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角看起来是完美的,你如果看过我朋友圈里的照片,就会有这种强烈的感觉,这是一个适合安静读书的空间,橘色的墙,让米黄色的椅子看起来像白色的,修长的落地灯撑着一个白色的灯罩,白天透过百叶窗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和窗外的棕榈树,晚上在温暖的黄色灯光下看书,每逢半点就会听到草地上喷水系统有节奏的喷水声,在这个久不下雨的地方,这声音并不讨厌,反而很亲切。到了深夜,偶尔还有远处的火车汽笛声,这时候得把窗户关小一些,外头的空气已经很冷了。放下手中的书,把百叶窗撩起一条缝,看看楼下整齐停放的车,也有一种说不出的静意。长久以来,我头脑中的阅读角就是这样的。现在,我花了几十美元,让构思变成了现实。
不过,阅读角的缺点是致命的,离床太近了。严肃艰涩的阅读很难发生在这个地方。我现在处在人生的一个极其艰难的阅读阶段,二十来岁反复看的那些书、那些人,已经渐渐失去了往日的光辉,合我心意、容易读的东西读完总是空空荡荡,觉得长进不大,那些读完能启发思考,滋润文笔,弥补知识缺陷的都是一些不好读的东西,一边读必须一边做笔记,否则一個字也看不进去。做笔记就得去书桌上,像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那样,一字一句地读。读到崩溃,伏案少许,抬头继续读,要克制自己去床上躺一躺,放松放松的冲动。一旦躺下,无论再宽松的裤子都觉得多余,双腿扭动,踢掉裤子,又觉得丝丝凉意,一不小心钻进了被窝,就会稀里糊涂地睡得踏踏实实。然后,在尴尬的三四点醒来,天没亮,不能去学校,继续睡,又睡不着,起来看书,又觉得难以重新启动,于是,就睁着眼看着天花板,胡思乱想。思而不学则殆。
一个星期后,我彻底放弃了在家看书,精心设计的读书角终于还是成了摆设。正正经经地看书还是得去图书馆,带一壶热水,两个饭团或百吉饼,当午饭,百吉饼这个词我是昨天才学会的,英文名字叫bagel,听起来是不是很洋气?其实就是又干又紧实的馒头,没味儿,但扛饿。早上8点去,晚上6点回,周末中午12点去,看到图书馆关门才回。这样,才能勉勉强强完成教授布置的阅读任务。其实也不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苦行式的阅读真是有快感。跑马拉松和在跑步机上散步的区别,你们应该懂的。
没有人天生喜欢阅读,但现在我们越来越喜欢摆出一种阅读的姿态。摆姿态的阅读也没什么不对,那也是可以学到东西,让自己高兴的。只是,如果你是个博士,这样毕不了业,你是知识分子,这样练不出真功夫。除非有些家学渊源、变态人格或看破红尘,否则一点点的干扰都让人难以持久、系统、严肃地阅读。忘了书房、阅读角、情调,带着水和干粮,去一个有人监督你的地方,读到地老天荒。这是我想时刻提醒自己的,也顺便告诉像我一样活泼可爱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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