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个叫阿尔的南部小镇,有梵高画里最灿烂的阳光
灵葱二十四岁的春天有点惨。恋爱失败,工作不顺,沙尘暴漫天肆虐。
她拖着行李箱,从林家南家里走出来,站在漫天黄沙里,不知该往哪里去。她的家在西南平原,此时正春暖花开。可她不能回去。她放弃家里安排的工作要跟林家南来北方时,家里人各种反对,可她死倔,家里人没能制伏她。最后,妈妈撂下一句:“你要是哭着回来,我可不会给你开门!”
她也有一心向往的地方,比如法国,那个叫阿尔的南部小镇,有梵高画里最灿烂的阳光。她还想去梵高的墓前献一束花。他是她最喜欢的画家。
如果说法国太远,那近的地方也有,比如云南,一个叫绿甸的古城。
十八岁时,高考之前的一个阴雨天,她在杂志上看到一幅画,一座院子的角落,古色古香的木楼,花坛里红的紫的黄的花,一朵朵开得灿烂。花坛旁,一条雪白的狗和一只漆黑的猫正躺着晒太阳。还有一个少年,他坐在一把藤椅上,埋头看书。少年只露出半张脸,但灵葱却莫名心动。她天真傻气地猜想,他有一双什么样的眼睛?看的又是什么书?
去法国需要很多钱,去云南需要很好的心情。她都没有。
朱珠在电话里说:“来我这儿呀。这边的清俊小哥多得很,任挑任选。”
朱珠是灵葱大学时的好姐妹,一起做过许多疯疯傻傻的糗事,感情深厚互不嫌弃。她人在江南,有男友但是在不同城市,她一个人住,看来是目前最合适的投靠对象。
灵葱买了机票直奔江南。
她一下飞机就接到朱珠的电话:“亲爱的,你到机场了吧?我不能来接你了啊。我的爱情出危险了,我要去捍卫!钥匙我放在物业了,房租交到年底了,你安心住着!多保重!”
一瞬间,灵葱有点懊恼。她飞了两个小时,降落在这里,不是为了住交了房租的房子,也不是为了邂逅帅哥。她是需要贴心姐妹慰问她受伤的心灵啊!她再一想,也罢了,救爱如救火。看来她只好一个人担当失恋的悲伤,独自走一段黑夜漫漫的路了。
她失恋的原因是她看到了林家南和发小的聊天记录。发小称赞灵葱漂亮能干,说林家南有眼光。林家南说,那当然,她不但漂亮能干,而且家境也不错。林家南还特意强调,我可是综合权衡后才选的她!
灵葱很恼怒,很失望。她选择林家南,千里迢迢跟他来到北方,纯粹只因为——她爱他。至于他是否帅气能干,家庭如何,工作如何,她从未将它们独立出来,作为权衡的因素。她的爱如此纯粹,她不能接受林家南这么现实的权衡。
她也不能理解,决定一份爱情,真的需要这么多权衡吗?
2. 谁知道你是好人还是坏人啊
朱珠住的小区很老旧,但花园很美。这是北方阴冷的春天里,不容易见到的勃勃生气。灵葱深呼吸,恍然觉得,这样好的春日气息,用来失恋实在好浪费啊。
昨夜下过雨,浅绿的草地上,躺着几朵从枝头坠落的红山茶,花朵硕大,皎洁鲜艳初开。这么好的花!灵葱满心惋惜。她冲过去捡,一朵两朵三朵,没地方放,她便取下了帽子——那本来是用来抵挡沙尘暴的。
一个大男孩走过来,一朵白玉兰落下来打在他的肩上,他接住了,准准地抛进灵葱的帽子。“这花有淡淡的香气。”他说。
他看来和她差不多大,但眼神澄澈柔和宛如少年。灵葱觉得这张脸似曾相识,但她分明从未见过他。
灵葱之前的工作是建筑设计,虽然辞职了,但手上还有一堆私活。即使失恋了,工作的节奏也不能乱。
几天后的晚上,灵葱画图画累了,下楼到花园透气,她想找人聊聊天,说说话。可她拿出电话,却不知道打给谁。她想起林家南,她闻到花木香,她有点伤感,她究竟是为了什么,才从和风吹拂的平原,跑到沙尘暴肆虐的北方,如今又独自坐在春寒微微的江南?
