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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春的第一首诗

时间:2023/11/9 作者: 花火B 热度: 12297
繁浅

  编辑推荐:我一直很喜欢叶春晓这种性格的女孩,大大咧咧又聪慧机灵,必要时更能独当一面。这样的姑娘,理应被深爱。

  在所有物是人非的景色里,在一切欲言又止的心事里,在暮春的第一首诗里。

  我最想念你,也最喜欢你。

  01

  将晚的春诗路最热闹。

  油烟味铺天盖地,悠长的吆喝声不绝于耳。叶春晓熟练地用浆粉裹匀已经煮熟的玉米,边蘸鸡蛋液边示意身侧正在忙碌的少年:“陈远暮,你去把灯挂上。”

  “好。”陈远暮应声,擦了擦手,几步绕到车筐处,从里面翻出长长的灯线。少年身如修竹,长臂一伸,顺着撑杆扯起来,灯泡悬在头顶,照下暖黄的一片光。

  “陈远暮,快帮我卷卷袖子,要掉进锅里去了!”

  这边灯刚挂稳,那边叶春晓的吩咐又紧随而至。

  陈远暮依旧耐心十足,微微低头,一道道帮她卷好衣袖。

  叶春晓熟练地裹好玉米,放进滚油里,“滋啦”的响声冒出来,她雄心万丈 :“我这样精心研究各种新配方,不赚够一千块绝不回家。”

  看着他们这个尚无人问津的小吃摊,陈远暮认真地说:“你大概要在这里买栋房。”

  叶春晓的一片雄心被摔碎。

  天边烧着的一团晚霞渐隐,暮色微沉,一眼望去,路两边接二连三地亮起灯,像月色下闪光的银鱼,随风摆尾。

  这是十七岁的春诗路,窄窄的一段青灰色路面,两边紧邻独户独院的居民房,栀子香翻过砖墙,清香远溢。

  春诗路是南城一条热闹非凡的小吃街,每到傍晚,春诗路便渐次热闹起来,小商小贩罗列在街道两旁,撑桌架锅,准备开张营业,叶春晓的爸爸就是其中一员。

  叶父曾患腰伤,每天出摊吃不消。她认识陈远暮后,闲暇时间常叫上他,两人偶尔接过叶父的担子,一起蹬着三轮车来春诗路摆小吃摊。

  陈远暮既有耐心,又肯吃苦,关键还长得一表人才,是她心中的满分伙伴。

  认识他是在两年前,陈远暮于她而言,有一瓶糖果之恩。

  那是叶春晓刚满十五岁那天,正赶上她刚戴牙套不久。尽管是生日,噬甜如命的她醒着、睡着惦记的奶油蛋糕肯定不可能有。妈妈一大早起来做了碗长寿面,很简单,细如丝的面条,最上面卧着一个荷包蛋,有油绿的青菜点缀。

  尽管长寿面看起来卖相不错,但奶油蛋糕仍是她心尖上的朱砂痣,叶春晓吵闹着要吃蛋糕无果,气冲冲地端着碗蹲在门口吃面。

  陈远暮就是在这个时候打开了门。

  对面本来住着一个寡居的老太太,附近的小孩子都叫她陈奶奶。满头银发的陈奶奶慈眉善目,人又热心,很得邻里敬重,只可惜半年前在一场意外事故中遇难了。

  最近几天,闲置半年的房子突然搬来了新住户。叶春晓早几日便听爸妈聊天的时候说起过,来者是陈奶奶的独生子,辞了外地高薪的工作,带着妻子和儿子搬到这户老房子住。

  听到“嘎吱”一声门响,叶春晓抬头,直视眼前的男生。陈远暮很高,皮肤苍白,插在兜里的手臂如未长好的细藕,过于瘦削的体态让他看起来总有些禁不住风雨的孱弱感。

  “叶春晓,”他居然张口叫出她的名字,语气没有半点生分,“你怎么蹲在门外吃饭?”

  叶春晓吸溜进一口面条,转了转眼睛,一本正经地说:“蹲着吃,吃得香。”

  陈远暮忽然折身在她面前蹲下,特别认真地问:“真的吗?”

  “所以,”见她未答话,他的目光探到她手中汤面残存的碗里,“你才能吃下这么大一碗?”

