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五年级的时候,两个村拼在一起上,我们几个是班上学习好的,毕业时照合影,班主任还特意安排我们几个,小辫子短发对称的坐在他们两旁;12岁的孩子,那时已经感到被老师宠爱了,所以很尿气。
转眼四十来年过去了,自己的孩子们大都已经就业结婚了,想想当年几个小毛孩子,在一起吃顿饭,说会话,也不是什么胡打乱闹、离经叛道、违法违纪、离心离德、背信弃义、丧尽天良的事;再者,当年十一二岁“没感觉”,现在六十来岁“感觉无”,也弄不出什么“劈腿”之类的,伤害或锻炼身体的事情来了。
一段时间的努力,终于扫听到最后一个小辫子,知道她现在在邻县“落草”,其儿女均已婚嫁,老头或在或不在,没“百度”明白。电话打通后,是下午,就听里面“嘎-嘎”的五萬砸桌面的声音。通完姓名之后,对方的话着实叫我“热血沸腾起来”,她说:“有意思吗?这么大年纪,还聚 ‘混’ ?”我像从冰柜里拿出来的一根面条,呲-放到沸腾的一锅水里,霎时软了下来。从此,再也没了为孩时“聚魂找天真”的心思和激情。这也就大大得罪了事先渴望“聚魂”的玩小们,他们狠狠的批我说:“守着美女睡大觉,不是办事的衙役。”说的太难听了。我只能说:“都丫贝山南海北的,八百辈子没联系了,‘聚混’个蛋呀!”
过了半年,麻将同学突然打来电话,说:“和她一县的那个女同学突然死了,是不是大家联系去趟?趁此聚聚。”我的天呀!常言道:一日不见,当刮目相看,如今隔了四十年总计是一万四千六百天,这丫贝,当割了脑袋,剜了心,掉了魂,才相见呀!
我把话转给几个短发小辫,他们又狠狠弄了我一顿:“四十年没见面,人死了,你脑袋叫门挤了,冒冒失失上来一伙人吊纸,咱们发浪白邪、混蛋透顶、不知是非、不懂事理、有钱没处花去、凑群给人添堵去呀!要是人家死得蹊跷,几个人去当 ‘嫌疑人’ 啊!”
从此,小同学聚会一事销声匿迹,再也没有人再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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