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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狗的勇士独自前行

时间:2023/11/9 作者: 花火A 热度: 14565
天真无邪

  爱丽丝推荐:很小的时候,我被狗咬过。一只土狗绕过很多人直直地朝我跑过来,咬了我一口就跑了。从那之后,我就对狗有了恐惧心理。像文中说的,每一个怕狗的人其实内心都是勇士,只是可能你们自己都不知道。嘿!怕狗的勇士,来和我一起举杯吧!

  沈诺刚把门打开,王一怡蹿上来第一句就是问他:“狗在?”

  这是这个星期第三次,面前这个女生走丢同一条哈士奇。那条狗是沈诺的宿敌,如果他离家出走,去哪里拜师学艺,学成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它报仇血恨。如果说王一怡同学是个神经病,那沈诺同学也好不到哪里去。他紧张万分,压低声音凑到她耳朵边,告诉了她一个惊天大秘密:“我不是狗,其实我是个人。”

  一、

  王一怡是沈诺的邻居,上下户的邻居,前后桌的同学。两个人的交情可以追溯到幼儿园穿开裆裤的时候,最终崩坏在王一怡突发奇想要养狗的那天。他怕狗?狗很可爱!不不不!你见到的和沈诺见到的一定不是同一种生物,狗有锐利的牙齿,高大的骨骼和锋利的爪子。沈诺认为,一个具备以上种种要素的生物,应当随恐龙一起消失。

  可惜对王一怡养狗这件事他没有一点话语权。某个星期天的下午,王一怡带着一条两个月大的小狗强势进驻他们的小区。当晚,沈诺失眠了,被吓的。

  这跟引狼入室有什么区别?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他找到王一怡,给她普及一条两个月大的狗到底有多可怕:“它会到处撒尿,跟个小婴儿没两样……不不!你见过一个两个月大的婴儿啃家具、掉毛、半夜不睡觉鬼嚎吗?最最要命的是,它们还携带有沙门氏菌,会随时传染到主人身上。”

  “什么是沙门氏菌?”

  沈诺也愣住了,半晌才回答:“不知道……不过,听名字就不像买乐透中大奖那么有意思。”王一怡耸耸肩,意思不言而喻:你看,你也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东西。

  沈诺气得牙痒痒,丢出撒手锏:“我对狗毛过敏。”

  “是吗?”王一怡放下笔,从课本里抬起头看他一眼,认真建议道,“那亲爱的,对不住了,以后听医生的话,狗毛能不吃就尽量不吃。”

  他哑口无言,瞪着她半天,恨恨地说道:“王一怡,你会有报应的!”

  她的报应拖了非常久,久到哈士奇长成了小区一霸,而且看起来格外恨他。他去她家做作业,刚把鞋脱了,那冤家就拖着狗链子横穿卫生间跨过厨房穿越客厅猛地扑到他怀里,撞得他连连后退一屁股跌坐在地板上一脸惊恐地看着它。王一怡哈哈大笑:“活该!叫你背地里说它坏话。”

  这狗像是天生能察觉某人的情绪,简直成了精。沈诺很快意识到,不单他恨它,这条狗也恨他。王一怡走开拿东西,它就不动声色地挪开一点,蹲在那儿面无表情地打量他;她一走进房间,它立刻摇尾乞怜,热情地围着沈诺打转。

  他能怎么办,一个人对一条狗,怎么看都没有胜算!

  趁王一怡不注意,他捡起它的骨头棒丢出窗外,回头给了那一脸错愕的哈士奇一个挑衅的笑容:看,我有手,我能走。哈士奇呆了呆,前掌撑地背部高高弓起,毛发倒竖龇牙咧嘴地冲他高声咆哮。刚好被王一怡看到,她教训它:“不乖,再不安静不给东西吃。”

  哈士奇呜咽了一声,软软地卧倒在她脚边,蹭着她脚踝,委屈到了极点。当晚,沈诺就收到了来自一条狗的恶意。他晒在小区公共花坛的校服湿了一大块,哈士奇根据他的气味留下的线索找到了他的衣服,撒了一泡尿作为报复。

  第二天沈诺穿着那件湿乎乎的衣服,在校长异样的眼光中接过那张写着优秀班干部的证书,度过了求学生涯中最惊心动魄的一天。

  他受到的伤害也不仅仅是这些,早上七点它就开始准时挠墙,对着窗户哀嚎;在王一怡没有教会它上厕所的那段时间,几乎整个楼道都是它大小便后遗留的味道;最可怕的是,他骑自行车一进入小区,那狗就对他狂吼,吼得全小区的宠物狗都齐刷刷地转头怒视他。

