅的那天。

  是在刚转学进这所高中的下午,他没急着进新班级,打算趁上课时间熟悉一下校园。路过一楼生态园时,他的脚步停了停。

  四周静得出奇,余风一眼就看到那个穿着白色校服的女孩。

  整齐盛开的花草里,女孩蹲在一隅,面前是小团奇异的蓝色花簇。淡金色的光下,她的皮肤很白,用纸和笔记录花草的样子出奇认真。她有着耐看的侧脸,气质清清淡淡的,是很有故事感的长相。

  余风一愣,这一幕奇幻得像看过的美国老电影《大鱼》里,女孩站在春天花海前的场景。

  半晌,站在不远处的他拿出一台相机——是复古的胶片机,估值上万。事实上,这是他的爱好,他爱看电影,也在计划拍作品。

  摁下快门的这一刻,眼前的画面就像电影开头。

  后来,故事搁置,余风没向任何人提起过他的计划,但这一幕,他还是记了好多年。

  【I】

  转学后的余风花了整整一周,才和新同桌搭上话。

  巧的是,新同桌就是他第一天在生态园撞见的女孩,叫林袅。但连他也没想到,实际上她沉默冷淡,在班上像个不受欢迎的隐形人。

  他与林袅搭上话的契机是在一节数学课上。

  数学老师是个脾气暴的老头,不近情面,常常针对差生出难题。林袅是他最爱管的对象之一,只因她常年寡言,偏偏数学成绩不好。

  “林袅,上台做完我出的这道导数题。”

  余风皱起眉,这已经是老师今天第二次点名了,还是一道压轴题。

  林袅站起身,迟迟未动,冷冷清清。不过几秒,教室里响起低低的嘲笑声,这样的场景不是第一次发生。

  余风抬头看她,她冷淡的样子有种凛冽的傲气。

  他想起转进班的第一天,他指名要和最后一排的林袅做同桌时,曾被同学提醒,她有些孤僻,做事也怪。

  怪吗?眼看数学老师的怒气值在飙升,在他大发雷霆前,余风大大咧咧地举起手。

  “老师,我来吧。”

  教室的骚动停了半晌。

  余风转来学校也有一周了,大家仍没摸清这个转校生的路数。余风长相优越,眼窝深邃,带着点忧郁与神秘的气质。关于他有许多争议,有人说他家境优渥,有人说他平日拒人于千里之外。

  眼下他高调地举手,好几个女生疑惑地回头,见他笑得肆意。

  结果出乎意料,余风和林袅齐齐被数学老师扔到走廊罚站。

  下午第一节课,走廊上阳光倾泻下来一片,余风一脸不在意,直到听到林袅闷声问:“不会的题,你举什么手?”

  他站起来就说不会,明摆着找老师的碴。

  余风有点想笑,没想到这是林袅对他说的第一句话。他突然想到,也许上次她就是因为被罚站,才偷跑去生态园的吧。

  生态园是她的秘密角落吗?留心了一周,余风注意到她喜欢自然与植物,她甚至有一本植物记录本。

  她挺有意思的,余风想,才不像同学说的那样。

  眼下,他侧头看向林袅,她的左眼下有颗小痣。

  目光很近,她有些不自然:“你看什么?”

  余风想起同学对她的传言,淡淡地笑了,他的眼角笑起来有好看的弧度,英俊,也有点痞气。

  “记住你的样子,以后才好保护你啊。”

  林袅一愣。

  【Ⅱ】

  校内对于余风的传言平静下来。据同班同学说,余风为人冷漠,只对同桌那个怪女孩不摆架子,女生们在背后暗暗遗憾他的不合群。

  余风却毫不在意,还有点开心,因为林袅开始主动与他搭话,慢慢地把他当成朋友。

  她甚至带他去她的秘密角落,学校的生态园新开了一小片兰花。她蹲在淡金色花蕊前记录,他看着她白净的侧脸,走了神。

  直到林袅起身,撞上余风的目光。

  余风移开眼,突然说:“林袅,你想不想知道,学校里我最喜欢的地方?”

  傍晚时分的图书馆临近闭馆,冷清、人少,余风带着林袅穿过书库的书架,停在尾端的电影摄像类前。

  这是学校不为人知的一方天地,唯独有电影摄像爱好的学生中意,就像生态园角落之于林袅。林袅曾听余风谈起过他的爱好是电影,她走到书架前,低声问:“你为什么喜欢电影?”

