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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有光阴不可轻II》(一)

时间:2023/11/9 作者: 花火A 热度: 12941
林桑榆

  楔子

  若有人问程改改,都见过哪些印象深刻的求婚仪式?

  她应该会立马指给你看:“现在。”

  门外漫天风雪,餐厅内气氛却似壁炉暖洋洋,照亮英挺男子的眉眼。他手执哑绿丝绒盒子,满目深情溢出。

  “贵吗?”

  倏然,餐厅隐秘一角,暗处窥伺的她正头问。

  对面坐着的周印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什么?”她又扁了扁嘴重复,“他手上那枚戒指,贵吗?”周印摸摸下巴,“还行……吧。”

  那可是从艾克沙修本体切割下来的,足见对方用心程度。

  听完,女孩开始搜索视线范围内最尖锐的金属,周印问她要干吗,她说:“找刀,杀了他。”

  凭什么自己被告白,是一张没用的纸。他向别人求婚,就天价钻戒?太不公平了!简直现代版陈世美!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动手前,她还得想想,要不要通知新闻媒体什么的,将事情闹大,杀鸡儆猴,给天下负心汉一个教训……

  心动不如行动,程改改五指微拢就要起身。周印胳膊越过桌面,适时将她摁住,神色忽然带点儿怜悯。

  “别忘了,是你把她送到他面前的。”

  原子弹的杀伤力也不过如此。

  缓缓坐下的人,周身燥郁偃旗息鼓,她重新将视线定在不远处的男子身上,似自我安慰又似感叹,幽幽道:“唉,算了,谁叫他那时候穷。”

  那时候,是真穷。

  一起逃到西藏,坐火车,连买机票的钱都没有。她以往兼职翻译赚来的钱,支付学费生活费后所剩无几。所幸两人都履历光鲜,应聘到同所学校教小孩说汉英文,在当地租了间小民居,靠微薄薪水度日。

  他呢,以往大手大脚惯了,对钱根本没概念,看见漂亮的异族饰物就想买来收藏,以至每到月底,工资未到账前,他俩都要度过一个吃糠咽菜的时期。在这个时期,连买肥皂都成为需要斤斤计较的事情,最后干脆用当地生长的白玉草代替肥皂来洗衣裳。

  “反正成分差不多。”她讲。

  但,也曾有过好时光。

  当地大型文化节,他带她穿过熙攘拥挤的宏伟宫殿,抵达人迹罕至的小巷,循着巷子找酒香。

  酒老板是个本土老人,因缘际会与他成为忘年交,遂在假日里送出一坛好酒。两个久旱逢甘霖的男女,为了这坛好酒大打出手,最后不小心砸了坛子,院里霎时香气扑鼻。

  男子怕给老人添麻烦,纡尊降贵地收拾现场,无意间被碎片划伤。她蹲在石檐上方,看他微微蹙眉的模样,明明酒没入口,却恍惚在青天白日下醉了,眼泪猝不及防,滚滚淌下。

  程改改以为,自己情绪的波动,他未曾发现。回程路上,才知那人心如明镜。

  后来,路过宫殿,他忽然在吵嚷的人群里停住脚步,不知从哪儿变出一张纸,往她怀里一塞。她定睛一看,是张保险单。投保人是他,受益人,却赫赫写着她的姓名。

  那人当时的表情,像捧了整个宇宙奉上,他扬了扬食指,说:“流点儿血怕什么。就算我死了,你也不用担心下半辈子怎么过活。要么,我人回来。要么,钱回来。要么,人带着钱一起回来。”

  丝毫不考虑保险公司多么心塞,却成功博得她眉目舒展。

  “那你活着就是台印钞机,死了也是堆人民币?这笔生意挺划算的,我投资。”

  语毕,她主动用额头,去套他手中的格桑花环。

  当日,不远处的殿里有诵经声传来,香雾气息隐隐。他和平凡世人一起,在山脚磕长头。听说,只要心诚意赤,就能修得来世再相遇。

  高山反射的雪光,照拂着男子安静匍匐的模样,仿佛朝夕间,便可一起两鬓苍苍。

  没料,在这年滨城最冷的一天,他竟亲口向别的女孩,问出了同样的话语。

  “你愿意将余生交给我吗?”

  “你愿意将余生交给我吗?”

