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绪喜是我的同事,其貌不扬,少言寡语,毕业于本省一所二流大学,用他自己的话说,“比较适合跟机器和代码打交道”。我们是同一年进入这家公司的。四年间,他一直默默无闻地做着研发工作,住乱哄哄的集体宿舍,我们俩对门。
晚上,大家喝着酒,我们不约而同地问起小张凭啥诀窍一步登天闯到了美国。
小张说今年合同到期,想换一下工作环境,抱着试一下的态度给正在招聘的这家外资公司中国分公司投了一份简历,后来经过几次笔试、面试被录用了,因为英语成绩第一名,他被派往美国本部工作三年。
小张轻描淡写的解释让我很疑惑,我知道他的英语基础很差,大学四年期间,四级考了三次才过,这样的英语水平怎会挫败那些名校的人?
“平时根本没见你学英语,怎么会取得这么好的成绩?”我的疑问引起了同事们的共鸣。
小张喝了酒,满脸通红地说:“我在这里工作了4年,但是我花在英语上的时间满满两年啊,每天7个小时雷打不动。”
“别吹牛了,你天天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每天晚上看电视、打牌到半夜才熄灯,啥时候看你学习过?”阿强说。
小张站起来说,的确我们共同生活了4年,但是我每天上下班路上都在学习。每天乘车上下班能学一个半小时,一个月就是45个小时,若按每天学习7个小时计算每月就白捡了6天多,4年下来,我用在英语上的时间足足280多天。大学四年我们用在英语上的时间累计起来不过4个多月而已,我这可相当于上了两次大学啊。
我们都惊呆了。
原来每天上下班看小张挂个MP3,我们认为他是在听歌;他偶尔买几本《英语世界》坐在熙熙攘攘的公交车上,我们还曾怀疑他在装小资企图泡美眉,原来他正按照自己的节奏进修外语……
弹指四年,两百多天金子般的光阴被我们白白扔在了上班的路上,永不再来,而小张每天都在奔跑,都在加速度,今天终于以一个漂亮的“撑竿跳”站上了生活的新高度。
当大家碰杯,一饮而尽的一瞬间,我的眼前升起一团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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