她听到有人喊她:“喂,你好。”声音温和,欠标准的普通话。
她抬头,是那个大男孩,他的脸在灯影里模糊不清,一双眼睛宛如星辰闪耀。
她微微一笑:“你好。”
他在她身边坐下,姿态自然而又磊落,他说:“你是刚搬来的吧?住1406?”
灵葱点头,她闻到他身上有什么气味,葱花味?鸡蛋味?油烟味?好像都有。
“你怎么了?看起来好像很难过的样子呢。”他又问。
“失恋了呀。”她说。
他居然如释重负,眨眼一笑说:“那就好,我还以为是什么糟糕的事呢。”
“还有什么事比失恋更糟糕?”灵葱反问,尾音微微上扬,她有点愉悦。这是她今天第一次开口和人说话,对方也还算眉清目秀温润养眼。
“哈,那倒也是。“他侧头看她,又说,“哦。我叫阿木,就住在1407,是你的邻居哦,需要帮忙就过来叫我。”
阿木又告诉她,他在小区对面那家叫“云南菌子鸡”的餐馆里当厨师,要是灵葱来吃饭,报他的名字可以打八折。
灵葱笑着道谢。心里却不以为意,她哪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呢?水电有问题她会找物业,小偷光顾她会打110,煤气大米都是送货上门。而且,她也不爱吃鸡肉,妈妈炖的鸡都很老,口感像木屑。
再说,谁知道你是好人还是坏人啊。
3.她被打动了,为他的热情和天真
虽是这样想,但人在异乡,能得到如此关怀终归还是欢喜。
所以,没过几天,灵葱就去了“云南菌子鸡”。她想尝尝阿木的厨艺。
菌子鸡的口味出乎意料的好,完全没有她讨厌的木屑口感。她连续几天都去,吃不完剩下的就打包带回来煮面。她不想说出阿木的名字求打折。她和他非亲非故无交情,她不好意思利用他。
但每次结账,收银员打出来的小票,都是八折后的价格。
几天后的上午,灵葱到1407去敲门,她想当面谢谢阿木。开门的是一个短发圆脸的清秀妹子,灵葱认得她,她是“菌子鸡”的服务员。妹子眼神犀利,直接问灵葱:“你找阿木吗?有什么事?他还在睡觉。”
“没什么事,我只想谢谢他。”灵葱竟然心虚。
她猜测妹子和阿木的关系,男女朋友?憨憨的男孩和犀利的女孩,互补组合,但男孩可能会吃亏。她想起阿木清澈的眼睛和单纯的笑容,胸口奇妙地柔软了一下,不知是同情还是心疼。
她不再去“菌子鸡”吃饭。
陆陆续续的,灵葱看到更多人在1407进进出出,好像都是餐馆的服务员。她这才明白,那是餐馆的宿舍。可这种老式小区房,最多也不过两室一厅,十几个成年男女怎么挤得下去?恐怕比鸡兔同笼还难受吧。
灵葱在花园里又碰到了阿木。他像是刚冲过凉,头发微湿,身上透着一股薄荷味。
“你怎么好久没来吃饭了?”
灵葱随口敷衍:“我懒得下楼,都是随便买点菜自己做。”
阿木眨眨眼,清澈的眼里掠过一丝狡黠,说:“我发明了一道新菜,正想邀请客人试吃呢!你来怎么样?免费赠送的哦。”
“免费赠送”并不能吸引灵葱,她只是想吃他做的菜。她长这么大,除了妈妈,还没有一个人做的菜能让她留恋。林家南只会煮面条。
灵葱等待试吃新菜的时候,邻桌的客人嚷了起来,说汤里有黄蜂,要服务员小妹叫老板来。老板跑过来,一脸肯定地说:“不是大黄蜂呢,你看,是切得很小的菌子丁!”
客人很恼火:“你瞎眼了吗?还有翅膀呢!后天就是3月15日,我发给大家看看,究竟是黄蜂还是菌子丁!”客人拿出手机准备拍照。
老板慌忙拦住客人:“别急别急,好说好说。”同时也大嚷起来:“喊阿木来!”
阿木小跑出来,老板对客人说:“这位是厨师,他做的汤,一定是菌子丁,不信让他吃给你看。”
阿木愣了愣,并不争辩,伸手去拿筷子。
一股莫名的力量推动灵葱,她冲过去夺下阿木的筷子,对这老板咆哮:“明明就是黄蜂!你自己怎么不吃!”
