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福祸。在一个阳光相当明媚的日子,我们家发生了一起令人匪夷所思,而又羞于启齿的事件:儿子离家出走了。
“爸、妈:我出去走走,不再回来了。请不要找我,恕儿子不孝。小军。”
起初发现这张纸条儿的是爱人朱倩,我进门的时候,她正梨花带雨,见我进来,她把纸条“啪!”一声摔过来,声色俱厉地道:“储跃进,是你把儿子逼走的,你要负责!”
我拿起纸条儿看了一下,没急着表态,又看了一遍,还是没表态,我试着拨了一下儿子的手机,提示关机。我知道,下决心离家出走的儿子没那么弱智,想必朱倩也打过N遍了。
我颓废地坐在沙发上,头有些发胀,两只手发颤,脚丫子冰凉。这种感觉以前曾有过,都是遇到突发事件。
我站起来,脱下军装,换上便装,拉开屋门,身子还没完全挤出去的时候,猛然间见父亲、母亲站在门口。
已从大军区中将副司令岗位上退下来的父亲,耸了耸又浓又长黑白相间的眉毛,眼睛犀利而灼热地瞪着我,并没话。母亲拉了一下我的手:“还没联系上吗?”
父母进了屋,坐下,朱倩像孩子一样地扑进母亲的怀抱,哭声像“大青衣”。
父亲指着我说:“你是带兵的,一个兵失踪了,是要问责的。”
母亲已看过了小军留下的纸条儿,对我说:“你们还是文化人,怎么把孩子逼成这样?”
父亲顿了顿,问我:“这两天,你们又跟他谈那个对象的问题了吗?”
我说:“谈了。我的态度很明确,坚决不同意。”
父亲又问朱倩:“你呢?”
朱倩说:“就女孩儿的条件来讲,我当然也不支持,可小军那么痴迷,想必有他追求的东西,我们做家长的看不到。后来,我有些同情他了。”
我坚决地说:“一个打工妹,离过婚,还大小军一岁,太不般配了。我就是不同意。”
朱倩接过来说:“不同意,那也得好好说呀,动不动就断绝父子关系……”
我不服气地说:“是他逼我说的。他说,你们不同意,我就永远不回这个家。”
朱倩提高嗓门说:“孩子不就是句气话吗,可现在是你把他逼得离家出走了!”
父亲猛地在茶幾上擂了一拳:“好啦,别吵啦!一个师政委的儿子为逃婚离家出走,不是什么露脸的事儿!”因为父亲用力过猛,一个茶杯震落在地,茶杯盖在地上滚了几个滚,发出清脆而凄婉的声响。
母亲也一下子激动起来:“你们赶紧去找,反正我就这么一个宝贝孙子,小军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跟你们没完!”我注意到,母亲说这话的时候,脸煞白,没丁点儿血色,眼睛里充满幽怨、追问与声讨。
我理解母亲,小军是她一手带大的,一直视为掌上明珠。
父亲拉了一下母亲的手,示意她息怒,静了一下,他拿起小军留下的纸条儿,仔细看了看,道:“既然留了纸条儿,就不会有什么意外,不过就是赌赌气,耍耍孩子脾气而已,不要惊慌。我了解小军,看这个倔劲儿,像我,像我。”父亲毕竟是久经沙场的老将,关键时刻,表现出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般的镇定自若。
我注意到,父亲说最后这句话的时候,母亲用不常见的眼神看着他。我想那眼神必包含着丰富的历史内容,以及纷繁复杂的情感元素。我是有理由这样揣度的。
父亲把纸条儿轻轻地放在茶几上,站起身来,腰板很快挺直,用慢条斯理又不失长者风度的口吻说:“眼前要做的,不仅是要找到小军,你们也要做深刻反思。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了,思想也要解放,观念也要更新。”
我用惊诧的眼神望着父亲,我还发现,朱倩的眼神与我珠联璧合。
父亲拉了母亲一把,做出准备要走的样子,回过头来对我说:“跃进,当年我没给你自由,现在我求你,放小军一马吧,啊?”
父亲的腔调,近乎哀求,这是我有生以来,从未听到过的声音,这仿佛不是父亲的声音。
父亲的话,像一阵旋风吹起了几粒沙子,吹落在我脸上,抽打在我心上。
二
小军不喜欢当兵,恰是因为我们储家人都穿军装。
高考那年,小军几次摸底考试都在500分上下,按那一年的高考行情看,进都市一类本科学校是没问题的,但我还是想让他考军校。一是有几所军校里我有熟人,可以掌控;二是毕业之后直接到部队,不必为毕业分配操心;第三呢,子承祖业、父业,实现我们储家祖孙三代都是军人的愿望。这一点儿,一向与我看问题的视角、观点相悖的父亲,与我是完全一致的。
填报考志愿的时候,全家人都在,我们都主张让小军报考军校,但小军死活不干。他想报考都市的工业大学。他说,估算了一下,分数有把握,还有,他的几位要好同学也把该校填了第一志愿。我们爷俩争论起来,从小就有叛逆意识的小军,在全家人面前丝毫不作让步。我口若悬河地讲了一大堆利弊,他死活不松口。无奈,我把目光投向父亲。父亲在我们这个家德高望重,关键时刻,把老人家搬出来,是我屡试不爽的惯用伎俩。
父亲看着茶几上的招生信息资料,沉静一阵后,完全出乎我意料地说:“我同意小军的意见。”
我很失望地看着父亲,但又不敢反驳。
父亲话锋一转,又道:“军校不是提前录取吗,也报上,试一试,反正又不耽误其他学校正常录取。是吧,小军?”
小军抬起头来看着父亲,点点头:“好,听爷爷的。”
我佩服地看着父亲。姜毕竟还是老的辣。
过后,父亲暗示我,你军校里有人,分数够了,录取走了,不就完了吗。
高,实在是高!我更佩服父亲了。
天助我也,高考分数出来了,小军考了509分,距工业大学的录取分数差4分,谁也救不了。小军目瞪口呆,他想走第二志愿,而第二志愿是外地的二类大学,家里人不让走,他虽然不甘心,但上军校成了他唯一的选择。
就这样,小军事与愿违地上了军校,无形之中却圆了我的梦,也了却了父亲的心愿。
小军读的军校在市郊,离家不足百里,但他除节假日,从不回家。尽管军校管理严,但家在都市的学员利用周末或其他机会,回趟家,还是能够获准的。另外,他极少给家打电话,除非要钱,他经常打电话给父亲,父亲待他恩宠有加。父亲对我们一向不苟言笑,而小军对他经常直呼其名“储大亮同志”,他却乐不可支。我心里明白,尽管报考军校是采纳了父亲的意见,但有了结果以后,小军却不埋怨父亲,而是把积怨算在我头上。对此,我们爷儿俩心照不宣。
小军毕业后分配到总参的一个直属部队,也在市郊。一年之后,小军暴露出恋爱嫌疑,疑点有两处,一是手机太忙,不是电话,就是信息(那时还没微信),他每次都背着我们,电话打起来就没完没了,信息提示音一个接一个,很不消停。二是QQ聊天,每次回到家,他基本不出门,除了吃饭,几乎不出屋。我们每到他房间,他就会很快退出聊天,或者更换屏幕界面。反正总是鬼鬼祟祟的。
朱倩私下问我:“小军是不是在谈恋爱?”
我说:“不至于吧。他才23岁。”
朱倩看看我,冷不丁地问:“你初恋的时候,跟他年龄差不多吧?”
我没拿正眼看朱倩,不想让她随时把我的初恋当短处揭。何况,那是一段不愿触摸的历史。我正色道:“跟你说正事儿呢。”
朱倩斜了我一眼,没搭腔。她也有“前科”,没权力挤对我。
我冷静了一下,把话题岔开:“你是当妈的,应该主动关心儿子。儿子大了,都跟妈亲。恋爱不要紧,但要正确引导他。现在网上这么乱,别让他网恋。”
朱倩也言归正传:“我也怀疑他在网恋,但问过他,他矢口否认,还不让我瞎操心。”
我没答话,朱倩又说:“你是当爹的,又会做思想工作,放下身段儿,亲自过问一下嘛。”
与朱倩这次交流之后,我也试图寻找机会跟小军谈谈,但却拖了下来,一是我整天穷忙,抽不出时间;二是怕碰钉子。主要是后者。
一晃半年过去了,小军每次回家都是钻到房间里不出来,抱着电脑不放,每天都睡得很晚。
我留神了,朱倩更是上心,她开始在小军身上寻找蛛丝马迹,终于有一天,朱倩很有成就感地告诉我,她的秘密跟踪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趁小军不在家,朱倩登录了他的QQ号,并破译了密码。朱倩动了腦筋,第一次输的是小军的生日日期,不对;第二次输的我的生日日期,竟登录成功了。怎么也没想到,跟我最犯相的儿子,竟偷偷用了我的生日日期做他最隐私的密码。看来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这话在哪儿都能用。
然而这次登录成功,又让我们五味杂陈,愁肠百结。
小军有一个经常聊天的网友叫“疼死你不要命”(不知真名叫什么),他们的聊天记录有几百页,对父母不设防的小军一页也没删,聊天记录了他们相识到相爱的全过程,已经有两年多的历史了,这样算来,他在上军校的时候,就与这个女孩儿恋上了,几乎是一见钟情。从大量的信息得出证实,这个女孩儿家是河南信阳的,在一家公司做白领。女孩儿很坦诚,告诉他自己离过婚,而且比小军大一岁。聊天记录记载,小军去过信阳,女孩儿也来过都市,男女之间的事儿,早就有过了。要命的是,这女孩儿竟称小军为老公。聊天记录里有女孩儿的几张照片,长得个头很高,不丑也不俊,从聊天记录看,文字水平也一般,不断出现错字病句。最近的聊天记录显示,女孩儿要求来都市认门见父母,小军回答含糊。
得到这些信息之后,我和朱倩都傻了。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尉军官竟找了一个家在外地的打工妹,还结过婚。这么大的事儿,竟对父母守口如瓶,只字不提,这不反了天了吗?