  ……

  待回忆被现实摧毁,程改改知,自这刻起,她必须努力学会的事,是将所有陈旧的光阴,埋葬。

  Chapter 1

  我的掌心有颗痣。

  有个少年曾经告诉我,掌心有痣的人,今生会面临九九八十一难,跟西天取经似的。每历完一难,将丢失一个珍爱之人。直到对所有的失去都心如止水,方能立地成佛。

  但因为这个少年,我最终放弃了成佛,甘愿成灰。

  然而……

  “然而后面是?程改改,你该不会打算把这样没头没尾的故事放在合集里?相信我,读者会给你寄刀片的,我也会!”

  当编辑的销魂吼出现,我正在抓头发。对不起,我编不下去了,因为后来,关于他的记忆,我就跟干完整瓶伏特加似的,悉數遗忘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身体变得很差。以前去肯德基,我能一个人吃完八十多元的全家桶,现在,只能吃个五十几块钱了。

  于是,我以此借口回复说:“我的精神状态不太好。”

  她大概怕我破罐破摔,在截稿日期前拿不出东西,遂控制住给我寄刀片的冲动,瞬间换脸:“那宝宝先刷个微博,放松一下吧。”

  2011年,微博这个公众平台刚刚发热,而我因为在杂志上发表的一些文字,也获得了几个小粉丝。

  但大多时候,我的微博只是摆设,每当有人留言问为什么不更新状态,我就在心里默默回答:没办法,我得保持你们心中神秘莫测的仙女形象。因为我怕一开口,会成为逗比,这样就不美好了,身为偶像,怎么可以没有包袱?

  可尽管我武装得固若金汤,仍不能排除身边总有奸臣想害朕,刘大壮就是首当其冲的一个。

  刘大壮,原名刘维。男,二十二岁。智商……长相……成绩……好吧,只有身高能稍微拿得出手。

  我参与了他两岁——十二岁和二十二岁的人生,却没能像小说里那样,获得他死心塌地的爱慕。相反,他喜欢上了我的妹妹,因为她长得比我美。

  刘大壮的梦想职业是编程师。他钟爱古龙的《边城浪子》,所以励志要成为编程浪子。可惜,他迄今没有成为编程师,连当个浪子都费劲。于是,他脑子里成日都想着要怎么报复功成名就、才华横溢、秀外慧中、柳弱花娇……的我。

  譬如,偷拍我对着奥尔良烤翅张开血盆大口的模样,放上网。爆料我只要不出门就能做到四天不洗头。吐槽我每次一起吃火锅,到了埋单的时刻都假装肚子痛去厕所。嫌弃我一片绿箭口香糖能嚼半小时以上。

  Excuse me?明明只嚼了二十分钟!

  “好了,你别再处心积虑地黑我了,大不了以后吃火锅我和你AA。”

  此刻,面对刘大壮发来的微博截图,我连看一眼都懒得,他却一而再发送窗口抖动,满屏幕都是一只鸡吐血的表情。

  “欸,你看哪!快看!!这女的怎么那么像盛杉?!”

  盛杉。

  有些人的名字,是拉开回忆的手阀,令原本意兴阑珊要去梦里找灵感的我,顷刻坐回电脑桌前,抖着手,点开了截图。

  正值冬天,图片上的女孩,脸颊隐约有着高原的红色。她用一条大格子围巾将整个脑袋捂住,只露出灵动双目。再细看,她身上那件外婆花棉袄,径直扎瞎了我的狗眼。

  “虽然长得很像啦,但盛杉是谁?是风光无两的盛家小姐,是头可断发型不能乱的傲娇千金,是每年都要去维多利亚秀的时尚女王,怎么会是这样一个审美杀手?”

  刘大壮的激动稍有平息:“也对哦,不过真的好像。但她只露了眼睛我不敢确定,所以叫你来鉴定嘛。”

  隔着屏幕,我目不转睛盯着那双黑溜溜的眼,好半晌才回他:“能查出照片的拍摄地在哪儿吗?”

