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早睡早起,小时候养成的习惯。记得外婆过世后的某个凌晨四点,妈妈也许是因为害怕而将我从床上抓起来陪着她给堂屋里的蚕宝宝们喂食桑叶,我那个困劲儿至今记忆深刻。讲什么早睡早起是为了养生,对我而言,不过是想多抓住一些时间罢了。也许是我不太容易沉迷或专注于一件事,于是总觉得时间溜得好快,如同高架桥上川流不息的车辆。碍于“群居”的原因,希望不要影响到室友们,于是我也在灯光消失的前后开始进入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只有一个感受就是快。我在深夜十一点前后入眠,不出意外地觉醒在清晨六点三十前后,挣扎着开始新一天的工作,没有太多时间思考。空间宽敞的肯德基百分之九十八的时间播放着时下流行音乐,空间狭窄的公共交通又颠簸不堪,敞亮的办公室却又她不能言说的使命。时间它还是如缠绕着郭采洁的德芙巧克力般从我身上飘过,不作痕迹。深夜适合思考,又适合睡眠,有时候可以听听深夜广播,有时候又觉得它适合一段时间的阅读。于是深夜因着选择过多而蛮荒颓唐。其实大可不必,跟随心的选择,闭上眼睛,选择就此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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