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第一个器官捐献协调员,我见证了器官捐献从深圳一步一步走向全国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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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我在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出生。1997年,我来深圳帮妹妹照看孩子。一次上街买菜,我看到路边一辆无偿献血车,就记起小时候看过的小人书里面,白求恩大夫献出鲜血挽救八路军伤员生命的故事,心想自己也有机会通过献血去救人了。后来,我成了深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的常客,也成了深圳市红十字会的志愿者。
我真正理解器官捐献这件事情,是在2005年8月底。深圳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出去调研,会长给我打电话说,办公室不能没人,你过来负责接听几天电话吧,市民有什么需求就记下来。
第二天,我在深圳市红十字会值班,接到一个来自湖北天门的电话。那位女士的语气很着急,她可能憋了很多天,还有心里的悲伤和苦闷,一下子就忍不住哭了。
我安慰她慢慢讲。她说女儿叫金省,十八岁,高中生,多才多艺,学习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下晚自习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颅脑重度损伤。医生说无论怎么努力都救不回来了,在医院靠呼吸机维持着。她说了解到在国外器官是可以救人的。医生说她女儿所有的器官都是完好的,只有头部受了重伤。她实在不忍心让聪明乖巧的女儿白白地走了,就想把女儿的器官捐出来救别人,也好留个念想,这样她觉得女儿没有离开这个世界。
由于当时器官捐献体制不健全,她打了很多地方红十字会的电话,都被拒绝了。她说在深圳打过工,看到过街头相关的公益广告,知道深圳可以。深圳市虽然在2003年就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但两年过去了,只做过眼角膜和遗体的捐献,并没有器官捐献的案例。
我找自己认识的医生,再通过医生找医生,最后找到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器官移植研究所的陈忠华教授。他带领团队赶到金省所在的医院,全面评估,完成了捐献。
金省的肾脏救了上海两个小男孩,肝脏救了武汉的一个男孩,眼角膜让四个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信息反馈回来,我完全没想到,自己无意间促成了我国首例无偿多器官捐献案例。我知道,在自然界,一朵花凋谢了,就结一个果子。但一个生命结束了,不仅救了三个人的生命,还帮助四个人重见光明,相当于救了七个人。
我觉得,这是件好事情,值得宣传,逢人就说。
2
我做事的习惯,好听点叫执着,不好听点叫固执。
来自贵州望谟县布依族的26岁小伙子杨杰,为补贴家用,国庆节期间骑摩托载客,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脑死亡,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杨杰在深圳打拼多年,一直向往能在深圳安家。他的堂哥给我打电话,说深圳的一些爱心人士到过他们的山区支教,教他们学习读书,他们才从大山里走出来。杨杰很喜欢深圳,堂哥就想把杨杰的遗体捐献到深圳,算是对深圳爱心人士的回报。
杨杰的爱人叫王丽妹,没有读过书,不会写自己的名字。她在丈夫出事后赶到深圳,我到医院后一边陪着她,一边向杨杰的其他家属解释器官捐献的相关事宜。
就在我教丽妹签完字后,一个来自湖北烧伤科的医生来电话说很发愁,有两个烧伤病人很严重,要是有皮肤能移植就好了。深圳的医生说杨杰的皮肤还很完好,就问是否同意捐献。这时亲属都沉默了。
一边是去世的杨杰,一边是命悬一线的病人,我内心十分挣扎,只得硬着头皮询问丽妹。