  余风靠着架子坐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世界电影手记》。他翻开书:“电影里有我很喜欢的世界,光怪陆离。”

  书页停在了美国老电影《大鱼》上,金色花海如此耀眼,林袅在他的身旁坐下,也忍不住看过去。

  她一时看得入了迷,没注意两人的距离骤然拉近,直到听到余风近在咫尺的聲音。

  “林袅,我带你来这里,是因为……我有个请求。”

  林袅怔了怔,刚一抬眼,她的发梢撞到了余风的耳朵。鼻息与鼻息相碰的刹那,两人不自觉地弹开。

  她转开脸:“你说。”

  “能不能请你当我第一部电影的女主角?”

  周遭寂静,只留下余风的话尾音,他说得认真。林袅有些恍惚,许多时候,她都被称为怪女孩。她成绩不好,性格孤僻,喜欢观察动植物,很少有人留意她亮眼的地方。

  林袅沉默半晌,突然清醒,但……那又如何呢?余风只不过是一个转校生,轻巧地闯进她的生命,他却无法窥得她的秘密。

  他们并不了解对方,也身处不同的世界。

  “明年就要高考了,”林袅开口,“余风,整个学校只有你敢这么随意,还想拍拍电影玩吧?”

  余风没料到她语气里的冷意,一时默然。

  林袅起身,冷冷淡淡地说着:“对不起,我只是没有那么多时间。”

  她转身离开时,余风还坐在原地,怀揣着那本《世界电影手记》。

  他回过神才意识到,同桌了这么久,他从来没有听过林袅谈起她自己。

  【III】

  林袅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孩?

  余风试图挖掘她更多信息,却得到意想不到的答案。同学说:“她好像还是个贫困生,食堂的饭菜都吃不起,拿补助金的那种。”

  平淡的口吻里带着嘲弄,余风一怔,他想象不出林袅真实的困境,想象不出她清高,却贫穷。

  他生活在云端上,没能俯身探寻过世界,也后知后觉,同学说林袅的“怪”里,也带着对贫穷的偏见。

  余风意识到这点时,是在四月的一个周末。

  天气带着凉意,坐在私家车上,余风按下车窗,突然捕捉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于是急匆匆地喊了声“停车”。

  林袅站在植物园的大门前,穿着绿色马甲工作服,手捧宣传牌,在人群中很显眼。

  直到余风走近,她才发现他的存在,他好奇地看了眼宣传牌:“植物园兼职导游?”

  “是,植物园有花卉展,”林袅大方承認,“要我带你去看吗?”

  这是华南地区最大的植物园,林袅讲解着植物园的历史,余风不得不说,她穿绿马甲的样子有点不搭调的可爱。

  花卉展在植物园深处,许是阴天,园中人很少。林袅带他穿过一片落羽杉林时,又突然下起雨。

  雨势逐渐细密,两人都没带伞,她带他去到小亭躲雨。他们在亭子里坐下,亭外潮湿翠绿,雨声密集,让人莫名觉得舒服。

  余风慢悠悠地说:“倒有点森林的感觉。”

  他是“自然知识盲”,林袅笑了:“这不算森林。”

  余风乐意听她科普:“你去过森林吗?”

  林袅摇头,又笃定地说:“总有一天会去的,那是我最想去的地方。”

  “在哪里?”

  “在……哥斯达黎加,”林袅打开话闸,她的眼睛像是在看树,又像是在看更远的地方,“那里的云雾森林很出名,也常下雨。”

  “很特别吗?”余风不解。

  林袅点头:“你听说过蜂鸟吗?这是世界上最小的鸟类,飞行速度却极其快。蜂鸟有很多个称谓,人们有时称它为‘彗星,形容它飞行时一闪而逝的美妙。”

  “哥斯达黎加的森林是蜂鸟的天堂。”她说得认真,“也许有一天,我能去看看。”

  雨仍在下着,林袅眼里的情绪转瞬即逝,落到余风的心底。

  他突然有一种冲动,想陪她踏入森林,想在她的期待里占据一席之地。

  念头只短暂地停留了一会儿,林袅看了眼雨势:“雨还在下,花卉展应该停了。余风,你还想逛吗?我晚上还有份兼职,待不了太久。”

