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援非精英陆之淮,异国遇故知。十五年前的一场意外让他们相遇、相识,而今的重逢偶然又荒谬。十五年褪去少年模样,他决定悄悄接近她,却未想,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
第一章
01
陆之淮在太阳几近下山的时候才醒过来,落日移轴渐渐往西,草垛旁的阴凉区域不断缩小,傍晚的霞光照耀在城市远郊这片广袤的大地上,如同圣光笼罩。T国位于非洲的东部,他之所以选择来这边支援基础建设,一方面是因为这个国度是地球上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而另一方面,亿万年前,人类的祖先,便是从这边的土地开始迁徙、发展,而后遍布整个世界——这片土地神秘又历史悠久。
成为牛津大学万灵学院的新成员后,他陆续收到了几十封来自世界百强企业的邀请函,它们个个声名显赫,给出的薪资颇丰,硅谷、西雅图、北欧、东京、香港各个城市的都有,令人眼花缭乱。而他在众人的诧异声中,选择了奔赴T国。这是一家寻常的中资援非企业,共事的大多是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这里条件艰苦,一年到头炎热不已,物资也很贫瘠,让很多人望而却步,留下的要么是掘金投机者,要么便是一群真正的“工匠”。身边的朋友纷纷劝阻他,但他似乎铁了心,在非洲一待便是两年之久。如果不是在这里遇到她,可能这个时间,会更久一点。
他遇到她是在当地的月圆节,所有铁路建设都暂时停工,工程无须绘测,就连他闲暇时分代课的那所位于贫民窟的小学,都放了假。
村落的长者拍着陆之淮的肩膀,用生硬的英语盛情邀请:“陆,今晚你一定要来,大家都很感激你。”末了,他还不忘神秘兮兮地凑近陆之淮的耳际,“今天篝火会上,还有你们中国的——魔法!”
陆之淮摸不着头脑,以为是哪个内地马戏团来非洲巡演魔术节目,总归无事,便欣然赴约。
世界上有无数个关于月圆节的传说,T国的月圆节没有嫦娥奔月,也没有吴刚、玉兔,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外敌入侵恰逢月圆之夜,敌军出击将无数手无寸铁的百姓驱赶至一片森林。月朗气清,微风吹拂树叶沙沙作响,外敌以为林中埋伏了大军,不敢轻举妄动,匆匆撤退。,为了纪念这一天,每逢月圆节,百姓们便走出家门,来到空旷之地,众人团团坐下,月亮升起,众人载歌载舞,美酒、火苗以及人群的欢笑让这一天成为了全民狂欢之日。
但此刻,陸之淮看着眼前的帐篷外的海报,显然有些笑不出来。
海报之上,歪歪扭扭地写着一行英文:Magic Girl Super Vase God。陆之淮汗颜,这句英文语法混乱,不知所云,再一看底下备注了一行中文字符:花瓶姑娘。
陆之淮忍俊不禁。
城乡结合部的超人气节目——“花瓶姑娘”到了非洲大陆,瞬间洋气起来,居然自我标榜为魔法和花瓶神。陆之淮虽然觉得有些荒唐,但背井离乡两年,在非洲大陆能看到如此土气的戏法,也未尝不是……一种惊喜。
落日沉入地平线,月亮缓缓升起,圆月当空,狂欢拉开序幕。
舞台离篝火有十多米的距离,听说有中国的“神”来这里,当地的百姓纷纷提前抢占位置,陆之淮被村落的长者拉到了舞台正前方的绝佳位置。
只是,演出还没开始,陆之淮便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嘈杂声,一个染了亚麻色头发的年轻男子和一群欧洲面孔的人,从后排挤到了前排。那群欧洲人脸上充满了好奇,饶有兴趣,不断地询问年轻男子:“这是什么神,她有什么魔力吗?”
年轻男子被问得不耐烦了,回答:“这就是我们那的一个戏法儿,根本就不是什么神。等待会儿节目开始,你们瞅好了。”
话音刚落,突然传来一阵高音喇叭的翁鸣声,随后从红色的幕布后走出来一个老头儿,他穿着一身西装,头上还戴了一顶卓别林式的帽子。他倾身鞠了一躬,用蹩脚的英语打招呼:“感谢各位能够在月圆之夜,来看我们的演出!”