  如果这是个人,他能干脆利落地指着他的鼻子命他Shut up,可惜这只是条狗,邻居兼同学王一怡养的宠物狗。

  二、

  沈诺认识王一怡快有一辈子那么长了,友谊维系到现在连双方父母都瞠目结舌。谁都以为该发生点什么才对得起这十几年的交情,他们期待着,等待着,看着他们从幼儿园的同席,小学的同桌,初中的同校,一路升到高中同一个班级,到最后谁都觉得真发生了什么那才叫对不起这十几年的关系。

  像手足一样,他人生中的第一份情书由她起草润色,通过她转交;他约她喜欢的男生出来打篮球,会假装不经意地把她也带去;他们肆无忌惮地开对方的玩笑,但也会因为其他人的奚落而轻易奓毛;他们的关系非常好,念同一所高中,有共同的爱好,每个环节看起来都非常牢固,除了那条狗。

  沈诺感觉自己将来几十年的人生都快败在一条狗身上,于是他不止一次地找王一怡谈心。她表示无奈:“拜托,小区起码有十几条宠物狗,为什么你就看不惯我的这条?”

  谁家的狗会分得出哪件校服是他的,还不止一次地在上面撒尿?

  谁家的狗能守在灯坏的楼道口,只为出其不意地冲出来吓他一跳?

  谁家的狗知道察言观色,懂得分辨哪个可以撒娇,哪个用来吼叫?

  除了它叫哈士奇,它哪点像是一条狗?他满含愤怒地质问她,王一怡脾气好,抱起它,小声嘀咕:“长得像。”

  一软一硬,跟商量好了似的,只要沈诺生气,王一怡的气势就相对减弱,反之也成立。这是十几年的默契,沈诺恨死了这种默契。

  无可奈何,他含恨走下楼梯。哈士奇屁颠屁颠地跟他一起下去。一个人一条狗并排挤在楼梯上,更像是这条狗在向他挑衅:你揍我呀!

  一气之下,沈诺同学做了一件非常非常愚蠢的事——跟狗生气。他抬腿一踢,哈士奇嗷的一声,受伤地回头瞄了一眼主人。王一怡见状果然大怒:“小哈,踹回去。”

  哈士奇得到主人的允许,一下扑到他身上。这条狗的体重超过三十二斤,近程攻击,其力道相当于被一个铅球狠狠地锤了一下。

  恨它的不仅有沈诺,还有苏夏,美丽的苏夏、跟他珠联璧合的苏夏!他们分别担任班长和团支书的职位,两人报名参加了市里的英语演讲比赛同时进入决赛,他们商量好了暑假来沈诺家里准备演讲题材。可是苏夏上门的第一天就被哈士奇堵在了二楼和三楼的拐角处,进退维谷,几乎快要哭了。沈诺也怕它,哼哧哼哧地爬到四楼叫王一怡,两人合力牵着狗回去。从困境里逃出来的苏夏被吓得满头大汗,腿一软,跌坐在地上。

  沈诺忍无可忍,终于怒了:“你能不能管好你的狗?”

  苏夏在一旁帮腔,诚恳地请求:“我小时候被狗咬过,心里有阴影,能不能体谅下我?”

  王一怡是个好姑娘,她看了一眼地上傻乎乎地舔着自己小腿的狗,配合地做了一个惊恐万分的表情。她倒退数步,指着那条狗尖叫道:“好可怕好可怕,这狗竟然在舔我!”

  苏夏目瞪口呆,沈诺恨铁不成钢地骂她:“你神经病啊。”

  “神经病骂谁?”

