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用了几天时间便已适应了波麦迪瓦的生活节奏,并开始像本地人一样忘掉走路这件事情。在餐馆里,我会紧随小跑的侍应生,颠着碎步轻盈地跑到餐桌旁,敏捷地选好自己要吃的饭菜,然后及时通知在餐桌间跑来跑去的侍者。在公园里,我小跑着欣赏周围的美景,而不远处正有一对情侣手牵着手并肩慢跑,即使是在接吻的时候,他们也丝毫没有放慢奔跑的速度。在地铁站,我会夹杂在其他乘客当中,快步跑下列车,随着整齐的人流跑向电梯,然后再井然有序地冲向我要换乘的下一班地铁。在博物馆里,我和其他参观者一样,屏息凝神,以最快的速度欣赏着一件件展品,然后踮起脚尖,安静地跑向下一件。博物馆里安静极了,只能听见参观者小跑时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我对这座节奏飞快的城市充满好奇,并试图寻找一切机会和当地人交流。然而我很快发现,波麦迪瓦人对于以“交流”为目的的谈话似乎毫无兴趣,他们认为那是浪费时间。屡次碰壁之后,我于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在一间酒吧里邂逅了一位在那里躲雨的波麦迪瓦人。此人名叫哈挈米,面容和善。我和他的英语都不纯熟,但这并不妨碍一场颇为有趣的谈话。然而,当我们谈兴正浓时,雨忽然停了。哈挈米坚持要离开酒吧,理由是:如果说利用躲雨的时间练习一下英语还算合情合理,那么在雨停之后继续聊天就属于浪费时间了。他说这番话时语气礼貌得体,但仍让我稍感不快。为了能够继续交流,我提议和他一起出门,在路上继续我们的谈话。
来到街上之后,哈挈米立刻跑了起来。我撒开两腿紧跟在他的一侧。在并肩奔跑的过程中,我向他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为什么波麦迪瓦人总是在奔跑,而不是像地球上其他城市的居民那样习惯于走路?”哈挈米反问我说:“一个人出生以后总是先学会爬,然后才学会走路。在您居住的城市,所有成年人应该都没有忘记爬的技术,但为什么大家都选择走路,而不是爬行呢?”我犹豫片刻后答道:“当然是因为走路比爬行更快,更有效率。”哈挈米向我投来一瞥,一边加快了奔跑的速度,一边对我说:“那么您不觉得跑步比走路更快,更有效率吗?”就在那一刻我感到一阵疲惫,步子慢了下来,而哈挈米却保持着他的速度,继续向前飞奔而去。
我在波麦迪瓦住了大约一个星期时间。我渐渐地开始怀念我自己的国家,怀念那些和我一样习惯于走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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