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写这个故事之前,翻来覆去地把李志的《忽然》听了很多遍,之后就想写一个关于拥有和失去的故事。虽然很早就有了雏形,但是这篇还挺难产的,改了好几次才变成现在这样。回头看看,只想到黄碧云说的那句:“恋慕与忘却,便是人生。”
希望你们会喜欢啦。
我开始觉得有些想要永恒的时刻,即便逝去,也是值得悼念一生的。
【一】
我从没想过有生之年会再遇何遇。
许诺今年的生日趴在本市一家新开的酒吧举行,我穿上厚厚的呢大衣,围上围巾走上街道的时候,灰蒙蒙的天空正巧下起了雪。
这是今年第一场雪。
我站在路灯下抬头看着,直到一朵雪花落在了我的鼻尖。我缩着脖子打量着周遭来往的人群,大多是不惧寒冷的小情侣。初雪更像是一场意外之喜,我在他们的脸上看到了勃勃生机。
待我风尘仆仆地赶到酒吧时,许寅已经在门口等候我多时。
虽离门口只有几步路了,他还是把外套脱下披在了我的肩上,拉着我冰凉的手走了进去。
暖气扑面而来的时候我打了一个喷嚏,那一刻我尚且不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事情。
我任由许寅拉着我的手,护着我穿过层层叠叠的红男绿女,最后走到了那里。
许诺穿着一条剪裁得当的小黑裙曼妙地走了过来,摇晃着我的手臂,开心地说,“你终于来啦!”
然后她拉着我上前,指着角落里安静的男人说,“这是我男朋友,何遇。”
何遇,我有多久没有听到过这个名字了?让我好好想一想。
回忆的尘土裹挟着往事劈头盖脸地朝我袭来,我想起初次相遇这个被时间车轮碾压下的故人。
开学一周后才穿着松松垮垮的校服出现在班级,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的时候,眼睛从不肯停留在任何人身上,漫不经心又嚣张无比地说着:“我叫何遇,为何的何,遇见的遇。”
彼时我是个坐在角落里,看起来畏畏缩缩,话都说不清楚的小姑娘,他站在阳光下神采奕奕,清秀的眉眼吸引着身边的女生们不住地偷瞄。
那时我便知道,何遇这个名字跟我不会有什么交集。
当我如同灵魂出窍般怔在原地的时候,眼前那个人终于从暗处站了起来。他好像没怎么惊讶,礼貌周到地朝我点了点头,而后又越过我和许寅握了手。
我分明感觉到他的眼神在我身上停留了片刻,可我又丝毫不敢确定是不是自作多情。
毕竟这间隔的时日已经太多了,并且许诺贴在他手臂上嬉笑地介绍着我时是这样说的:“这是我哥的女朋友,施亿晨。”
一整个晚上我都恍恍惚惚,像是丧失了所有意识。别人笑我就笑,别人拍手我就拍手,別人唱生日歌我也就跟着张张嘴,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许寅体贴地询问我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我下意识地看向了房间另一端的何遇,正拿着一张纸巾细心地擦着许诺嘴角的蛋糕。
我低声说了一句“我先走了”,而后坚定地拒绝了许寅想要送我的想法。许诺是他的堂妹,却是如同亲妹一般的感情,我说:“你不要扫了她的兴。”
当我走上街道,被扑面而来的风吹得打了一个寒战的时候,我心下有些恍然,又有些羞愧。
我不愿意让许寅送我,不仅仅是因为不想扫兴,而是在这样一个重逢的夜晚,在我内心深处重新翻滚的那些暗涌,让我没法面对许寅的无微不至。
我在大雪纷飞的街道上失魂落魄地走着,时不时停下来打量一眼在路灯下翻飞的雪花,像极了扑火的飞蛾,有一种悲壮而凄凉的肃杀感。
我走到路边一辆停靠着的车旁边,一动不动地看着车窗玻璃上映着的自己,头发凌乱,双眼无神,在远处抓起一团雪就丢的学生们的衬托下,愈发显得了无生气。
当我走过了这条街,我在第十四个路灯下看到了靠墙等待的何遇。他指尖明明灭灭的烟火在这雪夜里醒目得很,好似“一点丹红雪里开”,无端地就能夺了人的心神。