我主张跟小军摊牌,告诉他,我们坚决不同意。朱倩倒是比我冷静,她认为,我们是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的消息,怕让小军抓住理。我觉得朱倩说的有道理。小军对我一直有抵触情绪,我把问题捅开,结果会不堪预料。
我们两口子集中智慧思考,商量着用什么稳妥的办法,让小军说出实情。商量了大半夜,还是我想了一个主意。
过中秋节,小军终于回来了。在这之前,朱倩已在她们文工团为小军物色了一个对象,女孩儿是从艺术院校刚分来的学员,也是学跳舞的,正好朱倩带这帮学员,就选了一个最漂亮的,而且也跟女孩儿露了底。女孩儿一万个同意。朱倩还把女孩儿叫到家让我看了看。我虽然不喜欢搞文艺的,但为了让小军尽快摆脱那个“疼死你不要命”的打工妹,我还是同意让小军见一下。
那天中午,我们在附近一家饭店订了一桌饭,小军不知是鸿门宴,欣然出席。而那如花似玉的女孩儿一出场,他就把脸耷拉下来了,只简单地瞟了那女孩儿一眼,就低头玩儿手机。朱倩介绍他们互相认识。女孩儿落落大方地过来跟小军握手。小军把手伸出来了,但非常例行公事地捏了对方一下就松开了,眼睛甚至都没正经看女孩儿的脸。我和朱倩都感觉出了小军的冷淡,想必女孩儿更是有足够的感受,但女孩儿毕竟是搞表演的,应变能力很强,脸上未露出半点儿难堪之色,很优雅地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
那顿饭吃得很沉闷,小军基本上就是玩儿手机,女孩儿过来敬酒,他站也没站起来,女孩儿说了一些热情洋溢的话,他只是点点头,象征性地笑了一下,在酒杯上抿了一下,就放下了。
破费的一桌饭,剩了一大半,几乎是不欢而散。回到家,一进门,忍无可忍的小军就冲着我们吼上了:“你们什么意思?为什么不跟我打个招呼,就叫人家过来吃饭?”
朱倩耐着性子说:“一起吃顿饭,认识认识,接触接触,还能有什么意思?”
小军说:“我没说吗,你们不要瞎操心。我的事情我作主。”
我说:“小军,你这态度就不对。我们做父母的,不为你操心,为谁操心?”
小军说:“你们光知道瞎操心,在乎过我的感受吗?”
朱倩也激动了:“你的感受是什么?你的感受,是让别人难受。人家女孩儿,哪点儿配不上你,你看你那样儿,看都不看人家一眼,连起码的互相尊重都做不到。你太不像话了!”
小军说:“尊重?你们尊重我了吗?为什么要把你们的爱情理念强加给我?”
我说:“你不跟这个女孩儿谈也可以,但你将来娶谁进家,作为家长,我们要有知情权和话语权。”
朱倩接过来说:“这个女孩儿在文工团可以说是百里挑一,追她的人排着大长队。你接触一下,怎么就不行?”
没成想,小军还没把朱倩的话听完,抢过来道:“好,就是好,天女下凡。你们留着用吧。”说完,猛地一摔门,走了。
我和朱倩都没去追,也没喊他。
晚上要上父亲那边儿吃饭,事先也跟小军说好了,可现在他跑了,怎么跟父亲解释呢?我忐忑。好在父亲没想那么多,我说,小军接到部队电话,回去值班,父亲就没深究。席间,母亲一再对我和朱倩说,小军不小了,对象该找了,你们别光忙工作,要关心关心孩子。
回到家, 我和朱倩都闷闷不乐。小军的表现,让我们惊讶失望又始料不及。我们在客厅里交流了一会儿,不甘心的朱倩又去了小军的房间,不一会儿,就叫我:“跃进,你快过来!”
我进了小军的房间,朱倩正坐在电脑前,搜索着什么。我看见,那个叫“疼死你不要命”的小头像正亮着,而且在闪动。
朱倩把那个闪动的小头像点开,立马跳出一行字:“老公老公,你在哪里?老婆呼叫老公!”
朱倩回頭看着我道:“看了没?有打工妹勾着魂儿,他心里能装得进别人吗?”
我对“疼死你不要命”那个小头像充满了反感,那“老公老婆”的称呼,更让我肉麻,甚至心里打寒战。
在我的眼皮底下,朱倩竟毫不犹豫地代表小军回话:“老婆老婆,老公在此。”查看以往的聊天记录,小军都是这样开场。朱倩还是很聪明的。
“疼死你不要命”马上回话:“老公,你爸你妈答应我见面了吗?”
朱倩犹豫了一下,回答:“答应了,下周日进家。”
“疼死你不要命”:“你老爸老妈,不搞门当户对,不嫌弃外地人啦?”
朱倩:“老婆,你放心,都被我拿下,他们乖乖向我投降了。”
“疼死你不要命”:“老公,你太厉害了,勿一个。”屏幕上,吻打成了“勿”。
朱倩正准备回话,那边的小灯突然灭了。我和朱倩猜测,十有八九,是看出了破绽。
等了一会儿,那个头像再没亮起。朱倩关了电脑。
我无不担心地说:“这下,你不暴露了吗?”
朱倩说:“早晚要捅破,管它呢。”
我说:“你就等着小军回来兴师问罪吧。”
朱倩说:“我是她亲妈,他能把我怎样?”又对我说:“哎!你可得做我的坚强后盾哦。”
我说:“那是啊,咱是同一战壕的战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事情果然弄大了,糟了。
三
小军回来了。一进门就对我们说:“你们有什么权利上我的QQ号?”
朱倩很镇定地说:“好汉做事好汉当,冲我来吧。是我登录的。”
小军说:“朱倩同志,你智商很高啊,密码也能破译。知道吗,你们这是侵犯个人隐私权。”
朱倩说:“你可以去告我。在我成为被告之前,我要反问你,‘疼死你不要命都要进门认父母了,你还对我们守口如瓶。你眼里还有父母吗?”
小军说:“我们是在恋爱。如果结婚,肯定对会你们说。”
我接过来说:“那你跟这个‘疼死你不要命,是恋爱呢,还是结婚呢?你们可都好了两年多了。”
小军低了一下头,想了一小下,把头慢慢抬起来,甚至轻轻地咬了一下牙,道:“行,行啊。既然这样,我就跟你们把话说开,我喜欢这个女孩儿,非她不娶。”
朱倩说:“你喜欢她,总得有喜欢的理由吧?不能给我们讲讲吗?”
小军说:“喜欢本来就不需要理由,喜欢本身就是理由。”
我插嘴道:“小军,恋爱婚姻, 是一辈子的大事儿,不仅是你个人的大事儿,也是我们全家的大事儿。我们就你这么一个儿子,未来的儿媳妇,也是家里的一个主要成员,她的身份、品位、素质等等,一定要跟这个家庭的条件相匹配。”
朱倩又道:“你爷爷说过,咱们的家庭成员三代都是军人,包括媳妇和女婿,到了你这儿,却找个打工妹。别说我们什么态度,你向你爷爷张得开口吗?”
小军说:“我爷爷的工作,我来做。先说说,你们的态度吧。”
我抢先表态:“我不同意。”
朱倩说:“我也不同意。”
小军想了想说:“没商量的余地吗?”
我说:“可以商量。前提是,与这女孩儿断绝关系。”
小军央求道:“爸,妈,能不能给她一个机会,到家来一趟,你们看看。”
朱倩义正词严地道:“一个打工妹,还离过婚,有什么资格登我们家门儿!”
小军义愤填膺地道:“哪条法律条款上写着,一个军人就不可以娶一个打工妹!”说完,又像上次一样,猛地摔了一下门,愤然离去。
在门外,又传来小军歇斯底里的怒吼:“让你们的世俗观念,见鬼去吧!”
之后,我们与小军之间陷入冷战。
四
冷战让人心堵,也让人战栗。我有一种预感,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灭亡。
冷战中,我和朱倩心里也不消停。
周日,我们吃过早饭,在客厅里转来转去,都觉得很无聊。朱倩百无聊赖地看看我,说:“我们是不是太过了?”
我说:“怎么,你要妥协吗?”
朱倩说:“与儿子之间,谈不上什么妥协不妥协。但这样僵持下去,不是个办法。我们做父母的,不能再找他谈谈吗?”
