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恤在20世纪初发明出来,本来是穿在军人制服底下的内衣。后来因为价廉和易穿易脱,在劳动者中间迅速流行开来。最早只是男性的衣服,后来女性也因为欣赏T恤这两大优点而开始穿。
马龙·白兰度在《欲望号街车》里总是穿着紧身T恤走来走去,简单不羁,性感至极。
与他配戏的女主角则穿着那个年代的复杂女装——小腰身的花苞裙,胸前一排细密的薄扣子,项链领花样样配齐。
年轻的马龙·白兰度光芒四射,把T恤当日常装扮的男子,多少都曾自我投射成那样的形象。
自从T恤分担了广告牌、标语牌和涂鸦板的功能,穿着的人就更多了。时尚媒体总是嘲笑程序员穿各种各样的格子衬衫,其实穿格子衬衫的程序员已经算是很讲究衣着了。
无论男女,他们更多时候穿的是T恤,而且是不要钱的自家或别家公司T恤。因为女性在着装方面一向比男性用心思,T恤在女性中如此流行是一种有趣的现象。
理想中的女性衣柜,什么场合该穿什么衣服,用哪种材料和样式,都有着繁复的规则。打破这些规则标新立异,则是另一种创新的规则。在女人只能穿裙子的年代做出女装长裤,在女装五颜六色的年代做出通体漆黑的小裙子,都是时尚大师的手笔。
全体女人普遍日常穿T恤,是一场去中心化的群众运动,是安静平和却不可逆转的革命。男人女人们不谋而合,共同爱上了方便。
当《老友记》中的蕾切尔说出“我最喜欢的T恤”时,电视机前的千万人都生出了共鸣。
无论T恤有多少件,每个人都有一件最喜欢的T恤。这件最喜欢的由最经常穿到最舍不得穿,由笔挺平整到洗出毛边破洞,由穿着出门与朋友一起度过愉快的周末到当作睡衣穿着上床睡觉。
喜欢它的原因总是很个人:或者是因为文字图案契合自己某一刻的心情,或者是质地特别柔软贴身(尤其是已经洗破以后),或者是在某个难忘的日子穿过它。就算穿到实在不能穿,也会送给家中宠物而不是随手丢进垃圾箱。
到了只能做抹布的那天,主人可以说是万箭穿心。相比之下,每季把一大包一大包曾经全价买来的精致古怪衣裳收拾出来送人,倒可以槁木死灰一般全不在乎。價格与价值不成正比,想想自己最喜欢的那件T恤,就会明白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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