【二】
我在装修雅致、暖气充足的咖啡店里坐了很久,偏着头看着玻璃外面渐渐被雪覆盖的世界,看得入神。
对面的人也没有说话,静静地坐着。
店里循环播放着一首西班牙民谣,神秘忧郁的嗓音回荡在我耳际,我开始觉得有些想要永恒的时刻,即便逝去,也是值得悼念一生的。
这条街道的附近应当有一所高中,我看着窗外小心翼翼骑着自行车经过的男孩,情不自禁地勾起了嘴角。
他那辆酷酷的山地车焊了一个不怎么好看的后座,还放了一个粉色的坐垫。那个穿着校服、甜美乖巧的女生一坐上去,他转过身就偷偷笑了。
“你还记得吗?”他终于开了口,声音却添了几分陌生。六年的时光让彼此积淀了多少心事,落在他的嗓音里也是让人不胜唏嘘,“以前,我也这样载过你。”
我转过头认真地看了看他,那张脸似乎愈发精致了,从前略微有些杂乱的眉毛也平整了许多。除了带走一些狂放和朝气,岁月好像对他格外宽容。
“当然记得。”
那时候他除了成绩还一直维持在中上游,从来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好学生。老师们也都不怎么喜欢他,身为管理者,面对一个个性太强的人,总是会不自觉把他归为叛逆者。
那天何遇从办公室里走出来,有些懊恼又有些好笑地说:“我只是不想做一个傻子。”
我点了点头。
然后他像是不满意一样,提着我的肩膀把我放在了他的自行车后座上,骑车载着我一路飞驰,经过老师、同学身侧,像是挑衅,又像是宣誓。
那天他站在校园小道的梧桐树下,脸颊泛起微红,老气横秋地拍着我的肩说:“你想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尽管去做。”
我知道他这样说的原因。
从他站在教室门口,略带兴味地看着我把粉笔灰倒进苏岚岚的水杯里却未发一言时,我就了然了,我们心里都清楚,彼此都不算什么好人。
虽然在苏岚岚的作用下,我在班级里一直存在感极低,畏畏缩缩,看起来是任谁都能踩上一脚的小角色,可我依然有着自己完整且丰富的精神世界。
一开始我看不起何遇。这种看不起可能源于燕雀对于鸿鹄的不理解,我利用人类自卑善妒的劣根性将这种不理解进化成了鄙视。我鄙视他可以在阳光下恣意妄为,给自己找各种各样的麻烦。那时候我以为他只是一个不安生的小男生,渴望用这些叛逆的小把戏把自己放进所有人的视线里。
直到那天他直面了我人性的阴暗面却未发一言,我们之间仿佛有了几许说不清、道不明的默契。
縱然已经过去六年了,这份默契依然妥帖地躺在我的心口,就像昏暗重逢后的互不相认,就像路灯下不约而同的孤身赴会。
因为这陌生又熟悉的默契,我们谁都没有开口说一句“别来无恙”。
我面前的咖啡逐渐失去温度,在它变得冰凉以前,我主动起身结束了这令人唏嘘的静默。
我说:“我要走了。”
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而后拿起衣服站起身说:“我送你。”
最后我婉拒了他开车送我的心意,一个人在雪地里跋涉了大半个小时才走回家。
那天晚上我抱着自己冻僵的身体,看着窗外闪着莹莹白光的雪花,辗转了许久才睡着。
我做了一个奇异的梦,梦里我仿佛已经垂垂老矣,最后以一种上帝的视角旁观了我过去的所有生活。
【三】
说起来我小时候确实是一个自卑又善妒的小孩。因为一直寄居在舅舅家,被凶悍泼辣的舅妈和自私刁蛮的表姐联手打压,在夹缝中苟且生存。我一向信奉“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在这样一个恶劣的生存环境中,我为了让自己的生活稍微顺遂一点,逐渐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卑劣的人。