  “我能陪你吗?”余风还在晃神,脱口而出。

  “什么?”林袅困惑地转身,看到余风站在原地,又冲她笑,他有着一张深邃的脸,目光却柔软、温柔。

  到头来,余风还是陪她赶往下一份兼职,是在一家便利店。他在店里买了本杂志,坐在店内的高脚凳上等她。

  林袅提醒他:“我值的是夜班。”

  “我也等你。”

  偶尔,余风也会偷偷看她,她在关东煮柜台前舀着鱼蛋,神色淡淡。她从来没有提过生活的辛苦。

  余风的确不知道林袅的命运。他十七岁,过得优渥、顺遂,总觉得万事都能迎刃而解,他不懂苦难,也不懂人生。所以,当她真正决定告诉他自己的秘密时,他才意识到相遇也好,心动也罢,都来得太迟。

  【IV】

  夜风刮得猛烈,雨停了,锁好店门的林袅带着余风在老旧的城中村里穿行,走进小巷,失灵的路灯在闪烁。

  她问:“余风,你来过这样的地方吗?”

  他摇头。

  “这是我长大的地方,”林袅说得平淡,“鱼龙混杂,潮湿肮脏。这里的生活不见天日,所以,我懂事之后,总想要离开这里。”

  好像忽然明白她喜欢自然,喜欢遥远国度的森林的原因,余风认真地说:“你会走出这里的。”

  林袅在路灯下站定,昏黄的光落在她的脸上,她笑得落寞:“余风,我妈妈生了重病,要去大城市医治,我会休学一段时间来照顾她,就要走了。”

  余风一愣。

  “谢谢你今天陪我,”林袅开口,声音有些哑,“就送到这里吧。”

  余风回神,心像被掏空一块,脱口而出:“林袅,我可以帮你,你不用休学,你妈妈也会得到最好的治疗,你相信我。”

  林袅抬头看他,他着急又失落,她忽地想伸出手触碰他拧紧的眉。

  忽然有穿堂风吹过,冷意袭来,林袅清醒了些,低头说:“我信你,你是我……唯一的朋友,但我对我的人生有规划。余风,那你相不相信我?”

  有一瞬间,余风有了失去的感觉。林袅慢慢地退后,看向他的眼睛:“余风,我其实很羡慕你,你有很好的人生,会拍出很好的电影,你也要勇敢一点。”

  “在下次见面到来之前,可别让我失望。”

  失灵的路灯刹那间弱了光线,夜色如深重的海雾,猛然袭向昏暗的小巷。

  余风突然反应过来,伸手想抓住眼前人的手腕,她却退向更深处,跑入楼房间的空隙。

  他抬腿去追,城中村的矮楼阴暗逼仄,他跑进楼与楼之间,林袅早已不见踪影。

  路灯吃力地发出微弱的光,深夜的小巷幽深,好似一切都不曾发生。

  余风不曾想过,这个夜晚过后,林袅就这样在他的生命中消失。

  周一回校看到隔壁空空荡荡的课桌,余风才知晓林袅早已办好休学手续。从此以后,林袅就像从未出现过。

  生活仍照常过着,换座位时,余风有了新同桌。数学老师仍脾气火暴,他常被点起来回答问题。不知道为什么,他总会走神,想起林袅冷冽的眉眼。

  于是,他也在课上沉默,新同桌急得小声告诉他答案,他仍站着,像当初林袅那样,直到被训斥、罚站。

  时常,他也会在夜里梦见与林袅的最后一次对话。她站在冷清潮湿的巷子,仰头看他,神色坚定。她的话通过风传来,一次一次落下,变得愈来愈沉。

  她说:“你要勇敢一点,可别让我失望。”

  余风在夜里回神,他活了这么多年,从没见过有人像她这样干脆、坦荡。而他呢?明明过得顺风顺水,“未来”这个词于他却像阴沉的大雾,看不分明。

  余风仍睡不着,在夜里拿过床头的手机,点开搜索栏。搜索框下出现最常输入的词,是“哥斯达黎加森林”“蜂鸟”“彗星”。

  他搜索过无数次,心思却不在上面。

  要怎么做,才算勇敢一点?