我说:“他连家都不回,我们不能专门到单位去找他吧?”
朱倩把一本书递给我:“你看看,我真担心……”
我接过书来看了一下,书名叫作《安魂》,是一位著名作家的自传体小说。我接触过这位作家,他的独生儿子28岁早逝,得的是脑癌,他后悔是自己强行干预儿子的婚姻造成的恶果。我翻过这本书,作者是带有忏悔性的,读了让人动情又动容。翻看的时候,我也联想过自己,也有恻隐之心,但很快就平静下来了。
我把书轻轻放下,接着,轻轻地摇了摇头:“不,我们不能妥协。”
朱倩叹了口气,不再说话了。
我又拿起那本《安魂》翻了翻,有些章节,确实对我有触动,但我心肠硬,不去联想,何况,我们家的小军,不是作家的儿子,他从骨子里有一种反叛意识,不会违逆自己,更不会向我们低头。
朱倩拉了我一把:“你好不容易在家过个礼拜天,陪我逛逛商场吧。”
我一向不愿陪女人逛商场,买东西太磨叽,尤其这个朱倩,买一件衣服挑来试去,钱有的是,但出手很难。我受不了她那做派,但又不得不从。
我觉得也无趣,习惯地看看手机,企图能发现有小军的信息,我知道,这纯粹是徒劳。
朱倩已经梳妆打扮完毕,虽40大几了,还是那么风姿绰约,还好,只抹了轻微的口红,没戴首饰,很给我面子。她知道我从骨子里,视任何首饰为洪水猛兽,也曾为此爆发过战争。
朱倩驾车,我坐副驾驶位置,出来五六公里,开始堵车。在大都市,这是常态,何况周日,不冷不热的,闲着没事儿都出来逛逛。朱倩一阵阵地按喇叭,徒劳,烦躁,我知道她也是在借机发泄,也没拦着,掏出手机,斗地主。
“跃进,快看!小军的车!”突然,朱倩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地叫嚣。
我抬头一看,马路右侧真的停着小军的车,尾号1103,无比巧合,正好是他的生日,车是我帮他提的,这个号,我更是过目不忘。
没跟我有任何商量,趁着堵车稍有松动,朱倩把车靠右停了下来,我回头一看,与小军的车只差两三个车位的距离。
朱倩像注了鸡血似的下了车,接着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小军的车跟前。我也紧随其后,但小军并没在车上。
朱倩四下张望,我也在逡巡,但都没见到小军。
我也充满了好奇,小军的单位离这儿至少有50公里,这里既不是繁华闹市,也没有娱乐场所,他到这儿来干啥?
这工夫,我见小军从不远处走来了,手里像提着什么东西。朱倩也发现了,快速拉我隐蔽在车边的大树下。
我们要干啥,守株待兔吗?蹲坑抓小偷吗?我心里感到既刺激又忐忑。
小军一边走一边打手机:“好,等着,宝贝儿,我马上就到。”他放下手机,打开车门,正要上车,我和朱倩冷不丁站在他面前。
朱倩毫不犹豫地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我坐在后排。我看见,小军像大白天遇上鬼一样吓得小脸儿煞白,他手里提的塑料袋落在方向盘上,里面是热气腾腾的包子,足有十多个,可见不是一个人吃。
我们俩都没说话,小军沮丧地用手掌连击脑门儿,嘴里连声叫着:“这是怎么啦?这是怎么啦?”
的确该小军倒霉,在偌大的都市,每天的车流量上几百万辆,意外碰到熟悉的车,概率极低。
小军的手机响起来,他知道是谁打的,故意不接。手机继续响,小军掏出来摁了。
朱倩道:“‘疼死你不要命打来的吧,怎么不接?”
小军趴在方向盘上继续懊丧。
我说:“人在哪儿呢?”
小军还是不说话。
朱倩把食品袋提起来,在小军面前晃了晃:“快送过去吧,别把小宝贝儿饿坏了。”
小军依然沮丧。
朱倩又说:“给她打电话,叫她过来,我们一起回家。她不是要认门儿吗?”
我说:“对,我们一起谈谈。”
小军猛地把头抬起来:“你们是不是,想把我逼死啊?”
我说:“这话从何说起?”
小军说:“你们为什么盯我的梢儿?这还有人权吗?”
朱倩说:“我们谁也没盯你的梢儿,纯粹是误打误撞。”
小军的手机又响了,他还是不接。他用几乎绝望的眼神看了一下不远处的一座建筑物,那是一个7天快捷酒店。看来,他的小宝贝儿就住在那儿。工薪阶层的小军,没有条件为他的小宝贝儿提供豪华酒店。
我说:“现在有两种选择,要么,你带我们到酒店去会会她;要么,你带她一起回家。总不能在这儿一直僵持着。”
朱倩说:“不给个态度?”
小军愣头青似的道:“我就在这儿。要杀要剐,你们看着办!”
我说:“你这是什么话?对话的渠道,我们一直对你敞开着,是你躲着我们不回家的。”
朱倩缓和了口气说:“就是啊,小军,你是妈的心头肉。不能因为恋爱与我们观念有差别,就连家也不回了,甚至连爹妈都不认了。”说着,伸出手去摸小军的头,很快,被小军很不客气地推开了。
小军哭丧着脸低着头说:“爸,妈,我求求你们,放我一马吧?”
我说:“你什么意思,让我们向你妥协?”
小军说:“这个问题就不谈了。我说的是,现在放我走。”
朱倩说:“你跟我们回家吧?”
小军斩钉截铁地说:“那不可能。”
朱倩说:“为什么?”
小军说:“因为我們有代沟。”
朱倩耐心地说:“有代沟也无妨,我们可以慢慢沟通。求同存异,和平共处。”
小军说:“好,那就在这儿沟通。我要与我女朋友恋爱、结婚。你们同意吗?”
朱倩说:“这个,恐怕还不能一下子答复你,毕竟我们对那个女孩子不太了解,而我们所掌握的硬件条件,真是不太适合你,更不适合咱们这个家。小军,我和你爸都是过来的人,生活阅历、恋爱经验,要比你丰富,比你成熟。我们可以坐下来好好探讨探讨,交流交流。”
小军不耐烦了:“沟通的前提,是你们同意我与她恋爱、结婚。”
朱倩一下语塞:“这……”
我也不耐烦了:“你是逼我们向你妥协。告诉你吧,就那女孩儿的条件,到什么时候,我们也不会接受。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吧。”
小军说:“对不起,那就请你们下车吧?”
朱倩说:“小军,你无论如何也要跟我们回家。有话好好说。”
小军的电话又响了,他接了,嗓门很高 :“别打了,大白天,我遇上鬼啦!”说完,挂了。
我拉了一下朱倩:“走,咱们走吧。”
朱倩先是不动,我又拉她,她带着哭腔道:“小军,你把包子送上去,再跟我们一起回家,好吗?我们在这儿等你。好不好,啊?”
小军低声道:“快下车吧。”
我把朱倩强行拉下车:“人家都把咱当成鬼了,还赖在这儿干吗?”
我和朱倩下车后,小军很快发动了车,起步前,摇下车窗,有些诡谲地对我们说:“再见吧,亲爱的爸妈。”
小军的车开走了,朱倩还站在那儿带泪哭喊:“小军,小军……”
后来,我感觉到,是那次鬼使神差的邂逅,促使小军下定了离家出走的决心。
五
儿子离家出走,一下子颠覆了我按部就班的日子。
我向上级首长打了报告,正常休假,实际理由是寻找失联的儿子。朱倩因有演出任务,不能一道前往。父亲说过,一个师政委的儿子离家出走,不是什么露脸的事儿,我不敢向任何人说实情,更不能报警。
我的目标是信阳,这是我和朱倩分析判断的结果。现在小军正休假,他肯定去找“疼死你不要命”的那个打工妹去了。那次激烈冲突之后,我们等于把小军推给了她。
一石激起千层浪。小军的失联,母亲除了抱怨我们,就是哭,甚至以绝食的方式限期我们找回她的宝贝孙子。父亲的态度倒是出乎我之所料,他当年对我的初恋,几乎是以法西斯的手段强加干涉,而对孙子找了个离过婚的打工妹,竟给予支持,是他老了,糊涂了,还是观念转变了?让人费解,不得而知。后来,我揣摩,是不是那个女孩儿的所在地——信阳,让父亲认同了,那是父亲的出生地,也是我的老家。仅因为这个地名吗?