台下掌声雷鸣,陆之淮却愣了半晌。
老头儿走近舞台边缘,向台下挥手致意的时候,陆之淮还有些不太确定,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努力告诉自己——大众脸,大众脸,怎么可能会是他。
但当舞台灯光熄灭又重新亮起,台上出现那个少女的时候,陆之淮一下子慌了神。
时隔十五年,他不是没去找过他们,可是,这套班子,向来是走南闯北、居无定所,吵着闹着回到了深山,人去庙空。那时,他哇的一声便大哭起来,却未想到,十五年后,在非洲大陆,居然遇到了他们。
十五年之中,他幻想过无数次再次相遇的情景,甚至会觉得时间过于漫长,隔了十五载未必能记得他们的长相。
当少女站在舞台之上,只露出一个脑袋,她的样貌变了不少,但一笑起来的神情,他怎么都认得出来。
当地人啧啧称奇,一个成年人居然能够装在一个小小的花瓶里。有黑人小孩尖叫连连,用当地的语言指着女孩:“妈妈,阿拉丁神灯!”
妇人拍了一下孩子的后脑勺:“不要胡说,这是中国的花瓶之神!”
台上的少女显然注意到了台下孩子的叫喊,嘴角微微抽搐,努力憋住了笑。
最近几年,科技的大潮涌向了农村,人民的智商普遍上升,该死的百度百科让团里生意愈发差,团长老吴在淘宝上花了很多钱都没删掉“花瓶姑娘”百度百科词条,末了,一拍脑袋,表示要创新,要拥抱互联网!
众人:“对,咱们去学电脑!”
老吴给众人一巴掌:“学个屁电脑,咱们要去互联网没有发展起来的地区,弘扬我们的文化艺术!”
创新嘛,要一步一步来,不能一口吃成胖子,老吴是个保守派,下定决心,要将“花瓶姑娘”带向东南亚,奔赴撒哈拉。T国之行,便是非洲的首站,没想到不到一个小时,演出票便抛售一空。看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团长非常欣慰。
团里总共四个人,团长老吴,厨师大刘,会计赵姐,以及团柱子邬梧。当然,老吴、大刘和赵姐偶尔也会发挥余热,参与表演。眼看着非洲巡回演出第一场表演即将完美收官,邬梧松了一口气。
可是,还没松懈两分钟,邬梧便见舞台上突然蹿上来一个人影,对方是亚洲人面孔,看脸十分眼熟。
邬梧还没仔细辨认,便看到来者冲到自己的面前,将挡在自己面前的花瓶和隔板抬了起来。台下一片阒静。
黑人长者尖叫一声,拉着陆之淮惊叹:“花瓶之神被如此冒犯,会不会有什么不详的后果。”
陆之淮眯着眼睛,饶有兴趣。
隔板被拿掉,花瓶被抱走,没有镜子的反射,邬梧整个人出现在舞台之上,她半蹲着,头颅之下的身体与常人无异。
跳上舞台的,正是那个染亚麻色头发的男子。邬梧凑近了,才想起来这个人是谁——苏景湛!童星苏景湛,从三岁便开始演戏,演到二十多岁还在演“儿子”,国内媒体称他为“儿子专业户”,不过凭借出色的外形条件,他还是有一大批粉丝,媒体一评论小鲜肉,便把他当人肉靶子。邬梧在来非洲前,还在地铁上看到新闻,说他刚刚接了一部好莱坞大片,正要开拍,居然会在这里遇到他!
当下还不是追星的时候,看到台下的黑人朋友们雪白的牙齿和瞪大的眼睛,邬梧急中生智,突然跳了起来,在舞台中央旋转三百六十度,随后用蹩脚的英语高呼:“变出身体!”她穿着长裙,裙子恰巧盖过蹲下的腿,站起身的刹那,大刘跟着给舞台打了光,倒是有几分模样。
陆之淮扶额。
几秒钟的沉默之后,台下突然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众人惊喜连连:“天哪,中国魔法!太神奇了!”
在众人的欢呼声里,陆之淮死死地盯着舞台,舞台之上,少女突然狠狠地踩在了苏景湛的脚上,咬牙切齿,低声怒吼:“大明星,不要断人财路啊!”
过了这么多年,她的面貌变了不少,比年幼之时白了不少,眉眼从清淡变得更加生动,但神态这么多年一点没变,生气时的狡黠,临危时的机智与镇定,丝毫未变。
“邬梧,这么多年,别来无恙。”
陆之淮看着舞台之上的少女,突然嘴角上扬。
晚风吹过广袤的大地,不知何时篝火已经被点燃,人群从舞台前散去,凑到篝火边纵情舞蹈,少女急忙拉下帷幕。苏景湛得理不饶人:“我要跟大使馆举报你们!”