  “神经病骂你。”

  王一怡抱着手臂笑得得意扬扬,沈诺吃了一记闷亏,再无胜算,郁闷地关门走了。

  三、

  幸好王一怡后来带着狗去了乡下奶奶家,得以让整个小区的人清清静静地过完整个夏天。沈诺和苏夏准备的英语演讲也即将进入尾声。沈诺收拾好东西送苏夏下楼,忽然他闻到风中传来的异样气息,沈诺悚然色变。果不其然,王一怡牵着明显长高长壮了的哈士奇威风凛凛地从家里走出来。一个暑假后她晒黑了不少,穿着棒球衫,反戴渔夫帽,结实挺拔,乍一看,主人和狗越来越像了。

  她也仗义,逍遥快活了一个夏天也不忘给他们带礼物,都是乡下自制的薯饼玉米团子,天然安全无污染。吃人家手软,再抓狂的沈诺也开始变得好脾气:“先放你那儿,晚上我来拿。”

  “回头你准忘。”

  “乱讲。”

  到了小区车站台,久不说话的苏夏忽然转过脸,笑盈盈地看着他:“你和王一怡关系很好啊,在学校里怎么看不出来?”

  沈诺想了想,还真是这样。他们认识了十多年,一直住上下楼,双方父亲还是同一家单位的职工。可在学校的他们分明就是两路人,他学习好,长得好,还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非常招小女生喜欢;王一怡呢,成绩中等,对人热情,成天叽叽喳喳,没有一刻太平。

  苏夏也不点破,可爱地歪着头,说道:“幸亏别人不知道你们认识这么久,要不然都以为你跟她在一起了呢。”

  他惊了一下,学生时代的“在一起”绝对不会仅限于上课自习一起做功课这么简单,这三个字包含了小男孩小女孩对爱情所有的隐秘想象,这让他倍感慌张。

  他也不知道慌张的是“在一起”这个词,还是对象是王一怡。

  沈诺想了一个晚上,正纠结万分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敲门,开门才知是王一怡来送他忘记去取的东西。如影随形地跟着她的哈士奇嘴里叼着篮子,而食物装在了篮子里。这一幕看得他呆在原地。王一怡没察觉对方心中翻涌的思绪,得意扬扬地道:“我现在开始教它送东西,看起来不错,它现在终于能分清楚咬住和咬碎的区别了。”

  就算丘比特在这里,想必也不忍心把箭射出去。都说女人来自金星,男人来自土星,在怕狗的沈诺看来,养狗的王一怡远在冥王星。

  他顿时释然了,这是个没心没肺还有点傻的姑娘,大大咧咧的。他们认识许多年,做朋友有很好的基础,在一起就差得太远了。

  新学期很快来了,英文演讲比赛在即,可是在此之前发生了另一件出乎意料的事。苏夏送还借他的英语资料,下楼的时候被据守在门口的哈士奇逮个正着。那天那狗的脾气格外暴躁,龇牙咧嘴,气喘吁吁。苏夏尖叫一声,落荒而逃,最后摔倒在地上,因为狗从背后扑过去咬住了她的脚。

  沈诺听到动静赶出来,不光是他,连王一怡都慌了手脚,大声呵斥把狗赶回家里,拴在了厨房,她又打电话叫了救护车。沈诺背着苏夏从楼梯下来,一路小跑冲到小区门口。苏夏一直哭,王一怡不停地说着对不起,听得沈诺心烦意乱。关于狗的前仇旧恨通通涌了上来,那些仇恨无处可去,最终波及主人:“你到底有什么毛病,缺爱吗?养狗就不能管好它,放它出来乱咬人?”

  很多人之所以出口伤人,不是因为不在乎,而是因为被原谅了太多次。沈诺认识王一怡实在太久了,久到快有一辈子那么长的时间,久到好像生谁的气,伤谁的心都能立刻被时间冲洗干净。

  话一出口才知道有多么残酷,想补救却已经来不及。王一怡愣住了,沈诺也一样。好一会儿她才深呼吸,抬头对心里正懊恼不已的沈诺笑一笑:“没事的,我知道你在生气。”

  四、

  这也算他们的秘密之一。

  四岁的沈诺和四岁的王一怡同属于双职工子女,从很小起就习惯了在托儿所和幼儿园生活。两个人的小床并排放在一块儿,午睡前午睡后还能头并头谈一会儿心。那时候王一怡的床头放了一只奶奶从外地带来的维尼熊,沈诺觉得它非常可爱,借来抱着睡了一天,当天下午就不见了。

  两个小人儿顶着大太阳在园里园外找了很久,脸被晒得红扑扑的,可小熊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怎么都不见踪影。她急哭了,小熊找不到家,淋雨生病了怎么办呀?她越想越伤心,越想越生气,把气通通撒在沈诺身上。四岁的沈诺一点也不难过,他心平气和地听着她的指责,埋头在花园里继续搜寻,仍然一无所获。

  王一怡立刻放声大哭,一气之下把沈诺推倒在地,磕到了牙。他自己从地上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后,反倒安慰起吓坏了的王一怡,笨拙地抱住她:“没事的,我知道你在生气。”

  沈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是他们的美好时光,相互宽容又相互体谅的时光,可这时光正在开始慢慢地变得跟从前不一样。

  苏夏被送到医院,伤到软组织,情况看起来不太妙。医生建议卧床观察,这段时间最好不要随意走动。这消息听得苏夏当即又哭了起来:“演讲怎么办?”

