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手”二字相传已久,但名字出处一直不得其解。野问之中,有两个说法勉强可靠:一是指其皮薄易熟,随意抄着手闲坐片刻,便已熟然上桌;二是它的形状酷似一个人抄起两只手做环抱之状,好比人在冬季避寒时两手抱胸的紧紧相拥。
在我能记事的年纪,抄手还是一种逢赶场天,特有的东西。每至赶场归来,家人们口袋或无闲余,肚里或还空腹,但午后的饭桌上,必然独有一份抄手,独为我而留——那是母亲为我私藏的珍馐。抄手一度是我心中世上最美味的食物。
作为榨菜之乡人,老家的抄手里,红黄色的榨菜自然是不会缺席的。奶奶总不会忘记从泡菜坛子里捞出一把榨菜块儿,用刀研磨成粒;姑姑也去地里掐回几根绿油油的小葱,去茎洗净切花,佐以小蒜、姜米,最后添入一颗鸡蛋拌匀。红黄白绿几方唱罢,肉馅的部分便基本铺陈完毕。
无须一声“开动”来提点,家人的默契已在手头展开。左手托着面皮,右手举筷擀馅居中,对折,两角点水,最后以一个堪比莫比乌斯环的奇异角度,将面皮两头抄到中间粘紧捏合,形似元宝状的抄手便悄然出落。
等到爷爷嘴上那句“水烧开了”一提点,包抄手的任务便基本竣工。在清一色的大碗一字排开的瞬间,家人们已自觉围在了灶前。
大小个头儿聚在厨房磕磕碰碰,宛如锅里那白里透红起起伏伏,小孩子们不断地向掌勺的厨娘递诉着自己的喜好,“多放点海椒”“我要加醋”“少搁点味精”的声音,和锅中的香味交织在一起,不候多时,便又逐一捞回在青菜垫底的碗里。最后圆桌合围,各抄其碗,抱于圆桌。这场以抄手为名的课题,我在心里已换算为“团聚”。
在我已能成家的年纪,抄手逐渐变更成一种“寻常便饭”的东西。山城的大街小巷里,不乏各种“老麻”“红油”名噪一时,一听名字便让人食欲大增,但细想之下,这种主打味道的招牌,显然已经和食物本身的主旨背道而驰。
而恋旧的我,总爱寻老店尝新。待抄手出锅上桌,初闻极香,卖相搭配也美到極限,但一口细嚼便可明了——城市阡陌,记忆之味,不说踪迹全无,大概不过无偶有独。
而每次回老家,审食疲劳之下,母亲总不忘问上一句:“明天赶场,咱包点新鲜抄手吧?”我知道,我家的抄手依旧固执地来源于幼年记忆里的那条街,出没于人烟趋于稀少的衰败巷弄,依赖着渐渐在退出历史舞台的赶场天,继续以可以唤作团聚的形式出没于餐桌。
而我每次都不作声,算是默认;心中纵有千言婉拒,奈何记忆泛起,“不”便难从口出,这大概也算一种“甜蜜的负担”。
抄手如抱,囿于碗底,却暖流心上,每每入口,都是一场记忆和舌尖的双重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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