老吴急忙前来打圆场:“文化百花齐放嘛,咱们传统的戏法儿,理所应当走向世界啊,年轻人。”
“呸!”苏景湛原本和剧组一起来非洲采风,原本便不喜欢这里的酷暑和蚊虫,本想着今晚便飞去纽约,却没想到剧组的老美们听说当地来了一个中国的花瓶神,纷纷要一睹为快,而下一趟飞纽约的航班,要在下周三。
所以,他铁了心,要和这群戏精斗斗法,原本想着在舞台上揭穿他们的戏法,却没想到当地人太过纯朴,被这少女圆了过去,而今气得直咬牙。少女倒好,像个没事人儿,一边收拾舞台,一边絮絮叨叨。
“你在娱乐圈这么久,是不是知道很多八卦消息啊?”
“不知道。”
“你拍戏时,真的跟报纸上写的那样,就只会念一二三四吗?”
“放屁!”
“你有没有吴磊的微信啊,他朋友圈都发些啥啊?我好喜欢他的。”
“请自重!”
苏景湛在夜色之中握紧了拳头,按下MP3的播放键,耳机中响起清脆的歌声:“不要生气,不要生气,生气吃亏是你自己!”
02
非洲第一场演出非常成功,老吴感慨万分,在晨会上慷慨激昂,规划美好蓝图:“后期应该再接再厉,全面发展,不仅要有花瓶姑娘产业,更要丰富产业链,比如,大刘你体力不错,下回演个铜人吧,还有赵姐,美人鱼是现在的热门IP,能不能除了会计工作,发挥余热呢?”
赵姨恼了:“您可拉倒吧,我都快六十岁了,你让我演个海底的巫婆还说得过去。”
于是,T国第二场演出,标题很有好莱坞的风格。
“Wow,Vase God PK Sea Witch”——“花瓶姑娘大战海底巫婆”。
陆之淮看到这个标题时,正在给当地的孩子们上课。
远郊办学情况很糟糕,就连老师都是城里来的兼职,师资力量显然无法满足孩子们的需求。好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每周有三四天的时间可以休息,趁着休息的时间,他便给孩子们上课。
他是一个理工科男,笃信科学,热爱物理,迷恋微观宏观宇宙世界,但他教的是文学。他买了很多当地的文学书,对照着电脑学习如何朗诵,备课都要花费很久的时间。课堂上,他便给这群孩子们读诗,给他们朗诵好听的句子。
他固然知道,科学、数学,甚至是英语教学可能对他们更有帮助,但他固执地认为,诗歌里面有精神,文學可以塑造灵魂。
他上课时,再顽劣的孩童都会安静地坐好认真听讲,教室里没有空调,只有两台老旧的风扇,窗户都开着,平原上的风透过窗户吹进来,他站在讲台上,双唇轻启,便是诗句。
邬梧没想到会在非洲看到这么多亚洲面孔,她听不懂T国的语言,英语也非常蹩脚,但奇怪的是,她路过教室的时候,还是被男子吸引住了。男子站在讲台上,读着她听不懂的诗,声音非常好听,虽然她不懂意思,但那诗歌的韵脚如同歌声,像是在听一首老旧的歌谣。
她听了许久,以致差点忘记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为了能够拉到更多的观众,团里几人分工,在各大人群聚集地发放传单。她来学校,原本是想趁着大家下课的时候,给孩子们发放传单。
邬梧觉得台上的男子有些眼熟,但又记不起是在哪里见过,越是仔细看眉眼,越是恍惚认识。于是,她忍不住盯着他看了好久。
陆之淮从邬梧一过来便瞥见了她的身影,他向来淡定,尽管内心澎湃不已,但依旧面无表情,偶尔举起书遮挡滚动的喉结。
十五年后的第二面,女孩站在门外,牢牢地盯着自己,他甚至觉得,她应该立刻会记起自己来,却没想到下课后,女孩走到自己面前的第一句话,便是:“中国人吗?”
