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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我一盏星与月

时间:2023/11/9 作者: 花火B 热度: 13570
二佳

  

  作者有话说:我这次写了一个和守护有关的故事。写这篇稿子的时候,糟糕的2019年就要过去,2020年马上来啦。新的一年,我想写更多温暖的故事,也愿大家都能遇见那个守护你的人。

  “你说,一直守护着一个人,是什么滋味?”

  一

  我的一世英名,毁于大二那年的社团嘉年华。

  当晚,夜空满载星辉,学校广场上人头攒动,各个社团都在使出浑身解数,吸引大一新生。而我在阵阵喧嚣之中,耍了一次流氓——虽然我是无心的。

  路过动漫社时,我不知被谁绊了一下,然后身体失去重心,向前卧倒的瞬间,我下意识地抓了一下前面的人,场面就这样失控了。

  我扯掉了一个人的裙子,而对方是个铁骨铮铮的男生。

  据说,当天动漫社为了制造劲爆的效果,特意让社团里的颜值担当沈烨穿上了女装。我这一扯,所有人的目光都像聚光灯般落在他的身上,广场上的惊呼声连成一片,那叫一个整齐,效果的确非常劲爆。

  我匍匐在地,在混乱中抬起头,只看见朦胧的月光将沈烨那张冷冰冰的脸映得煞白,我猜他当时的想法不外乎四个字:死了算了。

  等我艰难地起身,还来不及做任何解释,就被涌上来的人挤出了人群。在这之后,我陷入了强烈的不安,为了赎罪,我只能觍着脸去找程朝暮求助。

  程朝暮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他和沈烨都在美术学院,两人是同班同学。

  程朝暮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他专业水平过硬,从小在阅读方面涉猎广泛,很会洞察人的心理,故而分析感情,他也挺有一套。

  我非常不愿意承认程朝暮的智商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碾压我,而且仗着自己聪明,他总要对我毒舌几句,因此,找他帮忙,其实我是打从心底拒绝的。

  果然,当我耳根滚烫地把那晚的事告诉程朝暮之后,他在奶茶店里笑得前仰后合,原本俊朗的五官都差点扭曲。他捧腹对我说:“虽然已经听不同的人讲过这件事情不下十次,但再听一次,还是想笑。”

  我强忍着对他放声咆哮的冲动,用力挤出一个微笑,笑容里还增加了几分杀气:“你觉得我怎样做才能缓解尴尬呢?”

  下一秒,程朝暮立刻换上正经的面孔,严肃地注视着我,徐徐道来:“照理说,事已至此,我应该建议你勇于担当,对沈烨负责。不过……他知书达理,而你暴躁、粗鲁,你们俩要是在一起,他日子肯定不好过……”

  听到这里,我拍案而起,充分发挥了体育系女生的力量优势,使了一招擒拿手,把程朝暮按在桌上:“我是请你来帮忙解决问题,而不是来听你损我的!”

  程朝暮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龇牙咧嘴地向我求饶。就在我准备帅气地扔掉他那条被我反剪的胳膊时,有人站出来伸张正义了。

  “同学,凡事还是以沟通为主吧,随便动手是解决不了矛盾的。”

  我闻声扭过头,撞入眼帘的是一张明艳的脸庞,少女露齿的笑容似是点亮阴郁天气的一簇烟火。她穿着奶茶店的工作服,看样子是在这儿兼职的学生。

  惊艳之中,我松开了手,程朝暮揉着胳膊站直身子时,那姑娘已经离开了。

  我愣在原处,花痴地低喃:“你看见了吗?那个漂亮女生。”

  刚刚程朝暮被我按在桌上,想必起身时只看见了女生的背影,因而没好气地回答我:“我只看见了你。”

