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日新月异的高端科技,让越来越多的人,懒于手握笔杆,耐着性子在纸上认真的书写,应该已经有许多的人,都遗忘了那种感觉了吧。
我是生性懒散之人,却惟独偏爱写字,一笔一划,认认真真。
我一直不敢忘记那种握笔挥写的感觉,一如我从未忘记,那两个给过我无尽关怀的导师,于他们,总是满心愧疚,他们给了比别人多的耐性,教会我那么多,寄予厚望,最终我能给的,竟是那般彻底的失望。
(贰)
十七,如花的少年。
那场青春的盛宴,他的突然离席,让那如花的年代顿时被血腥包裹,小小世界,瞬息间,兵荒马乱。
那个少年,到底是弃她而去,不是生离,而是死别,以这样决绝的方式,背弃曾经许下的诺言。
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情何以堪。
逃离、陌生的城市里,她选择堕落、几近自虐的方式生活。
有时,一个人遇见另一个人,仅仅是因为,宿命。
在她最疯狂的年岁里,遇见那个温暖的男子,他说,忘记那些前尘往事,让我来照顾你,让你快乐,给你幸福。
呵呵,多么动人的承诺。
只是,承诺啊,只存在于承诺的当下,任何标示其上的有效期限,都不能当作保证,因为,爱情并非有形的物品,可以私心收藏起来,不为现实所动,不受环境的波动而起任何化学变化,而且爱情,自始至终都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我们永远无法掌握对方的心。
他说,我费尽心思,只为博你红颜一笑。
他说,我那么那么的努力,想要给你幸福。
可是,到现在我才明白,你的幸福,不是我给不起,而是,我给的幸福,不是你要的。
咫尺、天涯,只是一个转身的距离。
你们曾赋予我的爱情就像是沙漠中有过的海螫蜃楼一样梦幻炫丽。
只是梦醒了,青春已然不在。
时间是残酷的,带走所有的美好,然后不负责任地把带不走的心酸,搁在人们心底,任凭时光像流水一样不停往前流去,却冲不散那圈印记,就算她变得很淡,很淡,旁人都再看不出什么蛛丝马迹,自己却看得清清楚楚.
也许他说的对,不能放下过去,如何向前行走。
我像一个爱情中的拾荒者,事无巨细地收藏着关于他的点点滴滴,我把他供放于心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里,满怀虔诚和真挚,这个角落永远只为他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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