  市里的英文演讲就在两个星期后。班主任很快知道了这件事,在早自习结束的时候把王一怡叫了出去。她愧疚得整整一宿都没睡着,没料到班主任第一句话问她的是:“市里的演讲比赛,听说你也入围了,为什么不去?”

  与其解释为什么不去,为什么不解释为什么要去?王一怡虽然很困惑,但也知道比赛那天带狗去体检绝对不能用来当理由,她想了想,才说:“没准备好。”

  “别为难,我把苏夏准备的资料拿给你,你照着背就行了。”班主任拍拍她的肩膀,用一种推心置腹的语气鼓励她,“别有心理压力,好好准备就行。”

  笨蛋王一怡呆了一秒,心想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可是热情的班主任已经喊了沈诺出来,简单地讲明变动缘由后,沈诺似惊似疑地看了王一怡一眼。

  她想她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个目光。

  怀疑一个人有多难?被一个最亲近的人怀疑又有多难?可能只是一个眼神的交错;一个细节的败露;也可能是某一天早上起来沈诺突然发现,一切蛛丝马迹都有了清晰的联系。流言并非空穴来风,它们就在一夜之间忽然有了一个既成的体系——王一怡养了一条哈士奇,一条据说是世界上最没攻击力的犬类,它咬伤了苏夏,致使她无法参赛,班主任在剩下的人中挑中了英语基础最好的王一怡顶替。

  流言百鬼夜行,以流感的速度悄然滋生在这片最有想象力的土地。同学们在课间午后,在厕所操场食堂小吃店悄悄地议论,交换信息,这个女生的心机被逐渐勾勒出一个大概的轮廓。王一怡就在一夜之间,成了一个图谋不轨的叛徒。

  无疑,沈诺的态度增加了这个流言的可信度。他是班长,是目睹那次事故的当事人,可是他在学校里再也没有在公开场合和王一怡说过话,哪怕她眼巴巴的、泪汪汪的,可怜得像个傻瓜。

  在沈诺的心里仍有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让他坚信王一怡是无辜的。直到有一天他去了苏夏家里,如果不是亲自造访,他根本想不到会有人住在这种地方。像二十世纪的黑白电影,泥水横流的地面,楼梯一踏上去就吱呀作响,一家三口挤在不足二十平方米的房间,厨房的隔壁是公共厕所。

  苏夏是个小姑娘,是学校里体面又漂亮的小姑娘。她含着眼泪告诉他这次演讲比赛对她来说意义重大,因为优胜者有一笔不菲的奖励。

  他的心一酸,听她接着说道:王一怡前脚刚走,拿走了她精心准备一个暑假的演讲材料。

  怀疑一个人直到最终深信不疑到底有多难?再难也不会超过怀疑的对象是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伙伴。当一个人真正熟悉了解并且信任另一个人的时候,被策反的比例也将大大增加。

  任何人都击垮不了一个勇士,除了被勇士保护在身后的朋友。

  她举起刀,一路凯旋高歌,刺进了勇士的心脏,干得非常漂亮。

  五、

  人类的同情心天生都偏向弱者,苏夏的软弱激发了他保护的欲望,他信誓旦旦地暗示自己,他必须帮她。

  沈诺找到班主任,直接摊牌:苏夏的腿伤不会影响参赛,希望班主任能把机会还给她。

  说这话的时候他目光坚定,英勇得像个战士。班主任觉得棘手:“王一怡同学已经在准备了。”

  他的态度更加强硬:“苏夏准备得更久,如果她不可以去,那老师就再找一个顶替我去。”

  气氛一下子变僵了,这个年纪的孩子有多敏感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周围旁观的学生都在窃窃私语,他身后的苏夏低下头,悄无声息地拉了一下他的衣袖:“算了。”

  他英勇无畏,迎视着班主任的目光,义正词严地问她:“为什么要让苏夏退出?为什么老师会选中王一怡?就因为她妈妈是我们学校的英语老师而苏夏的妈妈不是吗?”