  余风心里的雾慢慢地散去,他突然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决定。

  【V】

  “我十七岁那年遇到了一个人,也是在那一年,我写下了这部剧本。”

  面前的男人有着英俊的脸,又带着艺术感的忧郁。他是近期火热的新锐导演,他的短片《彗星之森》刚入围威尼斯国际电影节。

  谁能想到他去年刚大学毕业,就已经才气四溢?

  杂志小编一边速记,一边不放過八卦:“余导,她是你的灵感缪斯吗?”

  “是个很重要的人。”

  专访结束时,余风仍坐在原地,回想这五年来发生的一切。十七岁时,他不顾反对,去读了艺术,考上世界顶尖的艺术大学,在美国读编导。

  他也花了整整五年,打磨出这部《彗星之森》。

  但他很久没有想起那个人了,他揉了揉眼,这次他独自回国,飞机一落地,他又记起她说过的话。重逢的念头一旦涌来就变得难以忽视,想念静默无声。

  再次遇到林袅的时机很巧。

  回国后,余风凭借《彗星之森》被国内导演界认可,他被邀请加入青年导演训练营,与不少知名导演齐名。

  训练营选在西南的山区村落,这里曾是李安导演的《卧虎藏龙》的电影取景地。余风坐在摇晃的巴士上,遥看森林,有些失神。

  西南地区夏季多雨,一行人刚在村口落地,天就下起大雨。训练营主办方急着搬运摄影设备,让一行导演在原地等候。工作人员过路匆匆,村口突然来了另一拨人,看样子也是摄制组的。

  导演中有人问:“那也是我们的人吗?”

  知情的工作人员停下脚步:“是一家地理杂志的采风组,跟我们住同一个村。”

  地理杂志,余风的心猛地一跳,打量起这一拨人来。扛器材的大多是男生,跑得匆忙、狼狈,落在最后的是一个穿着马甲的女生,清瘦白皙。她也抱了台机子,在雨里跑得踉跄。

  余风看了一眼她的脚,似有些不对劲。女生跑得近了,他才看清她的脸,熟悉、清秀,左眼下有颗小痣,是林袅。

  余风一惊,可她并没有注意到余风,还在吃力地跑着,马甲湿了大半。

  余风当即要上前,面前却有一人闪过,那拨人里有一个男生拿到伞,折回来跑向林袅。他接过林袅手中的机子,两人共撑一把黑伞,向村中走去。

  余风停下脚步,视线始终没有离开。

  当天晚上停了雨,山里的夜晚带着潮湿的凉意,满天星光沉沉。余风将行李安顿好,在村里绕了一大圈,终于找到那道清瘦的身影。

  林袅坐在屋门前,正借着月光往左脚上缠绷带,她的手也有些刮伤,动作笨拙。

  余风走上前:“林袅。”

  林袅抬头时愣了一下,笑了笑:“余风,好久不见。”

  余风坐到她的身旁,指了指她的伤口:“我帮你吧。”她先是摇头,好几次没打上结后,他还是接过她手里的绷带,细心包扎起来。

  他的动作很轻,怕她疼,又开始找话聊:“你在做地理杂志的记者吗?”

  林袅的声音闷闷的:“我休学了一年,现在大四,在这家地理杂志实习。”

  余风恍然:“第一次跟组采风吗?怎么这么不小心。”

  林袅解释是为了替摄制组布光,在山谷里踩滑了,幸好伤口不深。余风想,这种奋力做事的风格倒挺像林袅。

  刚下过雨,夜空如洗,满而白的月亮挂在天边。包扎完伤口,两人仍坐在屋门的台阶上聊天。林袅休学后复学,参加了高考,比余风低了一届,在大学里读新闻系。余风也说了许多在美国读编导的经历。

  后来,他们聊到余风的《彗星之森》。

  林袅笑:“我看了你导演的片子,很有灵气。”

  《彗星之森》讲的是一个男孩的冒险故事,他穿越森林,只为看到七十六年一遇的彗星。

  林袅继续说着:“可惜主角身上的柔韧感更适合女孩来演。”

  余风的神情在夜色光影里看不分明,他笑了笑:“我想过的。”

