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看起来是那么小,小到让人不太敢奢望它能活下来。到家后,我给它擦了擦脸,它努力地半睁着眼。我看了下,它还没长牙,就到宠物店买了注射器和奶粉,一点一点给它喂了两管。
估摸着它吃饱后,就拿毛巾把它卷了下,放在枕边。
但它也真给面子,居然这么顽强地活了下来。它是母的,尾巴断成了倒L形,很酷炫,我给它取个名字,叫波仔。
几天后,它慢慢有了精气神,因为还没长出尖尖的爪子,不能爬高上低,它开始满屋溜达,我走路、开门都得小心翼翼,生怕踩着它。我用纸盒、旧衣服给它做了个窝,它不喜欢,困了总睡在我鞋里,我常常拿起鞋正准备往里蹬时,它“喵呜”一声跳了出来。
波仔从不挑食,吃什么都狼吞虎咽,很快它的小肚子就圆了起来……
它是我见过的最野的猫了,我俩同住一间屋子,但很少打照面。它每天睡觉的地方都不同,醒来就开始满屋乱窜,来去一阵风。
一开始它总随地大小便,我给它刨了盆沙子让它当厕所,它把沙盆打理得干干净净卧在里面睡觉,然后尿在厨房里。我每天帮它扫干净,撮起来放进沙盆,坚持了一个礼拜,它才反应过来那是厕所,也总算开始守了点规矩。它的爪子和牙齿都能够伤到我时,我带它去宠物医院打了疫苗,医生说从没见过这么躁动的猫。
天越来越冷,它喜欢睡在路由器和笔记本电脑键盘上。只有过一次,它主动走来,卧在我旁边,倚着我的胳膊睡着,我受宠若惊地摸了摸它,它又很嫌弃地走开了。
我住二楼,它经常把头从防盗窗间隙伸出去,很陶醉地看着外面,“喵呜,喵呜”地叫。我带它出过几次门,它到处乱跑,每次我都差点把它弄丢。
我每天出门前给它换上干净的水,把猫粮摆好。在我倆不多的交集里,最温馨的时刻莫过于开门回家,它总是开心地迎过来,站起来搂着我裤腿,或者趴在我脚上,我就这么拖着它在屋里走一圈,然后我们各忙各的。
才不到半年时间,它已经长到了A4纸那么长,更加强壮,更加活泼,更频繁地在房间里飞檐走壁,也更喜欢把头伸出窗外“喵呜,喵呜”地叫。
有一天,我忙完回来,它不见了。我把房间翻遍,又跑到楼下用手电找遍了整个小区,没有。我有点难过,也松了口气,没摔着就好。
接下来几乎所有业余的时间,我都在找它。它的东西我也没扔,帮它刨了盆新的沙子,放在原地。我常把拆开的香肠放在小区的角落、楼道,怕它饿着。每天最激动的时刻就是掏钥匙打开家门,盼着它回来了。有时刚进屋会有脚一沉的错觉,像是再一次被它抱住裤腿,趴在了脚上。但每次低头,每次失望。
两个月后,我因工作原因搬到了罗湖,与之前的住处隔了几十公里。我没想过能再遇到它,只希望它还活着。
转眼两年过去,我到宝安办事,路过以前租住的地方,很怀念,就随处转转。我在草丛里看到了它,背对着我,倒L形的尾巴,毛色比以前更亮了,黄黄的像只小老虎。我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轻轻叫了声:波仔。它没有回头,如以前一样高冷,嗖地一下跑走了。
真开心,波仔,薄情并快乐地活着吧。不管你认不认我,我都一厢情愿是你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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