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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色航迹云

时间:2023/11/9 作者: 花火B 热度: 12351
池薇曼

  这笑容仿佛一支锋利的箭,准确地击中我的心。

  ——毫无疑问,这是心动的感觉。

  作者有话说:前阵子,我回了一趟家,天气恶劣,暴雨不断,抬头无意间看到天空里翻腾的云海,颇为震撼,于是产生了写这个故事的想法。生活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人很容易麻木,我也时常被各种小事困扰,自暴自弃,可抬头看到天上壮观的云彩,顿时觉得自己的烦恼变得微不足道。我所看到的那些云,后来去了谁的眼里呢?

  ——你就像航迹云,无论何时,总是笔直地、毫不迟疑地朝我奔来。

  Scene?01

  八月的正午,我抱膝坐在空无一人的沿海公路边发呆。

  天空是密度极小的淡蓝色,毛卷云似一片片洁白的羽毛,海风拂过面颊,带着灼人的热度。

  “请问是云姐姐吗?兰庭让我来接你。”

  少年正彎腰询问我,下颌的弧线优美,他穿一件烟灰蓝的无领衬衫,在体感温度四十五摄氏度的炎夏,依旧把纽扣规矩地扣到最上面。

  室友兰庭是个晒弟狂魔,不止一次跟我提起她那帅得惊天动地的堂弟。我总质疑她夸大其词,今天一见,少年眉目俊朗,确实有种让小女生一见倾心的魅力。

  我朝他眨眨眼:“你好,我是陆兰庭的室友,我叫云栖夏。”

  黑色防水背包经过半个月的颠簸,布满灰尘,被我随意地丢在草地上。少年捡起我的包,用清亮澄澈的眼眸打量我:“云姐姐,你的行李就这些?”

  “是的,你跟兰庭一样,叫我栖夏吧。”我用力想了想,终于记起他的名字,“以航同学,谢谢你专程来接我。”

  上车后,被冷气一吹,我才算复活过来。

  我热衷于旅行,这个暑假照例用一个月的时间打工赚路费,另外一个月的时间去云南旅行。途经普洱时,我们遇到泥石流,接下来均是暴雨天气,我比预计中的早一个礼拜返回。

  作为一名极简主义者,我外出时行李很简单,出门前把寝室钥匙交给住在本地的室友陆兰庭保管。我回来后,联络兰庭,她在海边的别墅消暑,让我上门取钥匙。我叫了辆计程车赶往她给的地址,车子爆胎了,司机叫了辆拖车,将我丢在公路边。

  兰庭对我的倒霉体质习以为常:“你先找个凉快的地方歇着,我让以航去接你。”

  就这样,我有幸见到兰庭的堂弟。

  陆以航透过后视镜看了我一眼:“栖夏,你刚刚看什么那么入神?我喊了你好几次,你却完全没反应。”

  “看云呢。兰庭没有告诉你,我是个喜欢四处收集云彩的怪人?”

  “你不是怪人,我觉得收集云彩听起来就很浪漫,是个很有品位的爱好。”

  他实在太会说话,我被他夸得心花怒放:“你如果有兴趣,我给你看看我的战利品,这次我拍到了好东西。”

  “一言为定。”后视镜里映出少年上扬的嘴角,他笑得很灿烂。

  聊过几句,心跳声越来越响亮,我感觉全身发冷,昏昏沉沉地躺下。陆以航还跟我说了什么,我却无法集中注意力听。

  车子驶进一座独栋别墅的停车场,后座的车门被打开。

  “栖夏,我碰一下你的额头。”陆以航俯身,手背贴在我的额头,带有淡淡的薄荷香气,“你发烧了,能站起来吗?”

  我张了张嘴,就被潮水般的晕眩感淹没。

  Scene?02

  夜色浸满房间,半空中一轮被稀薄的云朵掩住的圆月,似用面纱半遮脸的美人。

  “你醒了?感觉如何?”