他点点头,心里很失落,却又非常踏实——他实在没有想好,十五年后的阔别重逢,他要用什么样的语气或是腔调打招呼。
女孩歪着脑袋:“我总觉得我在哪儿见过你,但就是想不起来。”
陆之淮笑道:“也许是看过你的花瓶姑娘秀。”
邬梧腾地一下脸就红了,特别是想到昨日剧团表演时的一幕,更加觉得不好意思,但她“行走江湖”多年,早就练就了圆滑的性格,嘟哝道:“我跟你说,花瓶姑娘这个节目在我国发展了几百年,这已经不是一种戏法了,可以算得上是文化瑰宝了。”
陆之淮听着她满嘴开火车,突然觉得特别熟悉,又特别亲切。
他恍然之间,觉得这倒像是在做梦,忍不住确认:“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看了他一眼,犹豫了几秒,还是说出了真名:“邬梧。”
——“之所以叫梧,是因為我被老吴捡到的时候,被人用篮子挂在了一棵梧桐树上,老吴那时候年轻力壮,三两下便爬上了树,他说看到我的时候,我睡得正香,身上还落了两片梧桐叶。”
脑海之中,莫名跳出这段对白,陆之淮身体绷直,随即松懈下来。
像是多年前遗失的一个气球,飞上天际无影无踪,多年之后,你一跃而起,抓到一根系着气球的线。而这根线,他足足找了十五年。
十五年前,刚过谷雨。
空气之中还有些许凛冽的寒意,陆家上下慌了神。陆之淮趁奶奶不注意,爬到了阁楼的梯子上。陆父陆母彼时刚刚开始创业,平日忙于公司的运作,并没有多少时间照顾孩子,等老太太从厨房走出来的时候,整个人吓得发抖,陆之淮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膝盖上流了好多血,但他生怕奶奶责备,只敢小声地啜泣。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以至于等老太太发现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十多分钟。老太太心疼得要命,完全顾不上责备他,连忙叫了车送他去医院。
原本以为只是小磕小碰,却没想到问题比想象中的还要严重。
陆之淮从小便身体虚弱,小毛病不断,时常发烧咳嗽打喷嚏,再加上不爱吃饭的缘故,身形比普通小孩还要瘦弱。陆家老少只当孩子年幼,长大了就好,却没想到这一检查,才发现,陆之淮患有先天性凝血功能障碍症,更加不妙的是,他的血型恰好是非常稀有的MNSSU型血,如果单单只是凝血功能障碍,倒也还好,但加上稀有血型,他简直成了一个瓷娃娃。
伤口不大也不小,一直没有愈合,但陆之淮倒是很听话,安静地躺在那里。因为失血较多,他已经有些虚弱。等陆家父母赶到医院的时候,伤口已经基本包扎完毕,血也止住了。
陆之淮的母亲指着父亲,气不打一处来:“叫你当初多运动、多跑步、忌烟忌酒,你偏不听,你看孩子现在这样,心疼死我了!”
老太太帮着儿媳妇一块骂:“你这个爸爸怎么当的!”
陆之淮咯咯直笑,心想自己犯了错却没有受到惩罚,心想生病可真好。
但“真好”的状态,并没有维持多久,他们便得到了一个噩耗。
陆之淮的亲奶奶,爸爸的生母,他七年如一日敬重的老太太,居然要把自己送进浙南的一座庙里!
老太太心疼孙子,带着孩子去了江城好多家医院,得到的所有答复都是只能靠孩子自己增强免疫力、好好调养——药石无医是吧,老太太狠下心,那就搞搞封建迷信,普陀寺、鸡鸣寺,哪怕是那兰若寺,只要能去的寺庙,她都去了个遍。末了,周末还抽空参加了教堂礼拜,但凡能做的,她都肯做,如果身子骨再好点,她大概会从江城一路磕头到拉萨。
老人一边踹儿子,一边心疼:“哎哟,老天啊,就让我来替孙子承担这份苦难吧。”
享受着生病带来的好待遇,陆之淮在家呼风唤雨,却未想很快便遭到了报应。
“我们村后山,有座原本荒废了的寺庙,最近来了一个‘活女神”的消息是舅爷爷传来的。舅爷爷人在浙南,一亩三分地,老家的后山上,有座老庙荒废多年,最近突然来了一个“活女神”,当地人传得神乎其神,说女生是梧桐树生的,长得很有灵气,有人说女孩是凤凰的化身,能够驱灾辟邪。
舅爷爷提议:“要不把之淮送去寺庙做个小沙弥去去晦气。”舅爷爷其实也是有私心的,他膝下无儿无女,对之淮喜欢得很,也想能多见见他。
陆家上下合计了许久,决定把陆之淮送去浙南疗养一段日子,一来,离江城不远,家人随时可以过去探望;二来,浙南气候宜人、山上空气清新,对他身体的疗养也确实有帮助;三来,舅爷爷就在山下,他的安全也有保障。
二十世纪末的江城,已经具备国际化大都市的雏形,城市发展迅速,各种新奇事物充斥着这个城市。父母的生意做得刚有起色,家庭条件不错,家里什么都有,电视机、游戏机、收音机,还有几百本小人书,但这些都无法被带去浙南。
陆之淮在前往浙南的火车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眼泪打湿了奶奶胸前的衣服。
03
所以,准确说来,他对邬梧,起初是有敌意的。
特别是当邬梧站在他的面前,虽然年龄比他还要小,但她足足比他高了半个头。女孩故意吓唬他:“你奶奶不要你了。”
她表情阴森,故意龇牙咧嘴,完全和奶奶口中大慈大悲的凤凰神女不一样!
