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时隔多年,重听刘若英的《后来》,为那句“永远不会再重来”感怀。不管男孩还是女孩,不管正青春还是年迈,时光都没有重来,珍惜当下。
“我希望余北记住我,永远地。”
这个小心愿啊,注定圆满。
ONE
林潇一直觉得我脑子不太好——
“林天蓝,你该不是小时候被余北他爸抽傻了吧?”
以往无论林潇吐槽我什么,我都能牙尖嘴利地还击,偏偏这件事,我没有否认的底气,否则,我怎么就对余北如此上心呢。
“那你说,我要利用这件事去讹余北的话,他将来会不会以身相许娶我回家?”
估计难以直视我扑朔迷离的大眼,林潇别开目光,撇嘴:“搞搞清楚。脑子不好的是你,又不是他!”
唉,可惜了。早知如此,我当初就不拦着余爸,说不定被抽的就是余北。
他脑子有问题了,我才能得偿所愿嘛。
“还是算了吧。”想起余北他爸,林潇抖了一下肩膀,“你那会儿体型健硕,受得了那一巴掌。要换作五六岁的余北,可能就不是被抽傻了,而是直接被抽没了。”
这话我怎么这么不爱听呢。
凭什么瞧不起我家余北?他是用体力吃饭的人吗?人家明明靠的是脑力。
譬如,他就很会用那张打小清秀的脸蛋儿诱惑我,让我心甘情愿地挡在他的面前,哪怕被抽得头晕目眩。
细究起来,我和余北的羁绊确实蛮深。
我不仅和他同住一个小区,还同一天出生,在同一个片区的妇幼保健院。他的父亲是小区里出名的混账,常年伙同狐朋狗友在外面胡吃海喝乱来,压根不管他和他妈,脾气还急。
余北他妈没文化,县里人,被安排相亲,遇见他爸。想着有个城镇户口,还有份制药厂的工作,怎么也比在县上待着好吧,于是,没多久她便与他爸结婚,有了他。
起初,余爸必然装了一会儿良人,结婚后本性便暴露无遗。
余北出生的时候,余爸还在牌桌上。余妈不敢告诉娘家人真实情况,怕徒增烦恼,一个人疼得死去活来,连个病危时签字的人都没有,着实可怜。
她好不容易把余北顺产下来,孩子哭闹不停,在三伏天里哭得汗都往下掉。
据说,那时的我就很不甘示弱,听他哭,我也哭,比谁声音大似的,初为人父的我爸只能手足无措地抱我在怀里哄。
我妈和余妈同一间病房,同样身为女人的她看不过眼,终于招呼我爸:“你也哄哄余家的孩子呀……”
嘿,奇了。我爸一抱,他立马不哭。
嘿,更奇了。一听他不哭,我也就抽抽噎噎睡着了。
余妈感恩不已,非要我爸给孩子取名。我爸一合计:“我家孩子叫天‘南,你家的娃,就叫‘北吧?”
谁知我爸上户口时粗心大意,一不小心把“南”字写成了“蓝”。真是,能不能让人好好演偶像剧了。
总之,从头至尾,余妈生产,余爸都没来医院看过一眼,没日没夜地坐在茶馆。
余妈傻,总相信浪子回头,一咬牙,五六年过去了。
那天好像是我和余北的生日,我爸妈都有紧急的工作,只能将我交给余妈照顾。恰巧遇见余爸善心大发,說赢了钱,要带我们去公园玩耍。
公园里有座很高的塔。一上去,他爸就跟变脸似的,突然问起余妈的存折里还有多少钱,让她拿出来。
原来他不是赢了钱,而是输了,想“东山再起”。
余妈收入微薄,都存着留给余北念书用,自然不肯。余爸便跟疯了似的,抱起余北威胁她:“你要是不给,信不信老子把他扔出去?!”
——活像那不是他亲儿子。
余北的镇定劲儿和他那张脸一样,与生俱来。那时,他分明才五六岁,面对陡然地惊吓也不露惧色,我却怂了。
我怕他死,以后再没有小帅哥看。思来想去,我心一横,跑去扯他爸的胳膊,喊:“叔叔、叔叔,余北害怕了!你看,他要哭了!”
