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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来信

时间:2023/11/9 作者: 边疆文学 热度: 16024

吊在半空的靴子

咱们这地温暖,只有很短的时候能穿到靴子。前两天下过一场雨,这场雨后,就彻底进入冬天了。我翻出所有的靴子拿去我以前经营的店铺保养(现在这个店铺早转手他人。写到这里我才想起,仍然有一双靴子在皮革美容店里,她让我等几天去取,我竟忘了)。

  我也在等另一只靴子落下来,我经常处于这种等待的状态。

  有些靴子仁慈,它体谅你苦苦等待的心情,所以它很快就掉落在地板上,有些靴子喜欢折磨人心,它就在半空吊着,当你等得失去耐心终于决定睡觉的时候,等你好不容易睡着的时候,它落下来了。

  我揣着等另一只靴子落地的心情写下这封信。

  那靴子已经吊了不少时日了,想问它累不累,这么长久地吊着有没有觉得无聊,会不会担心把自己肥胖的身体拉长了。

  我已经习惯了在等待中生活,只是偶尔等到脑袋开岔好奇心突起,想知道被等的对象的心情和状态。

  有人担心我的性情会把我的生活弄得一团糟,我告诉他没有呀,我的生活挺正常的呀。虽然我说了估计他不会相信。谁让我是成就成、不行就拉倒的天蝎座怪胎呢。

  哦,无论半空中吊着多少只靴子,你们统统都会掉的吧。吊在半空的靴子不为半夜掉下来吓吓人,又能图个什么呢。

  我也是喜欢靴子的,看人家那高挑的人儿穿着靴子像个骄傲的女战士我就羡慕嫉妒恨。我也有靴子,而且大多是平跟的,我穿着它们,感觉像划着两只小船。走路,上楼、下楼都摇摇晃晃的。冷的时候哪管什么风度,所以你们在街上看到一个矮小的女人穿着一双大大的靴子原本轻快的脚步变得沉重那有可能就是我。

  冬至一过,冬天就真的来了。早上来到办公室,手指冰凉。 我琢磨我是否该找找去年用过的暖水袋了,但它在哪里呢,找它需要翻箱倒柜。在电脑上敲字(笔记本),当我的手掌摁在键盘上,电脑的温度让我寒意顿失。用了这么些年电脑,居然没发现笔记本电脑还可以当暖手炉子。

  似乎不用去寻找暖水袋,我也是可以安心地等那些靴子落下来了。

残忍与光荣

二楼办公室的卫生间生意太好,往往要跑两三次才能轮上。人这么多,而且不用去营销,不需要微笑服务,这样的生意我特别愿意做。如果搬个小凳儿坐在门口收费,每人一元,收入大概还是可观的。想知道究竟是谁这么财迷,第一个想到上个厕所都可以收钱的,可万能的百度没有提供这个答案。

  同样让我感叹生意好做的还有医院,客人主动上门自觉在各个窗口或门前排着长长的队。如果要照个B超得一大早起床,验个血还不能吃早饭。

  进医院的人大多有一张愁苦的脸,谈笑似乎也是禁忌,陪亲人去医院的人也是愁苦的。有人希望拿钱去买健康和生命,有的人如愿了,有的人身上的病毒怎么带进医院的,还得怎么带回去,这期间,病毒可能也像银行的钱的一样,还涨了点利息。运气最差的那拨,他们可就太惨了。

  想到死亡,是因为昨天晚上做的梦。我梦见两伙送葬队伍,他们在大街上相遇,狭窄的街道居然被他们堵上了,为了让他们顺利通过,我紧贴墙根站着。

  是我经常能见到的那种古式送葬队伍,八人抬的棺材(差点写成大轿了),五颜六色的花圈和祭帐,后面整齐排列的是表情凝重的亲人。队伍排列的顺序与他们的悲伤程度相宜,越靠前的哭得越凶,声音越大,队伍最后那一位,显得十分无聊而且还有点尴尬。至于配乐,前些年是专业人士的锣钹唢呐,现在换成了可以重播无数遍的哀乐。

  我喜欢锣钹唢呐声,因为它们表达喜怒哀乐都能淋漓尽致。

动物凶猛

我喜欢照镜子,一天中,我要照无数次镜子。卧室有镜子,洗漱台前的墙上有镜子,楼梯的拐角有镜子,卫生间外面有镜子。每次经过镜子,我都要照一照,有时候只看一眼,有时候定在镜子前,仔细地照。照得越仔细,越怀疑镜子里的人像究竟是不是自己。

  我经常怀疑眼见为实的真实性,是不是因为我看到所以它们才存在。如果我闭上眼睛,你告诉我,你看见了,或者有一天我没有了眼睛,你告诉我,你看到了,不知道我会不会怀疑。有时候我什么都相信,有时我什么都怀疑。

  他们叫我,我没答应,他们就说我装,不理人。我没有故意不答应他们,我以为他们叫的是别人,而不是我。

  我是个懒惰的人,能坐着就不会站着,能躺着就不会坐着。至于有多懒,小时候我母亲讲过一句,说我懒得烧死蛇吃。我不知道“懒得烧死蛇吃”到底有多懒,但这句话我已经记了几十年。

  母亲没多少文化,她说她读初中的时候还要几个哥哥轮流背着上学,坐在教室里也不是听老师讲课,而是织毛衣,纳鞋底,绣鞋垫。如果一个不小心,毛衣针掉在地上,全班同学和老师的目光就会像箭头一样射向她。看母亲偷偷在别人的围墙根种玉米的样子,似乎她是个文盲,可当她戴着老花镜看报纸的时候,我才明白,她原来也是一个有点墨水的老太太。从母亲那里遗传到要强,可惜没有遗传到她的勤劳。

  因为懒惰,所以如果有人要我命题作文,我就觉得为难。如果没人拿着鞭子在旁边站着,我就不能持续地写一个很长的东西。

  孩子跟我说,他们同学问他了,从小到大,有

姑娘和蚂蚁

她去路边的树上扒拉了半天,扒出一个红色的小果子,她拿给我,叫我吃。我想都没想就放进嘴里了。她说你也不问问是什么就放进嘴里,你就不怕它有毒吗?你确定你见过这个小东西吗?之前我确实没见过它——这几片枯叶包裹的红色的小小的果实。在我的眼里,只是路边有一棵杂树,它的叶子在渐渐变黄,谁曾想枯叶里还藏着如此水灵美味的小东西。既然是她递给我的,又满脸笑意地让我吃,我怎么可能有丝毫的犹豫。

  后来她告诉我这小小的野果名字叫姑娘。姑娘,多好的名字,它真的像乡村野丫头一样。没有吃过你妈做的饭?孩子说,吃过的,但大多是冷菜冷饭。孩子说,你最擅长的就是炒冷饭,然后把冷菜放进一个锅里烩,煮出来的菜颜色令人怀疑了,最主要的是我们还都把它们吃完了。如果是我做饭,如果我打开冰箱看到里面有冷菜冷饭我就特别开心,意味着我不用花心思去思考今天要做什么菜,菜里要放什么调料了。孩子说,我把他像喂猪一样喂了十八年。不过小猪崽长得还不错,穿着衣服看起来瘦瘦的,一旦脱开衣服,满身的肌肉疙瘩,看起来像健美先生。

  小猪崽在学校犯了错,我这个养猪的被老师揪到学校,他们像训小学生一样。我只好低着头,装出一幅认真受教的样子。这样乖顺的模样不过才维持了一会儿,我这刺猬型人才身上的刺就站起来了。我问他们,你们小时候读书有没有瞌过睡,有没有迟过到?他们就说我态度不端正,思想有问题。问题是我要怎样才能向他们证明在公司我是个办事认真的职员,在社会上我是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呢。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才想起,我有各种奖状,下次去学校难道真要带上它们吗。

  2014年有几个月,似乎有人甩着响鞭站在我旁边,催促我多写几首诗,因为惧怕鞭子落到我身上,所以我就真的多写了几首。

  这封信写得特别莫名其妙,语无伦次,就像我被人气急了,想骂人又找不到合适的词。

  有一次去基站,我百无聊赖,在基站周围转悠。我见到了好多被枯叶包裹的姑娘,当我准备动手剥开它们衣服的时候,同事催我了。我是恋恋不舍地一步三回头呀,最后还朝那些逃脱我魔爪的姑娘挥了挥手。

  仍然是我们经常走的那一条路,我们又看到了姑娘。我学她一样去扒开叶子,连续扒开几个,它们都没有变红。我略微有些失望,她钻进草窠里面,像找寻什么宝贝似的,不用扒开叶子就知道哪些姑娘熟了。她找出来两个。我问,它们熟了?她说熟了。她递给我其中一个,在我准备把姑娘放进嘴里时,我方想起,我得把上次没问过的补上。我问她:“这个真可以吃吗?”她回:“你这个可笑的人,第一次递给你,你问都没问就吃了。既然吃过了,你倒还想起来问。如果有人存心想害你,你早死千百遍了。

  没人想害我,自己死又缺乏勇气。所以,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我现在都活得好好的。

  窗帘上这条三十公分的隙缝是白天打扫卫生的女人们留下的。对她们打扫卫生的速度,也可以用上“风卷残云“这个词。

  才早上九点,南方冬天明晃晃的太阳就有点刺眼了。太阳照到白色的窗棂上,窗棂便有了炫目的光。更远的地方是一个球形的水塔。读书时地理老师总拿着一个地球仪来上课,所以现在我一看到球形的东西便想到地球。进而又想,我是动着的,不管是走着还是睡着,我总是处于前进的状态。

  前几天看一些图片,地球在浩瀚的银河系显得那么渺小。随便的一个什么星球都可以把它撞成齑粉。而依附在上面的生物就更微不足道了。

  站在蚂蚁面前,我堪称庞然大物,随便伸出一个指头就能置它们于死去。在庞大机器面前的我们,谁能逃脱做一只蚂蚁的命运呢。所以我给蚂蚁、给蚯蚓、给笼子里的公鸡写了什么,就是给自己写了什么。

今日有信

我从昆明回来,没有吃午饭,从一点睡到六点。然后是晚饭,我彻底清醒是在看完两集《傲慢与偏见》之后。不知睡眠有什么魔力,无论多么疲惫,经过或多或少的睡眠之后,我就能找到一个新鲜的自己,身体又生发出应对一切的勇气。

  其实也不尽然,偶尔我会把睡眠的美好放到无限大,临睡前还暗暗祈祷,还是不要再醒来了吧,没有比不需要醒来更简单的事情了。似乎总有什么在跟你作对,越发简单的心愿越发难以实现。

  所以我醒来了,还写下这封信。我也曾经想过,这信真有一直写下去的必要吗?早上开会时收到二二的信息。她问:“今日有信吗?”这句话让我仿佛回到几十年前,一个女人问过路的邮差。“有我的信吗?”我不是邮差,可我马上回答了她,“今日有信。”

  没有一次出门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去异地睡一觉。所以一旦去到陌生的地方,无论你多么想睡,无论你多么疲惫,但在不该睡觉的时候你都得睁着眼睛,装出一幅兴趣盎然的样子,听着,谈笑着。可是身边的人呐,我有种拿你当枕头的冲动。但没有几个人像枕头那样柔软和心甘情愿。我试过站着睡觉,那副样子,也只有自私的眼睛闭上了,身体和脑袋均处于高强度的劳动之中。

  写作之人有两条路,当我从生活的这条转轨到另一条,无论思维还是行动,我都会缺乏安全感,有种在陌生道路行驶的忐忑和不安。偶尔想去那条路上走走是因为厌倦,或者不甘心之前的所见所得,希望有不同的际遇等着自己。