邬梧看到陆之淮咧嘴要哭的样子,玩心大起,继续说:“你奶奶把你卖给我们了,五块钱!”
听到这句话,陆之淮破涕为笑。
他立刻冲进了厢房,从自己的书包里掏出一沓纸币。他学着电视里的腔调,文绉绉地说:“那我便自行赎了身吧!”
邬梧看得眼睛一愣一愣的,她活了六年,还没看到过这么多钱。她一把夺过他手里的钞票,严厉地说道:“小孩子身上不能带这么多钱!”
“……不,不安全!”
她的心中却是一阵狂喜,这可以买多少煎饼啊,发财了,发财了。
二十世纪末,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无数人下海经商,老吴便是众多下海者之一。他想,大家都忙实业了,那我们搞搞文化建设吧,于是,这所荒废许久的古寺成了他的摇钱树。
自个儿挑砖抹水泥,把整个院子修葺一新。老吴行走江湖多年,没有干过正经行当,当过算命先生,做过赤脚郎中,最不缺信口胡诌的能力。邬梧是他在梧桐树上捡到的,当地很多人都知道,他就借此大做文章,于是凤凰梧桐神女之说不胫而走,居然真的吸引了一批看热闹的人。
老吴再接再厉,雇了大刘和赵姨当托,声称凤凰神女显灵治好了自己的老寒腿和内痔,一时之间,邬梧声名鹊起,来者络绎不绝。
陆之淮来得正是时候。
陆之淮简直成了活招牌,老吴对着香客们言辞诚恳地说:“老有人说我们是骗子,你们看看,江城发达不,江城人受过高等教育不,你看这还不是把孩子送过来治病了!我們要是没点真本事,江城人会信?”他一边命令陆之淮,“快给大家说几句江城话证明一下。”
陆之淮稚声稚气地说了几句。
香客欢呼,陆之淮一天的任务圆满完成。老吴在饭桌上啧啧称叹:“你们别看陆之淮年纪小,你们要是有他这么懂事,我就真的放心了!”
一时之间,陆之淮的地位节节攀升,而邬梧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寺庙第一台柱子的身份岌岌可危。六岁的邬梧,便深刻明白,“寺场”如战场,不进则退,人生就是大浪淘沙。
于是,她忍不住在饭桌底下偷偷地踩了一下陆之淮的脚。
她一边暗下决心,一定要把陆之淮送回江城。
陆之淮突然之间就发现,邬梧对自己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起初邬梧还天天吓唬他,说奶奶不要他了,他是被卖给了老吴,这些日子,她却异常慈祥,动不动就拉着他回忆往事。
虽然他也就活了七年,往事也不是很多,但邬梧强行煽情,还是让他有些动容。
“之淮啊,你想不想你的爸爸妈妈?你想啊,你们江城,那么大,你爸你妈去上班得走多远的山路啊,他们每天走得汗水打湿了头发,还不是为了让你能够快乐地生活。”
陆之淮不解:“我爸我妈开桑塔纳!”
“桑塔纳是个啥?”
“就是四个轱辘的车,特别快。”
邬梧羡慕:“是吗,你们江城还有啥我没看过啊。”
“老多了。”陆之淮不知何时说话带着一股浙南腔,“最高的楼比咱们院子里的那棵银杏树还要高!”
“你胡说,咱们院子里那棵树据说是唐朝的皇帝种的,都有几千年了,房子比树还高,那得多吓人啊。”
“路上全是桑塔纳,还有好多桥,桥都架在桥上。”
邬梧听着陆之淮讲了好多城里的故事,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等她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行走江湖这么多年,居然差点被陆之淮破了道行,差点就着了他的道,被他招安了,自己明明是想动之以情,让他知难而退的!
而陆之淮呢,居然开始有点喜欢这里的生活了。
深山老林,古刹香客,一天有很多人来,热闹的时候院子里都塞不下,他在这里听到了各种千奇百怪的故事。山上下过雨,便长满了地莓,他偶尔偷偷爬上桑葚树,还能捉到一些知了。
最重要的是,他在这里,遇到了自己第一个朋友——邬梧。
下期预告:
苏景湛的外国朋友们给邬梧带来一笔“大买卖”,十五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让陆之淮与邬梧天各一方,当少年努力靠近邬梧的时候,他又遇到了什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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