  听到这个诚恳的问题,还有陈远暮吐字稍重的“这么大”三个字,叶春晓的脸慢慢红了。

  她的饭量是大些,叶妈妈觉得女儿正在长身体,从不约束她吃多少。鸡汤煮出来的长寿面连汤加面用一个大碗盛着,她端在手里挥动筷子,这会儿已经见底。

  在陌生的男孩面前,叶春晓多少为自己的大饭量感到害羞。可说也奇怪,陈远暮的话里听不出一丝调侃,反而透出一点羡慕。

  叶春晓脑子灵活,小声问:“你是不是也想吃?”

  他不說话,神色有些犹豫。

  “妈,妈!”叶春晓“砰砰”地砸门,忘记刚才还铁骨铮铮地咬牙发誓不给吃蛋糕就不进家门。她的声音又亮又脆,远远地撒出去,引得周围几家的狗此起彼伏地吠,“再给我一碗面条!”

  她想了想,又喊:“加两个鸡蛋!”

  转头她对陈远暮补充道:“你太瘦了,得好好补补。”

  叶妈妈开门,见有客到,特意新做了一碗面,邀陈远暮进家里吃。他婉拒了这份盛情,学着叶春晓的样子,抱着碗蹲在她旁边。

  一高一矮的两个人,并肩靠墙蹲着,恰巧都穿着棕色的衣服,缩着手脚,像正在啃坚果的松鼠。晨光照过一树海棠,前段时间濒死的树竟然返了青,抽出几点嫩芽。陈远暮向外看了一眼,又把注意力集中到碗里。

  他吃东西的动作很斯文,几乎听不到声音。叶春晓吃完自己那碗,又眼巴巴地看着他。陈远暮夹起一筷子青菜给她:“补充维生素,快点长高。”

  说到身高,即使是蹲着,叶春晓也明显觉得自己比陈远暮矮上一大截。

  叶春晓扒拉着那几根青菜,悄悄在心里许了个生日愿望,希望自己能快点长高。

  长到……她偷看身边的陈远暮,盘算着长到他的鼻子那么高就可以了。仔细想了想,她又泄了气,琢磨着能有他的肩膀那么高也不错。

  过了很久,直到叶春晓觉得两腿发麻,陈远暮才埋头吃完。汤足饭饱,碗底锃亮,他看起来很开心,眉眼轻轻舒展。陈远暮很讲究礼尚往来,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玻璃瓶给她:“送你,我自己做的。”

  叶春晓接过,瓶子里是五颜六色的糖果,形状多样。她掀开瓶盖,香甜的味道钻出来。

  “谢谢你。”叶春晓对这份礼物满意极了,忍不住笑。才刚笑了一下她就想起这样会露出小钢牙,立刻抿嘴,瓮声瓮气地说,“放心,到了这里来,以后我罩着你。”endprint

  02

  陈远暮的病是叶春晓从爸爸那里听来的。

  “厌食症”三个字她听起来太陌生,毕竟在如果发挥得当能吃下一头牛的叶春晓的心里,绝对无法理解世界上居然会有人不喜欢吃东西。

  多次寻医问药皆收效甚微,百般无奈的陈爸听说这里有位颇具盛名的老中医,在某些疑难病症方面有独树一帜的治疗方法,只是脾气古怪,每天只看三个病号。为了就近求医,彻底治愈陈远暮的病,陈爸放弃工作举家搬了过来。

  陈家搬来不久后,几乎每天叶春晓都会闻到空气中弥漫的中药味道,浓重的苦,扑入鼻腔。她扒着门镜向外看,对面没有关门。叶春晓手脚利索地溜过去,看到餐桌上摆着的中药热气腾腾,陈远暮木着脸坐在旁边。

  “是不是很苦?”那股味道叶春晓闻起来都觉得头晕,更别说一整碗都要喝光了。陈远暮点头,拿着汤匙,迟迟不愿意舀下去。

  “我替你试药。”她自告奋勇,抢过汤匙舀了一大勺中药放进嘴里,艰难地咽下,强作欢笑,“其实也不太苦啦,良药苦口利于行,多喝几碗,过两天你就能吃下我做的秘制红烧肘子了。”

  “是利于病,”陈远暮纠正,看着叶春晓快皱成一团的小脸,带着商量的语气,“家常做法就行,能不能不要秘制?”