我心情很乱,很糟糕,以往出差都是车接车送,或者有部下陪同,这次却是孤家寡人,而且还灰溜溜的。怕人寻问,咽泪装欢。好一个李清照的凄惨婉约。
看看表,离开车还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坐在座位上无聊,我就去了就近的书店,在那里可以消磨时间,也相对隐蔽。但做梦也没成想,在这个隐蔽的环境里,我遇到了一个人,一个我生命中不能忘却而又无法代替的人。
我买了一本不算喜欢的书,回到座位上闲翻,忽觉得一个人向我走来,像是在我眼前站了一会儿,然后坐在我旁边。我心里懊丧且迷茫,无暇旁顾,只觉得这个人是个女的,没在意其他。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柔声慢气且委婉动听的声音,来自身边的那个座位,我转头望去,天爷,竟是她!林红。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我的回答像是在对暗号,在这样一个公共环境,显然是不符合规定情境的。但这是20多年前我们共同发出的哀诉,此时吟诵,抒发着“才下眉梢,又上心头”的离愁别恨。
“真是你,林红。”我正式转过身来望着林红,雪白的脸,细细的眉,亮亮的额头,浅浅的笑容,只是当年的月牙头不见了。细端详,岁月催老了她的容颜,一条条细细的皱纹很不规则地分布在她的脸上,也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上。
“打一进书店,我就盯着你。我仿佛在做梦。”林红把身体朝着我这个方向移动了一下,眼睛深情而温暖地看着我。
“20多年没见了,也打听不到你的消息。真没想到,会在这儿不期而遇。”我动情动容地说。
“命里有时终须有。我也没想到,老天如此眷顾我们。你这是去哪儿?”
“哦,出差……去信阳。你呢,你去哪儿?”我极不淡定地连答带问。
“哦,我回天津。你还在部队吗?”林红也连答带问,但感觉要比我从容得多。
“对,对,我还在部队。”我说。
“那,已经是将军,指挥千军万马了吧?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金戈铁马,吟诗帐中,真羡慕你呀。”林红还像当年那样出口成章,且抑扬顿挫。
“惭愧,惭愧,辜负了你的期待,但我依然欣赏你的才思才情。听到你的声音,谢道韫、唐婉、李清照又回到了我面前。”我有感而发,当年,我们就是这样用古人的诗词情怀表达情愫,她妙不可言的文字和玉珠落盘的音色,不时闪现在我的脑海和眼前,我几度为之陶醉。
“得啦,得啦。你身为高官,怀抱美人,居高临下,养尊处优。还能想起我?”林红静静地说。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当年我们都喜欢苏轼的词,既豪放又婉约。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林红信手拈来,巾帼不让须眉。
这样对答,显然都有卖弄之嫌,离我们近的旅客在偷偷注意我们,大概以为我们在背台词,抑或显摆我们的与众不同。
林红也感到了我们的不合时宜,问我:“你我的车次都还早。不介意的话,我们找个休息室聊聊吧?”
对林红这个顺理成章的邀请,我不知该报以什么样的态度。初恋情人,意外相逢,不知道有多少话要说,也不知道从哪儿说起,可我现在是軍人身份,又肩负着寻找失联儿子的使命,正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心绪,是答应,还是拒绝?我犹豫不决。
林红很大方地站起来,挽了一下我的胳膊:“走吧。我请客。”
六
我不想说,我是想等我受得了的时候再说。现在,我觉得自己差不多能受得了了。
那一年,我到步兵第28团二连任指导员。这是个红军连,也是受华东野战军表彰的“兖州战斗模范连”。我到这个连队任职,是父亲的旨意,他曾在这个连队当过连长。猛将必发于卒伍,宰相必起于州郡。我的理解,父亲把我放在这个连队,无非是让我起好步,走正路。在28团,谁都知道父亲的英雄事迹,解放战争后期打邹县,父亲带一个连俘虏了国民党一个团,战后被授予“华东一级人民英雄”的光荣称号。这个称号,成为父亲军旅生涯的至高荣誉,也成为他一路顺利升迁,最终跻身于共和国高级将领的重要原因。
我们部队驻地在塞外一座小镇叫凤凰山,因为凤凰山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点,也跟我的初恋有着绕不开的关系,所以,要在这里把它交代清楚。从地理位置上看,小镇虽处在崇山峻岭的重重包围之中,但却是一个交通要道,军事重镇,古时上达塞上高原,下接承德,沿古北口入京,清朝几代皇老爷一大家子到木兰行围狩猎,凤凰山是必经之路。风流倜傥的乾隆皇帝,打猎路过这里还修了行宫,到了这里,你会由衷地感到,这个古香古色的小镇秀外慧中,灵性十足。
关于凤凰石的来历,当地流传着这样的传说。
清朝末年,土城子一村民上山打柴,碰到流落异乡的姐妹八人,便将她们领到镇上,由乡亲们收养。这姐妹八人,个个心灵手巧,打这儿以后,土城子的编织、剪纸、针线活儿,以及各种风味小吃,很快名扬塞外。这一年,大太监李莲英陪慈禧到承德避暑,偶过土城子,认出这姐妹八人原是当年从皇宫逃走的宫娥,便下令抓她们回宫。八姐妹誓死不从,从广灵山跳下悬崖。后来,在八姐妹站过的地方,便生出了这块凤凰石,后被人们称为凤凰山。镇里的老人们说,每年清明节,在太阳未出之前,就隐隐地听见凤凰石在说话,有的时候,还能看见它掉眼泪。
凡是风景美丽的地方,有山必有水,凤凰山下有一条河叫牤牛河,相传距凤凰山数十里的湖泊里起了一场大雾,大雾蒙蒙,七天七夜,人们隐隐约约地看见,浓雾中有一头牤牛绕湖吼叫,其吼声十分凄凉,同时伴有不绝入耳的涛声。忽一日,云开雾散,人们惊愕不已,哀吼的牤牛早已不知去向,昔日美丽的湖泊已荡然无存,一条混浊翻滚的大河呈现在人们面前,蜿蜒地向东流去,因为该河是牤牛绕湖叫形成的,所以被称为牤牛河。
这样一个被大山紧紧环绕着的小镇,住着一个被誉为“小老虎团”的步兵第28团,足见它的地理和战略位置之重要。团史记载,是1969年林彪的一号命令,让28团从江南鱼米之乡,移防到这座小镇。
父亲安排我到他的老部队当兵,嘱咐我老老实实从一个兵做起,路在人走,事在人为,不要炫耀我是他的儿子。我当时一再回答:是。
从当兵到提干,一晃七八年过去了,我一直是按照父亲的要求去做的。
我接任二连指导员后不久,身为军区副司令员的父亲到师里检查工作,专门找我谈心。我拿小本做了记录,父亲言简意赅地讲了两点,一是带好这个红军连队,不能给他丢脸;二是28岁之前不能谈恋爱,找什么样的对象,必须他点头。父亲还强调,如果要找,一定要找军人。
父亲走后,我躺在床上回味了半天。第一点,无论作为父亲,还是首长,提这样的要求,都不为过,我当然也会不辱使命。问题是第二点,未免太苛刻了。我找对象,要他点头?还一定要找军人?
父亲的那个第二点,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紧箍咒。
然而,这个紧箍咒并没把我紧紧地咒住,我也有逆天的时候。
七
我到职的第二年,二連与驻地的二中搞军民共建活动,是我主抓的。没成想,与二中打交道,我竟陷入了猝不及防的爱情。
我请二中的老师来连队讲课,认识了林红,我去二中作学雷锋辅导报告,也是林红接待,一来二去,这个林红,不知不觉地走进了我的内心。
初次见面,难以忘却。
我骑自行车到二中接老师,未进学校大门,只见一个中等身材、留着月牙头、皮肤雪白的姑娘,推着自行车走出大门口,见到我,她主动打招呼:“敢问您是二连的储指导员吧?”
我收住脚步,望着这个比这座小镇要洋气很多的年轻姑娘,问道:“你是……”
姑娘笑盈盈地道:“我是语文老师,林红。”
我也笑道:“哦,林老师,你好。我正说去接你呢。”
林红道:“岂敢劳您大驾?走吧,您带路。”
仅仅说了几句话,她用了“敢问”“岂敢”两个对话中不常见的词汇,不落俗套。还有,她的口音不像当地人,在普通话的基础上,带点儿天津味儿。
二中离我们连队有两三公里的路,正常的话,骑自行车,用不了半小时就到了。前面一个羊群占满了路,我们只好下车步行,这样正好可以方便说话。
我问道:“听你说话有点儿天津味儿。”
林红道:“你对口音这么敏感,哪个嘛,我是天津知青,落这罕儿了。”她一下子变成了地道的天津话。
我说:“当兵前,我也下过乡,在河南信阳。”
林红说:“真有缘分。”
我说:“现在知青大部分不都回城了吗?”
林红说:“怎么说呢?是我喜欢这座小镇吧。”
那天,林红给连队讲了两个半小时的课,出口成章,字字珠玑,尤其不断地引用唐诗宋词,经典名句,而且深入浅出,雅俗共赏,不时激起战士们一阵阵热烈掌声。我上高中时语文成绩突出,又在自修中文,在基层干部当中,应该算是出类拔萃的。那天,我给林红做主持,也是妙语连珠。我们配合得相得益彰。
临别前,林红主动要求到我宿舍看看,她一眼看见,我办公桌上放着天津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的教材,顺手拿起来问我:“你在自修天津师大?”
我说:“是的。”
林红问:“过了几门儿了?”
我说:“只考了一次,三门过了两门儿。哲学没过。”
林红笑笑道:“又是缘分,我们还是同学。”
我一听兴奋起来:“太巧了。是吗?”