围观的客人也来助阵。
“就是,真过分!”
“道歉,免单!”
“曝光!”
事情以道歉免单平息。但灵葱很生气,她冷眼瞪着阿木,他也太憨太傻了!这都能忍?她掉头走出餐馆。家里还有面包和苹果,她狠狠地啃。啃着啃着,她又觉得自己也太无厘头了,这关她什么事啊?
灵葱画图纸时,门铃响了。
门口站着阿木,他手里捧着白玉兰,一朵朵用白色棉线串了起来,成了一个花环:“这个是我串的,今天谢谢你。”他的眼神闪闪的,幽幽暗香在空气里飘浮。
她接过花,怂恿他:“你厨艺那么好,到哪里干都行,何必跟着这种老板?”
“他是很抠门,但我刚来这边时吃了不少苦,是他收留了我,也教了我很多东西。再说餐馆也缺人手。”他又递过来一张小纸片,“这是我的电话,需要帮忙的话,尽管打给我。”
他又这么说,她是看起来急需被帮助的可怜虫吗?她真不该告诉他她正在失恋,这个忙他帮不了。不过,她被打动了,被他的热情和天真。
4. 他的纯真情意,她拿什么来报?
灵葱没想到,自己会感冒,而且严重到需要帮忙的地步。
昼夜温差大,她熬夜画图受了寒,她以为自己身体很棒,睡一觉就能好。可睡下去却更严重了,腹泻呕吐发烧一起来,身体沉重得像灌满了水泥。她挣扎着爬起来出去买药。
她在楼梯旁碰到阿木。她没照镜子,不知道此时自己萎靡苍白、目光涣散。
阿木吓了一跳:“你怎么了?生病了吗?要我陪你去医院吗?”
“没事,感冒而已,买点药就行了。”她说着晃了晃。眼前这个人的眼神太关切,声音太温暖,她不禁软弱得像个孩子。其实一秒钟之前她还在逞强,人一旦软弱就容易脆弱,她怕自己会脆弱得想念林家南。何况,她不逞强又能怎样?
阿木过来扶她:“要买什么药?我去买。不是叫你有事打电话的吗?都病成这样了。”自然柔和的嗔怪,像她相知多年却远在万里之外的男闺蜜。
阿木扶灵葱回去,自己飞奔着去买药。他回来时,左手拿着药,右手拎着一只鸡。
“你知道吗?最灵的感冒药,其实是鸡汤。我小时候最爱盼感冒,那样我妈就会给我炖鸡汤!”
灵葱想起了妈妈炖的鸡汤,鼻子有点酸。她忙换了话题,语气揶揄地问:“大厨今天缺席,客人吃什么呢?”
“我还有徒弟啊,也不是非我不可啦。”他又扬扬眉毛,“再说我有更重要的事嘛。”
半个月前,他们还是陌生人,但现在,他为她买药熬鸡汤,把她当成比工作还重要的事。她心里柔柔暖暖,又忐忑不安。他的纯真情意,她拿什么来报?
阿木食指上戴着一枚银戒指,款式奇特,镌刻着古老花纹。
“这枚戒指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她问阿木。
阿木取下来给她看,说:“戒指里刻着我的名字呢。如果我遇到喜欢的人,可以把它送给对方来表白,这是我们家乡的风俗。”
灵葱笑了:“看来你还没遇到喜欢的人。话说,阿木,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阿木微红了脸:“不好说呢,不过她出现了,我自然会知道。”
灵葱正在喝汤,敲门声响起,阿木帮她去开门。灵葱探头一看,是那个犀利妹子。妹子的眼神刀锋一样秒过灵葱的脸。
她对阿木说:“店里忙不过来,老板让我来找你。”
阿木说:“好,我就过去。”
阿木又回头对灵葱说:“我下了班再来看你,有事打电话。”
他们走出去,灵葱听到妹子问:“她是谁呀?你怎么认识她的?”
阿木没答话。
5. 如果那个人有幸是我,我不会让你无处可去
朱珠回来了,宣布捍卫爱情成功,但从此要守住胜利果实,再也不会异地恋了。她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跟灵葱说:“跟我到那边去吧?”
灵葱说:“我去干吗?”
朱珠反问:“那你在这儿干吗?”
