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8
果然,好景不长,猫改不了偷腥,戏剧性的一幕又上演了。。。
夏天的雨说来就来,正带着女儿在外散步的我们躲进了一个简易的布篷,无耐之下,我拨通了他的电话,请他送伞,他却在家不愿下楼。
“你们等雨停了再回来嘛”他说。
“主要是怕孩子着凉,大人到无所谓”
“等一会儿就不下了。”
我感到很冷,主要是心冷,他不关心我无所谓,反正我早就习惯了,但孩子是他亲生的,他也不在乎,在他心中,我们母女都是下等人,是没有地位的。他只关心他值得关心的人。
“下好大的雨哦,淋到没有,要不要我来公司接你。。。”
这是他当天晚上对别人的留言,半夜不回家却和别人吃饭看电影了,可想当时我的心情,我没有象上次那样宣战,已没有力气了,感觉自己活得太下贱。我太累了,不能再这样活了,我要为自己而活。
但我仍犯了一个低级的错误,太相信人是我致命的弱点,天真的我把事情告诉了他的好朋友,想得到一些帮助,但随后就象录音机一样被出卖了。大家又一次陷入冷战当中。这一次,他终于提出离婚了,我立马就同意了。但天公不作美,偏偏那段时间工作太忙,一直抽不开身,于是又托托拉拉的在耗了半个月,这半个月中,不但没有动摇我的决心,反而让我觉得自己更坚强了,尽然一滴眼泪也没流。
我趁机开溜了,就在8月,终于和他结束了这段痛苦的长征,(说来也巧,又是8月,只是换了个字而己)。其实应该在去年就了结了的事一直拖到现在,故事倒是又臭又长,只是结局不变。
还记得我拿着离婚证书回到家时,苦笑了一声,短短四年,我就走完了恋爱、结婚、生子、离婚人生四大步骤。想起了种种回忆,我再也无法控制的情绪一下子渲泄出来,就让我好好的哭一场吧,给这个故事划上句号。为了自己好好的生活,坚强走下去,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一定能看见彩虹的。。。
(PS:离婚协议书上,我什么也没要,并不是我清高,我知道那个无赖是不可能还钱的,甚至还说出了没人性的话,“那你把生孩子的费用还给我。。。”“如果你不要孩子的话,从此不准来看她。。。”“如果要来看她的话,每月支付1000元的生活费。。。”我不想再多浪费半句话了,所以他提出的我都答应了。只是条件改变了一下,我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并可随时来看女儿,财产一切归男方所有,我不想在最后还落下一个不好听的名声。就在我离开之前,我把所有的衣服洗了,房屋收拾了,卫生也打扫了,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遗憾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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