——得来小少年恶狠狠地剜我的一眼。
在余北的眼里,大概向恶势力屈服是过于丢脸的一件事,我却一番话让他颜面尽扫。
不过,我也得到了应有的教训。余爸盛怒之下想推开我这个障碍,一时没控制住,变成扇我一巴掌。当即我就头晕目眩,鼻血哗哗流下来。
TWO
做英雄都得付出血的代价。
得到那一巴掌后,我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可我还是喜欢做英雄。因为课本和电视剧告诉我,英雄容易被人铭记。
很明显,我希望被余北记得,永久地。
为了能被他记得,我做过不计其数的奇葩事儿,成为全校眼里的“护北狂魔”。
那时,大多同学都知道余家的情况,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所以余北身后总有闲言碎语,哪管他多少次为校争光,上了多少次市内光荣榜。
于是,我一“弱”女子,在打击流言蜚语这条路上走到了黑,差点成为学校众所周知的扛把子,终于无人敢当面让他难堪。
而其实,在我心里,余北比我勇敢。他虽然不怎么爱讲话,看谁都冷冷淡淡,可我内心的强大程度完全没法和他比。
我的威猛和用力也仅限于表面咋呼,他的力量却悉数沉淀在精神之中。
如果非要形象地阐述这两者的区别,那就是,当他爸的债主将一堆死老鼠扔在他家门前示威时,我吓得汗毛倒立,他恍若未见。
估计抱着“英雄惜英雄”的心态,我才对他心甘命抵吧。况且,余北也不是什么不记恩的负心小子。
我喜欢玩、喜欢闹,注意力长期不集中,自然成绩好不到哪儿去。得亏余北扮演了我爸妈的角色,一直拉着我做作业,监督我的功课,我才能每次都险险过关,与他念同一所学校。
可我的用力与陈袅袅没法比。
上帝还是公平的,给了陈袅袅念书的脑筋,却没有给她亮眼的皮囊。无耻地讲,至少,她没我好看。
“这倒是事实。”林潇难得赞同。
陈袅袅就是所有言情小说里最没存在感的女主。她从外地转学过来,外表一般,也不爱讲话。然而,这样的姑娘做事大多细心,所以,被老师钦点为生活委员。余北和她有交集,正是缘于一次班级采买。
似乎是为了迎校庆,教室也要应景地布置一下,于是,班长余北和生活委员陈袅袅就揣着班费结伴去了市场。
在市场逛了一圈下来,他们买了不少东西。余北作为男孩子,自然主动承担了大部分零碎,搞得内向的陈袅袅特别不好意思,非要请他喝奶茶。
此奶茶并非学校门口那五毛、一元钱的饮料,而是当时江城少有的精品奶茶店里的。奶茶店装修得特别小女生,淡粉加天蓝的主色调,桌椅板凳都配套,甚至有专门用于舀珍珠的银质小勺。
余北和我虽然都是小家小户长起来的,基本的判断力都有,自然知道这样一杯奶茶对念书的我们而言价格不菲,于是一勺没动。
陈袅袅则以为余北不知道勺子的用处,难得主动地替他将奶茶杯撕了个口子,递过去:“喏。”
女孩撕胶纸的动作很小心,一点一点地,仿佛在完成某件工艺品。
店里暖暖的橘色灯光栖息于少女的眼皮,连带着眸子都温柔地慵懒起来,让人心里如被小鹿一撞。
THREE
呸。
假若有得选,我才不会用“小鹿一撞”这样恶心的词语呢。因为撞他的不是我。如果是我的话,他应该会写,小车一撞——事故无疑了。
没错,写。
我学会这四个字,就是去余北家温习的时候,无意间看见他没来得及写完的日记。
那当头,余北正在上厕所,是余妈给我开的门。我一如往常地蹦进他的卧室,而后在他那间仅十平方米的房间里,捧着残留着墨香的素色本子,呕得心肝脾肺肾一起颤抖。
啪。
归来的余北抢去日记。那力道,好似能将我掀翻在地。
“林天蓝,适可而止。”
他又露出那种剜人的眼神,眉目俱冷。
我知道自己的举动有点问题,可理智还是在他异样的冷漠中败下阵来,开始口不择言:“陈袅袅什么来历,你不清楚?学校食堂都是她爸捐的,你们是一个世界的人吗?”
