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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女王挥舞骄傲披风

时间:2023/11/9 作者: 花火A 热度: 12729
龟心似贱

  自然卷推荐:这年头,公主和王子的爱情童话早已经不流行了,仿佛在一夕之间,人人都变成了御姐控和正太控。做女王有什么不好,我骄傲,我全场夺目,可是我看似桀骜不驯的外表下,也隐藏了一颗柔软的心。也许下一刻,你便是结束我女王神话的那个人。

  我大你两岁。

  我不是一个单纯的乖乖女。

  我比你恋爱的次数多。

  我聒噪,有时候会玩得很疯……

  然后呢?请问这些跟我喜欢你,或者你喜欢我有半毛钱关系吗?

  【The.A】

  对于一个并不怎么在意时尚的高中男生来说,撞衫并不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可是,若在大清早五点出门,跟一只遛弯的狗撞衫,不得不承认这人生真有够悲催的。

  浅灰色的长袖帽衫,我一件,迎面走来的萨摩耶一件。我看看它,又看看自己,有种中了“排山倒海”般的眩晕错乱。身旁的孔笑真是没有愧对她爹娘给取的名字,在旁边先是扑哧一笑,接着忍不住大笑,最后干脆捂着肚子蹲在地上,一系列动作夸张流畅,犹如周星驰上身。

  好不容易等她情绪恢复,但她脸上却一直忍着笑,表情诡异。我郁闷地丢下她大步前进,在不远处广场上的长椅上坐下,大摆臭脸。

  好吧,说实话我也不是那么小气,只是走得有点累,想坐下来歇歇而已。回头看着不紧不慢跟过来的孔笑,她穿着我的衬衫、仔裤,有一种松垮垮的潇洒,榛果色的头发有些小乱,像一个调皮的邻家女孩。

  邻家女孩?孔笑对我的形容不甚满意,她不喜欢这个温和的头衔,用她的话说,太Loser。她喜欢耀眼、追逐女王般的惊艳众生,越璀璨越好,她从不拒绝别人对她的称赞,觉得被淹没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女孩以美貌作为自己骄傲的资本,这实在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

  【The.B】

  我第一天认识孔笑,就十分清楚她是个善用美貌的女生,或者说,她只是十分清楚自己拥有什么,并且能因此获得什么。

  表哥兆铉的酒吧缺人手,我表面上前去仗义帮忙,实则兴奋于夜店场所的闪烁魅力。站在吧台前激动还未散去,我便看见孔笑踩着高跟鞋,妖颜媚世地走到面前坐下,微怔过后,立刻主动问她想喝点什么。她眼眸轻抬,压低声音问了我一句:“刚才走过来,有没有人看我?”

  我不明所以,僵硬地摇了摇头,便看她脸色迅速垮掉,声音也带着抱怨,“那就是没人买单喽,随便给我来杯便宜的吧!”说完,理所当然地抬头看我,巴掌大的脸庞,五官精致动人,我一下子就原谅了这个有点狂妄的女孩。

  后来听兆铉说,孔笑在附近的夜店圈蛮有名气的,一是因为漂亮,二是男朋友换得很快,但并没留下什么坏名声,大家也都习惯了纵容这个性格傲娇的夜店皇后。

  也许属于黑夜的人自有一套生存法则,我表示理解,却并未融入。毕竟,我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一个功课十分不错的高二学生,玩票的酒吧生活权当体验,无须投入。

  渐渐熟络以后,我跟孔笑会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她总是刻薄地讽刺我的发型跟眼镜,我则不以为意,大方地赞美她新做的水晶指甲。当然,多数时间是她被男孩子簇拥着围在舞池中心热舞,我在吧台里被乱七八糟的琐事忙得团团转。

  【The.C】

  我从没想过,跟孔笑会从井水不犯河水的泛泛之交,转换成另一种微妙的关系——呃,如果这句话说得有些暧昧,我只能声明本意并非如此。

  事情发生在昨天,一切都平常得如同之前的每一天,甚至包括我习惯性地去厕所的时间。就在我回来的时候,撞见了神思恍惚的孔笑,她一头扎进我怀里,身体沉沉的,又有些微微的颤抖。我问她怎么了,她揪着我的衣角,重心都压在我身上,身体向下坠,我急忙抱住她,弯腰将耳朵凑近她嘴边,才听到一声细小模糊的“胃痛”。