  叶春晓醉心厨艺,最爱开发新菜式,那些千奇百怪的味道没人想尝试,只好荼毒附近的猫猫狗狗。

  “那行吧。”叶春晓答应得勉强。

  中药的热度消了大半,碰碰碗壁,温度正好,陈远暮端起碗仰头饮净,一滴不剩。看着眼前这位为了不吃她做的秘制食物顿生勇气的壮士,叶春晓目瞪口呆,翻出几颗乌梅塞给他,悄声说:“这个是我爸自己加工的,特别好吃,你尝尝。”

  苦味还在舌头上翻腾,陈远暮将梅子塞进嘴里,酸甜在齿间迸开。那一瞬间的心情,像极了眼前这个眉眼弯弯的小姑娘,是回味悠长的甜。

  叶春晓活泼,陈远暮孤僻,两家大人也乐意让孩子凑在一起交朋友,顺便互补一下性格。

  叶家爸妈的厨艺极好,人也和善,每天晚饭时间叶春晓都会带着精致的饭菜去敲他的家门。陈爸很忙,总是不在家,她也从没见过陈远暮的妈妈,他常常都是一个人待在家里。

  叶春晓的吃相下饭,只要和她一起吃饭,陈远暮的胃口就会好很多,更别说丰富的菜色也令人食指大动。

  吃过晚饭,他们就一起趴在桌上写作业。

  陈远暮天资聪颖,似乎没有他不会解的题目。相比之下,叶春晓那中等智商简直不值一提,稍微复杂一点的题目也要讲上两三遍她才能理解。他还特别有耐心,一步一步分析,铅笔在草稿纸上磨出“沙沙”的响声。

  她敲着笔杆,面露苦色:“陈远暮,你不是说想当个诗人吗?怎么理科也那么厉害?”

  犹记那个交换愿望的星夜,陈远暮带她爬到楼顶看北斗七星。

  深蓝天幕,银星如斗,他们并肩坐在平台上。叶春晓并不能看出漫天繁星有什么区别,他却能迅速找到北斗七星,还根据勺口前两颗星连线向勺口开口方向延长两颗星距离五倍找到北极星,教她根据北极星辨认方向。

  叶春晓听得云里雾里,夜风抚过,她静静地看着悬在夜空中像柄勺子的北斗星,忽然说:“陈远暮,我们来交换一个愿望吧。”

  想和他共同拥有点什么,哪怕只是一个愿望。

  她的愿望相当朴实,想成为左执锅铲右拿炒锅纵横美食江湖的大厨,而陈远暮梦想有朝一日去周游世界,当一个风花雪月的吟游诗人。

  从交谈中得知,他还有一本绝不轻易示人的诗集。

  “专心,”他轻叩桌面,指了指题目,问她,“听懂了吗?”

  “懂了懂了。”她连忙应声。

  陈远暮笑起来:“真傻。”

  他微微笑着的样子,目光中似乎扑闪着流萤。叶春晓愣愣地想伸手去捉,却发现其实一无所有。

  “陈远暮,”她撑着下巴,突然严肃地问他,“我是不是你最好的朋友?”

  “是啊。”陈远暮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月色铺陈,软软地照在她的脸上。叶春晓是偏可爱的长相,但在这片明月里,竟显露出几分流连心底的美。

  他低声强调:“最好的。”

  葉春晓美滋滋地低头算题,陈远暮的视线落到书柜上,最高处放着一本破旧的诗集,扉页上抄着塔朗吉的诗——

  “去吧,但愿你一路平安。

  桥都坚固,隧道都光明。”

  他想,或许一切灰暗都会过去,前路真的有光明。

  03

  初见时叶春晓说要罩着他的那番话,果然是发自内心的。

  陈远暮转校插班,和叶春晓同在一所高中。

  尽管同校,但两人所在的班级分列在楼上楼下,很少能遇到。她要特意跑下去,才能“偶遇”他一面。

  陈远暮性格温暾,似乎没有一点脾气,对于周围的任何都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他是中途插班进来的,再加上木讷不善言辞的性格,在班里没有朋友,总是独来独往。

  十几岁的小孩总有些层出不穷的坏点子。一次活动课的主题是给气球画表情,他正专心画着,连下课铃响都充耳未闻。突然有人敲着教室门,大声叫他:“长颈鹿,过来帮个忙。”

  听到有人叫他帮忙,陈远暮就放下手中的气球,循声出去。

  教室外有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据说近百年树龄,因此学校几次修整教学楼和操场,都放任这棵树随意生长。