没等我话说完,她就崩溃了。我也十分难受,抱着她哭了起来。本以为我的这个请求已经无望,这时杨杰的堂哥哭着劝弟媳说:“捐吧,这也是积德行善的事情。他要是活着的话,动他一下我们都会心疼,现在呢,他已经离开我们了。如果能多救一个人,我们在世界上就多一个亲人,别的家庭就不会像我们一样失去自己的亲人了。”
丽妹很艰难地拿起笔,我教她在表格上打个√。放下笔,她趴在我的怀里又哭了起来。
最终,杨杰捐献了心脏、肝脏、两个肾脏、皮肤,还有眼角膜,一共救了九个人。
作为多器官捐献者,杨杰是国内第一位捐献人体器官的少数民族人士,也是我国第一个无偿捐献皮肤的人。
丁思成是中国首位捐献亲属器官的未成年人。
2011年7月26日早上,思成要去上学,妈妈突然感到身体不舒服。他赶紧打120,医生全力抢救,但没有救回。
丁思成生活在单亲家庭,乖巧懂事。他给我打电话时,妈妈还有一丝自主呼吸,没达到捐献的要求。但是他始终记得妈妈说过,如果我们有那么一天,活不了了,就把有用的器官都捐出去救人。
8月2日晚上,我去办理手续,他站在旁边。我问他多大了。他说13岁。我说那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啊。他说委托舅舅做法定监护人。舅舅签了字,他也签了字。8月3日九点多,他的妈妈心脏停搏。
如果心跳无法恢复,将无法完成捐赠意愿。所有人都盯着我,我请医生继续抢救。
丁思成坐在病房外,很着急,抓着自己的短头发,说妈妈一定要坚持啊,你要去救人。大家都在ICU门口等着。我进入ICU,手抓着一个台子,医生说你坐一下,我们轮班做心肺复苏,已经竭尽全力了,你看我们的衣服都湿透了。
突然,护士长说心跳恢复了。思成跳起来,抱著舅舅说:“妈妈挺过来了。妈妈真棒。”下午4点多进手术室,5点医生出来说,因为高血压,她的心脏不能救人,但半月板(两个膝盖,一共四个)可以帮到四个人,问是否同意捐献。
我去问了舅舅,他们让我问思成。他说:“愿意,妈妈还可以多帮四个人,我同意捐。”当时他自己蒙蒙的,过了一会儿,他说眼睛怎么看不见了,其实孩子是急火攻心,几天没睡觉,太累了。
他妈妈的器官救活了11个人的生命。他说以后要考医学外科,要治愈和妈妈得一样病的患者。孩子后来真的考上了医学院。
丁思成告诉我:“妈妈从小就鼓励我要乐于助人,我只是帮妈妈完成她的心愿。妈妈的器官开始了新的生命,会让我感觉妈妈她没有离开我。”
3
目前器官捐献协调员们还没有一个法定的职业身份,我们既不是医生也不是护士,缺少晋升机制和工资发放标准。
有人把我们叫“劝捐员”,其实很多病人越到生命的后期,越有强烈的求生欲。如果劝他死了以后捐献,这就很忌讳。何况,人在面临死亡的时候,内心是恐惧的,这时去劝他捐献器官,也是不人道的。所以,我不仅不“劝”,甚至不主动联系捐献人。有一位捐献女儿遗体的父亲,因为犹豫不决而错失捐献器官的时机,事后埋怨我为什么不多劝劝他。我告诉他:“你的心情就是我的心情,所以我得尊重你的想法。”
也有人称我们是“生命摆渡人”。作为一名专职器官捐献协调员,我们的使命就是在逝者和生者之间打开一条通道,让逝者生命延续,让患者重见生机。
器官捐献有“双盲原则”,除非被捐献者主动提出或者同意,双方是不能见面的。我了解到,有一个小朋友受益者,获得了一个男孩的肝脏、胰腺和小肠。可以说男孩相当于给予了受益者三次生的机会,他很感激,想找到那个男孩的两个肾脏的受益者,还有眼角膜的受益者,就说我们是“一家人”。但是别人没有他那样的想法,他的心愿就没有实现。
我的印象里,被捐赠者很少主动提出见面。我曾想象各种双方见面的情景,其中一幕是,一个女孩贴着一位陌生老人的胸口,听她爸爸的心跳。那画面,该多美啊。
深圳郊区的吉田墓园最高处的山坡上有一株大榕树,叫“光明树”,树下是那些眼角膜和器官捐献者长眠的地方。
一位大连的女大学生,患不治之症后,一遍遍打电话要捐献。当她心脏停搏后,医生过去获取了她的眼角膜,并把她的骨灰葬在光明树下。获得她的眼角膜移植的那位小伙子只要时间空闲,就会买一束鲜花,到光明树下,给那个素不相识的姐姐献上一束花。
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而根据2018年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捐献案例只有300多万份,太少了。
我的心愿,是希望國人这方面要解放思想,如果生命不能继续,就让生命延续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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