  没有新奇,带着失望返回,一来一往,感到疲惫也是理所当然。仿佛从云端下来走在草地上,幸好周遭的可以触摸到的一切让我欣喜。

  一部电视剧带给我惊喜,还有一只小狗。

  孩子从同学家里将它抱回来,它第一次见到我就冲我摇尾巴,追着我的脚步跑。当我抱它在我的膝盖上,蓬松厚实的皮毛让我恍惚以为,我是拿这些皮毛来取暖的,一旦你耐心扒开,才发现皮毛里面还藏着一条小狗。因为自己没有履行承诺,原以为会变成一只小狗,我没有变成小狗,一只小狗却从天而降。

  所以,我就可以毫不隐讳地说,我爱上它了,我对它一见钟情。同样的话,现在可以对大自然里的任何事物说,唯独不能对人,特别是异性。

  在《傲慢与偏见》里,达西向伊丽莎白求爱了。达西和伊丽莎白是整部剧里最漂亮的女人和最帅的男人。如果人失去判断美丽与丑陋的能力,所有的围绕俊男靓女展开的故事可怎么办呢。

  这是今年的最后一封信,在这封信里我操了不该操的心。这样的毛病得改,我寄期望于来年。来年,我也想变成一个高大上的人,一个在聚光灯下不再玩弄手指的人。

静默如树

昨天我去洗车,洗完没付钱就走了,也没人叫住我,等我折回去准备付钱,人家告诉我,他们不要钱。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好事!我高兴了好一会儿,高兴完了就去把洗车省下的钱花了。他们告诉我不要钱的时候我也纳闷了一会儿,想问可没有出口。

  这里有“他们”。

  有一天我看一张照片,恍惚间,我看到一个细瘦的男人攀爬在一朵貌似坚韧的花朵上,我没仔细考虑过一个男人趴在一朵花上的可能性,看到了,我便以为那是真的。等我再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蜻蜓落在花朵上。

  它的确太像人了。

  我经常把一些东西看成人,比如电线杆是那种高瘦寡言的男人。貌似他们没有丝毫温度,大多数时候我不这样想。如果电线杆头上装的是路灯,他的光芒和温度会一起到来,如果是通信电杆或者电力电杆,它们的温度是一只或者数只停上面的鸟的温度。

  在张掖冰沟地质博物馆,我一眼看到那些高高耸立的土堆,我在心里惊叹:这些土堆真的太MAN了。我爬上了很多土堆,当我站在土堆最高处遥望远处的土堆,我没有丝毫征服的快感。我想问问他们:“男人”了这么年,可曾有过一丝当女人的想法。

  北方的风物都很MAN,以至于我看到的花朵,吃下水果,我都免不了要想,他们是男扮女装么,如果他们像丹霞地貌那样摆出一副无坚不摧的样子,还有人敢摘下或吃下他们么。

  我曾问过一个朋友,如果有下辈子,你想当什么,他回答说他还是想当男人。开始我说我也想当个男人试试,后来改口了,我说我想当一棵树。

  很多东西我都能给他们分出了性别,唯有树,不管是春天的树还是冬天的树,不管是枝叶丰茂的树还是像傻瓜一样,只知道一味往高处长却忘了长叶子的树,我都无法一眼判定出他们的性别。

  树是静默,如果没有外物干扰,他们绝对不会发出任何声音。树是自足的植物,只要些许土壤和水,他们就拼命地长。有理想的向高空长,没理想的横着长。

  此刻我用的是“他们”,而不是“它们”。

  我很疑惑,为什么造字的人要造“他们”和“它们”,如果只有“他们”,那么我把一只蜻蜓看成一个男人,就不会显得怪异了。

  晚上在文联会议室开座谈会,一进会议室我就选了角落的一个位置,身下的凳子似乎随时都想歇菜似的,我的注意力全在那个吱吱嘎嘎、摇出晃去的椅子上。猛然间有人叫我的名字,他把我从角落里拧了出去。在别人的注视下,我是一棵痒痒树,即便别人拼命挠我,我也得做出庄严的表情。

冷像个笑话

今天天很冷,也不是太冷,与北方的冷相比,我们这里的冷就像个笑话。

  可我仍然觉得很冷。搭孩子的电动车上班,开始只是用手抓住他的衣服,因为冷所以我紧紧地抱住他。好久没有这样抱过他了,这样紧紧抱住的感觉真好。

  我把手放进他的衣兜里。红色的衣服,衣兜很大。我的手放在里面,冷风在他的衣兜里转了个圈又继续到处蹓跶,看来寒风也是些个贪玩的家伙。才过了一会儿,我的手就被冻得失去了知觉。索性从他的衣兜里出来,让寒风吹个够。

  我不再抱着他,手仍然没有知觉,我提着心肝坐在后面,把手放回自己兜里。几分钟之后,我才算找回自己的手,发现自己仍然是那个四肢健全的成年人。

  四肢健全的成年人不要妄图去倚靠谁。

  最大的恩情是有人让你倚靠一小会儿,当你稍稍缓解就得赶紧离开。没有谁会一动不动地待在那里供你依靠。原本父母是可以依靠的,可他们都老了。

  有句话是说给凄惨之人的:“靠树树倒,靠墙墙歪,靠山山崩。”

  西娃说,鳗鱼无哀。我说,无所依持。

  只有自己时当更加小心,尽量不让自己跌倒。如果真跌倒了就对自己说:快爬起来吧,如果不愿意爬起来那就地为自己掘墓。

  好久没有在这么冷的天气。这么早,在冷风嗖嗖中穿街而过了。好久没有感觉到这彻骨的寒冷了。

  像有人在冬天的野外给你披上一件衣服,当你感到一丝丝暖意之后,他突然从你身上取走那件衣服。除了感觉比先前更冷之外,你免不了思索:为什么?想去想来结果无非是:哦,那衣服原本是他的,他取走不需要任何理由。

  你更不能心生恨意。鸡汤有云:你得感恩。那就感恩吧。到底想要把我锻造成什么样的人呢?感谢你的塑造。

  与同事一起下班,我们有一段同路。她说:为什么今天这么冷?我说是因为你年纪大了,畏寒。她回:你看看你,头都快缩进脖子里去了。

  这是下午,太阳已经照了一天,已经没有那么冷了。我脖子缩起来是因为想起早上寒风的吹拂以及被人突然取走外衣的寒意。

  我称呼人,如果不知该怎样称呼就叫他们作“老师”。不是课堂上授过课的人才是老师,不是对你的写作进行过指导的人才是老师。那些不惜浪费宝贵的时间,给你深刻教训、让你瞬间成熟的人该称他们为“老师”,那些当你笑脸相送,他不怕手疼狠狠甩你一耳光的人也该称他们“老师”。

  这封信是在手机上写的,不知道写了多少字,反正手是感觉到酸痛了。除了酸痛之外,它不再感到寒冷。哦,是时候停手了。

辽阔是个好词

我的朋友二二说,辽阔是个好词。

  是的呀,辽阔是个好词。还有很多好词,比如温暖。

  比如你感到阴暗的时候,有人想办法协助你驱赶阴暗,尽管双方都知道,他们在做无用功。

  但有的人袖手旁观。

  有的人找来墨汁和毛刷,他们想把刚刚露出晨曦的黎明,刷回黑暗去。

  热情大概是这样的,像火苗。开始很大,有人端来一杯水,火苗经过浇灌之后,小一些。当火苗费劲地把自己蹿高一点,又有人端来一杯水,烧在火苗上。

  如此反复,火苗越来越小,越来越淡,直至变到火星,最后变成灰烬。

  你期望在寒冷的冬天邂逅一盆炭火,却往往充当那个在夏天随手拿着一杯水,浇灌到炭火上的人。

  因为夏天你不需要炭火。

  二二说,我长大了,好像我的任性很好笑。我当然早就长大了。

  孩子还小那会儿,每当我下班回家,保姆和孩子就早早地下楼等在院坝了,无论孩子在干什么,只要一看到我的身影,他就会狂奔着扑进我的怀里。他从不会想,我会不会闪向另一边,会不会在想别的事情而没注意到他的奔跑。

  至少在那时,我从没有让他失望过。

  所以为什么我偶尔恼他,但还是那么爱他。因为他曾经毫不怀疑地相信过我,依赖过我。

你的身体藏着无数条河流

我新写了一首诗,叫《你的身体藏着无数条河流》,有人在里面读出一点淫荡的意思,尽管我写的时候没朝那方面想,经他一提醒,我再去看,自己也觉出点那样的意思。

  你的身体何止藏着一条河流。一条太孤单,应该是几条、无数条。

  只有足够数量的河流,才配得上你丰沛妖娆的一生。

  说是打扫卫生,不过是把我掉落在每个房间的头发收集在一起,作为遭人厌恶的垃圾理所当然地扔掉。

  照镜子时看到自己的发际线越来越高,我便暗自庆幸:幸好我是个女人。不然我也跟坐在前排右二那个秃顶的某某或者某个摘掉帽子的男诗人一样。可怜的几根头发无论朝哪边倒,都无法遮盖住越来越荒芜的头皮。受脱发困扰,我曾想去理个光头,但最终又因纠结于选择哪种款式的假发而放弃。

  小时候写文章会经常用到“憧憬”这个词语。憧憬,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向往。我几乎忘了这个词,当然已经很多年没憧憬过了。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是值得我仰着头、眼睛忽闪忽闪地、淌着口水去憧憬的。前几天看到王国维的两句诗“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时,我憧憬了一下我的孙子或孙女。没什么可以憧憬的了,我就只能憧憬一下我生命里将会出现的跟我血脉相连的小人儿。

  在中缅边境一个卖手机的店铺里,我看到一个孩子在婴儿车里熟睡。四周无人,我拿手指去碰触他白玉一样的小手,他反应之迅猛令人称奇,他紧紧地抓住我的手指,睁开眼睛,裂开没牙的嘴对我笑。小手的温度通过手指传递给我,那一瞬间我有把他据为己有的冲动。当我扭过头,我看到两排荷枪实弹的战士严肃地站在十多米远的界河边。仿佛从睡梦中醒来,周围突然多了些看手机的人,孩子的父亲在旁边给客户热情地介绍手机。

  住酒店最大的问题是,我打不开每一个酒店的电视。就说最近的一次,为了打开电视,我想了很多办法,我还盘腿坐在床上想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我去卫生间时发现门没锁上。难道是因为门没关上吗?我去把门关上,扣上防盗锁,又胡乱按了一通摇控器,一分钟之后电视打开了,画面是酒店设定的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住了三天酒店,我始终不知道怎么换台。我打开电视并没有专注于电视,它只是作为背景音乐陪伴我度过了三个夜晚,那次陪我出差的亲密伴侣是霍桑的《红字》。

  我曾在一篇小说里写过一个门卫,他除了尽职尽责地做好门卫工作外,还负责定期清除小镇唯一的街道上的杂草,他用一个篮子提着草,走一段路后把草倒在小镇旁边的垃圾堆上。他把草倒在哪里,草就在哪里继续生长,所以那个垃圾堆其实就是一个蓬勃的小草山。门卫室的电视一天到晚开着,永远只放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

  保持这个习惯的还有我父亲或者跟他一样老得不愿意改变习惯的人。在父母家的客厅,电视永远只放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新闻联播那让人振奋的音乐响起来了,一些人的美好生活也即将在新闻联播里展开。

白眼

心里烦乱,我不停地对自己说,写一个字,写下一个字吧,只要你写下一个字,紧接着你就会写下第二个字、第三个字。

  我写下“我”,如果仅有一个“我”,就像一个人站在荒漠上,孤零零地,除了来来往往的风,除了越来越低落的呼吸,除了越来越迟缓的脚步和越来越虚弱的“我”,太可怕了。

  所以我紧接着写下“你”、“他”、“你们”、“他们”。这下热闹了,我们可以吵闹,可以互相仇视、鼓励,如果在荒漠里呆厌烦了,我们还能排成一个长队,走出荒漠,到水草丰茂处。