  这会儿,树枝上挂着几个气球,红红绿绿的,很是显眼。

  一个稍胖的男生站在树下:“气球不小心飞到上面拿不下来了,要是被班主任看到,我们肯定要挨罚,爬树被抓到可就麻烦了。长颈鹿你这么高,给我当个梯子吧。”

  气球挂得不算高,两人合作足以拿下来。陈远暮并未察觉有什么不妥,反而认为是助人为乐,一口答应下来。

  叶春晓趴在二楼栏杆上背英语单词,伸头刚巧看到这一幕。

  小胖子褚加禾耀武扬威地坐在陈远暮脖子上,一会儿让他往左移,一会儿让他往右移。围观的人忍着笑,几个男生冲褚加禾挤眉弄眼,一看就是故意欺负陈远暮。endprint

  陈远暮也不恼,随着褚加禾的指挥反复调整,挪动脚步。

  看到那个场景,叶春晓只觉一把火冲到头顶,熊熊燃烧。她把英语书丢到一旁,几步跳下台阶,拨开几个人跑向树下。

  “喂,褚加禾,”叶春晓双手叉腰,扬着头。一树碧绿的叶子,阳光透过点点缝隙,在她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你立刻下来,向陈远暮道歉。”

  “拿个气球而已,你少多管闲事。”

  “下来!”叶春晓语气铿锵,寸步不让,“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小伎俩,滚下来,给他道歉。”

  “哟,女侠。”四周有男生阴阳怪气地吹口哨。

  褚加禾跋扈惯了,冷不丁被叶春晓拿话一激,坏脾气越盛:“我道什么歉?明明是这个呆子自愿的。”

  听他越说越过分,叶春晓气不过,猛地推搡了陈远暮一把。她力气大,陈远暮又毫无防备,连退两步才站稳。而坐于高处的褚加禾难以掌握平衡,惨叫一声,一头栽到地上。

  04

  这一栽摔得可不轻,褚加禾以头抢地,额头上顶着一大块疤,脸上青肿未褪,肿得像个猪头。他母亲可不是个好惹的角色,气势汹汹地找到学校来。

  贵妇打扮的女人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黑色银扣的羊皮小手包,据说是某个奢侈品牌的经典款。叶春晓站在距离她几步远处,只觉她叮当作响的金色耳饰简直亮瞎眼。

  “在学校就动手打人,”女人恶人先告状,斜睨她一眼,“还是个小姑娘,真没教养。”

  叶春晓牙尖嘴利,出言顶撞:“我那叫路见不平,没教养的才会欺人太甚。”

  女人嚷嚷道:“谁欺人太甚了?拿出证据来啊,我儿子头上的伤你可是抵赖不了的。”

  室外没有监控,说到证据,叶春晓不禁哑然。

  女人很是得意,艳红的唇勾着,打算乘胜追击。

  “我看见了。”一道声音入门,叶春晓闻言转身,看见程半夏走进来。

  这是叶春晓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程半夏。

  她的漂亮毋庸置疑。

  程半夏长发利落地盘起,皮肤很白,下巴尖尖,像一朵沾着清露的栀子花。她身高腿长,比同龄女生要显得挺拔得多。大概是从小练习芭蕾舞的原因,她的脊背挺得很直,下巴微抬,像一只倨傲的天鹅。

  她和陈远暮一样,平时并不合群,没想到这次会挺身而出。程半夏环视办公室里的几个人,不急不缓地说:“我看见叶春晓只是推了陈远暮一下,从头到尾没有碰到过褚加禾。至于褚加禾为什么会摔成这样,你该好好问一问他。”

  “我……我……”褚加禾愣在一旁,手心直冒汗。

  三言两语就将责任拨回到褚加禾身上,刚才蛮横的女人气焰顿时熄了大半。她刚想开口替儿子辩解,又被程半夏截断。

  “褚加禾,敢做就要敢当,骑在别人肩膀上的时候不是很得意吗?”她将话锋一转,直指冒汗的小胖子,还笑了笑,是显而易见的嘲讽,“这会儿怎么成了只敢躲在妈妈背后的缩头乌龟了?”

  “我就欺负他怎么了?”褚加禾果然上当,憋红了脸吼道,“陈远暮整天像个呆子一样,我就看他不爽!”

