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经营一家小超市多年。当初,大家还是使用现金支付的时候,肖某为提高结账效率,经常根据账单的金额进行“抹零”,比如消费160.7元,就收对方160元,因此店铺赢得了不少顾客的回头率。
随着店铺的生意越来越好,现金支付也几乎被电子支付所替代,肖某觉得如果每单都如此只舍不入地抹零也是一大笔损失,要不就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吧。打那以后,肖某提醒收银员采用这种有舍也有得的结账方式。
“您今天的消费金额为199.5元,请出示付款码。”“嘀,支付宝到账200元。”
“您今天的消费金额为266.4元,请出示付款码。”“嘀,微信到账266元。”
偶尔也有顾客在结完账后调侃:“你们这样岂不是有人欢喜有人愁,不太合理吧?”肖某听了,反驳道:“好几年前,人家菜市场卖菜的都这么做了,那时候的人比这会儿穷,5毛钱的价值比现在大,大家都不去计较这几毛钱。现在大家既然能到我们店消费几百块钱,又怎会真的计较那几毛钱?”
顾客听了,尽管心里不大舒服,但也哑口无言。一旁的收银员也觉得老板的做法不合理,事后她忍不住跟朋友吐槽了店里的结账方式,朋友惊呼道:“现在还有人在用四舍五入的方法收款?如今电脑系统直接计算金额,压根就不需要收银员手动输入金额呢。”收银员向朋友解释:“我们店的系统会根据账单,用四舍五入算法算出最终金额,再让顾客付款。”
这天,有位顾客在听到“微信到账190元”后,疑惑地问:“账单上不是写着189.5元吗?怎么多收了5毛?”收銀员向他解释了店里四舍五入的结账方法后,顾客并没有善罢甘休,而是坚持要收回自己的5毛:“我怀疑你们店的商品价格设计,就是为了‘入我们每个顾客的几毛钱!”
见顾客不依不饶,老板肖某出面说:“唉呀,哥,咱店就是这么个规矩,要不送您一瓶2块钱的水吧,耽误您时间了,实在不好意思。”但这位顾客依旧坚持自己的原则:“我不要水,您退我5毛就行!”而肖某也固执地坚持自己的“原则”:“我们一向有舍有入,请您不要破坏我们店的规矩。”
顾客听了,直接拨打12315进行投诉,经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实地检查,最后核实肖某的行为确实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肖某理屈词穷,只能归还顾客的0.5元,同时还提交了4000多元的罚款,并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更新了店铺的收银系统,使其合法化。
律师点评:
该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消费者的知情权及公平交易原则。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否则即为违法行为。
故事中,超市老板以四舍五入为由多收顾客五毛钱,其行为显然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无论多少都属在标价之外的加价。何况,现在电子支付可以精确到分,也不存在不能找零的情况。所以,该店铺这种做法当属违法。
(发稿编辑:朱虹)
(题图:张恩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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