  有时候世界根本没有那样残酷,只是他的想象力太丰富。他以为自己的判断扼中了命运的咽喉,其实只是误伤了无辜者的心。

  这场争执被目击者传得沸沸扬扬,而王一怡成了众矢之的。她不漂亮,就算被孤立也赢得不了观众的同情心,但苏夏的境遇就不大相同了,她是个美丽的好学生,男孩女孩纷纷过来安慰,互相通气,说:“苏夏,我们都看好你去。”

  “是啊,你一定能拿奖,比一些走后门的更有实力。”

  沈诺有意无意地瞥了一眼坐在位子上的王一怡,附和着众人的决心:“你长得好看,裁判一定会多给印象分。”

  王一怡不美,她自己清楚,父母也清楚,当然沈诺也清楚。谁说这话都不如知情者的伤害来得大,她被针刺了一下,后知后觉,恍然大悟。

  她站起来,教室里忽然变得安静,他们齐刷刷地看着她朝苏夏走去,看她用一贯慢吞吞的脚步走到苏夏面前,把资料递还给她:“你别难过了,反正那天我也得带狗去体检,你就去吧。”

  很单纯的妥协的意思,可惜当事者在一开始就对她抱有偏见,所以也不难理解苏夏为什么会突然委屈地哭出来,沈诺会气愤地反问:“王一怡,你能不能不要这样?”

  她呆呆地看着他:“我怎么了?”

  “带狗去检查?好洒脱的理由!”他冷冷地笑着,将材料摔在地上,“想参赛就正大光明地来竞争,放狗咬人,拿苏夏的演讲材料,在背后做这些小动作,你能不能有点出息?”

  王一怡长得像个男孩子,但并不代表她没有少女心,她惊住了:“我一直以为我们在闹着玩。”

  “闹着玩?”他被气倒了,脸色铁青,“这是闹着玩?咬伤了苏夏是闹着玩?每天出来吓人是闹着玩?大早上吵得楼上楼下不得安宁叫闹着玩?我不想说,但王一怡,我真的希望那条蠢狗现在就死掉,立刻,马上!”

  金星和冥王星隔了有多远,养狗者和怕狗者的世界就隔了有多远,就算有十多年的交情打底,可是这一切在一条狗面前也能通通瓦解。

  这一次沈诺越了界,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攻击对方的弱点,但这个特权里并不包括哈士奇。她可以代它俯首认错,但这不代表她的朋友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得寸进尺。

  “够了,”她忍无可忍,“它只是条狗,就算拥有最高智商的人类,每八分钟都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条狗怎么可能为它的错误负责?”

  “为什么不能?”他针锋相对咄咄逼人地质疑道,“你都可以替苏夏比赛,为什么它就不能?”

  六、

  教室静得可以听见针响,一对旧友在这里反目成仇。

  “好啊,”她断断续续地重复着,“好啊,原来你是这么想的。”

  “你让我怎么想?你不觉得这一切发生得太巧了吗?”

  是的,太巧了,王一怡无话可说。这个世界有长城,有金字塔,有八大奇迹,但人们还是在执迷不悟地怀疑小概率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面前这个男生同样无法免俗。他站在那里,戴着有色眼镜,怀疑她的行为。

  “记得那个维尼熊吗?被我弄丢的你的维尼熊。”沈诺暂停片刻,接着说起发生在很久以前却让他耿耿于怀很多年的小事,“初中的时候我去上海旅游,专门跑到专卖店买了一对回来,你一个,我一个,你还记得吗?”

  她记得,她永远都记得收到礼物那天的心情,那是如获珍宝的感激。在最好的岁月里他们彼此珍惜,可在沈诺眼里,完美的故事却有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过程。

  “后来有一天我下楼,你喊我帮你把垃圾丢了,我看到那只维尼熊就在里面,你知道我当时是什么心情吗?王一怡,你厉害,你当着我的面闷声不响跟我好,回头就能把东西当成垃圾丢掉!你厉害!你两面三刀这么厉害,谁能够当你的对手?”