当然,由于我个人的微不足道,所以我的卑劣也仅仅体现在苏岚岚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我是他们家好心收养的孤儿时,偷偷将手中正在替她抄写的作业改错了几个答案,以及她趁我去厕所将我的饭菜“碰”到地上时,偷偷朝她的水杯里撒下粉笔灰。
那时我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一个老实木讷、沉默寡言的傻子,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傻子,我执着地用自己微不足道的反抗来给自己一些卑劣的回馈,支撑着自己继续生活下去。
何遇和我不同。他是林间不羁的风,所到之处必要掀起声音。他仿佛天生擅长引人注目,就连苏岚岚也曾在日记里用“天上的星辰”来比喻过他。
我们无声的交集是从他目睹我无聊且不痛不痒的报复开始的,真正的熟稔却是在苏岚岚对我动手以后。
寄人篱下的那几年我从来没有买过一件衣服,我的每一件衣服都曾经在苏岚岚的身上出现过。
那天早晨舅妈把一条明黄色小碎花连衣裙扔到了我的床上。我见过那条裙子,颜色和款式都十分好看,苏岚岚买来不到一星期,因为体型偏胖不合身,穿起来像一只鸭子,最后气得丢在一旁。
我欢天喜地地穿上那条裙子来到了班级,竟破天荒地收获了一些回头率。经过窗边的时候,我感觉何遇似乎也抬头看了我一眼,不过那眼神一闪即逝,我看得也不太真切。
苏岚岚很生气,这是我意料之外的,不过也合乎情理。
我常年营养不良导致体型消瘦,穿上这条裙子正合身,她向来善妒且气量小,看不顺眼也是常事。
但我没想到她会做到那个地步。
放学以后,班级里的人陆陆续续离开,苏岚岚临走前站在教室门口看笑话似的笑了一声以后也走了。我坐在板凳上,握紧了拳头,指甲几乎要嵌进肉里。
何遇拎着书包从我身边旁若无人地走了出去,教室里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我试着站起身,裙子却被紧紧地粘在了板凳上,无论我怎么扯都扯不开。
我有些泄气了,窗外的天渐渐暗沉,最后一抹夕阳也消失殆尽,我劝自己想开一点,等到夜深人静就拿小刀割下那块布,拿书包挡着跑回家就可以了。
我没想到何遇又折了回来,他把一件校服外套放在我的桌子上,站在我面前狡黠地说:“不用感谢我了,我是亲眼看着你坐上去的。”
【四】
班级里独来独往、最受欢迎的男生开始和班级里最不起眼、最好欺负的女生越走越近,这让一大票女生伤透了心。
而何遇继续特立独行着,每天坚持不懈地用废纸团砸我的后脑勺,拉着我去校园明湖里捉鲤鱼再拿去实验室烤,以及兴致勃勃地跟我讨论着下一次朝苏岚岚的水杯里撒什么。
在他锲而不舍的碰瓷下,我在班里的存在感陡然增加了不少。原本那个一轮到她值日就推给我的|“眼镜女”,再也没有开口让我帮过她。
我开始意识到这是个人善被人欺的社会,这个世界从来不会爱护懦弱和善的人,反而会给凶悍卑劣的人更多的关注。好人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成佛,而坏人只要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了。
于是我把“以恶制恶”的处事理念运用得越发纯熟了。
炙热的日头烘烤着大地,绿影蝉鸣里有人昏昏欲睡,我趁班里人大多在午休,蹑手蹑脚地走出了教室。
自行车棚里一个人也没有,我环顾四周确定无人之后,眼神迅速锁定了一辆又破又旧的老式自行车,几步上前蹲了下来,眼明手快地拔掉了车胎的气门芯。
我幸灾乐祸地看着后车胎里的气逐渐消失,脑海里浮现这位中年秃顶的化学老师总是有意无意搭在我肩膀上的手,心里一阵阵舒爽。
正当我准备拍拍手走人的时候,何遇扛着一把榔头和一个扳手突然出现在我身后,不屑地说:“就这么点出息?”