  月牙泉是个奇迹,经常看到有人晒照片,我心想,总有一天我也要去那里看看。

  我终于去到月牙泉了,我给朋友发漂亮的照片,然后跟他说,如果我想出家,我就选择在这里,(我围着那里转了一圈,没有发现那里有女尼的迹象)。一小块绿洲和水,为数不多的树上有鸟鸣,地上有花香,然后就是绵延的沙漠。如果在这里修行,必定有享用不尽的欣喜。他发了一个白眼过来,还说我胡思乱想。

  当我和姐姐爬上月牙泉旁边的山顶,她体力不支一个人下山,我一个人继续穿过约一公里的无人区到达鸣沙山的山顶。途中,我数次萌生改变走向的想法,我想向没有人迹的地方走,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到迈不开脚步为止,然后历经风沙,变成一具干尸。

  在走方面,我是个特别奇怪的人,有时候爬上二楼都要在楼梯拐角歇气,有时候又能走很远。

  被沙漠掩埋或者不被掩埋都不重要。我从来不关心当我停止呼吸后,被虫蚁啃了,被鸦雀啄食,还是拿去做标本或者作其它别的什么用途。当我把这想法跟朋友随口一说,他又白了我几眼。

  想了想,去年是我遭受“白眼”最多的一年。对于这样的“白眼”,我不但没法拒绝,且心怀感激。

  现实中的白眼我承受了多少,我不清楚。也许有时明明人家白了我一眼,可我看错了,以为他们抛给我的是传说中的“秋波”,然后情不自禁地对他们微笑。有时候他们的白眼到达的不是时候,在那之前,我已将眼神投向他处。

  对于别人说我笨,我嘴上不服,心里却是承认的。现实生活中我不会使用白眼和秋波,这个缺陷颇让我伤神。我曾让朋友坐我对面,我对着她练习怎么发送秋波和白眼,经过数次的练习均告失败,终于决定放弃。即便微信上那个白眼的图标,也是在我受了某人无数白眼之后发誓,“我一定要找到它,并回之以白眼”才找到的。为了找到它我用了一个最笨的办法,人家警察叔叔是地毯式搜索,我是地毯式测试。找到后我如获至宝,我不仅在别人白了我几眼之后,回之以白眼,我还把以前常用的呲牙裂嘴这种不够淑女的表情改成不动声色的白眼。

  频繁地使用“白眼”不能不说是我2014年的收获之一。现实生活中,我仍然不会“白你一眼”。如果你非要白我一眼,我也只能回你以茫然。

我想赠你一束花

我走路磕磕碰碰、摇摇晃晃,可我很少摔跤。因为我走路很专心,就像我吃东西一样。

  如果你就此说我胆儿小,那可不。

  曾经有一座小山包,同事们都不上去,我一个人上去了,下山时被一根藤子绊住了脚,我摔了个四仰八叉,在空中翻了三百六十度才落下。我身上没有任何伤痕,连一点疼痛感都没有,只是裤子、外衣、内衣都蹭上了厚厚的黄泥。黄泥的颜色可疑,看着让人恶心。当我灰头土脸地从山上下来,同事们都笑弯了腰。这些事后诸葛亮说,让你不要上去的,你偏要上去,看你摔成这样。

  无非是沾染了一身泥土,它们的克星是水。

  回到父母家,母亲找来她的衣服,宽大的衣服,我穿上像唱大戏的。衣服洗到一半,我才想起,我的项链不见了。一串珍珠项链,买了好几年,那是第一次戴上。便请同事送我回山上找。沿着山道上去,果然,那串项链挂在杂树的枝头,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那是杂树的果实。

  去中缅边境的山上验收基站,在山梁上,恰逢大风大雨,我们连伞都撑不开,但工作还得继续。上去还好,可以抓着草一步步地向上攀登,下来就惨了,摔一跤爬起来都很困难。我当然又摔跤了,如果一时不能直起身子就顺势往下滚,好在那个山上的草很厚,还沾着雨水,滚的时候挺顺当。当我连滚带爬地来到山脚,我的脚崴了。那么高,那么陡的山,仅仅是崴了脚实属万幸,我朝山峰合了合掌。到小镇上,我一边烤湿透的衣服,一边喷云南白药,第二天就行动如常了。

  摔得最多的是在卫生间,那么小的空间,装潢也还好,还挺干净,想不明白为什么我经常要在里面摔跤。每一次摔倒的时候我都提醒自己,下一次再也不能摔了,可等不了几天,又得故伎重演,好在每次有惊无险。

  因为手机曾经掉进蹲坑,我就做梦,梦到一边跟人通话,一边拿手机在水里反复地浸。很蓝很透明的水,不知道为什么要拿手机在水里反复地浸,像是游戏,又像是在测试手机对水的防预能力。

  有人会摔掉下巴,我却从来没有过。

  下巴脱臼是因为我咬苹果、桃子,或者因为太困,打个哈欠。我张大嘴去找孩子,含糊不清地跟他说话,我想博得他的同情。孩子很快就明白了我的意思,冷不防朝我的下巴猛挥一拳,我的下巴复位了。那时候他好像还不到十岁。我问他,你是怎么学会的,他回,他是在武侠小说里看到的,一般是学艺不精者被高手打掉下巴,但反其道而行之,他也可以用同样的招式为下巴脱臼的我复位。每次我吃苹果、桃子或者困的时候我都希望他在我身边,这样我就不会因为害怕下巴脱臼而畏首畏尾了。

  尽管我不是那么可爱,但我以与可爱的人共存于世为荣。虽然我从来没有赠过别人鲜花,如果遇到可爱的人,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想赠他一束鲜花。

  花只有两种,长在地里的叫鲜花,被人摘下来后就成了花的尸体,我愿意捧着花的尸体送你。

人有病

一个久不见的朋友打趣我,“这么久不见你,你到哪里去了,难道是三师医院(本地的精神病医院)的围墙倒塌,你终于逃出来了?”我回答:“嗯。”三师医院还能治感冒,还可以体检,本月我还去体检过。

  偶然看到一个特有意思的新词:妈癌。带着好奇我去百度了一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经一条一条的对照,原来我是妈癌症患者。

  看来,对别人太好也是种病。你对别人不理不睬,人家说你冷漠,你对人太好,人家又说你有病。这个度真的难以把握。有时候受妈癌所困,也想变得不那么在乎别人,但妈癌既是慢性病也是顽症,治起来不那么容易。

  仔细回想,前几天我的妈癌症反映强烈,孩子走远了,我还跑着追到大门口,对他呼喊,“你骑电摩托慢点,早上雾大,不安全。”我是被吓病的吗?车祸猛于虎呀。

  对孩子还好,如果对别人也这样,那真是病入膏肓、无药可治了。前段时间我的妈癌症有加重的迹象,有人给我下了一剂猛药,症状似乎稍有缓解。后来又遇到一个可爱的姑娘,我的妈癌症略有反弹。

  我的个老天呀,这可怎么办。好在时间和距离是剂良药,你总是不知不觉地喝下它,像你睡觉醒来那么自然。但想要彻底根治估计不太可能,明明是一个热情的人,非要让她变得冷若冰霜,明明是一个怀揣明镜的人,你非要往他兜里倒进酱糊。

  跟某些病症一样,自己有病,自己不知道。然后无意识地进行调理,仅此而已。

  对于喜欢群聊的人来说,不喜欢群聊的人,是否也是有病的人呢?经常有人拉我进群聊,我也经常从群聊中逃出来,就像如果我选择座位,我必定是选择空着的远离人群的那个。

  父亲那代人的明星都是大脸、大嘴、大眼睛,然后笑起来很甜蜜。我们现在看到的明星大多是锥子脸,如果不是锥子脸,也要去某国整成锥子脸。真不知银盆脸惹了谁,要遭受刀砍斧削之罪。以前还好,称大脸为“银盆”。银盆呀,熠熠生辉的器皿,现在被称之为“甩饼”,甩饼乎,肉呼呼,软绵绵,毫无美感。

  人怎么会越来越没有诗意了呢。

  好吧,我长着一张甩饼脸,每当有人给我照相,我都得叮嘱她,“离我远些,务必选好角度”。走在大街上,偶尔想起自己有一张甩饼脸会黯然神伤,但一回头,看到另一张甩饼脸在人群中闪现,一幅泰然自若的样子,我又将“黯然”放回肚里,“神伤”举过头顶。

  以现在的审美,长了一张甩饼脸也是病,而且是先天性的。这病在古时候是绝症,长着甩饼脸的女人只能坐在湖水边顾影自怜。现在科技发达了,有刀,有枪,有药来治,虽然代价昂贵。

  也许多年以后,聪明的人们也会发明治疗妈癌的良药,但我知道,我等不到那一天了。

  新年的第一封信似乎不宜写病,但我多么期望即便你像我一样,患上妈癌,也要远离那些以身体器官命名的癌症。

天生的母亲

早早出门,明显感觉到寒意。昨天冬天没来,它今天来了。

  我钻进汽车里,想象着汽车被烈日灸烤得像蒸笼似的感觉,或者就像前日,我脱光衣服,跳进温泉被水包裹的感觉。但这是冬天的汽车,这是撤去柴火多时的蒸笼,方向盘及各种按键受到寒冷的威逼,纷纷对我板起了面孔。

  而我做母亲的荣耀在于。孩子有一件厚厚的外服扔在客厅,我可以快速地打开房门抓起衣服披在身上再出门。如若孩子回家比我早,看见我穿他的外衣,如若孩子质问我为什么穿他的衣服,我就会跟他说,“嗨,你买的衣服真是物美价廉呀,穿着暖和极了,你老妈我在快要冻僵的情况下,不得不抓起你的衣服抵御寒流的袭击。”如若他还要追问,你为什么不拿自己的衣服穿,我就会说,你老妈子我年老体弱,爬楼气喘如牛,你是我的孩子,你就可怜可怜我吧。这时他真的会可怜我,拍拍我的肩膀,不再追究我乱穿衣服之过。如若我回家比他早,我就会把衣服照原样放好,粗心的孩子不会觉察到有人穿过他的衣服穿街过巷。我这个作母亲的,经常会装出一副可怜样以博取他的同情,有时又背着孩子,做下无数他不知道的事情。

  现在想来仍然觉得好笑。我和孩子经常争东西,大多数时候我是寸土不让的,小小的孩子自然是争不过我。作为战斗的胜利者,我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优哉游哉地频频更换电视的频道,而战败的他已气呼呼地逃到了楼上,站在阁楼上一边跳脚,一边用细小的手指指着我的鼻子骂。“你是怎么当妈的,跟自己的儿子抢电视看,而且一点都不让着小孩儿。”他又哭又跳又骂,我常常要强忍住才不至于笑出声来。不能笑,不能笑,我得装出一副很严肃绝情的样子,像真正的仇人那样。是啊,我是这么当妈的?但除了这样,我该怎样告诉他,人与人之间并不仅仅只有善,有时为了争夺口粮,要和其他人进行殊死搏斗。

  孩子读书辛苦,每天晚上,当他顶着星月推门进家的时候,我拥抱他,说:“儿子,你辛苦了。”把他迎进门后,我就会转身指指厨房,“喏,早上的碗还没洗,中午你说晚上回来洗的,洗去吧。”往往他会磨磨蹭蹭,无论他怎样磨蹭,在我的敦促下,他都会把碗洗干净。我对撒谎深恶痛绝,撒谎让我不安。但为了孩子,我不得不撒谎。有一天早上我叫他起床上学,他太高估自己的能力了,我叫醒他后他没有立即起床而是选择睡“回笼觉”,一直睡到早自习的时间才醒来。他跑到我的床上抱着我:“妈,我感冒了,你帮我请个假吧。”我知道他想干什么,他迟到会受到老师的惩罚。开始我极力推脱,孩子自己拨通了老师的电话,最后一句是:“不信你问问我妈。”我只好接过电话说:“是的, 他感冒了,嗓子都哑了,一会儿了我打算带他去医院看看。”