  我不当回事地冷哼一声,却捕捉到程朝暮眼中闪过一缕淡淡的光,如同虚焦镜头下的朦胧光晕,他的神色似乎带着点若有似无的柔情。

  二

  其实,对待沈烨,我大可保持沉默,当作之前的事没发生过,然后在他的世界里销声匿迹。

  但是,毕竟我和程朝暮厮混多年,我常去美术学院找他,因此,总会有和沈烨碰面的机会。那晚的事要是没个了结,我实在没脸见人。

  在我的威逼利诱之下,程朝暮总算正儿八经地回答了我的问题:“你别想得太复杂,你又不是故意占沈烨便宜的,而且沈烨人挺好的,我旁敲侧击地帮你解释一下就行了。”

  我心满意足地点头,就等他这句话呢。

  程朝暮喝完我请的奶茶之后,又被舍友催着回去准备作品。

  我们分开前,程朝暮忽而一脸正色地嘱咐我:“以后去人多的地方,叫上我,我一定不让你摔跤。”

  我以为他下一秒就要嘲讽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出丑的事,谁知他眼中闪烁的微光竟透出几分真切。这样的目光让我蓦地想起少年時的他。

  我最开始认识的程朝暮并不善于揣摩人心,那时的他,单纯得像是教科书里的模范学生。

  我与程朝暮最初相识,是因为一张贴在我自行车座椅上的字条,上面写着两行工工整整的钢笔字:“对不起,不小心碰倒了你的自行车,脚踏板摔坏了。麻烦放学后等我一下,我陪你去修车。”

  那时我们虽然都还年少天真,但我压根不相信这世上还有这样主动赔偿的好人,于是只当这是谁的恶作剧,因此扔了字条,扬长而去。

  第二天下午放学,我去到停车场,看见有人鬼鬼祟祟地打量着我的自行车。我放轻脚步靠近对方,一个擒拿手将嫌疑人直接拿下后,怒吼一声:“你偷偷摸摸地想干吗?”

  就是那个吹着凉风的傍晚,程朝暮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带着他的第一句台词:“同学,手下留情,我是等你去修车的。”

  我还记得当时日光稀薄,细碎的余晖落在程朝暮白皙的脸庞,映出他脸颊上的细小绒毛。他虽然缩着脖子,眉目间却是一派正气。

  而我在松手的那一刻,情绪失控地哭出了声。

  大概是看我可怜,也就是在这一天,程朝暮向我保证:“舒谣,从现在开始,我保护你。”

  仔细回想,这些年来,程朝暮似乎没有食言过。

  程朝暮办事效率很高,那天回去以后,他就找沈烨促膝长谈了一次。据说他在谈心时再三声明我不是个居心叵测的变态,只是个被人绊倒的缺心眼。

  沈烨确实善解人意,他表示这种情况可以理解,是以,我和他之间的美丽意外到这里总算告一段落。

  不过,给沈烨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我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思前想后,我买了一套画具,托程朝暮转交给沈烨。

  我听程朝暮说过很多次,沈烨脸皮薄,平时话不多,那天才会不知道如何拒绝社团成员的女装建议。总而言之,他是个腼腆又大度的男生,不会记我的仇。

  不过,我始料未及,腼腆青年会在不久后亲自找到我。

  清风拂面的傍晚,沈烨在田径场等我。他拿出我送他的那套画具,温润的声音散落于风中:“你放心,我没生气,你送的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就在我思索如何說服沈烨收下画具时,他小心翼翼地问:“不过,你可以帮我个忙吗?”

  沈烨在我面前略略踌躇后,拿出一张电影票,而后神情里带了些许羞赧。

  说实话,初次被程朝暮以外的异性邀请一起去看电影,我着实受宠若惊。然而,几秒之后,我的心情犹如坐过山车。

  沈烨告诉我:“我有个朋友会去看这场电影,但我不能陪她,你可以替我去吗?”