  陆以航进门时,我正好坐在床沿仰望夜空。

  我经常去户外拍摄云朵,经历过挺多恶劣的天气,却很少生病,没想到今天居然中暑了。

  陆以航小我两岁,却很会照顾人。我依稀记得他把我背进别墅,然后又进进出出,喂我喝冰镇绿豆汤,还用湿巾给我敷额头散热。

  “感觉很好,谢谢你的照顾,兰庭人呢?”

  “下午离开了,好像说去给朋友开生日会。”

  我打算告辞,又想起来意,便问陆以航:“兰庭有没有让你转交钥匙之类的给我?”

  少年一脸茫然:“没有。”

  我正欲打电话给兰庭,肚子却咕咕地叫了起来。

  白天刚下飞机时,我没有食欲,直接来找兰庭,中暑后,喝了点绿豆汤,早已饥肠辘辘。

  我挠挠头,问陆以航:“我饿了……你这里有吃的吗?能填饱肚子就行。”

  “冰箱有食材,你想吃什么,我来做。”他补充道,“我不太会做饭,你将就一下。”

  我今天给他添了不少麻烦,当然不能再让他做饭:“让我来吧。”

  我负责掌勺,少年则打下手。闲聊间,我得知他今年高考,顺利拿到我们F大的录取通知书,月底就去报到。

  我猛地记起一件事:“你今年几岁,能开车上路?”

  他笑了:“栖夏,你的反应未免太迟钝。我十九岁了,复读过一年,驾照是去年暑假考的。”他说着,从我的身后探出头来,掌心里是白白胖胖的大蒜,“蒜剥好了,你打算做什么菜?”

  他的鼻息洒在耳畔,痒痒的。我心跳加速,往旁边挪了一步:“蒜蓉菜心,天气热,做点清爽的菜。”

  厨房里厨具齐全,材料充足,我一时兴起,做了好几道菜,包括虾仁滑蛋、蒜蓉菜心、香菇焖鸡腿肉、丝瓜炒牛肉,外加两盅冬瓜瑶柱汤。

  陆以航由衷地赞叹道:“栖夏,你好厉害,兰庭只会做番茄炒蛋,还是带鸡蛋壳的那种。”

  “当然,我在五星级酒店的后厨打过工,我们平时在寝室打边炉,都由我负责做汤底。”

  今晚的菜做多了,少年很赏脸,吃得一干二净。

  他吃相斯文,速度却挺快,每吃到喜欢的食物,会眯眼朝我笑,简直可爱到犯规。

  饭后,他望着我,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栖夏,以后能经常见到你就好了,我很喜欢你做的饭。你还会再来吗?”

  说着,我活动手脚给他看,结果用力过猛,脚踝处咔嚓一下,我不由得哀号出声。

  陆以航赶紧扶住我:“医务室在哪里?我送你过去。”

  我倒吸一口凉气,指向身后:“这里。”

  校医诊断后,建议我去医院拍张片子,陆以航立刻约了车送我到医院。

  我前阵子在梅里雪山扭伤过,当时没重视,只做了冷敷处理。旧伤没痊愈,这么一摔,直接成了韧带挫伤,一个月内不能下地走路。

  骨科医生检查我的伤时,我叫得鬼哭狼号。陆以航把手伸给我:“你要是疼,就捏着我的手。”

  等检查结束,他的手被我掐得发红,我很不好意思:“要不……顺便让医生帮你看看?”

  “我是男生,不怕疼。”他望着我,“你饿了吗?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午饭时,陆以航特意给我点了份花生炖猪蹄,以形补形。他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我,他以前受过伤,吃了几个月的炖猪蹄,对腿伤很有效。

  他一番好意,虽然我讨厌猪蹄,但还是硬着头皮开吃。

  Scene?05

  医院有共享轮椅出租,我租了一张轮椅,作为代步工具。

  陆以航送我回到学校,诚恳地望着我说道:“栖夏,你是给我当向导才受的伤。在你伤好之前,我会肩负起责任,好好照顾你。”

  他这么有心,让我怪不好意思的。

  我摆摆手:“不客气,怪我自己没留心脚下。”

