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阿进,是我大三那年暑假去北京实习时认识的,当时的实习单位是一家业内很有影响力的报社,招实习生的广告一出,自然有天南海北的学生蜂拥而至,这其中就有我和阿进,我来自厦门,他来自武汉。
大家年纪相仿,又一直在象牙塔接受新闻理想的熏陶,个个热血十足,都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但阿进是个例外。他个子小小的,戴一副圆框眼镜,头发不知道是天然的还是烫过,是卷卷的爆炸头,属于呆萌呆萌的可爱型男生,说他是例外是因为,几乎每次在我们为新闻选题争得热火朝天、几乎要把会议室屋顶都掀了的时候,他总是静静地偏安一隅,找个舒服的姿势趴着睡大觉,而且是流口水的那种深度睡眠。
可能也是因为这样,我对他除了爱睡觉这一点以外,并没有太多的印象,以至于后来他给我发短信时,我还有些惶惑不已。
我看到短信时已经结束实习回到学校,我照例在醒来后像往常一样掏手机看时间,然后就看到了他的短信,他在短信里说:
上次上网碰见后,你记我电话了没……我是想说,我还挺喜欢你的……没别的意思,就是觉得这种事儿还是应该让你知道……你可千万别有心理包袱……睡了吧?晚安啦!
我看了一眼发送时间,是凌晨两点。
可想而知我当时的震惊,仔细想想,实习时周围的同学也确实若有若无地开过我俩的玩笑,可我只当那是大家无聊的调侃,因此一直不以为意,现在想来,确实是我太过迟钝了。
我思来想去,最终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邮件,自以为是地把我的受宠若惊、对他的感谢以及委婉的拒绝都写了进去,发送给他之前又几番检查。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的我,简直笨拙和认真得可笑,而这一点,在他回复给我的邮件里,也表现了出来。他在回信里说:我的本意真的不是让你受这么大影响,我只是觉得,我如果要喜欢谁,一定得告诉她,即使我有女朋友了或对方有男朋友了,我也会这么干,当然至今还没有出现过这么纠结的情况。我的意图仅仅是让对方知道这么一件事情而已,而不是当一个看起来无私伟大其实可悲的暗恋者。你说你很高兴很感谢什么的,这个都不用。要是你说“我知道了啦,我早就看出来了(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有这心思),呵呵”,这个就算是最好的回答了。
你看他有多酷,对比之下,我简直就是个手足无措的白痴。
我后来还是忍不住问他:“你喜欢我什么啊?”他回复我说:“其实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别人要是问我,你喜欢她什么,我肯定答不出来。也许我会说喜欢你感冒之后躺在沙发上病恹恹的样子。”
他这句话,让我当时感动得硬生生掉下了眼泪,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实在是一件太不可思议的事,那场厉害到我打了三天吊针的感冒应该是我状态最差的时候,我面色如蜡、死气沉沉、擤鼻涕的声音此起彼伏,这样的我实在很难说有什么美感,可是就有人被最丑时的我打动。
按道理这件事到这儿差不多算是结束了,但我注意到,他上次给我回邮件以及这次回短信的时间,都是凌晨两三点。那么爱睡觉的他,实在没道理。
他告诉我说:“我想,凌晨两三点你应该已经睡了吧,发给你的短信和邮件你肯定不会立刻看到,所以也不会立刻回复,不用直面你的反应,这让我觉得安心,也给了我发送出去的勇气。”
我虽然从未和他在一起过,却是从他那里听到了迄今为止最动人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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