然后我眼睁睁看着他撩了一把头发,潇洒不羁地把我挤到一边,自己蹲了下来,三下五除二就把后车轮给卸了下来。
那个午后,我们像做贼一般扛着一个自行车轮,穿过操场,穿过食堂,穿过林荫小路,穿过明湖旁。
最后在后山的几棵香樟树下,我们坐在台阶上相视大笑。
沉闷夏日里的微风好似一杯冰水,可以舒缓一切焦灼。少年眉眼带笑地看着眼前泛起涟漪的湖面,用似是而非的语气说着:“我早就知道你不是一个逆来顺受的小姑娘。”
“所有人都觉得你像看起来的那样,善良木讷,老实随和。”
“只有我知道,你不是。”
那个骄阳似火的夏日,他第一个知悉了我卑劣又虚伪,庸俗又普通。
【五】
我时常在想,在那段草长莺飞的岁月里,我和何遇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我们从不在对方面前遮掩自己的缺陷,可以大大方方地暴露自己的阴暗面,暴露自己二流货色的本质,从这点来看,我怀疑这不属于倾向于跟彼此分享一切美好的爱情。
但是我依然疑惑,我会自然而然地接受他做一切匪夷所思的事情,譬如他曾经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跑到操场支起携带的帐篷睡了一夜。而他也总是会在我潦倒不堪的每个时刻出现在我身边给我安慰,分别前他给我过的最后一个生日也是如此。
那天苏岚岚因为想买一部新手机跟舅妈大吵了一架,气急之下她跑进我们共同的房间并反锁了房门。我站在客厅茫然失措,在门口敲了十几分钟的门都不见动静之后,我穿着一双大棉拖鞋走出了家门。
何遇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正坐在小区的秋千上晃悠着。他捧着一个小蛋糕突然跳出来,我差点惊叫出声。
蜡烛上跳跃的火苗映在他的瞳孔里,比日月星辰更加耀眼。
他说:“许个愿望吧。”
我双手合十,看了一眼天上的星星,又看了一眼他手中的小蛋糕,自言自语道:“我以后再也不想寂寞了。”
我一口气吹滅那些蜡烛以后,何遇就一直看着我,就像我是个垂死的病人一样。悲悯地看着我,他说:“不如学会享受寂寞带来的安全感。”
他说这话的时候,身后的两排路灯乍然亮起,暖黄色的灯光衬托得他愈发飘逸俊秀。我开始有了一个荒诞的想法,上帝或许是听见了我的祷告,决心给我悲苦无望的生活一点回馈,所以他才会把何遇送到我面前。
那天的最后,他郑重其事地掏出了一本书送给我,那本毛姆的《面纱》至今还躺在我书橱的顶端,未落一丝尘土。
因为我永远记得他交给我时说的那句话,他说:“施亿晨,我愿意永远与你一起在城市夜游。”
最后,他并没有如约陪伴在我每一个都市流连的夜晚,在那些年少被轻易安排好的岁月里,他身边站着的,从来都不是我。
我们分离的导火索像极了一场不痛不痒的小风寒,一个根本不在计划内的小插曲。
高三第五次月考,何遇突飞猛进、一路高歌,名次直逼班级前十。这本是件普天同庆的喜事,奈何有人匿名举报,说尖子生施亿晨考试时给了何遇不少助攻,毕竟这俩人平日里就“关系匪浅”。
教导主任向来是个听风就是雨、咋咋呼呼的中年妇女。一接到举报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我们拎去了办公室,来回问,反复问,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问,核心目的就是让我们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争取宽大处理。
一开始我们还能应付,可时间长了以后,何遇明显有些不耐烦了,几次口角过后,那个胖胖的教导主任严厉地说:“把你家长叫来,不然就别来学校了!”
我从未听何遇谈起过家人,所以当我看到他妈妈雍容华贵地坐在办公室,散发着难以遮挡的强大气场时,我愣在了原地。
那天何遇闷闷不乐的,不爱说话,连坏事都不想做了。
我把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塞到了他的手里,他也只是呆呆地端着,我陪着他一起在操场边坐了很久,一直到日影横斜,他才闷闷地开了口:“我爸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我妈一直忙着做生意,没时间陪我,唯一的交流就是硬塞给我她安排好的一切。”
“不管我现在怎么说,说我只是想无拘无束地生活,说我所有的反抗只是不想盲目地顺从,我都不得不承认,最初的目的也只是想让她多看我两眼。”
“最近她一直在劝说我出国留学。”何遇抬眼看了眼晚霞,失落地说,“可我现在一点儿也不想离开了。”
我轻声问:“为什么?”
