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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风与模仿

时间:2011/4/5 22:42:43  作者: 肖复  热度: 1018

    我的开始喜欢写一些东西,大抵是七八年前的事了。其时正是买了一本鲁迅的选集之后,那书里就有着《野草》。这《野草》里面的文字的味道,一直为我所最爱。但凡对鲁迅的文字有些喜欢的,似乎也都了然,鲁迅的文字都有一种别样的味道,而尤以这《野草》为最深、最重。但偏是这样的很分明的格外的感觉,却又并不容易说清楚,别人我不能知道,但在我自己,是几乎看遍了鲁迅的文字之后,也仍然不很知道这味道要怎样表述。

    虽说喜欢写些文字已很有几年,但所写的东西实在不多,且是只有一些日记。写日记为的是记住一些东西或想明白些道理,是只给自己看的,所以就少有章体。但暗地里又总想写得好一点,于是就会注意些文法,但水平实在低得可以,于是虽“庶竭驽钝”,仍然到最后也还是一片凌乱。等这样的一页页的凌乱的东西凑到有几大本的时候,突然有一天因为一个并不高明的原委,我开始写第一篇有些像散文模样的东西,而这已经是去年十月后面的事情了。

    陆陆续续的写了几十篇,放到空间里去,很有些朋友就看出是在模仿鲁迅,并有善意的劝告在,说是要有自己的风格,否则一意的模仿,是会失了自己的。这个我当然是毫不隐讳的,因为确是实情,并且开初的写东西,也是被《野草》中的文字所牵引,我到现在还分明记得许多年前,看了那《求乞者》之后,就“依葫芦画瓢”的写了一篇东西,是完全顺着那里面的语气与句法的。忆想起来,那就是我的第一次“捉笔”了,此后又陆续模仿了几篇。这当然是因为太喜欢,到了后来,虽不会像先前那么照搬,但刻意的模仿语气与句法的积习却一直遗留了下来,至于到现在是毫不必“刻意”而口气就有些像。因为还夹有些要发扬意思,于是到得现在不单是有着相似的口语气,还多有引言,于是就为许多朋友所认定:全然是模仿鲁迅了。

    本来,在我自己,对于目前这样的“文风”,是不但没有觉得不妥,自己也还喜欢的。鲁迅文字里的别样的味道,我在另处向来没有遇见过,因为喜欢,就刻意的来模仿着写,最先是全套那些语式、句式、甚而至于段式,又多引原文。学语气是因为喜欢,引原文是对于那些说话很以为然,并且又正好可以插在里面,说明一些我自己想说明却没有更恰当的言语的问题。在这之前,我暗地里是还有些得意,不料人们的意见却不同,诚然,这样的模仿,跟“自创”比起来,绝不可“同日而语”。倘只是写给自己看,却也全然不必在意别人的意见,但偏偏又想要“发声”,于是就不得不在意观者的看法了。

    那么,就来看看鲁迅的文风怎样,但在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文风”到底是个怎样东西。

    说简单一点,文风就是文章的风格。而这风格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作者所用语词的习惯,一是文章表达内容的倾向性,也就是“作者在作品中流露出来的对现实生活的爱憎情绪”。 

    对于鲁迅的文风,我最先注意到,或者说体味到的,便是文句的新奇。譬如“罢”字,先前就很少见,而“啊”与“吗”在他那里成了“呵”与“么”,不知怎么的,我就总觉得它们比“吧”、“啊”、“吗”要沉重些。至于句式,最开始觉着突兀的就是《秋夜》里那句:“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此外还有不少词的字序与我平常所见的相反,譬如“慰安”、“绍介”、“荣光”之类。而我也很喜欢他的“大”字,“大悲悯”、“大欢喜”、“大悲哀”、“大光辉”。

    当然,他的文字里的可以使我觉得新奇、可以让我喜欢的地处远不止这些。这些许多的别样的法式,就给我以别样的味道。但这味道又并非单单的用语新奇所能显出,内容的倾向性与思想的深度倒是贡献了大力。都说鲁迅的文章深奥,我以为是深刻,是对实人生有大体味。这样深沉、浓郁的东西,用了这些新奇语词、加以别样的编造法式所表达出来,就有了一种使我深爱又说不清楚的味到,明明暗暗的展现在我的心前。

    至于这味道到底是什么,或者说鲁迅的文风到底怎样,我确实不能说得清楚。鲁迅的一篇杂文《我怎么做起小说来》里面,有这样的一些说话:

    “……所以我力避行文的唠叨,只要觉得够将意思传给别人了,就宁可什么陪衬拖带也没有。……所以我不去描写风月,对话也决不说到一大篇。
   
    “我做完之后,总要看两遍,自己觉得拗口的,就增删几个字,一定要它读得顺口;没有相宜的白话,宁可引古语,希望总有人会懂,只有自己懂得或连自己也不懂的生造出来的字句,是不大用的。这一节,许多批评家之中,只有一个人看出来了,但他称我为Stylist。”
 
     我是“外文盲”,最后的一个这东西——Stylist——不知道是什么、叫什么,先前看的时候,也不去深究。我向来看东西大抵都模模糊糊的,遇到不懂的地处,也懒得去查考,但这一回因为要引用,就查了一查,原来这东西有几个意思,其中就有着“文体家”以及“十分重视自己风格的人”。
    