是啊,她在这儿干吗?她想说一点关于阿木的事,可话从口出却成了这样:“等我画完这几张图就去旅行。”
朱珠向灵葱推荐附近好吃的餐馆,说到“菌子鸡”,朱珠说:“那个小厨师很帅气哎!”
灵葱满心欢喜,忍不住把阿木的事跟他balalabalala都说了。
朱珠听完,瞪大眼睛:“你搞清楚好吧?他人是不错,可他没房没车没钱,说白了就是外来务工人员。你去那里吃过饭,那肯定见过一个短发圆脸长得很清秀的妹子,我听他们八卦,她对小厨师很是中意呢。她是本地小镇的人,小厨师要是从了她,他们就可以在小镇开一家自己的餐馆,夫唱妇随多和美呀!就算是这边的小镇,也比小厨师的老家繁荣了不知多少倍!”
灵葱眼神倔倔的:“我不喜欢这样去权衡!”
朱珠也很有把握:“我不相信你一点都不介意他只是一个小厨师!”
灵葱恼羞成怒地瞪着朱珠,朱珠屈服了,叹气:“好吧,好吧,你去爱吧!就像从未受过伤害一样!”
“当然还要爱!”灵葱理直气壮。
但她并未打算就去爱,她都不了解阿木,就谈什么爱?
小区门前有夜市,灵葱没事就会去逛逛,也当散步。
阿木差不多总在这个时候下班,他们常常会遇到,一起走一走,坐一坐,聊一聊。
灵葱知道了,阿木高中毕业考上了一所三流大学,但学费昂贵,专业不知所云,他不肯去上。他的家乡是一座旅游古城,他想开一家餐馆,自己当厨师。可家人不同意,说他不听话,没出息。他们当然盼望孩子上大学,能出人头地。他跟家里闹翻了,自作主张去学厨艺,然后来了江南。他那时幼稚轻狂,放出豪言壮语:“我不闯出点名堂绝不回来!”
“我已经四年没回去了,仍然没闯出什么名堂,但却越来越想回去,还是想开餐馆。”阿木又自嘲地笑笑,“总之还是没出息。”
灵葱想到自己,少年的叛逆总相似,心理上不觉又靠拢他一些。她说:“我当初为爱情去了北方,我妈妈也说我没出息,如今果然失败。可是好奇怪,如果再次遇到爱情,需要我去远方,我还是会去。”
“哪怕有可能在春天失恋无处可去?”阿木反问。
“是。”灵葱答。
“如果那个人有幸是我,我不会让你无处可去。”他说得很认真。
类似的话,林家南也说过。可那又有什么关系,人只要不死就会爱,有爱就会有承诺。尽管许多承诺都成了风吹云朵,但千百年来,人们的虔诚与坚信从未改变。
可“那个人”会不会是阿木,灵葱也不知道。
6. 他们的默契,比他们认识的时间还要长
夜市上也有旧书摊。
初夏的晚上,灵葱瞥见阿木蹲在书摊前,翻着一本画册跟老板讨价还价。那是梵高的画册。灵葱有点惊讶,说:“你喜欢这个?”
阿木付了钱,并不觉得难为情,而是说:“你也喜欢吗?”
灵葱笑起来:“一直很喜欢,他是我亲爱的文森特·梵高呀。”
“哦,他也是我亲爱的文森特·梵高呀!”阿木学她的语气,笑起来,“我爸是美术老师,他自己没什么成绩,所以寄希望于我,逼我学了几年画。可画画这种事,既要努力,又要天赋,我既不努力,也没有天赋,打我骂我也没用,后来他也就死了心。不过我也不是一无所获,至少知道了梵高。”
“人们多半会想,一个小厨师,喜欢一个大画家,这有什么用呀。”他又这么说。
“要有什么用?当吃当喝吗?喜欢就好了,现实这么灰暗,心里没点阳光怎么行?”
阿木笑起来:“这也是我想说的!”
“你想听说我出来!”