  她说完,依然抓着我不放。没办法,我只好半扶半拖,把她带出酒吧,在路边的椅子上坐下。借着路灯,看到她惨白的脸,五官揪成一团,很是难看。我要送她去医院,她却揪着我不放,不知是喝醉了还是借着胃痛耍赖,自己不动也不让我动。当我意识到两个人的举动实在有够暧昧的时候,孔笑已经像一只考拉似的整个人挂在我身上睡着了,沉稳安详的呼吸温柔得不可思议。

  实在不忍心叫醒她,也没勇气靠在椅子上过一夜,思来想去,只剩一个可行但是非常危险的办法——把她带回我家。要知道,我家二位高堂虽然思想开明,允许我在功课之余到酒吧玩玩,但没出几天就胆敢半夜带女孩子回家,不把二位的更年期气得提前才怪。

  可是,眼下再没别的地方安置这位睡神了不是吗?而且平时这个时间,爸妈都睡觉了,只要顺利地把她塞进房间,隔天早点叫她起来,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出去,这也不是不可以的。

  这个想法让人有种异样的颤抖与兴奋,事后想想自己脑子真是不够用,安置一个醉酒姑娘最简单的方法是找个干净安全的旅店,而不是把她放在我的床上,我倒在地板上,一晚上都揣着突突的神经生怕状况突变。

  【The.D】

  然后,我想你们应该知道,我会跟一只清早遛弯的萨摩耶撞衫是有原因的。比如我在凌晨三点就开始试图用一种离奇的手段,让睡得酣畅淋漓的孔笑自然而然地醒来——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且我最担心的事情是,她睁开眼睛看到我会因诧异而发出大于一百五十分贝的尖叫,到时候就算我是李咏、黄健翔、何炅、蔡康永的超级合体,也绝对拿不出一个充满说服力的理由,平息老爸老妈的不可思议。

  可喜可贺,最糟的状况并未发生,让人欣慰的是,孔笑在半醒半睡之间接受了我苦口婆心的解释,然后忽然就睁大了眼睛,一本正经地对我说了一句:“我知道是你。”

  她知道是我?是的,她十分确定,对于昨晚的记忆非常清醒:“我胃疼得厉害,难受极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后来遇见了你,忽然就踏实下来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但我知道,我很相信你,我想你应该不会丢下我不管的。”

  孔笑说完,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十分朴素的微笑,我整夜戒备的神经立刻放松下来。当然,绝不能马虎大意,我快速地跟她解释了眼下的形势,并且很抱歉地表示她必须要趁我父母未起床之前离开。孔笑脸上立刻露出极度不情愿的鄙夷,不过还算配合,只是拒绝穿着睡了一夜的皱裙子出门,借了我的衣裤。

  接着,一切顺利,逃出大门跑出小区那一刹那,两个人发出得逞的奸笑,活像一对贼寇。

  【The.E】

  清晨的雾气渐渐被明媚的日光冲淡,天空渐渐呈现出平常模样,从昨天到清早的刺激疯狂,忽然一下子拉得很远。

  在孔笑打出了第十三个呵欠之后,我们终于分别,她要回家补眠,我得去上学。

  “再见,好好学生。”

  “再见,邻家女孩。”

  不出所料,孔笑毫不客气地丢给我一记白眼。耸耸肩,我心情不错地朝着学校走去,却很悲催地迟到了。站在门口被老师不咸不淡地训了两句,跟余朗朗的同情目光正好相对——当然,绝对不是真的同情,她太擅长幸灾乐祸了。

  或许,女生天生就是喜欢隐藏一些无伤大雅的小心机,但这也正是她们的可爱之处。从高一开始,我跟余朗朗的成绩便不相上下,有些女孩就是这么奇怪,她不去跟第一名比较,偏偏跟分数相仿的我处处较真,实在让人费解。