林红很骄傲地道:“我报几门儿,过几门儿,从未失过手。”
我佩服地道:“你太厉害了。”
林红说:“自考有窍门儿,以后我教教你。保证让你事半功倍。”
接着,就自学考试的事儿,我们又找到了新的共同话题,谈得很投机。时间过得很快,到中午了,我留她在连队吃饭。她说,可以。但第一次,实在不好意思。下次来,我一定吃。她还说她从小就羡慕军人,高中毕业后,特想当一名女兵,可惜没这个福分。她说得很真诚,还带点儿伤感。
第一次见面,林红给我的印象是:博学,健谈,爽朗,自信。这是我所接触的女性中极为少见的。
八
自学考试每年考两次,这样,我们就有两次结伴而行的机会。
考试地点在承德市,每次去考试,都是林红提前给我买好票,提前在车站等我。她的热心与细致,还体现在学习上。她比我考试经验丰富,每次都能押到题,复习笔记都是她帮我整理。她那魏碑体硬笔书法,写得遒劲有力,工整娟秀,看了养眼。自从结识了她,我考一门儿过一门儿。
那一次考试是在秋天,上午考完,都觉得成绩不错,心情大好,因为没有下午的班车,我们只好在市里滞留一天。林红提议,去看看承德的风景名胜。
我在小镇当兵,又在连队带兵,如果不是参加自学考试,就没有机会到市里来,所以当然想去,但我的顾虑是,一个军人和一个单身姑娘结伴旅游观景,是否妥当?跟我们一起参加考试的也有军人,虽不熟悉,毕竟还是有心理障碍。
林红看出了我的心思,抿嘴笑道:“没事儿,我们一前一后,就当不认识。”
我也微微一笑,算是应允。反正又没穿军装。
承德曾是热河省会,也是著名的旅游城市,这里有著名的避暑山庄、外八庙、棒槌山等等风景名胜。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只能逛逛避暑山庄。那是改革开放的初期,人们的思想观念,还处在封闭与开放之间,但青年男女已经成双成对拉着手亲密地交谈走动,与避暑山庄秀丽的风景相依相伴,给人诱惑与触动。
山庄景色真美,景点的名字也颇有文化特色:烟波致爽、万壑松风、南山积雪、水流云在;水心榭、烟雨楼、文津阁、沧浪峪等等。林红给我当导游,她介绍说,四个字的景点是康熙皇帝题的,三个字的是乾隆皇帝题的,各36景,这72景,构成了避暑山庄历史内涵与自然风貌相得益彰的文化景观。
在碧波浩渺的烟雨楼前,一个挎照相机的人对我们俩说:“照张合影吧,秋高气爽,山庄风景是一年中最美的时候。”
林红看看我,很大方地道:“照一张,留个纪念。”
我赶紧摆手:“不!”边说边大步流星走开。
林红边追边道:“看把你吓的。”
我的确不敢。那个年代,青年男女照合影,意味着照订婚像。
逛完避暑山庄,天就黑了。回招待所吃饭已来不及,我们在山庄门口的餐馆吃的饭,我请客,点了几个菜,还喝了一瓶当地产的山楂酒,两个人都喝得脸通红。我注意到,林红的脸红得透亮妩媚,像山庄上空的晚霞,更引我注意的是,她那又浓又黑的月牙头,还有额前飘散的刘海,让我怦然心动,无限遐想。
席间,我问道:“你原来就叫这个名字吗?”
林红理了一下耳边的头发,“月牙”中露出雪白而精致的耳朵,同时莞尔一笑:“不,我原名叫林小梅,因为崇拜林徽因和萧红,就把自己的名字改成林红。”
就我的阅历来讲,对林徽因和萧红两个人的名字,都略知一二。林徽因的诗《人间四月天》,萧红的小说《生死場》都有印象,但不太熟悉,更谈不上崇拜。
我说:“她们都是民国时期的美女加才女,这两个人,你更喜欢谁?”
林红毫不犹豫地说:“林徽因。” 她顿了顿,带有自豪色彩地接着道,“她的性格清而不傲,淡而不孤,乐而不纵,西子般隽秀风姿,孤傲而轻灵。她既耐得住学术的冷清和寂寞,也受得了生活的艰辛和贫苦。让我由衷地钦佩。”
我默默地听着她的娓娓道来,她语言的节奏很美,用词也极其讲究,听来是一种享受。我按捺不住地问:“你如此欣赏和崇拜她,是不是因为你们都是女人?”
林红莞尔一笑:“的确,作为女人的林徽因,亦有风情万种,她对自己的言行举止、着装都要求很高。我看过她的一些照片,她喜欢剪一头清爽的短发,前额烫个优雅的小卷,极为好看。”
我望着林红的发型,随意道:“你现在的发型,是不是在模仿林徽因?”
林红又是一笑:“大概是吧,我发现林徽因有一张留长辫子的学生装照,在辫梢上扎两个蝴蝶结。我上中学的时候,就留两条长辫子,扎蝴蝶结,不比她逊色。现在老了,就留成了这个样子。”
我道:“你才多大,就说老了?”
林红很认真地道:“20有2啦,还不老?人家林徽因16岁就游历欧洲,20岁出国留学攻读建筑学,27岁就成著名诗人了。萧红《生死场》走红的时候,还不满23岁。相比她们,我已经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了。”
我陪着她笑了起来,随后道:“谈谈你对林徽因诗歌的印象吧。”
林红对这个话题产生了极大兴趣,她又是滔滔不绝:“林徽因的诗,最著名的是动人之处,在于它的音乐性、节奏感,用语极其斟酌。比如,‘天是昨夜雨洗过的读来柔和,充满音乐的韵律。再比如‘落花似的落尽,忘了去‘那温存袭人的花气,伴着晚凉‘我说的花,这是春的捉弄人这些诗句,读来是那么温存、优美,比喻是那么恰当,可见她的写作功底、领悟能力非同一般。难怪胡适称她是中国最有才华的女人。”
我也有感而发:“的确,民国时期的文化名人梁启超、胡适、丁玲、冰心、沈从文、徐志摩等等,都对林徽因有较高的评价。”
林红接过来道:“金岳霖后来为林徽因做的那副对联最客观,一身诗意千古瀑,万古人间四月天。”
我们俩谈得热火朝天,周围的客人都侧着身子看我们。
林红似乎不顾及周围人对我们的注意,她给我夹了一口菜,放在我碗里,看了一下四周,笑了一下,又夹了一块肉放在我嘴边,我幸福地吞了下去,并环顾了一下四周。我发现,人们更加关注我们了,我估计他们都会认为我们是一对恋人。
我说:“谈谈萧红吧。”
林红说:“萧红的《呼兰河传》,茅盾赞美说,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鲁迅评价《生死场》,作品叙事和写景,胜于人物的描写,然而北方人民对于生的艰难,对于死的挣扎,往往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细致的观察,又增添了不少诗的新鲜。我个人,则崇拜她为人类写作的伟大精神,超越了狭隘的阶级概念,另外,是她的小说语言,诗化、散文化,直率自然,朗朗上口。”
顿了顿,我问道:“你崇拜萧红这个人,还是作品?”
林红随口道:“这是分不开的,都崇拜。尤其她的那段至理名言‘我不能决定怎么生,怎么死,但我能决定怎么爱,怎么活,这是我由衷崇拜的。”
我道:“有人评价她的作品和人格是分裂的,她的做人是不及格的。个人生活太随意,甚至是放荡。”
林红打断我的话:“我觉得,一个作家,留下那么多脍炙人口的作品,就足够了,无须苛求她是一个完人。”
我说:“也可能从小就接受传统的教育,思想比较保守,我认为,爱一个人, 就应该从一而终,尤其女人,不能朝秦暮楚,见异思迁。可林徽因和萧红,一生中都与几个男人纠缠不休,让后人唾弃。”
林红哈哈笑起来,惹得周围的客人停住吃喝,都集中看我们。我感到很不好意思,林红却不以为然:“哈哈哈哈,自古才子佳人多风流韵事,两位美女加才女更不例外。林徽因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地记挂了一生,而萧红呢,把处女之身给了汪恩甲,把爱情给了萧军,把婚姻给了端木蕻良。由此可见,民国时期,女性是多么开放,而两位才女又是如此的命运多舛。”说完,她竟在收住的笑声之后,浅浅地叹了口气。
我没想到,她对林徽因、萧红的作品和生活,了解得如此清楚,理解得如此透彻与独到,可以想象,在那个年代,能发出这种声音,是极为少见的。我被感染道:“真没想到,你对一个三四十年代的作家崇拜到如此程度,甚至连名字都改了。”
林红低声问我:“很幼稚吧?”
我随口道:“不。很可爱。”
林红认真地问我:“真的,在你眼里吗?”