  翌日大清早,我接到陆以航的电话:“栖夏,你们今天上午在实验三楼上课吧?我送你去教室。”

  学校的课表都是公开的,登录校园网可以查询,他知道我上什么课也不奇怪。

  室友们约好了似的,全都走光了。我歪头,用耳朵和右肩夹住手机,使出吃奶的力挪上轮椅:“我自己坐电梯,真的不麻烦你。”

  教学楼有电梯,但学生公寓的电梯不开放,除非有特殊情况,才能申请凭电梯卡使用。我的寝室在四楼,这次扭伤后坐轮椅,我找宿管阿姨申请了电梯卡,出行并无困难。

  他忽然问:“你知道今天什么日子吗?”

  “什么日子?”

  我推着轮椅来到电梯前,显示屏上赫然出现“电梯故障,维修中”的字样。

  电话那头,陆以航的声音很合时宜地传来:“今天一号,是每个月学生公寓的电梯维护时间,你真的不用我帮忙?”

  “那……麻烦你上楼来。”

  昨天去医院,陆以航背着我到校门口坐车,当时我右脚痛得厉害,顾不得矜持。想起他宽阔而略显瘦削的后背,我用力拍了拍脸。

  陆以航的笑声传来:“栖夏,我已经到了。”

  我推着轮椅,错愕地转过身。

  朝阳斜斜地穿过楼梯栏杆的间隙,落在白色瓷砖地板上,少年踏着灿烂得一塌糊涂的日光,朝我走来。

  从前兰庭说她堂弟有多好时,我总是嗤之以鼻,觉得她偏袒自己人。现在我不得不承认,他经常帅得犯规,让人少女心泛滥。

  陆以航背我下楼,我们还遇到一位好心的女同学,帮忙搬轮椅。

  少年走得很慢却很稳,我问他:“你吃早餐了吗?”

  “还没有。”

  “我也没吃,我们去商业街角落的咖啡厅吧,那里的手磨豆浆挺好喝。”他专程来接我,我自然得请他吃好吃的,好好答谢他。

  点完餐后,我们到店外的木桌前坐下,享受清晨的片刻静谧。

  阳光如同倒入水缸里的淡牛奶,陆以航咬了一口牛油果三明治,笑得眉眼弯弯:“栖夏,一大早能见到你已经很开心,有好吃的就更开心了。”

  我喝了口豆浆:“中午我再带你吃更好吃的。”

  “真的?中午你也会跟我一起吃饭?”他笑得灿烂,又抬手,凑过来替我擦了擦嘴角,“你的嘴角沾到豆浆了,我们中午在哪里碰头?”

  他的指尖滚烫,我险些被呛到,连忙催促他:“快上课了,你吃快点。”

  F大是大一下学期军训,学生们大一上学期比较清闲。接下来,陆以航但凡有空,都会来学生公寓接我。

  上完课,我会跟他去吃好吃的,到图书馆学习,坐在操场边的树影下看人打球。

  这次扭伤,我坐了一个多月的轮椅。脚踝的伤势好转,我归还了轮椅和电梯卡,并通知他不用再来照顾我。

  清晨,我走到学生公寓楼下,和陆以航不期而遇。

  晨风里,少年干净的面容被阳光染得闪闪发光:“我今天忘了把闹钟调回以前的时间,来到这里,才想起不用接你。反正来了,就干脆等你一起吃早餐。”

  他明媚的笑容和记忆里的某人重叠。

  我有些失神,想起沈明宵看着病房的外面,轻声问:“栖夏,如果我不在了,你也会记起我吗?”

  这段时间,我太幸福了,以至于忘了跟他的约定。

  Scene?06

  生命里有些人、有些事,就像一根线上打了结,任你如何努力,都无法解开。

  沈明宵就是我生命里一个无法解开的结。

  我开始收集云彩,是因为沈明宵。

  高三时,我跟沈明宵成为同桌,他总是摆弄着单反相機,不怎么跟人说话。

  我跟他都是走读生,闷热的中午,我吃过午饭回到教室。空调坏了,我趴在桌上睡不着,见他又在翻看单反相机里的照片,忍不住问:“你的相机里有什么?”

