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礼俗称“凑份子”,也就是婚丧嫁娶之时,邻里亲朋表达心情的一种方式,初始应该是济困,家有丧喜事的人无力承办,亲朋出资帮一把,以解燃眉之急。
赠送礼物在中国有久远的历史。古书记载“伏羲制以俪皮嫁娶之礼”,说明上古时就有结婚须送礼。而《左传》中“敬共币帛,以待来者”的文字记载,表明春秋时期已有专门用于馈赠的礼物。但随礼的制度化似乎从明朝朱元璋开始,《教民榜文》记载:“乡里人民,贫富不等。婚姻死丧吉凶等事,谁家无亡?今后本里人户,凡遇此等,互相周给。”怎么“周给”呢?“且如某家子弟婚姻,某家贫窟,一时难办,一里人户,每户或出钞一贯,每里百戶,便是百贯,每户五贯,便是五百贯。如此资助,岂不成就?日后某家婚姻亦依此法,轮流周给。”这是喜事。丧事如此:“有如某家或父母死丧在地,各家或出钞若干,或出米若干资助,本家或棺木,或僧道修设善缘等事,皆可了济。日后某家倘有此事,亦如前法互相周给。”《榜文》又分析了这种做法的可行性:“虽是贫家,些小钱米亦可措办”。那么这样做的意义何在呢?“如此则众擎易举,行之日久,乡里自然相爱。”
自古至今,随礼风俗渐行日久,慢慢偏离了它的初衷。“礼”的外延不断扩大,从孩子出生、满月、到12周岁,到升学、结婚、生子,到乔迁、老人过大寿,等等。周而复始,令人应接不暇;内涵也在变质,从扶危济困到利益交换,从“实用救助”到不得不为的“世俗面子”。有些人以“礼”的重轻作为衡量感情深浅的砝码,致使“礼”的分量越来越重,即使“凑份子”也由往日的几十元到现在的几百元甚至上千元,人们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也越来越重;有些人送礼,是作为奉承上级,谋取某种特殊照顾和方便的手段;有些人送礼是被逼无奈,有求于掌权的人解决自家的难题;也有些人送礼是为了生意场上牟取暴利。有些人以“礼”之名藏“贿”之实,让“贿”披上温情脉脉的“礼”的面纱,背后藏着“围猎”与被“围猎”的陷阱。“逢年过节就是意思一下”“咱俩这关系还客气什么”,这些惯常话语套路下,加上礼节性的包装,又与感情投资相结合,日积月累,不知不觉就让有的领导干部放松警惕、破纪破法,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礼尚往来,人之常情,虽现在“随礼”已不同于往日的济困,也不至于倾家荡产,但送礼也应量力而行,切忌相互攀比,以能表达心意为足矣,“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最好视不同对象,赠送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礼品,使对方睹物思人,像陈年老酒,存之愈久,情意愈浓,岂不很好吗?而受礼者,应重情而轻“礼”,有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情怀。对那些“情”外之礼,还是想法退掉为好,以保持“礼”本身的圣洁。
王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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