我道:“在每个人眼里都是这样。”
林红道:“那我太荣幸了。”
我们酒足饭饱,离开餐馆已是天黑。出了门,仰天望去,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小雨,细柔的雨丝打在脸上身上,有一种凉丝丝的惬意。我们都没带雨伞,糟糕的是,回招待所的末班车已错过了,我们对视了一下,只好徒步而归。从避暑山庄到招待所大约五六里路,小雨沙沙,夜色茫茫,我心慌慌。弯曲的山路上,不见灯,不见车,不见人,只有我们一男一女踽踽前行,这是我平生没有享受过的。我把外衣脱下来给林红披上,她欣然接受,且不说一句感谢的话,只是在雨夜中深情地望了我一眼。我们走得很近,几乎能听见彼此的心跳,但奇怪的是,彼此都没说话,只听得见细雨沙沙响,我们的脚步沙沙地响……
九
那次承德之行,让我怦然心动,而又浮想联翩,怎么?我要在凤凰山下,牤牛河畔,与一位才貌双全的女教师发生什么吗?会发生什么吗?
我承认,我是心高气傲的,从小在部队大院长大,在高干子弟家庭中,又是唯一的男孩儿,条件是比较优越的,也是受女孩子所追捧的。上高中的时候,有女生给我递过纸条儿。下乡的时候,也被女知青追求过,那时虽然只有十几岁,已到了男子怀春的季节,但我都不为之所动。我对自己心中的偶像,早就有一个理想的定位:聪颖睿智,善解人意,爽朗达观,举止优雅,至于漂亮不在第一位,模样中等偏上即可。名人说得好,女人不是因为漂亮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变得漂亮。眼下这个林红是不是这种类型的人,或者是不是我的意中人呢?我开始用心想这个问题了。
通过接触林红,我逐渐发现在学识方面,我与她有着不小的距离,与她交流,我心里是有压力的。从承德回来的第二天,我就去了凤凰山书店,书店不大,但萧红的小说和林徽因的诗集都有,我买了之后,几乎是跑着回连队的。到了宿舍,把窗帘拉严,如饥似渴地读起来。奇怪的是,我读着读着,眼前就出现林红的影子,她的音容笑貌,时常与两位女作家重合起来,细分析,林红身上既有林徽因的矜持与睿智,也有萧红的爽直与天性。客观地说,林红是被嫁接了的萧红和林徽因。
从承德回到凤凰山第三天,我接到一封信,地点是凤凰山文化馆。奇怪,我的确去过凤凰山文化馆借过书,但跟馆里的人并没有个人交往,为什么会有人给我写信呢?我转念一想,是不是林紅写的?在一个镇上相距不到三里路,还写信?
有了这种判断之后,我心里变得激动起来,慌忙打开,先看一下落款,还真是林红。
储指导员:您好!
请原谅我的冒昧,虽犹豫再三还是提笔写了这封信,不为什么,只是想写。
“星期天,娱乐天。
吹罢口琴又唱歌,
遂将余音录诗篇,
此乐不可言。”
刚下乡那年,我不知从什么地方读到了这首日记似的小诗,便一见钟情,深深地喜欢上了它。我断定,这定是一个苦愁孤独的,但不失希望和信心的人自得其乐,而乐此不疲,东施效颦。因为喜好这首诗,我也买了个口琴,偷偷学着吹(有人认为女孩儿吹口琴失雅),因不得要领,把嘴唇磨破了,一气之下,弃之一边,自此不再理会。但过了些时日,兴来又吹几下,久而久之,竟吹出了一个调调,当然,其技之低,不堪入他人之耳,这是我涉猎器乐的开端。
仅仅是喜欢前面这首小诗才学口琴,让人看来有些无所事事。我16岁那年,从大城市来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广阔天地炼红心,一个青春少女来到这举目无亲的穷乡僻壤,怎么会以吹口琴消磨时光呢?是我有感情需要抒发,有积郁需要宣泄?于是,就把那些铿锵有力的、悲愁深沉的、缠绵悱恻的、哀婉凄切的、欢乐明快的曲子,都学会了。在田野,在宿舍,在街头,我都会用吹口琴来打发自己的业余时光,渐渐地,乡亲们都喜欢我吹口琴,给我热烈的掌声。我每每都吹得痛快淋漓,但回到自己的宿舍,夜阑人静的时候,又感到孤独不爽。人常说,感情愈丰富愈痛苦,我给自己定位是感情最丰富的那一类人,流泪眼怕观流泪眼,断肠人怕送断肠人,于是,我尽量回避柔肠寸断的场景,又惧怕“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寂寞难挨,敞开知心话说,我为自己至今没有心心相印披肝沥胆的朋友(男或女)而怅然长叹!
你大概有些匪夷所思,我们相隔不过二三里路,为什么还要写信?恕我直言,我喜欢用笔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感情。我忽然感觉,这样有些冒昧,但我还是这样做了,请原谅我的任性。说到底,是让你认识一下真实的我,本色的我,性情的我。
这次去承德考试,我们说了好多的话,我很开心,也可以说,从来没有过得如此开心。我把你当作知音,你不会耻笑我的不自量力吧?想起古时俞伯牙摔琴谢知音,“春风满面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请允许我做你的知音吧。如果不嫌弃的话,我会经常用这样的方式与你交流,向你学习,你不会烦我吧?时间一长,你就发现我这人,挺招人烦的,不是吗?哈哈……
顺便告诉你,我现在调镇文化馆来了。我不想当这个馆长,编制一共才三个人,这还叫官儿吗?我喜欢这里的环境,就在戏楼后面,环境很好,很幽静,我可以静下来读读书,也许会写点儿东西。欢迎你到馆里来作客,可以说,非常期待你的大驾光临。
匆匆即颂
安康
林红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于文化馆
我不得不承认,读这封信的时候,我是非常非常激动的。我不知道这叫不叫情书,因为我压根儿没谈过恋爱,没写过情书,更没接到过情书,但我感到眼下这封书信,是很激情,很火热的,字字句句,隽永清丽,像涓涓溪水,滋润心田,又像一首委婉动听的轻音乐,绕梁三日,不绝于耳,还有那娟秀端庄的钢笔字,像她的人一样,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既赏心悦目,又回味无穷。我一连读了三遍,在外面散散步,又看了一遍。晚上熄灯后,又忍不住读了一遍,另一张床上睡着文书,我发现他偷看我,很快又拉起被子盖上了脸。他大概发现了我的情绪非同寻常。我本想趁热打铁写封回信,但又明智地感觉文字比她差很多,想想,算了吧,以后再说。
虽说没有回信,但我心里一直放不下这事儿,好不容易熬到礼拜天,我决定到文化馆去看看她。我给自己制造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向她请教自学考试题。下次考试三门儿,分别是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和文学概论,其中古代汉语是我的弱项,但最最重要的是去看看她,看看她的工作环境,看看她这些天是不是变了模样。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上她,抑或爱上她了,反正见她的愿望非常迫切。想起她,就那么怦然心动,欲罢不能。谈恋爱的感觉,是不是就是这个样子?反正这种感觉,从来没有产生过。
有了这个动机之后,我又犹豫,大礼拜天的,她要不在单位怎么办,她的宿舍,我从没去过,那时又没有手机,连队里也没电话,怎么跟她约呢?
想了想,咳,直扑吧。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我相信,我跟她是有这个缘分的。
走到半路,我又想,这是第一次到她的单位去看她,应该买点儿东西,以作见面礼。她跟我说过,她是个十足的精神主义者,很不在意物质方面的东西,说是那样说,但送礼这是人之常情。快到戏楼了,我绕到百货商店。这是凤凰山镇最大的商店,分副食、百货和五金三个门市,我直接奔了副食店,挑了一些水果,又到百货门市转了转,买了一个很漂亮的笔记本,封面是干枝梅。我记得,林红说过她喜欢红色,火热激情。我知道,这无不与她喜欢林徽因和萧红有关。中间插页是祖国各地大好河山的山水画。我想,她一定喜欢的。买这些东西,大概就差不多了。礼物太重,人家就该怀疑我有什么想法儿了。
我选择的时间是上午9 点,之前,连队有些事儿需要处理,我脱不开身,还有,我也要为她着想,好不容易过个礼拜天,要好好睡个懒觉,再加上整理室内卫生,吃早点,9点之前是弄不利索的。我家里的姐和小妹就是这个样子。
我很忐忑地敲响了挂有文化馆牌子的门,刚敲一下,门就开了,正好是林红,她今天像是特意作了精心打扮,上身穿大红色短袖衬衣,下身穿黑色的短裙,白色的高筒袜,浅灰色的凉鞋,这身打扮既奔放热烈,又温馨雅致,与她的身材、气质非常协调。我注意到,她化了淡妆,本来就很好看的眉毛又细细拉长,与又长又黑的睫毛遥相呼应,嘴唇上略施口红,唇纹线条更加清晰,月牙头更加突显,额前的刘海疏密精致,自然弯曲,椭圆的脸蛋也更加柔和光亮,妩媚生动。哦,好一个天生丽质的绝代佳人,我看得有些呆傻。
林红把手伸给我:“我知道你一定要来,但没想到这么准时。”
我握了一下她的手,很快又松开:“大礼拜天的,很冒昧。”
林紅眼睛眯成一条线,笑道:“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嘛。我相信我的第六感觉,这是天注定的。”
既然说到这个程度,我就无须再说明我来的理由了,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本来就该是这样。
我进得屋来,首先是一个办公室,不大,摆着三张办公桌,几把办公椅,陈设简陋而齐整。我顺手把水果放在桌子上,林红顺口道:“我不是说过吗,我不在乎物质上的东西。”
我憨笑道:“第一次登门,见面礼儿。”
林红笑道:“那我就笑纳了。下不为例。”
我要坐在其中的一把椅子上,林红拉了我一把:“走,先参观一下我的官邸。”我随着她走进了另一道门,里面是一个大阅览室,中间由几张桌子拼成了一个大的阅览桌,左右墙壁上各摆放着两个大书架,一边是杂志,一边是图书,品种不是很多,但在这座偏僻的小镇,也称得上汗牛充栋般的文化殿堂了。我顺手在书架上拿起一本杂志翻了一下,很快被林红夺下放回原处:“走,还没进我的官邸呢。”
我跟着她继续往里走,又过了一道门,那是她的卧室,也就是她说的官邸,面积跟办公室差不多大,有十几平方米,正中间是一张双人床,上面铺着印有大红色衬底黄色牡丹花样的床单。由此可见,林红是相当喜欢红色的,床对面是一个书柜,摆满了各类图书,右墙上是一个衣柜,两扇门,颜色为浅棕色,与床的颜色相同,床边是一个小床头柜,上面放着一盏台灯,一个镜框,上面镶着林红的照片,半身照,背景是避暑山庄的烟雨楼。整个房间布局简单而讲究,色调柔和,氛围温馨,浪漫舒心。
我啧啧赞道:“你的官邸真好。”
我站在床边不动,林红拉了我一下,我觉得坐女孩子床上不妥,又站了起来,又被她拉了下:“你是坐在我床上的第一个男人。”
我的脸微微发起烧来,预感到今天贸然赶来,定会发生什么事情。收到她的信,我既没回,也没跟她预约,怎么她就知道我一定要来,很明显她是做了精心准备迎接我的。从她的穿着打扮,到房间的整洁程度,显然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她说过,生活中,她很不拘小节,也不太爱收拾屋子。她说,这是上天安排好的,是吗?
