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这近20位违法者都没有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在既要担心被车撞,又可能面临罚款和引发其他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中国人为什么还要冒生命危险闯红灯?
“在我国,行人等红灯时不管有车没车,只要有两个人以上凑在一起就敢过,这就是现在热议的‘中国式过马路’;如果你不过,等到绿灯,过去的人会用异样的眼光看你。”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高钢说,“中国人最讲面子,为了面子你说过不过?”
不仅如此,“当我们停车避让行人时,后面的车也会不耐烦地鸣笛,逼迫你在斑马线上咄咄逼人;如果你不走,甚至有人把车开到旁边瞪着你,有时来一句‘哥们儿,你没病吧’!”
事实上,随着连续4年成为世界新车销售第一大国,我国早已一路小跑进入汽车社会。不少人惊呼,我们没有为此做好准备。然而开弓没有回头箭,对汽车社会带来的种种问题,尤其是交通安全,我们能做的首先应该是承认,然后是努力改变。原因很简单:行车素质是可以提高的。
高钢说:“美国人为什么敢大胆过马路?即使在没有指示灯的人行横道上,他们也可以大胆往前走,原因就在于公众有种意识:过街人行道上,行人有先行权。”
亨利·福特让汽车走入美国工薪阶层之家已近百年,那以后,虽然各州法律不尽相同,但在行人过马路的问题上却是有共识的,那就是对于汽车,“行人+斑马线=停止”。
以佐治亚州为例,该州法律要求司机必须在斑马线后停车,即使行人不在你行驶方向的车道内。另外,在转弯处,法律也要求司机在转向一侧,等行人完全通过斑马线后才能启动,而不能用车去“欺负”行人,当行人使用斑马线时,绝不要转弯进入。
“行人上了台阶车才可以动,如果行人有一只脚已经上了台阶,哪怕已经离你的车有3个身位远,只要车动了,这张罚单你就吃定了。在法庭上甚至连辩护的余地都没有。”高钢表示。这是为什么?我们有这种教育吗?这,事关生命。
在德国,经常可以看到四米多宽的马路边上,有一块牌子用德语写着“为小孩做榜样”。“在有小孩的情况下,你不会看到有人横穿马路。”在德国留学的小颖认为,这与我国不同,“有时你会看到抱着孩子‘跨栏’的,这种影响是多么恶劣!”
驾驶者不让行人,行人又抱着侥幸心理不遵守交规与车辆抢道。正如导演德米尔在电影《十诫》中所揭示的:“我们不可能打破法则,只能在违背法则时让自己头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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