“没错。”
好奇怪,他们的默契,比他们认识的时间还要长。
“我以后要去法国,去梵高的墓地献一束花,也想去看看他画里的阿尔小镇,那么浓烈饱满的阳光。”灵葱说。
“你想看那样的阳光的话,我家乡就有啊。”
“真的吗?我想去!”灵葱欢呼起来。
“真的,还能看到远处的雪山呢。哇,映在阳光下壮丽无比!美呆了!”他眉飞色舞,眼里迸发出万道光芒。
灵葱知道,他想家了,灵葱也想家了,和风吹拂平原,花儿低低摇曳,骑单车的少年追逐奔跑。她也好想回去,但她更怕妈妈骂她。
7. 他们从夜市的这头走到那头,人潮人海,他们始终肩并肩
灵葱也才知道,阿木的家在云南,正是那个叫绿甸的古镇。这小小的巧合让她欣喜。她手上的图已经画完了,可以休息一阵子,是留下来,是回家,还是去朱珠那里,她有些纠结。
夏夜的晚上,她独自坐在花园里的石凳上,静静听心的声音,心告诉她,她想家,想妈妈;心还告诉她,她喜欢阿木。喜欢他澄澈的眼睛,温暖的声音,喜欢他炖的鸡汤,也喜欢听他说起亲爱的文森特·梵高。
她听到了有人在说话。犀利妹子的声音和阿木的声音,他们正往这边走来。
“餐馆开在哪里都一样,为什么你非要回去呢?”
“那里是我的家乡,有我喜欢的阳光。”
“你不会为了我而留下吗?”
“如果你是我想一起生活的人,我会的。”
“我可以跟你一起回去!”
“如果你是我想一起生活的人,我会带你回去。”
一阵沉默。
“是因为那个女孩吗?如果不是她,你会答应我的,是不是?”
“不是,这两件事没有关系。”
“但是你喜欢她,是不是?”
“是。”
“你太天真了!她是白领,你认为你配得上她?”
“如果她也喜欢我,那就配得上。”
又是一阵沉默,接着是激烈的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咚咚声,带着一股怒气。妹子跑远了。阿木似乎站在原地没有动。
一阵温暖的潮水从灵葱的心里涌起。她好喜欢阿木的回答,那么坦然自若,不卑不亢,跟她的爱情态度一样。可她扪心自问,你真的不介意他只是一个小厨师吗?她有点介意。但这并非因为她是白领,而是,她还不够喜欢他。
她也忽然明白,林家南为什么会权衡之后才选择她。只有当你不够喜欢对方时,对方可量化可物化的条件,才会成权衡的筹码。
纠结的问题也有了答案——她该走了。至于是否会回来,是否会想念他,一切顺其自然。
灵葱订好了三天后的火车票,她在夜市上等到阿木。她说:“我打算去云南,去你的家乡看阳光。如果你告诉你家的地址,我还可以代你看望你的家人。”
阿木的表情很吃惊,又有一丝欢喜。他张开嘴,欲言又止,又低头默想了一下,才说:“等你去了那边我再告诉你,先祝你旅途愉快!
他们从夜市的这头走到那头,人潮人海,他们始终肩并肩。
阿木没有急切表白,没有挽留,更没有说多余的话,这让灵葱很意外,但也很坦然。
8. 能做的,就是把这漫天阳光送给你,装进你心里
这三天里,灵葱没碰到阿木,也没接到阿木的电话。灵葱的坦然变成了怅然。如果他真的喜欢她,又怎么能如此平静若无其事?
她不能带走江南的春天,但那串春天的白玉兰,早已风干,被她收进了行李箱。
出发的早晨,当灵葱拖着箱子走到楼梯口时,阿木过来了,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背包。
“我们一起走。”他说。
灵葱吓了一跳,随即明白过来:“你终于要回家啦?”
他双手握着背包带,露出洁白的牙齿笑:“是,但也不完全是,我……想陪你走这一趟。”
阿木真是个好旅伴,他一路上负责拿行李,买食物,帮她盖上滑落的毯子,为她讲解沿途的风土人情。
他们抵达绿甸古城时,是凌晨四点。
阿木并不急着回家,而是说:“这个时间正好,我带你去看日出。”
古城的一座公园里就有山,山并不太高,攀爬也不难,他们在凌晨五点爬上了山顶。
这是灵葱第一次看日出。
她从未想过要看日出,太阳总会升起,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何必要特意来看?她更未想过,当她亲眼看到太阳从云海里升起,亲眼看到火红的霞光映满天空,亲眼看到远处的雪山静静闪光,她会如此激动,她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朝气蓬勃的生命。
她和阿木并肩坐在大石头上。阿木说:“我的家乡有句谚语,‘当你迷茫,就去看看太阳升起。我从厨师学校毕业后,很苦恼,很迷茫。有一天,我爬到这儿来看日出,阳光也这样照在雪山上,我忽然想,我要去远方,去经历,去锤炼,去学新东西。我一定要回来开餐馆。”
“我喜欢梵高画里的阳光,可阿尔太远了,这里就好。”他笑着说:“我这几年攒了点钱,开一家小餐馆够了。”
灵葱望着他,他的侧脸笼着一层光辉。灵葱蓦然心动,她在何时何地见过这剪影?