  我怔了怔,听见沈烨继续说:“她叫立秋,我买的票位置在她的旁边。电影开场之前,你可以跟她打个招呼。你不用担心,她挺好相处的。”

  起初,我以为沈烨只是单纯因为有事而失约,又不想让朋友孤独,所以让我替他去赴这场约。谁知,他在短暂的停顿后,小声说:“还要拜托你,别告诉她,这一切是我安排好的。”

  我顿时一头雾水,但看得出沈烨并不愿意坦白具体原因,而且这事对我来说只是举手之劳,我没理由拒绝心思细腻的他。因此,我收下了电影票,对他点头:“好,我一定去。”

  沈烨眼中带了欣喜的笑:“谢谢你。”

  三

  看电影的时间就在一天后,正好这天我没课,原本应该如约抵达电影院,然而实在不凑巧,学院的师兄突然通知我去参加学生会的活动。想到绝不能放沈烨的鸽子,我只能第一时间呼叫救星——程朝暮。

  接到我的电话时,程朝暮正在宿舍创作,我好一番软磨硬泡,才成功地让他放下画笔,代替我去了电影院。

  一个小时后,我坐在报告厅听讲座,百无聊赖中,收到程朝暮发来的消息:“见到立秋了。”

  我迅速回复:“是个什么样的女孩?”

  消息发出去之后,半天没有回信,良久,我才再次收到他发来的消息:“我和立秋给你带了吃的,一会儿学校门口见。”

  不久后,当站在校门口,看见程朝暮和一个巧笑倩兮的姑娘一同向我走来时,我错愕地呆滞了一秒,然后又不得不感慨世界真小。

  程朝暮身边的立秋,曾和我有过一面之缘。几天前,我在奶茶店把程朝暮按在桌上时,就是她路过我们身边,委婉地劝我停手。

  此刻,她和程朝暮一同徜徉在夕阳下,两人言笑晏晏,画面格外和谐。

  程朝暮眉目间缱绻的温柔,像极了多年前那个傍晚,他推着自行车,对我展露的微笑。

  很多年前的程朝暮,只是我一个人的朝阳。

  那日,他好心等我去修车,却差点被我扭伤了胳膊。更无奈的是,我对着他泪如泉涌,吓得他不知所措,一个劲地跟我说对不起。

  程朝暮不知道,我只是因为父亲不久前殉职,而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中,甚至过分敏感、自卑,不敢直面任何人,生怕别人可怜我是个再也没有父亲的孩子。

  而程朝暮正好撞在枪口上,让我突然有了发泄的欲望。我哭着对他说:“一直都是我爸帮我修自行车,我才不要别人帮我修车。”

  在那座小城市里,我那热心肠的警察父亲颇有名气,程朝暮一定是对我家的事早有耳闻,因此对我并不陌生。

  他什么也没问,只是笨拙地拍了拍我的背,温声说:“以后我陪你去修车,舒谣,从现在开始,我保护你。”

  小小年纪的他,竟明白我在失去亲人后,内心无穷的恐惧。我害怕再也没有一双坚实的手臂能够保护我,他却在那个秋天的傍晚,对我许下坚定的承诺。

  从那天起,我患得患失的人生里多了一份安宁。

  眼下,程朝暮和立秋缓缓向我靠近,电光石火间,我意识到如今的程朝暮已是个翩翩君子,会喜欢优秀的女孩,也会被人喜欢。

  很突然地,我有一点不开心。

  四

  怀揣着这份不开心,我在程朝暮和立秋的面前表现得就像个怨妇。当立秋热情地对我笑,问我们是不是见过时,我极其高冷地摇头:“没印象。”

  由于我事先交代过程朝暮,见到立秋之后,一定要假装是机缘巧合下的相遇,然后交个朋友,所以,他目睹我睁着眼睛说瞎话,也没立刻拆台,说出安排他去看电影的人就是我。

  不过,立秋的记性好得很,眨眼之间就想起来了:“我知道了,上次在奶茶店,我们见过面的!”