  孩子回家晚了,我迎他进门。“你为什么不问问我为什么这么晚才回家?”“哦,那我就问问你吧,你为什么这么晚才回家?”“我等同学了。”“你为什么要等同学?”“他让我等,我就等了。”“真是个傻瓜。”没人教我如何做母亲,也没有教她们如何做母亲。但她们做下来了,于是世界上便有了各式各样的母亲。

  

  洪浩昌 大院,100cmx100cm,2016年

装鬼吓人

我写字,很少这么正式。刚刚我烧了水,泡了一杯茶。茶是云南省陇川县王子树乡生产的磨锅茶。它的外包装简陋,茶叶一旦泡开,便是满屋的清香。

  常看到有人说,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兼济天下。

  王子树在哪里你知道吗?王子树的山民下山赶集,在大冬天里,有些人还赤着脚你知道吗?穷的独善和富的兼济对我来说,不过是无论我多么悲伤,我都不会随便找个人诉说。尽管我心情不好,如果我能得到另一个人信任,你都会耐心地倾听而已。

  在这之前,我看到一个朋友的文章,他说写字要慢慢地,要一个字一个字地刻。

  我是急性子,我脑子里的字容不得一个字一个字地蹦出来,它们似蚂蚱,一串一串的,它们在水上漂浮,顺水而下。

  而我,只能兴奋地端着一张纸,接着。

  小时候我看面条作坊的人接面条,他们端坐在机器下面,面前摆放一个大的竹筛,雪白的面条被机器缓缓地吐出来。我看到他们脸上的光,他们庄重的表情小小的我不能理解。

  他一转头,就看到我站在他身后。比他矮一头的我把他吓了一大跳。他说我喜欢装鬼吓人,后来又改口,说即便我不装鬼也能吓住人。

  我并非有意,我只是静静地站在他身后。我要与他做同样的事情,刚巧排到了他后面。

  事实上我吓到的人不止他一个,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跟我说,我把他们吓到了。即便如此,我仍然不能在接近他们时有意识地发出一点声响,或者叫他们一声。

  既然无话可说,我为什么要叫他们呢?我为什么要在他们吃饭的时候说,你也来吃饭呀。我为什么要在她们上厕所的时候说,你也亲自来上厕所呀。迎头碰上,我希望自己能挤出一个微笑。

  这些个胆小鬼呀,不过是因为我年纪渐长,不喜欢穿高跟鞋,不喜欢穿响底鞋,他们就说我装鬼吓人。

  很少有人能吓到我,对于我看不到的后面以及我不了解的阴暗面,我在心里已经预想过无数种可能。可能是淘气的小鬼伸出他的长舌,向我的脖子哈气,可能是一个我喜欢的人,突然环住我的腰。

  在我这里,惊喜必然多于惊吓。

  写作有时也是装鬼吓人。

  她让我写情诗,我说四十几岁的人,谁还写情诗呢。

  写情诗,情感不够浓烈无以动人。这样的诗如果我写给特定的某人,我会觉得累。如果某人知道我写了首诗给他,他会觉得累。所以,亲爱的,即便我偶尔写了一首情诗,也一定没有特定的对象了。

  有一天在环湖路行走,经过一根电线杆时,我就想,如果以后我还写情诗,就写给它吧。电线杆胆大,它不怕任何惊吓。

单位对面是丙午街,在这个小城镇里,仍然维持着五天一街的习俗。是不是赶街于对城里人来说意义不大,但对于附近的农民或偏远一些的山民来说,赶街天却显得比较重要。平常的日子他们在家耕种,只有赶街这天,他们才会从家里赶来,把树上摘的、田里种的、水里捞的摆到街边。

  我很少买菜,但我喜欢逛街,我喜欢看街上出售的稀奇古怪的东西。有一天也是街子天,我提前一个小时到办公室却发现无要紧事需要处理。我来到街上,看这熙熙攘攘的人们到底在买什么?我把它们记录下来:

  信

  这样的季节,

  你们那里农贸市场上卖什么?

  我对面是丙午街,

  恰逢五天一次的集市,

  我点数过,

  集市上卖的东西有123种。

  有你见过的

  大米、花生、青菜、土豆,

  有你没见过的

  帕哈、野苦瓜、摆夷古顿根、粉菌。

  这些东西 我都想要,

  今早,我仅选了黄瓜、柚子、鸡蛋和雪莲。

  又及,这123种东西是

  鸡、大米、花生、青菜、白菜、蚕豆、麻子、丝瓜包、山药、四季豆、豇豆、莲灯、黄瓜、五加风、杨桃、葫芦、丝瓜、南瓜、玉米、棕包、豆腐、帕哈、芋头、洋蕃茄、鸡蛋、佛手瓜、番茄、姜、茄子、葱、香花、苦瓜、空心菜、竹笋、韭菜苔、萝卜、芫荽、小米辣、酸菜饼、魔芋、南瓜花、土豆、货头奔、大蒜、黄菌、桑尖、藿香、胡椒、苦子、香菜、鸭子、木瓜、水蕨菜、芭蕉叶、南瓜尖、小米菜、芋荷梗、酸笋、冬瓜、鱼腥菜、洋丝瓜尖、玉兰片、黄豆、荷包豆、茶豆、胭脂果、花菜、莴苣、香蕉、香柳、雪莲、干巴、头蕉、皂角、花椒树根、野苦瓜、花椒、魔鬼辣、灵芝、刷子菌、回心草、土三七、野芫荽根、苞谷粑粑、缅桃、米线、饵丝、藕、豆豉饼、石榴、葵花饼、麻窝乍、柿子、松明、土豆、板栗、苹果、树毛衣、苔藓、茴香、百合、菠萝、梨、柚子、核桃、桔子、白花木瓜、茴香根、岩姜、摆夷古顿根、木耳、蚂蚱、蜂蜜、豪猪刺、奶浆菌、粉菌、滑菜、酸扒、西瓜、茭白、花、金鱼。

  就是这些东西摆在街上,两条街被摆得满堂堂的。我的朋友,从我的信里你能看出什么呢?气候、土壤、植被、风景、人们的生活习惯等等,也许你还可以不着边际地想象一下,吃这些东西的人们,他们隐约浮现的面容。

给那些没用的

一个朋友的手机丢了,他写了个寻物启事,如果我的手机丢了,我也得给它写个寻物启事,我就这样写。

  爱疯5S,黑色,边缘坑洼,那是因为我曾用它砸核桃所致。来话音小,修手机的师傅说,零件没有了,等他们去进。屏幕划痕多,是因为它跟金属钥匙较量,它总是输得彻底。它掉进过我家的蹲坑,我捡它起来,拿去修理过。在一次梦境里,我反复让它在水里浸过,像是洗手机,又像是在做一个好玩的游戏。如果你刚好捡到它,如果你还给我,我谢谢你,如果你准备自己用,那么请谨记,不要再用它砸核桃,事实我只是比划比划,它就那样了,更不能在水里浸泡,它没有超级防水功能。最后祝您用机愉快!

  感觉亲近的时候什么都可以说,否则,就是觉得说什么都不妥。有那么些人,你不想,想到他们你的眼泪就会止不住掉下来,想想你们的人生从来不会交集,任你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想想只有你一个人在努力缩短你们的距离,然后你越努力他走得越快,眼泪就止不住。

  照佛祖的说法,那是前世你欠了他的。

  别叫我“亲”, 这个字让我感觉害怕,有人叫我亲,就意味着我荷包里的钱缩水了,有人又成功的从我荷包里的钱变成了他的。

  在四川老家,冬天非常冷,但无论多么冷我都没有穿过羽绒服。那时候我们穿棉衣,棉衣是过年时请裁缝来家里缝的,之前母亲还要去街上买来棉花和花布。缝新衣服的那段时间是开心的,缝纫师傅脖子上挂个尺子,为孩子们量体裁衣,衣服尽量往大处缝,大的穿不了小的轮流穿,而且缝出来不能立马穿在身上,要等大年初一,母亲从箱子里翻出新衣服分配给我们几个孩子。

  穿衣服的顺序大致是这样,里面是花衬衣,花衬衣外面是毛线衣,毛线衣外面是棉袄,棉袄外面是外衣,这样一层层把自己包裹起来,如果遇到刮大风,下大雪,出门在外,看起来我们一个个像笨重的企鹅。如果不小心摔一跤就更惨,圆得像一个球,在地上恨不得像车轱辘一样转,如果没有旁人的帮助,想要顺利地从积雪地路上站起来都非常困难。

  棉袄已经不常见人穿了,大家都穿羽绒服,我也有好几件羽绒服挂在衣柜里,我不大想得起它们,天太冷的时候去翻翻,大多数时候也不把它们穿在身上,只是时间太久,待在衣柜里面的它们的肩上会积了厚厚的灰尘,我才想起拿到阳台上去抖抖。

  一个生活在亚热带的女人热爱靴子和羽绒服,究竟是在热爱什么呢?

  我家的小猪崽曾经说过,等他工作了,第一个月的工资就要给我买一件羽绒服。虽然我穿羽绒服的机率不多,但是仍然抑制不住地喜欢。

  我喜欢写诗,诗也没什么用。

  我喜欢你,你也没什么用。有时候你还会装扮成一粒淘气的砂子飘进我的眼里玩耍,让我泪流满面。但是谁能阻止我喜欢呢。

孤独的样子

一个人死了,另一个人揖文悼念,说的是一些悔不当初的话。

  虽然如此,假如时光倒流,死去的人复活,我们面对一个新生的人,我们还是会保持原样。

  因为,一个人的心思太满,没有多少心情去真正了解另一个人。

  但当我们孤独的时候,多么希望另一个人走近自己,拿出自己的真心和耐心。

  每一个人都会陷入自己孤独的深渊,希望有人探望,偶尔也有心伸出手去拯救一下旁人,但身体又被无形的牢狱囚禁。

  日子就在等待被拯救的过程中一天天耗去。

  直至我们放弃希望,撒手人寰,最终失去等待的心和拯救的能力。

  你见过孤独的样子吗。我似乎见过,但主角不是我,我的孤独与她的比起来,像是一场闹剧。她活在一部叫《涨潮海岸》的电影里。

  电影以主人公洛斯的角度拍摄,平常看来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在电影中看起来诡异异常,纵观全影,与书最大不同的是,创作者们尝试把小女主角洛斯以第一人称方式叙述的模式改变,在电影中尽量让观众专注在她如何走过多种磨难的心路历程,让观众禁不住想问:她到底是要如何保持存活的希望?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不可思议的事呢?

  首先,里面只有五个角色,母亲,在电影开始就死了,不久之后父亲也死了。后来出现了养蜂人和她的弟弟。120分钟的电影,除女主角以外他们都没有多少戏份,所以这部电影,有大部分镜头都是小女孩一个人玩,自说自话,或者对着残损的玩具说话。她抠蜂蜜抹在死去的父亲嘴上,当他的尸体变臭了,她说,这只是父亲在放臭屁而已,他父亲喜欢放臭屁。

  洛斯唯一的朋友是弱智迪勤,还是一个癫痫症患者。他喜欢游泳,但他不能去水里,只能在枯草像波浪一样起伏的草原上游,洛斯就跟他一起在枯草像波浪一样起伏的草原上游。

  以下出自洛斯的自言自语。

  “你喜欢迪勤?”

  “你想吻他头上的疤痕想拉他的手?”

