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决定带孩子到“锦里”玩一趟。
午饭后便早早上路了,楼下停着几个熟悉的车牌号。我的视线突然停注了----孩子的照片,曾经被他遗忘的照片又回来了。似曾想似的一幕,曾经的曾经,他为了证明要好好生活,顾意放上孩子的照片;后来,也为了“野花”丢弃了它,而如今,那张照片又归位了。。。
深深的吸了口气,按下门铃。果然,一大家子全在。孩子愣了几秒钟,眼中藏有泪花,扑到我怀里。。。
突然,一张陌生的脸出现在眼前,“她”好小,好瘦,难道是?虽然我知道不该去猜测,但心中真的有好多的问号。为了避免尴尬,我抱着孩子赶紧离开了。
好想孩子留下来,能多陪她一会儿。但。。。电话响了,他们不允许孩子留下过夜,怕她着凉,他们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那种逼人的态度实在叫人无法忍受,“什么叫如果我留孩子过夜,以后就不允许我看望孩子。”凭什么这么欺负人?我是她母亲,而且协议书上也明文写着我随时可看望孩子,并有带她出入的自由。真TMD,离了还要受气。
无奈,我把孩子送了回去,心情很坏,想用酒精麻痹自己。可关键时刻,一个个的,都联系不上。我一个人坐在漆黑的木椅上,不争气的眼泪哗哗直流,好想找个肩膀靠一靠。鬼使神差的我竟然想到了他的朋友。犹猭了一下,还是发了短信给他。可刚发出去我就后悔了。不是说好了不再和他们有任何联系吗?真没志气。。。一会儿,短信响了,原来他们今天在给“他”过生日,刚吃完饭,现在正在KTVK唱歌。我觉得自己好傻,别人依旧过得那么多姿多彩,而自己。。。还让别人看笑话。
寂静的夜真的很长,只有香烟陪我入睡,还是不要多想了,但愿在梦中能幸福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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