  “我拍的云,你要看吗?”

  沈明宵将相机递给我,给我介绍照片上的云,声音低沉悦耳。他长得挺好看,平时神色淡漠的双眼,在提及云彩时闪闪发亮。

  熟悉以后,我才知道他高一时就给一本旅游杂志投稿自己拍摄的云,还被采用了。杂志主编也是个云彩爱好者,他拍摄的云彩经常被刊登在上面。

  我作为语文课代表,在校刊上发篇作文就自以为很了不起,沈明宵在省级刊物发表了那么多作品,却一声不吭。一时间,我对他充满敬佩。

  听沈明宵说周末去拍摄云彩,我问他:“我可以一起去吗?”

  他点头,又询问道:“拍摄云彩很枯燥,你真的要去?”

  “我不怕,我想知道你究竟如何拍到那些照片的。”

  周末一到,我们出发到森林公园拍摄云彩。天气闷热,积雨云犹如自天空而来的千军万马,沈明宵告诉我,这样恶劣的天气才能拍到壮观的云,因为晴朗时云层通常稀疏。

  燥热的空气变得清爽起来,沈明宵提醒我:“快下雨了,我们找个地方避雨。”

  我诧异:“你怎么知道?”

  “因为下雨前空气湿度增高,和土壤里的放线菌相融合,会出现特有的‘潮土油味道,这种气味在雨后尤为明显,英文写作petrichor,又译作‘空山新雨后,泥土自芬芳。”

  我一脸崇拜:“你知道得真多。”

  果然,我们走到凉亭边,就下起大雨。

  那一年,我经常跟沈明宵去拍摄云彩。

  父亲投资失败,待业在家,跟母亲屡屡爆发争吵,让我害怕待在家。跟少年出门仰望天空和云彩,我能短暂地忘却烦恼。

  我问沈明宵:“你为什么喜欢云?”同龄的男孩子都爱打篮球、打游戏。

  他挺难为情,却还是如实地告知我:“我小时候身体不好,其他小孩都在楼下玩,我只能看着天空发呆,渐渐地对云彩产生兴趣。后来电视上介绍一位澳大利亚的摄影师,他在世界各地拍摄了各种云彩。”

  他模仿那位摄像师,用相机记录下他看到的云,因此得到不少赞赏,这是他为自己找到的“生存价值”。

  高考结束后,父母的争吵愈发频繁,我觉得自己考得不太理想,整日焦虑不安,只能找沈明宵倾诉。

  沈父在西藏参与铁路工程,沈明宵去探望父亲,在QQ上给我发了张照片:“这是我蹲了好几天才拍到的珠峰旗云,当地人将旗云视作祥瑞之兆,送你一份幸运。栖夏,你要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照片里是蓝天之下被皑皑白雪覆盖的喜马拉雅山脉,珠穆朗玛峰的一侧,挂着洁白旗帜般迎风飘扬的积云,正是有世界上最高风向标之称的珠峰旗云。

  屏幕这端,我的视线迅速被模糊。

  高考成绩出炉,我的分数比预计中的高很多,而父亲跟老朋友开始做园林景观的生意,家里的氛围缓和许多。

  与我相反,沈明宵从西藏回来后就住院了。他患有源自母亲家族的遗传病,这种病尚无有效治疗的手段。

  在他生命最后的时光里,我每天都去探望他。

  夏天雨多,他总爱望着窗外的积雨云发呆:“我跟你说过的那位澳大利亚摄影师也生了大病,他放弃治疗,用生命余下的几年走遍世界各地,拍了那些照片。即使他从世界上消失,照片依旧留下来,人们看到照片时,就会记起他……栖夏,如果我不在了,你也会记起我吗?”

