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刚实现了一个长久以来的愿望:去看一场林宥嘉的演唱会。
虽然差一点要迟到,虽然差一点就要错过林宥嘉的开场,但是当我抱着包跑上三楼,跑向入场处时,满脑子都在想,快快快,再快一点,仿佛再快一点就能抓到幸福的尾巴了。
第一次把林宥嘉这个名字听到耳朵里,是初中的时候。当时,有一个同班女生正在和高年级的学姐做笔友,有一天我恰好在门口,顺手递了次信,我问她,你们每天都聊些什么呀。女生说,啊呀,就是讨论林宥嘉和萧敬腾啊,我比较喜欢林宥嘉啊。
人总是偷偷地把别人渴望的装进自己脑子里,虽然之前就知道林宥嘉,但是从那天开始我好像与这个歌手有了特别的关系。
但是真正开始喜欢林宥嘉要到高中,因为当时我有了自己的MP4。
当时我临床的舍长,每次回家都下好几集动漫在她的白色MP4里,跟着她我还看了好几集《薄樱鬼》。每天晚上我都能看见她的被窝里透出荧荧的光,当然如果她探出被窝看看我,也能看到我看穿越小说的绿色背景照在我脸上绿绿的光。
我的MP4很小,放在掌心,我能牢牢地抓住,但是它有一个很酷的名字,叫月光宝盒。
那时候,我家还没电脑,记得那是一个大夏天,不知道是不是她家房间太大,空调根本不起作用,偏偏电脑放的位置离空调还远,我就在酷热中坐在木头椅上等待传输一点一点完成。当时,我下了很多很多林宥嘉的歌,应该是那会儿他出的所有歌。
于是月光宝盒里都是林宥嘉又魅惑又凄迷的声音。
我一直认为对于我来说,真正喜欢上林宥嘉是因为那首《残酷月光》。
高一坐在我后面的一个特别聪明的同学大孟,跟我一样特别喜欢这首歌。
有一次,她站在八人寝狭窄的两床过道里,举着她的手机目光灼灼对我说:“西西,不如我把《残酷月光》做起床铃吧?”眼看着她就要低头在手机上设置了。
说时迟那时快,我一把冲过去握住她的手腕,仿佛扼住命运的喉咙。我非常严肃地对她摇了摇头:“你不知道起床铃必毁歌吗?!”
演唱会的时候,林宥嘉说:“不知道时至今日,喜欢林宥嘉还是不是一件很傻的事,但是我希望,喜欢林宥嘉会成为让你们骄傲的事。”
我坐在三层看台上,想要飞下去跟他说,作为你的歌迷一直很骄傲。
喜欢一个歌手,喜欢他的歌,因为你为之感动的旋律与词句里,分明藏着你过往真实的喜怒悲欢。
还有,很喜欢林宥嘉说过的一句话:“不要忘记你曾是怎样的小孩,不要忘记你想成为怎样的大人。”
我不会忘记的。
谢谢你,The Great Yo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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