她在沙尘暴里绝望,也在梅雨季里伤感,但此时,她正和一个真诚帅气的男孩看日出。原来,走过沙尘暴,走过梅雨季,她也能拥有这样的阳光。她有了回家的勇气。她会告诉妈妈,她失恋了。如果妈妈骂她,她就说:“我不后悔,我还能无所畏惧去爱。”
阿木站起来,举起双臂望向天空,说:“我希望有一天能陪你去看望亲爱的文森特·梵高,但现在,我能做的,就是把这漫天阳光送给你,装进你心里。”
他一脸少年样的天真傻气。灵葱感动得想跟他拥抱,或者亲吻。但她没有。她仍然不清楚自己的心意。
9. 我一直在这里,等你来
他们在公园门口告别。
旁边的花坛里开着鲜艳的花,阿木摘了一朵还带着露水的红色非洲菊。灵葱穿着短袖的帽衫。他将非洲菊放进她的帽子里。他又拿出手机,往灵葱的手机上发了一条短信,他说:“这是我家的地址,从这儿走过一条街,穿过一座桥就到了。如果你需要导游,可以来找我。”
阿木说着走进了古城寂静的清晨里,潇洒而又落寞。他走到一棵树下又回头看灵葱,深深的,眷恋的一眼。
灵葱独自在古城游荡,直到她在河边坐下,她才知道,这世上还有比失恋更糟糕的事——当爱情像阳光般来临,而你却犹疑不定地躲在阴影里。
一群小女孩从她身后走过,一个声音说:“姐姐,你的帽子里有一朵花!”
灵葱这才想起那朵花。她反手去拿,她摸到了花,还一个凉凉的东西。她摸出来一看,是那枚银戒指。
“为什么放戒指?为什么不说出来?”她打电话问他。
“如果说出来,可能你会为难该怎么回答,而戒指——你可以选择没看见,或者丢掉它。我当然期待你看见它,但终归,我喜欢你是我的事,你接不接受,却是你的事。不管怎样,我都要谢谢你,你出现了,让我想做更好的自己。”
他的声音好真诚,好温暖。灵葱从未得到过这样的喜欢,天真纯粹,无欲无求。她心里的犹疑瞬间消散。
她握着戒指,她要在这漫天阳光里,穿过那条街,走过那座桥,走到阿木面前去。
她站在一座院子门口,她看到古色古香的木楼,花坛里红的紫的黄的花,一朵朵开得灿烂。花坛旁,一条狗和一只猫正躺着晒太阳。眼前的景象和她记忆里的某个场景一点点重合起来。
是那幅画!她十八岁时在杂志上看到的画!
她记得,画里还有一把藤椅,藤椅上还坐着一个看书的少年。
她还记得,那是她青春里最灰暗的一个下午,模拟考考砸,被老师训斥,和妈妈吵架,年少不经事的她,几乎觉得这是人生的绝境。她趴在座位上,随手翻开不知是谁传过来的杂志,她便看到了那幅画。
画里盛开的花朵,看书的少年,安然的猫狗,让她感到蓬勃的生气。她能感受到书里漫天阳光的暖意。在那样的年纪,孤立无援的时刻,一点灿烂都可能被放大,化为强大的希望。
灵葱将目光从猫狗身上移开,她果然看到了一把老藤椅,老藤椅上坐着一个人,手里捧着一本书,那张令她心动的侧脸,今天日出时,她才见过。
他抬起来,朝她灿然一笑。他当然只会是阿木。
他朝她扬了扬手里的书,是梵高的画册。
“我一直在这里,等你来。”
一瞬间,灵葱竟分不清,对她说话的,是眼前的阿木,还是她十八岁时见过的那个少年。但她分明感受到,这漫天的阳光,不是来自梵高的画册,也不是来自绿甸的天空,而是来自她和阿木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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