  “他有猎鲨和潜水艇。”

相信的信

偶尔被别人鉴定为“话唠”,你们可知作为话唠之不易。就像本周五这封信,我想了整整五天,始终没想出我真有什么话非说不可。

  因为面对的是你,我才想说,因为怕你寂寞,我才搜肠刮肚地把不能对别人说的话都拿出来对你说。因为有些人不爱说,怕他把伤心事憋在心里糟了心,我不停地说,是希望他能受到我的感染,也能跟我一样痛痛快快地说。如此一来,他走路的时候就能轻快一些,就不会慢得像个蜗牛了。

  曾经看过一个电影,片名忘了,情节也全忘了,只记得一个镜头,大海边,一群小孩围着一个疯子唱歌,他们唱的是“你们都来你们都来相信我吧,你们都来你们都来相信我吧”。仅此一句,他们反复地唱,疯子被围在中间,他也跟着唱,他们特别快活。

  信是什么,信是相信的信。如果我给你写信,这些出自我口的,我得保证它是真话,出自真心。信是我说了,你信以为真的信。你信了,便可以把心放进肚子里。

  前周在昆明出差,宾馆有中央空调,置身其间,让我有如沐春风之感,在会议室,有人甚至仅穿一件单衣,还直呼天热。不出宾馆大门,不被寒风吹拂,你怎知温度已经起起伏伏过好几次。

  吃罢晚饭,同事相约去街上走走。我第一个下楼在大堂等候,为了试试外面的温度,我走出玻璃门来到电梯口,一阵刺骨的寒风把我赶进了大堂,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寒冷吓坏了。我迅速地跑进电梯,去到第二十层楼的房间里,不但躺在了床上,还把厚厚的被子给拉上了。可我冷静下来一想,这样似乎不对,我们已经约好了要出去走走的,怎么能因为害怕寒冷而退缩呢。如果同事说天太冷了,我们不出去的话我赞同。但此刻我怎么能像个胆小鬼一样躲进被子里不出来呢,这似乎不应该是一个成人所为。我咬咬牙从床上下来,穿上外套。等我来到大厅,她已经在那里等着了。走出大门,我的牙齿冷得直打颤,身体也缩成了一团。据说那天只有零度,把一个生活在二十几度气温里的人放进零度,不适应怕也是理所应当的吧。

  我们围着宾馆走出不远,就看到有人卖建水豆腐。我是一个看到豆腐就走不动路的人,同事说,我们刚吃饱饭出来走是为了帮助消化的,你怎么又吃上了。我说我只是想尝尝呀,果然,那个豆腐真的很难吃,在我吃过的各种各样的豆腐中,虽然不算是最难吃的,但也可以算得上是第二难吃的了。

  芒市的雨已经从昨天下到今天了,所以对面的菜市场几乎没人卖菜。因为卖菜的人职业大多是农民,而非专业菜贩子。

与死亡相对

那是一间白色的房子,掩映在树从中,旁边是一座红漆的大门。那是医院的后门,轻易不会打开。那道门打开说明有人死去,此时他正在太平间停留,他在等他的亲人把他收拾妥当送他回家。那是最后的中转站,与车站相仿,从病房下来,在那里躺上一会儿,上车后他已经不需要拉紧吊环了。

  最近一次打开这道大门是因为医院的两个医生酒后驾车,年纪轻轻地就丧了命,他们通过这道大门走完了他们在人间最后的行程。被人抬着的他们,在后面跟着的是他们哭泣的年轻的妻子和他们年幼的孩子。

  这条街的两边桂圆树栽得密密麻麻的,电线上是燕子的好去处,一到这个季节,人行道、马路和树叶上都是白色的燕子的粪便。黄昏是最热闹的了,电线上停满了,那些歇不了脚的燕子又不愿意去别的街道停留,便围着住院大楼翻飞。有一天我站在病房里,从楼上往下俯瞰,那整齐地转着圈的燕子像听到谁的号令,形成一个迅速流动的椭圆。不知是什么把它们吸引到这里。下面是太平间,虽然死者从来不在里面过夜,此情此景让我很容易想到乌鸦,难道是死者的亡魂,难道它们想抬起死者的灵魂上天?

  那道大门又打开了。太平间前面站满了人,围墙边停着几辆车,好像还有认识的人。不知是哪个不幸的人撒手人寰?没有人哭哭啼啼,他们在轻声交谈,交谈的内容大抵是与死者有关吧。我很想知道是谁那么不幸,但我更喜欢作一个旁观者,我与太平间之间永远隔着一条马路的距离。

  又是一群因为死者而聚集在一起的人。在太平间,中心永远只能是死者,但是作为一个旁边者,我从来只看到活着的人,死者把自己隐藏得很好,不让人随意看见。是我认识的某人吗?不一会儿人群散尽,始终没有拉着死者的车从里面驶出。

  人群里有一个瘦得像鬼魂一样单薄老者,他脸上显现出的是一种久别重逢似的喜悦,他跟站着的人一一道别,他们围着他把他送上车。在所有人中,只有他跟我想象中的死者吻合,没有人被横着拉出去,难道是他?在病房憋了口气,医生和家人都以为他死了。这口气也憋得太久了些,以至于来到太平间才醒过来。大家心里虽然嗔怪,但比起真正的道别,这种道别无形中具有了喜剧色彩,于是大家兴高采烈地各自散去。他免不了向从四面八方赶来准备送他最后一程的人表示感激,透过车窗频频向站在路边的人挥手,他的手也挥向了我。

中间地带

当我满怀喜悦地扑向某个人,相信某人不会闪避的时候,他只要稍稍侧一下身体,我这中年的笨重的身躯就重重的摔倒在地上,还啃了满嘴的泥。我仍然会抹着眼泪,自个儿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然后暗下决心,下次再不这样了,可这样的“决心”维持不了几天,原因在于我是一个健忘的中年人。所以亲密的人就老说我,几十岁的人了,还贱贱的。就贱贱的吧,到八十岁如果我还能如此贱贱的,即便躺进棺材我都会觉得自己这一生挺可笑的,自己也会忍不住笑得睁开眼睛然后才心满意足地永远把眼睛闭上。

  某日去某人小住的地方,我们刚坐定,便看到桌上摆放的水果。我们俩风卷残云般地把搁置了几天的没人动的水果吃掉了大半。又有一次,我和她走了半小时的路,是为了消化刚吃进去的晚餐,我们到茶室坐定,看到果盘里各色的水果,它们又勾起我的食欲,我和她又风卷残云地把盘里的水果吃完,把一盘烤白果吃完。边吃边说,这用盐炒过的烤白果真是太好吃了。他们都在说话,我们俩埋着头吃,吃完拍拍沾染盐巴的手,心满意足地说,我又吃饱了。他们说,你们俩走半小时就是为了吃得更多吧。想想吧,就是这么一个可笑的人,做了可笑的事情不是理所应当吗?对于食物,我要么尝都不尝,要么就多吃点,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中间地带。

  吃饭的时候,我把手机递给他,他没接住,手机掉进餐盘,掉进一小碟红烧茄子里。我尖叫起来。尖叫对我是极其少见的,对经常尖叫的人我会不以为然,我的尖叫引来了旁人的侧目而视。在某处给人沏茶,手整个伸进沸水里,当时我没有叫,也没有说出来,我若无其事地走进卫生间,在手背上涂满厚厚的牙膏,再用卷筒纸把手裹住,我把手藏在身后走进屋子,用另一只手继续斟茶。一只手扳着门框,另一手再把门重重的关上,我也没有尖叫。

  我不能忍受脏,不能忍受手机掉进菜里,一想到我还要用这沾染菜汁的手机给别人发信息我就无法忍受。

  手机和菜汁之间没有中间地带,他们不可能融合。有些人之间也不存在中间地带,他们要么粘在一起,要么像绝缘胶布和电。有些人没有中间地带,他们一会儿像孩子,一会儿像七八十岁的老人。我的诗有时写得像孩子,有时又写得好像下一分钟就要躺进棺材里。相信时像个孩子,不相信时像七八十岁的老人。

栀子花开

栀子花跟小菜一起卖,这是我来云南才见到的。栀子花跟青菜放在一起,即便栀子花的叶子是绿的,青菜的叶子也是绿的,你还是能够很容易就辨出哪是栀子花,哪是青菜。

  传说,栀子花代表喜悦或等待爱情,我买栀子花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这一层意思。只是觉得栀子花漂亮,老远就闻得到它的香气,而且还便宜,买一把放在办公室,香味和纯净的白就会陪伴你好几天。

  栀子花对我一点都不陌生,在老家的屋前或山上都能见到。我也是最愿意为了栀子花而当小偷的,只要哪家没有恶狗,而他家的篱笆内栽着栀子花,我都会冒险跨进篱笆偷采几枝,做这事的时候我全然不会脸红。

  山上也有成片成片的栀子花,但栽在山上的栀子花跟栽在屋前房后的栀子花有不同的功用。栽在房前屋后的栀子花是多瓣的,栽它是为了它的香气和美。栽在山上的栀子花一大片一大片的,栽它是为了摘取它的果实卖给药材商人。当他们在山上种满栀子花时,想到的大概不是它的花,而是果实换来的钱财和数钱时幸福得颤抖的双手。

  可对于喜欢花的小孩子来说,不管它是单瓣还是多瓣的,不管栽种者的目的和心情,只要是见到,总是要偷摘一把捧在手里,不管背上背的是猪草还是柴禾。都会略微低头,深深地嗅着栀子花那浸人心脾的香味。

  在四川那么些年,从来没看到有人拿栀子花去街上卖。

  工作单位对面是一个农贸市场,栀子花开的时节,瓜果蔬菜中就会夹杂着一篮篮沾着露水的栀子花。即便是哪天我并不需要买菜,我也会拐进菜市场捧一把栀子花回来。

天上地下

我不喜欢北京,要不是北京有西娃和苏浅,北京对我一点吸引力都没有。

  我去的时间是北京最好的季节,我学习的地方很宽阔,房子很矮。学校的景色一天一个样,昨天树上还光秃秃的,今天树上就开满了花,昨天树上还没有一片叶子,明天树上就全绿了。没有叶子只开花的树不像是真的。我路过时会去摸摸它,以确认它的真假。世界上有太多虚假的东西,我希望由春风带来的一切都是真的。

  本以为要许多天以后才能见到西娃,结果去的第三天就见到她了,和她睡了两晚,钟硕说我把西娃睡了。你跟钟硕说,“和她睡”和“睡了”是有区别的。

  期望见到苏浅,就真的见着了。她坐在一个角落里,我一眼就把她找见了。没有太多的惊喜,像是经常见面的老朋友。她讲话的声音很甜,我觉得应该叫她“唐果”,我改叫“苏浅”。约好了一起去看樱花,却天公不作美,我们一起去了西单图书大厦。我买了一本书,叫《天·藏》,回学校两天就看完了。然后是喝茶聊天,说不完的话。

  同学们去长城的时候,我没去。1996年我去过长城,长城上踩陷进去的青砖让我记忆深刻,我想像那是一个老人的心窝,被后人踏得陷进去了。我没去长城,却到了这辈子都没有想到能去的地方,《人民文学》编辑部和《诗刊》编辑部,见到一些做梦都没有梦到过的人。

  还见到一位诗人,他到了我们学校,我们俩一起去吃日本料理,北京的日本料理比昆明的好吃,他想得特别周到,替我要了一份套餐,那么多东西我全吃光了。我现在已经忘了他长什么样子,使劲想使劲想才能想出个轮廓。

  我没有好好地喝过酒,我不能沾啤酒和葡萄酒,这两种酒一沾就醉。白酒可以来一点点,多大的一点不太清楚,当我准备喝白酒的时候我就会在身边准备一大杯水,喝一口酒就喝一口水,这样容易胀肚子,得多跑几趟卫生间。我说我酒量差有些人不相信,有一天我说我白天吹了风头痛得厉害有人还是不相信,有时候我说我身体不舒服不方便他们也不相信。如我这种没啥酒量的人,把我灌醉一点意思都没有,我更喜欢看别人喝高兴了的样子。

  我去太原戴着一幅无框眼镜,那眼镜是我儿子送的。儿子闲我老土,有一天回家他送我一幅眼镜,说,“妈,你把这个戴上,现在就流行这个。”它把镜片摘了给我,我戴上往镜子跟前一站,红色提脸色,而且还能遮住眼角的皱纹和色斑,我便高兴的收下了。