“因为我已经拥有了很多个清晨,我对晚霞一点儿期待都没有了。”
何遇没有离开我,最后是我离开了他。
因为我那素未谋面的亲生父亲回来找我了,许是在某个午夜梦回之时他终于想起了我这个女儿,寻到舅舅家找到了我,摸着我的头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走。
我当然愿意,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要知道,我做梦都想逃离寄人篱下的宿命。
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走了,只给那个曾许诺永远陪着我的少年留下了一张字条。
我说,我走了,跟我爸爸一起。何遇,我们有缘再见吧。
有缘再见,这真是一个不怎么好听的词,仿佛把人生的际遇全部寄托给了命运,我们只能望眼欲穿地等待着所谓缘分的降临,随着命运的指引亦步亦趋,谁也没有资格提出要求。
我不喜欢这个词,可我还是对何遇说了。
我可真是个恶人。
【六】
第二天我是被许诺的电话叫醒的,她催促我下楼,语气很着急。
昨夜的梦境过于真实,以至于当我蓬头垢面下楼却看到了许诺依偎着何遇的时候,我的大脑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
眼前的这个人明明昨晚还在我的梦里,此时再见竟然只觉得恍惚,仿佛过去已经遥远成了上辈子的事。
我被许诺拉去逛街,穿着居家的针织衫,也没来得及化妆,灰头土脸像个丫鬟一样跟在他们身后。
走进一家女装店,许诺一眼就相中了一条连衣裙,要了尺码以后欢天喜地进了试衣间。我不露痕迹地走到另一排衣服旁,装作细心翻找的样子,跟何遇保持了些许距离。
余光不慎瞥到他,他就像真的与我初识一般,客气而又疏离。
那天许诺整整逛了一天,晃荡到我的手机都没电了,她还没尽兴,又拉着我们到一家新开的餐厅吃饭。
一整天的陪跑让我和何遇都有些累,三个人的饭桌上只有许诺一个人在兴高采烈、手舞足蹈地说着笑着。
不多时她的手机响了,接起以后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随后点开了免提把手机递给了我。
我莫名其妙地接了过来,刚说了一个“喂”,电话那端的许寅就像个小孩一样委屈地问我手机怎么关机了。
我从未听到他这样说话,我猜测他是喝了酒,所以此刻有些絮絮叨叨,像是掏心掏肺,又像是自言自语地对我说着很爱我,永远也不想离开我。
晶莹剔透的水晶灯自头顶落下明亮的灯光,洒在何遇深邃的眼睛里,洒在许诺调笑的嘴角边。
因着那看热闹的“免提”,我握着手机尴尬不已,掌心已经出汗,我刚想取消这个醉后的通话,许寅昏沉沉的声音又一次传了过来,他说:“我是真的很爱你。”
我举起的手又放下,最后什么也没做,安静地听他说完了,听见轻微的鼾声以后才挂了电话。
许诺托着腮看着我,眉眼里是藏不住的艳羡。
她说:“真羡慕你们。”
我勾了勾嘴角,片刻后以身体不适为由离开了。
当我走在寒冬深夜的街头,不怀好意的冷风无孔不入地敲打着我的皮肤,撩拨着我的乱发。头顶一轮圆月高悬如镜,在这样一个萧瑟凄清的夜晚,藏在我内心深处那些难以启齿的遗憾像是无处藏身了一般,悄然冒出心头。
【七】
命运的玄妙吊诡之处就在于永远无法预料下一秒将要发生的事情,就像我在这样的不安里重逢了何遇,重逢了那段惊慌失措的丑陋岁月一样,我在第二天下楼时又重逢了陌生又熟悉的措手不及。
楼下一地的烟头和花坛边潦倒不堪的何遇像一个鲜明的符号,赫然出现在我看似平静无澜的生活里,出现在我眼前。
我看着他原本光洁的下巴上冒出了一层雾蒙蒙的青须,看着他通红的双眼布满了血丝,看着他疲惫地开口:“告诉我吧,你为什么要走?”
他身后就是一棵枝丫交错的老树,半片枯叶落下,抬眼只剩荒芜萧条。
在这样的一棵树下,一个长发潦倒的歌手抱着一把木吉他,靠着那面红色的墙,旁若无人地吟唱着:“雾气穿过她年轻的脖子,直到今天都没有散去。”
冬日温暖的阳光均匀地洒落在他陶醉的脸上,那歌声穿过雾霭,穿过斜阳,穿过山河共生的岁月,再一次回到了我和何遇的面前。
在身边的同学还在听周杰伦的时候,何遇就喜欢上了一位民谣歌手。民谣在那个时代还未在华语乐坛占据一席之地,如今被誉为“民谣标杆”的李志也仅仅是一位小众音乐人。
但何遇很喜欢听他唱歌,在那些身边同学都在焦躁地背诵文言文或单词的自习课上,他总是会用书本遮挡着,然后偷偷戴上耳机。
那天放学以后他拿着两张专辑发布演唱会的门票,在教室门口堵住想要回家的我,一脸哀怨地说:“你陪我去看吧。”
那是一个深秋的雨夜,何遇骑车载着我。
那条街几乎没有行人,路两旁是刚栽种不到半年的泡桐树。
我们之间仿佛有了一种浑然天成的默契。他自由自在地骑着车子哼着歌,我可以躲在他硕大无比的雨衣下面,听着雨声滴滴答答地敲打着路面,敲打着树叶,敲打着路牌,敲打着他的歌声。
他唱着:“是谁在温暖你,有谁让我觉得这夜晚还有期盼,我就会跟着他去远行。”
时隔那么久,我早已记不清那次演唱会李志穿了什么衣服、说了什么话、唱了哪几首歌,我只记得那个雨夜里的滴答声,以及何遇缥缈湿润的歌声。
【八】
七年后的何遇变得成熟又稳重,他眉眼间的稳妥让我恍惚,就像当年那个坐在操场边闷闷不乐的小男生从未出现出一样,他低沉着声音不悲不喜地问我当初为什么突然不辞而别,他说:“施亿晨,我在你心里连让你当面道别的资格都没有吗?”