  时光似乎从他的呢喃里渐渐退后,退到青涩年少时待过的图书馆角落,他认真地问她肯不肯做他的女主角。

  往事让这场月光下的交谈变得暧昧起来,两个人陷入沉默时,又有一道身影靠近,余风认出是白天为林袅撑伞的男生。

  男生笑起来很阳光,他看了眼林袅包扎好的伤口,有些惊讶:“你带了医药箱吗?看来我来迟了,村里条件差,我借了好久才借来这些。”

  他扬了扬手上的医用棉与酒精,又注意到一旁的余风。

  两个男生的视线碰撞,这一刻突然有点微妙。

  【VI】

  跟在林袅身边的男生叫陆宇。

  余风打探出消息,陆宇与林袅是同一所大学来的实习记者。想起这空缺的五年,余风如临大敌,于是,之后几天,只要是林袅出现的地方,他就以自由创作为由,也要跟过去。

  偌大的森林藏不住他的身影,林袅忍不住质问他:“你到底是不是来这里拍片子的?”

  余风赶紧举起摄像机装样子,次数一多,林袅索性混进摄制组里躲开他。

  看她扛起沉沉的器材,余风也泄了气地坦白:“我的确是在跟着你,但……也是在保护你,怕你再受伤。”

  保护,林袅一愣,神色暗了些,她一声不吭地回去收拾设备。眼下是黄昏,夕阳的光细碎,落进林中,余风看着她的背影,突然觉得落寞。

  身旁有人走来,是陆宇,他顺着余风的方向看去,说得直白:“你喜欢林袅?”

  余风没说话。

  陆宇知道他在默认,反常地收起笑容,转过头认真地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如果你不了解她,就没资格喜欢她。”

  这话说得有深意,余风一时哑然,直到陆宇走后,才后知后觉,此时此景与当年何其相似。过了五年,他还是不了解林袅。可心动是真的,想念也是真的,他等了这么久才等到重逢,区区一个知情,又有多重要?

  知晓这个答案,是在一周后。整整一周,这里都在下大雨,阴沉昏暗,许多导演停了工,有人庆幸训练时间充足,听说隔壁地理杂志采风组下周就走,素材还不够。

  采风组有支小队在早晨进入山谷,下午却突然下起特大暴雨,村里拉响红色警报时,众人才发觉采风小队被困在了山中。

  余风赶紧去采风组寻人,发现林袅就在山中的小队里。他一下子慌了神,提起救生包就偷偷往山上跑。

  雨势很大,余风花了很久才浑身湿透地爬到一个山洞,本想撞运气,没想到林袅就在洞里。她看上去更狼狈,脚上的伤本来快要痊愈,眼下却变得极其惨烈。

  见到余风,她一惊:“你来干什么?”

  余风累得失去力气,倒在她的身旁:“说了……来保护你。”

  暴雨下到傍晚还没停,洞外狂风大作,漆黑如夜。余风在角落给林袅包扎伤口,听她慢慢地说:“采编素材不够,摄制组要我们实习生组队进山,雨太大了,我跟他们走散了。”

  “说实话,掉到山洞时,还挺害怕的,”林袅苦笑了一下,“没想到你来了,余风,我们还出得去吗?”

  “别说丧气话,”余风的手一顿,“你不是挺喜欢下雨的森林吗?”

  话音一落,两人陷入沉默,像是同时想起五年前她那个关于哥斯达黎加、关于蜂鸟的愿望。

  最后,林袅轻轻地笑了:“很久之前的事了,你怎么还记得?”

  “你说的话,我都记得。”余风闷闷地回答,有这么一瞬,他想把这五年的想念,乃至更早之前的心动和盘托出。

  林袅曾对他说,不要让她失望。于是,他在那一年打消混日子的念头,鼓足劲选了导演这条路。五年了,他拼命想变得更优秀一点,直到带着《彗星之森》回国。

  他也始终记得林袅的愿望。

  余风认真地问她:“你还想去哥斯达黎加的森林吗?等走出这里,我们就一起去,好不好?”

  林袅没有回答,她的脸在夜里显得苍白,眼里像有光在闪烁。

  最后,她低低地说:“余风,你想知道我的过去吗?”