  作为准计算机系毕业生,这点还难不倒他。没多久,聊天对话框里赫然弹出两个字:望城。

  诚然,光看外表,我宁愿相信世上有个与她百分百相似的人,也不敢认同,那就是我一年多以来,心心念念想找到的姑娘。但是,拍摄照片的路人,还在照片下面配了文字。

  他说:搞笑。公交车上这个女孩被人调侃是天山童姥,她翻了个白眼回:“还不快给你姥姥让座?”完全的一姐气场。

  所以,纵世上千面万相,能够将毒舌气质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的,我想,别无二人。

  打定主意后,我开始收拾行李,要去望城一探究竟。没想刚下楼,却见到风尘仆仆的刘大壮。他背着黑色书包,刚剪的短寸头刺刺的。

  “让我陪你去吧。”

  青年男孩紧了紧书包带,语气三分祈求。

  瞧着徐徐在冷空气里上升的霓虹,我的心莫名一咯噔,想起半年前的深夜,这个一米八的大男孩,哭倒在我膝头。

  “对不起改改,如果当初我没有意气用事……就不会造成今日局面。”

  我笑他傻:“今日的局面,哪里是你一人之力就能促成?未免太看得起自己。”可我知,他对过往一切,心存愧疚,正亟待寻找解脱的出口。

  索性,我说:“原本打算省钱坐火车的,现在看来有飞机伺候了。”

  刘大壮紧张的面色总算消弭,出了血还没心没肺的样子。

  “没问题,头等舱。”

  滨城靠北,望城在南,航程近三小时。好在有刘大壮,导致我不是特别无聊。

  一上飞机,他就装模作样,拿出厚厚一本古典诗词集开始看。

  “我爸讲了,未来我必须继承家业,这是我作为暴发户的儿子应该付出的代价,所以我只能放弃编程师的梦想。”

  当暴发户的儿子,真是好委屈他啊。

  “不过,我考虑了一下,还是应该学你,有点自己的兴趣爱好,否则人生太没趣了。”

  所以他决定,人丑就要多看书。

  基本刘大壮的话对我只有催眠作用。正当我昏昏欲睡,他忽然读到《钗头凤》,猛拍大腿摇晃我说:“我去,程改改,这诗完全为你量身创作的啊!”

  如果没记错,《钗头凤》描写的是陆游一生的爱情悲剧。

  他与妻子两情相悦,母亲却逼着他休妻,甚至以《礼记》为背书:“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陆游不想担上不孝的骂名,没办法,只好照做,这才有了那句名流千古的词——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你看,你当初也是因为不被他家人喜欢……”

  刘大壮还在喋喋不休,我故意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他才收声,重新坐直看书。

  大约半分钟过,他实在忍不住了。

  “作为一个称职的竹马,就算出危险,我也要说:别成天疯疯癫癫的了,最好也控制下胃口,毕竟哪家大人会喜欢那么能吃的啊?”

  ……滚!

  飞机落地前,我有点儿忧心忡忡。害怕照片上的人不是盛杉。更怕她是,却不愿随我回去。

  “难道你就没有想过我们该怎样找到她?”

  刘大壮一语中的,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凭一时冲动飞到这座陌生城市的。我对它的一切都不了解,也没本地朋友,甚至没考虑好阔别一年多,应该以怎样的对白开场,才能令重逢看起来充满戏剧性。

  可生活似乎特别关爱我,知道我想要成为小说女主角,特意在出了机场没多久后,安排我手边的行李不见踪影。

  “不是叫你看着的吗?!”

  一同丢失的,还有刘大壮的黑色书包。他去买水,留我在湿冷的南方空气里排队等出租。显然,这不是个好决定,傍晚的航班人多手杂,而我始终沉浸在与盛杉即将重逢的喜悦与忐忑里,注意力当然不集中,气得也悲愤吼:“我得招出租还得看行李!我又没有站在矩阵里!不可能什么都看得见!”

  半晌,刘大壮郁郁寡欢地将农夫山泉递给我,语气幽幽:“程改改,你变了。”

  我呼吸一窒,他紧接着说:“以前你骂人都很粗俗的,现在还学会拐弯儿了,还用上了这么复杂的詞!”

  不都说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很早以前,我成日和没文化的刘大壮待在一起,用词当然粗鄙。直到后来,有个被岁月带来的男孩,教我写自己的名字,为我念深奥难懂的书信,陪我演戏,帮我教训从小就五大三粗的刘大壮,还在离开的时候,送我一截能指引方向的迷谷。

  光影交接间,他曾信誓旦旦对我说:“你要等,等将来某个人,带来亏欠你的爱。”

  我没说出口的是,如果这个人不是他,那么,我没有期待。

  言归正传,我和刘大壮的现金与银行卡都放进了随身行李,于是我俩来之前还雄赳赳气昂昂,一副VIP贵宾的高姿态,此刻就灰头土脸找机场人员帮忙广播,寻找行李,否则,今晚只能露宿街头。

