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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不“难为”老年人吗?这两篇杂文问得好!

时间:2023/11/9 作者: 杂文月刊 热度: 14804
苗志学

  读李景阳的文章《智能第一,还是人性第一?》(《杂文月刊》2020年11月原创版),“智能与人性,哪个应摆在第一位?”“人造出来的东西,能让它抢夺人的中心位置?”“做一件事情,是采用传统的‘裸手方式便利,还是服从环节很多的程序便利?”这些问题问得好。智能化、数字化,给年轻人带来了便利,却使老年人陷入困境。年轻人买票、购物、交费……一部智能手机全搞定。老年人年审、打车、看病……办事处处碰壁。人老了,麻烦事跟着来了,最大的麻烦是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中国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每年有2万余人步入老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亿6千万,其中有2亿多老年人操作不了智能手机。现代技术不知不觉给老年人设置了门槛,垒起了屏障。如此庞大的老年群体,必须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关爱老年人,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使老年人活得爽心、幸福?李景阳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两条腿走路。“智能方式与传统方式并用,让所有人得到差别式服务。眼下,与其让不适应的人群在困境中继续讨好智能,还不如让那些被轻率取消的传统服务方式再恢复过来。”“好多智能手段的使用不过是服务人员将他们本来应做的工作转嫁给顾客而已。”诚哉斯言。我为什么特别关心老年问题,因为我也步入了老年,好多智能操作我也不会。

  同期还有郁土的文章《谁白活这么大岁数了?》。七八十岁的老人非得出门却不会操作手机怎么办?不合理的规定可否临时变通?可否人性化执行?这些问题问得好。回答这些问题之前,得问问这些规定是谁制定的?怎么制定的?有没有考虑到老年人的具体情况?很显然规定的制定者官僚主义严重,没有调查过老年人,该追究制定者脱离群众的责任。若不追究,类似的规定还会出台。按理说。有规定就必须严格执行。既然规定换驾照必须支付宝扫码交费,没有支付宝就交不成费,交警执法无过;既然规定乘车必须扫码,不扫码就不能乘车,司机拒载没有错;既然规定逛植物园必须预约,并扫码入园,工作人员网开一面,变通规定,显然违规。面对不合理的规定,是否可以变通、采取人性化执行?见仁见智。我认为,不合理的规定必须尽快修改,首要的是不合理的规定不能让它出台。我实在想不通,面对不合理的规定,车管所的交警,公交站的司机,植物园的工作人员,为什么不及时提出意见?是碍于面子,还是畏于权力?如果考虑到老年人的需求,让不合理的规定出不了台,就不存在变通,以及人性化地執行,老年人出行、办事岂不很顺畅、很方便?

  编者:就在此期《杂文月刊》出版半个月后,2020年1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聚焦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确保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落实到位,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该《方案》特别强调:在各类日常生活场景中,必须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提供更多智能化适老产品和服务,让老年人能用、敢用、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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