  我尴尬地牵动嘴角,敷衍说:“好像有点印象了。”

  立秋大方地对我笑:“我叫立秋。”

  我刚要做个自我介绍,程朝暮已经抢着说:“她就是我的好朋友舒谣,我刚刚跟你说过的。本来今天我和她约好了看电影,谁知道居然被她放了鸽子。”

  程朝暮果然机灵,制造自己落单的假象,先让对方产生共鸣,接下来和她交朋友,事半功倍。照理说,他顺利完成了任务,我应该高兴才是,但洞悉到他和她交谈时的默契,我大概笑得比哭还难看。

  回宿舍的路上,程朝暮和立秋侃侃而谈,像极了多年的好友,只有我在一旁咬牙切齿。

  到了商业街,立秋要上晚班做兼职,于是先离开。程朝暮送我回宿舍,途中很是八卦地向我打听今天这件事的原委。

  “说吧,你今天是帮谁的忙?”

  我一五一十地把真相说出来,程朝暮听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以后别再帮沈烨这种忙,求人不如求己。”

  我闷闷不乐地低着头,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沈烨天生的克星,才会几次三番地把他的事情搞砸。

  内疚使然,我一路上没怎么吭声,到了宿舍楼下,没和程朝暮打声招呼,就梗着脖子往里走。

  身后的程朝暮好像喊了我的名字,我没有回头,失魂落魄地跑回了宿舍。

  夜里,我在床铺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

  多年前的那个清晨重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起那日程朝暮特意早起,约我去湖边看日出,他在朝阳下笑容和煦地注视着我,问:“舒谣,你想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未来?”

  我不假思索地告诉他:“我想成为和我爸一样的人,有一份令自己骄傲的热血的工作,尽力发一份属于自己的光,即便有危险,也绝不退缩。”

  他听完我的愿望,目光似朗月般皎潔:“你一定能做到。”

  没有人知道,那是我最澄澈的青春时光,亦是我最想留住的美好光景。

  思及此,我终于明了——我喜欢程朝暮。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所以看见立秋出现在他的身边,我的危机感才会迅速蔓延。

  五

  翌日,我决定去找沈烨负荆请罪。

  我约沈烨在人工湖边见面,将昨天的事情经过告诉了他。

  沈烨听后,故作波澜不惊,我却觉得他道谢时,目光有些暗淡。

  我忍不住问他:“你喜欢立秋吧?”

  程朝暮说过,沈烨内敛,故而我并不指望他会回答我的问题,谁知他轻叹一口气后,对我讲了一个短短的故事。

  在少不更事的年纪,沈烨和立秋是同班同学,两人都在班上出了名地话少,然而,沈烨身边不乏朋友,但立秋永远形单影只。

  班上常有人偷偷议论,说立秋是被遗弃的孩子。这些话大多是捕风捉影,无人证实。某次,沈烨的几个朋友也在谈论这件事。当时是体育课,几个男孩拍打着篮球,肆无忌惮地聊着天,沈烨就在其中安静地聆听。

  而立秋恰巧此时路过,听见了男孩们的话。她停下脚步,神情倔强地在几个男生的脸上扫视一圈,而后一言不发地离开。

  说到这里,沈烨话语深沉:“我永远忘不了立秋当时带着愤怒和无奈的眼神,它像一块石头压在我的心上。虽然那天的话题发起人不是我,但那时候我确实好奇同学们说的事,不可否认,我也无形中揭了她的伤疤,所以我想做些事情弥补她。”

  此后,沈烨的补偿持续了很长时间。这些年来,他时常默默地给她一些帮助,但他始终没有亲自出现在她的面前,在给予她温暖后,道出一句迟到多年的“对不起”。

  正如这一回,沈烨看见立秋在社交平台晒出的电影票,遗憾地说同学临时有事,她只能一个人孤单地去看这部电影。他很想在电影开场后,出现在她的身边,可是,想到多年前,她在球场上打量他的目光,他便打了退堂鼓,唯一的办法,是找个人陪她。

  听到这里,我颇有感触,但对待感情问题,我并不像程朝暮那样足智多谋,因此,我只对他说:“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亲口把歉意说给她听,更有诚意?”