  无须需更多言语,有了这句话,原本的劣势瞬间扭转。

  褚加禾恼羞成怒,口不择言:“陈远暮有那样的妈妈……”

  “褚加禾!”程半夏厉声打断他,气势迫人。

  班主任终于适时出声,板着脸:“褚加禾,我说过多少次,同学之间一定要团结友爱,你写份检讨交过来。”

  班主任发了话,女人恨铁不成钢地瞪了自家儿子一眼,也不好再说什么。

  这次冲突算是顺利解决,叶春晓跟在陈远暮的身后出了办公室。

  天沉了脸,铅云堆积,他们三人成列,沿着左手边的一个花架慢慢走着。青藤爬满金属杆,翠绿的叶片层层相叠,刚浇过水,叶片越显碧色可人。

  “程半夏,谢谢你。”陈远暮开口。

  程半夏顿住脚步,回头看他,澄净的双眸中似有云翻涌。她问:“陈远暮,你为什么要躲着我?”

  须臾,她那对漂亮的眼睛迅速掃过叶春晓,嘴角泛起一点笑意,如轻巧的风:“你知道的,那个秘密我是不会说出去的,而且,我还会帮你。”

  叶春晓心里“咯噔”一声,下意识地看向陈远暮。他垂眸,什么也没说。

  程半夏口中的那个秘密,叶春晓并不知道。

  就在她还为能分享他的一个愿望而开心不已时,他却已有了共守秘密的人,亲疏立现。一瞬间,有股淡淡的酸涩涌上来。

  心似乎被风沙掀开一角,原本扑棱着翅膀的飞鸟伺机兀自起飞,飘然远去。叶春晓原本的满心欢悦,现在只剩下空荡的回音。

  曾经那句话还言犹在耳,风月俱静,他的声音低沉:“最好的。”

  05

  程半夏在年级里算是声名响亮的存在,上天不公,不仅给予了她美貌,还附赠了聪慧的头脑。明明她比他们要小一岁,却跳级与他们同上高二。

  不仅如此,她还有出众的芭蕾舞锦上添花。叶春晓曾经碰到过程半夏在舞蹈房里练习,她穿着练功服,细瘦的蝴蝶似要振翅欲飞。虽然她整个人清冷如皎月,却也阻止不了别人把她捧至山巅。

  后来叶春晓才知道他们为何熟识,程半夏的爷爷就是那个脾气古怪的老中医程济善。怪不得连她的名字都是一味草药,陈远暮每次的中药都是她按药方称量配好的。

  那次程半夏出手相助后,叶春晓遇到她的频率就越来越高。

  先是在学校有意无意地遇见,在陈远暮家里,以送药为名的程半夏也是常客。

  哪怕是在他们去春诗路摆小摊,也能巧遇只喝露水的仙女本人。

  哪来这么多的狭路相逢,叶春晓敏感地察觉到程半夏的醉翁之意。

  见到他们摆摊,程半夏一惊:“你们俩是不是欠别人钱了,所以需要这么以身抵债?”

  这脑回路,叶春晓抹了一把汗,不冷不热地回道:“你到底买什么?如果不买,别耽误我做生意。”endprint

  “春晓,”陈远暮皱眉,“不要这么说话。”

  她冷哼一声,把手里烤着的鱿鱼翻到另一面,愤恨地撒了一大把辣椒。

  “我要一个脆皮玉米。”程半夏站在推车前,犹豫半天,才最终选定一样。

  根本不用她再多说什么,与她默契十足的陈远暮拿过一根刚刚炸好出锅的玉米,抹上番茄酱,再挑了一个薄荷绿的纸杯盛着,递到她的手里:“不喜欢吃沙拉,我记得很清楚,尝尝吧。”

  叶春晓手上的动作一顿。

  程半夏拿着脆皮玉米,也不吃,在一旁看了半晌。她看到陈远暮熟练地将一份香辣虾打包,再利索地收钱找钱。

  “喂,陈远暮,”程半夏把声音压得极低,“我想方设法帮你,你可要说话算话。”

  陈远暮回答:“不用你凑热闹。”

  程半夏撇嘴,看向叶春晓。

  她正认真地忙碌着,旁边有个等餐的小朋友,肉嘟嘟的手指戳了戳她,好奇地问:“姐姐,把虾装进盒子里,它们怎么回家找妈妈啊?”