  不过大多数的时候,余朗朗同学还是很阳光很正面的,又黑又直的长头发,五官干净,笑容大方,被班上的男生娇惯得神气且不可一世。

  我忽然觉得,骄傲的女孩子其实很相像,不管是存在于白昼或黑夜,她们总是喜欢独霸一方充当女王。

  【The.F】

  孔笑留在我家的衣服被我送去干洗店,然后拿去酒吧,却迟迟没能交还给她,因为她一连几天都没有出现。这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酒吧本就是娱乐场所,不是签到处,天天都得来报到。只是,我莫名地有点失落,还有些微微的焦急,这些情绪类似牵挂。

  然后,全市高中部统考即将开始,我象征性地借以复习跟兆铉请了几天假,把衣服交给他,让他转交给孔笑。兆铉接过衣服时脸上的表情变幻莫测,我懒得解释,在他发贱询问之前抬起下巴:“就这样,别忘了!”接着转身离去。

  但凡考试,总是没有任何新意,特别是这种貌似隆重的统考,绝对是名次无敌论的幕后推手,我更愿意透过考试来检验自己的付出是否得到相应的收获。而对余朗朗来说,考试的意义恐怕要多加一条:多了一个跟我一较高低的途径。

  最后一门考试结束,余朗朗在回家时抓着我不放,边走边要求对答案。其实,就算不对答案我们也顺路,我索性满足她小小的愿望,象征性地加入讨论,然后在即将分别的路口不经意地抬眼,却在街对面看到倚在公交站牌下的孔笑。

  余朗朗还在因为一道选择题的答案而喋喋不休,我立刻说了声“你是对的”,她立刻露出胜利的表情骄傲地朝着回家的方向离去。再度回头,是孔笑满脸揶揄地走过来,对着余朗朗的背影说:“小女朋友?”

  “同学。”我皱眉纠正,然后上下打量了她,“你怎么还穿我的衣服?”

  “挺舒服的,就穿着喽!”她不以为然,然后一把挽过我的胳膊,“我饿了,陪我吃东西去!”

  【The.G】

  日和拉面,点了两碗猪骨面,两杯梅酒,正好一百块钱。我顺手掏出钱包,将纸币递给店员,却见孔笑表情再正经不过地说:“其实你可以要我请,因为我比你大!”我毫不犹豫地白了一眼回去,没什么表情地丢了四个字,“我是男人。”

  吃面的时候,她一边把猪骨挑到我碗里一边问:“你怎么好几天没去上班了?”

  “考试,请了几天假。”我心安理得地啃着骨头,反问,“你也有几天没去酒吧了吧?”

  “嗯。”她点点头,喝了口汤,“从你家回去我就生病了,在家睡了三天三夜,又被胃痛痛醒了。”她说得理所当然,我却觉得不可思议,想也不想就伸手覆上她的脑门,口气也有些坏,“没人照顾你?”

  四目相对,我认真,她诧异,气氛陡然有几分尴尬,我承认自己有点过激,可那不过是瞬间的条件反射,懊恼也没有用。孔笑却在一秒钟之后再自然不过地笑着摇头,继续话题:“我习惯了。家里人都忙,胃病也是老毛病了,死不了人的。我现在不是好好的?”

  不,不好。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一个人怎么能用“死不了”来证明她很好?

  【The.H】

  我觉得有些东西变得有些不一样了,可是又说不出是哪里不同,就好比一粒种子在破土而出之前,根本没有人知道它在土壤里是发芽了还是死掉了。

  也或者,是事情的发展远超乎我所能驾驭控制的范围,所以它让我陷入了小小的迷茫。可是,一切又都维持着寻常模样,晚上我销假去酒吧帮忙,孔笑也换下我的衣服,穿着亮片裙子当她的夜店女王……我们之间,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今晚的派对主题是“热舞皇后”,全场女生都参与评选,夜晚十一点的时候根据男生们的呐喊声选出皇后,奖品是一顶水晶皇冠。这虽然并不新鲜,可是大家还是很给面子地积极参与,尤其是孔笑,时而进入舞池,时而端着酒杯跟每个人干杯,欢呼声此起彼伏,气氛火暴。