我心下恍然,最后轻声说了一句“抱歉”。
我告诉何遇,我说,何遇你知道,虽然以前我总是一副不需要亲情的酷酷模样,可你心里应该懂吧,懂我是如何渴望一个家,渴望一个真正爱我的亲人。
我说完之后,何遇愣怔了好一会儿,像是不敢相信自己耿耿于怀了七年,却只等来这样一句话。
阳光铺在格纹桌布和花瓶里的一枝向日葵上,我呆呆地看着,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何遇曾坐在高中学校后山的斜坡上,旁若无人地唱刘若英的《岁月静好》,而我就坐在一旁,认真地给他鼓掌。
咖啡店里又响起了神秘优雅的西班牙民谣,我听了一会儿,就起身离开了。
街角的流浪歌手依然抱着那把吉他轻声吟唱着,我又想起了一年前,李志的巡演开到了这座城市时,我从黄牛手中高价抢到了一张票,孤身一人去了演唱会。
深秋清冷的深夜,我在一大堆肆意拥抱的情侣之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
台上那个已近中年的男人唱着:“我时常在空旷的街上,吹着风,想起你。我时常在这样的夜里,听着风声,想忘了你。”
我是多么想忘了你,忘了你曾陪伴在我身边的那些时光,忘了你对我许下的那个诺言,忘了自己对你悄然萌生的爱意,忘了吊诡的命运逼我对你说出的谎言。
我的亲生父亲并没有来找我。
自从他在我八岁的时候离开我和妈妈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我猜测他早已把我忘记,不知在何处开始了自己全新的生活。我很羡慕他的薄情寡义,我总觉得这样的人拿得起放得下,生活里总不会有太多难以化解的烦恼。
关于这点,我认为自己继承得还算不错。
当我看到何遇妈妈雍容大方地坐在办公室的那一秒,我就开始冷静地思考如何离开何遇了。
《东邪西毒》里的黄药师说过,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
我深以为然。就像我八岁时看见爸爸出轨,十八岁时依然还记得那个女人的脸一样,我的好记性给我带来了很多的困扰。
它让我在见到何遇妈妈时,再也无法面对何遇了。
我没有同任何人告别就离开了,离开了那个动荡不安的家,离开了那段惊慌丑陋的岁月,离开了那个曾经说要永远和我在城市夜游的何遇。
我一路北上,成为了一名餐厅服务员,在那些饥寒交迫的岁月中,我时常会在深夜坐在一扇小破窗下,握着一支笔,幻想着失去了很多个清晨的何遇,在晚霞中过得可还安稳。
我过得一点儿也不寂寞,因为我已经学会了享受寂寞带来的安全感。
我不停地描绘着众多的命运,最后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很会讲故事的,沉重的成年人。
我裹紧大衣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咖啡馆,經过街角时驻足片刻,最终还是没有转身。
“是你路过了我的卑劣和不堪,路过了我的潦倒和贫瘠,你曾是我惊慌岁月里唯一的安慰,也曾是我残酷青春里最后的期望。”
但不论是遗憾还是惋惜,这感情只能到此为止了。
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通俗而又尖锐,把道理说得再通透一点。
错过了就永远回不了头。
Ending
还未走近就看到一个风尘仆仆的人在家门口等待着,一见到我就张开了双臂,像扑棱着翅膀的大白鸽,惊动了我的心神。
我疾步上前,最后干脆跑了起来,耳畔呼啸而过的风声似乎给了我莫大的勇气。
就往前吧。总会有人在刚好的位置上等着你。
编辑/爱丽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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