  叶春晓低头,神神秘秘地说:“不用找妈妈,它全家都在盒子里了。”

  陈远暮拽了拽她的发梢:“这么残忍的话也亏你说得出口。”

  “我们可以给这个取个新名字,”叶春晓指了指打包盒,一副扬扬得意的样子,歪理一大堆,“就叫全家福。”

  程半夏忍不住笑,觉得叶春晓实在是有趣。

  陈远暮和叶春晓并肩站着,和这个烟火气息十足的夜晚分外相衬。

  程半夏突然提高音量:“远暮,等到高考结束,你陪我去挂盏灯吧。听说千盏长廊的姻缘灯很灵的。”

  愣了半晌,陈远暮脸上挂着浅淡的笑意,接过话:“好啊。”

  旁边的小摊上油光飞溅,陈远暮把程半夏拉近自己一步,关切地说:“小心点,别溅到衣服上。”

  程半夏乖乖应声,紧靠在他身边。

  同样出色的两张面孔,叶春晓突然觉得自己被隔离在画面之外。嘈杂声在耳朵里膨胀,她好像一瞬间什么也听不清,什么也看不见。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没想到陈远暮也不能免俗。叶春晓心中怨念,不愿再看,始终低着头,假装忙得不可开交,被热油烫伤手背也不自知。还是陈远暮立刻发现,强硬地将她的手按在水龙头下用冷水冲洗。

  他抿着嘴,唇线流畅,灯光明暗摇曳,陈远暮忽然叹了一口气:“真傻。”

  叶春晓的视线越过他,看向程半夏。她咬了一口脆皮玉米,眼底不见波涛,同叶春晓的目光对上,程半夏轻轻笑了。

  06

  她一定是在挑衅我!

  叶春晓始终难以忘怀程半夏那个意味深长的笑,以此鞭策自己不断努力,直至高考落幕。

  陈远暮的高考成绩一如既往的出色,而叶春晓也发挥超常,虽然选不上陈远暮那门拔尖的专业,好歹也和他同在一所大学,离家不算远,就两个小时的车程。

  叶春晓高兴极了,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她踮起脚拍着陈远暮的肩膀:“大学继续卖我们的招牌全家福。”

  她依然没有长高几厘米,只配呼吸陈远暮肩膀以下的空气。他神色微动,想说的话到了嘴边却变成调侃:“不光是小矮人,還是个财迷。”

  叶春晓举起拳头威胁:“我叶春晓,职业拳手,大拳八十,小拳四十,你要哪种?给钱。”

  他被她的孩子气折服,笑声越发肆意。

  整个暑假,叶春晓的闲暇时间大部分都待在陈家。

  窗户半掩,老式吊扇在头顶转动,翠皮红瓤的西瓜切成一块块放在茶几上。叶春晓囫囵吞了几口,甘甜的汁水在嘴里化开。

  这是最好的夏天。

  他们坐在地毯上玩一款狙击类游戏,叶春晓的技术很差,在废墟里迷路无数次,还总爱冲在最前面为他挡子弹。陈远暮操控鼠标,高喊:“站在我后面,不要往前冲。”

  “我控制不住我自己,”她诚恳地说,“挡子弹都怕跑得慢。”

  他笑意温柔,在叶春晓又一次“牺牲”后,轻声说:“小矮人,以我的技术完全可以带你飞,你只要站在我身后就好。”

  明明说的是游戏,可因为那句话,叶春晓的心“怦怦”跳得响亮。

  如果没有程半夏,或许她就能够“多想”。但是有明月在前,她只能把那句话当成一句戏言。

  陈远暮言而有信,假期过半,他陪程半夏一起去邻市的千盏长廊挂灯,叶春晓随同前往。

  在要出发的前一天,叶春晓收拾好东西,然后跑去帮陈远暮打包行李。

  门像往常一样虚掩着,她推门而入,四下悄无人声。叶春晓正疑惑,主卧的门忽然打开,陈远暮的脚步踉跄了两下,脸上有抓伤。

  “你怎么了?”她大惊。

  话音还未落地,猛然传来一阵女人的尖叫,接着是玻璃乱七八糟碎在地上的声音。陈爸大声说:“苏芬,你冷静一点,冷静!”