  在北京时我正经的请教过一位能喝酒的同事,怎么样才能多喝酒。她给我支了一招,她说有人用酒跟你挑衅的时候,你就拿六个玻璃坏,倒满满的六杯酒,然后请他和你一人三杯喝下肚,这样的话一般人都会知难而退,主要是被你的阵仗吓傻了。

  很小的时候,我就听爷爷说过,我们家是从山西逃难到四川的,所以到了晋祠我就以为找到了祖宗,心里感慨万千,在电话里还问父亲来着,他说的确是这样。在去五台山的路上,我看到那些山是没有树的,河里也没有水,跟云南有天壤之别,所以我写了“可怜的山呀,你为什么不长树,可怜的水呀,你为什么没有水”。

母树洞

我有当一个树洞的潜质,如果树洞有性别的话,我一定是个母树洞。

  我曾问过自己,如果世界上没有了男人,必须要有一部分女人变男人的话,我愿意变男人吗?我的回答是:愿意。如果我变成男人,那么我这么封信的标题就得变成“男树洞”了。

  男树洞的和母树洞最大区别大概是母树洞比男树洞更具同理心,更善解人意。

  这么说吧,如果有人跟我诉说悲伤的事情,她边说边哭,像清唱时自己配乐一样,我看到她流泪,我的眼泪就会不知不觉地流不来,而如果我是个男树洞的话,我可能只会默默点头,颔首大概就是我能表达的最大的诚意了。

  十年前,公司的168信息台曾组建过一批聊天室,找不到主持人,就让我去客串。他们找我,我便应承下来,是不是因为看中我有树洞的潜质呢。我刚刚当孩子他妈,经常有人向我咨询感情方面的问题。有人向我求救,我怎么忍心告诉他,“我也无能为力,虽然我成家了,但在感情方面我仍然是个白痴型的女人”。我只能献上我的耳朵,时不时的回应一两句,有那么一两次,我把自己的经历当成故事讲述给他们。我这么做,无非是告诉他,一切都会好的,喏,活生生的案例就摆在这里。

  

  洪浩昌 东吴公园No.2,80x80cm,2014年

  聊天室来的人查户口的居多,他们一来便问,你多大了?在哪工作?结婚了没?漂不漂亮?有些人认定我是广播电台的某位主持人,当我告诉他们我不是她时,他们便斥我不诚实。我不具备当保安的潜质,保安是天生的哲学家,有人要进门他先问,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回答不了便不让你进去。我不愿意回答也不愿意问这些问题,就在电话里呵呵,呵呵,像个傻瓜一样。有些人不在意这些,继续跟你聊,有些人觉得你不坦诚,就撂下话筒,留你独自一人去听拔地而起的“嘟嘟”声。大多数人并不需要你的回应,他们迫切需要的只是一个类似于树洞的东西或者一个情绪的垃圾桶。

  有的人打电话来,未开口就先哭,我只能轻声安慰他们,让他们慢慢说。当他们说到疲倦的时候,他们的悲伤就会有所减缓,那时候,睡意就会找上他们,请他们闭上眼睛,闭上嘴与睡眠和解。我仅当了半年的“知心姐姐”,就跟领导辞了这浪费耳朵的工作。

  人都需一两个树洞,与知心姐姐相比,树洞更加安全。无论是你跟它说什么,即便是诅骂它,他都会全部咽下去,绝不吐露半句。

  我想当一个这样的树洞。它的开口在树干,与树根贯通,树根下面有洞,洞一直延伸,穿过地球的上地幔、下地幔、外核、内核、内核、外核、下地幔、上地幔,通向地球另一端的海洋。一个母树洞是一个大海,你的欢乐和悲伤,它都能容纳下。你说,我听,并以阵阵缎子似的波澜回应。这波澜,你可以看作是我在微笑,是我在对你颔首,甚至是你沮丧时抚摸你后背时那蔚蓝色的手指。

春天里百花鲜

题记:总有一封写给你的信在路上,只是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抵达。

  小时候在四川老家,过年可是一件大事,杀大肥猪,腌肉,熏腊肉。请裁缝到家里来缝新衣,其中有一件必定是花棉袄。还请木匠家到里来做新家具。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年月,衣服破得快,家具也坏得快,虽然每年都缝新衣服,可身上穿的永远是破烂的衣服,每年都做新家具,家里使用的却都是缺胳膊少腿的桌椅板凳。收几毛压岁钱,去镇上看五分钱一场的电影。白天场,人特别多,进电影院和出电影院特别拥挤,电影开始灯熄了之后,里面的喧嚣丝毫不亚于露天电影。爱看电影是小时候就养成的,如果大人不带我去,我就哭鼻子,拼了命地追着他们跑,他们嫌烦便无可奈何地把我带去。

  下午要去机场接妹妹。几天前似乎我还去接过谁?想了半天,是孩子,他提前放假,我猝不及防,好在没有高兴得晕过去。我也会很高兴,但从来不知道高兴得晕过去是什么样的感觉。什么事情才能让一个人高兴得晕过去呢?不知道买中五百万的彩票会不会。昨天他去温泉泡澡,回家就睡了,这是他回家之后睡得最早的一天。但不管他什么时候睡觉,不过中午十二点他是不会起床的。现在也许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候,等大学毕业就该为生计奔忙了。昨天中午他两点才起床,我正准备上班,我俩在卫生间门前相遇,他没穿上衣,看到我做出个拥抱的手势。我便靠过去,抱着他。抱着他,傻乐,我的头发刚好蹭到他的下巴。他说,养儿防老。我说你能防老不。他说能。我挺不屑的,如此懒惰之人,能防啥老,到时候别把我当老妈子使唤就不错了。但有时候饭好吃不如话好听,我经常在甜言蜜语浇灌的泥潭里摔倒。

  我已经是小人国的荣誉国民了。如果是冬天,怕冷,便把自己折成三折扔进被窝,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模样。梦每天都来,他用行李箱把折成三折的我装进去,他去哪儿就把我带到哪儿。我喜欢美梦,噩梦和美梦是轮翻出镜的,像太阳和月亮一样。

  王小妮说,还没有认识的人就没必要再认识了。我觉得她说得对。不认识的人没有再认识的必要,已经认识的人,一言不合,也可以把他们扔进如茫茫黑夜的陌生人之中。昨天我就扔了一个。你们有佛陀之肚量,心怀天下,我乃小人国荣誉国民,肚量小,只爱那些值得爱的人。

  我犯了个错误,严重吗?也许。我正在为我的错误买单,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清。它让我成熟,让我看清事物的本来面目。世界上除了空气,没有任何东西是免费的,如果你没有支付是因为有人替你承担。

  妈妈打电话来,我知道她会打电话来,或者说我一直盼着她的电话。她在电话里永远是开心的,声音永远像少女一样清脆。她问我什么时候回家,我说也许二十六日,也许二十七日。还没挂电话,她就把我的话转告给父亲了。事后想了想,我还是二十七号回去吧,可以节省过路费。嗯,开源节流呀,开不了源只有节流了。

  节制,节制,节制。节制从来就不是自由的宿敌。

丢手绢

我写了三首与童年游戏有关的诗,其中一首跟“丢”有关。

  我不喜欢“丢”这个字,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但“丢”却与我如影随形,先不说我丢了多少东西,仅想想那莫明其妙丢的过程,我就觉得自己无可救药。

  丢手绢却是让人感到愉快的游戏。紧张、刺激、简单。主要是简单,在歌声中,你就把手绢不知不觉地丢在小朋友的身后了。有人说,如果你恨她,你就和她恋爱吧,等她恋上你的时候,你再和她分手,那她必将经过炼狱般的痛苦。玩丢手绢的游戏时,你能够把手绢丢在某个小朋友的身上,你对她肯定是有感觉的,有可能是因为恨,更多的是喜欢。

  丢垃圾、丢手绢是令人愉快的行为。但在我的记忆中,有关丢的行为大多与不愉快有关。以至于很年轻的时候,孩子总说我患有老年痴呆症。

  去台湾参加活动,唐小米在我身上帮我捡到了梳子和扎头绳,可是她没有捡到那两串手链,两串手链还值点银子。也不知是谁那么好运捡到了我的琥珀戒指和结婚时的全套金手饰。

  有一位比我年长的昆明女同事,如果我们俩刚好一起出差,她必定是要跟我住一个房间的,她必定要与我如影随形。她说,她跟我在一起,那样我就不会丢东西了。上次去昆明出差,她下班了没有回家,而是跟我去宾馆,她说不放心我,要跟我去宾馆收完东西才回家。她到宾馆就忙开了,像侦探一样,在房间里四处搜寻,把宾馆的一次性用品都塞进包里了。

  上次去武汉看灯灯之前,先在昆明的地摊上买了一条围巾,浅灰色的,用时尚人士的话说,是性冷淡色,我挺喜欢的,她们也都说好看。我们去小奓湖玩,张小美用围巾当道具照相,照了好几张漂亮的照片,就是这戴在我脖子上、随时都看得见的东西,在回来的路上掉了两次。一次是刚离开湖边,我猛然发现围巾没有了,因为喜欢,我让她们在原地等我,我折回去找,走了一大段路,才在一根树枝上找到它,又一次是在大街上,已经快到宾馆了,发现围巾又不见了,还是因为喜欢,我又折回去找,在一个建筑工地旁找到了。

  我经常做梦把自己丢了,坐在街边哭,好不容易给人借了个电话打,那个电话还是坏的。

  九月去昭通参加研讨会,在豆沙古镇参观的时候,在人群中,有人叫我,让我跟紧他,别把自己弄丢了。我穿过人群走向他,猛地坠住他的背包,把他坠得向后一仰。哈哈,想想就挺好笑。

  我丢东西的毛病是改不了了,丢掉的那些,我自觉与它们缘分已尽。对于我来说,能用钱买到的东西都不是特别珍贵的东西,丢了虽然觉得可惜,但还不至于心疼。

云南之大

云南很大。有多大?假如你住一边,我住另一边,我去你那里或者你来我这里,走路不好说了,骑马得一个月吧,即便是坐上长着小鸟翅膀一样的飞机,你飞行的时间加上在三个机场转辗的时间得一天吧。

  对于我来说,去哪都一样,就是远。决定我出不出门的一定不是距离,而是我愿不愿意。

  我愿意为朋友辗转一天或者更长的时间,不是因为你能提供什么价值,是因为见到你我会很高兴。

  这几天看到路亚在厦门玩得高兴,看到她被艳遇所扰,就想飞到厦门和她一起玩。只可惜我们公司规定,十月之前必须把公休休完,没休完的公休假就算是为公司做贡献了。我还有五天公休呢,就这样白白的泡汤了。

  我经常在机场转辗,昆明机场的负二层有一个吃牛肉米线的地方,每次遇上饭点,我都会去那里吃米线,那个收钱的小姑娘都记得我了。

  在机场辗转、等候的时候会很累。每次都在心里说,这次回去要等很久才出门了。可每次有朋友邀约或者看到美丽的风景,又忍不住心动。就像那些生完第一个孩子的女人,生产的痛让她发誓再也不生孩子了,给她多少钱她也不生了。过了三五年,她又把这一切都忘了。她们忘掉的是痛苦,留下的是孩子襁褓之中对她们全部的依赖和信任。

  生而为人,有需要,也希望被需要。

  我也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用我母亲的话说,是记吃不记打。

  每次摔疼的时候就不时地提醒自己,同样的错误下次不要再犯了。可如果壕沟对面有一簇漂亮的花,我总是低估自己的实力,总以为自己能跨得过去,近距离的看到它,把脸庞凑近它,让它的香味像温泉的氤氲一样,把我完全包裹。等我跌进沟里,才发现,我又错了。