  所幸,我们的行李并非丢失,而是站在我前方的人随手往后一伸,错拉了我们的箱子。等上了出租才发现不对劲,返回机场归还。

  始作俑者是个青年男子,特别爱开玩笑的样子。寒风呼啸中,他紧了紧刘大壮的手掌说:“抱歉啊兄弟,还好牵走的不是姑娘,否则,我可能就不还回来了。”

  哎呀,他这是变相夸我有点姿色吗?我内心隐隐激动着,刘大壮却一脸“你还不如牵走姑娘呢,不还都行”。于是我俩一如往常每个时刻,分分钟短兵相接。

  男子用特别荒诞的眼神巡视我许久,喃喃道:“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你很眼熟。”

  我说什么来着?觉得我漂亮是吧?想搭讪了是吧?我不是这么没原则的美少女!可惜,我身边有个没原则的刘大壮,他顺竿往上爬,想利用我的美色博取帮助:“听口音,您是本地人?我们俩初到望城,也没个亲朋好友,不知住哪个区域比较方便?最好是人流量多,信息比较密集的地方。”看样子,脑子在关键时刻不是摆设嘛。

  青年男子大概也不好意思拉错了我们的行李,思忖片刻回:“跟我走吧。”

  男子姓何,叫何渊。他打车将我何刘大壮送到市区酒店,还留下了电话,说我俩在望城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

  我本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将偷拍的盛杉照片递出,开诚布公道明来意:“其实我俩来这儿是找人的。我有个非常重要的朋友失去了下落,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在望城。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请帮忙留意一下。”

  何渊接过照片看了几眼,然后像撞见世界奇迹般地瞪大瞳孔,眉毛不自觉地挑了挑:“我就说,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他的确见过我,在盛杉的手机里。

  照片是在斯里兰卡拍下的。那日,我穿了白纱,身后站着的男子,垂眼含笑,帮我打了最漂亮的蝴蝶结。盛杉在一旁,忍不住偷偷记录,可很多事情,直到今日,我才恍然大悟,却已无力回头。

  望城海边有家木制屋咖啡馆,叫沧海一杯,建在一棵特别大的榕树下,老板是何渊。

  冬天的傍晚,海风凛凛,我和刘大壮到的时候根本没人。举目,便见昏昏暗落地窗旁,有双细长的腿,闲散搭在躺椅里。

  当你突然找到一个消失很久的人,那种小心翼翼接近的心情,好似接近神明,生怕惊扰到对方,她又倏忽消失。可盛杉向来机敏,容易被惊动,我们推门而入时,她已经从酣睡状态幽幽转醒,徐徐地侧头望来。

  只对视那么一眼,往事便像海浪拍打礁石,汹涌得越来越厉害。

  我控制不住悲伤的情绪,单手捂嘴,欲语泪先流,岂料盛杉并未如想象般,对我的出现产生排斥。

  见到风尘仆仆的我,她差点从摇椅处摔下,趔趄几下后立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来,握住我的手,跟见到总理般激动。

  “程改改,你怎么才找来?!”

  她身上的甜菊香水味,没有被咸腥的海水掩盖,刺激着我的嗅觉,令我想起与她同居的日子、哦错了,同居一室的日子……

  可,欸,不对,听这意思,她对我的到来好像早有期待和预见。

  她不是带着千疮百孔的心情逃离滨城的嘛?!

  她不是打定了主意要一辈子和以前的人事断绝关系?!

  她不是应该怕被我们找到吗?!

  “你此刻应该转身就逃啊……为什么剧情是这样子?我准备好劝你的台词要怎么办?!”

  盛杉借着身高优势,将我的脸用力挤成一团,难得:“你再不来,我就要客死他乡了!”

  后来,盛杉讲,当初她一意孤行离开滨城,的确想过,不再与以前的人事产生联系。她要找个小岛,看潮起潮落,听风过无痕……

  “那为什么又期待我出现?”