上帝可以做证,我没有看不起余北的意思。我只想告诉他,如果和陈袅袅走得太近,外面的风言风语必然四起,我不希望他难受。
可这段对话发生在如此情景下,难免产生歧义,起码让余北误会了。
“出去。”
对峙当头,男孩喉咙滚了数次,最终只吐出逐客令。
我知道,若他想,能送我千万根刺,可他选择了忍。但他不知道,正是他竭尽全力不对我口出恶言的表情,才让我对他永远都没办法死心。
当日,走出余家门,我便开始反省——
“偷看日记确实我不对在先。”我无可奈何地对林潇讲,“现在怎么办?这人本来就很难搞了,发脾气更难搞。”
幸好还有林潇出主意:“马上就圣诞节了,要不你趁机送他礼物,求和好?他也不是不近人情。”
我听进去了,于是在圣诞这晚洗了头却不清理,利用泡沫将头发捏成圣诞老人的形状,跳到他家去喊“Surprise(惊喜)”并送他一支挑了好久的鋼笔。
我难以形容余北当时的表情。
他眼中的我特别滑稽,可他就是笑不出来,睫毛在昏暗的楼道里也颤得清晰可见,眼底闪过一抹沉痛之色。
“林天蓝,你别对我好。”
我愣:“那应该对谁好呢?”
良久,他被我无辜又认真的神色打败,脸上的凝重尚未消,眼波却缓缓柔和。
高考完毕。
不出所料,我勉强考上本地二流大学,余北摘得桂冠。陈袅袅则跟随他的脚步,一起去往偌大的北京。
江城距离北京说远不远,可要说近,也并非一日车程能抵达。于是,那整个心无旁骛的暑假,我都琢磨着怎么和余北创造些独特的回忆,好让他去到霓虹万千的首都,也不能将我忘记。
为此,我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大多和旅行、看电影之类的娱乐活动有关。陈袅袅却恰恰和我相反,她约他去福利院,给落单的老人、孩子送温暖。
一向缺乏温暖的人,居然也有资格给别人带去快乐。这体验让余北陌生,也恍若得到新生。
那天的烈阳下,偷偷跟在他们身后的我,意识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原来,陈袅袅和余北是一个世界的,而我不是。
我的思想境界,我的学识,我的见识……和陈袅袅一比,统统相形见绌。
FOUR
比起余北不喜欢我这件事,显然“配不上”更让人难受。
那是第一次,我生出放弃的念头。
黄昏,回家的路上,我对林潇发誓:“我到家立马就把合照藏起来,把他千载难逢地送我的儿童节礼物扔掉,把给他折的千纸鹤送给别人……”
我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却在上楼的时候发现楼道的灯泡烧了,于是转头就跑去小卖部买回一个,搬出凳子站高了去更换。
因为余北什么都不怕,就怕黑。他曾被作为威胁余妈的工具,被他爸关在暗室里三天三夜。
七月的江城和熔炉无异。狭窄的楼道里的阳光,闷了一天,更是燥热不堪。我折腾来折腾去,换灯泡的途中好似有些中暑的迹象,于是晕了过去,最后是被邻居发现,送回家的。
我醒来就听见林潇的声音——质问余北到底对我什么想法——
“如果不喜欢,就亲口告诉她,让她别再抱着多余的幻想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林潇的声音居然带着哽咽,听起来像个女孩子的声音,让本应伤感的我不合时宜地笑出声。
可我笑得不够大声,所以还是听见余北那句:“抱歉,我……
“不敢喜欢。”
哦,不敢喜欢,不是不喜欢。
我心一痛,紧接着又被一双无形的手抚摸。最终到底是痛还是舒服,我已经分不清,只好瘫在床上神游。
这段插曲,临到余北离开江城,我也没提起,就当从没听见过那似是而非的答案。我以为这样,我们俩的关系就不会有改变——做不了情人,做永远的朋友也很好啊。
尽管以前,我认为那就是一句没用的话。
余北本不是聒噪的人,特别耐得住寂寞,只要我不找他,他找我的时候很少。于是,我成功地从一周找他五次,变为三次,再到每月一次……
对于逐渐递减的时间,他毫无所觉,因为听北京的同学八卦说,他和陈袅袅好像谈恋爱了,哪有空管我。没了我的打扰,他更不必花时间应付。
大二那年,动感地带搞活动,入网就送话费,为了三十元话费,我换电话号码了。
果然,一整年,我也没等来余北一句“你为什么换电话号码却不通知”的询问。
成年人的疏远通常默契,不像十六七岁的时候,吵个天翻地覆才算划地绝交。我们二十岁了,该用成熟的方式说再见。
但关于余北的消息,我还是偶有听说。
他选择的金融专业大神云集,可他还是系里出色的佼佼者。在教授的推荐下,北京电视台举办的《××求职》节目向他抛出橄榄枝,他因为出众的气质和谈吐赢得一群粉丝,更受到各大企业的关注。
毕业季,大多数学生为了工作奔波焦头烂额,他的邮箱里已然躺着十几封OFFER,任君挑选。听说其中还有陈袅袅他爸的公司,给他部门经理的位置,不过,他婉拒,去了规模不大却很有发展前景的一家新锐企业。
同年,一向不爱念书的我不知哪来的劲儿,咬牙考上公务员,进了本地片区的档案局,做着旱涝保收的工作。
入职那日,我收到了一份礼物和一条信息:新生活快乐。
礼物是一部新款智能手机。信息也不是谁发来的,而是早被编辑好,躺在草稿箱里。
我捧着手机,看着宛若祝福的几个字,当时就在林潇的面前丢脸地哭了。
我哭不是出于感动,而是出于丢脸。因为就在前一秒,饭桌上,林潇问我有没有忘记他,我扬起招牌的笑脸:“早忘啦!”