  “会的,我绝不会忘记你。”我承诺道。

  沈明宵离开后,我跟他父母要了他的相机,学着他到处拍摄云彩,给那本旅游杂志写稿。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像无依无靠的云彩,四处漂泊,直到遇见陆以航。

  跟陆以航在一起时,我总是很快乐,快乐到眼里只有他,忘记了除他以外的任何人。

  这让我产生强烈的罪恶感。我明明答应过沈明宵,不会忘记他的。

  Scene?07

  同专业的谢凌是登山社社长,他们社团组织去爬金刚山,包了辆大巴。我正好计划去拍云,于是搭他们的顺风车过去。

  上车后,我看到了陆以航。他一身登山装备,似乎也是去登山。

  视线交汇,他倏地站起来,却因为个子太高撞到车顶,痛得捂住头,仍没忘记喊我——

  “栖夏,我旁边有空位!”

  整车人都看过来,我挡住脸,低着头快步走到他的旁边:“你小声点。”

  他放低声音:“见到你太高兴了,一时没控制住音量。”

  车子启动后,周围的人在闲聊,我闭目假寐,陆以航从背包里拿出kindle看书。

  我悄悄睁开一条缝,发现他看的是《云彩收集者手册》,不禁问:“你什么时候研究起云彩的?”他不是热衷于参观各种建筑物吗?!

  “我想多了解一点你喜欢的东西。”他望着我,眼神恳切,“栖夏,最近完全见不到你,我很想念你。兰庭告訴我,你会搭登山社的顺风车,所以我才申请入会。你是不是在躲我?莫非我做了什么让你不开心的事?”

  最近半年来,但凡他联系我,我都找各种理由推托。

  人非草木,我岂会不懂陆以航对我有好感,因为我也一样。可我做不到心里还有沈明宵,就接受陆以航。

  爱应该是专一的、纯净的,不掺任何杂质。

  无法否认的是,分别会增长思念,一段时间不见,视网膜捕捉到陆以航的面容的刹那,连神经末梢也跟着欢呼雀跃。

  我移开视线,不敢看他:“你没有错,我只是有些忙。”

  这个回答显然站不住脚,他的视线暗淡下去:“是吗?”

  到达金刚山脚下,我跟登山队的人告别。

  陆以航跟上我的脚步:“栖夏,我陪你去拍云。”不等我说话,他又说道,“你忙你的,我就在边上看着你,不会妨碍你。”

  三月初春,万物复苏的季节,很适合踏青,却拍不到什么云彩。

  我跟陆以航一边走,一边聊,不知不觉间登上山顶。

  高空的风将积云扫成一堆,我拍摄完连绵的蓝灰色层积云,回头告诉陆以航:“很快会下雨,我们去凉亭边避雨吧。”

  “栖夏怎么知道会下雨?天气预报说今天晴天,难道你是靠看云识天气?也教教我怎么看,好不好?”

  我神秘地摇头:“不是看云,你有没有觉得现在的空气有什么不同?”

  他认真地答道:“负离子很充足?”

  我被他的回答逗笑了:“我知道会下雨,是因为味道。有人告诉我,下雨前有种清爽好闻的味道,英语叫作petrichor——潮土油,据说是土壤里的放线菌溶解在雨水中的味道。这种味道在雨后尤为浓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雨水的味道。”

  “栖夏是因为那个人,才开始收集云彩的?”陆以航追问道,“他是栖夏喜欢的人?”

  我深呼吸:“你猜得没错。”

  他定定地望着我:“你总是一个人旅行,一个人望着天空发呆,他却从来没陪在你的身边。即便如此,你也依旧喜欢他吗?”

  “栖夏,换作是我,絕不会让你孤单。你喜欢拍云,我便陪你去,我会好好照顾你……你真的不考虑忘掉他,来喜欢我?”

  他用一种热切的眼神,期盼着我的回答。

  良久,我艰难地开口:“我不能忘记他。”这是我跟沈明宵唯一的约定。

  树林后传来说话声,登山社的成员陆续抵达山顶,打破了我们间的僵局。

  冰凉的水滴落在脸颊上,三月的第一场雨拉开帷幕。

  Scene?08

  金刚山之行后,陆以航再也没有主动联络我。

  我对着他的电话号码发呆,却不敢打过去。

  为了守住跟沈明宵的约定,我伤害了陆以航。

  如今我再想念他,又有什么资格联系他?!