  小区的道路两边一年四季鲜花盛开,我在路上徜徉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我看它们去了,我摸它们去了,我亲吻它们去了,可我从来没有采摘过。我以前写过一首诗《我想送你一束花》,长在树上的是花,而采摘下来的就是花的尸体。尸体也会很漂亮,可我不大愿意与尸体为伍。看桂花是难度最大的,小区的园丁把枝节修得很干净,要想近距离亲近它们,我得踮起脚尖,把脖子伸得像长颈鹿一样,偶尔还得跳起来。

  另一个是,在路上遇到猫猫狗狗,我叫它们,它们有时理我,有时不理我。我不在意它们理不理我,每次看到我都是要叫叫的。害得有次别人骂我,“你嘴闲得呀。”

  从没埋怨过父母把我生矮了。有时候忍不住想,要是有能让人长高的神丹妙药,我会去买来试试的。

致敬

昨天散步时,一只巨大的老鼠从我身边跑过。它跑得实在太快了,“嗖”的一下就钻进草丛。它是聪明的,如果跑得不够快,如果不小心被人逮住,它只有死路一条。我实在想不通,它那么短的腿,那么小的脚怎么能跑得那么快,如果说恩赐的话,那么上帝赐给老鼠的是不是它面对敌人时逃跑的能力呢。

  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我们打它是因为老鼠带来瘟疫,它像小偷一样在家里出入,它灵活得我们拿它没有办法。它偷吃粮食,啃坏我们的衣物和家具。如果说偷吃粮食是为了果腹,咬东西也许是为了磨练牙齿或者娱乐需要,谁说老鼠就没有寻欢作乐的需要呢。

  老鼠是现存最原始的哺乳动物之一,它对人类的价值就是可以用它来做药品实验。是因为它更容易被制服,所以人类就拿它来做实验?还是因为它的智力超乎我们的想象,成熟度可以与人类匹敌,老鼠聪明、神秘,它们似乎像人类?像人类无疑是一件比较悲惨的事情。好在它的肉不够鲜美,不然更惨。人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说什么保护或者消灭,都是自然之子,可人类从不遵从自然。

  而蚂蚁太小了,如果是它们的繁殖能力跟大象一样,那它们就更微不足道了。

  从来没有一次是高高兴兴地进医院的,每次提着药袋时就觉得沉重,每次面对那些彩色的药丸时我都皱着眉头。有些药一次吞不下去,吐出来再接着咽。幸好它们把药丸制成彩色的,幸好它们没有全都做成黑色的。不敢想象,面对一把黑色药丸会是什么感受。此刻我只是随便想象了一下,便禁不住地厌恶。但又毫无办法。拿他者毫无办法是肯定的,但好些时候拿自己也毫无办法。思想跑火车,你想拉都拉不住,心灵陷进泥潭,你想拨都拨不出来。

  我家门口有一棵树,那棵树栽下八年了,昨天一个女人从家门口过,她抬头看那棵树,赞叹道:“这棵树太能长了,能长这么高。”如果我是一棵树,别无选择,我也只能选择尽量往高处长。根深叶茂,根深能吸取到更多的养份,叶茂能承受更多的阳光雨露。最好的是,呵呵,你才有可能不被别的树遮挡,你爱的人从空中飞过时,他才能一眼看到你。森林里的树也是如此,小的一直瘦小,壮得越来越壮。

  《女子诗报双年展》编辑完成,晓音姐说她的手臂疼得不行。如果持续使用右手,我的手臂也会疼得抬不起来。而我手臂的疼痛则是因为生完孩子的第一个月,孩子病了,他整夜地哭,我就整夜地抱着他在沙发上坐着。《女子诗报》是民刊,已经走过27年了,在凡事以价值衡量的时代,我向那些给《女子诗报》投稿的女诗人致敬!

  向明知“爱即是忍耐”,还要选择勇敢去爱的人致敬!

简单的愿望

不知是谁规定的,每天定时上班,定时下班。反正这样的制度对有的人来说,简直就是折磨。例如一个从小就嗜睡的人,让他每天听着闹铃起床简直是一件要人命的事,但是这个要人命的事我已经持续了快二十六年了。

  因为必须起床,所以我揉着惺忪的眼睛,赶走疯狂纠缠的睡意,洗脸时用毛巾狠搓自己的脸和脖子,以便让自己清醒。

  暂时的清醒肯定是有的,但当我吃完早点,我身上所有的精力都聚拢去消化那些刚吃进去的食物的时候,困意再次袭来。我多想趴在桌子上睡一会儿,可是群众雪亮的眼睛盯着我。会议室,领导的像探照灯一样的目光一阵阵地扫过我。有时我用冷水擦试眼睛,用手掌狠狠地扇自己的脸,或者尖利的指甲掐自己的手背或者鼻子。

  如果仅仅是一天或者几天,那还算不得什么。天天如此,就如同酷刑一般。

  所以有些人是天生不适合上班的。可有些人的忍耐力惊人,可以忍耐几十年,有些人忍耐力又稍差一些,忍了一段时间便不能再忍了。

  假如一个人总在为了一碗饭担忧,注定是无法自由的。作为人,好好活着是第一要务。意思是你为了吃饱肚子,牺牲睡眠是小事一桩,有人经常为了生计,牺牲尊严。但是当你不必为一碗米饭担忧的时候,选择便成了可能。意思是,自由和选择权是一样的,都是奢侈品。

  我给自己的预设的第一个目标是有饭吃,这个目标工作时就实现了,后来有了孩子,我又给自己预设了一个目标,让我和孩子都要有饭吃,当我觉察到薪资不够我们俩吃饭的时候,我又去做了点别的。现在孩子长大了,我们都有饭吃了。我现在又给自己预设一个目标,就是在保证健康的前提下,想什么时候睡就什么时候睡,想什么时候起就什么时候起。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愿望,真正去实现却是难上加难。

  朋友在信里说,他在给自己心理暗示,而我给自己的心理暗示就是,跨出第一步,第二步,一直走下去,你的愿望就能实现。

路亚说完唐小米说

路亚说万念俱灰是个中性词,我觉得她说得对,后来她又说这话是一个尼姑说的,我觉得那尼姑乃得道高僧。

  路亚说所谓真相就是直觉让你感受到的。有时候我知道那就是真相,但会自欺欺人的不信那就是真相。

  唐小迷发来《凤凰诗刊》上一个叫李汉超的为《致远方的朋友》写的评论。评论写得还挺长。你一向佩服能把评论写得比诗还长的人,我想请她替我谢谢李汉超,可她说,她也不认识他。

  唐小米以为我在闭关。我才不闭什么关呢,闭关的人大多是想练成绝学,我实在想不出我闭关要干什么去。所以我说,你难道没看到我每天都要像苍蝇一样在微信上“嗡嗡”几声?她说,我感觉你很节制。唐小米是个聪明的女人,女人太聪明了很可怕。

  唐小米说,我感觉你要梅开二度了,我说我已心如止水。

  唐小米说,今天看到你的情诗,还是觉得你的情诗写得好极了。我说那是因为我天生多情。

  她发来一个征稿启事,她经常发这样的消息给我。她知道我跟她一样,是个财迷。我喜欢钱,但这样的钱拿不到也算了。

  我看不清唐小米发来的图片上的字。这双一直让我可以在近视眼面前显摆的眼睛终于不那么灵光了。照目前的情况,也许不久以后可能就看不到任何东西了。这么想的时候我就闭上眼睛,用指尖撑开眼睫毛,似乎是想把眼睛撑亮一些,可我感受到的却是睫毛的长度和韧性。想想人老了也真是可怜,连眼睫毛都会掉光。

  闭上眼睛感受黑暗的世界和眼睛看不到东西永远沉入黑暗中是大相径庭的,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有那么一天,真有的话,也只能认命了。

  有一天我突然脑子发岔,跟朋友们吃完晚饭已经快九点了,知道电影院很拥挤,但我知道那里有花卖。便开着车冒险去那里。车进到一半,两头来的车把路堵死了,对面的人不愿意后退,后面的人也不愿意退,在拥挤狭窄的道路上,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后来我下车,看到不远处有一个进商场的过道,我倒了大约二十米,倒得我满头大汗才倒进那个过道,两边的车终于错开了。花是买到了,过了十二点我又从床上爬起来把它扔进了垃圾桶。那花会让人产生幻觉,我早已到了不依赖幻觉活着的年纪。

  孩子跟我坐车,一上车就睡觉,所以我就在车上准备了既可以当靠垫又可以当被子的东西。春节时我俩去章凤,破天荒的,他一直没睡觉,陪我聊了两个小时。我问他,“你们恋爱多久了?”他说,“一年半了。”我说,“你难道还没有喜新厌旧?”他说,“新是不新了,但是还没有厌。男人的天性就是要追逐更多的异性,以便繁衍更多的后代,但是我能忍。”我又问他,“你觉得我难看吗?”他说,“你与XXX相比(XXX是她女朋友)当然难看了,但与你的同龄人相比还算好看的。”哈哈哈,小屁孩真会聊天。

  由此可以看出,我是个多么无聊的人。有时候我问别人奇怪的问题,并不是因为自己握有标准答案,而是好奇这样的问题,他们会如何作答。

减肥之必要

我想瘦点,并不仅仅是因为审美的需要或者健康的需要,而是我固执的以为,假如人有一天可以不借助任何物体飞行的话,瘦的比胖的更具优势。也许我是个好强的人,看到所有人都飞起来了,他们在空中拥抱,握手,而只留我一人在地上,仰望他们潇洒的飞行姿势,那将是折磨人的情状。

  为了减重,我想过很多办法,但至今我都没瘦。想瘦却瘦不下来,多么令人绝望。

  一个朋友瘦了,又一个朋友瘦了,我羡慕得直淌口水。

  我看到一个魔鬼训练营,说是二十一天就可以让人变成瘦子,我兴冲冲地跑去咨询,教练说,你不适合魔鬼型训练。我多么期待有那么一位天使,她用手指点我一下,我就瘦了。

  有人说,冬天穿衣服多,不知道自己是胖了或者瘦了。但那是障眼法,骗别人的。反而是在寒冷的冬天,我对自己身体的变化有更清醒的认知。当我躺进被窝,身体冻得缩成一团,我千百万计地,怎样才能把自己折叠得更短,更整齐,与胖的时候相比,瘦子更容易满足把自己折叠得完美的诉求。

  有人在电话里说,他在镜子里看自己的双下巴了,我就阴笑。我没有说出口的是,恭喜你在成为中年发福男的路上一路狂奔。

  放眼一望,我周围的大胖子在逐渐减少。但有那么一个人,自从我认识他,他一直都那么胖。他那么胖,还总喜欢吃肥肉,也从来没能听到他嚷嚷着减肥。他的胖,体现在圆圆的大肚皮上,迈开脚步就不停甩动的圆圆的脸上和像磨盘一样转动的大屁股上。他是阿昌族,天生喜欢跳舞而且跳得非常好,你丝毫不觉得一个大胖子跳舞有任何不妥。

  记忆中还有一个女胖子,她是舞蹈队的。我一直奇怪,她那么重的身体,怎么可以如此轻盈。后来经我仔细观察,因为她有一双小脚。古时候那些小脚女子,走路一摇一摆的,也挺快。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天生一双小脚,也利于飞翔。

  我其实没那么胖,可对于想自由飞翔的人来说,还是有点淡淡的忧伤。

  而对于那些超级大胖子,我希望他们瘦一点原因在于,如果他们一直那么胖,有些高难度的床上姿势就与他们彻底无缘了。

  同样是镜子,家里的镜子让我觉得瘦,而办公楼卫生间门前的镜子让我觉得胖。家里卫生间门口的灯光不那么亮,我照它的时候,会不会有人隐身于黑暗中,在背后掐着我的腰,捏着我的脸,把我变成瘦子?而公司的镜子一般都是在白天照,芒市可能缺不少东西,独独不缺白花花的阳光,而在白得近似于无的光线中,会不会有那么一个人,将身体隐匿于白色中,把我的脸拉宽,把我的腰变粗呢?