  暴雨近在咫尺,风暴中心的海上有单薄的小船在奋力翻涌。如果可以如此形容的话,这只小船的命运,就是林袅的人生。

  “高中那年,我妈生了重病,我爸选择离婚,我们欠下了很多债,还是救不了我妈。”

  母亲去世后,林袅仍在打工,但还是还不上大额的债,好多次债主找上门来,她也只能躲。有一次走投无路被堵到巷口,她被过路的人救下。那个救她的人,是陆宇。

  是陆宇家在后来资助了她,送她参加高考,念大学。

  林袅说得很轻,落到余风的心里却变得沉重,他拥有被眷顾的人生,对苦难一无所知,甚至在这一刻才意識到这么多年他错过了多少。他突然明白陆宇的话,他的确没资格喜欢她。

  他缺席了林袅的人生,做不了林袅的掌船人。

  余风突然胆怯起来,他的爱是城堡,他也曾想筑起坚固的城墙保护心上人,可命运的大风刮过,爱也溃不成军。

  但这么多年了,余风的心变得苦涩,林袅的存在对他如此重要。

  不管今后你身边的人是谁,余风在心里说,林袅,还是谢谢你。

  谢谢你,曾是我的光。

  【VII】

  山洪是在次日席卷而来的,西南山区年年夏季暴雨,谁也没料到这一年雨水暴涨,引发巨大山洪。后来许多参与训练营的导演想起这一天,都有种劫后余生的后怕。

  毕竟,这么大的灾难降临,如此之近,稍有差池,改变的就是当年无数人的命运。

  这一场洪灾也造成不小的舆论轰动,只因波及了文艺导演界。山洪救援及时,并没造成人员死亡,但仍有不少人受重伤。在惋惜声中掀起波澜的是其中一名新锐导演,据说其处女作就入围了国际电影节,但在山洪中头部受伤,造成暂时性失明,痊愈遥遥无期。

  戏剧性强的悲剧总让人动容,但新闻时效短暂,年轻导演的失明不过是人们的谈资,很多人连他的名字都不太记得,自然不会留意后续。

  后来,他已经消失在大众的视线里了。

  余风在这段昏沉漆黑的日子里,总是在做同样的梦。

  梦似乎处在挪亚方舟的末日时代,大洪水淹没了整个世界,人类建起唯一一艘巨轮,希望以此来躲避末世的灾难。余风是巨轮上的一员,在梦中,父母总是宽慰他,他们一定会渡过难关。可他的心跳个不停,他跑到甲板上,风暴已有预兆。

  他顺着栏杆向下看,挪亚方舟四周全是摇晃的小船,剩余的人类造出一艘艘单薄的船只,企图靠近巨轮寻求庇护。

  大风大浪中,余风突然看到不远处的小船上的女孩,她有着熟悉而坚韧的脸。

  于是,他跳下巨轮,在风暴中拼命地游向小船,洪水拍打身体的触感真实又疼痛,让他一下子从梦中醒来。

  每一次,梦都断在了这里。

  他再睁眼,视野里是空洞的黑。耳边传来医生令人头疼的英文,他想起自己身在何地。

  在山洪中被救出来后,父母将他送来美国医治。刚开始媒体打爆了他们的电话,父母又替他切断了与国内所有的联系。

  他的失明的确是暂时性的,治愈的过程虽然慢,但情况在一步步好转。可父母仍然担忧,他们打从一开始就不支持他做导演。有一天,母亲终于忍不住试探他:“如果不是当初你一意孤行,非要做这行,现在也不至于变成这样。”

  “余风,你有没有后悔过?听我们的话,以后你还有很多机会重来。”

  明明眼前漆黑一片,但余风像看到了无数过往的画面闪现,到了最后,他还是郑重地摇头。

  漫长时光回溯,他曾为了这个念头吃尽苦楚,默默地隐忍,甚至消磨一生。

  但他从来没有后悔过。

  一年后,余风找到了林袅。他复明初愈,悄无声息地回了国,费了很多工夫才找到这家咖啡馆民宿。

  林袅在毕业后没有继续选择在地理杂志做记者,她在近年大热的风景区租了一栋洋楼做咖啡民宿。她也写东西,写那些发生在咖啡民宿里的故事。

  “挺普通的,对吧?”说到这里,对面的林袅笑了,她还是清秀白皙的样子,笑起来多了种说不清的气质。余风一直觉得,她是很有故事感的长相。

  “挺好的,”余风说,“你这样就挺好。”

