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淡蓝色的,淡的有些苍白,更像是从箱子底翻出来的旧裤子,可是我喜欢它。2003年我买回来,每个星期穿两次,无论春夏秋冬都穿着它,终于它撑不住了,坏了,我补了又补,它又坏了。我轻轻地蹲下来,膝盖那就断开了,我剪掉裤脚把它变成中裤穿着上班,同事说,你买了新裢子啊?这一问可把我问乐了。
没过几天,它的庇股又坏了,几乎是透明的了,我买来贴衣纸托阿姨缝上。是一个奥运标志和小只小熊,红色的纸影,可爱极了,我又穿上了它。它还能伴我几年呢?我开始担心它再一次坏掉。比起新衣服,我更爱旧衣服,可能和我怀旧的个性相符合吧!来到这里,我写出来的东西像这条牛仔裤的颜色一样苍白,无力度,可能键盘和笔比起来,我更喜欢笔吧!它带给我灵感,让我放飞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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