  有人讨厌打麻将和吃瓜子,有人附和,不幸的是两样我都会。我曾为某种缅甸瓜子写过一首诗,因为那瓜子的确很好吃,我不会天天吃瓜子,一年中自己买瓜子也不会超过三五回,但如果我面前恰好摆着瓜子,我是一定要吃一吃的。

蚊子的野心

咱这地,好是好,可一年四季都有蚊子。

  在静悄悄的夜晚,在你准备沉入梦的深渊的时候,它们像轰炸机一样,在你耳朵边盘旋。

  当你忍无可忍地去开灯,准备全力以赴地对付它们的时候,它们又全都飞去雪白的屋顶,停在上面,隔着两个我的高度,与我进行远距离对视。

  当你叹着气把灯关上,它们就又集体飞来你的耳边“嗡嗡嗡”的,甭提有多坏了。

  有的甚至钻进你的发丝,撩拨你的头发。在门窗紧闭的屋里,它们故意制造出小小的旋风,让你原本平稳的睡眠阵阵涟漪。

  我喜欢很多生物,可我从来没有爱过蚊子,只要它停在我身上任何部位,把它们像针头一样的尖嘴插进我身体的任何地方,只要被我看见,我就会一掌拍死它们。

  所以我注定成不了佛,释迦牟尼以身伺虎,以慈悲为怀的菩萨们万不会去为难一只仅攫取不足一毫升血,以维持生命的小小的蚊子。

  一个月前,友人看到我左脸上紧邻的两个红点,问我,“你这是怎么啦,昨天跟谁打架了?我说,“蚊子咬的。”他不相信,“蚊子能有这么大的能耐?”我说,“是呀,可别小看了它们,它们可是偷袭的好手。”即便我解释得如此清楚,他还是半信半疑。如果我把蚊子昨晚的杰作送去给他看,估计他就信了。

  蚊子昨晚在我右脸留下两个红点,一个约两毫米,一个约一点五毫米。如果给这两个红点安上性别的话,一个肯定是公的,一个肯定是母的。它们挨得如此近,一定是热恋中的男女。

  父亲去泰国旅游,买回来几瓶绿药膏,给了我一瓶。说这药膏可以对付蚊虫叮咬,可把我高兴坏了。有一次我被蚊子闹得恼羞成怒,想起藏着的秘密武器。便去梳妆台拿来绿药膏,很认真地涂满整脸,眼皮和嘴唇除外。

  奇迹出现了,开始它们像往常一样,我刚把灯关上,它们就凑到我脑袋周围“嗡嗡嗡”,过一会儿便听不见它们聒噪了。我得意极了。“对付你们这些小家伙,还不是小菜一碟么?”它们是怕了我了,可刺鼻熏眼的气味却让我泪如雨下。如果是因为悲伤而哭泣,哭累了还可以歇一歇,可物理性的眼泪,像坏掉的水笼头一样,“哗哗哗”地淌个不停。眼泪洗涮脸庞,我撕扯纸巾擦眼泪的时候仍惊奇不已,“这么多的眼泪,平时它们藏身于哪里,莫非装眼泪的器官是个气球。”停在天花板上不甘心落败的蚊子,也许正拍打着翅膀笑话我呢。

  人睡去像死了一样,如果再在床头柜上点上蚊香,就更加像死了一样。还是乖乖地去点上骨骼松脆、随便一用力就变成几截的蚊香吧。

幸存者

注:那么多信,加起来得有四五万字吧。每一封信都是一篇有意思的随笔,可惜被我统统删除了。不知当时是出于什么目的把这封信保存了。印象中我存的是另外一封,那一封里有一点较深刻的讨论,可我打开那个文档,里面却是空白。有时候不得不说,天意难违。所以这封信便成了唯一的幸存者,把它整理进《云南来信》以表纪念之意。

  我跟床铺的关系一直很亲密,难道是我把你带坏了吗?

  桃花有时候是个害人的东西。大概是去年一月的某天,我们去某个小镇工作,工作完成了,我便强烈要求去桃花山看桃花。那个桃花山的桃花可比你拍的漂亮多了,而且数量之众也是吓人的。那里也有桃花节,有朋友邀请过我,可我怕人多,便没去。如果单纯看桃花还是挺好的,桃花盛开时,人就络绎不绝,所以只听说那里的桃花漂亮,可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我喜欢那些简单而漂亮的东西,但又特别厌恶凑热闹,厌恶人多。我们那天去的时候还很冷,也不知道有没有桃花,但我们还是去了。我们的越野车便走上了一条狭窄且荒草丛生的小路,走着走着便没有路了,而且一个车轮还掉进坑里,他们围着车想办法,我下车,去满山遍野地找,最后终于找到一枝已经开放的桃花。你知道满山桃花树,只有一枝桃花开放是什么感觉么?那么孤独,又那么美,不知别人是什么感觉,我当时的确有点感动。老司机费了很大的劲把车从坑里挪出来了,而且在一个陡坡调了头。总算是有惊无险。如果那天出个更大的状况,我自己倒无所谓,但会害了车上的同事,比如在我隔壁办公那位纪检监察部主任。到时候就会演变成大新闻:“国企某公司的三位部门主任,利用上班时间开公车去桃花山,车掉山沟里了。”

  遵从内心生活的人,难以跟热闹和“上进”和解,既然如此选择,你“横眉冷对千夫指”就显得特别拽。人民群众爱凑热闹,可这热闹却难为了你。你拍的桃花,乱糟糟一片,已严重损坏了桃花在我心里的美好印象。我仍然怀念那株唯一的桃花。

  昆明室外温度七度,你们那儿温度会更低一些,你当多穿几件衣服,秋裤翻出来穿上也不丢人。话说来云南之后,我就没有见过秋裤了。

  即便是面对热闹的群众,估计你内心还是觉得十分无聊,以上这些絮语或许可缓解片刻。如此便十分好。

细碎的生活

1

  细碎的生活和琐碎的嘴乃是绝配。

  2

  昨晚做梦,包里一块钱都没有了。当我早上从包里掏出钱付早点钱的时候,我觉得诧异。梦里失去的东西,梦醒了它会回到你的身边。梦外丢失的东西能不能自己找回来,大概得靠丢失物品自身的记忆。

  3

  早上起来,我在QQ音乐循环放《心经》。我考虑了一会儿,我是否该让手机一直躺在床上,自顾自地念经,而我独自去上班。出门后又觉得,这样做实在残忍,又折回拿上了。顺便拿了本放在卫生间的《月亮与六便士》。我感觉毛姆眼里的女人,是个制造麻烦的生物。

  4

  从市场上过,一个女人问对面的女人,“你昨天的香蕉卖完了。”她回,“卖完了。”据说那是原生态的香蕉,可以放心食用。我昨天从她附近买走的是木瓜,据说多吃木瓜可以丰胸,我不需要丰胸了,丰了也没什么用,听说胸大的女人患乳腺癌的机率更高,我有点为我那性感泼辣的女同事担忧了。我买它是因为它看起来呆头呆脑,丑得可爱。有人教我,买水果一定要挑那些长得丑的,长得丑的更能专心修炼自身,颜值不行就只能拼内涵了。我长得不好,我也在不停地修炼自己。只是常常心有旁骛,走着走着就滑到岔路上去了。傣族妇女边称重,边说,“我家的麻山蒲,别人都在卖了,我家的还不得卖,别人都还在卖,我家的麻山蒲却卖光了。”既惋惜又得意。

  5

  大多数我能感受到的温暖便是从这细碎的生活中获得的。

  6

  删信,删了几次都没有删掉。是写信的人在信上施了魔法吗?

  7

  在我们这里,不管是抄手还是饺子,他们统统管它叫饺子。我喜欢吃抄手,不喜欢吃饺子。那是因为在四川老家读书的那几年,我对抄手情有独钟。父亲不在学校,我就拿他给我的饭票去买抄手。我老盼着父亲出差或者离开学校,那样我才能拿着饭票去换抄手。后来回四川几次,我再也没吃到过那么好吃的抄手了。云南的抄手也有好吃的,但它的好吃和四川抄手的好吃不一样,一个好吃在于重口味,重得恰到好处,重型武器摆在一起,进到嘴里却无比和谐。云南抄手是清清淡淡的好吃。今天早上我又吃了抄手,汤还行,馅太咸,皮不够薄,不够滑,缺乏韧性。哎,无论是对人,对事还是其它,我都是个无比挑剔的人。如果想找个替罪羊的话,我把它归于我的职业。

  8

  今早起来看朋友圈,发现女性朋友们兴致都不高,我便不好再添油加醋了。

鸡蛋里的骨头

去年7月,我和几个女同事去玉溪出差,工作之余去逛服装店,第一天昆明和文山的女同事买了一堆衣服,我嫌自己太胖,一直没有入手。她俩回到宾馆,每试一件衣服都要过来给我参详,穿上精挑细选的新衣服,她们自然是漂亮的。第二天下班后,天空下着小雨,我硬拉着她俩去头一天她俩买衣服的那家服装店,一口气挑了四条裙子才罢休。虽然她们都说漂亮,但我知道没有那么漂亮。因为四条裙子都是大号的,这的确出乎我的意料。先说那四条裙子,我今天打开衣橱看到它们,我已经开始嫌弃它们了。

  痛定思痛,我终于决定不能再让自己继续长肉了。于是便开始过每天步行的日子,坚持了半年,只是不知道去年买的那四条大号裙子还能不能塞满。前几天同事来昆明,我陪她逛美辰百货,她身材高挑丰满,每试一条裙子都很漂亮,最后她听从我的建议,买了那条绿色的。看得我的心呀,像猫抓过一样。仍然是用去年买的那四条还没怎么穿过的裙子平复了我骚动的心。世上有看到漂亮衣服不动心的女人么,有的话我会十分佩服的。似我这种意志薄弱之人,只要听到别人说,哪部电影好看,就想去看看,什么东西好吃,就想去尝尝。哦,好奇会害死猫的,搬起石头会砸到自己的脚的,上个月受了一次教训,让我的火锅恐惧症至今还未痊愈。

  从我家走过一条街,就是一个很大的运动中心。每天下班我都去那里走,心情好的时候,开始走的时候没人,一直走到人越来越多,最后差不多人都走光了,我还在走。心情不好的时候,脚步便很沉重,走一会儿便没有力气了,就坐在石凳上休息,看别的人,有的跑,有的慢走,有的快走。我就会想,他们也都跟我一样吗?心情不好的时候只想睡觉。有人告诉我,心情不好,去跑步就好了,但这招对我不灵,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得躺着,睡它个昏天黑地,等第二天我再出门,看到太阳心情自然会亮堂起来。所以有些人的心情,是物理性质的,有些人的心情是机械性质的,而我属于后者。

  我人矮脚长,得穿三十七码的鞋,我觉得是因为小时候走路太多的缘故。我妈却说,脚大江山稳,屁股大坐得稳。看相的另有说法,他说,看我的脚就知道我是个命苦的人。我从来没有想过,我是不是命苦,但我知道人生苦短,想做的事就尽量去做,想爱的人就尽量去爱,不要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才后悔。

  大约在2000年,我参加德宏的户外行走,那次是从盈江的苏典走到卡场。我们连续走了三天,硬是把我腰围走瘦了一圈,脚趾甲走掉了三片才停止。2008年,还是在盈江,我和十个男同事去验收基站,盈江地处边境,基站建在人迹罕至的山顶,我们每天天亮就出发,街上的灯都亮了才回来。走了半月,我一点都没有瘦,倒是那些男同事说,从来没有女人去过那些基站,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我居然都能爬得上去,没有路又下雨的时候就跟他们一起滚下山。

  由此可见,我并不是一个脆弱的女人,但我是一个感性的女人,这一点孩子遗传了我。小的时候,孩子看到他父亲的白头发都会哭,而我却是,知道在乎的人,处境不那么好,心里就十分难受。所以,如果说我是鸡蛋的话,一定是那种长着骨头的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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