  他也说了许多自己的事,寒暄到最后,还是林袅提起了那场洪灾:“说起来,真的谢谢你。”

  那一晚,他们在山洞中睡去。隔日早晨,惊觉雨势小了些,两个人鼓起劲寻找下山的路,走到半山腰处,余风突然听到背后大山传来古怪的响动。

  变故来得太快,他回头,洪流涌来,他把救生包丢给走在他身前的林袅。

  林袅还没反应过来,泥石坍塌滚落,她突然被余风猛力一拽,推向安全地带。石块砸中他的头,他没站稳,直接滚入倾塌的洪流中。

  往事闪回时,余风的心揪了一下。

  他其实很后怕,但又很庆幸,在那一刻替她挡下一击的人是他。至少命运给了他机会,让他得以在她的人生里留下些什么。

  而眼下,他也想抓住这点期盼——

  咖啡民宿的门被推开了,在这个普通的下午。

  余风刚想开口的话又顿住,他看了眼来人,慢慢认出对方来——是陆宇。

  余风的视线停在对方的脚上,久久没移开。

  林袅觉察出异样,也看过去。他们坐在角落一桌,陆宇并未留意,林袅笑了笑,冲余风解释:“老板来了。”

  余风一愣。

  林袅说,陆宇是她的男朋友,最近也在考虑订婚。提到他的腿,林袅回答,是前年一场车祸留下的毛病。

  “你是记得他的吧,老是大大咧咧的。”林袅说得轻描淡写,语气亲昵。

  余风沉默一会,突然问:“你爱他吗?”

  林袅笑了:“爱的。”

  余风点了点头。

  陆宇在余风走后不久才发现林袅坐在角落,他的笑容还是老样子,朝气、阳光:“原来你在这啊,是来客人了吗?”

  他看了眼放着咖啡杯的桌面,走上前想收拾。他走得很慢,脚有些跛。

  林袅立刻抬头:“我来收拾吧。”

  林袅起身去拿托盘,走到橱窗旁好像还能看到余风走远的影子。

  她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忽然想起在很久之前,她也喜歡过余风。那时她穿着白色校服站在生态园里,一抬头就发现男生站在远处看她。

  阳光是金色的,落在男生的肩上,风吹过面前的花,她觉得,要是时间永远停在这一秒就好了。

  时间不会听她的话,后来的她努力想在命运的海里划向他,却发现他们的航线越来越偏。

  刚刚是他们最接近彼此的一刻,可她还是没有告诉余风真相。

  她没有告诉余风,那一场洪灾里,他不是唯一一个来找她的人。陆宇与她一同进山,发现她不见后,找了她一宿,在暴雨的夜里摔下山谷,双腿粉碎性骨折,留下无法痊愈的后遗症。

  你看,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沉重,连带着有些人的爱也变得无法偿还。

  是她做了选择,留在陆宇的身边。

  那就让她成为喜欢的男孩心里的一阵风吧,倏忽而逝,不再落下。但风起时,他们也曾站在其中,也曾彼此珍重过。

  【后记】

  两年后,电影界在传,当年那位新锐导演一度失明,如今痊愈回归,再次惊艳世人。

  他的电影《蜂鸟》出世,一举拿到柏林电影节最佳影片、最佳导演的提名,成为华人之光。

  媒体向他发问:“余导,《蜂鸟》里提到了哥斯达黎加的森林,你是在那里获得创作灵感的吗?”

  “不,我从未去过那里。”

  无人知晓,余风的钱包里躺着两张去往哥斯达黎加的机票,日期在复明后不久。他曾带着它走入那家咖啡民宿,想完成一个期许,但最后他还是离开了。

  他再也没提过要启程,但有些人、有些记忆已经封存进生命中,他不用回头,也能看见。

  眼下,媒体仍执着地追问他的答案。

  这位年轻英俊的导演笑着看向镜头,又像看向更远的地方。

  “我曾遇到一个人,她是蜂鸟一样的女孩,柔软而坚韧。她是我生命中的彗星。”

  蜂鸟一闪而逝,就像哈雷彗星七十六年一现,尽管一生只能与彗星相遇一次,也已足够。

  编辑/王小明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