  沈烨没有回答。

  此后,我和沈烨不再联系,每每听到他的消息,都是程朝暮带来的。

  程朝暮每天下午都会来田径场看我训练。这天,他一如既往地递了瓶矿泉水给我后,突然说:“你知道吗,沈烨最近开始主动约立秋了。”

  闻言,我怔住了,忧心忡忡地想:沈烨都已经有所行动,我要怯懦到什么时候呢?

  出神间,程朝暮伸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你没事吧?怎么突然无精打采的?”

  我醒过神来,为了掩盖心里的慌乱,随口道:“没事,就是饿了。”

  程朝暮难得贴心,大方地表示请我吃晚饭。我们去了商业街上一家名叫“福叔食堂”的烤肉店。这家店的味道不错,大家都亲切地称呼老板为“福叔”。

  进了店,我才发现这是立秋新的兼职的地方。

  在此之前,其实我多少带着一丝对立秋的潜在敌意。然而,当我看见店里的人越来越多,立秋一个人手忙脚乱地招待客人时,我那泛滥的侠义精神突然上线了。

  等待点单时,我实在看不下去立秋忙得焦头烂额,于是叫上程朝暮一起去帮她打下手。

  走向立秋的途中,程朝暮对我扬起眉毛:“欸,虽然上次你对立秋不是特别友好,不过我就猜到你会忍不住帮她。你对别人都挺热心的,为什么老是打我?”

  我白了他一眼,催促他赶紧给正在抬烤肉机的立秋搭把手。如此一来,我和立秋居然成了朋友。

  之后,立秋常邀请我和程朝暮到“福叔食堂”,福叔总是请我们吃烤肉。

  很多时候,我和程朝暮去了“福叔食堂”,会发现沈烨早已在店里帮忙。他和立秋之间交流不多,看上去却很有默契。

  我偷偷问过程朝暮几次:“沈烨一定是喜欢立秋,才会对她这么好吧?”

  冬夜的雾霭横亘在程朝暮的眉宇之间,他双手插在上衣的口袋里,幽幽地道:“也许吧。”

  我又问他:“你说,一直守护着一个人,是什么滋味?”

  这次,他语气笃定:“是最柔软的牵绊。”

  可我还有一个问题,自始至终不敢说出口,我想问一问,喜欢与守护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若是有,那么,他陪伴我这么多年,对我是否有一点喜欢?

  六

  之后的日子,我、程朝暮、立秋和沈烨四个人经常聚在一起,大部分时间是在“福叔食堂”帮忙。

  福叔的店不大,生意却很好,许多人嫌弃店里油烟重,而且总是很忙,因此,福叔招不到兼职的学生,只有立秋愿意留在这里。

  不过,有了我、程朝暮和沈烨帮忙,店里的人手差不多够了。为了答谢我们三个,福叔几乎每次都会留我们在店里,准备丰盛的大餐犒劳我们。

  大三那年的跨年夜,我们四人在福叔的店里聚餐。深冬,屋外寒风呼啸,我们四人围坐在暖意融融的包厢里,酒足饭饱后,很俗套地说起未来的打算。

  话题是立秋发起的,于是她最先说:“世界这么大,我想到处看一看,所以,我选了旅游管理专业。反正我也没有亲人,说不定漂泊一生,会遇到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第二个发言的是沈烨,他的愿望简简单单:“我想当一个美术老师。”

  说罢,沈烨将目光转向我:“舒谣,你呢?”

  我张了张嘴,听见程朝暮十分流畅地说:“她想成为一名警察,惩恶扬善,保护需要保护的人。”

  闻言,立秋和沈烨顿时肃然起敬地看着我,她惊奇道:“好酷的理想啊,你已经在为此做准备了吗?”

  我说:“在准备事业单位的考试了。”

  立秋会意地点点头,又转而问程朝暮:“那你呢?”