拘谨中,我从口袋里掏出那个日记本:“这不,我还给你买了一个小礼物。你不说你不在意物质性的东西吗,这可是精神方面的。”
林红很高兴地接过日记本,用手在封面上小心地摸了一下,并很随意地翻了翻说:“好漂亮啊,我喜欢。哎,在上面给我签个字吧,留作纪念。”
我没想好要在上面签什么字,就说:“签个名儿吧?”
林红娇媚地道:“那不行,必须留几句话。”
我拗不过她,掏出笔来,想了想,一下想不起很合适的话,只好先写上她的名字,可又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她为好,我想写“同志”两个字,林红却一下抓住了我的手:“称妹妹吧。”
我只好按她的要求写,接下来就写了几句话:“林红妹,感谢相遇,很佩服和欣赏你的才华,祝我们之间的友谊万古长青。”
林红把日记本接过来,竟情不自禁地在我签字的扉页上亲了一下,接着便捧在怀里,像个孩子一样地闭上眼睛:“我太荣幸了。”
我见林红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把日记本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随后,她站起身来,走向衣柜,打开,拿出一件毛衣递给我:“这是我的处女作。手艺不好,你别介意。”
毛衣在她手上轻轻打开,深蓝色,中间是黄色与红色交织的花纹,应该说,款式、图案设计、色调搭配还是挺不错的。
林红说:“穿上试试吧?”
我有些难为情,夏天,却要试穿毛衣。另外,我眼下接受这件毛衣,还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我紧张,高度紧张,站在那儿,不能动。
林红爽朗地一笑:“来而不往,非礼也。”
我说:“你不是说,你很不在意物质方面的东西吗?”
林红说:“对你例外。来吧?试试。”
我感到盛情難却,恭敬不如从命,只好接过来试试,本来天热,再加上紧张,我头上身上都出汗了。我穿上之后,她围着我来回转,并不时抻一抻,拽一拽,上下打量一番后,顺手把镜子递给我:“自己看看,还满意吗?”
我看了看,说:“好,很好。”
林红帮我把毛衣脱下来,示意我坐下,看了一眼不踏实的我,随口道:“一件毛衣,不算什么,别当回事儿。凤凰山天气冷,一年有多半年时间要穿棉袄,穿上挡挡风寒。羞愧在于我的手艺低劣,不堪入目。哈哈,好在穿在里边,旁人看不到的。”
我半开玩笑地说:“一个日记本换一件毛衣,你可亏大了。”
林红接过来道:“我们之间,是在作等价交易吗?”说着,用灼热的目光看着我。
我窘迫地道:“那倒不是,是革命友谊的体现。”
林红笑道:“你们当兵的真讲政治,友谊呗,还加革命?”没等我回话,转了话题,“收到我的信了吗?”
我说:“当然收到了,不然怎么知道到这儿来找你?你的文字太精彩了,字又写那么好,真是让人赏心悦目。”
林红打断我的话:“尽管有些溢美之词,但从你嘴里说出来,我还是爱听。那,怎么没回信?”
我说:“说实话,看了你的文字,我心里有压力,真不敢跟你称知音,我的文采照你差远了……”
林红又接过来:“所以你就登门赴会,以面谈代笔谈?”
我笑道:“登门是真,但并不是赴会,你并没邀请我。”
林红也笑道:“我告诉你调到新的单位,还细说了这里的办公环境,潜台词就是约你大驾光临。你来了,就说明了我们,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你不承认吗?”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在会意后做出决定的,听她怎么解释,我就不感到唐突了,这大概就叫心灵约会吧?我想。
见我不说话,林红朝我身边挪了下身子,我看见,她的眼神很执着和热烈,向往而奔放,我心里有些恐慌,站起来道:“哎,你们的办公环境真好,带我去参观一下戏楼吧。在凤凰山待了这么多年,还没进去好好看过呢。”
林红也站起来,爽朗地道:“好啊,我给你当导游。”
十
在林红的带领下,我们一起出了文化馆,往前走上不到百米,就是凤凰山戏楼。
戏楼是凤凰山最有代表性的古建筑,素有“塞外第一楼”之称。我到凤凰山当兵的第一个礼拜天参观的戏楼,但只是走马观花地看了看,并不知其文化内涵。当时,戏楼由于年久失修,加上人为的毁坏,破旧不堪,造型残缺,并没引起人们的关注兴趣。
林红打着手势,真像解说员一样给我做起介绍:“秦汉时期,凤凰山有做过290年古县城,也就是说,凤凰山镇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凤凰山戏楼始建于清雍正十年,重建于光绪三十一年,至今有200多年的历史了。‘文革中戏楼遭红卫兵破坏,三年前又重新修缮,并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重修后的戏楼基本上恢复了原来的面貌,戏楼东西宽13米,南北长26米,主体用柱16根,8层石台阶,前半部分歇山棚顶,后半部分悬山挑檐,前后两部分勾连搭接,成为一个严密的整体,蔚为壮观。戏楼除了外建筑精美外,最精彩的就是梁架上的彩绘了,你看,有《千家诗》《三国演义》《聊斋志异》等等,集诗书画于一体,不乏精品,美轮美奂。”
那时,戏楼还没对外开放,也没有专职的解说员,林红这一解说,好多人都围观上来了。她很快被淹没在人群中。
人一多,教师出身的林红更来了精神,她的语音更加抑扬顿挫:“戏楼是凤凰山人聚会娱乐的重要场所,戏台底下八口大水缸,壮汉‘呀~呆那么一叫板,青衣‘呜~哇~一声悲调,十里开外人家的瓦片也颤动了。早些年间,登上戏台的那都是名角,谭鑫培、杨小楼、小白玉霜、高玉倩等等,都叫得响。天兵天将真是从天上踏云而下,下地狱真是地陷七尺,杀奸臣铡刀口就按在脑袋上,真正地流血。穿绫罗绸缎的摇扇公子,提笼驾鸟的富豪商贾,坐小轿的官家小姐,骑毛驴的绾髻村妇,南来北往的商号,背筐握篓的百姓,杂耍卖艺的老江湖,人擦人,整条街巷那是曲水流觞,密不透风了……”
林红绘声绘色的演讲,博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我当然是鼓掌最热烈的一个。
讲解完,林红带我到戏楼后台偏僻的地方单独走走,这地方人少,便于说话,但我有心理负担,我怕碰上本连队的兵,礼拜天,他们也请假上街,说不定会到戏楼来逛逛,如看见我和一个年轻漂亮姑娘在一起,影响不好。
林紅似乎没在意我的顾虑,依然娓娓道来地对我诉说着,她说她选择来文化馆,就是因为文化馆守着戏楼,她对戏楼情有独钟,她喜欢戏曲,有演出必看,没演出,自己可以上台表演,自我欣赏,自我陶醉,有时晚上还会到戏楼上吹口琴。
她还说,她来文化馆也跟我有关系,我们都喜欢文学,这里有文学氛围,也便于学习探讨。她还对我说,你要想借书、借杂志,不用打借条儿。还说,这样,你来就有理由了,借一趟,还一趟,里外里就是两趟。她说着,竟旁若无人地大笑起来。我被她的情绪所感染,所燃烧,也有留下跟她多交流的欲望,但时间告诉我,该回连队了,下午要开干部会,晚上要点名。当一个指导员,不光是出来赴约的。
十一
从林红那儿回来之后,我整个乱了。
我把窗帘拉严,按捺不住,又读起她的信,每次读完浑身都感到一阵清爽,时而又是热血沸腾,放下书信,又拿出她送的毛衣,正面反面,里里外外,细细地看,我感觉这不是一件普普通通的毛衣,是她对我的一种暗示。那个年月,除了恋人和爱人以外,是很少有异性朋友送衣服的。农村兵有绣花鞋垫和手工布鞋的,大都是未婚妻寄来的,这几乎成为当年的定律。林红无缘无故地给我写信,一针一线为我织毛衣,是同志般的友谊吗?傻子才信。