  让所有伤害过她的人都心存愧疚、余生不安,要那个人后悔没能亲口对她说出一句喜欢,孑然一身跑到没有我们的城市疗伤,多么拉风的事情。

  “因为没钱拉风了啊。”

  我竟然无法反驳。

  据称,她没想在望城停下,原本是去环游世界的,只不过恰好最后一站在望城。那时,她看着已经空空的钱包,和还没拿到手的毕业证书,欲哭无泪:“早知离开的时候,应该多拿点现金,原来浪迹天涯这么难。”

  她想说的,应该是找份工作那么难。

  可以想象,从前挥金如土的大小姐,常常几十张卡在手。现在想隐匿行踪,只能靠现金。无奈她的课程没结业,不管自身多么优秀,没文凭,就没有大企业肯录取,又想自食其力,才辗转到了这家咖啡馆打零工。

  她被人拍下照片那天,恰逢望城一场台风过境,冷得不行,随身衣物又没特别厚的,只好在地摊随便淘了一件,被人取笑是天山童姥。

  更重要的是,这家海边咖啡店的老板,何渊,就是在公交上叫她天山童姥的男子。

  两人不吵不相识,之后经常在同辆公交上遇见,何渊被她吸引,主动攀谈,便有了盛小姐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咖啡店员。

  “败笔。”

  看得出,盛杉很崩溃。

  如果没有那些意外,她现在应该是生物科技领域里的人才,如今只能在海边打零工赖以为生,计算着买完一瓶香水后还剩多少钱吃饭,因为香水对她来讲是发型亂了也不能舍弃的东西。

  听完,我不淡定了:“既然辛苦,为什么不早点回来?!”

  她翻了翻白眼:“当初是我要走,现在自己跑回去,好意思吗?”

  我不好意思,所以我才不会做什么远走他乡的事情呢哼!但我没来得及吐槽,她反倒说起我来了。

  “一年零六个月。程改改,你居然花了一年零六个月的时间才找到我,太丢叶慎寻的脸了!”

  我想过在和盛杉交谈间,会涉及到一些敏感词语,只没想她话锋转如此之快。快到光是听见他的姓名,那颗不敢见的心,就鼓噪跳动起来。

  记忆中经久不息的大雨里,我曾用尽力气嘶吼:“我珍视的东西就剩那么一点了,你真忍心捣毁?!”

  他在乱花间回首,声音比雨冷清。

  “是你答应的,程改改。你说无论今后我想要什么,你上刀山下油锅都会送到我面前。现在,我要你的心。我要你真心原谅我,你做不到,何以成为我的错?”

  你失信于我,何以成为我的错?

  何以成为我的错。

  “咝……”

  面向大海的藤架上,我忽然觉得头疼难忍,估计连夜兼程赶来,又吹久了风。

  盛杉狐疑地看我两眼:“哟,以前扛桶水上楼也大气不喘的主,现在学林黛玉了?”嘴里话虽刻薄,却下意识将身上的披肩扔给我,“进去吧。”说完,人就往里走。

  一瞬间的灵光乍现,我叫住她,语气缓缓:“盛杉,究竟谁在帮你?”

  “嗯?”

  “当初你爸妈和周印查遍出入境记录,始终没能找到你的消息。叶慎寻说,一定有厉害的人在背后帮你,否则,不可能消失得这么干净。你身边能帮助的人,我想,就这么几个……”

  后面的话,我没再说,盛杉脸色一僵,不知想了什么,很快又恢复正常,在呼呼的夜风中长叹了一口气。

  “你无非就想听一句,帮助我的人,是魏光阴。”

  这简短的咒语,令我的脑袋疼得更厉害,只好紧揪着尚有余温的披肩,哑口。

  身后人再走近,语气慎重。

  “虽然不清楚这一年多,滨城究竟又发生了什么,但想来,应该不会太平静。我早就说过,这世上有种人,天生伤人,却不自知,魏光阴最典型。不管过去,他守候过你多少落寞的时刻,教了你什么,送了你何物。但是,改改,重要的是明天啊?如果注定没有明天,这和飞蛾扑火、自取灭亡,有什么分别。”

  我的头依然疼,意识却从未有过的清明:“我本为蝼蚁,因为他才长出了翅膀,既已身为飞蛾,还能不敢扑火?”

  话到这儿,我想起什么,停顿了一下,笑说:“你知道吗,盛杉?一年零六个月以前,周印也用同样的话劝过我。”女孩瞳孔骤黑。

  “他要我投降,告诫我魏光阴不会再回来,希望我开始新的生活。但我只问了一句,那个从来一针见血的男子,无话可说。”

  “我问他,盛杉也消失了,你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但是,你会放弃寻找吗?”