  她愣了,像被人当面扇了两个巴掌,两颊火辣辣地发烫,好半晌没回过神来。

  “原来你是这么想的。”她笑得有够呛,“要不是因为这件事,我都不知道,原来这些年你这么恨我。”

  恨?未必,他无法形容这一天以及那一天的确切心情。两个人的友谊中他高估了另一个人投入的感情,他斤斤计较于付出与所得,他做不来难得糊涂的潇洒,所以他注定大失所望。

  可他忘不掉,他总会想起很久以前在幼儿园的美好时光。两张并排放的小床,午睡醒来总能看见对方,那个时候他们都没长大,心里不曾设防,日子总是很漫长,最伤心也不过忽然有一天,他弄丢了她的维尼熊,她大哭了一场。

  上课铃响,进来的数学老师严厉地命学生回到座位上。众人归位,沈诺眼神复杂地看了一眼王一怡。王一怡背对着他伸手往脸上胡乱一抹,像是擦去某种不相干的液体。

  他惊住了。

  比赛结束那天,他和苏夏搭公交车回家,撞见从宠物医院回来的王一怡。因为天气的关系,狗从脖子到尾巴一截被剃得光溜溜的。大概觉得羞辱,狗赖在地上说什么都不肯走,她也随它。一个人一条狗蹲在树下乘凉,其间有小朋友过来表示想要摸狗,她推了推狗,接着狗把头扭到另一边。隔得不算近,沈诺还是听见了她向小朋友道歉:“不好意思啊,它青春期……”

  他没忍住,笑了。

  她的生活仍旧跟狗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她一句话都没跟人提起,个中隐情或者所谓的真相她都选择了绝口不提。苏夏顺他目光看见了王一怡,眼一红,带着满满的歉意:“对不起……”

  有些人伤心会让对方看见泪滴,有些人将委屈藏在心底,这些人是否会觉得难过,其他人无从得知,包括沈诺。

  演讲比赛他和苏夏进了前三,是这一所高中历年来获得的最好成绩。校领导很重视,班主任也开心,班会课上将他俩表扬了又表扬。苏夏喜极而泣,拉着他一遍遍地说:“谢谢,谢谢你。”沈诺却笑得有些勉强,抬头看见班主任悄悄地把王一怡叫了出去,他趁人不注意,推开作业本从后门跟了过去。

  他们在楼梯拐角口停下来,班主任问她:“这个名额本来就是你的。孔融让梨非常好,但孔融赢得了美名,而不是被人误解。你懂老师的意思吗?”

  王一怡声音很低,但语气里有着悲伤:“孔融虽然被人误解,但是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带狗去检查,狗狗身体健康,它快要当妈妈了。有时候我是觉得委屈,但大部分的日子还挺开心的。”

  沈诺愣住了。

  你是否确定自己的行为代表正义?你是否敢肯定你的判断全无私心?你是否笃定你的好友已经叛变?你是否确信你的所作所为都在伸张所谓正义?沈诺同学心乱如麻,僵在原地。

  七、

  细小的矛盾在那个秋高气爽的季节里发酵成一道复杂的计算题。乙养了条狗,甲讨厌乙的狗,乙不能送走她的狗,问题的关键是,甲和乙曾经是十多年的朋友。

  早上七点钟的时候狗仍会对着窗外哀嚎,他开始不觉得烦恼,因为这个点他已经习惯起床坐在餐桌边;妈妈不再将衣服晒去街心花园,对他抱怨小区外的流浪狗经常在那里游荡,弄得衣服臭烘烘;哈士奇仍会对他狂叫,当他的自行车驶入小区时,只是那时候它的声音变得非常温柔,它即将升级成为母亲,所以需要提防一切看起来危险的东西。

  他想他终于明白自己错在哪里。

  时间悄然冲淡着“偏见”,王一怡还是王一怡,好像一切都没有变,她单纯热情,叽叽喳喳,无一刻太平。她会在课间的时候绘声绘色地讲哈士奇干过的蠢事,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天生就擅长讲故事的女孩子。

  在她的描述里沈诺才慢慢地知道这条狗的奇葩事迹:它竟然爱吃胡萝卜,会捉老鼠,害怕打雷,得过忧郁症,有时候也失眠。它夏天的时候喝光了一个鱼缸的水,只为吃到里面养的金鱼;冬天的时候最爱自己溜自己,不要人管,绕着小区狂奔几圈然后回家,以哈士奇的智商,竟然没一次找不到家。

  很多学生听得心痒痒,向她预订小狗崽抱回家养,报名的人非常多。沈诺的同桌是一个害羞腼腆的小女生,喜欢小动物,她悄悄地拜托他:“能不能帮我跟王一怡说一声?”

