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奋笔疾书时无人突然造访,席勒通常在晚上写作。在星辰升起、可能的来访者熟睡之时,他会工作上数小时。夜里写作时,他会用浓烈的咖啡来提神。有时,如果实在困极了,就需要采取更极端的行为。为避免在桌子上睡着,席勒会将双脚放进一桶冷水里。
像席勒一樣,另一些大作家也选择在晚上写作,但原因五花八门。对于有些人,创造的轮子在太阳下山后才转得最快。“夜晚的时光唤醒了我更敏锐的化学反应。”汤姆·沃尔夫说。他的《电子“酷爱”迷幻派对》就写于深夜。他每天下午开始工作,到晚饭前,能写多少算多少。晚饭后继续写,直到完成每天规定的十页纸。
罗伯特·弗罗斯特在夜晚写作,同样是被创造力驱使,尽管他骨子里害怕黑暗。这种恐惧症困扰了弗罗斯特整整一生,以致他都十几岁了,还要睡在母亲的房间。多年以后,已经成年的弗罗斯特在走进自家大门之前,还要别人先为他开灯。不过,尽管有着惊恐,他却选择在夜里写作。他发现夜里的时光是迷人的。在一次访谈中,他说:“我时常盼望我们能有两个月亮。看到它们在天空晃悠——那将多么不寻常。”
另外一些作家在晚上写作,则是因为太阳升起后,他们的注意力需要用来对付白天的工作或学习。陀思妥耶夫斯基读工程学校时,就在夜里抽时间写作。当别的学生在屋里熟睡,他坐在桌子前,在毯子下缩成一团,一页页地写他的散文。甚至在成为全职作家后,陀氏依然在夜里写作。深夜的时光提供了必要的平静,尤其在名声增长之后。直到1881年去世前的几个月,他还在一封信里提到夜晚工作的习惯。白天,他会被数不清的要求打扰。他写道:“为什么我在夜里写作?因为在这里,当我下午一点醒来后,会有一拨接一拨的造访者前来。”
晚上,卡夫卡的写作总要持续很久。创作于1912年9月的短篇小说《审判》,便是他一口气从晚上十点到次日清晨六点写出来的。第二天,他在日记中写道:“只有以这种方式才能够写作;只有以这种连贯性,才能够完全打开身心。”工人意外保险机构的工作使卡夫卡没法在白天写作。他会在早上八点,在夜里数小时的写作之后,带着一身困倦去上班。
琼·狄迪恩在写第一部长篇小说《奔涌吧,河流》时,还得努力应付《时尚》杂志的工作。当她从杂志社办公室回到家,她会盯着家里的墙看,上面覆盖着来自书里的场景。她会选择一个已被搁置数月的场景,然后做一次尝试。这一仪式持续了多年,直到她将尚处于半成品的书卖给出版商。从那一刻起,她一连几个月离开办公室,为了完成这本书,不分昼夜地赶工。
极少有作家能够找到一份工作,让他或她既能写作,又能维持生计。在锅炉房里上夜班,听起来并不吸引人。但对于福克纳,发电厂的夜间管理员这一工作,却无比适合。在漫长的夜里,他并没有打盹,而是写作。仅用六周,福克纳就完成了《我弥留之际》。在上班的时间里,他获得了双倍报酬——一份稳定的薪水和一整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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