他呵呵一笑:“我还没说他是谁啊。”
就像这份礼物、这条信息,根本连寄件人的姓名都没写,我就知道它来自哪里,然后,心生疮痍。
FIVE
幸亏多年过境,身边還有林潇陪我。
一顿饭吃到尾,我菜没吃几口,意识却不清了,非要骑自行车,最后歪歪扭扭地摔在马路上,让他听我将过往如数家珍。
“你不是一直问,我喜欢余北什么吗?”
我整个歪倒在灯柱旁,双眼迷离地对他讲:“因为,他也对我很好的,你不知道吧!”
六岁那年,我被他爸一巴掌扇得分不清东南西北,鼻血直冒。那个原本还睥睨着我的小少年,一个猛子就挣扎着从他爸手里跳下,用他的新衣裳替我擦。
我的血流不停,他的泪流个不停,第一次哭得毫无章法,问:“妈妈,怎么办啊?”
十岁的时候,他爸在外面惹了事,被人起诉告上法院。
法院几次传票都没等来人,只好亲自到余家找。彼时,我正好在他家做作业,被齐齐出现的穿着制服的人吓一跳,是他蒙了我的眼睛,带我进房间,将藏了好久的大白兔糖与我分享。
十四岁,他爸欠债,家门口全是死老鼠。
为了显得我勇气可嘉,我依旧站在他家门口等他上学,尽管汗毛倒竖。
少年看穿我的“伪装”,主动提出要载我去学校。我问为什么,他说:“昨天回家,发现你的自行车好像没气了。”
其实,根本原因,是他怕我吓得腿软,根本蹬不了自行车,会出意外。
“可他是不是忘记了,林潇?他是不是忘记了,自己也只是个十四岁的孩子啊。他是抱着怎样的心情,用晾衣架挑开死老鼠,再镇定地蹬上车,将我平安地送去学校?”
盛夏的江城,夜幕低垂,霓虹噤声。
笔直的灯柱旁隐约传来啜泣声,可是无人回答。
人一旦过了二十岁,日子就溜得特别快。所谓的“见不到谁就度日如年”,实在有待考究,起码我没有。
我每天机械地去上班,照常生活,又相安无事地过了两年,其间还和余北打过照面,一共两次。
第一次,他功成名就,回江城过年。
第二次,她功成名就,带着陈袅袅,回江城过年。
小时候每年除夕,我们家和余家基本都一起过。说是两家,其实统共就四个人,我、余北、余妈,还有我妈。
我爸在我六岁那年遭遇工地事故,意外地走了,我家的天也塌了,所以,我曾笃定地认为自己和余北是一个世界的人,因为我们都“没有”父亲,理应互相取暖。然而,自打他去首都念书,我们两家就都是各自走亲戚了。
第一次余北回来过年,我正好去县里老家,回城时,和他的车匆匆擦过,没有眼神的接触,只恍惚窥见彼此岁月打磨得鲜明的脸。
第二次,他带陈袅袅回来认门。
家里冷清,怕陈袅袅察觉异样,余妈不好意思地叫上我妈前去热场,自然也包括我。
一进门,我其实就锁定余北了。
他仿佛又拔高了一截,弓身在狭窄的厨房忙碌。余妈唤他,他回头,居然毫不见外地冲我笑笑,好像我们没有阔别多年。
受过大城市和文化熏陶的男子,眼角眉梢都写满意气风发。
陈袅袅身上的书生气也越发浓,瘦了些,都市淑女的打扮,完全否决了我当日的自夸:比她漂亮。
同年,江城响应环保政策,不再放烟火。
余北说可惜了,江城的烟花,是他走过那么多地方觉得最出彩的。
他说这话时,陈袅袅正在给父母打电话,道新年快乐。我和他站在窗边,有一搭没一搭地找话聊。
“等等。”
我忽而想起什么,转身下楼,往家跑。
余北对烟花印象深刻,我何尝不是如此。
那抹盛大是多少个隆冬里唯一的暖。所以,去年春节,我买下好多烟花棒,只是得知他回城又离开后,突然没了燃放的兴致,今年总算派上用场。
唰。唰。唰。
小区的空地上,余北手插着大衣口袋,与我共赏。
火光映亮他如今挺阔的胸膛和顷刻忧伤起来的目光。
“对不起,天蓝。”他不明所以地讲。
烟花的声音说小不小,我却听清他字正腔圆的每一个字。
而且,他根本没说因为什么向我道歉,可我就是明白了。
“没关系,”我听见自己怪异温暾的声音,“还记得有人往你家门前扔死老鼠,你骑自行车载我去学校吗?”