  灯光的照耀下,程朝暮的神色显得颇为柔和,他微微一笑:“我没有太多打算,顺其自然就挺好。”

  话题进行到这里,时间已经不早,我们一行人准备回宿舍。

  离开前,“福叔食堂”也要打烊了,我们多待了一会儿,帮福叔收拾东西。四个人分头行动,我和程朝暮收拾桌椅,立秋和沈烨收拾后厨。

  待我和程朝暮收拾得差不多时,我去后厨,打算叫上立秋和沈烨一起回去,然而,靠近厨房,我听见静谧之中,立秋的声音忽地响起。

  她问沈烨:“你一直以来尽力帮我,只是因为愧疚和同情,对不对?”

  冬夜的寒意似乎渗透了些许到屋里,沈烨的回应久久没有传来。沉默中,只有碗碟的碰撞声回荡开来,而我愣在厨房外,心底的伤疤仿佛被一双手揭开。

  我陡然明白了这些年自己因何懦弱。

  我未曾告诉任何人,那日我鼓励沈烨表达自己,不止因为沈烨和我一样,是个将爱慕藏匿于心的人,更多的原因是,我害怕有朝一日,立秋成为程朝暮身边的人,而我只能和程朝暮渐渐疏远。

  我自私地想要长久地留住程朝暮,可我偶尔也有清醒的时刻。我知道这世上有些人不计回报地付出,只因善良。

  多年来,程朝暮对我有求必应,也许是像立秋说的那样,因为同情。

  正因如此,就连中学时代,我和程朝暮关系亲密,一直结伴同行,也从未有人怀疑过我们之间的关系。

  时光倒退至高二的秋天,程朝暮因换季而严重感冒。身为学霸,他绝不会轻易缺课,偏偏那几天他的父母又正好在外出差,身体虚弱的他连蹬自行车的力气都没有,如何上下学成了一个问题。

  好在我身强力壮,还拥有一辆老旧的自行车,于是我主动提出接送他。

  程朝暮客套地担忧了一下:“可是,我们家离得不近啊,你要接我,每天就得早起。”

  我不拘小节地说:“这有什么,不就是早起几分钟吗?你跟我就别客气啦!”

  那段时间,我每天起早贪黑,以至于黑眼圈越来越深,上课也经常打瞌睡。一次,回家的路上,班主任看见我载着程朝暮回家,意味深长地对我们点了点头。

  当时,我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第二天,程朝暮就被班主任喊了出去。

  我生怕老师给程朝暮扣上莫须有的罪名,于是悄悄跟了出去,想帮忙解释一下。然而,我走出教室,发现班主任和程朝暮就在走廊上谈话。我混迹在来往的学生中,听见班主任小声地对程朝暮说:“老师知道你一直乐于助人,舒谣早早没了父亲,作为同学,你多关心她是对的。最近她上课注意力有点不集中,你抽空提醒她一下。”

  那时听到这些话,我长舒了一口气,而若干年后,我才明白,作为过来人的老师不会看走眼,程朝暮对我好,果然不是出于喜欢。

  仿佛全世界都知道,程朝暮是个热心肠的人,因我童年的缺失,他才对我关照有加。只有我始终自我欺瞒,凭空编织着一场不切实际的好梦。

  而我怀揣了多年的幻想,终于在这个没有星星的夜晚,消融于冷风之中。

  七

  在那之后,沈烨不再去“福叔食堂”,加上毕业在即,我们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忙,聚在一起的時间少了许多。

  立秋仍然做着几份兼职,生活忙忙碌碌,我有空的时候,会去帮她。

  有一回,立秋破天荒地到田径场找我。等我训练结束后,我和她踩着长长的影子,在夕阳下散步。

  四下嘈杂,立秋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我的耳朵里,她说:“其实,我很喜欢沈烨。大概女孩子都这么傻,在一个人长久的关怀之下,总是忍不住动了心。但我没有猜错,他只是因为对我有愧疚,同情我是没有家的人,生活得比常人艰辛,才为我做了这么多。舒谣,我以前想,或许我也可以假装糊涂,继续享受他给予我的一切,可是昨天,他去了‘福叔食堂,亲自向我道歉。我知道他这是默认了我之前问他的问题。那一刻,我才明白,接受别人的怜悯,原来这么难。”