  看着她的受宠程度,我毫不怀疑今晚的皇后非她莫属——她绝对是那种等不及别人宣布就立刻伸手把皇冠抢走的家伙。只是,我的心里隐隐地担心她的胃会不会受不了。

  还在恍惚中,胳膊忽然被旁边的调酒师捅了一下:“快看,鲜肉!”鲜肉,是兆铉发明的酒吧暗语,是指夜店新人。顺着调酒师的目光看去,明明是不甚惊奇的态度,却在看到那人是余朗朗之后,我不禁目瞪口呆,满脸的不可思议。

  这位班花同学穿着一件白色无袖连衣裙,突破尺度,头发半披着,脸上是青涩的妩媚,以及,不安的兴奋。她的手被一个穿着黑夹克的家伙牵着,那张脸我认得,绝对是诱拐少女的牛郎级别。我心一沉,立刻想也不想地走出吧台,横冲直撞地挤进舞池,一把扯过余朗朗走出大门,然后没好气地问她:“你怎么来了?”

  黑夹克随后跟了出来,面露不善地推了我一把:“你是谁啊?”我刚要动手,余朗朗忽然冲到中间,一边拦住黑夹克说“误会误会”,接着回头,脸上挂着心虚似的反问我:“你怎么也在这?”

  这件事也要比个高下吗?我立刻就没了好气:“我是男生,我们俩能一样吗?回家去,这不是你来的地方!”也许是本来就底气不足,我脸色又黑得吓人,余朗朗倒没坚持留下,回头看了看黑夹克,小声说了句,“那你送我回家吧。”

  【The.I】

  黑夹克白了我一眼,似乎有点扫兴,但还是乖乖地带着余朗朗回去了。看着两人的背影渐渐走远,我还是有点不踏实,心里琢磨着一会应该给那丫头打个电话。

  脑子里还在盘算,回头时却看见靠在门口表情诡异的孔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跟出来的,我想要说点什么,嘴巴还没发出声音就被她抢白在先:“怎么回事啊,那小丫头不是你女朋友吗?”

  “都说了不是。”

  我兴致不高,孔笑却不依不饶,凑过来继续揶揄:“不是你紧张什么?”

  “同学之间相互关心行不行?”轻描淡写地扫了她一眼,我说得自然极了,“再说,好女孩本来就不该来这里。”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可无意义的解释往往会一错再错,就比如我接下来补了一句,“不是,我是说那种容易上当的单纯女孩……”

  唉,真想甩自己一巴掌,我气急败坏地抬眼看孔笑,她却角度刚好地将目光移去,只留了看不到表情的侧脸给我:“都是你,半路搞了这么一出,害我出来看热闹,也当不了皇后了。”说完,迈开脚步,头也不回地说,“算了,你进去吧,我回家去。”

  她口气潇洒,脚步利落,却无形中勾勒出一道透明而坚硬的屏障,让我倍感疏离。望着那个远去的背影,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把什么东西搞砸了,是的,就是这样,我真是一个蠢货。

  她有什么错?不过是企图用繁华热闹填补无尽的孤独罢了,却平白无故地遭受了我愚蠢的羞辱。

  那个小小的背影越来越模糊,我心中却有一个越来越清晰的答案。但是,眼前的局面实在太糟糕了,我根本没有坦白的勇气。

  【The.J】

  是余朗朗主动跟我说起黑夹克的,她说他在她放学的路上吹了两个星期的口哨,没有得到回应就变本加厉,骑着一辆破摩托掳掠她兜风到晚上,夜风徐徐时他把夹克脱下来披在她身上,又坏又温柔的样子让她差点就昏了。

  “拜托,这种伎俩也太白痴了,也只有你这种良家少女能上当!”我嗤之以鼻,对黑夹克的印象并未改观。可是,某良家少女却并不在乎。

  “我知道啊!”余朗朗不以为然,“我什么都知道,他那些招数都是偶像剧跟小说里玩剩的,可是,从来没有人对我那样过不是吗?”

  “我只是顺从心底里最最真实的想法,他说喜欢我的时候,我心动了,那为什么不在一起?因为他是坏小子,他不会对我一心一意,他不会给我天长地久?拜托,二十岁以前的恋爱,有几个能功德圆满的?我只想抓住眼前的快乐,不行吗?”