  时间过得飞快,我再也没有去拍云。眨眼间,我升上大四,到父亲跟熟人开的园林景观公司实习。

  我跟着上司去一处海景别墅楼盘谈生意,竟遇到了陆以航。他身边的是儒雅的中年男子,眉目与他挺相像。

  他成熟不少,神色自如地跟我打招呼:“这座别墅是我父亲设计的,我来参观学习。”他跟他父亲介绍我,“这是栖夏,兰庭的好朋友,我的学姐。”

  陆父工作很严谨,谈完业务,他们便走了。

  上司接到电话,难为情地告诉我,她读幼儿园的小孩发高烧,园方通知她过去接人。

  单亲妈妈很不容易,我点头:“你开车去接小孩吧,我自己坐车回家。”

  别墅位于半山腰,离最近的公交车站得步行半个小时,我走到半路,一辆车停下。

  陆以航喊我:“栖夏,我送你吧。”

  上车后,我们都没说话。

  最后,陆以航打破了沉默:“栖夏,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曾经复读一年?”

  陆以航快满十七岁的寒假,陆父到D市出差,他跟父亲去那边玩,却遇到游轮事故。他因此受了重伤,休学半年。

  休学期间,上大学的堂姐不时来陪他聊天。

  陆兰庭跟他说到自己的室友,一位叫云栖夏的女生,她喜欢到处旅游,收集云彩,可她人挺倒霉,去哪都会遇到意外。

  我故作生气:“好啊,原来你们背地里说我坏话。”

  他连忙解释道:“我只是想多了解你一点。兰庭给我看你写的专栏,你说云彩很美,却转瞬即逝,拍下云彩就能把瞬间的美化作永恒……这让我觉得我们很像。我们都很孤单,才会想要永恒的美好。”

  “后来兰庭让我去接你,你坐在公路边的绿荫下,抬头看着天空,我在那个瞬间喜欢上你。虽然总爱看着天空的你,就跟天空一样遥不可及。”

  我一直以为,我把自己活成了沈明宵的模样。

  陆以航的这番话,却让我恍然大悟:其实,我本身也热爱着云彩。

  我为了拍摄云彩而忍受风吹日晒,经常奔波于旅途上,这种追逐云彩的生活,让我忘掉了很多烦恼。每次写专栏,我都很开心地跟读者们分享我的想法。

  沈明宵把我带进收集云彩的世界,坚持下来,全靠我自己的意愿。

  若非真心喜欢,人是无法坚持做一件事的。

  ——以航,你也是因为真心喜欢我,才会坚持来找我,对吗?

  Scene?09

  陆以航将我送到家,忽然指向天空:“栖夏,你快看。”

  天边出现一道笔直的航迹云,晚霞将天空染成了粉红色,这道航迹云也是粉红色的,很漂亮。

  “我喜欢永恒的事物,对一个人的感情也永远不会变。栖夏,我会永远喜欢你,我今天来,只想告诉你这点。”

  陆以航离开前,我叫住了他——

  “我也喜欢你,可是……”

  我将沈明宵的事说给他听,说完后,心里轻松多了。

  天暗了下来,陆以航一脸愧疚:“栖夏,谢谢你告诉我这些。原来在你最无助时,有那么一个人拯救了你……我真逊啊,明明什么都不知道,还跟你说了那番话,认为自己才是对你最好的那个人。”

  黑暗中,他与我十指紧扣。

  “谁的心里都不可能只有一个人。家人,朋友,恋人……对我们来说都很重要,都应该放在心上。他是你很好的朋友,你记住他是应该的,不用觉得你对我不专一。栖夏,我只要跟你在一起,就很开心。”

  我独自纠结许久的事,他很快就为我找到合理的说辞。

  若用云来比喻,你就像航迹云,无论何时,总是笔直地、毫不迟疑地朝我奔来。

  我看遍世间云卷云舒,你才是最独一无二的云。

  编辑/叉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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