    如此看来,鲁迅的风格并非不经意间就形成,而是他自己所致力营造,但他又说得简单,其实怎只一个“顺口”而已。所谓的风格,是指“作家在文学创作中表现出来的一种带有综合性的总体特点”。一部作品可以有作品本身的风格,一个作家可以有其个人的风格,一个流派、一个时代、一个民族的文学也可以有流派风格、时代风格和民族风格。而其中最重要的,是作家的个人风格。这风格是一个作家的作品在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中表现出来的独特个性。“风格即人”,世上只有思想倾向或艺术倾向相同,或在艺术风格上有些相近的作者,却没有风格完全相同的作家。

    有一些作家,其文章风格较为统一,大抵可以用不多的一些说话来说明,譬如“豪放”、“婉约”、 “清丽”、甚或“淡淡的忧郁”、之类,虽或不能完全,但也能示以大概。然而鲁迅的风格,实在不好一下子说清楚,所以早经有人说他是“文体家”。沈雁冰曾经发表《读〈呐喊〉》,赞扬鲁迅在小说形式方面的创新:
 
    在中国新文坛上,鲁迅君常常是创造“新形式”的先锋;《呐喊》里的十多篇小说几乎一篇有一篇新形式,而这些新形式又莫不给青年作者以极大的影响,必然有多数人跟上去试验。明显的文体意识,使得鲁迅所撰,即便同是小说、诗歌、散文、杂文,表达方式也都很不一样。更重要的是,这一“文体感”背后,有明显的文化关怀。

    这些说话也都是的确,而这就很给想探出他的风格的人以困难,有人说其将“酒神”与“火神”的性格融在一起,但交会在作品里,也是让人一头雾水。既然简明的概括不能说出,再则也不想流俗,那么,我姑且就试着说说那别样的感觉罢。

    在我看来,最浓重的倒是“夜气”,它如幽玄的天衣,当身在其间,可以使我温暖、安心。而“夜气”里又总有火光,这火光有时似于几百年的古屋子里的长明灯,有时又分明在暗野里。当寂静浓到如酒,让人微醺时候,望后窗外骨立的乱山中,就有一粒这样深黄色火,转而前面则海天微茫,黑絮一般的夜色简直似乎要扑到心坎里来。这时候,当靠了石栏远眺,会听得自己的心音。沉在他的这“夜气”中,仿佛四远有无量的非人间的悲哀、苦恼、零落、死灭,凡这些,都杂入这寂静的“夜气”中,使它变成药酒,加色,加味,加香……

    倏忽的,又从微醺中醒转,陡而碰到昂扬了,这也仍在夜中,却使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这些,也都是血腥的歌声:血和铁,火焰和毒,恢复和报仇……

    但昂扬之下,却会忽的瞥见他满身伤,像极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了愤怒和悲哀。

    然而他还是举起了投枪。 

    当然,这些都是鲁迅自己的文字,有没有说清楚这种别样的感觉,我也不知道,总之,很深邃。但也可以借此说明,这样广阔远深的大风格,我辈是无从模仿的。

    到了这里,就不妨再来看看这“模仿”。模仿不全同于学习,但模仿却是重要的学习形式,是“个体自觉或不自觉地重复他人的行为的过程”。其实,人一生下来之后,除却本能之外,大抵的行为都是模仿他人的。最先的也最重要的该就是学步与学语了,这些看起来不大像模仿,为什么呢?因为并没有只对着某一个人的“风格”来学,人们的说话,大抵同一地处的人们都一样,至多不过嗓音会有些区别,但走路可是哪里都一样了。说话走路,这些都是人们公同的行为模式,每个人都这样的过来的,就不存在谁模仿谁的问题。这道理,放到文字上面,也是一律。当一类文式成了大家共同行守的了,也就不存在模仿的问题,因为前前后后谁都这样。

    这也就是所谓的“大众语言”,其实最早并没有“大众语言”的,总是有人在先给发创了一个这形式,等到后来的人们也照着去写去说的时候,就成了“大众”的了。远的不说,就是白话文的兴起,当开初时,也是寥寥数声的,但后来支持、发扬的人多起来,就因为有许多人以为好,也跟着“模仿”起来。到了现在,这早经不存在模仿的问题,因为这已经成了一条路。

    鲁迅说,其实这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而当成了路之后,许多人在上面走来走去的走着,后面的人是不会被别人说成“模仿”的,既是一条路,你能走,我也照样能走,倘如果没有路,只是一片旷野,或是旷野中的一条似路非路的痕迹,前面一个人在走着,而你跟着,这就很有跟踪之嫌了。所以,最要紧的倒是先要走出这一条“路”来。既然鲁迅的文字为许多人所喜欢、所以为好,那么,就该有人沿着他所走过的路再走下去,即便最先的一些跟走者会被判作“模仿”,但只要走的人多了,也就会成一条路,而路成了之后,是我们所以为好的东西被发扬,而跟走者也全都坦然。

    所以,我还是会模仿下去,所走的仍是鲁迅开辟出来的那一条,也就是“文风”简练、通顺、尽力的使其深刻些,并且最好是还有些味道,这味道有些浓郁而沉重。当然,这是指对字词而言,至于整体的风格,我即便想要模仿,也决计模仿不出,因为,风格的形成有赖于许多特定的主客观的条件,不论有心无心,任两个人总不能全一样。所以我想,最后我也总会有我自己的“风格”的,但现在不妨先模仿着,也就是取鲁迅式的文字态度、方法,凡这些,大抵是全可以照做的,但却不能全体的连内容也了无新意,所学的只是表述的方法,所走向的是这途路的大方向,所怀有的是相类的感情,倾向姑且也可以受些影响,但总要有新意义。

    “其实这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而路之所以成其为路,是在于有否要走这路的人。我希望这究竟能成为一条路。


                                               肖   复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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