那日清晨的风,带着凛冽的青草香。
他原本是要送我到教室门口,我却怕他引得非议,刚到校门口就主动往下跳。
“到这里就好啦。”彼时彼刻,我胸腔里一片柔软,对那个十四岁的少年道。
今日,不够盛大的烟火中,我对二十四岁的他说了同样的话——
“到这里就好啦,余北,我不怪你。你已经陪我到力所能及的地方了。”
你已经陪我到力所能及的地方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身旁的人恍惚间眼睛潮湿了一下。
SIX
那晚,我也忍得很辛苦,想找林潇大哭一场,却怎么都找不到。
“为什么找不到,林潇呢?林潇呢!”
我怪我妈,说她整天要我和林潇断绝来往,现在我仅剩的朋友都抛弃我了,在全世界都热闹的时刻。
大概是因为黑夜容易让人崩溃吧。
所幸,白日终将来临。
翌日醒来,我总算恢复正常。我乖乖地吃早饭,甚至用难得的乖巧语气祝我妈新年好。
见她一副要出门的架势,我随口追问,她支支吾吾。没几天才得知,她是陪余妈逛街,买新衣裳去了。
因为陈袅袅她爸妈舍不得女儿单独在外地过年,坐飞机来了江城,顺便两家人见面。余妈打心眼儿里怕给余北丢脸,又不好意思和他说,只能拉我妈做参考。
我妈挑衣服的眼光很毒,主要还是余妈底子好。余北周正的模样完全沾了她的光。
见面的时间是正月初四,各家商店、饭店已陆陆续续营业,余北挑了江城最好的餐厅给两老接风。我妈也因为单位有事,得临时去值班处理。
好在她走了没多久,林潇就来了,让我不至于孤孤单單。
我开着电视漫无目的地调频道,一向闹腾的他就在旁边安静地陪伴。我以为这样的沉默会持续到天荒地老,直到一阵高过一阵的剧烈的敲门声传来。
“谁啊?”我下意识地问,却忘了看猫眼。
门开,外面站着明显醉醺醺的余父。
就在余北去外地上大学那年,余妈再无顾忌,终于狠心离婚。
余爸无赖,要走了部分积蓄,才同意签字,转头就和经常混在一起的女人结了婚。本以为日后相安无事,今天看来他又没钱了,准备找软柿子捏。
“听说余北那孩子回来啦?臭小子,也不知道来看看他爸。”
我差点脱口而出——他会来看您的。
十四岁那年,他同我讲,余父管他生,未来他也会管对方死,棺材钱照给不误,其他就免谈了。
完全不知我心理状态的余父见我久久不吭声,推我一把:“他俩是不是在你家?”他的力道挺大,比起当年有过之无不及。
哗。
我感觉有人将我往身后一拉,接了话:“他们俩不在,去丽景饭店了。你现在赶过去,还能见未来亲家和儿媳一面。”
听完,余父眼睛猛地一亮。他似乎又找到了可以威胁那娘俩出钱的场合,“嘿嘿”一声下了楼。
“你为什么告诉他?!”我大惊失色,冲林潇吼。
男子的面貌逐渐模糊,但他嘴巴一张一合的弧度,我看得很清楚:“如果不支走他,你今天会有怎样的麻烦,你知道吗?”
我的反驳激动且迅速:“可他去了,余北会有怎样的麻烦,你知道吗!”
说着,我便要冲出去,拦下余北他爸。
那人又扯我一把,继续和我拉锯战:“可是,他不要你啊,林天蓝,你为什么还不明白!”