我有些理不清头绪的时候,部队接到了夏季夜营拉练的命令,至少一个月才能回来。我忽然想到,要不要跟林红打个招呼,是因为惦记,还是因为礼貌,我不知道,反正有了这个愿望。部队出发的头天下午,我去了趟文化馆,遗憾的是她不在,办公室里坐着两个人,一个是略有些白头发的老者,另一个是个小姑娘。小姑娘问我,找林红有事儿吗?我吞吐了一下,说没事儿,来还书,可我手里并没拿着书。这明显是有些荒唐。我转身出来之后,我又后悔,应该给她留个纸条儿,站下想了想,算了吧。
走了几步,我回过头来,看了一眼戏楼,长叹了一口气。
拉练每年都搞,对野战部队是必训的科目,可这次我却出了个不大不小的笑话,住宿的时候,解开背包睡觉,我竟发现把林红给我织的毛衣带来了。连长跟我半开玩笑地说:“真是饱捎干粮,热捎衣裳啊,夏天拉练,把冬天的衣裳都带上了。这毛衣来路不明吧?”他还拿过去试穿了一下,我竟毫无风度地上去抢。连长更是看出了其中的故事,“一个大男人,穿红方格的毛衣,我看这件毛衣不寻常”。
无论连长怎么诱导,我都没招供。
走了一天的路,晚上住老百姓家,兵们放下背包,忙着缸满院净。熄灯号吹过,部队洗漱之后都就寝了。我却睡不着,出去查岗,围着村子转了一圈儿,回来还是睡不着,又累又乏,就是没睡意。
既然睡不着,就给林红写封信吧,别折磨自己了。
我把手电打开,摊开纸,写道:
林红妹:
你好,就称呼你妹吧,因为在给你的日记本上已经这样称呼过了,可能以后就这样称呼下去了。
收到你的信,没及时给你回信,今天在拉练途中却要给你写信,我知道,即使你很快收到这封信,也无法给我回信,因为我们拉练要走很长时间,走很多地方,没有固定的地点。也就是说,你根本就不用回信。
我写这封信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诉你,我做了一件连我自己都说不上是什么动机的事,我把你给我的毛衣带来了。夏天拉练,每天要走几十里路,穿一件衬衣,都是被汗水湿透,我却背来了一件厚厚的毛衣,哈哈,你该笑我愚蠢,或者匪夷所思吧。不少人别有用心地问我毛衣的来历,我说是对象给织的。全连人都知道我没对象,可我又如何解释呢?
部队出发的头一天,我曾去文化馆找过你,是向你道别,因为这次拉练要走一个月的时间。
你去开会了,我忽然有一种淡淡的惆怅,心情很像俞伯牙再寻樵夫未遇时写的那首诗:“去年今日春,江边曾会君。今日重来访,不见知音人。”是的,我没有提前预约,就贸然去与你告别,正赶上你不在,这是很正常的事,我却有了一种莫名的失落。
这是怎么了?我一个大男人,怎么突然变得缠绵悱恻,婆婆妈妈的了?
我回去后又该参加考试了,除带了你给我织的毛衣,我还带来了复习资料,稍有空,我还要抓紧复习。古代汉语这个薄弱环节突破了,估计这三门儿就能拿下,感谢你的热心帮助,我一定努力,以优异成绩向你汇报。
好了,本来想再往下写,睡在我身边的连长已经向我提抗议了。我睡了,明天吃过早饭又该出发了。我要在出发前把信投出去,我查岗的时候,侦察到了邮筒的所在位置。
此致敬礼
储跃进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于拉练途中
信投出去,我心释然。
十二
我必须感谢林红,她帮我辅导的古代汉语,非常有针对性地派上用场。她划的重点题,大部分都押上了,尤其那道文言文译成白话文的大题《捕蛇者说》一共40分,让我全拿到了。她说她预感有这道题。记得临上考场的时候,她把写好的答案塞给我,让我好好看、认真记、反复背。当打开卷子往下一瞅,嗬!一下子就逮住了这条大鱼,心里那个高兴啊!二话不说,先把这40分抓住再说,心里喊了一声:“林红万岁!”古代汉语是我的弱项,打一报考就为这一门儿发愁,不是遇上林红,说不定考上两次三次都过不了关。我上高中语文成绩不错,但古代汉语死活学不进去。当然,这也与当年的蹉跎岁月有关,我们的课本都是毛主席语录,压根儿就没学过几篇文言文。
一出考场,发现林红在门口等我,一见面便问道:“怎么样?顺利吗?”
我故作沮丧的样子:“完了,糟了。”
林红习惯地理了一下刘海:“真的吗?不要气馁,下次再来。”
我把她给我的那张纸条拿出来递给她看:“真倒霉,与捕蛇者遭遇了,苛政猛于虎啊,一下子让我交了40分的苛捐杂税。”
林红脑子反应很快,嗵!给了我一拳:“逮住便宜卖乖!”
我又说:“不仅这40分,填空题、简答题、判断题都八九不离十。”
林紅一下子拉住了我的胳膊:“那你怎么谢我?”
我说:“请你下馆子。”
林红说:“好,狠狠宰你一把。”
那天,我们还是在山庄饭店吃的,又喝了酒,吃得很尽兴,但吃完饭,我去柜台结账,人家说有位女同志结过了。
我回来跟林红算账:“你说要宰我,为什么还去结账?”她又挽起我的胳膊,用脉脉含情的大眼睛望着我:“干吗要分那么清楚?”
我没再说什么,但把胳膊抽回来了。大庭广众之下,孤男寡女的,影响不好。
我问林红:“收到我的信了吗?”
林红道:“我还想问问你呢,大夏天的,为啥拉练要带毛衣。鬼使神差吧?”
我笑答:“对,鬼使神差。”
回到招待所,已是9点多钟了,我同房间的旅客已退房离开,再没安排客人进来,房间里只剩下我一个人。
不知什么时候,门外响起轻轻的叩门声,随之传来林红轻柔的声音:“睡了吗?”
我激动地从床上坐起来:“没,没……睡了。”
林红在门外道:“不好意思,打搅了。有一本杂志塞到你门缝儿里了。你睡吧,晚安。”
等听到外面的声音完全静下来的时候,我把灯打开,迫不及待地下床捡起了地上的杂志,是我送她看的《小说月报》。明天我们就结伴回小镇了,为什么要在半夜三更还我呢?
我拿着杂志回到床上,一张折叠好的纸片从里面掉了出来,展开一看,是林红填的一首词《忆秦娥》:
箫声咽,
秦娥梦断秦楼月,
秦楼月。
山庄为证,
相见难别。
雾里曲径通幽处,
爱有源头情不竭
情不竭。
痴心托付,
与君同偕。
我预料中的事终于发生了。林红的表白既含蓄又直白,其中“爱有源头情不竭”“痴心托付,与君同偕”,已经向我袒露了心迹,她要与我白头偕老。多么优美的文字,多么痴情的表白,我一会儿闭上眼睛想她甜美的模样,一会儿睁开眼睛看她的词句,心里一下子翻腾起来……
在招待所思想斗争了一夜,我决定接受林红的爱。关于用什么方式接受,我最初是想填一首词,词牌子也用《忆秦娥》,步原韵。但我搜索枯肠,写了几稿,都与原词差距甚大,好不惭愧,只好作罢。
第二天,我把一张纸条儿夹在那本《小说月报》里,纸条儿上只有几个字:“与君偕老。”我是在上班车之前给她的,她要打开看,被我拦住了。
上车后,林红还是按捺不住地把纸条儿打开了,我见她的脸一下子变得绯红,接着便露出羞涩而幸福的笑容。她把纸条儿放在嘴上轻柔地亲了一下,叠好装进口袋,不一会儿,又重新打开,想了想,掏出钢笔,在纸条儿上写了几个字,递给我。
我接过纸条一看,在我的字下面,多了几个字:“但愿你不作萧军。”我想起了萧红与萧军的爱情结局,寻思了一下,在她的字下面写道:“此萧军非彼萧军,路遥马力日久心。”随手把纸条儿递了过去。
纸条儿传回来了,上面又有了新诗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想了想,在她的字后面引用了白居易《长恨歌》中的最后四句:“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爱绵绵无绝期。”最后一句,我把“恨”字改为“爱”。
那张纸条儿很快又回来了,正面已写满,背面出现汉乐府《上邪》中的名句:“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林红的才华,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她没有犹豫,没有停顿,基本上是信手拈来。
我正端详着那脍炙人口的诗句,林红却顺手把纸条儿抢了回去,然后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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