  顷刻,身后冷静自持的人,呼吸浓重。

  一阵风来,潮水拍得更厉害,我闭眼倾听。

  “没错,有些话的确很有道理,可是,很无情。你当初也知道,和周印没有结果,却还义无反顾爱上,这才是我们能做朋友的原因。因为我们骨子里,都是飞蛾,同类怎么会讨厌同类呢?”

  “所以,盛杉,跟我回去吧。在全世界眼里,你永远是那颗遗世明珠。”

  好半晌,感觉脖颈处有冰凉砸下,凉得我一哆嗦,想转身,却被盛杉扣着肩膀。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佯装怒道:“程改改,你好有心计,死活还是把那些准备好的台词用上了,啧啧。”

  “唉。”

  我短叹:“人生艰难,不要拆穿。”

  不过,盛杉还是拒绝了我。

  她说,我用相同的心情记挂着一个人,那么我应该比谁都懂,一个已经破碎的她,拯救不了另个破碎的人。既然无法拯救,与其一起跳火成灰,不如放手成全。

  我能理解,却不死心,遂在望城待了近一个月,企图说服她。

  那一个月,我大多时间就围着她盛杉转悠,还搬来了琼瑶经典语录全集。剩余時间,就抱着笔记本写字。好吧,写字的时间很少,直到编辑崩溃在屏幕前。

  “你再不交稿,我不给你寄刀片。我自杀,行吗?”

  为了她的人身安全,我总算调整了状态,开始闭关。

  得知我竟然是个作家,何渊表示,在机场的时候就应该不拉行李走,该拉我,因为他从小作文不及格,特别羡慕那些有文采的孩子。

  那时,因为盛杉的缘故,我已经与他熟悉起来,忍不住开启嘴贱模式。

  “得了吧,你们这些男人,都看脸的。就算早知道我是作家,也不会拉我走。”

  感情这个害羞的东西,最爱藏的地方,就是眼睛。那日在酒店,当他得知我竟是盛杉的朋友,那眼底闪烁的光芒,非同寻常。后来,他引我们去咖啡馆,站在玻璃外,远远看盛杉熟睡在窗边的眼神,比丝绸更柔。

  在望城,何渊算个小子弟,出生不错,性格也特别外向,爱开玩笑。

  某天,我们聚集在天台烧烤,刘大壮这朵奇葩,自己语文也时常不及格,反去嘲笑何渊,被我揭老底儿。

  “是啊,刘维可厉害了,到了高中,作文还经常被老师拿来当范本。反面的。”

  刘大壮操起一串鸡翅,就要与我决斗,何渊则将烤好的牛肉放进盛杉的盘子里,笑:“哦?那我还算可以,起码高中时有篇作文,还得到了区长的夸奖。”

  盛杉坐不住了:“嗯,对,总共两句话。一句是加油,另一句是:爸爸永远支持你。”

  语毕,迅速将牛肉塞进嘴里,生怕何渊抢回去似的,咯咯笑得没有防备。我就坐在对面,看着。

  渐渐回暖的南方天气,夕阳逗留的时间越来越长。一大片橘黄,包裹着她招摇的面庞,那笑声像是枝头的树叶,簌簌抖几下,霜掉了,露出朝气蓬勃的嫩绿。导致有那么一刻,我的初心动摇。

  那次“意外”后,我再没见过盛杉这样无忧虑的笑容。现在得知,她离开我们以后,过得快乐,还有什么理由不满足?

  之后,刘大壮与何渊比赛谁烤的东西好吃,我趁机拉盛杉去楼下拿菜。路上,我问她,何渊,是不是她不想回滨城的理由之一。女孩长长的头发垂下,遮住眼睛,嘴边的酒窝恍惚深了深。

  “我不知道。但和他待在一起,不费劲。”

  “不费劲,也许是因为不用心。”

  “用心的,这辈子一次就够。生活需要细水长流。”

  看起来,她厌透了过往浮华却空洞的生活,觉得这里一切都刚刚好。虽没有普通人望尘莫及的衣裳,闲暇时刻却有人愿为她梳妆。

  终于,放手的念头在我心中滋生,盛杉似乎洞穿:“你走可以,留点钱下来。”

  不是人。

  下期预告:

  盛杉辗转到望城后发生了什么,她和何源之间又有怎样的故事发生?程改改能否如愿把盛杉带回去?叶慎寻在那次林中遇难后又将以怎样的身份重新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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