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们闲聊,他说他最近有一个感悟,就是人最应该培养的能力,其实不是说服力,而是“被说服的能力”。
說服一个人,只是把自己的世界扩大了那么一点点。但是,不能被说服,这是丢掉了整个世界。
这个道理简单吧,但是难也难在这里:绝大部分人捍卫自己观点的决心,那是比天都大的。
作为一个天天要公开说话的人,我自己的办法是这样,就是凡事不说“我认为”,而是说“还有这么一种解释,挺有意思的”。
你看,同样是说观点,这么说就为被说服留下了空间。
在英文语境里,很多人经常说一句话,叫it’s interesting,“这事很有趣”。
两层意思:这事跟我熟悉的东西不一样;但是我承认它的存在,并且有兴趣了解一下。你看,被说服的可能性,不就打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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