  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跑出来,她很胖,被紧跟而来的陈爸抱住。几分钟后,女人癫狂的状态才渐渐平复。

  “吓着你了吗?”待到一切恢复平静,陈远暮疲倦地靠在沙发上问她。

  叶春晓愣愣地摇头。

  “那是我妈,她的病犯了。”

  这大概就是程半夏所说的那个秘密了。

  陈远暮的妈妈曾经是芭蕾舞演员,因过度节食患上神经性贪食症。她一边拼命吃东西一边催吐,导致身材走形美貌不再,最终精神崩溃。

  所有人都被蒙在鼓里,其实陈远暮非常健康,只是为了让只顾赚钱的爸爸能将重心转至家里,多给妈妈一点陪伴和关心,所以才假装患上了厌食症。

  妻子和儿子的状态让陈爸无心忙于工作,再加上母亲的骤然离世,让这个已至中年的男人开始倍感珍惜亲情。

  因为母亲和程济善大夫有些交情,程济善为苏芬介绍了一家疗养院,所以他们才举家搬到这里。

  在程大夫的家里,陈远暮第一次见到程半夏。

  对纤瘦体型追求严苛的女孩,每顿饭都要小心计算过热量才能下咽。程济善很是担心,劝她营养摄入要均衡,但骄傲固执的程半夏依旧我行我素,每天过得像食草动物。endprint

  程济善无意中对陈远暮提起这件事,他担心程半夏会重蹈妈妈的覆辙,于是反复劝说。程半夏对陈远暮的话倒是能听进去几分,渐渐改变了不良的饮食习惯。

  出于感谢,程济善对苏芬的病格外尽心,还应允陈远暮可以答应他一个要求。

  “我妈现在的病情有所缓和,医生说偶尔可以接回家来住。”陈远暮的语气轻快不少,“相信总有一天,她会恢复健康的。”

  “一定会的。”叶春晓字字铿锵。

  07

  第二天的计划照旧,程半夏一早等在车站,三人坐上去往千盏长廊的大巴。

  千盏长廊夹在两处水面之间,朱檐碧瓦,绵延十里。据说每月十五若在这里挂上灯盏,心愿便会实现。

  因此每逢农历十五,前来挂灯的人就络绎不绝。

  叶春晓身型灵活,费了好半天劲才挤进去挂上自己那盏平安灯,里面写着她的愿望:希望陈远暮的妈妈尽快康复。

  她双手合十,默默祈祷,如果这辈子只有一次机会能够心愿得偿,那她希望实现他最想实现的那个愿望。

  “你有本事在这里写诗,那你有本事告诉她啊。”程半夏推搡了陈远暮一把,“我真受不了你一个大男人那么婆妈,秘密帮你守得够久了,今天这个机会你再不把握,我就真要被你气死。别装傻,今天这个机会是我专门为你创造的。”

  他被程半夏推到叶春晓面前。

  “叶春晓,”程半夏眨眨眼,“陈远暮要送你一件礼物。”

  “……”

  陈远暮想缝上她的嘴。

  “什么礼物?”叶春晓讶异。

  程半夏插嘴:“一本诗集。”

  一向温暾的陈远暮简直被逼上梁山,沉吟片刻,终于交出他那本视若珍宝的诗集。

  他的父母年輕时有过很相爱的时光,有这本写了数首情诗的诗集为证。母亲病后,父亲把诗集送给他,他那时尚不懂其中字句的意思,陈父笑言:“等能在这里写下你的第一首诗时,你就会明白了。”

  程半夏曾无意中看到过一页,那是陈远暮写的一首诗,叫“暮春”。

  暮春,慕春。

  08

  程半夏那时才恍然明白陈远暮的心意,也知道他担心叶春晓害怕陈母的状态,所以将一切都深埋于心。

  包括那些不能忘却的记忆——

  初次见面时特意争取的两个荷包蛋,明明怕苦却为他尝中药,替他鸣不平时的毫不退让,游戏中奋不顾身地冲在前面抵挡枪林弹雨……

  心动的瞬间太多,但因为太看重这份感情,反而不知道应该怎么说。

  程半夏自告奋勇要帮他,以此来换得爷爷应允陈远暮的那个要求,能让她高考后随芭蕾剧团出国演出。

  几次明里暗里的试探,同为女生,程半夏感受到叶春晓对陈远暮的感情,遂制造了千里长廊挂灯这个机会,让他们在诸多祝福的见证下,交换彼此的心意。

  叶春晓翻开诗集,上面陈远暮的笔迹苍劲有力,字句入心,他写:

  《暮春》

  喜欢是翻山越岭,是跨山渡河。

  是诗三百,是夜来风雨声。

  是放不下,是等不了,是舍不得。

  别致的表白,叶春晓难得聪明,居然很快领会,她握着薄薄的卡片,霎时间心潮涌动。

  是夜来风雨声,是春眠不觉晓。

  春晓。

  是你。

  编辑/夏沅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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