  说实话,我有点意外,或者,不止是意外。看着眼前义正言辞、字字铿锵的余朗朗,我甚至没办法跟印象中那个爱跟我比较的小女生重合。现在的她,勇敢、坚定、不怕失败,同她相比,我的思来想去、瞻前顾后,倒显得矫情了。

  “朗朗女侠,我支持你!”这是真心的、朋友般的鼓励。女侠很受用,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然后又忽然想到什么似的,以怜悯的口气对我说,“真抱歉,让你暗恋了那么久!”

  拜托,从幼稚敌对升级到真挚友情难道不好吗?你何苦非要赢我点什么?事实证明,不管是女生还是女侠,某些本质是永远改变不了的。

  【The.K】

  不过,有些东西,未尝不是受了女侠点拨才豁然开朗的。比如,我对孔笑。

  这个故事从一开始,我就用了非常冷静的口气去讲述一切,但其实,我的心里一点也不冷静。

  我喜欢孔笑。

  或许是她骄傲的面孔、迷人的笑容、抱着我睡着的呼吸、说相信我时的坚定不移……又或许,什么都不是。

  我的冷静,是想要试探,想要控制自己不那么深陷,也是忐忑与不确定。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有驾驭她的能力,所以诸般闪躲,却又迫切地想要在她面前证明,我是男人,我有担当。

  余朗朗给我最大的启示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着无法确定的未来,那么为什么不抓紧现在?是的,我要抓紧现在。

  我将勇气预备得满满当当,晚上去酒吧时,她却不在。

  【The.L】

  一天、两天、三天……当孔笑三天没有出现在酒吧的时候,我想起她说过上次胃疼在家昏睡的事,立刻不安起来。然后我辗转打听,终于得到了她家地址,立刻追过去上门捉人。

  门铃摁了十分钟后,我开始不耐烦了,我猛烈地对着防盗门打、踢、踹……折腾了足有半小时。隔壁与楼下邻居纷纷出来抱怨,但见我嚷着“有人昏在里面”,便没再说什么。有人建议我报警,或者找小区管理员,我却没有说话,力气也像立刻被人抽走了一样,蹲在门口,脑子里冒出一个比一个不好的预感。

  再高的泪点,也在“声音这么大如果只是睡着一定能听得见”的推测中达到极限,眼泪流下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那么那么后悔,为什么那些话不早一点说出来?为什么在选热舞皇后那天放她一个人孤单单地走回家?

  到底是因为我自责不敢靠近,还是该死的因为胆小不敢把心里话说出来?心里绞痛,像碎掉了一样,泪眼模糊中,孔笑的身影忽然很有立体感地出现在眼前。

  就像是遐想到一半忽然被打断,又或者像欧亨利小说高潮处最出人意料的转折,我的第一反应是目瞪口呆,接着伸手胡乱抹干了眼泪,飞快地站起来很糗地看着孔笑。

  她脸上的表情堪称经典,五花八门地诠释着错愕与不解,但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看到她身上,穿着我的那套衬衫与仔裤。忽然就明白了什么,不由得痛恨起自己的后知后觉来,其实有些答案她比我更早就暴露了,我却没有在意。

  事到如今,还需要等什么?我不顾自己的狼狈,上前一把抱住孔笑,十分用力地对她说:“我喜欢你。”

  孔笑大概一时无法转换情绪,沉默许久才回了一句:“我比你大两岁。”

  “我不是一个单纯的乖乖女。”

  “我比你恋爱的次数多。”

  “我聒噪,有时候会玩得很疯……”

  原来,她也有顾虑。所以一向潇洒的她,会格外在意余朗朗,不止一次地透过揶揄来验证她不是我女朋友,以及喜欢的女生。所以,一向自负的她,会在听到我那个混账的“好女孩不该去酒吧”的理论之后,伤心地一个人走回家。

  在碰到彼此相差悬殊的心仪者时,我们都会患上惶恐踌躇的毛病,宁愿猜测、隐忍、试探,也不愿意亲口对那个人说,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是不需要附加任何条件的,当然也不会因为任何条件而改变。

  我喜欢你,因为你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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