“可是,余北会有麻烦啊。”
我的声音低了,目光坚定地重复着,推开他。
其实,打一开始,我就有某种莫名的意识。我很清楚自己推开的不是一个人的手,而是我看似安稳的余生。
所以,当我和余北他爸拉扯,重心不稳栽下楼梯时,我一点儿也不意外……
但我有些后悔。
我花掉最后的半秒钟想,如果余北知道这一幕,又该内疚了。他的心,下半辈子还是会受到我的一点点牵绊。
正因为我什么都做不好,所以才怎样都配不上吧。
所幸,我的企图总算有机可乘。
“我希望余北记住我,永远地。”
这个小心愿啊,注定圆满。
SEVEN
丽景饭店的菜名不虚传。
余北陪着未来岳父喝了一杯又一杯。他们谈工作,谈生活、谈感情,一场饭局持续到凌晨。
陈袅袅扶着脚步虚浮的余北,就近在饭店开了间房应急。
余北今夜是真的喝多了,抱着陈袅袅不撒手,让她连外套也没法脱。中途,他含含糊糊地说着什么,她弯腰听,听见他叫自己的名字:“袅袅,袅袅、其实,我根本不值得你托付……
“我一点也不勇敢,我比你想象中懦弱。”
说完,他的身体就跟泥鳅似的缓缓地滑到床上。
陈袅袅苦笑,替他脱了外套和衬衣,又给他洗了一把脸,可他还是睡得不安稳。
许久不曾入梦的零碎,仿佛潮水来遮天。
小少女鲜红的鼻血,林爸得到消息后着急的声音,以及电话那头工作人员的一声:“小心!”
当蛛丝马迹串联起来,一切就都清晰了。
也是从那年起,小少女变得更爱笑。她说她新交了一位朋友,叫林潇。这位朋友对她可好了,会逗她笑,会把糖果让给她,听她的烦恼,还会在每个喜庆的节日给她藏礼物,让她找。
而林天蓝的父亲,叫林潇。
当林天蓝第一次出现这种臆想,林妈在双重打击下崩溃,差点抱着她想不开。
好在林妈在事后发现,林天蓝仅仅只是爱和空气说话,其他与正常孩子并无区别。
她到底舍不得。
这也是为什么,林天蓝一介女流,却让全校都怕她,甚至不敢和余北作对。因为外界传言——“她好像有神经病啊,会自说自话”。
高考毕业的暑假,楼道的灯泡坏了,林天蓝在换的过程中晕倒,醒来听见说话的人不是林潇,而是林妈。
她心急如焚地要余北给个回答,究竟喜不喜欢她的女儿。
男孩露出平生第一次胆怯,说:“阿姨,对不起,我真的不敢。”
十八岁的少年,诚实地面对了自己的恐惧。
“不怪你,不怪你。”林妈喃喃自语。
这孩子,前小半生过得已够艰难,难道后半生还要让他生活在“老婆是个疯子”的流言中吗?
没勇气,才是常态。
所以,他那句“对不起”,是真心实意,却也是无地自容。
后来呢?
后来……
END
余北在昏睡中也感觉脑子钝钝的,分明梦见的情节和从前无异,却好像又多了些,似真似假。
譬如,梦里的他竟对那少女示弱,说当初瞪她一眼,不是因为凶,而是被她看穿了自己的软弱。
他怎会不怕呢?
他只是装不怕,却只有她看破。
就像十八岁的告别,她明明知道余北那几年的沉默意味着什么,却选择尊重,不说。毕竟,一个迫切想和从前摆脱干系的人,要他怎么把从前带到未来去?
“我的脑子好像有问题,余北。”
曾几何时,少女歪着脑袋,表情一派天真烂漫。
他看得惭愧,不假思索地说出一句诺言:“没事,以后我考医学院,帮你看。”
余北终究食言。
所以,少女也不打算再遵守諾言,要真真正正地离开他了。
夜半,电话铃声响得突兀,如诛心之音。陈袅袅也被吵醒,扭头却见接电话的那个人一脸热泪,犹如在梦间。
“别走,天蓝……”他失神地喃喃,“要是连你都走了,我、我该怎么办啊……”
他竟仓皇无措到哽咽。
有的告别基于生活,你能告诫自己去习惯。然而,有的告别基于回忆。
这个敌人,你看不见,不知什么时候出现,难以打倒。
如今,哪怕他总算肯伸手去留住回忆,哪怕他终于肯抛却世俗成见向她跑去……却已然迷失在耀眼壮大的灯火中央,找不到北了,亦找不到天蓝。
编辑/张美丽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