  她说这些话时,神色中有无法遮掩的落寞、感伤,我静静听完她的话,心绪浮浮沉沉,她一定不知道,我们是同样天真的人。

  只是,我从不敢像她一样,直截了当地戳破程朝暮待我好的原因。在感情里,她选择勇敢地面对现实,而我一直假装迷糊。

  不久后,我顺利通过了事业单位的考试,很快就可以去到新的城市,继续父亲未完成的梦想。

  我们每个人都过上了预想中的生活,立秋成了导游,沈烨成了一名中学美术老师,程朝暮进入一家有名的传媒公司。

  在我离开家乡,去单位报到的前一天,程朝暮约我一起吃晚饭。他特意叮嘱我提前出门,我老老实实地提早下楼,看见他骑着自行车停在我家门口。

  一见我,他拍拍自行车的后座,示意我上车,我很配合地坐了上去。

  此时,夕阳正好,橙红色的晚霞堆砌在天边,远处的山丘被染上一层暮色。不一会儿,车子停在我们第一次一起看日出的地方。

  落日余晖里,程朝暮停好自行车,站在我的对面。

  他的神色有些复杂,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我佯装漫不经心地开腔:“我马上就走了,以后再也没人打你了,开不开心?”

  他凝视着我,几秒之后,神色史无前例地认真:“我可以抱一抱你吗?”

  我知道他是感性的人,于是不假思索,大方地张开双臂,与他短暂地相拥。我想他一定不知道,在这短短的几秒里,我心跳如擂鼓,要他一个拥抱,是我早就想做的事。

  拥抱结束,程朝暮忽然笑得有些落寞。他说:“有个秘密,我瞒了你很久,也想了很久到底该不该说,听见你说你要走了,我想,再不告诉你,就没机会了。”

  我以为他只是像往常一样,把鸡毛蒜皮的小事夸大,故意吊我的胃口,于是我不以为意地点头:“说来听听。”

  他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开口:“说出来,你别被吓到啊,其实我……一直很喜欢你。”

  电光石火之间,周遭的一切仿佛全部静止,只剩下我混乱的心跳声和程朝暮清朗的说话声。

  我屏息凝神,他继续说:“我总是说你暴躁、粗鲁,其实你不是。在我心里,你比谁都细心、善良,你一向喜欢帮别人的忙,我都看在眼里。

  “你常说你想保护更多危难中的人,但我只想永远保护你。”

  说到这里,程朝暮自嘲地笑了笑:“不过,我知道你喜欢沈烨,所以,我现在所说的一切,你不需要回答,我只是摇摆不定了太多次,终于下定决心把心事对你坦白。我喜欢你,并不是要你做选择,只是我不想留遗憾。”

  听完他的话,我不安地把手握在一起,大概引人向往的事物总是光芒万丈吧,就像刚刚我听到的美好承诺,一定是它太过闪耀,才叫我模糊了双眼。

  片刻后,我眨了眨温热的眼睛,问他:“你为什么觉得我喜欢沈烨?”

  程朝暮疑惑地愣了愣,又如实地说:“那次,我告诉你沈烨主动约了立秋,你的脸色立马变了。我想你应该是喜欢他。后来,你经常去‘福叔食堂,或许也是想离他近一点……”

  我忍住眼眶里的热流,对他笑出声来:“看来,你这个情感导师也有失算的时候,程朝暮,我不喜欢沈烨。我和你一样,有个一直很喜欢的人,但是因为顾虑太多,所以不敢坦白。现在他就在我的面前,你说我要不要把真心话告诉他?”

  夜晚将至,我眼前的青年轻轻握住我的双手,眼中笑意丛生。

  还好,时间不晚,我们无须跨过山河大海,穿越人山人海,便已到达彼此的身边。自此,每晚的月色都很美。

  编辑/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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