  他不吭声,心里悄悄地计算,到那天为止他们已经快有半个学期没说过一句话了。

  上下楼的时候会碰到,她牵着狗,擦肩而过时他听到有人叹了一口气,在心里。

  学校的走廊倒是经常遇见,她欢声笑语,跟同行的朋友说个不停,走过他身边时似乎还笑得大声点,他觉得非常憋屈。

  他们经常相遇,可她却从不主动跟他说话。女孩子的翻脸无情,任何一个早熟的男生都招架不住。沈诺太郁闷了,于是在一个放学的下午鼓起勇气将她拦在走廊里。两旁人来人往,经过的每个人都会回头困惑地看这一对奇怪的组合。那目光匪夷所思,而他不去在意,他只想他们能够和好如初,回到最初的关系。

  王一怡失魂落魄,抬头看他一眼,第一句竟然是告诉他:“哈士奇走丢了。”

  经常有养狗的人抱怨哈士奇不服管教,屡教不改,这不是因为它们攻击性强,而是因为它们真的蠢到翻脸不认主人。王一怡养的这条狗在小区溜了一圈,结果没有回家。

  她急得脸通红,手都在抖,快要哭出来了:“怎么办啊?”

  万分危急的状况下沈诺主动化身超人,担当重任,先劝她不要急,带她去了车库拿自行车。两人边走边回忆哈士奇最喜欢去的地方,一个接一个地去找,她不时会问:“找到了吗?”带着哭腔。

  “会找到的。”他知道这狗对王一怡来说意味着什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让对方看出他也一样焦急。

  这是他们的默契,他怀念的默契。

  太阳西下的时候他们找去了很久之前待过的幼儿园。接孩子的家长陆陆续续地离开,只剩还没人来接的小朋友孤单地等在教室里,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安静地并排坐在秋千上摇来摇去,时不时转头冲对方笑一笑,莫名其妙的。

  十几年前的时光悄然呈现眼前,她回头看了他一眼,目光柔和,想必此刻他也一样。

  那是他们的好时光。

  “对不起。”

  那一刻沈诺很想告诉王一怡,他终于知道自己错在了哪里。对哈士奇,他从来不是选择宽容地接纳,风吹草动的第一时间他想到的不是倾听,而是攻击。在两个人的关系里,他不擅经营,理所当然地以为可以彼此迁就下去,矛盾发生的第一时间他摆出的姿态不是全部相信,而是高调质疑。

  幸运的是,他的道歉还来得及。

  八、

  哈士奇仍旧下落不明,天色已晚两人先行回家。他刚把门打开,一团白色就从客厅流欢快地蹦出来扑到他怀里,是走失了一天的哈士奇。

  他几乎难以置信,一屁股坐在地上,呆了片刻后大力回搂住了舔他的狗,把脸埋在它的毛里低声抱怨:“你怎么回来的?你知不知道,王一怡都快急哭了。”

  哈士奇笑得又蠢又萌,一派天真。

  沈诺没有立刻把狗送回去,他在阳光能照到的阳台角落给它搭了一个窝,天气好的时候跟它在客厅玩飞盘,用胡萝卜拌蔬菜沙拉给它当辅餐。在相处中一点都没有想象中的剑拔弩张,它会安顺地蜷在他的脚边,看他打游戏,也会跳到他的床上用舌头舔他的脸叫他起床。

  直到有一天放学回家他突然发现书架上的维尼熊不见了,找了一圈,最后在哈士奇的狗窝里发现了玩偶的“尸体”,四分五裂,已经成了碎片。它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多么坏的事,看见他气急败坏的脸,抬头给了沈诺一个又蠢又萌的傻笑。

  所有线索一气呵成,蛛丝马迹串起了所有片段,呈现给他故事的另外一个真相。他抱着维尼熊慢慢地坐到哈士奇身边,搂住它,心里又酸又涩,沉甸甸的。

  她一句都没有跟自己说起过。

  “你为什么一定要养这只狗?”很久以前他问过王一怡。

  王一怡对他眨了眨眼睛,笑得很神秘:“这狗干了一件坏事,不值得我原谅,我得把犯人关在案发现场。”

  编辑/爱丽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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